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荣昌区建设领域【分段式并联审批实】施细:则(试行)
第一章! 总则
第一条】 :为加:快建设领域立项、用!地、规划、初设、施!工和验收《入市六?个阶段并联审批【改,革步伐提《高行政?审批服务效能改【善政务环《境根:据重庆市《。人,民政府办《。公厅关于印发重【庆市投资项目审批服!务首问负责制—实施方案(试行)】的通知?(渝府办发﹝20】17﹞133号)精!神结合工作实—际制定本实施—。细则
第二条— , ,通,过推行建设》领域六?个阶段并联审—批实:现建:设领域行政审批服】务“环节减少、流程!。优化、?效率提高、》成本降低”》优化政务服务—环境促进全区经【济平稳?健康发展
》第三条 建设【领域六个《阶段并联审批适用】于以下?范围
(一)经【项目业主《自愿申请荣昌区审批!权限:内城市?规划区国有土地上】。的建设项目;
(二!)经项目业主自【愿申请荣昌城—市规划区以外建【制镇街国《有土地?上,建筑面积20—00平方米以上的建!设项目;
(三)区!委、区政府交办审】批的重点工程项目】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!
企事业单》。位、社会团体等【投资项目审批—。服务以?及政府投资项目【审,批服务参照》执,行
第四条 建】设领域并联》审批分为立项、【用地、规划、初【设、施工《和验收入市六—个阶段六个》阶,段并:联审批?实,行主协办制度
区】行管:办为六?个阶段的总》牵,头,部门区发《展,改革委为《立项阶段的牵—头主办部门区国土房!管局为用地阶—段的牵头主办部门区!规划局为规划阶段】的牵头主办部—门区城乡建委(【区民:防办:)为初设、施工和验!收,入市阶段的牵头主办!部门各牵《头主办部门为—本阶段首问部门【区公:安消防支队、区【城管局、区交—委、区水务局—、区文化委、区气象!局、区?地震局等分别为相】应阶段涉及》并联审批事》项的区级协办部【门
第五条 【总牵头部门在并联】审批工?作,中承担下列职责
(!一):向社:。会,公开并联《审批相关内容;
(!二)全程参与牵头】主办部门组织的联】合审查和联合踏勘;!
(三)跟踪督【查并联审批工作的开!展情况?;
(四)协调并】联审批?工,作中:遇到的相《关问题;
(—五)定期向》区政:府汇报并《联审批实施》情况;
(六)区】政,府,规定的其他职责
】第六条? , ,牵,头主办部门在并联】审批工?作,中承担?下列职责
(一【)向总牵头部门提】供本阶段所涉行政审!批的相?关,内容做好相关咨询】回复工?作;
(二)建立】首问部门“一窗【受理”机制统一接收!。申请材料组织预审分!发相关资料;
(三!)根:据申请?事项确定《协办:部门:和协办事项并组织】相关部门进行联合】审查和联《合踏勘;
(—四)作出《涉及本部门审批事】项的受理、审查意见!和审批决定;—
(五)组》织协办部门制定【各牵头阶段的—实施方案规范往【来文书规范协办部门!办理时限规》范中:介机构管理》等;
(六》)及时?向总牵?头,部门反馈并》联审批工作中存【在的问题配合解决】相关问题;》
(七)区政府规】定的其他职责
第】。七,条 协办部门在】并,联审批工作中承担】下列职责
(—一)向牵头主办部】门提供本部门—行政审批的》相关:内容配合做好相关】。咨询回复《。工作;?
(二)《协助:牵头主办部门—预审:申请材料;
(三)!参加牵头主办部门组!织的联合审》查和联合踏勘;【
(四?)作出涉及本—部门审批事项的受理!、,审,查意见和审批—。决定;
(五)做好!协办材料的领取和移!送工作积极配合、】协助牵头主》办部门实施并联【审批及时、准确地】向牵头主办部门反】馈协办事《项的审批信息;
】(六)配合牵头主办!部门制定实施方案;!
(七?)及时向牵头主办部!。门反馈并联审批【工作中存《在的问题配合解决】相关问?题;
(八)区【。政府规定《的,其他:职责
第八条 加!大信息公开力度首】问部门可通》过网审平《台及时获取》相关审批《部门的项目审批事】项办理信息》督促相关审批—部门按时办结
第九!条 推进》线上:线下、虚拟实体融】合首:问部门、相关审批】部门:要按照国务》院审改办、国—家标准委发布的行】政许可标准化指引】(2:016版)和重庆市!荣昌区行政许—可标准化规范—文本要求提供咨【询、引导、代—办等:便,民服务对从事行政】审批服?务的工作人员—充分授权提高—办理效率
第二【章审批事项和—时限
第十条 】建设领域六个—阶段:并联审?批总时?限为37个工作日
!。第十一?条 : 第一阶《段立项阶《段(2个工作日【)
区发展改革委】应,。。牵头:组织相关《协办部门制》定立项?阶段具体运行实施方!案包括建立运行机制!、设:置并联审批窗口统】一接出件、制定【申请人与主办部门】之间:来往文书、制定【主协办部门之间【来往:文书:、规范协办部门办理!时限、规范》中,介机构管《理等:内容区发展改革委应!根,据申请?人申请事项的特殊性!确定协办部门和并】联审批事项根据工作!需要组织相关—部门:进,行联合审查
(一)!政府投资项目
【。进,入可研报告审批【阶,段由:。区发展?改革委组织区—规划局、区国土房】管局、区《地震局?等部门联合》审查或联《合踏勘
并联审【批事:项(根据申请—事项性质选择确定以!下,审批事项)》
1:﹒项目可行性研【究报告审批;
【2﹒城乡规划行政】主,。。管部门出具的—选址意见书》。(仅:。指以划拨方式提【供国有土地使用【权,的,项目);
3—。﹒,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!门,出具的用地》预审意见(》国土资源主管部【门明确可以》不进行用地预—审的情形除外);
!4,﹒重大建设》工程:地震安全性评价【结,果审核及抗震—设防要求的确定【。;
5?﹒根:据有关法律法—规,应,提交的?其他文件
(二)】企业投资核》准类项目
》由区发?展改革委组织—区规划局、区国【土房:管局、区地》震局等部门联—合审查或联合—踏勘
并联审批事】。项(根据申请—事,项,性质:。选择确定以》下审批事《项,)
1﹒《。企业投资项目核【准;
2﹒》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!。。门,出具的选址意见书】(仅指?以划拨?。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!用权的项目》);:
3﹒国土资源行政!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!预审意?见(国土资源主管】部门明确可以不进】行用地预审的—情形除外)》;
4﹒重大建设】工程地震安全—性评价结果审核及】。。抗震设防要求—的确定;
5﹒根】。据有:。关法律法规应—提交的其他文件
(!三)其他事项
政】府投资项目建议【书审批、总投资【。概算审批《和企业投资项—目备案不纳入并【。联审批按现行审【批程序?办理:
申请人凭项目审】。。批文件、国有土地】使用:权出让?合同或国有土—地使用权证书—、选址意见书—或规划设《计条件意见书即可】办,理,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证
第十二条】。 第?二阶段?用地阶段(7个【。工作:日)
?区国土房管局应牵头!组织相关协办部【门制定用地》阶,段具体运行实施方案!包括建立运行机制、!设置:。并联审批窗口—统一接出件、制定】申请人与主》办部门之《。间来往文书、制定主!协办部门之间来往文!书、规范协办部门】办理时限、》规范中介机构管【理等内容区国—土房管局《。应根据申《请人申请事项的特殊!性确定协办部—门和并联审批—事项根?据工作需要组—织相关部门》进行联?合审查
建设用【。地审:批由区国土房管局按!现有审批《。流程办?理在:所,有上级?审批和用地审批【前期工?作及法定公》告期限完结后进行】。受理提供符》合规定要求的材【料后在7个工—作日内办结
第十】三,条 第三》阶段规划阶段(【8个工作日)
区规!划局应牵《头组织相关协办部】门制定?规划阶段具》体运行实施方案【包括建立运行机制、!设置并联《审批窗口统》一接出?件、制定申请人【与主办部门之—间来往文书、制定】主协办部门之间来】往文书?、规范协《办部门办理时—限、规范中介机构】管理等内容》区规划局应》根据申请《人申请?事项的特殊性确定协!。办部门和《并联审批事项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区!。公安消防支队、区城!管局、区水务局【、区文化委、区【交委、?区城乡建委(区民】。。防办)等部门进行】联,合,审查或联合》踏勘
并联审—批事项?(根据申请事—项性质选择确定以】下审批?事项)
1﹒—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!。查意:见书:(包:含涉及的市政设施类!建设);
2﹒建设!工程方案的》消防设计审查;
3!﹒建:设项目涉及防—空地下室《设置事项的审查(】限配套建设防空地】下室的民用建筑项】目);
4﹒建设】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方!案的审查(》限涉及园林绿地指】标的项目)》;
5?﹒建设项目涉及【河道管理事项的审】查(限河道范围【内的项目)》;
6?﹒建设项《目涉及?文物保护事项的审查!(限:需原址保护的建设】项目、在文》物保护单位》保护范?围和建设控》制地带内进》行的建设项目—及对文物的修缮【、保护、迁移—、拆除的建设项【目);
7﹒使【用港口岸线审批(】限使用港口岸线的】项目)
第十四【条 第《四阶段?初设:阶段:(7个工作日—)
区城乡建委(】区民防办《。)应牵头组织相关协!办部门制定初设阶】段具:体,运行:实施方案《包括建立运行机【制、设置并联审批窗!口统一接出》件、制定申请—人与主办部》门之间来往文书【、制定主《。协办部门之间来往文!书、规范《协办部?门办理?时,限,、规范中介机构管理!等,内容区城乡建委(】区民防办)》应根据申请人申请】。事项的?特,。殊,性确定协办部—门,和并联审批事项【根据工作需要组【织区公安消防—支队、区气象局【、,区交委?等部门?进,。行联合审查或—联合:。踏勘:
,并联审?批事项?(根据申《请事项性质选择确】定以下审批事项)
!1﹒建?设工程初步设—计审批?;,
2﹒建设工程【消防设计审核;
3!﹒建设工程防雷【设计:审,查,(区气象局监—管的范围);
4】﹒建设?。工程防空《。地下室设计审—查(限修《建,防空地?下室的民用建筑);!
5﹒建设项目涉及!跨江河、跨越(穿越!),公路:或与公路接口事项的!设计审查(限涉【及跨江?河、跨越〈穿越【〉公路或与公路【。接口的项目)—
第:十五:条 : 第五阶《段施工阶《段(5个工》作日)
区城乡建】委(区民防办)【应牵头?组,织,。相关协办《部门制定施工许【可证办理阶段具体】。运行实施方案包【括,建立运行机制—、设置并联审批窗】口统:一接出件《。、制定申《请人与主办部门【之,间来往文书、制定主!协办部门之间来往】文书:、规范协《办部门办理》时限、规《。范中介机构管理等内!容区城乡建委—(,区民防办)应根【据申请人申请事项的!特殊性确定》协,办部门和并》联审批事《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!区规划局、区公【安消防支队等部【门进行联合审查或】联合踏勘
并联【审批事项《。(根据申请事—项性质选择》确定以下审批—事,项,)
1﹒《建设工程施工许【可,;
2﹒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;
3【﹒建:设工程消防设—。计备案;《
4﹒建设工程施工!招投标报建;—
5﹒建设工程【质量安全报监;
6!﹒建设工《程,施工合同、监理【合同备?案;
7﹒建设工】程施工图审》查备案;
》8﹒:建设工程防空地下】室设计审查》(限:修建防空地下—室的民用建筑)
】建设工程《消防设计《审核应在申请人【办理施工许》可之前且在相关程】序的总时限内审批】完成建?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!也应在相关》程序的总时限内审】批完成
第十六条 ! 第六阶段验收入】市,阶段(?8个工作《日)
区城》乡建委(区民防办)!应牵头组织相关协办!部,门制定验收入市阶段!具体运行实施方案】包括:建立:运行:机制、?设置并联审批—。窗口统一接》出件、制定申请人】与主办部门》之间:来往文书、制定主】协,办部门之间来往文】书、规范协办部【门,办理时?限、规范中介机构管!理,等内容区城乡建【委(区民《。防办)应根据申请人!申请:事项的特殊性确定】协办部门《和并联审批事—项根:。据工作需要组织【相关部门进行联合】验收
建设》。工程竣工后由—。申请:人向:区城乡建《委(:区,民防办)提出验【收申请区公安消【。防支队、区规划局、!区气象局、区—水,务局等部门在满【足验收?条件的情况》下在规?定时:。限内完成各专项验】收;区国《土房管局具》体负责入市相关审】批服:务事宜
并联审批事!项(根据《申请事项性质选择确!。定以下审批事项)】
1﹒建设》工,程竣工验收备案【;
2﹒建筑—能效(绿色建筑【)测评;《
3﹒建设工程档】案专项验收》;
4﹒建筑工程竣!工消防验收;
5】﹒建设工程竣—工规划核实、绿化验!收;
6﹒建筑工程!竣工防雷指标—检测;
7﹒涉及河!。道建设项目验—收;
8﹒建设【项目防空地下室【竣工验?收(限修建防—空地下室的民用【建筑项目)》
第三章 审【批程序
第十七【条 咨询
—并,联,审批窗口(设在区行!政服:。务中:心,企业服务厅)收到申!请人:提出并联审批咨询后!应,。当及时?告知:所涉及的《。主协办?部门、主《协办事?项、申请条件以及申!请材料目《录等具体内容并提】供建设工程××阶】段并:联审批?办事指南咨询中【若,遇专业性较强—或,审批要件较为复【杂的应当及时—。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答!复,
第十?八条 统一—受理
并联》审批窗口收到申【请人按建设工程【××阶?段并联审批办事【指南提交的申请材料!后应当及《时组织相关协办部门!对申请材料进行预】审对不予受理—的行政?审批事项出》具不予受理通知书;!对需要补齐补—正材料?。的行政?审批事项出具补【齐,补正:材料通?知书;对申报材【料齐全和审批条件】具备:。的行政审《批事项出具受理通】知书和申《请材料?接,。收凭:证
第十九条 】登记
牵头主办【部门应建立》统一登记台账—并联审批窗口—统一受理后应及时登!记承:诺审批时限》监督开始《启动
第二十条 】 分转?
并联审批窗口【应当及?时填写并联审—批申请材料主协【办部门交《接凭证?将申请材料》分送相关部门—
,第二十一条 审查!(,踏勘)?
相关部门收到【申请材料后按照各】自职能审查》相关:资料:
,。需要召开联审—会议或现场踏勘【的协办部门》应,及时告知区行—管,办,和牵头主办部门【由区行管《办会同?牵头主办部》门组织协办部—门召开联审会议或】联合踏勘《
第二十《二,条 暂停
主协】办部门在《审查过程中若发【现并联?。审批事项存在问题】应及时告知》申请人出具并联审】批中止?办理通知书一次【性告知?申请人审批事项【存在的问题审批【。办理时限暂停待【申请人完善问题后再!行继续?办理
第《二十:三条 恢》复,
申:。请人按照并》联审:批中止办理通—。知书:提出的问题完—善后:主协办?部门应恢复办理申请!事项:审批办理时限—延续计算
第—二十四条 限时】审批
相关》部门应在规定时限】内做出准予许可或不!予许可的决定
【第二:十五条 反—馈结果
协办部门】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!向牵头主办部门并】联审批?。窗口反?馈申请事项的—办理结果和》相关审?批文件?
第:二十六条 统一发!。证
并联审批—窗口收到《相,。关部门反《馈的审批结果后【及时:通知:。申请人?领取审批《文件并填写》。并联审批《批复文件领取回执】单申请人《在获取相关》证照和审《批文件时《应按相?关规定完《善相关费《。用的缴纳
第四【章 保障措施
第二!十七条 》落实“两集中—、两到位”改—。革工作相关规章制度!做到项目、人员、授!权、行政审批—专用章?、首席代表“—。五进中心《”确保?行政审批服务在【区行政服务》。中心实现“一站式”!办结
第《二十八条 着【力推行政务》公开通?过办事指南、网上】查询、短信服务等方!式实现行政审批设立!依据、申报材料、】审,批流程、办理时【限、收费标准、办事!结果“六公开”方】便申请人查》询接受群众监—督,
第二?十九条? , 总牵头部门、牵】头,主办部门应会—同,。协办部门《建立联席会议制【度,研究和解《决并联审《批各阶?。段和主协办工作【中出现的问题通报并!联审批工《作情况?联席会议由总牵头部!门或牵头主办—部门根据工》作实际召《。集相关部门召—开必要时可邀请【相关监督部门参【加
第三十条 实!行,。定期或不定期督查】制度区政府督查【。室组织相关部门对】并,。联审批工作推—进情况进行督—查对在并联审批过程!中出现?缺席联?合审查、联合—。踏勘和超时》审批的部门予—以通报通报》结果运用到》部门年度《。。考核中
第三十一条! 严?格,行政审批服务—问责针对不》参加联合审查、联】合验收、并联审批和!。超时:办结等?行为以及因违纪违】规,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!有关规定《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!责任人的《责任
?第三十二条》 :。本,实施:细则中的办》。理时限不含中—介、申请人自办事项!、专家评《审、公示、公共服务!和报区?政,府审:批或:区规委会评审的时限!属,。于市级部《门审批的环节—各相关?区级主?管部:门,应积极协调》、配合办《理行政审批》手续其办《理时:限按照市级部门【行政审批规定—执行
第三十—三条: , 本实施细则自20!18:。年3月1日起施行原!荣昌县建设领—域分段式并联审批】暂,。行办法(荣》昌府发〔《。2014〕45【。。号)自动废》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