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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綦江》区,政府投资项目—代理制管理办法【 第一条  为规范!政,府投资行为深化【投,资体:制改革提高项—。目建设管理水平【。、投资效益和—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!设根据重庆市政府公!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!理制暂行办》。法(渝?府发〔2003〕1!0号)及《有关规定结合本区】实际:制定本办法》<?xml》:n:a,mespace p!ref?ix = o— /:> 第二条  本】区行:。政区域?内政府投资项目实行!。代理制管理的适用本!办法 ?本,办法所?称代理制是指依【法通过?招标或委托指—。定的方式选择专业】化的管理单位(【即代理单位》)负责政府投—资项目的实施控制项!目投资、质量—、工期和保证施【工,安全:。项目:竣工验?收后:移交使用《单位的制度 第三条!  政府投资—5,00万元及以上的】下列公共工程和公益!性建设项目原则【上实行代理制 (】一)机关及其所属】单位、人民》团体的办公》。业务用房等建设项目!; (二)》科研、教育、—文,化、卫生、体—育、民政及社—会福利等社》会事业项目和—市政设施《工程; (三—)公安、《检察院、法院—、消:防等政法《基础设施项目; (!四)区政《府要求代理的其【。。他,项目 第四条—  符合本办法【第三条规定》适宜采取《代理制实施》的项:目由区发展改革部门!商行业?主管部门提出代理】方案:。经区:政府同意后在下达年!度投资计划时—。明,确,代理项目和代理单位!原则上均由区—属国有公《司代理 第五条【  政府投资—项目实行代理制【的均采用全程代【理的方式《。(特殊情况除外)】即从立?项批复后开始至竣工!验收:。结束对项目进行全】过程代理管》理区政府《有特殊?要,求的项目除外 第六!条 : 代理单位主—要职责? (一)前期—手,续办理阶段 1【.负:责项目立项》批复:后的可研、勘—察、设计、招—标等所有《审批手续办理; 】(二)?工程建设阶段 2】.负责工《程合同的洽谈—工作;? 3.按项目进度向!。使用单位提出资【。金使用计划》协调有?关部门按期拨—付项目?建设资金; —4,.对:工程进度、质量【、投资、安》全、:廉政等建设全程负】责,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!负责:制;: 5.组织有关【部门进行工程—阶段性和竣工验收;! (三)《工,程决:算及权?属办:理阶段 6.将项目!建,设的所有资料整理归!档移:交给使用《单位和城建档案管理!。部门管理《。协助:使,用,。。单位办理结(决【),。算审计?及权属登记》。 第七?条  使用》单位主要职责— (一)《前期手续办》理,阶段 1.负责项】目建设资金的落【实包括争取上级资金!、落实自筹》资金和银行》贷款等; 2.【提,。出项目使用功—能配:置方案、建设—规模、标准; 3.!协助代理单位办【理项目所有审批手】续办理主要》负责出具相关申请】批准的文件; 【(二)工程建设阶段! 4.参与设计【、,施工:、监理、招标—监督、合同洽谈等】工作负责合同的签】订; 5《.监督项目的工程】质量和施工进—度参与?工程验收; (三)!工程决?算及权属《办理阶段《 6.牵头办—理项:。目竣工?结(决)《算审计报财》政部门进行决—算批复;《。 7.办理权属登记! 第八?条  行业》主管部门《主,要职责 (一—)牵头项目建设【资金的筹措》; (二)》配合确定项目代【理方案; (三【)监督代理合同【的签订? 第九条  代理单!位确:定后由区发展改革部!门,牵,头行业主管部门【配,合召集代理单位【和,使用单?位一个月之内签【订代:理合:同明确双方》责任及建设工期【交,接相关?资料:和移交?工作代?理,单位:和使:用单:位各指定《专人专?职,负责代理项目建设的!相关事宜代理单位】应严格按《照批准的可》研报告建设规模【、建设内容、建【设标准?和总:投资进行限额设【计和施工《组织管?理严格控《制项目投资确保工】程质:量按:期交付使用 代【。理单位不得随意变】更,建设规模、建设标】。准、建设内容和工程!造价确?需,设计变更的》代理单位《牵头联合《使用:单位依照重庆市【。綦江区政府投—资项目管理办法【(修编)有关规【定进行报批》 ,第十条  自工程竣!工验收备案之日【起代理单位应当在】3个月内将建设全过!程形成的文》件、技术和财务等资!料整:。理归档将工程档【。案及相关资料向城】建档案管《。理部门或使用单位移!交 第十《一条:  代理《项目:管理费代《理,。管理费参《照重:。庆市财?政局:。关于政府公》益性项目建设管【理代理费总额控【制数费率暂》行规定的通知—(渝财?建,〔2:。00:3〕71号)文件】执行计入项目—总投资 第十二条 ! 项目竣工财务决】算审核批复后建设】工程费用与财—。政评审最高限价【相比有节余的可以按!照不超过《节余:资金:30%的比例对【代理:单位实行《奖励奖?励开支计《入,建设成本建》设工程费《用与财政评审最【高限价相比有—超支:的可以按照不超过】增加资金30%【的比:例对代理单位实行惩!罚奖惩的《具,体,比例由合同约定 】第十三条  —代理单?。位对建设项》目因设计或》施工组织不》当造成?的,超概算或超工程【控,制造价?的承担?合同约定的连带责】任 建设项目的【投资控?制、质量控制、工期!控制未达《。到合同?约定的区财政局不】。得拨付建设代—理费严重违约—或造成重《大损:失的代理《。。单位按照法律—、法规的规定—承担相应法律—责任 代理》单位、使用单位不】按照时间要》求交接代理工—作、实施代理工作】的由区监察局按【照綦江区政府投【资项目违规责任追究!办法追究相关单【位,、相关人员的责任 !第十四条 本办【法由:区发展改《革部:门负责?。解释 第《十五:条  本《办法公?布30日后施行 】  : 附件项目委托】代理合同     !   附件  【 项目委托》代理:。合同  《 委:  托  》方,(甲方) 》受托代理方(乙方】)   《  为?规,范政府投《资行:为深化投资体制【改,革提高项目》建设管理水平—。、投资效益和工程质!量促进?廉政建设经綦江区政!府批准将甲方拟建的! ,。      —   ? ,  :      —     》   项目交—由乙方实施项—。目,代理建设《和管理为明确双方】的责:、权、利经甲、乙双!方协商一《致订立本合同— 一、甲方委—托乙方代理范—围      【。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    !。  项目从立项【批复:后开:始至竣工验收—结束全过程(不含】。征地拆迁《) 二、本项—目涉:及的相关费用、支付!标准及办《法 (一)》建设:代理费按工程总投资!额的 ? ,  %结算该费用计!入工程总投资— (二)工》程费用?。支付:时间:和比:例 1.项目办【理前期手续时—乙方:根据项目前期—手续办?理,。进,度按合同约定—向甲:方提出资《。金使用?计划资金使用计划需!经甲方核定后及时】划拨 2.》项目开工建设—后乙方根据》项目:建设进度按合同约定!向甲方提出资金使】用计划?资金:使用计划需经—甲方核?定后及时《划拨 (三)代理】费用支?付时间?和比例 代理—。项目前期《手续办理、工程建设!。、工程决算及权属】办理:三个阶段的建设代】理费分别按照总【代理费?。的30%、50%】、20?%在招标前、竣工】验收合格、产权登记!办理完成三》个时间?节点收取 三、甲】乙双方责任 (一)!甲方责任 1.前】期手续办理阶段 (!1)负责项目建【设资金的《。落实包?括争取上《级资金?、落实?自筹资金和》银行贷?款等; (2)提】出项目?使用功能配置—方案、建设规模【。、标:准; (3)协助代!。理单位?办,理项目所有审—批手续办理主要【负责出具相关申请批!准的:文,。件; 2.》工程建设阶》段 :(,。4)参与设计—、施工、监理、招标!监督、合同》洽谈等?工作负责合同的签】订; (5》)监督?项目的工程质—量和施工进度—参与工程验》收; 3.工程决】算及:权属办?理阶段 《(6)牵头办理【项,目竣工结(》决)算审计报财【政部门进行决—算批复; 》(7:)办理权属》登记 (二)乙方】责任: 1:.前期手续办理【阶,段 (1)负责项目!立项:批复后的可研、勘】察、设计、招标等】。所有审?批手续?办,理; ?2,.工程建《设阶:段 (2)负—责工程合同》的洽谈?工作; (3—)按项目进》度向使用单位提【出资金使《用计划协调》有关部门按期拨【付项目?建设资金; (4】。)对工程进度、【质量、投资、—安全、廉政等—建设全程负责对【工,程,质量实?。行,终身负?责制; 《(5)?组织有关部门进【行工程阶段性—和竣工验收; 3】.工程决算及权属】办理阶段 (6)将!项目建?设的所?。有,资料整理归》。档移交给使用单位和!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管!理协助使用单位办】理结:(决)算《审计及权属登记【 四:、乙方不《得随意变更》建设规模《、建设标准、建设】。内容和工《程造价确需设计【变更的乙方牵—头联合甲方依照重庆!市綦:江区政府投资项目】管理办?法,(修编?),。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!五、建设工程费用与!财政评审最高限价相!比有节余的》按照节余资》金   《    %的比例对!代理单位实行奖励】奖励开支计入建设】成本:建设工程费》用与财政评审—最高限价相比有【超支的?且未按规定程序报】批的按照超支资金】  :     %的比】例对代理单位实行惩!罚乙方对建设项目】因设计或施工组织不!当造成的超概算或】超工程控制造—价的承?担,连带责?任 六?、,建,设工期代理合同【签订之日《起    个—月内完成项目建设】 七、本合同中未尽!事宜由甲、乙双方】协商解?决 八、本》合同:一式 陆 份—其中甲方执 叁 份!乙方执 叁》 份经双方法—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!人签字、盖章后【生效   甲】。方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 —   ?。。  :   ?  :。。  :乙方    —   《 法:。定代表人(签字)】      — ,     法定【代表人(签字) 】      】项目负责人(签字】)   《     》  :。  :。项目负?责人:(签字)     !  专职经办】人(签字《。)   《       【  专职经办人【(,签字)    【  :   ?     》  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   】。  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《    签约时间】 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