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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城《市地下空间开发利】。用管理办法(试行】)    第一【章总则 《 ,    第一条目】的依据? 为加强我市城【。市地下空间开发利】用管理合理开发【城市地下《空,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土地管理【法中华人民共—。和国:城市房地《。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!和国城乡规》划法中华人民共【和国人?。民防:空法城市地下—空间:。。开发利用管》理规定等有关法【律、法规和规章的】规,定结合本市实—际制定本办法   !   第《二条适用《范围: 本:办法适用于》本,市行政区《域内地下《空间的开发、利用和!管理  国防、人防!、防震减灾、文物保!。护、:矿产资源等涉及【的地:下空间开发利—用法律、《法规另有《规定的从其规定  ! 第三条地》下,空间含?义 本?办法所称城市地下】空间:是,指地表以下的空【间   城市地下空!间按开?。发方式分为结—。建地:下空间和单建地【下空:间结建地下》。空,间是指同《一主体结合地面【。建筑:一并开?发,建设:的地下空间》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!立开:发建设的地下空间】利用市政道路、公】共绿:地、公共《广,。场等公共用地开发】。。的地下?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!间  ? 城市地《下空间按《开,发深度分为浅层、中!层和:深层地下空间   !城市地下空间按【开发属性分》为公共地下》空间和非公共地【下空间公共地—下空:间是指优先满足公共!生产:生活、公《共活动的地下空间】。包括:地下市政设》施、交通设施—、,公共停车《场,、防灾减《灾设施等所占空【间;:非公共地下空间是】指用:于开发商业、金融】、,旅游、娱《乐等及其配套—设施:的,、以经?营性用途为》。主的地?下空间   第四】条遵循?原则 城市地下空】间开发利《用应当遵循系统【。规,。划、分层《利用、公共利益优先!、轨道交通》引领、结合重点地区!。综合开发、地下与】地上相协调的原【则 :  :第五条部门职责 市!建委牵?头负责城市地—下空:。间,开发利用的》综合协调;负—责城市?地下:。。空间建设活动的监】督管理和轨道交通】、地下综合管廊等市!政基础设施的建设】管理核发施工—许可 ?  :市规划局负责制定】城市地下空间—开发利用规划—。等有关?专项规划;负责【制订轨道交通站【点及周边的地下空】间开发利用规—划;负责制定地下空!间,开发利用的规—划管理规定办理城】市地下空间规划许可!;负责统筹城市地】下空间?的信:息管理?工,作   市公安消】防局:负责已?取得施工许可地下】空间开发《利用项目的消防设】计,和验收备案并依法对!其权属单位履—。行消防安全职—责,情况进?行监督 《   市国》土局负责《城市地下空》间的:建设:用地使?用权分层《供应和?办理:不动产登记   】 市房管局负责【城,市地下空间建—筑,。物交易和产权管理工!作    》市人防办负责平【战结合的《城市地下空》间开发利用》中涉及人民防空设防!要求的监《督管理    市】林业:园林:局,负责城市地下空【。间开发利用中涉及】城市绿地、公园保护!和管理要求的监督】管理    市【城,管委负?责城市地《下综合?。管廊建成后运营、维!。护和管理的指—导、协调《。和监管 《 ,  :市交:。委负责地下公共交通!设施建成后的监【督管理  》  市水务局负责地!下空间开发利—用涉及地下公共供】、排水等设施相关事!宜的协调和》监管   市经信委!负责地下空间—。。开发:利用涉及的地下【电力:、燃气?、通讯等管线设施相!关事宜的协调和监管!   ?属地政府负》责对本辖区内地下】空间设施及周—边环境的日》常维护状《况进行监督对发【现的使用《功能、安全、卫生】。等问题及时与相关责!。任单位进行协调【处理   其他有关!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!责,做好城市地下空间】开发利?用的:。监,督管理及服务工作 !  :第六条社会资本【参与 鼓励》社会资本参与—。城市公共地下空间】开发利用  第二】章地下空间规划  ! 第:七条地下空间—规划分层利》用和:公共优先 城市地】下空间实行分层【开发:利用:保,。证,公共:。优先重点发展市政】设施、公共》交通设施、公共地】下停车场、综合管廊!。。。、应急防灾、人防等!地下公共设施  】。 第八条编制地下】空间开发利用规【划 规划《主管部?。门,应当会同国土资源、!城乡建设《、人民防空、水务】、交通运输、—城市管理、林业园林!、公安消防、经信】等部:门根据城市》发展的需要》。按照: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以!轨道交通为》基础:、城:市公共中心为重点】遵循公共优先、分】层利用的原则系统】编制城?市地:下空间开发利—用规划统筹协调【各类地下空间及设施!的关系   地下】空间开发利用规【。划应当落《实城市总体》规划和土地利—用总体规《划关于地《下空间开《发,利,用,的强制性规定—应当与?其他各类专项—规,。划相:衔接并?体现竖?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!、横向相关空间连】。通、地?下工程与地》面建筑相协调的原】。则   编制其他】涉及地下空》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!划应当与地下空间】开发利用规》划,相衔接 《。  第九条地下空】间开发利用规划内容! 城市地《下空间开发利用【规划应当包括城市地!下,空间综合开发—利用的现状分析发】展战略总体管控【要求规模《。和布局功能》分区竖向《分层:划分禁止、限制【和适宜?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!地下:公共设?施和市政设施配套环!。境保护要求人—防要求和防灾—减灾措施及其他相】关内容    【第十条编制》城市控制性》详细规划要求 编】制城市控《制性详?细规划应当落—。实,城市地?下空间开发利用【规划:、轨道交通》站点及周边》地下空间《开发:利用规?划等相关控制性要求!   ?第十一条编制地下综!合管廊专项》规划: 城乡建设》主管部门应当—会同有关部门组【织编制城市地—下综合管廊专项规】划城:市地下综合管廊【专项规划《。按,相关:规定报市政府—批准后用于指导和实!施管廊?工程规划建》设城市地下综合管】廊专项规《划应当?根据城市发展需【。要进行定《期,修编   》城乡建设主》管部门应当会同【有关部?门组织管廊使用单】位,等编制地下综—。合管廊?建设规划地下综【合管:廊建设规《划应统筹结合新区建!设、旧城改造、市政!。道路改扩建及市政】主要廊道《建设、?地下:空间及轨道交通【建设:按照先规划》、后建设的原则依据!经批准的城市地下综!合管廊专项规—。划和控制性详—细规划制《定   第》十二条轨道交通沿线!开,发地下空《间 轨道交通站点】周边地?。块的:建设项目按规划通】过结建方式》进行地下《空间开发利用—并连通轨道交通【出入口轨道交通站点!周边地块的公共建】筑和商业类》建筑尽?可能与轨《道交通?连通鼓励居住—类项目与轨道交【通连通与轨》道交通连通的项目】应提供公《共出入口   【 地下街宜结—合轨道交通站点设置!在保障人行通廊、市!政配套设施及—人防功能等公共【利益的前提下—可进行商业开发 】  城市《轨道:交通车站出》入口通?道和地铁配》线上的地下空间【可进行商业开—发  第三章—用地管理   第】十三条地下建设用】。地使用权 开发城市!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!下建设用地使—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!用权的?使用范围按照—分层利用《原则由规划建—设,条件确定  —  城市地下空间开!发利用属人防—工程设施的人民防空!主,管部门出具的—人民防空要求是【地,下建设用《地,使用权划拨》。或出让的必要条件】   第十四—条,规划条件 》规划主管《部门依据控》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!管理技术规》定核发建设项目规】划条件    【对单建和结建地下】空间建设项目依法核!发规划条件》时应当明确项目规划!用途、地下》空,间水平投影范围【、开发深度》、公:建,配,套要求、互》联,互通通道《的出入口位》置等要求 》  :第十五条建设条件 !。城乡建设主》管,部门依据城市建【设相:关规定核发项目建设!。条件:对单建和结》建地下空《间建设项目提出轨道!交,通沿线保护》。区范围?、公共地下空间建】设,标准、地下附属【设施等?的,具,体要求  》 第十?六条地下建设用地】使用权取得 结建】地下空间《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!用地使?用权随同《地表建设用地—。使用权一并取得其】中连:。接轨道交《通出:入口、穿越市—政,道路及公共绿地【等公共用地的—地下空间可按规划条!件确:定的开发利用—范围随?地表建设用地—。使用权一并取—。得并:按规:划进行?建设、使用和管【理 :。   单建地下【空间建设《工,程的:地下建设用地使用】权依法采用以下【。方式取得   【  (一)用于人】民防空、防震减灾】、城市?基,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!施等符合划》拨用地目录的—。地下:。。空间建设工程其【地下: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!可依法采用划拨方式!。其中:配套开发建设且【难以分割的经营性】地下建设用地使用】权,可采:用协议?方式:    (二—),用于: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等!经,营性用?途的: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其!地下建设用》地使:用权应当《通过招标、拍卖【、挂牌等公开出让方!式有偿取得》 ,。    《(,三)已建成的单建地!下空:间项目依据发改【、规划等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】件采用协议出让或】划拨方式完》。。。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!权,手续   》  (四)支—持企事业单》位,在已取得《地表建设用地使【用权:的地下空间投—资建设自用停车设】施并通过协议出让方!式取得地下建设【用,地,。使用权取得》使,。用权后须按照—地下空间开发—利用规划进行投【资建设?     (五)根!据地:。下空间开《发,利用规?划不能独《立开发利《。用、但?确需:与毗邻地块整合使用!的地下?空间可通过协—议出让方式取得地】下建:设用地使用权 【。    《(六)连接轨道【交通出入口、穿越】市政道?。路和公共绿》地等公共用地—的地:下连通通道建设用】地使用?权可通?。过协议?方式出让《给,毗邻地块地下建设】用地使用权人—由使用?权人按地《下连通通道进行【建设、?使用和管《理但不得用于商业】开,发;属于人防工程】的由人民防》空主管部《门,采取划拨方式取得】   ? 规划条件中含【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!要求的?待开发利用地—下空:间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在建设条件》中对公共配套—设施:的建设时《限、标准及移交【等提出具体要求国土!资源主管《部,门,。。在土地出让方案及】土地出让合同中【明确为竞得》人的义务    利!用公共地《下空间开发的地【。下社会公共停车【场等公共配套设施以!及利用非公共地下空!间开发的应进—行统一管理》的商业、《。旅游、娱乐》等经营性《设施不得《进行分割登记—和分割转《让    第十【七条地下建设—用地:使用:权价:。款,。 以划拨方式提供地!下建设?用地使用权的不再计!收地下建设用地【。使用权价款  【  以招标》、拍卖、挂牌—等有偿?方式:出让地下《建设:用,地使:用权的其出让起始】价根:。据土地估价结果、】产,业政策和土地市场】等情况经《集体:决策综合确》定    以协议方!式出让地下》建设用地使用—权的按?照用途?确定应缴纳》的土地出让》价款其?中属于商业、旅游、!娱乐等?用途的按地表所【。在区域?。商业:用地基准地价—的25%确定;【属于地下车库、公】共配套?设,施,。、地下?连通:通道用途《的按地表所在区【。域商:业用地?基准地价的20%确!定  ?  地下空间—建设用地使用权【人需要使用他人取】。得,的地表?建设用地《修建:。地下空间出入口的】应按照物权法的有关!规定与其《签订地役权合同并】可向不?动产:登记机构申》请,地役权登记  【  :第十八?条地下建设用地使用!。。权年限? 单建地下空间建】设,工程的?地下建设用地使用】权的最高出》让年限应当》按照土?地用途类别确定  !  结建地下空间建!。设,工程的?地下建设用》地使用权用途与地表!。建设:用地使?用权用途一致—的其:土地使?用权:年限一致;》用途不一《致的其地下建设用】地使:用权:起算年限与地表建】设用地使《用,权起算年限》一致并?按照土地用》途类别分别确—定使用年《限,。但不超过其地表建设!用地使用权》的最高年限 —   对连》同地表建筑》。物一并建设》的地下车库(位)】其地: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用!途按该地表建筑物的!主要:用途确认可与—。。地表建?设用地使用权的【最高使用年限一【致,  :  第十九条—用地规划许》可 开发利用—城市:地下空间建设单【位应当按照规定申】请核发用地规划许】可规划?部门在核发用—地规划许可》前应征求城乡—建,设、林业园林等相】。关部:门意见    【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!程用地规划许可【手续原则上同地表】建设:。工程规划许可—手续统一办理—   ?  单?建地下空间建—设工程的用地规【。划许可手续》。按照以下程序办理】    (一)以】划拨方?式取得地下国有建】设用地?使用权的《应当取得规划主管部!门核发?的建设项目选址【意见书建设用—地,规,划,许可证   — (:二)以出让方式取】得地下?国有建设用地—使用权的由规划主】管部门?依据控制《性详细规划和规划管!理技术规定核发建设!项目规划条件、城】乡建:。设主管部门依据城】市建设?相关规定核发建设条!件,。后国土资源主管【部门按程序组织出】让建设单位持—国有建设用地使【用权出让合同到规】划主管部门申请建】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!   第四章—建设管理   【第二十条建设管理】基本要求 》。城,。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!应当符合《国家、省、市工程建!。设管理方面》的规:定,城市:地下:空间开发建》设应遵循创新、协】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!享发展理《念在确保安全—的情况?下充分体现》以人为本  — 第二十《一条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— 建设单《位在:取得建设《用地规划许可后可申!请办理建《。设工程?。。规划许可证》结建地下空间工程】可与地面建筑工程一!并取得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   第】二十:二条建设工》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!单位:在取得建《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!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!方可向城《乡建设主管部—。门申请办理建设工】程施工许可证结建地!下空间?工程可?与地:面,建筑:工,程一并取《得建设工程》施工许可证 —  未依法取—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!。证的不得进行—地下空间工》程施工   第二】十,三条:地下连通通道—建设 对建设项【目规划建设条件中已!。明确与相邻》地下空?间工程连通要求【的先建单位应—当按照?。规划要求和专—业规范预留地—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!建单位应当负—责履行?后,续地下工程》连通义务连通—。通道面积可计入【人防建设面积对后】建地下?空间用于公共地【下设施或《后建:地块:按照城市规划—必须与先建地—下空间接口先建单】位无偿向后》建单位提供接口后】。建地下空间单位应】当负: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!连通义?务   对建设项】目规划建设条件中】未明确地下空间工】程连通要求但建设项!目确需连通》的对涉及《规划调整的应向规】。划主管部门申请【规划调整通过论证】审批后方可申—。请规划许可》   第二十四条轨!道,交通周边建设 鼓】励轨道交通规划保】护区范?围内或?与轨道?交通相邻的其他地下!空间工程与》轨道交通进行整体】开发建?设轨道交通建设【应,当与沿线地块、【道路、地下公共【通,道及市政设施—等建设活动相衔接】按规划要求预—留与周边工程—。的接:口条件连接通道【的实施由周边工程】。的,建设单?位负责 《  在轨道交—通沿线控制范围【、保护范《围内修建的建—筑工程城乡》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有关部《门组织安全专项审查!轨,道交通出《入口与周边建筑工程!、周边建筑》工程之间《鼓励串?。联成网先《建项:目应按规《划条件专业规范【。预留地下通道工程的!。。接口后建地下空间项!目或建筑《工程项目与》连接通道同步—设计、同《。步审查   第【二,十五条地下综合管廊!建设 地下综合管】廊建:设应依据地下综合】管廊专?项规划结合新区【建设:。及旧城改造、市政】道路新?建,及改扩建、》市政主?要廊道建设、地【。下空间及轨》道交通建设同步设计!、同步实施按—要求移?交不依附于道路的】地下综合管廊应【当分别纳入相—关项目计《划同步配套建设【   第二十—六条地下《空间非开挖技—术, 在城市《交通繁?。忙区域和环境敏感性!区域应?采用:非开挖技术轨道交通!、地下综合管—廊,、地下深层》隧道等城市地—下空间工程建设【应鼓励推广盾构法、!盖挖法?、顶管法等非开挖】施工技术   【第二十七条装配式】建设、绿色》施工 推进地—下空:间工程?。主体结构标准—化设计、装配式【生产、机械化施【工、地下市政基础设!施智能?化管理?积极推广《建筑信息模》型,技术(BIM)在地!下,。空间工程中的—应用城市《地下空?间开:发,利,用应按照绿色和【共享发?展理念进《行建设 《。  第二十》八条海绵城市建设】要求 城《市地下空间开发【区域周边应增—加雨水调蓄设施雨水!。调蓄设施应有防【止雨水?倒灌措施   【公共绿地《地下空间开发—利用:应,满足城市《绿地设计规范、公】园设计规范等—相,关要求利用》地面广?场中的地下空—间覆土厚度应—结合海绵城市目标】、种植需求等—因素综合《考虑同时《应满足荷载》及结构要《求   《 第二十《九条地下空间安全防!护 城市地》下空:间建筑应在安—全,。防护范围内需满足相!应国家消防》技术标准及规范要】求进行建设;—规,划,建设地下空间消【防站:地,下空间应配备必【。。要的应急救援器【材 : , ,第三十条管线保护】。和迁改 《城市地下空间施工前!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!定查明建设用地范】围内地?下管:线的现?状并采取保护—或者:迁移等措施保证地】下管线的安全施工】过程中发现有未查】明的地下《管线或因施》。工造成?地下管线损坏的应当!。及时告?知地下管线产权单位!;对:无法确定《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的!应及时向城》乡建设主《管部门报告及—时依法处《理   第》三十一条各方责【任主:体 城?市地下空间建设工】程的建设、勘—察,、设:计、:。。施工:、监理应当按—照规定?由具备相《应资质的单位承担】各方应履行质量安】全主体责《任并:接受相?关部门的《质量安全监督   !第三十?二条:。规划核实和竣工验】收 城市地下空间建!设工程竣工后建设】单位应向规划主管部!。门申请?规划核?实   未经—规划核实或经核【实不符合规划条【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!。织竣工验收》。不得:投入:使用 ?  结建地下空间】工程:应当与地面建筑工】程一并进行规划核】实及竣工验收 【  第三十》三条归档要求 【城市地下空》。间,工,程竣工?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!建设单位应》当依法?。向城: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完!整的地下空间工【程档案?   ? 第:五章权属登记 【   第三十四【条权属登记办—理 城市地下空间】建(构)筑》物应当按照》有关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:办理权属《。。登,记,属,于人防?工,。程的可?。依法申请《办理首次登记不得办!理分:割,登记:;国家法律另有【规,定的从其规》。定  ?。  第三《十五条登记簿和不动!。产权属证照记—载内容 城》市,地下:空间建筑物不动产】。登记:簿和不动产权—属证照应当记载【建筑物自然状—。况、权?利状况以及其他依】法应当登《记的:事项;属于人—。防工程的应当注明】“人防?工程:”   房地产开】发项:目中用于《对外销售的》地下停?。车位等?地下空间不得作为人!防工程纳入有关计】算和管理并不得标注!“人防工《程”   》 ,。第六章使用》管理   》 第:三十六条使用管理责!任主:体 城?市地下空间所有权】人为地下空间使【用,和维护管理的—。责任人所有权人与】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!由所有权人委托【实际使?用人承?担使:用,和,维护管理责任— ,  第?。三十七条禁》止擅自改变用途 】城市地下空间所有】权人或实际使—用人:均不得拆改、变动】建(构)筑物主体】或,承重结构《不得:擅自改变地下建(】构)筑物的规定用途!不得有法律、—法规规?定,的其他禁止行—。为属人防《工,程,的未经人民防空主】管部门许《可不得擅《自,改变用途  — 第三十八》条征用城《市地下空间 因【人民防?空、防震《减灾、轨道》交通、综合管廊、应!急,处置等需要》政府可以依法—。征用城?市地下空间城—市地下空间》所有权人应当予以配!合因公?用事业铺《设各种管道》、管线等市政—设,施需要占用城市地】下空间的土地使【用权人应当同意工程!。进出、通《。过,、穿越并积极配合地!下工:程的:实,施  ? 第三十九条—。地下综合管廊—有偿使?。用 加强地下综合】。管廊建设与管—理地下综合管廊实】行有偿使用原则【收,费标准由地下综【。合管:廊建设运《行单位与入廊管线】单位:按照有关规定确定】   ?地下综合管廊建成】区域内按照规划凡】。应纳入地下综合管】廊的管线均应按要】求迁移纳《入   第四—十条日常管理和维】护 城市《地下空?。间所有权人或实际使!用人:应做好地下》空间建(构)—筑物和设施的日【常管理和维护—配合城市基础设施维!护单位做好》相关:设施的日常维—护保养做好》地下空间的标识管理!、公:。共通道保障及—出入:口畅通开放等工作;!具有:人防功能的地—下空:间应确保战时—能迅速提《供给有关部门和单】位使:用    》第四十一条安—全责:任制度 城市地下】空间所有权人或实】际使用人《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!间的使用安》全责任?制度采取防范措施】避免火灾、水灾、】爆炸及危害人体健】康,的各种污《染等情况的》发生    第【七章法律责任   !第四十二条所—有权人和实》际使用人责任 【城市:地下空间所有权人】或实际使用人违【反本办法或其他【有,关规:定的由相关部—门依法惩处 —  第四十三条部】。门和人?员责任 国》土资源?、规划?。。、城乡建《。设、房管、交通【运输、林业园林、】人民防空、公—。安消防、经信—、水务等《有关:部门及其工作人【员,在城市地下》空间开发利用—管理工作中玩忽职】守、滥?。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】的,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    】第四十四《条施行有效时—间 本办法自—公布之日起30【日后施?行有效期2年本【办法:施行前公布》的文:件与本办《法相关规定不一致】的适用?本办法 《   ?第四十五条其他规定!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!利用涉及土地征【。收、:征用:的按法?律法规有《关规定执《。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