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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碚区老旧住宅增设!电梯建设管》。。理,暂行:办,法 为进一》步,完善老?旧,住宅区的使用功能改!善居住条件方—便居民出行》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根!据重庆市老旧—住宅增设电》梯,。建设:管理暂?行办法(《渝府办发《〔20?17:〕76号)》结合我区实际特【制定本办法》 ,一、:适用范围 》本,区城镇?范围:内国有土地上4层及!以上未设电》梯的老旧住宅外墙增!设电梯的《适用本办法本办【法所称老旧住—宅,是,指初始取得》。房地产权证》。满10年及以—上的:。住宅 老《旧,住,宅增:设,电梯应当符合下列条!件 (一)》房,屋未被纳入征收【范围和拆迁计划【 (二)申请—人就增设《电梯工程费用—(购置、《设计、施工等费用)!的筹集电梯使用、】保养、维修、检测、!更换等费用》的分摊?达成书面协》议协议?中应明确相关—业,主拥有?增设电梯《的,所,有权份额以及电梯】安装、运《行、保养、维修、】检测:、更换期间应当承担!的相关义务》和安全责《任 (三)申请【。人应当根《据重庆市电梯安全管!理办:法(重?庆市人民《政府令第《29:4号)等相关—规,定,达成电梯后》期维护管理协议【 (四)申请—人应:承诺在转让》房屋时将《上述:第二项条件的相【关情况向受让—人告知并将对增【。设电梯享有的权利】、义务一并转让 】。(五)增设电梯用】地应当位于老旧【住宅建设用地—范围内;确因用地条!件受限不在》建设用地范围—内的不得占用市政道!路,、公园绿地 —(六)老旧住宅增】设电梯?。后建(?。构,)筑物之间的间距应!当满足国《家工程建《设,消防:技术标准 》(七)?法,律法:规规:定的其他条件 【二、实施主体— 老旧住宅增设电】梯应当遵循业主【。。自愿、尊重》权,益,、美观实《用、保障安全—的原则满足城市【规划、?消,防安全等要》求老:旧住宅?增,设电梯的应当经【本单元内专有部分】占建筑总面》积,三分:之二以上的业—主且占总户数三【分之:二以上的业》主同意(楼栋—未分单元的》应当经本《楼栋专有部》分占建筑物》总面积三《分之二以上的—业主且占总户数三】。分,之二以上《业主同意)》由同意增设电梯的】业主共同作为申请】人向所在街镇咨询】并,完善申报材料—后向区规《划,分,局提出?申请 三、资—金渠道 增设电梯产!生的:电梯:购置、?设计、施《工、使用、保养【、维修、检》测、更新《、,。管理等费用由业主】自筹资金《解决自筹资金不足】的经本物业》管理区域内专有【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!。三分之?二以上的业主—且占:总户数三分》之,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!以使用物业》专项维修资金(含房!改房的住房公共维修!基金) 增设—电梯取得注册使用登!记证书后每》部,电梯由区财》政,补贴:。增设价格总》额的:50:%补:。助上限为10万元/!部 :四、实施步》骤 (一)第一阶段!申请与受《理 1.符合本【办法适?用范围的老旧住宅申!请人可?持所需材《料(附件1)—向住宅?所在地街道办事处】(镇人民《。政,府)进行咨询住宅】所在地?街道办事处(镇【人民政府《)对申请《。人资格及申报—材料予以指导 2】.申请人持申请材料!(附件1《)向区规划分—局,提出规划审批申请】。区规划分局》自收到申请之日【起5个工作日内组】织工作?人员进行现场踏【。勘具备增设电梯条件!的应:当作出受《理决定;不具备【增设电梯条》。件的作?出不予受《理的决定并书面说明!理由申请材料不【齐全或者不符合【法定形式的应当【当,场书面告知申请人需!要补正的全部材【料 (二)第二阶】段审查与决》定 1.组织公【示区规划分》局同意受理的并及】时组织区城乡—建委、区房管—局、区国土分局、区!质监局、区消防支队!等,相,。关部门?和属地街镇进行会商!及审核自受理之日起!10个工作》日内将书《面申请、增设—。电,梯示意图、同—意增设电梯的业主】。名单及书面同意意】见在现?场组织公示并告【知,听证的权利公示期不!少,于7日 对公—示内容有异议的申请!人应当与有异议的业!主协商属地街镇居】民委员?会和业主委员—会,。应当做好相关协【调工作确保和谐稳定!确实无?法达:成一:致的如持《异议的业主》为本单元《业主(楼栋未分单元!。的如持异议》的业主为本栋业主)!增设:电梯:。直,接影响其房屋专有】。。部分使用《或房屋采光、通风区!规划:。分局不得《审批 公示期满【无异议的申请人【向区规?划,分局:报送:。增设:电梯工程设计施【工图(含《绘制在1∶50【0现状地形图上【的总平面图、—平面图、立面图、】剖面图?)和具?有建筑设《计资质的《单位出?具的结构安全论【证报告及地》质勘察报告(原件2!份电子文档1份)不!需地质勘《察的由该工程的设计!单位提供证明 2】。.施:工图审查区》规划分局应当—会,同区国土分》局、区房管局、区】城乡建委、区消防支!队、区质监》局等有关主》管,部门对增《设,电梯工程设计施【工图进行会签审查并!出具是?否,同意的书面意见(】附件4)若》增设:电梯用地《不在住宅(小区)建!设用地范围内区【国土分局在审查【。时要求办理》用地手续的按以下】规定:办理 增设电梯用】地需占用国有空【地的申请人向区国】土分局提出申请区】国土:分局受?理,初审后报市国土【房管局审核以—。划拨方?式,供地; 增设电梯用!地需占用他人以【划拨方?式取得的土地申【请,。人应:与原土地使》用权人协商一致【并完:成补偿后向区国【土,分局提出申请区国】土分局受理初—审后报?市,国土房管《局审核以划拨方式】供地; 增设—电梯用地需》占用他人以出让【方式取得的》。土地申请人应与【原土地使用权人【协商:一,致并完成补偿后向】区不动产登记—中心:提出转移登记—申,请区不动《产登记中《心办理?相关登记 3.【核发许可经审—查会签通过的区规划!分局自收到》。增设电?梯工:程设计施工》图之日起20—。个工作日内核—。发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公示、听!。证所:需时间不计算在【本期限内《 (三)第三阶【段开工手《续办理? 1.申请人—应将增设电》。梯工程设计施工图】报具有相应资质的】施工图?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!经审查合格》后申请人应》当报送区城乡—建委备案施工—图未经审《查合格?的不得使用 —2.增设《电梯工程总》投资额?(电梯设施》设备:及电梯安《。装的造价《除外)在30万【。元以:上的申请人应—向区城乡建委申请】办理施工许可—手续 3.电梯安装!施工前施工单位应】当将拟进行的—电梯安装情况—告知区质监局并在施!工前向特种设备检验!。。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!验 (四)第—四阶:段竣工验收 1.增!设电梯?工程竣工后投入使用!。前申请?。人应当持竣》工,材料(?附件5)向》区规划分局申请【建设工程《竣工规划核实;区】规划分局应》。当在收?到申:请之日起5个工作】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到!现场验核在受—理,之日起2《0个工?作日内作出决—定 2.增设的【电梯须经特种设备检!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!合格并在《电梯投入《使用前30》日内由申《请人向区质监—局申请办理使—用登记?并取得?。。使用登记《证书电?。梯的使用、维—护保养按《照相关法律》。法,规规定执《行 (五)第五阶】段,资金补助 申请人持!资金补助材》料(附件6)向区】房,管局申请资金补助区!。。房管局应《。当在收?到申请?之日起?。。15个工作日内【向区财政局据实【。申,报区财政局在3【0个工作日》内完:成资金补助申请材料!不齐:全或者不符合法定】形式的应当》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!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! 五、工作要求【 区规划分局负责老!旧住:宅增设电《梯的:规,划管理工作区财政】局、区国土》分局、区房管局、】区城乡建委、区【质监:局、区不动产—登记中心、区—消防:支队等行政主管部】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!老旧住宅增设电【。梯的监督管理工作各!街道办事处、镇人民!政府、居民》委员会和业主—委员会等应当对【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!。作予以协助和协【调水:、电、气、讯等相关!单位应加强电梯增设!建设施?。工过程中涉及—的相关管线改迁的服!务,及监:督指导工《作 加装电梯工程】应当按照规定由具】。有相:应资:质的单位进》行设计、审查、施工!。、监理设计单位【要出具满《。足结:构安全?和消防设计的规范说!明参建单位》落实建设工程质【量终身责任》制 按照相关规定加!装电梯?的,业,主可:自行管理《电梯也可共》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!或者其他人管理电】梯受委托的》物业服务企》业或者其他人—为电梯使用管—理者电梯使用管【理者应当履》行特种设备管理法律!法规规?定,的义务承担相应责】。任 六、相关说【明 (一)未按【。照本办法办理—相关手续而擅自【增设:、使用电梯》的由区规划分—局、区国土分局、区!房管局、区城—乡建委、区消防支队!、区质监局等部【门依据?各,。自职责依法查处【 ,(二)?本办法规定》的专有部《分面积和建》筑物总?面积按?。照下列方《法认定? ,1.专有部分面【积按照房地》产权证?上的建筑面积计算;!尚未进行物权登记】的按测绘机构—的实测面积计算【;尚未进行实测的】按房:屋买卖?合同记载《的面积?。计算 2.建筑物】总面积按照前项统计!总和计算 (三)本!办法:规定的业主》户数和总户数按【照下列?方法认定 》1.业主户数—按照专有部分的【数量计算1个专有】。部分按1户》计算;尚《未出售和虽》已出售但《尚未交?。付的:部分以?。及同一业主拥有1】。个以上专有部—分的按1户计—算, ,2.总户数按—照前项?的统计总和计算【 (四)《因增设电梯而增【加的建筑面积属于本!单元业主共》同所有(楼》栋未分单元》的为本?栋,业主共同《所有)增设电梯【后不调整各分户业主!的产权面积》。 (五)本办法【自印发之《日起施行 附件1.!老旧:住宅:增,设电梯?申请材料    】   ? ,  2.授权委托书!(样本)    3!。.业主书面同意意】见(:样本)  》  4.《增设电梯项目—部门会签表  【  :5.老旧住宅增设】电梯竣?。。工验收申请材料  !        6!.资金补助材料  !。 附:件1 老》旧住宅增设》电梯申?请材料 《 (一)书面申【请(:原,件1份) (二【)申请人身份证明】文件和房地产权证明!文件(复《印件1份复核原件)!;委托办理的还应当!提,交授权委托》书(原件1份) (!三)增设电梯—示意图(《原件1份) —。(四)申请》。人,对增:设电梯?事,项及增设《电梯示意《图的书面同意意见】(原件?1份:), (五?)申请人就》增设电梯工程费【用(购置、设—计、施工等费—用)的筹《集电梯?运行、保养、—。维修、更换等费用】的分摊;电》梯安装、运行—、保养?、维修?、更换期间的安全责!任;:房屋进行《。买卖时?电梯运行《、保养?、维修、更换等费用!的权利、义务;【房屋征收《拆迁时?电,梯,所有权人(》补偿主体)的明确】及补偿;电梯后【期维护管理等书面】协议(原件》1份)   — (:六)法律法规—规定的?其他材?料   附件2 】 授权?委,。。。托书(样本)— 委托人》×××楼《栋×××  ××】。×等: ,  位业主(名单附!后)联系电话××】× 受委托人×××!楼栋业主委员会【(或×××业主代】表/×?××物业服务企业】/×:××:社区居委《会)联?系电话××× 【委托事项 因×【××楼?。栋增设电梯事宜委托!。人,特委托受委托人【办理规划及相—关手续 委托权限】一般授权(》或特别授权)包【括代:为提交?申请:、委托设计、公示征!。求意见、与业主进行!协调、代为领取规划!及相:关,审批文?书等    —      【。      —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?  :    《。    年 —  月   日 委!托人名单 【 ? ? 序号 — 姓  名— 身》份证号? 房号 【 ?联系电话 — 签?名(加?盖,手印) — ? — ? 】 : ? , : 《。 》。 ? , 【 《附,件3   业主【书面同意意见(样本!)   增设电梯】项目取得《。了以下业主的书面同!意 ? ? 《 序号 》 姓《  名 【身份证号 【 房号? 《联系电话 签!名(加盖手印) ! 《 【 】 — 】 ? 【 》 】 :。 — , :。 】 《 》 ? : : ? 【。 《 】 【 【 《 【 【 , , 《 【。 》 《 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—。         !  :      —  :       【  :   ?    《         ! 附:件4   增设【。电梯项目部门—会签表   —时,间        !      地【点 : ! 主管部门》 会签意见 !。 , 经办人》 职务 ! 联系电话》 备注 【 《 规划 ! ?。 — 国土 【 : ?。。 】 城乡建设— 》 《 : 》 消防 》 !。 《 质监 【 》。 【 :房管 ! ,。 】。 , : 附:件5 老旧》住宅增设电梯竣工】验收申请《材料 (一》)建:设,工程竣?工规划核《实申请?。表(原件1份); !(二)申请人身份证!明材料(复》印件1份《复,核原件);委托【办理的还应》当提交授权委—托书(原件1—份); (三)建设!。工程竣工图(原件1!份建设施工图有关平!面图、立面图部分)!; (四)》具有测绘资质的【单位出具的工—程竣工面积》测,量报告(《。原件1份) (五】)法律法规》规定需要《的其他材料 附件6! 资金补助》材料 一、电梯发】票(原件1份复印件!1份:); 二、电梯【安装合同(原—。件1份?复印件1份》。); 三、区规划】分局出具的电梯【竣工验收合》。格证明?(复印?件1份)《; 四、区》质监局?出,具的电梯使用—登记证明(复印件1!份)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