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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碚区老旧住宅【增设电梯建设—。管理暂行办法 为】进一步完善老旧住】宅区的使用功能改】善居住条件方便居】民出行推《。。动城市有机更—新根据重庆市老【旧住宅?增设电梯建设管理】暂行办法(》渝府办发《〔20?17〕7《6号)结《合我区实《际特制定本》办法 一、适用范】。。围 本区城镇—范围内?国有土?地上4层及以上【未设:电梯的老旧住—宅外墙增《设电梯的适用本办法!本办法所称老旧【住宅是指初》始取得房地》产权证满10—年及以上的住宅 老!旧住宅增设电梯【应当符?合下列条件》 (一)房屋—未被纳?入征收范围和拆【迁计划?。 (二)申请—人就增设电梯工程费!用(:购置、设计、施工等!费用)的《筹集电梯使用、保养!、维修、检测、【更换等费用的分摊】达,成书:面协议协议中应明】确相关业主拥—有增设电梯的所有权!份额:以及电梯安》装、运行《。、,保养、维《修、检测、》更换期间应当承【担的相关义务和安全!责任 (三)申请】人应:当根据重庆市电梯安!全管理办《法(重庆市》人,民政府令第294号!)等相关规定达成】电,梯,后期维护管理—协议 (四)申请人!应承诺在转让房屋时!将上述第《二,项条件的相关情【况向受让人告知【并将对增设电—梯享有的权利、【。义务一并转让— (:五)增设电梯—。。用地应当位》于老旧住宅建设用】地,范围内;确》因,用地:条件受限不在建【设用地?范围内的不得占【用,市政道路、公园绿地!。。 (六)《老旧住宅增设—电梯后建(构)筑物!之间:。的间距应当满足【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!术标准 (七)法律!法规:。规定:的其他?条件 ?二、实施主体 老】旧住宅增设电梯应】当遵循业主自—愿、尊?重权益、美》观实用、保障—安全的原则满足城市!规划、消《防安全等要求老旧住!宅增:设电梯的应当经本】单元: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!面积三分之二以上】的业主且占总户数】三分之二以上—的业:主同:意(:楼栋未分单元的【应当经本楼栋专【有部:分,。占建筑?物,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!。的,业主且?占总户数三分之【二以上业主同意)】由同:意增设电梯的业主】共同作为《申请人向所在街镇咨!询并完善申报—材料后向《区规划分局》提出:申,请 三、资》金渠道 《增设电?梯,产生的电梯购置、设!计,、施工、使用、保】养,、维修?。、检测、更新、管】。理等费用由业—主自筹资金解—决自筹资金》不足的经本物业【管理区域内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!面积三?分之二以上的—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!之二以?上的业主同意—可以使用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(!。含,房改房的《住房公共维修基金】) 增设电梯取得注!册使用登记证书后】每部电梯由区财【政补贴增设价格总额!的50%补》助,上限为10万元/】部 四、实施步【骤 (一)第一阶段!申请与?。。受理 1.符合本】办法适用范围的老】旧住:宅申请人可持所需材!料(附件1)向【住宅所在地街—道,办事处(镇人民政】府):进,行咨询住《宅,所在地街道办—事处:(镇:人民政府)对申请】人资格及申报材料】予,以指导 2.申请人!。持申请材《料(:附件1?),。向,。区规划分《局提出规划审批【申请区规划分局自收!到申请之日起—5个工作日》内组织?工作人员进行—。现场踏勘具》备增设?电梯条件的》应当:作出受理《决定;不具备增设电!梯条件的作》出不予受理的—决定并书面说明理】由申请?材料不齐全》或者不?符合法?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!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!正的全部材料 (】二)第二阶段审【查与决定《。 1.组织公—示区规划分局—同意受理《的,并及时组织区城乡】建委、区房管—局、区国土分—局、区质监局、【区,消防:支队等相《关部门和属地街镇进!行会商及审核自受】理之日起10个工作!日内:将书面申请、增【设电梯示《意图、?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!名单及书《。面同意意见在现场】组织公示并》告知听证的》权利公示期不少于】7日 对公》示内容有异议的【申请人应当与—有异议的《业主协商属地街【镇,居民委员会和业主】。委员会?。应当做?。好相:关协调工作确—保和谐稳定》确实无法达成一致】的,如持异议《的业主为《本单元?业主(楼《栋未分单元的如【持异议?的,业,主为本栋业》主)增设《电梯直接影响其【房屋专有部分使用或!房屋采光、通风区规!划分局不得审批【。 公示期满无异议】的申:请人向?区规划分局报送增】设电梯工程设计施工!图(:含绘制?在,1∶500》现状地形图上的总】平面图、《平面图、立面图、剖!面图)和具有建筑】设计资质的单—位出:具的结构安全论【证报告及《地质勘察报告—(原件2份电子文档!1份)不《需,地,质勘察的《由该工程的设计【单位提供《证明 2《.施:工图:审查区规划分—。。局应当会《同区:国土分?局、:区房管局、区城乡建!委、区?消防支队、区—质监局等有关主管】部门对增设电梯工】。程设:计施工图进行会签】审查并出具》是否:同意的书《面意见?(附件4)》若增设?电梯用地不在住【宅(小?区)建?。设用地?范围内区国土分局】在审查时要求办【理用地手续的按以】下规定办理》 增设电《梯用地需《。占,用国有空《地的申请《人向区国土分局提】。出申请区国土—分局受理《初审后报《市国:土房管局《审核以划拨方式【供地; 增设电【。梯用地?需占用他人以划拨】方式取?得的土地申请人应与!原土地使用》权人协商一致并完成!补,偿后向区国土分【局提出申请区国土】分局受理初审后报】市国土房管局审【核以划拨方式供【地; 增《设电梯用地需占用他!人以出让《方式取得的》土,地申请人应与原【土地:使用权人《协商一致并完成补】偿后向区不动产登记!中心提出转移登【记申请?区不动产登记中【心办:理相关登记 3【.核发许可经审查】。会,签通过?的区规划分局—自收到增设》电梯工程设计施工图!。之日起20个工作日!内核发?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。公示、听《证所需?时间:不计:算在本期限内— (三)第三阶【。段开工手续办—理 1.申请人【。应将增设电梯工程设!。计施工图报具—有相应资质》的施工?图,审查机构《审,查施工图经审查合格!后,申请人?应当:报送:区城乡建委备—案施工图未经审【查合格的不》。得,使用 2《.增设电梯工程总投!资额(电《梯,设施:设备及电梯安装【的造价除外)在【。30万元以上—的申请人应向—区,城乡建委申请—办理施工许可—手续 3.》电梯安装施工前施工!单位应当将拟进【行,。的电梯安装情况【。告知:区质监局并在施工】前向特种设》备检验检测机构申】请监督?检验 (四)第【四阶段竣工验—收 :。1.增设电梯—工程竣工后》投,入使用前申请—人应当持竣工材料(!附件:5)向区规划分局】申请建设工程—竣工规划核实;【区规划分局应当在】收到申请之日起5】个工作日内组织有】关人:员到现场验》核在受理之日起【20个工作日内作出!决定 ?2.增设的》电梯须经特种设【备检:验检测机《构监督检《验合格并在电梯【投入使用前30【。日内由申请人向区】质监局申请》办理使?用登记并取》得使用登记证书电】梯的使用《。、维护保《。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!规,。定执行 (五)第五!阶段资金补助 【申请人?。持,资金补助《材,料(附件6)向区】房管:。局申:请资金补助区房【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!之日起15个工作日!内,向区财政局据实申】报区财政局在30个!工作日内完》成,资金补助申请材【料不齐?全或者不符合—。法定形式的应—当当场书面》。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!的全部?材料 五、工作要】求 区?规,划分局负责》老旧住宅增设—电梯的规划管理工作!区财政局《、区国土分局、【区房管局《、区:城乡建?。委、区质监局—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!、区消防支队等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】各自:职责负责老》旧住宅增设电—梯的监督管理工作】各街道?办,事处、镇人》民政府、居》民委员会和业主委】员会等?应当对老旧住宅【增设电?梯工作予以协助【和协调水、电—、气、讯等》相,关单位应《加强电梯增设建【设施工过程中涉及的!相关管线改迁的服务!及监督指导工作 】加装电梯工程应【当,。按照规定由》具有相?应资质的《单位进行设计、【审查:。、,施工、?监理设计单位要出】具,满足结?。构安全和《消,。防设计的规范—说明参建单位落【实建设工程质—量终身责任制 【按照相?关,。。规定加装电梯的【业主可自行管理【电,梯也可共同》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!者其他人管理电梯受!委托的物业服务企】业或者其他人为电梯!使用管理者》电梯使?用管理者应》当履:行特种设备管理法律!法规规定的义务【承担相应责任 六】、相:关说明 (一)【未按:照本办?法办理相《关手续而擅》自增:设、使用《电梯的由区规划【分局、?区国土分局、—区房管?局,、区:城乡建委、区消防支!队、区质监局等部】门依据各自职责依】法查处 《(二)?本办法规定的—。。专有部分《面积:和建筑?。物,总面积按照下列方】法认定 1.—专有部分面积按照】房地产权证上的建】筑,面积计算;尚未进】行物权登记的按测绘!机构的?实测面积计算;尚未!。进行实测的按房屋】买卖合同记载—的面积计《算 2.建》筑物:总面积按《照前:项统:计总和计算 —(三)本办法—规定的业主户数【和总户数按》照下列方法》认定 1.业—主户数按照专有部】分的数量计》。算1个专有部分【按1:户计:。。算;尚未《出售和虽《已出售但《尚未交付的部分以】及同一业主拥有1】个以上专有》部分的按《1户计算《 ,2.总户数按照前】。项的统计总和计【。算 (四)因增设】电梯而增加的建筑】面,积属于本单元业主】共同所有(楼—栋未:分单元的为本栋业主!共同所有)增设【电梯后?不调整?各分:。户,业主的产权面积 (!五)本办法自—印发之日起施行 】附件:1,.老旧住宅增—。设电梯申请材料【  :。。   ?     2—.授权委托书—(样本)    】3,.业主书面》同意意见(样本) !   4.》增设电梯项目部【门会签表  —  5.老旧住宅增!设电梯竣工验—收申请材料   】       6.!资金补助材料—。 ,  附?。。件1: 老旧住宅增【设电梯申请材—料 (一》)书面申请(原件】1份) (二—)申请人身份证明文!件和房地产权证【明文件(《复印件1份复核【原件:);委托办理—的还应当提交授权】委,托书(原《。件1份) (—三,)增设电梯》示意图(原件1【份) (《四)申请人对—增设:电梯事项及》增设电梯示意图的书!面同意意见(原件1!份) (五)申请人!就增:设电梯工程》费用(购置、—设计、施工等费用)!的筹集电《梯,。运行、保养、维【修、更换等》费用的分摊;电梯安!。装、运行、保养、维!修、更换期》间的安全责任—;房:屋,。进行买?卖时电?梯运行、保养、维】修、更换等费用【的权利、义》务;房屋征》收拆迁?时电梯所有权人(补!偿主体)的明确【及补:偿;电梯后》期维护管理》等书面协议》(,原件1份)》   (六)法律!法规规定的其—他材料   —附,件2 授权委【托书(样本) 】委托人×××楼栋】××× 《 ×××等  【 位业?主(名单附后)联】。系电话××》×,。 ,受委:托人×××》楼栋:业,主委员会(或—。×,××业主代表/【×××物业服务企业!/×:××社区居委会)联!系电话××× 【委托事项 因××】×楼栋增《设电:。梯事宜委托人特【委托受委《托人办理规划及相关!手续 委托权限一】般授权(或特别授权!。)包括?代为:提交申请、》委托设计、公示征】。求意见、《与业主进行协—调、代为领》取规划及相关审批】文书等    【     — ,   ?。  :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 年   月!   日 》委托人名单 ! : 》序号 姓  !名, 身份—证号 ?。 房号 】 联:。系电:话 : : ,签,。名(加盖手印—) 【 ! 【。 《 《 ,。 【 , : 】 附件】3   业》。主书:面同意意见(样本)!   增设电梯项】目取得了以下业主】的书面?同意 《 : 【序号 ? 姓  名 】 : 身份证号 【 房号 》 联《系电话 签】名,(加盖手印) 】 : : : ! 】 】 】。 【。 】 , 】 ! 《 》 , ! : ? ? 【 : 《 , ? : , — 》 — 】。 ? — 》 :。 《 ,。    【     》   ?    《      —    《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   】  :   ?    《      —  附件4  【 增设电梯》项目部门《。会签表   时【间      【    《    地》点 — 《 , 主管部《门 会签意见!。 经》办人 ? 职务 】 联:。系电话 《 , 备?注 》 , 规划 】。 》 】国土 《 ? ? : , : ? 城乡建设 】 , 》 》 ?消防 ! 》 ? 质?监 ? ! 《 房管 》 ! 《 附件5!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!竣工验?。收申请材料》 (一?。)建:设,工程竣工规划—核实:申请表(原件—1,份);?。 (二)申请人身份!证明:材料(复印件1【份复核原件);【委托办理的还—应当:提交:授权委托书(原【件1份); (【三)建设《工程竣工图(—。原,件1份建设施工【图有关平面图、立面!图部分); —(四)具有测绘资质!的单位出具的工程】。竣工面?积测量报《告(原件1份) (!五,)法律法规规定【需要的其他材料 附!件6 资金补助材】料 一、电梯发票】(原件1《份复印件1份);】。 二、?电梯安?。装合:同(原件《1份复印件1—份); 三、—区规划分局出具【的电梯?竣,工验收合格证—明(:复印件1份》); 四、》区质监局出具的电】梯使用?登记证明(复印件】1份)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