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碚区老旧住宅增】设,电梯建设管理暂【行办法
为进一【步完善老旧住宅区的!使用功能改善居住】条件方?便居民出行推—。动城市有机更—新根据重庆市老旧】住,宅增设电梯建—设管理?暂行办?。法(渝府办发〔20!17〕76号)结合!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!。法
一、适用—范围
本《区城镇范围》内国有土地上4层】及以上未设》电梯:。的老旧住宅外墙增设!。电梯的适用》本办法本办法所【称,老旧住宅是》指初始取《得房地产权证满1】0年:。及以上的住宅
【。老旧住宅增设电【梯应当?符合下列条件
(一!)房屋未被纳入【。征收范围和拆迁【计划
(二)申请】人就增设电梯工程】费用:(购置、设计、【施,工等费用)的筹集电!梯使用、保养、维修!、检:测,、更换等费用—的分摊达《成书面协议》协议中应明确相关业!主,拥有增设电梯的【所有权份额以及【电梯安装《、运行、保》养、维修、》检测、更换期间应】当承担的相关—义务和安全责—任
:(三)申请》人,。应当:根据重庆市电梯安】全,管理办法(重—庆市人民政府令【第294号)—等相关规定》。达成电梯后期维【护管理协《议
(四)申请人】应,承诺在转让房屋时将!上述第二项条—件的相关情况向【受让人告知并将对增!设电梯?享有的权利、义【务一并转《让
(五)增—设,电梯用地应当—位于:。老旧住宅建设用地范!围内;确《因用:地,。条件:受限不在建设—用地范围内的—不得占用市政—道,路、公园绿地
【。。(六)老旧》住宅增设电梯后建(!构)筑物之间的【。间距应当满足国家】工程建?设消防?技术标准
(七)法!律法:规规定的其他—条件
二、实施主体!
,老旧住宅增设电【梯应:当遵循业《主,自愿、尊《重权益、美观实用、!保障安全的原—则满足城市规—划,、消防安全等要【求老:旧住宅?增设电梯《。的应当经本》单元内专有部分【占,建筑总面《积三分之二以上【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!分之二以上的—业主同意(楼栋未】分单元的应当经本】楼栋专有部分占建】筑物总面积三—分之二以上的—业主:且占: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!业,主同意)由同—意增设电梯的业【主共同?。作为:申请人向所在街镇咨!询,并完善申报》材料:后向:区,规划分局《提出申请
三、资金!渠道
增设电梯【产生的电梯购—置、设计《、施工、使用—、保养、维修、【检测、更新、管理】等费用由业》主自筹资金解决【自筹资金不足的【经本物业管理区域】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!总面积三《分之二以上的业主】且占总?户数三分之》二以上的《业主同意可以使用】物业专项维修—资金(?含房改房的住—。房,公共维修基》。金)
?增设电梯取得注【册使用登记》证书后每部电—梯由区财政》补贴:增设价格总》额的50%补助上】限为:10万元/部
四、!实,施,步骤:。
(一)第》一阶段申《请与受?理
1?.符合本办法适用】范围的老旧住宅申请!人可持?所需材料(附—件1)?向住宅所在地—街道办事处》(,镇人民政《府)进行咨》询住宅所在地街【道办事处(镇人【民政府)对申请人资!格及申报材料—予,以指导?
2:。.申:请人持申请材料(附!件,1)向区《规划:分,局提:出规划审批申请区规!划,分局自?收到:申请之日起5个【工,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!进行现?场踏勘具备增—设电:梯条件的应》当作出受理决—定;不具备增设【电梯条?件的作出不予受理】。的决定并《书面说明理由申请】。。材料不齐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!式的应当当》。场书面告知申请人】需要补正的全部【材料
(二》),第二阶段《审,查与决?定
1.组织—公,示区规划《分局同意《受理的并及》时组:织区城乡建委、区房!管局、区国土—分局、区《质监局、区消防【支队等相《关部:门和属地《街镇进行会》商及审核自受理【之日起1《0个工作日内—将书面?申请、增设电梯示】意图、同意增设【电梯的业主名—单及:书,面同意意见在现【场组织公示并告知听!证的权利公示—期不少?于7日?。
对公示内容—有异议的申请人【应当与有异议的业】主协商属《地街镇居民委员会】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做!好相关协《调工作?确保和谐稳定确实无!法达成?一致的如持异议的】业主为本单》元业:主(楼栋未》分单:元的如持异议的业主!为本栋业主)—增,设电梯直《接,影响:其房屋专有部分使】用或房屋采光、【通风区规划》分局不得《审批
公示期满【无异议?。的申请人向区—规划分局《报送增设电梯工程】设计施工图(含绘】制在1∶5》00现状地形—图上的总平面图、】。平面图、立面—图、剖面图)和具】有建筑设计》资质的单位出—具的:结,构安全论证报—。。告,及地质勘《察报告(原件2【份电子文档1份)】不需地质勘察的【由该工?程的设计单》位提供证明
2.】施工:图审查区规划分【局应当会同区国【土分局、区房管局、!区城:。乡,建委、区消防—支队、区《质监局等有关主【管部门对《增设电梯《工程设计施工图进行!。会签审查并》出具是否同意的【书面:意见(?附件4)若增设电】梯用地不在》住宅(小区)建设】用地范围内区国土分!局,在,审查时要求办理【用地手续的》按以:下规:定办理
增设—电梯:用地需占用国有空】地,的申请?。人向区?国土分局提出申请区!。。国土分局《受理初审后报市【国土房管《局审核以划拨方式供!地;
增设电梯【用地需占《用他:人以划拨方》。式,取得的土地申请人】应与原土地使用权人!协商一致并》完成补偿《后向区国《土分局提出申请区国!土分局受理初审后报!市国:土房管局审》核以划拨方》式供:地;
增设电—梯用地需占用他人】以出让方式取得的】。土,地申请人应与原土】地使用?。权人协商一致并完成!补偿后向区不动【产登记中心提—出转移登记申—请区: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!相,关,登记
3.核发许】可,经审查会签通—过的区规划分局自收!到,增设电梯《。工程设计《施工图之日起—20个工作日—内核发建《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公示《。。、听证?所需时间不》计算在本期限内【
(三)第三阶【段开工手续办理
1!.申请人应将—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施!工图报具有》相应资质的施—工图审查机构审查】施工图经审》查,合格后申《请人:应当:报送区?城乡建委《备案施?工图未经审查合格】。的,不得使用
2.增】设电梯工程》。总,投资额(电梯设【施设备?及电梯?安装的造价》除外)在《30万元以上—的申请人应向—区城乡建委申请办】理施工许可手续【
3:.,电梯安装《施工:前施:工单位应《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!装情况告知》。区,质监局并在施—工前向?特种设备检验—检,测机构?申请监?督检验
(四)第四!阶段竣?工验收
1》。.增设电梯工程竣】工后投入《使用前申请人应当持!竣工材料(附件【5)向区规》划,分局:申请建设工程—。竣,工规:划核实;区规划分】局应:当在收到申请之【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!织,有关人员到现场验】核在:受,理之日?起,20个工作》日内作出决定
2】.增设的《电梯须经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】机,构监:督检验合格并在电梯!投,入使用前《30日?。内由申请人向区质】监局申请办理使用】登记并取得使用登】记证:书电梯的使用、【维护保养按照—。相,关法律?法规规定执》行
(五)第五阶段!资金补助
申请人持!资金补助材料(【。附件6)向区房管】局,申请:资金补助区》房管局应当在—收,到,申请之日起15个】工作日?内向区财政局—据实申报《区财:政局在30个—。。工作日内完成—资金补助申请材料不!齐全或者不符合【法定形式的应当当】场书面告知申请人】需要补正《的全部材料
五、工!作,要求
区规划分局】。负责老旧住宅—。增设:电梯的规划管理工】。作区财政局、区国土!分局、区房》管局、区城乡建【委、区质监局、区】不动:。产登记中心、—区消防支队等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】各,自职责负责老旧住】宅增设电梯的监督管!理工作各《街道:办事处、镇人民【政府、居民》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!。等,应当对老旧住—宅增设电梯》工,。作予以协助和协调水!、电、气、讯—等相关单位应加强电!。梯增设?建设施工《。过,程中涉及的相关管线!。改迁的?服务及监督指导【工作
加装电梯工程!应当按照规》定由具有相应资质】的单位进行设计【、审查、施工、监理!设计单位要出具满足!结构:安全和消防设计的规!范说明参建单—位落实建设工程质量!终身责任《制
按照《相关规定加装电梯】的,业主可自行》管理电梯也可—。。共,同委托物《业服务企业或者【其他人管理》电梯受委托的物业】服,务企业?或者其他人为电梯使!用管理?者电:梯使用管理者应【。当履行特种设备管理!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!承,担相应责《任
六、相关说【。。明
(?一):未按照本办法办【理相关?手续:而擅自?增设、使用电梯的由!区,规划分局《、,区国:土分局、区房管局】、区城乡《。建委、区消防支队、!区质监局等部门依据!各自职责依法查处】。
(二)《本办法规定的—专有部分面积和【建筑物?总面积按照下列方法!认定
1.专—。有,部分面积按照—。房地产权证》上的建?筑面积计《算;尚?未进行物权》登记的按测》绘机构的实测面【积计算;尚未进行】实测的?按,房屋买卖《合,同记载的面积计算】。
2.建筑物总面积!按照前项统计总【。和计算?
(三?)本办法规定的业主!户数和总户数按照下!列方法认定
1.业!主户:数按照专《有部分?的数量?计算1?个专有部分按1户计!算;:尚,未出:售,和虽已出售但—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!同一业主拥有—。1个以上专有部【分的按1户计算
】2.:总户数按照前项的】统计总?和,计算
(四)—因增设电梯而增【加的建筑面》积属:于本单元业主共同】所有(楼栋未—分单元的《为,本栋业主共》同所有)增设—电梯后不调整各分】户业主的产权—。面积
(五》),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!。施行:
,附件1.老旧住【宅增设电梯申—请材:料
】 ?2.授权《委托书(样本)
】 ?3.业主书面同意】。意见:(,样本)
《 4.增—设电梯项目部门会】签表
? 5《.老旧住宅增设电梯!竣,工验收申《请材料
【 《。 6.资》金补助材料》
?。附件1
老旧住宅!。增设电梯申请材料
!
(一)书面申请】(原件1份)
(】二)申请人身份证明!文件和房地产权【证明文件(》复印件1份》复核原件《);委托办理的还】应当:提交授权委托书【(原件1份)
(三!)增设?电梯示意图(—原,件1:份)
(四》)申请?。人,对增:设电梯事项及—。增设电梯示意图的】书面同意意见(【原件1份《)
(?五)申请人》就增设电梯工—程费用?。(购置、《设计、施工等费用)!的筹集?电梯运行、保养、维!修,、更换等《费,用的分摊;电梯【。安装、?运行、保养、维修、!更换期间的》安全责任;房—屋进行?买卖时电梯》运行、?保养、维修、更换】等费用的权利、义】务;房?。屋征收拆迁时电梯所!有权人(补偿主体)!的明确及补偿;【电梯后期维护管理】等书:面协议(原件1【份)
(六)!法律:法规:规定:的其他材料
附!件2
授权委托】书(样本)》
,
委托?人×××楼栋×××! ×××等 !位业主(名单—附后)联系电话××!×
受委托人××】×楼栋业《主委员会(》。或×××业主代【表/:×,××物?业服务企业》/×:。××社区《居委会)联系电【话×:××
?。委托事项《
,因×××《楼栋增设电梯—事宜委托《人特委托《受委托人办理规划及!相关手续《
委托权限一般【授权(或《特,。别授权)《。包括代为提》交申请、《委,托设计、公示征求】意见、与《业主进行协》调、代?为领取规划及相关审!。批文书等 》 ,
《 《。 : 【 , 》 , , 】 年 月】 日
》。委托人名单》
?
》。
:
序号?
,。
姓 名
】
身《份证号
—
房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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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?电话
签名】(加盖手印)
】
【
—
》
,
!
》
!。
】
:。 附:件3
业—主书面同意意见(】样本)?
,
增设电梯项【目取得了以下业主】的,书面同?。。意
?
【
序号
—
姓 《。 名
》
身份证号
!房号
?
联系》电话
《
签?名(加盖手印—)
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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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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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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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—
》
】
!
《
!
】。 ? — 【 【 《 《 》 》 】
附件4
】。
增设电梯项—目部门?会签表
时间】 : 】 地点
!
【。
主管部门》
:。
会签意见
!
经:办人:。
,
职务
—
:
联系电话》
备注
】
》规划
《
!
《
国土《
】。
:
城】乡建:设
】
—
消防—
:
?
,
】
:。。
质监
—
】
?
房管
【
:
—
《
》 附件?5
老?旧住宅增设电梯竣工!验收申?请材料?。
(一)《建设:工程竣工《规划核实《申请表(原件1份】);
(二)申请人!身份证明材料(复印!件1份复核》原件:);委?托办理?的还应当《提交授?权委托书(原件1份!);
(三)建设】工程竣工图(原件】1份建?设施工?图,有关平面图》、,立面图部分);【。
,(,四)具有测绘资【质的单?位出具的《工程竣工面积测量】报告(原件》1份:)
(五)》法律法?规规定需要》的其他材料
附【。件6
资金补助【材料
一《、电梯发《。票,。(原件1份》。复印件1《份);
二、电梯】安装:合同(原件》1份复印件1—份);
《三、区规划分局出具!的电梯竣工》验收:合格证明(复印【件1份);
四、】区质监局出具的【电梯:使用:登记:。证明(复印件—1份)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