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北碚区?老,旧住宅增设》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!。法 为进一步完善老!旧住宅区的使用功】。能改善居住条件方】便居民出行推动城】市,有机更新根据重庆市!。老旧住宅《增设电梯建设—管理暂行办法(渝府!。办发〔2017〕】76号)结合—我区实际特制定本】办,。法 一、适用范围 !本区城镇《。范,围内国有土地上4层!及以上未设电梯【。的老旧住宅》外墙增设电梯的适】。用,本办:法本办法《所,称老:旧,住宅是指初》始,。取得房地《产权证满10年及】以上的?住,宅, 老旧住宅增设电】梯应当符合》下,列条件?。 (一)《房屋:未被纳入征收范【围和拆迁计划 【(二:)申:请,人就增设电梯工程费!用(购置、设计、施!。。工等费用)的筹集电!梯使:。用,、保养、维修、【检测、更换等费用】。的分摊达《成书面协议协议【中应明确相关业主】拥有:增设电梯《的所有权份额以【及电梯安装、—运,行、保养、》维修:、检测、更换期间应!当承:担的相关《义务和安全责—任 (三)申请【人应当根《据重庆?市电梯安全管理【办法(重《庆市人民《政,府令第294号)等!相,关规:定达成电梯后—期,。维护管理协》议 (四)》申请人?应承诺在转让房屋时!将上述?。第二项条《件的相关情况向【受让人告知并—将对:增设:电梯享有的权利【、义务一并转让 (!。五,)增设电梯用地【应当位于老旧住宅】建设用地范围内;确!因用地条件受—限不在建设》用地范围《内的:不得占用市政道路】、公园绿地 (【六)老?旧住宅?增设电梯《后建(构)筑物之间!的间距应当》满足国家工》程建设消防技—术标准 (七—)法律?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条,件 二、实》施主:体 老?旧住宅增设》电梯:应当遵循业主自愿、!尊重权益、美观实用!。、保:障,安全的原则满足城市!规划、消防》安全等?要求老旧住宅增设电!梯的:应当经?本单: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!总面积三分》之二以上的》业主且?占总户数三分之【二以上的业主—同意(楼栋》。未分单元的》应当经本楼》栋,专,有部分占建》筑物总面积》三分之二《以,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!三分之二以》上业主同意》)由同意增》设电梯?的业主共《同作为申请人—向所在街镇》咨,询并完善申》报材料后向》区规划分《局提出申请 三、】。资金渠道 增设电梯!产生的?电梯:购置、?设计、施工、—使用、保养、维【修、:检测、更新、管理】等费用由业主自【筹资金解决》自筹资金不足的【经本物业管》理区域内专有—部分占建《筑物总面积三分【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!总户数三分之—二以上的业》主同意可以》使用物?业专项维《修资金(《含房改房的住—房公共维修基金【) 增设电梯取得】注册使用《登记证书后每部电梯!。由,区,。财,政补:贴增设价格》总额的50》%补助上限为10】万元/部 四、实】施步:骤 (一)第一阶段!申请与受理 —1.符合本办法适用!范,围的老旧住宅申【请人可持所需材料(!附件1)向住宅所】在地街道办事处(】镇人民政府)进行】咨询:住宅所在地街道【办事:处(镇人民政府)对!。申请人资格及申报】材料予以《指导 2.》申请人持申》请材料(附件—1)向区《规划分局《提出:规划审批申请区规】划,分局自收到申请【之日起5个》工作日内组》织工作人员》进行现?。场踏勘具备增设电】梯条件的应当作出受!。理决定;《不具备增设电—梯条件的作出不予】受理的?决定并?书面说明理由—申请材料不齐全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!。的应当当场书—面告知申请人—需要:补正的全部材料 】(二:)第二阶段审查与决!定 :1.组织公示区【规划分局同意受理的!。并,及时组?织区城乡建委、【区房管局、区—国土分局、区质监】局、区消防支队【等相关部《门,和属地街《镇进:行会商及《审核自受理之日【起10?个工作日内将书面】申,请、增设《电梯示意《。。图、: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!名单及书面同意意】见在现场组》织公示并《告知听证的》权,利公示期不少于7】日 对公示内容有】异议的?申请人应当》与有:异议的业主协—商,属地街镇居民委【员会和业主委员【会应当做好相关【协调工作确保和【谐稳定确实无法达成!。一致的如持异—议的业主为本单元】业主(楼《栋未分?单元的如持异—议的业主为本—栋业主)增设电梯直!接影:响其房屋《专有部分使用—或房屋采光、通风】区规划分局》不得:审批 公示期—满无异议的申—请,人向:区规划分局报送增】设电梯?工,程设计施工图—(含绘制在1∶5】00现状地》形图上的总平面图】、平面图、立面图】。、剖面图)和具有】建筑设计资质—的单位出具》。的结构安《全论证报告及地【质勘察报《。告(原件《2份电?子文档1《份)不需地》质勘察的由该工程】的设计单位提供【证明 2.施—工图审查区规划分局!应当会同《区,国土分局《、区房管局、区城乡!建委、区消防支队、!区质监局等有关主管!部门对增《设电梯工程设—计施工图《进行会签审查并出】具是否?同意的书面意见(】附件4?)若增设电梯用【地不在?住宅(小区》)建设用《地范围内区国—土分局在审查时【要求:办理用地手续—的按以?下规:定,。办理: 增:设电梯?用地需占用国—有空地的申请人【向区国土分局提出申!请区国土分》局受理初《审后报市国土房【管局审核《以划拨方《式供地;《 增设电梯用地需占!。用他人以划拨方式】取得:的土地申请人应与原!土地使用权人—协商一致并完—成补偿?后向区国土分—局提出申请区—国土分局受理初【。审后报市国土房管局!审,核以:。划拨方?式供:地,; 增设电梯用地需!占用他?人以出让方式取得】的土地申请人应【与原土地使用权【人,。协商一致并完成【补偿后向区不动产登!记中心提出转移登】记申请?区不动产登记—中心办?理相关登记 3.核!发,许可经审查》会签通过的》区规划分局自收到增!。设电梯工程设计【施工图之日起2【0个工作日内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公《示、听证所》需时间不《计算:在本期限内 —(三)第三》阶段开工手续—办理 1.》申,请人应将增》设电:梯工程设《。。计施工?图,。报具有相应资质的】施工图审查机构审】查施工图经审—查合格后《申请人?。应当报送《区,城乡建委备案施工】图未经审查合—格的不得使用 【2,.增:设电梯工《程总投资《额(电?梯设施设备》及电梯安《装,的造:价除外)在30万】元以上?的,申请:人应向?区,城,。乡建委申《。请办理施《工许:可手续 3.电【。梯安装施工前施工单!位应当将拟进行的】电梯安装情况告知区!质监局?。并在施工前》。向,特种设备检验检测】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!(四)第四阶段竣】工验收 《1.增设电梯工程竣!。工后投入使用前申】请,人应当持竣》工材料(附》件,5)向区规划分局】申,请建设工《程竣工规划核—实;区?规,划,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!之日起5《个工作日内组—织有关人员到现场】验,核在受理之》日起2?0个:工作日内作》出决定 2》.增设的《电,梯须经?特种设备检验—检测:机构监督检验合【格并在电梯》投入:使用前?30日内由申请人向!区质:。监,局申请?办理使用《登记并取得使用登】记,证书电梯的使用、维!护保养按照相关法】律法规规《定,执行 (五》)第:五阶段资金补助 申!请人持资金补—助材料(附件—6)向区《。房管局申请资金补】助区房?。管局应当在收—到申请之日》起1:5个工作日内向【区财政?局据:实申报区《财政局在3》0个工作《日内完成资金补助】申请材料《。不齐:全或者不符合法定】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!告知:申请人?需要补?正的:全部材料《 五、?工作要?。求 区?规划分局负责老旧】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!管理工作《。区财政局、区—国土分?局、区房管》局、区?。城乡建委、区质监】局、区不动》产登记中《心、区消防支队等行!政主管部门依—。据各自职责负—责老旧住宅增—设电梯?的监督?管理工作各》街道办事处、镇【人民政府、》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!。员会等应当对老【旧住宅?增,设电梯工作予—以协助和协》调水、电、气、讯等!相关单位应加强【电梯增?设建设施工》过程中涉及的相关】管线改迁的服务及】监督指导《工作 加装电梯【工程应当《按照规定由具有相应!资,质的单?。位进行设计、审查、!施工、监《理设:计单位要《出具满?足结构安全和消【防设计?的规范说明》参建单位落实建【。。设工程质《量终身责任制— 按照?。相关规?定加装?电梯:的业:主可自行管理电梯也!可共同委托物业服】。。务企:业或者其他人管理电!。梯受委托的物业【服务企业或者—其他人为电梯使用管!理,者电梯使《用管:理者:应当履行特种设【备管理法律》法规规定的》义务承担相应责【任 :。六、相?关说明?。 ,(一)未按照本【办法办?。理相:关手续而擅》自增设?、使用电《梯,的由区规划分—局、区国土分局、】区房管局《、区:城乡建委、区消防支!队、区?。质监局等《部门依?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! (二)本办—法规定的专有—部分面积和》建筑物总面》积按照下列方法【认定: 1.专有部分面积!按照房地产权证【上的建筑《面积计算;》。尚未:进行物权登记的按】测绘机构的实—测面积计算;尚【未进行实测的按房】屋买卖?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! 2.建筑物总面积!按照前项统计总【和计:算 :(三)本《。办法规定的业主【户数和总《户数按照下列方法】认定 1《.业主户数按—照专:有部分的数量计【算1个专有部分按】1户计算;尚未【出售和虽《已出售但尚未—交付的?部分以及同》一,业主拥有1》个以上专有部分的】按1户?计算 2.总户【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!和计算 (四)因】。增设电梯《。而增加的建筑面积】属于本单《。元业主共同所有(楼!。栋未分单元》的为本栋业》主共同所有)—增设电梯《后,不调整各分》户业主的产权面【积 (?五)本?办法自印《发,之日:起施行 附件1.】老,旧住宅增设》电梯申?请材料      !    《2.:授权:委托书?。(样本?)    》3.业?主书面同意意—见(样本)    !4.增?设电梯?。。项目部门会》签表:    5.—老旧住?宅,增设电梯竣工验收】申请:材,。料  ?  :    《  6.资金补助材!料   附》件1 老旧—。住宅增设电梯申请】材料 (一)书面!申请(原件1份【) (二)申请人】。身份证明文件和房】地产权证明文—件(复印件1—份复核原《件):;,。委托办理的》还应当提交》授权委托《书(原件1份) (!三)增?设电梯?示意图(原件—1份) (四)申请!人,对增设电梯事项及】增设电?梯示意图《的书面同意意见【(原:件,1份) (五)申】。请人就增设电—梯工程费《用(购置、设计、施!工等费用)的—筹集电梯运》行,、保养、《维修、更换等—费,。用的分摊;电—梯安装、运》。行、保养、维修、更!换期间的安全责任;!房屋进行买卖时【电,梯运行、保养—、维修、更》换等费用的权利、义!务;房?。屋征收拆迁》时电梯所有权人(补!偿主体)的明确【及补偿;电梯后期维!。护管理等书》面协:。议(原件1份)【   (六—)法律法规规定的】其他材料 》  附件2 授】权委托书(样本【), 委托《人×××楼栋×××!  ××《×等   位业主(!名单:附后:)联系?电话××× 受委托!人××?×,楼栋业主委员会(或!×××业《主代表/×××【物业服务企业—/×××社区—居委会)联系—电话××× 委托事!项 因×××楼【栋增设电梯》事宜委托人特委托受!。委托人办理规划及相!关手续 委托—。权限一般授权(或】特别授权《。)包:。括代为提交申请【、委托设《。计,、公示征求》意见、与业主进【行协调、代为—领,取规划及相关审批文!。书等     】 ,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?        】。。    《    《 ,。  年   月 】  日 委托人名】单 : 】 , 序号 》 姓?  名?。 身份证号】 ,。 房号 !联系电话 — 签名(加—盖手印) 】 ? , 】 ! 》 ! 【 【 附件3  【 ,业主书面同意—意见(样本)  】 增设电梯项目取得!了以下业主的书【面同意 ! 》。。序号 姓 】 名 —身份证号 】房号: 《联,系电话? 签名(【加盖手印) 】 , —。 ! — , : 【 : 》 : 《 !。 》 , ! ! 《 ? : 】 》 ! ! 【。 !。 — 【 — 【。 》。    — ,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   【。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 】     》  附件4   增!设电梯项目》部门会?签,表   《时间:        】    《  地点 》 : , ,。 主管部!。门 : 会签意见【 经》办人 职务】 联》系电话 【备注 】 规划 》 《 《 国】土 ! 【 城乡建》设 : , 》 , 《 消防【 》 — 质监】 : 《 【 ? 房管 《 : ! 》 , 附件5 老旧住!宅增设电梯竣—工验收申请》材料: ,(,一):建设工程竣工规【划,核实申请表(原件1!份); (二)申请!人身份证明材—料(复印件1—份复:。核原件);委托办】理的还?应,当提交授权》委托书(原件1份)!; (三)》建,设工程竣工》图(原件1份—建设施工图有关平】面图、?立面图部《分); (四)【具有测?绘资质?的单:位出具的工》程竣工面积测量报告!(原件1份) 【。(,。。。五)法律《法规规定需要的其】他材料 附件—6 资金补助—材料 一、》电梯发票(原件【1份:复印件1份》),; 二、电梯安【装合同(原》件,1,份复印?件1份);》 三、区规》划分局出具的电【。梯竣工验收合格证明!(复印件《1份); 四、【区质监局出具的【电梯使用登》记证明(《复印件1份)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