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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,昌区建?设领域分段式并联审!批实施细则(试行】) 第一章》  总则《 第一条  —为加快建设领域立】项、用地、规划【、初设、施工和【验收入市六个阶段并!联审批改革步伐提高!行,。。政审批服务》效能改善《政务环境根据—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!厅关于?印发重庆市投资项】目审批服务》首问负责制》实施方案(试—行)的通知(渝府办!发﹝2017—﹞133号)精神结!合工作实际制定【本实施细则 第【二条 ? 通过推行建设领域!六,个,阶段并联审批实现建!设领域行政》审批服务《“环节减《少、流程优化—。。。、效率提《高、成?本降低”优化—政务服务环境促进全!。区经:济平:稳健:康,发展: 第三条 》 建设?领域:六个阶段并联—审批适用于》以下范围 (一【)经:项目业主自愿申请荣!昌区审批权限内城】市规划区国》有土地上的建设项】。目; ?(二)经项目业【主自愿申请荣昌城】市规划区以外建制】镇街:国有土地上》建筑面积2》。000平方米以上】的建设项目;— (三)区委、区政!府交办?审批的?重点:工程项目或重点招】商引资项目 企【事业单位、社会团】体等投资《项目审批服务—以及政府投》资项目审批服—。务参照?执行 第四条 【 建设领域并联审】批分:为立项、用地、规划!、初设、施工—和,验收入市六个—阶,段六个阶段》并,联审批实《行主协办制度 区行!管办为六个阶段的总!牵,头部:门区发展改革委为立!项阶段的牵头主【办部门区国土—。房管局为《用地阶段的牵头主办!部门区规《划局为规划阶段的】牵头主?办部门?区城乡建委(区民】防办)为初》。设、施工《和验收入市阶段的】牵头主?办部门?各牵头?主办部?门,为本阶段首问部门区!公安消防支队、区城!管局、区交委—、区水务局、区文】化委、区气象局、区!地,震局等分《别为相应《阶段:涉及并联审批事项】的区:级协办部门 第五条!  总牵头部—门在并联审批—工作中承《担下列职责 (一)!向社会公开并联审】批相关内容》; (二)全—程参与牵《头主:办部门组织的联合审!查和联合踏勘; (!三)跟踪督》查并联审批工作的】开展情况; —(四)协调》并联审批工作—中遇到的相关—问题; (五)【。定期向区政》府汇报并联》。审批:。实,施情况; (六【),区政:府规定的《。其他职责 第—六条  《。牵头主办部门在并联!审批工作中承担下列!职责 (《。一)向总牵头部门提!供本阶段所》涉行政审批的相关】内容做好相关咨【询回复工作; (二!)建立首问部门“】。一窗受理”机制统一!。。接收:申请材料组》织预审分发相关【资料; (三)【根据申请事》项确定协办部门【和协办事项并组【织相关?部门进行联合—审查和?联合踏?勘; (四)作【。出涉及本《部门审?批事项的受理、审查!意,见和:审批决定《; (五《)组织协办部门制定!各牵头阶段的实【施,方案规范往来—文书规范协办—部门:办理:时限规范中介机构】管理等; 》(,六):。及,时向总牵头部门【反馈并联审批工作】中存在的问题—配合解决相关问【题; ?(,七)区政府规定【的其他?职责 第七》条  ?。协办部门在并—联,审批工作《中承担?下列职?。责 (一)向—牵头主办部门提【供本部门行》政审批的相》关,内容配合做》好相关咨《询,。回复:工作; (》二)协助牵头主办】部门预审申请材料】; (三《),参加牵?头主办部门组—织的联?合审查和联》合踏勘; (—四,)作出涉及本部门】审,批事项的受理、【审,查意见?和审批决《。。定; (《五)做好协办材【料的领取和移送工】作积极配合》、协助牵头》主办部门实》施并联审批》及时、准确》地向牵头主》办部门反馈》协办事?项的:审批信息; —(六:)配合牵头主办部】门制:定实施方案》; (七)及时【向牵头主办部门反】馈并联审批工作中存!在的:问题配合解》。决相关问题; (】八)区政府规—定的其他职责 第】八条  加大信【息公开力度》首问部门可通过【网审平台《及时获取相关审【批,部门的?项,目审批事项》办理信息督》促相关审批部—门按:时办结? 第九条  推进线!上线下、虚》拟实体融合首问部】门,、相关审批部门【要,按照国?务院审改办》、国家标准委—发布的?行政许可标》准化指引(》2016版)—和重庆市荣》昌,区行政许可标准【化规范文本要求提供!咨询、引导、代【办等便民服务对从事!行政审批服务的工作!人员充分授权—提高办理效率 【第二章审批事项和时!限 第十条  建】。设领域六个阶段并】联审:批总时限为37个工!作日 第十》一条  第一—阶段立?项阶段(2》个工作?日) ?区发展改革委应牵头!组织相?关协办部《门制定立《项阶:段具体运行实施【方案:包括建?立,运行:机,制、设置并联审批窗!。口统一接出》件,、制定?申请人与主办—部门之间来往文书】、制定主协办—部门之?间来往文书、—规,范协办部门办—。。理时限、规范中介机!构管理等内容区发展!改革委应《。根据申请人申请事项!的特殊性确定协办部!。门和:并联:审批事项根据—工作需要组织相【关部:门进行联合》审查 (《一):政府投资项目— 进入?可研报告审批—阶段由区发展—改革委组织区—规,划局、区国土房【管局、区地震—局等部门联合审【查,。或联合踏勘》 并联审批事项(根!据申请事项性质选择!确定以下审批事【项) 1﹒项目【可行性研究报告【审批; 《2﹒城?乡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出【具的选址意见书(】仅指:以,划拨方?式,提供国有土地—使用权的项目)【; 3﹒国土资源行!政主管部《门,。出具的?用地预?审意见(国土—资源主?管部门明确》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!的情形?除外); 4﹒重】大,建设:工程地震安全—性评价结果审核及抗!震设防要求的确定;! 5﹒根《。据有:关法律法规》应提交的其他文件】 (二)企业投资核!准类项目 由区发】展,。改革委组织》区规划局、区国【。土房管局、》区地震?局等部门《联合审查或》。联合踏勘 并联【审批事?。项(根据申请事项性!质,选择确定以》下审:批事项?) :1﹒企业投资项【。目核准; 》2﹒:城乡规划《行政:主管部?门出:具的选址意见书(】。仅指以?划拨:。方式提供《国有:土地使用权的项目)!; 3?﹒国土资源行政主】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!审意:。见(国土资源—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!进行用?地,预审的情形》除外:); 4﹒重大建设!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!结果审?核及抗震设》。防,要求的确定;— 5:﹒根据有关法律【法规应提交的—其他文件 (三)】。其他事项 》政府投资项目建【议书:审批、总投》资概算?审,批和企业投资项目】备案不纳入并联【审批按现行审批程】序办理 申请人【。凭项目审批文件、】国有土地使用—权出让?合,同或:国,有,土地:。使用权证书、选址意!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!意见书即《可办:理建设用地》规划许可《证 第?。十二条?  :第二阶段用》地阶:段(7个工》作日) 区国土房】管局应?牵头组织《相关协办部门制【。定用地阶段》具,体运行?实施方案包括建【立运行机《制,、设置并联审批窗】口统一接《出件、制定申请人与!主办部门之间—。来往文书《。、制定主协》办部门?之间来往文书、【。规范协办部门—办理时?限、规范中介机构管!理等内容区国土房管!局应根据申请人申】请事项的特殊性确】定协办部门和并【联审批?事项根据工作—需,要组织相关部门【进行联?合审查 建设用【地审批由区国土房管!局按现有审批—流程办理《。在所有上级审—批,和用地审批前期【工,作及法定公》告期:限完结后《。进行受理提》供符合规定要—求的材料后在7个工!作日内办结 第十三!条,  第三阶段规划阶!段(8个工作日) !区规划局应牵头【组织相关协办部【门制定规划阶段【具,体运行实施方案【包,括建立运行机—制、:设置并联审》批窗口统《一接出件、制定【。。申,请,人与主办部门之【间来往文《书、制定主协办部门!之间来往文书、规范!协办部门办理时限、!规范:中介机构管理等内容!区规划局应根据申】。请,人申请事项》的特殊性确定协办部!门和并?联审:批事项根据工作需】要组织区《公安消防《支,队、区城管局、区】水务局、区》文化委、区交委、区!城乡:建委(区民》防办)等部门进【行联合审查或联合踏!勘 并联审批事项(!根据申请事项性质选!择确:定以下审批事项【) 1﹒建设工【程设:计方案?审查意见书(包含】涉及的市《政设施类建设);】 2﹒建设》工程方案的消防设计!审,。查; 3﹒建—设项目涉及防空地】下室设置事项的审】查(限配套建—。设,防空:地下室?的民用建筑项目);! 4﹒建设项目【涉及园林绿地方案的!审查(?限涉及园林绿地指】标,的项目); —5,﹒建设项《目涉及河道管理事项!的,。审查(限河道范围内!的项目?); 6﹒建设【项,目涉及?文物保护事项的审】查,。(限需原址保护的】建设项?目、:在文物保《护单:位,保,护范围和建设—。控制地带内》进行的建《设项目及对文—物的修缮、保护【、迁移、拆除—的建设项目); 7!﹒使用港《口岸线审批(限【使用港口《岸线的项《目): 第:十四:条  第《四阶段初设阶—段(7个工作日【),。 区城?乡,建委(区民防办【)应牵?头,。组织:相关协办《部门制定初》设阶段具《体运行实《。施方案包括建—立运行机制、设置并!联审批窗口统一接出!。件、制定申请人与主!办部门之《间来往文书》、制定?主协办?部门之?间来:往文书?、规范协办部门办理!时限、规《范中介机构管理等内!容区城乡建委(区】民防办)应根—据申请人申请事项的!特殊性确定协—办部门和并联审【批,。事项根据工作需要】组织区公安》消防支?队、:区气象?局、区交委》等部门进行》联合:审查或?。联合:踏勘 并《联审批事项(根【据申:请事:项性:质选择确《定,以下:审批事项) 1【﹒建设工程初步【设计审批; 2﹒建!设工程消防设计审】核; ?3﹒建?设工程防雷设—。计审查?(区气象局监管的】范围); 4—﹒建设工程防空【地下室设计审查【(限修建防空地下】室的民用建》筑,); 5《﹒建设项目涉—及跨江河、跨—。。越(穿越)公路或】与,公路接口事项的设计!审,。查(限涉《及跨江河、跨越【〈穿越〉公路或【与公路接口的—项目)? 第十五《条  第《五阶段施工》阶段(?5个工?作日) 区城乡建】委(区民防办—。)应牵头组织相关】协办部门制定施【工许可证《办,理阶段具《体运行实施方案【包括:建立运行机》制、设置并联—审,。批窗口统一接出件】、制定申请》人与主办部门之间】来,往文:书、制定主协办部门!之间来往文书—、规范协办部门办理!时限、规范中介【机构:管理等内容区城乡建!委(区民防办)应根!据申请?人申请事项的特【殊性确定《协,办部门?和并:联审批事《项,根据:工作需要组织区【规划局、区公—安消防支队等部【门进行?联合审查或》联合踏勘 并联【审批事项(根—据申:请事项性质选择确定!以下审批事》项) 1﹒建设工】程施工许可》; 2﹒建设—工程规划许可;【 3﹒建设工程消】防设计备案;— 4﹒?建设:工程施工《招投标报建; 【5﹒建设工程质量】安全报监; 6﹒建!设工程施工合同【、监理合同备案; !7﹒建设工程施工】图,审查备?案; 8﹒建设工程!防空地下室设—计审查(限修建防】空地:下,室的民用建筑) 建!设工程消防设计【。审核应在申请人办】。理施工许可之前且】在相关程序的—总时:限内审批完成建设工!程消防设计备案【也应在相关程序【的总时限内审—。批完成? 第十六条  【第六阶段验收入市阶!段(8个工作—日) 区《。城乡建委(区民防办!)应牵头组织相关协!办部门制《定验收入《市阶段具体运行【实施方案包括建立运!行机制、设置并联】审批窗口《统一接出《件、制?定申请人与主办【部门之间来》。往文:书、制定主协办【部门之间来往—文书、规范协办部】门办理时限、规【范中介机构管理等内!容区城乡建委—(区民防《办)应根据申—请人:申请事项的特殊性】。确,。定协办部门和并联审!批事项根据》工作需?要组织?相关部?门,进行联合验收 建】设工程?竣,工后由申请》人向区?城乡建?委(区民防办)提出!验,收申请?区公:安消防支队、区规】划局:、区:气象局、区水务【局等部门《在满足?验收条件的情—况下在规定时限内】完成:各专项验收;—区国土房管局具体】负责入市相》关审批?服务事宜 并联【审批事项(》根据申?请事项性质》选择确定以下审批】事项) 1﹒建设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;!。 2﹒建筑能效(绿!色建筑?)测评?;, 3﹒建设工程档案!专项验收;》 ,4﹒建筑工》程竣工消《防验收; 5﹒建设!工程竣工《规,划核实?、绿化?验收; 6﹒—建筑工程竣工防雷】指标检测《; 7﹒涉及—河道建设项目—验收; 8﹒建设】项目防空地》下,室竣工验收(限【修建防?空地: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!) 第?三章  审批程序 !。第十七条  咨【询, 并:联审批?窗口:(设在区行政服务中!心企业服务厅)收】到申请人提出并联】审批咨询后》应当及时《告知所涉及的主【协办部门、》主协:办事项、申请条件】以及申请材料目【录等具体《内容并提《。供建设工《程××阶段并联审批!办事指南《咨,询,中若:遇,专业性较《强或审批要件较为】复杂的应当及—。时组织相关部门共】。同,答,复 第十《八条  统一—受理 并联审批窗】口,收到申请人按建【。设工程?××阶段并联审【。批办事指南提交的申!请材:料后应当及时组织相!关协:办部:门对申?。请材料进行预审对不!予受理的行政审批】事项出具不予受理通!知书;对需要补齐】。补正材料的》行政审批事项—出具补齐补正材料通!。知书:;对申报材料齐【全,和审:批条件具备的行政】审批事项出具—受理通知《书和申请材》料接收凭《证 第十九条 【 ,登记 牵头主办部】门应:建立统一登记—台账并联审批窗口统!。一,受理后应《及时:登记承诺审批时限监!督开始?启动 第二十条 】 ,分转 并《联审批窗口应—当,。及,时填写?。并联审批申请材料主!。协办部门交接凭证】将,申请材料《分送相?关部:门 第二《十,一条:  审查(踏勘)】 相关?部门收到申请材料】后按照各《自,职,能审查相关资—料, 需要召开联审会议!或现场踏勘的协办】部门应及时告知区】行,管办和牵《。头主办部门由—区行管办《会同牵头主》办部门组织协—办部门召开联—审会议或联合—踏勘 第二十—二条 ? 暂:停 主?协办部门在审查过】。。程,中,若发现并联审—批事项存在问题应】及时告知申请人【出具:并联审批中止办理通!。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!人审批事项存在的问!题审批办理时限【暂停待?申请人完《善问题后《再行继续办理 第】二,十三条  》恢复: 申请人按照并【联审批中止办—理通知书提出的【问题完善《。后主协办部门应【恢复办理申》请事项审批办理【时限延续《计算 第二十—四条  限》时,审批 相《关部门应在》。。规定时限内》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!许可的?决定 第二十五条 ! ,反馈结果 协办部】门应在规《。定时限内及时—向牵头主《办部门并联审批窗】口反馈?申请:事项:的办理结果和相【关,审批文件 第二【十,六,条  统《一发证? 并联审批窗口【收,到相关部门反馈的审!批结:果后及时通知申请人!领取审批文件并【填写并?联审批批复》文件领取回执单申】请人在获《取,相关:证照和?审批文件时应按相关!规定完善相关费用的!缴纳 第四章 保】障措施 第》。二十七条  落实“!两集:中、两到位”改【革工作相关规章【制度做到项目—、人员、授权、行】政审:批专用章、》首席:代表“五进中心”】确保行?政审批?服务在?区行政服《务中心实现“—一站式”办结 【第二十八条  【着力推行政务公开】通过办?事指南、网上—查询:、,短,信服务等《方式实现行政审批】设立依据、申报材料!、审批流程、办【。理时限、收费标准】、办事?结果“六公开”【方便申?请,人,查询:接,受群众监督 —。第二十九《。条  总牵头部门、!牵头主?办部门应会》同协办部《门建:立联席会《议,制度研究和解—决并联审批》各阶段和主协—办,工,作中出现《的问题通报并联审】批工作情况联席【会议由总牵头部【门,或牵:头主办部门根据工】作实际召集相—关,部,门召开必要时可【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!加,。 第:三十:条 : 实行定《期,或不定期督查制【度区政?府督查?室组织相关部—门对并联审批工作推!进情况进行》督查对在并联—审批:过程中?出现缺席联合审【。查、联合踏》勘,和,超时审批的部—门予以通报通报结果!运用到?部门年?度考核中《。 第三?十,一条  严格行【政审批服务问责针对!不参加联合审查、】联合验收、》并联审批和》超时办?结等:行为:以及因违纪违规造成!严重后?。果的依据《有关规?定严肃追究有关【部,门,和责任人的责任 】第三:十二条 《。 本实施《细则中的办理时限】。不含中介、申—请人自办事》项、专家评审、【公示、公《。共服务和报区政府审!批或区规委会评审的!时限属于市级部门】审批的环《节各相关区级主管】部门应积极协—调、配合办》理行政?审批手续其办理时】限按照?市级部门行政审批规!定执:。行, 第三十三条  】本实施细则自2【018年《3月1日起施—行原荣昌县建设领】域分段式并联审批暂!行办法(荣昌府【发,〔201《4,〕45号)自—动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