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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:市城市地下空—间开发利用管理办】法,。(试行)《    第》一章总则     ! 第一条目》。。的依据 为加强我】市城市地下空间【。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!发城市?。地下空间资》源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土地管理法》中华:人,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!管理法中《华,人民共和国城乡规】划法中华人民共和】国人民防空法城【市,地下空间《开发利用管理规定】等有关法律、—法规和规章》。。的规定结合》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     】第二条适用》范围 本《办法适?用于: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!空间的开《发、利用和》管理  国防、【人防、防震》减灾、文物保护、矿!产资源等涉及—的地下?空间开发利用—法律:、法规另有规—定的从其规定—   第三条地下空!间含义 《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!空间是指地表以【下的空间   城市!地下空间按》开发方式分为结【建,地下空?间和单建地》下,空间:结建: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!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!开发建设的地下【空间单?建地下空间是指【独,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!间,。利用:市政道路、》公共绿地、公共广场!等公共用《地开:发的地下空间视为】单,建地下空间   】城市地下空间按开】发深度分为》浅层、中层和深层地!下空间   城市地!。下空间按开》发属性分为公—。共地下空间和非公共!地下空间公共地下空!间是指优先满—足公:共生产生活、公共】活动的?地下:空间包?括地下市《政设施、交通—。设施、公共停车场】、防灾减灾设施等所!占空间;非公共地】下,空间是指用于开【发商业、《金融、旅游、娱乐等!及,其配套设《施的、以经营性用】途为主的《地下空?间   第四条遵】循原则 城市地下空!间开发利《用应当遵循系统【规划、分层利—用、:公共:利益优先、轨道交】通引领?、,结合重?点地区综合开发、】地,下与:地上相协调的原则】  : 第五条部门职责 !市建:委牵头负责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!用的综合协调—;负责城市地下【空间建?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和!轨道交通、地下综合!管廊等市《政,基础设施《的,建设管?理核:发施:工许可 《  市规划局—负责制定城市地下】空间:开发利?用规划等有》关专项规划》。;负:责制订轨道交通站】点及周边的地下【空间开发利用规【划;负责制定—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!规划管理规》定办理城市地—下空间规划许可【;负:责,统筹:城市地下空》间的信息管理工【。作   市公—安消防局负》责已取得施工许【可地:。下空间开发利用项】目的消防设计—和验收备案并依法对!其权属单位履行消】。防安全?职责情况《进行监督《    市国—土局负责城市地下】空间的?建设用地使用权【分层供应《和办理不动产登【记    市房【。管局负责城》市地:下空间建筑物交易】和产权管《理工作   — 市人防办负责平】战结合?的,城,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!中涉及人民防空设防!要求的监督管理  !  市林业园林【局负责城市》地下空间开发利【用中涉及城市绿地】、公园?。保护和管《理,要求的监督管理【    市城管委】负责城市地》下综合管廊建成【后运营、维》护,。和管理的指导、协】调和监管    】市交委负《责地下公共交通【设施建成后的监【督管理    市水!。。务局负?责地下空间开发利】用涉及地下公共供】、排水等《。设施:相关事宜的协调和】监管   市经【。信委负?责地下空间》开发利用涉及的【。。地下电力、》燃气、?通讯等管《线设施?相关事宜的协—调和监?管   属地政【府负责对本辖—区,内地下空间设施及】周边环境的》日常维护状况进【行监督对发》现的:使用功能、安全【、卫:生,。等问题及时与相【关责任单《位进行协《调处理   其他有!关部门应当》按照各自职责—做好城?市地下空间开发利】用的监督管理及服】务,工作  《 第六?条社会资本参与 鼓!励社会资《本参与城市公共地下!空间开发利用 【 第二?。章地下?空间规划《   ?第七条地下空—间规划?分层利用和公—共优先 城市地【下空间实行分层开发!利用保证公共优先重!点发:展市政设施、公【共交通设施、—公共地下停车场、综!合管廊、应急防灾】、人:防等地下公》共设施   第八条!编制地下空》间开发利用规—划 规划主管—部门应当会同国土】资源、城乡建设、】人民防空、水务、交!通运输、城市管【理、林业园》林、公安消》防,、经信等部门根【据城市发展的需要按!。照城市总体规划要】求以轨道交通为【基础、城市公共中心!为重点遵循公—共优先、分层利用的!原则系统编制城【市地下空间开—。。发利用规划统筹【协,调各类地下》空间及设施的关【系,。 , , 地下空间开—发,利用规划《应当落实《城市总体《规,划和土地利用—总体:规划关于地》下空间开发》利用的强制》。性规定应当与其他】各类专项《规划相衔接并体现竖!。向分层立体综合开】发、横?。向相关空间连通【、地:下工程与地面建筑相!协调的原则》   编制其他涉】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!的专项规《划应当与地下空间开!发利用规《划相:衔,接   第九条【地下空间开发—利用规?划内容? 城市地下》空间开发利用—规划应当《包括城市地下—空间综合《开发利用的现—状分:析发展战《略总体管《控,。。要求:规模:和,布局功能分》区竖向分层划分禁】止、限制和适宜【。建设地下《空间的范围地下公】共设施和市政设【施配套环境保—护要求人防要—求和防灾减》灾措施及其他相关内!容, ,   第十条编制城!市控制?性详细规划要求 】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!规划应当落实—城市地下《空间开发利用规划、!轨道:交通站点及》周,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!规划等相《关控制性要》求   第十一条】编制地下综》合管廊?专项规划 城乡【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有:关部门组织编—制城:市地下综合管廊【专项: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!廊专项规划按—相关规定报市政府批!准后用于《指导和实施管廊工】。程规划建设城市地】下,综合管廊《专项规划《。应当根据城》。市发展?需,要进行?定期修编   【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有关部门组织管廊使!用单位等编制—地下综合管廊建设】规划地下综》合管廊建设规划应统!。筹,结合:新区建设、旧城改】造、市政道路—改扩建及市政—主要廊道建》设、地下空间及轨】道,交,通建设按照先规划】、后建?设的原则依据经【。。批准:的城市地下综合【。管廊专项《。规划和控《制性:详细规划《。制定   》第十二条轨》道交通沿线》开发地?下空间? 轨道交通站点周】边地块的建》设,。。项目按?规划通过结建—方式进行地下空间】开发利用并连通轨道!交通出入《口轨道交通站点周】边地块的公共建筑和!商,业类建?筑尽可能与轨道交】通连通鼓《励居住类项目与轨】道交通连通》与轨道交通连通【的项:目应提供公共出【入,口    地—下街宜?结合轨道交》通站点设《置在保障人行通廊】、市政配套设施【及人:防功:。能,等,公共利益的》前提下?可进行商业》开发   城市【轨道:交通车站出入口【通道和地铁配—线上的地《下空间?可进行商业开发 】 第三章用》地管理   —。第十三?条地下建设用地使】用权 开发》城市地下空》间应当取得地下【。建设用地使用权【地,下建设用地使—用权的使用范—围按照分层利用原则!由规划建设条件确】定    》城市地下空间—开发利用属》人防工程设施的人民!防空主管部门—出具的人民防—空要求是《地下建设用地—使用权划拨或出【让的必要条件—。   ?第十四条规划—条件 规划主—管部门依据控制性】详,细规划和规划管【理技术?规定:。核发建设项目—规划条件《。    对单建和结!建,地下空间建设—项目依法核》发规划条件时应当明!确项目?。规划用途、地下空】间水平投影范—围、开发深》度、公建配套要求、!互联互通通道的【出,。入口位置《等要求   第【十五:条,建设条件 城乡建设!主管部?门依据城市建设【相关规定核发项目】建设:条件对单建和结建】地,下空:间建设项目提—出轨道?交通沿?线保护区《范围、公共地下空间!建,。设标准、地》下附属设施等—的具体要求   】第十六条地下建设用!。地使用权《取得: 结建地下空间【建设工程的地下【建设用?地使用权随同地【表建设用地使用【权一并取得其中连】接轨道交通出—。入口、?穿越市政道》。路及公共绿地等公共!用地的地下空—间,可按:。规划条件确定的开】发利用范围随地【表建设?用地使用权一并【取得并按规划进【行建设、使用和【管理  《  :单建地下空间—建设工程的地下【建设用地使用—权依法采用》以下方?式取得   —  (一)用于人】民,防空、防震减—灾、城市基础设【施和公共服》务设施等符合划拨用!地目录的地》下空间建设》工,程其:地下建设用》地使用权取》。得可依法采用划【拨方式?。其中配套开》发建设且难以分割的!经营:性地下建设用—地使用权可采用协议!方,式    (—二)用于商业、【旅游、娱乐》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!空间:。。建设工程其地下建设!用地:使,用权应当通过—招标、拍卖、—挂牌等公开出让【方式有偿取得  】  : (三)已建成的单!建地下空间》项目依?据发改、《规划等?相关部门的批—准,文件:采,用协议出让或划【拨方式完善地下【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!     (—四):支持企事业单位【在已取?得地表建设用地【使用权的地下空【间投资建设自—用停车设《施并通过协议出让方!式,取得地下建设—用地使用权取得【使用权后须》按照地下《空,。间开发?利用规划进行投资建!设  ?   (五)根据地!下空间开发》利用规划不能独【立开发利用》、但确?需与毗邻地块整合使!用,的地下空间》可通过协议》出让方式取》得地下建《设用地使《用权:     》(,六)连接《轨道交通出入—口、穿越《市政道路和公共绿】地等公共用地的地】下连通通道建设用】地,使用权可《通过协?议方式出让给毗【邻地块地下建设用地!使用权人由使—用权人按地下连通通!道进行建设、使用和!管理但不《。得用于商业开发;】属,于人防?工程的由人民防【空主管部《门采取划拨方式取】得    规—划条件?中含有?公共配套设施—建,设,要求的待开发利用地!下空间城《乡建设主管部门【在建设?条,件中对公《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!限、标准《及移交等提》出具体要求》。国土资源《主管部门在土地出】让,方案及土《地出让合同中明【确为竞得《人的义?务,    利用—。公共地下《空间开发的地—下社:会公共停车场等公】共配套设施以及利】用非公共地下空【间开发的应进—。行,统一管理《的商:业、旅游、娱乐【。等经营性设》施不得进行分割登】。记和分割转》让   《 第十七条》。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!价款 以划》拨方:式,提供地下建设用地】使用权的不再计收】地下建?设用地使《用权价款    】以招标、拍卖、挂牌!等有偿方式出让地下!建设用地《使用权的其》出,让起始价《根据土地估价结果】、产业政《策和土地市》场等情?况经集体决策综【合确:定   《 以协议《。方式出让地下建【设用地使用权的【按照用途确定应缴】纳的土地出让—价款其中属》于商业、旅游、【娱乐等用途的按地表!所在区域商业用地基!准地价的25—%确定;属于—。地下车库、公共配套!设施、?。。地下连通通道用途的!按地表所《在区:域,商业:用地基准《地价的20%确【定 :   地下空间建】。。设用地使用权—。人,需要使用他人取【得的地表建设用【地修建地《。下,空间出入《口,。的应按照物权法【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!地,役权合同并可向不动!。产登记机构申请【地役权登记   】。 第十八《条地下建《设用地?使用权年《限 单?建地下?。空间建?设工:程的地下建设—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出!让年限应《当按照土地用途类别!确定   》 结建地《。下空间建设工程的】地下建设用地使【用权用途与地表建】设用地使用权用途】一致的其土》地使用权年限一致】;,用途不一致的—其地下建设用地使】用权起算年限与地表!建设用地使用权【起算:年限一致并按照土地!用途:类别分?。别确定?使用年限但不超过】其地表建设用—地使用权的最—高年:限    》对连同地表建筑【物一并建《设的地下车库—(,位)其地下建设用】地使用权用》途按该地《表建筑物的主—。要,用途确认《。。可与地?表建设用地使用权】。的最高使用》年限一致 》  : 第十九条用地【规划许可 》开发利用《城市地下空间—建设单位应当按【照规定?申请核发用地规划许!可规:划部门在核发用地规!划,许,可前应征求城乡建】设、林业园林等相】关部门意见   】 结建?。地下空间《建设:工程用地《规划许可手续原则上!同地表建设工—程规:划许:可手续统一办理 】    单》建地下空间建设工】程的用地规划许可手!续,。按,照以下?程序办?。理  ?  (一)》以划拨方式取得地下!国有:建设用地使用权的】应当取得规划主管】部门核发的建设【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!用地规?划许可证《    《(二)以出让方式取!得地:下国有建设用—地使:用权的由规划主【管部:门依据控《制性详细规划和【。规划管理技术—规定核发建设—项目规划《条件、?城乡建设主管—部,门依据城市建设相关!规定核发《建设条件后国土资】源,主管部门按程序组】织出让建设单位持】国有建设用地使【用权出让合同到规】划主管部《门申请?建设用?地规划许可证  】  第四章》建设管?理   第二—。十条:建设管理基本要【求 城市地下空【间建设工程应当符合!国家:、,省、市工程建—设管理?方面的规定城市地】下空间开发建—设应遵循创》新、:协调、绿《色、开放、共—。享发展理念在—确保安全的情—况下充分体现以【人为本   第二】十一条?建,设工:程规划许可证— 建设单位在—取,得建设用《地,规划许可后可申请】办理建?设工程?规划许可证结建地】下空间?工程可与《地面建筑工》程一并取《得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  》 第二十二条建【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】 建设单位在取得】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和其《他有:关,批准:文件后方可》向城乡?建设主管部门申请】办理建?设工程施工许可【证结:建地下空间工程可】与地面建筑》工程一?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!。许,可,证   未依法【取得建设工程施【工许可证的不得进行!地下空间工程施工】   第二十三条地!下连通通《道建设 对建设【项目:规划建设条件中已】明确与相邻地下空】间工:程连通?。要求的先建单位应】当按照规划要求和】。专业规范预》留地下连通工程【的接口后建单位应当!负责履行《后续地下《工程连通义》。务连通?通道面积可》计入人防建设—面,。积对后建地下空间】用,于公共地下设—施或后?建地块按照》城市规划《必须与先建地下空间!接,口先建单位无偿向】后建单位提供接口后!建地下空《间单位应当负责履】行后续地《。下工程连通义务【   对建》设项目规划》。建设条件中未明【确地下?空间工程连通要求但!建设项目《确需连通的对涉【及规:。划调整的应向规【划主管部门申请【规划:调整通过论证审【批后方可申》请规划?许可 ?  :第二十四条轨道【交通周?边建设 鼓励—轨道:交通规划保护区范】围内或与轨道交【通相邻的其》他地下空间工程与轨!道交通进行整体【开发:建设轨道交通—建设:应,。当与沿?线地块、道路、地】下公共通道》及市政设施等建设】活动相衔《接按规划要求预留】与周边工程的接口】。条件连?接通道?的实施由《周边工?程的建设单位负责】   在轨道交【通沿线控制范围【、保护范《围内:修建的建筑》。工程城乡建》设主管部门应当【会同有关部门—。组织:安全专项审查—轨道:交通:出入口?与周:边建:筑,工程、周边建筑工程!之间鼓励串联成网先!建项目应按规—划条件?专业规?范,预留地下通道工【程的接口后建地下】空间项目《或建筑工《程项目与连接—通道同步设计、同步!审查 ?  第二十五条【地下综合管》廊建设 地下综合管!廊建设应依据地【下综:合管廊?专项规划结合新区建!。设,及旧城改造》、市政?道路新建及改—扩建、市政主要【廊道:建,设、:地下空间及轨—道交通建《设同步设计、同步】实,施按:要求移交《不依附?于,道路的地《下综合?管廊:应当分别《纳入相关项目计【划同步配套建—。。设   第二—十六条地下空间【非开挖技《术, 在城?市交通繁《忙,区域和环境敏感性区!域应:。采用非开挖技术【轨道交通《、地下?综合管廊、地—下深层隧道等—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!设应鼓励推广—盾构法、盖挖—法、顶管法等非开】挖施工技术   第!二十七条装配式建】设、绿色施工 推】。进地下?空间:工程主体结构标【准化:设计、装配式生产】、,机械化施《工、:地下市政基》础设施智《能化:管理积极推广建筑信!。息模型技术(B【。IM)在地下空间】工,程中的?应用城市地下空间】开发利用应按照绿】色,和共享发展理念【进行建设   第二!十八条海绵城市【建设要求 城市【地下空间开发区【域周边?应增加雨水调蓄设】施,雨水调蓄设施应有】防,止,雨水倒灌措施  】 公共绿地地—下,空间开发利用应满】足城市绿地》设计:规范:、公园设计规范等】相关要求利用地面】广场中的地下空【间覆:土厚度应结合海绵城!市,目标、种植需求【等因素综合考—虑,同时应满足荷—载及结构要求 【   第二十—九条地下空间—安全防护 城市地下!。空间建筑应在安全防!护范围内需满—足相应?。国家消防技》术,标准及规范要求【进行建设;规—划,建设地下空间消【防站地?。下,空间应?配备必要的》应,急救援?器材   第三十条!管,。线保护和迁改 城市!地下空?间施工前《。建设单位应当—。按,照,规定:查明建?设,用地范围内》地下:管线的现状并采【取保护或者迁移【等措施保证》地下管线的》安全施工过》程中发现有未—。。查明:的地下管线或—因施工造《成地下管线》。损坏的应当》及时:告知地下管》线产权单位》;对无法《确定地下管线—产权单位的》应及时向城乡建设】。主管部门报》告,及时依?法处理?   第《。三十一条各方—责任主?体 城市地下空【间建设工程》的建设、勘察、设】计、施工、监理应】当按照?规定由具备相—。应资质的单》位承担各方应履行】质量:。。安全主体责任并【接受相关部门的【质量安全监督   !第三十二《条规划核实和—竣工验收《 城市地下空间建】设工程竣工》后建设单位应—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!规划核实《。   ?未经规划核实或【经,核实不符《合规:划,条,。件的建?设单位不得组织竣】工验收不得投入使】用   结建地下空!间工程应当与地【面,建筑:工程一并进行—规划核实及》。竣工验收 》  第?三十三条《归档要求 城市地】下空:间工程竣工验收合】格,后6个月内建设单】位应当依法向城【。市建:。设档案馆移交—完整的地下空间工】。程档案    第】五章权属登》记    第—三十四条权》属登记办理》 城:市地下空间建(【构,。)筑物应当按—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办理权属登记属!。于人防工程的—可依法申《请办:理,。首次登记不得—办理分?。割登记;国》家法律另《有规定的《从其:规定 ?   第《三十五?条,登记簿和不动产【权属证?照,。记载内容 城市地】下空间建筑物不动产!登记簿和不动—产权属证照》应,当记载建筑物自然状!况、权利状况以【及其他依法应当登】记的:事项;属《于,人防:工程的应当注明“人!。防,工程”?   房地产开【。发项目中用于对外销!售的地下停车位等地!下空间不《。得作:。为,人防:工程:纳入有关计算和管】理并不?得标注“人防工程”!  :  第?六章使用管理  】  第三十六条使用!管理:责任主体 城市【地下空间所有权人】为地下空间使—。用,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!所有权人《与实际使用人不一】致,的由:所,有权人?委托:实际:。使用人?承担使用和维护【管理责?任,   第三》十七条禁止擅自【改变用途 城—市地下空间》所有权人《或实际使用人均不】得拆改、变动—建(构)筑物主体或!承重结构《不得:擅,自改变地下建(构】)筑物的《规定用途不得有法律!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禁止?行为属人《防,。工程的未经人民防】。空主管部门许可不得!擅,自,改变用途   【第三十八条征用城市!地下空间 因人民】。防空、防震减—灾、轨?道交通、综合—管廊、应急》处置等需要政府可以!依法征用城市地【下空间?城市地下《空,间所:有权:人,应当予以《。配合因公用事业铺设!各种管道、》。管线等?市政设施需要占【用城市?地下空间《的土地使用权人应】当同意工程》进出:、通过、穿越并【积极配合地》。下工程的实》施   第三—十九条地下》综合管廊有偿使【用 加强《。地下综合管廊—建设:与,管理地下综合—管廊实行有》偿使用原则收费标准!由地下综合管廊【建设运行单位—与入廊?管线:单位:按照有关规定确定】   地下综合管】廊建成?。区域内按照规划凡应!纳入地下综合—管,廊的管?线均:应按要求《迁移纳入 》  第四十条日【常管理和维护 城】市地下?空间所有权人或实】际使用?人应做好地下—空间建(构)筑【物和设施的日常管】理和维护配合—城市基础《设施维护单位做【好,相关设施的日常维】护保养做好地下【空间的标识管理、】公共通道保障及出】入口畅通《开放等工《作;具有人防功能的!地下空间应确保【战,时能迅速提》供给有?关部门?和单位使用   】 第:。四十一条安》全责任制度 城市地!下空间?所有权人《或实:际使用人应》。当建立健全》地下空?间的:使用安全责任—制度采取防》范,措施避免火灾、水】灾、爆炸《及危害人体》健康的各种污染【等,情况的发生  【  第七《章法律?责,任   第四十【二条所有权人—和实际使用人责任 !城市:地下空间所有权【人或实?际,使用人违《。。反,本办法或其》他,有关规定的由相关】部门:。依法惩处《   第四》十三条部门和人【员责:任 国土资》源、规划、城—乡建设、房管、【交通运输、林业园】林、人民防空、公】安消防、经信、水】务等有关部门—。及其工作人员—在城:市,地下空间开发利【用管理工作中玩【忽职守、《滥用:职权、徇私舞弊【的依法给《。予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?    第四十四】条施:行有效时间 —本办法自《公布之日起》30日后施行—有效期2年》本办法?施行前公布的—文件与本办法—相,关规定不一致的【。适用本办法》 ,   第四十五条其!。他规定? 城市地下空间开】发利用涉及土—地,征收、征用的按法】律法规有关规定【执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