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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成都市?城市地下《。空间开?发利用?管理办法(试行) !。   ?第,一章:总则      第!一条目的依据 【为加强我《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!利用管理《合理开发城市地【下空间?资源根?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!法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城市》房地产管理法—中华: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!法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人民防空—法城市地下空—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!等有关法《律、法?规和规章的规—定结合?本市实?际制定?本办:法  ? ,。   第二条适【用范围 本办法适】用于本市行政区【域内地下空间的开发!、利用和管理—  国防《、人防、防》震减:灾、:文物保护、》矿产资源等涉—及的地?下空间?开发利用《法律:、法规另有规定的从!其规定?。   第《三条地下《空间含义 本办【法所称城市地—下空间是指》地表以?下的空间《   ?城市地下空间按【开发方式分》。为结建?。。地下:空间和单建地下空】间结建地下空间是】指,同一主体结合地【面建筑一并开—发建设的地》下空间单《建地下空间是指独】。立开发?。建设的?地,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!、,。公共绿地《、公共广场等公共用!地开:发的地下空间视为】单建地下空间 【  城?。市地下?空间按?开发深度《分为浅?层、中层和深—层地下空间   城!市,地下空间按开发属性!分为公共地》下空间和非》公,共地下空《间公共地下空—。间,是指优先满足—公共生产《生活、公共活动的地!下空间包括》地下市政设施、【交通设?施、公共停》。车场、?防灾减?灾设施等所》占空间;非》公共地下空间—是指用?于开发商业、金【融,、旅游、娱》乐等及其配》套设施的、以经营】性用途为主的地下】空间  《 第:四条:遵循原则 城市地】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!遵循系统规划、分】层利用、《公共利益优》先、轨道交通引【。领、结合重》点地区综合》。开发:、地下?与地上相协调的原】则   第五条部门!职,责 市建委牵—头负责城市地下【空间开发利用的【综合协?调,;负责城市地下空间!建,设活动的《监督管理和》轨道交通、地—下综合管廊等市【政基础设《施的建设管理—核发施工许可   !市规划局负责制定】城,市地下空间开发【利用规划《等有:关,专项规划;负—责制订轨道交通站】点及周边的地下空】间开发利用规划;负!责制:定地下?空间开发利用的规】。划管理规《定办理?。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许!可,;负责?统筹城市地下空间】的,。。。信息:管理工作  — 市公安《消防:局负责已取得施工】许可地下空间开【发利用?项目的?消防设计和验—收备案并依法—对其权属单位履行】消防安全职》责情况进行监督 】   市国土—局负责城市地下空】间的建设《用地使用权分层【供应和办理不动产】登记    市房】管,局负责城市地下【空,间,。建,筑物交易和》产权管理工作  】  :市人:。防办负责平战结【。合的城市地下—空间开?发利用中涉及人民防!空设防要《求的:监督管理  —。  :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城!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!中涉:及城市?绿地、公园保—护和管理要求的【监督:管理 ?   ?市城管委负责城市地!下,综合:管廊:建成后运营、维护和!管理:的,指导、协调》和监管 《。  : 市交委负责地下公!。共,交通设施建》成后的监督管理  !  市水务局负【责地下空间开发利】用涉及地《下公共供、排水【等设施?相,关,事宜的协调和监【管   市经—信,委负责地下空间开】发利用涉及的地下电!力、燃气、通讯【等管线?设施相关《事宜的?协调和监《管   属地政府】负责对?本辖区内地下空间设!施及周边《环境的日常维护状】况进行监督对发【现,的使用功能、安【全、卫生等问题及时!与相关责任单位进】行协调处理》   其他有关部】门应:当按照各自职责做】好城市地下空间开】发利用的监督—管理及服《务工作   第六】条社会资本参与 鼓!励社会资本参与【城市公共地下—空间开发利用  第!二章地下空间规【划   第七条地下!空间规划分》层利用和公共—优先 城市地下【空间实行《分层:开发利用保证公【。共优先重点发—展市政设施、公共】交通设施《、,公共地下停车场、】综合管廊、应—急防灾、《人防等地下公共设施! ,  第?八条编制地下空间开!发利用规《划 规?划主管部门应—当会同国土资源、】城乡建?设、:。人民:防空、?水务、交《通运输、《城市管理、》林业园林、公安消】防、经信等部门根据!城市发展的》需要按照城市总体规!划要求以轨道交通为!基,础、城市公共中心为!重点遵循公共—优先、分层》利,用的原则系统编制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】利用规划统筹协调各!类地下空间及设【施的关系   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!划应当落实城市总体!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!规划关于地下空间开!发利用的强制性【规定应当《与其他各类专—项规划相衔》接并体现《竖向分?层立体综合开—发、横?向相关空间》连通、地《下工程与地面建筑相!协调的原《则   编》制,其他:涉及地下空间—开发:利用:的专项规划应当【与地下空间》开发利用规划相衔】接,   第九条—地下空间《开发利?用规划内容》 城市地下空间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】包括城市地》下空间综合》。开发:利用的?现状分析发》展战略总体管—控,要,求规模?。和布局功能分—区竖:向分层划分禁止【、限制和《适宜:建设地下空》间的范围地下—公共:设施和市政设—施配套环境保—护,要求人防《要求和防灾减—灾措:施及其他《相,关内容   — 第十条编制城【市控:制性:详细规划要求 编制!城市控制性》详细规划应当落【实城市地下空间【。开发利用《规划、轨道交—通,。站点及周《边,地下空间《开发利用规划等相关!控制:。性要:。求   第十一【条编制地《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! 城乡建设主—管部门?应,当会:同有关?。部门组?。织编制城市地下综】合管廊?。专项规划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!项,规,。划按相关《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!用于指导《和实施管廊工程【规划建设城市地下】综合管廊专》项,规,划应当根据》城市发展需要进【行定期修编》   城《乡,建,设,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!关部:门组织?管廊使用单》位等编制地下—综合管廊《建设规划地》下综合管《廊建设规划应统筹结!合,新区建设、旧—城改:造、市政道路改【扩建及市《政主要廊道建设【、地下空间》及轨道交通建设【。。按照先规划、后建】。设的:原则依据经批准【。的,城,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!规划和控制性—详细规划制定—   第十》二条轨道交通沿线】开发地下空间 轨】道交通站点周边【地块:的,建,设项目按规》划通过结建方—式进行地下》空间开发利用—并连通轨道交通出】入口轨道交》通站点周《边地块的公共—建,筑和:商业类?建筑尽可能与轨【道交通连通鼓励居】住,类项目与轨道交【通连通与《轨,道交通?。连通的项目应—提供公共出》入口:    《地下街宜《结合轨道交》通站点设置在保障人!行通廊、市政配【套设施?及人:防功能等公共利【益的前提下》可进行商《业开:发   城》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!口,通道和地铁》配线上?的地下空间可进行商!业开发 《 第三章用地管理】。   第十三条地】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!开发城市地下空间】应,当取得地下建设用】地使用权地》下建设用地使用【权的使用《范围按照分层—利用原?则,由规划建设》条件确定  —  城?市地:下,空,间开发利用属人防工!程设施的人民防空】主,管部门出《具的人民《防空要求是地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划!拨或出让《的必:要,条件   第—十四条规划条件 规!划主管部门依据【控制性?详细规划和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】核发建设项》目规划?条件  《  对单建和—结建地?下,空间:建设项目依法—核发规划条件时应】。当明:确项:目规划用途、地【下空间水平投影范围!、开发深度、—公建配套要求、互联!互通通道《的出:入口位置等要求  ! 第十五条建—设条件 城乡建【设主管部门依—据城市建《设相:关规定核发项目建设!条件对单建和结【建地下空间》建设项?。目提出轨《道交通沿线保护区范!围、公共地下空间建!设标准、地下—附属设施等的具【。体要求   第十六!条地下建设用地【使用权取《得 结建地下空【间建设工程的地下】建设用地使》用权随同《地表建设用》地使用?权一并取《得其中连接轨—道交通出入口—、穿:越市政道《路及公共绿地等【公共用地的》地下空间可》按规划条《件确定的开发利用】范,围随地表建设用地】使用权一并取得并按!规划:进行建设、使用【和管理   — 单建地下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!建设用地使》用权依?法,采用:以下方式取得—。     (一)】用于人民防空、【防,震减灾、城市基础设!施和公共《服,务,设施:等,符,合划拨用地目录的】地下:。空间建?设工程其地下建设】用地使?用权取得可依法采用!划拨方式《其中配套开》发建设且难以分【割的经营性》地下: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!用协议方式》    (二)【用,于商业?、旅游、娱乐—等经营性用途的地】下,空,间,建设工程其地下建设!用地使用权》应当通?过招标、拍卖、【挂牌等公开》出让方式有》。偿取:得     (【三)已建成的单建】地下空间项目依【据发改、规划等【相关部?门的批准《文件采用协》议出:。让或:划拨方式《完善地下建设用【地使用权手续—     (四)支!持企事业《单位在已取得—地表建设用地使【用权的地下空—间,投资建?设自用停车设施并】通过协议《出让方?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!。使用权取得使—用权:后须按照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!划,进行投资建设 【   ? (五)《根据: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!划不能独立开发【利用、但《确需:与,毗邻地?块整合使用的—。地下空间可》通过协议出让—方式取得地下建【设用地使《用权   》。 , (六)连接—轨道交通出入口、穿!越市政道路和公共】绿地等公《共用地的地下—连通通道《建设:用地使用权》可通过协议方式出】让给毗邻地块地【下建设用地使用【权,人,由使用?权人按地下连通通道!进行建设《。、使用?和管理但《不得用于商业开发;!属于人防工程的【由人:民防空主管》部门采取划》拨方式取得  【  规划条件—中含有公共配套【设施建设要求的待】开发利用地下—空间:城乡建设主管—部,门在:建设条?件中:对,公共配套设施的建】设时限、标准及移】交等提出具体要【求国土资源主管部】门在土地出让—方,案及土地出让—合同中明《确为竞?得人:的义务  》  利用公共地【下空间开发的—地,下社会公共停车【。场,。等公共?配套设施《以及利用《非公共?地下空间开发的【应进行统一管理的商!业、旅游、娱—乐等经营《性设施不得进行分】割登记和分割—转,让    第—十七条地下建设用】地使用权价款 【。以划拨方式提供地】下建设用地使—用,权的不再计》收地下建设》用地使?用权价款 》   以招标—。、拍:卖、挂牌等》有,。偿方:式出让地下》建设用地《使用权的其》出让起始价根据土地!估价:结果、产业政策和土!地市场等情况经集】体决策综合确—定    》以,协议方式出让地【下,建设:用地使?用权的按照用途确定!应缴纳?的土地出让价—款其中?属于商业、旅游【、娱乐等用途—的按地表所在区域】商业用地基》准地价的25—%确定;《属于地下车》库、公共配套设【施、地下连通通【道用途的按地表【所在区域《商,业,用地基准地价的2】0%确定  — , 地下?空,间建设用地使—用权人需要使—用他人取得的—地表建设用地修【建地:下,。空间出入口的应按照!物权法的有关规定】与其签订《地,役权:合同并可向不—动产登记机构申【请地役权登》记 :   第《十八条?地下建?设用地使用权年限 !单建地下空间建设】。工程的地《下建设用地》使用:。权的:最高出?。让年限应当按照土地!用途类别确》。。定    结建地】下空间建设工—。程的地下建设—用地使用权用途与地!表建设用《地使用权用途—一致的其《土地使用权年—限一致;用途—不,一致的其地》下建设用地》使,用权起算年限与【地表建设用地—使用权起算年限一致!并按照?土地用?途类别分别确定【使用年?限但:不超过其地》表,建,设用地使用》权,的最高年限    !对连同地表建—筑物一并建设的地下!车库(位)其地下建!设用地使用权用途按!。该,地表建筑物的主【。要用途确《认可与地表》建设用地《使用权的最高使用】年限一致   【 第十九条》用,地规划许《可 开?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!建设单位应当—按照规定申请核发用!地规划许可》规划部门在核发【用,地规划许可》前,应征:求城乡建设、—林业园林等相—。关部门意见   】 结建地《下空间建《设工:程用地规划许可【手续原则上同地【表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手续统一办【理 :    《单建地下《空间建?设工程的用地—规,划许可?手续按照以下程序办!理   《。 (一)以划拨方】。式,取得地下国有建设】用地:使用权的应当取得规!划主:管部门核《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!见书建设用地规【划许可?证    (二【)以出让方式取得】地下国有《建,设用地使用权的由规!划主管部门依—据,。控制性详细》规划和规划管理技术!规定核发建设项【目规划条《件、城乡建设—。主管部门《依据:城市建设相关—规定核发建设条件】后国土资源主—管部门按程序组【织出让建设》单位持国有建设【用,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】到规划主管》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!划许可证    第!四章:建设管理《。   ?第二十条建设管理】基本要求 城市地下!空间建?设工程应当》符合国家、省—、市工程建设管理方!面,的规定城市地下【空间开发建》设应:遵循创新、协调、绿!色、开放、共享发】展,。理念在确保安—全的情况《下充分体现以人【为本   第二十】一条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 建—设单位在取》得建设?。用地规划许可后可】。申请办理建设工【程规划许可证—结建地下空间—。工程可与地面—建筑工程一并取得】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 》  第二十二—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!证 建设《单位在?取得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和【其他:有关批准《。。文件后方可》向城乡建设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】。建设工程施工许【可证结建地下空间工!程可与地《面,建筑工程《一并取得建设工【程施工许《可证   未依【法取得建设》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!得进行地《下空间工《程施工   第二十!三条地?下连通通道》建设 对建设项【目规划建设条件中】已明确?与相邻地《下空间?工程连通《要,求,的,先建:。单位应当按》照,规划要求《和专:业规范预《留地:下连:通工程的接口—后建单位应当负责】履行后续地下工【程连通义务连—通通道面《积可计入《人防建设面积对后】建,地下空间用于公共】地下设?施或后建《地块按照城市规划必!须,与先建地下空间接】口先建单位无偿向后!建单位提供接口后】建地下?空间:单,位,应当负责《履行后续地》下工程连通义—务   对建设【项目:规划建设条件中未明!确地下空《间工:程连:通要求?但建设?项目确需《连通:的对:涉及:规划调整的》应向规划主管部门】申,请规划调《整通过论证审批后方!可申请规划》许可:   第二十—四条轨道交通周【边建设 鼓励—轨,道,交,通规划保护》区范围?内,。或与:。轨道交通相邻的【。其他:地下空间工程与轨道!交通进?行整体开《。发建设轨道交—通建设应当与沿线地!块、道路、》。地下公共通道及市政!设施等建设活动【相衔接按规划要求】预留与周边》工程的?。接口:条件连接通道的实】施由:周边工程的建—设单:位负责   在轨道!交通沿线控制范围】。、,保护范围内修建的】建筑:工程城乡建设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!关,部门:组织:安,全专项审查》轨,道交通?出入口与周边建筑】工程、周边建筑工】程之间鼓励串联成网!先建项目应按规划条!件专业规范预留地下!通道:工,程的接口后建地【下空间项目或建【筑工程项《目与:连接通道同》步设:计、:同步审查   第二!十五:。条地下综《合管廊建《设, 地下综《合管廊建设应依据地!下,综合管廊专项—规划结合新区建【。。设及旧?城改造、市政道【路新建及改扩建【、市政主要》廊道:建设、?。地,下空间及《轨道交通建设同步】设计、?同步实施按要—求移交不依附于道路!的地下综合管廊应】。当分别?纳入相关项目—计划同步配套—建设   第—二十六?条地下空间非—开挖:。技术: 在城市交通繁【。。忙区域和环境敏感】性区域应采用非开挖!技术轨道交通—、地:下,综合管廊、地下深层!隧道:等城市地下空间【工程建设应鼓励推广!盾构法、盖挖法、顶!管法等非开挖施工技!术   第二十七条!装配:式,。建设、绿色》施工 ?推进地下空间—工程主体结构标【准化设计《、装配?式生产?、机械化施工—、地下市政》。。基础设施智能—化管理?。积极推广建筑信【息模型技术》(BIM)在地下】空间:工程中?的,应用:城市地下空间开【发利用应按照—绿,色和共享发展理【念进行建设  【。 ,第二十?八条海绵城市建【设要求 城市—地下空间《开发:区域周边应》增加雨水调蓄设【施雨水调蓄设施【应有防止雨》水倒灌措施   公!共绿地地下空—间开发利用应—满足城市绿》地设计?。规范:。、公:园设计规范等相关】要求利用地面广【场,中的地?下,空间覆土厚度应【结合海绵城市目标】、种植需求等因素综!合考虑同时应满足】荷载及结构要求【    第二十【九条地下空》间安全防护 城市地!下空间建筑应在【安全防?护,范围:内需满足相应国家】消防技?术标准及规范—要求进?行建设;规划建设】地下:。。空间消防站地下空】间应配备必》要的应急救援—器材   第—三十条管线保护和】迁改 城市地下【空间施?。工前建设《单位应当按照规定】查明: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!管线的现状并采取保!护或者迁移》等措施保证地下管】线的安全施工—过程中?发现有未查明的【。。地下管线或因施工造!。成地下管线损坏的应!当及时?告知地?。下管:线产权单位;对无】法确定地《下管线产权单位的应!。及时向城《乡,建设主?管部门?报,告,及时:依法处理   第三!。十一条?各方责任《主体 城《市地下空间建设工】。程的:建设:、勘:察、设计、》。。施,工、:。。监理应当按照规【定由具备相应—资质的?单位:承担各方应履行质】量安全主《体责任并《接受相关部门—的质量安全》监督   第三十】二条规划核实和竣】工验收 城市地下】空间建设工程—竣工:后建设单位应—向规划主《。管部门申请规划【。核实   未—经规划核《实或经核实》。不符合?规,划条件的建设单位】。不得组?织竣工验《收不得投入使用 】  结建地下空间工!程应:当,与地:面建筑工程》一并进行规》划核实及竣工验收】。 ,  第三十》三条归档要求 城市!地下空间工程竣工】验收合格后6个月】。内建:设单位应《当依法向城》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完!整的地下空间工程】档案   》。 第五?章,权属登?记    》第,三十四条权》属登记办理 城市地!下,空间建(构)筑物应!当按照有《关,法,律、法规、规章【办理权属登记属于】人防工程的》可依法申请办—理首次登《记不得办理分割【登,记;国家法》。律另有规定的—从其规定 》   第三十五【条登记簿和不—动产权属证照—。。记载内容 城—市地:。下空间建《筑物不动产登记簿】和不动产权属证【照应当记载》建,筑物自然状况、【权利状况以及—其他依?法应当登记的事项;!属于人防工程的应】当注明“人防工程】” :。  房地产开发【项目中用于对外【销,售,的地下停车位—等地下空间不得【作,为,人防工程纳入有【。。关计算和管理并【不得标注“》人防工程” —   第六章使用管!理    》第三十六《条使用管理责任主】体 城市地》下空间所有权—人为地下《空间使用和维—护管:理的责任人所有权人!与实:际使用人《不一致的由所有权人!委托实际使用人【承担使用《和,维护管理责任— ,  第?三十七条《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!城市地下空间所有权!人或实际使》用人均不得拆改、变!动建(构《)筑物主体或承重结!。构不得擅自改变地】下建(构)筑—物的规定用途不得】有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禁止行为】属人防工程》。的未经人民防空【主管部门许可不得】擅自改变《用途   第三十八!条征用?城市地下空》间 因人民防—空,、防震减《灾,、轨道交通、综合】管廊:、应急处置等需要】政府可以《依法征用城市地【下空间城市地—下空间?所有权人应当予以】配合因?。公用事业铺设各【。种管道、管线等市政!设施需要占》用城市地《下空间的土》地使用权人》应当同意工》程进出、通过、穿越!并积极配《合地:下工程的《实施   第三十】九条地下综合管廊】。有偿使用 》加强地下综合—管廊建设与管—理地下综合管廊实】行有偿使用原则收】费标准由地下综合】管廊建设运行单【位与入廊管》线单位?。按,。照有关规定确—。。定   《地下综合管廊建成】区域内按《照规划凡《应纳入?地下综合管廊—的管线均应按要求】迁移纳入   第四!十条日常管》理和维护 城市【地下空间所有权人或!。实际:使用人应做好地下空!间建(构)筑物和设!施的日常《管理和?维护配合城市基础设!施维护?单,位做好相关设施的日!常维护保养做—。好地下空《间的:标识管理、公共通道!保障及出入》口畅通开放等—工作;具《有人:防功能的地》下空间应确保战时】能迅速提《供给有关部门和单】。位使用?    第四十一条!安全责任《制度 城《市地下?空间所有权人或【实际使用人应当【建,立,健全地下空间的使用!安全责任制度采取】防范措施避》免火灾、水》灾、爆?炸及危害人体—健康的各种污染等】。情况的?发生    第七】。章法律责任  【 第四十二条所有】权人和实际使用人责!任 :城市地下《空,间,所有权人《或实:际使:。用人违反本》办法或?其他有关规定的由】相关部门依》法惩处 《  第四十三条部】门和人员责》任 国土资源、规划!、城乡建《设、:房管、交《通运输、林业园林、!人民防空、》公安消防《、经信?、水务等有关部门及!其工:作人员在城市地【下空间开《发利用管《理工作中玩》忽职守、滥》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的:依法给予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:。刑,事责任  》  :第四十四条施行有效!时间 本办法自公】布之日起30日后】施行:有效:期2年本办法施【行前公布的文件与】本办: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!适用本办法》   ? 第四十《五条其他规定 城】市地:下空间开发利用涉】及土地?征收、征用的按【。法律:法规有关规定执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