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:市大足区小》型水:利工:程确权颁证管理办】法
:第一章? 总? :则
第一条 【为深入贯彻落—实重:庆市人民政》。府办公厅《关于推?进农业水价》综合改?革,(试点)的》实施意见(渝—府办发〔201【6〕150号)、重!庆市水利《局关于印发<重庆市!深,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!确权登记颁证指【导意见(试》行)>的通知(渝水!〔20?17〕1《40号)文件精【神结合我区实际为明!。晰我区小型水利工程!的权属明确管—护主:体,和管护责任落实管护!人员和经费建立【良性运行机制确【保工程安全运行和】效益充分发挥特【制定本办法
第二条! , 小型水《利工程确权》是,指小型水《利工程所有权、【使用权和其它—权利的确《认、确定《过程所?有权是指《权利人依法》对该工程所享有【的占有?、使用、收益—和处:分的权利使》用权是指权利人【不改:变该所有《权权:属以及工程》用途而依法》加以利用以及取得收!益的权利《确权登记颁证是【指对:工,程的:所有权、使用权进】行的权属明确、登记!、发放权属证书等活!动 :
第三条 》 区人民政府授权】区水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本《行政区域小型—水,利工:程确权发证
区【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本行政?区域小型水》利工程确权》审核、?登记、发证镇人民】政府(街道办事处)!负责本辖《区小型水利工—程,确权的调查、核实、!公告
第四条— 在?本辖区内实施—小型水利工程—确权发证的适用本】办法
第二》章 确权范—围
第五条 — 本辖区内》小型水利《工,程确权范围》包括
?1.小型水》库包括?总库:容100《1000万立方米(!不含)的小(1【)水库工程和101!00万立方》。米(不含)的—小(:2,)水库工程
2.中!小河流?及,其堤防包括流域面积!小于:3000平方公【里的河流及》其上兴建的防—洪标准小于50年一!遇的:3级以下堤防
3】.小型水闸即最大】过闸:流量20立方米每】秒100立方米每秒!。(不含)的》小(1)型水闸【和最大?过闸流量小于20】立方米每秒的小(】2):。型水闸
4.小型农!田水利工程》及设备包括》控制灌溉面》积1万亩以下的农】田水:利工程包《括控制灌溉》面积1万亩以—下的农田《水利工程《大中型灌区末级渠】系及:量测水设《施等配套建筑物【总库:容500立方米【10万立方米—(不含)的山坪塘】(池、?窖)喷?灌、微灌设》施及其输《水管:。道和首部装机功率】小于1000千瓦的!。泵站等?
5.?农村饮水《安全工?程包括日供水规【模10?00:立方米?(不含)以下、【供,水人口20人—以上的供《水工程
6》.小型水电站—包,括单站?装机容量5万千【。瓦及以下的水—电站
7.》单一农户自建自【用且不涉《及公共安全》的,拟被征占用或报废的!小型水利工程不纳】入此次改革范围【
第三章《。 确?权原则和主》。体
第?六条 ? 小:型农田?。水,。利工程权属按以下方!式确:认
根?据“谁投《资、谁所有》、谁受益”的原则明!确产权个《人投资兴建的工【程产权归个人—所有;?社,会资本投《。资兴:建的工?程产:权归投资者所有或】按投资者意愿确【定产:权归属;《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!的工程产权归—受益户共同所有;】以农村?集体经济《组织投入为主—的工程产权归—农,村集:体经济组《织或农民用水合作】组织所?有;以国家投—资为主兴建的工程产!权归国家、农村【集体:经济组织《。。或农:民用水合《。。。作组织所有具体由区!政府或其授权的部】门按照重庆》市人民政府办公【厅转发市水利局市国!。土房管局《〈关于开展》水利工程用地确【权登记工作意见【。〉(渝?办发〔2《。。007〕346号)!有关:规定确?定产权归属》已明:晰的工程维》持现有产权归属【关系区水行政主管】。部门负责《工,程产权界定工作向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】有者颁发产权证【。书载明工程功能、管!理与保护范围、产权!所有者及其》权利与义务、有【效期等?基本信息
》第,七条 小型水利】工,程管:护主体
1﹒!国有:小型水利工》程产权明晰的国有小!型水利工程按分级】管理的原《则区水务局为小型】水库的行《政监管主体区水务局!所,属的水库管理所或片!区,水务站为《小型水库的管护责】任主体受《区,。水务局委《托履行?管护主体责任;其】他小:型水利工程》由区水务局直接管】理或委托所在镇【街管理
2﹒其【它,水利工程产权界【定为农村集体—、农民用水合—作组织或其》他投资者等产权【主体所?有,的各类?小型:水利工?程由:产权主体负责管理】并,。明确管?护主体?落实管理责任
3】﹒小型水库》、,中小河流及堤防【、农村饮《水安全工程以—及重:要,的山坪塘《等涉及公共安—全的小型水》利工程?要建立安全责任制明!确安全责《任人及?具体责任并建立责】任,追究制度
第四【章 确权程—序,
第八条 小【型水利工《程确权?由权利人先》。申,请按照调查、—核,实、公示、审核、登!记,、发证?等程:序进行
第》九条 小型水利】工程确权调查—应当坚?持“公平、公—。正、公开”的—原,则尊重?历史形成的》。。自然受益范围采取】利用已有的小型【水利工?程竣工图、设计图】、平面位置图等资料!结合现场《调查核实的办法【进行小?型水利工《程,确权调查由》镇街组织《本辖:区村(社区》)对小型水利—工程基?。本,情况:、工:程边界?现状、?所有权、使用权、】经,营权等情况进行【。细致:的,调,查摸底并《逐个工程填写小【型水:利工程?调查:表
镇街对小型【水利工?程调查表进行核实】核实后在工程所【在地:对工程产权》现状进行《公布公示期为7天无!异议后提请区水【行政主?管部:门审:核,。
第十?条 ?。对产:权不明?确、有争议纠纷【的工程应由镇街【负责协调《处理明确产权后再】按程:序,进行权属登记审批】核,发产权证书》
第:十一条 水行政主!管部门?应在收?到,镇街转交的申请登记!材料之日起15个】工作日?内对其提交》的申:请登记材料进行审】核审核通过后—予以登记发放权【属证书?对未通过的》不予登记并》书面告知原因
第】十二条 《 登记申请材料应当!符,合下列全部条件
】1.申请登记的小】型水利工《程界限、面》积等数据准确;
2!.小型水利》工程确权证》明合:法有效;
》3.无权属》争议;
4.—附图中?地物标?志与实地相符
第】十三条 小型【水利工程确权登记】包括初始登记、变更!登记和注销登记小型!。水,利工:程确权发生变更的权!利人应当到初始登】记机关申请变更登】记小型?水利工程被依—法征用、占用或者由!于其他?原因造成设施灭失的!原小型?水利工程《权利人应当到—初始登记机关申请注!。销登记
第十四【条 小《型水利工程》权利人申请办理变】更登记?或者注销登》记时应?当提供下列》材料
1.小型水】利工程登记申请;
!2.小型水》利工程确权》证书;?
3.小型水利工程!依法变更或者—灭失的有关证明【
第十五条》 小型水利工程】权属证书《按统一组合编码【编号
第十六条 !发现小型水利工程】。权属证书有错—漏,登记:、丢失或损》坏的:有关权?利人:应,。及时到?原登记?机,关申:请更:正,或者补办相》关证件
第》十七条 水利工】程划界定权、—确,权工作所需经费应】纳入:政府年度财政预算】财政部?。门应加强监督—管,理与指导有关单【位不得截留》、挤:占,。
第十八条 区水!行政主管《部门、镇街应配备】专(兼)职人员【和,。必,要的:办公设施建立—小型农田水利工【程确权登记》档,案镇街在建立原始调!查表和相关材料【档案的同《时要建立《电子档案《
第:五章 附 则】
第十九条 登记!机关:应公开登记档—案,并接受公《众查:询
第二十条 本!办法自印《发之日起实》施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