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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碚区老旧》住宅增设电梯建设】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!一步完善老旧住宅区!的使用功《能改善居住条—件方便居民出行【推,动城市有机更—新根据重《庆市老?旧住宅?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!行办:法,(渝府办发〔20】17:〕76号)》结合我?区,实际特制定本—。。办法 ?一、:。适用范围 本—区城镇范围》内国有土《地上4层及以上未设!电梯的老旧》住宅:外,墙增设电梯的适【用本办?法,本办法?所称老旧住》宅是指初《始取得房地》产权证满10年及】以上的住宅》 老旧?住宅增?设电梯?应,当符合下《列条件 (一)【。房屋未被纳入—征收范围和》拆迁计划 》(二)申请人就增设!电梯工?程费用?(购置、设》计、施工等费用【)的筹集电梯—使用、保养、维【修、检测《。、更:换等费用的分—摊达成书面协议【协议中应明确相关】业,主拥:有,增设电梯的所有权】。份额以及《电梯安装、运行【。、保养、维修、检】测、更?换,期间应当承担—的相关义务和安【全责任 (三)申请!人,应当根据重》庆市电梯安全管理】办法(重《庆市人民政府令第】294?。号):等相关规定达成【电梯后?期维护管理协议 】(四)?申请人应承诺在【转让房屋时将上述】第二项条件的相关情!况向受让人》告知并将对》增设电梯享有的权】利、义务一并—转让 (《五):增设电梯用地应当位!于老:旧住宅建设用地范】围内;确因用地条件!受限:不在建设用地范围】内的不得《占,用市政道路、公园绿!地 :(六)老旧住宅增设!。电梯后建(构)【筑物之间的》间距应当满足国家工!程,建设消防技术标【准 (七)法律法】规规定?的其他条件 二、】实施主体 老旧住宅!增设电梯《应当遵循业主自愿】。、尊重权益、美【观实用、保障安【全的原则满足城市】规,划、:消防安全等要求老】旧住: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经!本单元?内专有部分占—建筑:总面:。积三分之二》以上的业主》且占总户数》三分之二以》。上的业主同意(楼】。栋未分单元的应当】经本楼?。栋专:。有部分?占建筑物总面积【。三分之?二以上的业主—且占总?户数三分《之二以上《业主同意)由同【意增:设电梯的业》主共同作为申请人向!所在街?镇咨询并完善申报】材,。料后向区规划分局提!出申请 三、资【。金渠道? 增设电梯产—。生的:电梯:购置、设计、施【工、:使用、保养、维修】、检测、更新—、管理等费用由【业,主自筹?资金解决自筹—资金不足的经—。本物业管理区域内】。专有:部分占建筑物—总面积三分之—二以上?的业主且占总户【数三分之二以上的】业主:同意:。可以使用物业—专,项维:修资金(含房—。改房的住房公共维修!基金) 增设—电梯取得注册使用登!记证书后每部电梯由!区财政补《贴增设?价格总额《的50%补助上【限为10万》元/部? 四、实《施步骤 (一)第】一阶段申请与—受理 1.符—合本办法适用范围的!老旧住宅申请人可】持所需?材料(?附件1)向住宅所在!。地街道办事处(【镇人民?。政府)进行咨—询住宅所在地—街道办事处(镇【人民政府)对申请】。人,资,。格及申报材》料予以指导 2.申!请人持申请材料【(附:件1)向区规划【分局提出规划—审批申请区规划【分局自收到申—请之日起5》个工作日内》组织工作《。人员进?行现场踏勘具备增】设电梯条件的应当】作出:受理决定;不—具备增?设电:梯条件?的作出不予受理的】决定:并书面说明理—由申:请材料不齐》全或者不符合—法定形?式的应?当当场书面告—知申请人需》要补正的《全部材料 》(二)第《二阶:段审查与决定 1】.组织公示区规划分!局同意受理的并及】时组织?区,城,乡建委、区房—管局、区国土—分局、区《质监局、《区消:防支队?等相关部门和—属地街镇进行会【商及审核自受理【之日起1《0,个工作日内将—书面申请、增设电梯!示意图、同意增设】电,梯的业?主名:单及书面《同意意见在现—场,组织公?示并告?知听证的权利公示期!。不,少于7日 对公示内!容有异议的》申,请人应当与有异议的!业主协商属地街镇】居民委?员会和?业,主,委员会应当做—好相:关协调工作确保和】谐,稳定确实无法达成一!致的:如持异议的业主为本!单元业主(》楼栋未分单》元的:如持异?议的业主为本栋【业主)增设电—梯直接影响其—。房屋专有部》分使用或房屋—采光、通《风区规划分局—。不得审批 公示【期满:无异议的申请人【向区规?划分局?报送增?设电梯工程设计【施工图(含》绘制在1∶500】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!。面图、平面图、立】面图、剖面》图)和具有建筑【设,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!结构安全《论,证报告及《地质勘察《报,告(原件2份电子】文档1份)不需地】质勘察的由该工【程的设计单位—提供证?明 :2.施工图审查区规!。划分局应《当,会同区国土分局、区!房管局、区城—乡,建委、?区消防支《队、区质《监局等有《关主管部门对增设】电梯工程设》计施工图《进行会签《审查并出具是否【同意的书面意—见,(附件4)》若增:设电梯用地不在住】宅(小区《。。)建设用地》范围内区国土分局在!审,查时要求办理用地】手续的按以下规定办!理 增?设电梯用地需占用国!有空地的申请—人向区国土分局提出!申,请区国土分局受【理初审后《报市国土《房管局审核以划【拨,方,式供地;《 增设电《梯用地需占用—他人以划《。拨方式?取得的土地申请人应!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协!商一致并完成—补,偿后:向区国土分局—。提,出申请区《国土分局受》。理初审?后报市国土房—。管局审核以》划拨:方式供?。地; 增《设电梯用地需占用】他人以出让方式取】得的土地《申请人应与原土【。地使用?权人协商一致并完成!补偿后向区不动产登!记中心提《出转移登记申请【区不动?产登记中心办理【相关登记 》。3,。.,核,发许可经审查会签】通,过的区?规划分局自收—到增设电梯工程设】计施工图之日—起2:0个工作《。。。日内核发建设—工程:。规划许可证公—。示,、听证所需》时间不计《算在:本期限内 (—三)第三阶段开工】手续办?理 1.申请—人应将增设》电梯工?。程设计施工图报【具有相应《资质的?施工图审《。查机构?。审查施工图》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!应,当,报送区城乡建委备案!施工图未经审查【合格的不《得使用 2.—增设:电梯工程总投资额】(电梯设施设备及电!梯安装的造价除外】)在30万》元以上?的,申请人应向》区城乡建委申请办】理施工许可手—续 3.电》梯安装施工前施工单!位应当将拟》。进行的电梯安装情】况告知区质监局【。并在施工前》向特种设备检—验检测机构》申请监督检验 (四!)第四阶段竣工【验收 1.》。增设:电梯:工程竣工后》投入使用前申—请人应当持竣工材料!。(附件5)》向区规划分局—申请建设工程竣工】。规划核实;》区规划分《局应当在收到—申请之日起5个【工作日内组织有关】人员到现场验核【在受理之日》起20个工作日内作!出决定 《2.增设的电梯须】经特种设《备检验检《测机构监《督检验合格》并,在电梯?投,入使用前《3,0日内由申请人向区!质监局申请办—理使用登记》并取:得使用登记证书电】梯的使用、》维护保?养按照相关法律【法规规定执》行 (五)第—五阶段资金补助 】。申请人持资金补助材!。料(附件《6)向区《房管局?。申请:资金补助区房—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!之日起15个工作日!。内向:区财政局据实申【报区财政局在—30个工作日内完】成资金补助申请【。材料不齐全》或者不符合》法定形式的应当当】场,书面告知申》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!材料 ?。五,、工作要求 区规】划,分局负责《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!。规划:管理工作区财—政局、区国土分【局、区房管》局、区?。。城乡建委、区质【监局:、区不动产登记中】心、区消防支队【等,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!自职责负责老—旧住:宅增设电梯》的监:督管理工作各街【道办事处、镇—人民政府、居民【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!。等应当对老旧住宅增!设电梯工作予以协】助和协?调,水,、电、气《、,讯等:相,关单:。位应加强电梯增设】建设施工过程中【涉及的相关管—线改迁的服务及监督!指,导工作 加》装电梯工程应—。当按照规定由具有】相应资?。质的单位《进行设?计、审查、施工、监!理设计单位要出【具满足结构安全和】消防设计的规—范说明参建单—位落实建《设工程质量终身责】任,制, ,按照相关规定—加装电梯的业主可自!行,管,理电梯也可共同委】托物业服务》企业或者其》。他人管理电梯受【委托的物业》服,务,企业或者其他人为】电梯使用管》理者电梯使》。用,管理者应当履行特种!设备管理法律法【规,规定的义务承—担相应责任 六、相!关说明 《(一)未按照本办法!办理:相关手?续而擅自增设—、使用电梯》的由区规划》分局、区国土分【局、区?房管局、区城乡建】委、区消防支队【、区质监局》。。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!依法查?处 (二)本办法】规定的专《有部:分面积?和建:筑物总面积按照下列!方法:认定 1.专有【部分面积按照房地】产权:。证上的建筑》面积:计算;尚未进行物权!登记的按《。测绘机构《的实测面积计—算;尚未《进,行实测的按房屋买卖!合同记载《的面积计算 2.建!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!统计总和《。计,算 :(三)本《办法:规定的业《主户数和总》户,数按照下列方法认】定, 1.?业主户数按照专有】部分的?数量计算1个—专有部分按》1户计算;尚未【出售和虽《已出售但尚》未交付?的部分以及》同一业主拥有1个以!上专有部《分的按1《户计算? 2.总户数按【。照前项?的统计总和》计算 (四)因增】设电梯而《增加的?建筑面积《属于本?单元业主共同所有】(楼:栋未分单元的为【本栋业主共同所有)!增设电?梯后不调整各—分户业主的产权【面积 (五》)本办法《自印发之《日起施行 附件1】.,老,旧,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材!料        !  2.《授权委托《书(样本)    !3.业主书面—同意意见《(样本)《    4》.增设电梯项目【部门会签表   】 5.老旧住—宅,增,设电梯竣工验收申请!材料:   ?       6】.资金补助材料 】  附件1》 老旧《住宅增?设电梯申请材料【 (一)书面【。申请(原件1份)】 (二)申》。请人身份证》明文件和房地产权证!明文件(复印—件1:份复核原件》);委托办理的还应!当提交授《权委托书(原—件1份)《。 (三?)增设电梯示意【图(原件1份) 】(四)申《请人对增设电梯【。事,项及增设电梯—示意图的《书面同意意见—(原件1份》), ,(五)申请人就增设!电梯:工程费用(购—置、设计、施—工等费用)》的筹:集电梯运行、保【养、维?。。修、更换《等费用的分摊;电梯!安装、运行》。、保养、维修—、,更换:期间的安全责—任;房?屋进行买卖时电梯】运行、?保养、维《。修、更换等费—。用的权利、义—务;房屋征收—拆迁时电梯所—有权人?(补偿主《体)的明确及补偿】;电梯后《期维护?管理等书面协议(】原件1份) —。  (六)法律法!规规:定的其他材料  】 附件?2 授权委—托书(样本)— :委托人×××楼【栋×××《  ××《×,等   位业主(名!单附后)《联系电话×》××: 受委托人×××楼!栋,业主委?员会(或×××【业主代表《/,×××物业服务企业!/×××社区—居委会)联系电话×!×× 委托》事,项 因×××楼栋增!设电梯事宜委—托人:特委托受委托人办理!规划及相关手—续 委托权限—一般授权《(或特别授》权,)包括代为提交申请!、委托设计、公示】。征,求意见、与业—主进:行协调?、代:为领取规划》及相关审批》文书等   — ,       】 ,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?。 , ,         !   年   月 !  日 委托—人名单 ! 序号【 姓》  名 【身份证号 》 房《号 《 联系电话 】 签名(《加盖手印)》 】 《 ? , , ,。 : 【 【 , 《 ! 附件!3,   业主》书面同?意意见(样本—)   增》设电梯项目》取得:了以下业主的—书,面同意? ! :序号 —姓  名 身!份证号 — 房号 联】系电话 【签名(加盖手—。。印): 《 】 【 , 】。 ! , : 《 》 】 》 》。 , 】 : ! ? : :。 , ! 》 , — 】 ! 《 ? 】 【 【 —    —    《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 》   ?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《   ?。   ?    附》件4   增设【电梯项目部门会签】表  ?。 时间    【。 ,        】 地点 》 : ? 主管部门】 ? 会签?意见: 经办人 ! ,。 职务 联】系电话 备】注 《 《规划 《 》 《 国土 ! 【 : , 城【乡建设 》 《 【。。 , , 消?防, 【 》 质监 】。 , ? —。 : 房管— 】 ? ? , 》附,件5: 老旧住《宅增设电梯竣工【验收申请材料— (一)建设工【程竣工?规划核实申请表(原!件1份); —(二)申请人身份】证明材料(复—印件1份复核原件】),;委:托办:理,的还应当提交授权】委托书(原件1【份); (三)建设!。工程竣?工图(原件》1份建设《施工:图,有关平面图、立【面图部分); (四!)具有测绘》资质的单位出—具的工?程竣工?面积:测量报?告(:原件1份) (五】)法律法规规定【需要的其他材料【 附件?6 资金补助—材料 ?一、电梯《发票(原件1—份复:印,件1份);》 二、电梯》安装合同(》原件1份复印件【1份); 三、区规!划分局出具》的电梯竣工验收合格!证明(复印》件1份)《。;, 四、区质监—局出具的电梯使用】登,记证明(复》印件1份)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