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!投资项目《管理办法《
第一?章 总 则
!第一条? 为?加强政府投资—的全过程管》。理规:范政府投《资行为健全科学、】民主、高效的政【府投资决策、建设】和监管制度提—。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共!中央、国务》院关于深化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!见(中发〔2016!〕,。1,8号)市政府关于】进一步?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!意见(渝《府发〔2014〕】24号)和》重庆市政府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】(重: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!61:号)结合本区实际制!定本管理办法—
第二?条 ?。本,办法:所称:政府投资是》。指,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!的固定资《产投资的活动—
第三条 》 ,政府性资金》包括:
(:。一)财?政预算内《投资:资,。金;
?(,二)专项建设—资金;
《(三)政府融资【以及利用国》债的资金;》
(四)国家主权】外债资金;》
(五)区、镇【人民政府《以各种方式》筹,集的债务资》金;
(六)转让】土地使用权等国【有资源(资产)取】得的资金;》。
(七)行政—事业性收《费和法律、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】府性资?金
第?四条 政府投资分!为直接投资、—资本金注入和投资补!助、贷款贴息、转】贷等方式本办法只适!用于全额《由政府性《资金:直接投?资或资本金注—入方式投资的项目部!分由政府性》资金进行直接投【资或资本金注入【方式投资的》项目采用投》。资补助、贷款贴息以!及转贷方式投资的项!目,另行制定管理—办法
?第五条 各镇【人民政府《投资:项目的管理》适用本办法
第六】条, 抢险救》灾工程的管理—办法由区政府另【行制定?
第七?条, 区发展改革【部门为全区政府投】资项目主管部—门负责落实投资的相!关办法和管理—规定:综合平衡政府投资调!控全社?会投资总规模统一】编制政府投资项目】规划、计划编制和】组织:。实施、协调监督【等综合性工》。作
区?监察、财政、—建设、审计等相关部!门按:各自职责对政府【投资项目进行—管理和监督
区各】行政机关在》政府投资项目—管理活动《中应当保障出—资人:的合法权益
—第八条 政—府投资应当符合国民!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规:划和计划有利—。于政府职能履—行有利于资源优化配!置,和经:济结构调整升—级,有利于?城乡统筹与》经济社会的全面、协!调、可持续》。发展
政《。府投资资金》只投向市场》不能:有,效配置?。的社会公《益,。。服务:、公:共基础设施》、农业农村、生【态环境保护和—修,复、重大科技进步、!社,会管理、国家安全等!公共领域《的项目
第九条【 项目业主单位是!。政府:投资项?目的:实,施主体?应,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!及有关规定做好政府!投资项目的实—施工作
第十条 !政府投资项》目计划接受同—级,人民代?表大会及其常务【委员:会,监督:
第二章 项!目管理
》
第十一条 政】府投资项目实行项】。目,储备制?度项目储备库由【区发展?。改革部?。门负责设立区发展改!革部门?根据全区国》民经济及《。社会发展五年规划】纲,要目标要求在收集各!。相关部门项目投资计!。划,的基础上编制—全区:。。政府投资《项目三年滚动计【划,每年政府投资项目的!实施原则上从全区】政,府投资项目储备库】中筛选?
,第十二条《 :区,发展改革部门负【责编制全区项—目建设年度计划项】目建设年度计划应当!立足当前兼》顾长远;平》。衡维:护,、偿债和建设的【关系;?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!设,优,先,安排扫尾竣工项目确!保续建项目》合理支出
项目【建,设年度计划分政府】。主导、?社会:主导和政府》与社会合作(PP】P)三大《类
:第十三条 项【目建设年《度,计划:报区委常委会—、区人大常》。委会:、区政?府,常,务会审查批》准,后执:行区发展改革部门】可根据全区项目运行!情况在年中适时【对全区项《目,建设计划进行调【整调整方案报—区委常委会、区人大!常委会、区政府常】务会批准涉及年度】政府投资《总规:模的确定《。和调整?应当报同《级人:。。民代:表大:会及其常务委员【会决定
第十四条 ! 经批准《的全区年度建—设项目?计,划是区发展改革部门!审批项目建议书的】依据也是区财政【部门安?排,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的!依据
未纳入—年度:计划、特《别重要的项》目,由项目业主单位【报发展改革部门【初审区发展改—革部门应会同区【财政部门和区—行业主?管部门进行专题会】商并对?项,目必要性、可行性进!行充分论证对投资量!进行认真匡算后报区!委、区政府决策
第!十,五条 项》目业主单位应当编制!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!。。书应:当包括以下内容【
(一)项目建【设的必要性和—依据;
(二—),拟,建地点、拟》建规:模、投?资初步估算和资【金筹措设想;
【(三)经济效益和社!会效益的初步分析;!
,(四)?按照规?定应当组建项—目法人的《应,当包括项目》法人组建的建—议;
?(五:),。其他事项
第十六】条 项目单位向】区发:展改革部门申—。请项目建议书—审,批时应?当提:交项目?申请报告、项目建议!。书、国家、市和我区!规定需提交的—其他材料《
区发展改革部【门按有关规》。定征求?区,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!。审查意见后对符【合立项条件的项目】审,批项:目建议书按》照国家和市政府规定!的审批权《限需由国家或—省级发展《改革部门审》批的项目《由区发展改革—部门转?报市:发展:改革部门审批—
区:发,展改革部门》在审批项目》建议书时应对—项目招投标方式【进行核?准无:法在项目建议—书审批时进行核准】的应在项目下—达投资概算前进行】核,准
项?目资金来源中政府】投资(含区财政资金!。、区属国有企业【平,台资金、《镇财政资金》)在200万元【。以上:(不含)项目业主单!位应当在项》目建设书获得批复后!将项目建《设内容、投》资规模?、资:金来:源及拨付渠》道、业主单位、招】标方式、建设时【序等:事项报请区》政府常?务会审?定
第十七条 项!目建议书《经批准后项目业主单!位应当委托具—有相应资质的工【程咨询?机构编制可行—性研究报告》对,项目的技术、工【程、资金来》源、经济社》会效益和环》境,影响等方面进行可】行,性分析论证》。可行性?研究报告应当—符,合可行性研究报告】编制大纲要求
拟采!取政府和社会—合作:(PPP)》模式建?设的:项目:项目在编写》可行性研究》报告时?应对融资方案进【行专章编《写,融资方案经审定后可!在项目可行》。性研究?报告批复中一同审批!
第:。十八条 项目【业主单位申请—。可行性研究报告【审批时应当向区【发,展改革部门提交【以下材料
(一【)可:行,性研:究报告审批申—请书:。;
(二)》按照:规定编?制的: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!;
(?三)规?划主管部门》出,具,的项目规划选址【意,见书(以出让方式取!得国有土地使用权】的除外);》
(四)《土地资源管理部【门出具的《项目用?。。地预:审意见(实》行招拍挂方》式出让的出具土【地,出让合同)》;
(五《)固定?资产投资《项,。目,。节能评估《报告;?
(六)按照规【。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!料
区发展改革部门!按有关规定征—求区:行业主管部》门的意见后对符合】条件的项目审批可行!性研究报告按—照,国家和市政府规定】的审:批权限需由国家或】省级发展《改革部门审批的项】目可:行性:研究报告由区发展改!革部:门初审后转报—市发展改革部门审】批
第十《九条 项目建【议书和可行性研究】报告可合并审批但】总投:资1000万元【。以上的公益性项【。目和总投资300】0万元?以,上的基础设施及【其它项目除外—
土地平《整类项目《的项目?建议书和可行性研】究报告可以合—并审批
第二十【条 项目》。总投资1000万元!以上的公益性—项目:和300《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!施项:目的可行性研究报】告由区发展改革部门!。组,织进行咨询评—估未经咨询评估的】不得批准或》转报:
,需上报国家发展改】革部门争取上级资金!补助的项目或涉及】环境容量、公共【安全:的项目必须进—行评估?
第二十《。一,条 项目节能【评估按?照项目建成投产【后年能源消费量实】。行分类管理项—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有!关规模?在报送?可行性研究报告【时,分别编制节能—评估报告书、节【能评估报告表(【以下统称节能评估】文件)或填写节能】登,记表其中节能评估】报告:书由市级有》关部门审批;节能】。评估:报告表?由项目审批》单位组织中介机构进!行评审并根据评审】意见进行审批;节能!登记:表原则上《不进行评审直—接登:记,备案
?第二:十二条 项目完】。。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!批后项目业》主单位应当委托【相应资质的》设计:单位依照《。批,准,的,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!初步设计《和项目概算》需要审批《可行:性研究报告》的项:目在未获得可—研,批复前行《业主:管,部门不得对其进行】初设审查
第二十三!。条 初步设计应当!。按照国家规定进行】编制并应当》满足下?列要求
《(一)能够满足编制!施工图设计文件的】。需要;
(二)能】作为确定项目投【资概算的依据;【
(三?)能够满足主要设】备、仪器、材料【招标、?加工、订《货的基本需要;【
(四)能够—指导进行施工准备等!工作
第二十四条】 项目初步设计由!相,。关行业管理部—门,按权限审批》项目总投资概—算由区发展改—革部门审批
第【二十五条 项目】业主单位申请投【资概算审批时应【当向区发《展改:革部门?提,交以下材料
—(一)投资概算【审批申请书;—。
(二)投》资概算审查》报告;
(三—)行业主管》部门出具的初步【设计批复;
(四】)按照规定应当【提交的其《。他材料
区发展改】革部门?对,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!计概:。算进行评估审查并】下达项目投资概算】
第二十六条 】项目:初步设计概算有下】列情:形之:一的:项目业主单位应重新!。履行项目审查程序
!(一)概算投资规模!超过可研批复—10%?以上:的;
(二)初步】设计规模超过可行性!。研究批复的建筑面积!5%:以上的?;
(三)》初步设计建》设内容与可行性研】究批:复的建设内容不一】致且:增加的建设》内容规模超过200!万元以上《的;
(四》)其他投资估算【、金:额,和规模调整》应当:予以报告的
第【二十七条 》 项目业主应当依】照批准的初步设计】和项目?概算:遵循概算控制—预算的原《则进行施工图设计】并报区行业主管部门!审,。批(备案)
第二】。十八条? ,。 区财政评审部门按!照项目施工图—对立项?总投资?。200万元及以上的!。项目实施预算评审评!审结果作为招—标最:高限价和投》资控制限《额,的依据
经区财【政预算评《审后工程费超过概】算批复工程费的项目!。应按程序《重新:报,批
第二十九条 !政,府投资项目的勘察】。。、设:计、施工和监—理以:及与工程建设—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!。料等采购《必须按照重庆市【招标:投标条例的》规,定执行
第三十条】 项目的勘察【、设计、施》工和监理以及与【工程建设有关的重】要设备、材料—等采购应当依法订立!书,。面合同
第三—十一:条 政府投资【项,目应当严格按照批】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!工建设由于技术或不!可抗力原因确需变更!设计且项目投资未超!。过投资概算》的按照下列》方式处?理
(一)房屋建筑!工程单项变更5【0万元?以内、市政道路【等工程单项变更10!0万元?以内且单《项变更未超过合同总!价10%《的应当经《业主单位、设计单】位、监理单位和【施,工单位?等共同确认后报区】发展改革《部门:进行:备,案
(二)房—屋建筑工程单项变更!50万元《及以上、市政道路等!工程单项变更100!。万元及以上或单项】。变,更超过合同》总价10%的在【变更:。实施之前由业—主或代理业》主单位将变更方案】送区发展改革部门】审核并?。报区财政评审—部门进行预算—变更评审分管项【目,业,主单位的副区长根】据区发展改革部门】审核意见《和区财政评审部【门预算变更》。评审结果《对项目变更进—行审批
以上变【化如需?动用工程预备费的】由区发展《改革部门《根据审查情况进【行批准如《不立即施工变—更,内容:会造成?质量或安《全事故的经监—理,单位同意即可施工】但,项目单位和》监理单位应》。。将情:况立即报告区—发展改革部》门、区行业主管部门!和区财政部门
第】三十:二,条, 政府投资—。项目因超《。出,原,设计范围的》重大变更、重—大自然灾害、国【。家重大?。政策调整等政策性调!整引起?项目总投资》增加超?过项目?投资概算的按—照下列方式》处理
(一)—超过项目概算10%!以下且?增,。。加金额?在200《。万元以下的由区发】展改革部门会同区】行业主管部》门审:核同意后报请—分管区?。。发展改革工作的副】区长:审批
?(二)超过》项目概算10—%,或者增?加金额超《过2:00万元的经区发展!改,革部门审核后报区】政,府,常务会批准》
,经区政府分管领【导或区政《府,常务: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!业主单位《。可向区发展改革【部门报请调整投【资概算
《第三十三条 政】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建!设单位应当》按,有关规定《办理施工许可—或相关?手续后开《工建设
第》三,十四条?。。 政府投资项【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!制监理单位应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】。不得:与被监理工》程的施工、设备材料!供应单位有隶—属关:系或其他《利害关系《
第:三,十五条 政府【投,资项目应《当,在建设项目》完工验收投入试【运行:或者试?使用后?3个月内向区审计部!门,提请竣工决》算审计并提》交竣工决算》审计所需的资—料区审计部门—对政府投《资项目概(预)【算的执行情况和【决(结)《算进行?审计:监督:
第三十六条—。 政府《投,资项目涉《及,水土保持、环—。境保护、消防—、人:民防空、《安全生产、》建设档?。。案等专项验收的应】当由:区有关行业主管部】门依法组《织验收综合竣—工验收工作按—国家有关规定组【织实施
第》三十七条 政【。府投资?项目业主应当在竣工!验收合格后向区国】有资产主管部—门办理产权登记【手续
第三十八【条 大中型政【府投资项《目交付试用期满后】区发展改革部门应】当,。会同区财政部—门有选择地进行【项,目后评价后评—价包括前期工作、】实施情况《、工程?。质量、投资效益、环!境效:益、社会效》益等内容《后评价结论应当报告!区政府
《
第三章 — 项目代建
第!三十九条 —对总投资规》模在500万元以】上以及50》0万元以下特别【。重,要的:项目实行项目建设】管理代理《制涉及国家安全、保!安、应急《抢险等特殊项—。目除外
《第四:十条 区发展改】革部门对实施代【理建设制度的—。项目:应当在项目建议书或!可行性研究报告批】复时:予,以明确
第四—。。十一条? 区发《展改革部门牵头【负责:代,理制实施的监督管】理区财政部门负责】项目资?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区!建设行业主管—部门:负责项目建》设过程中的建—设管理其他区有关部!门按照各自职责分】工参与有《关工作
《
第四章 监】督检查?
第四十二条 ! 区发展改革部门】应当会?同有关部门》加强:政府投资项目计划】执行情况的》监督检查实行全【过程投资控制项【目业主单位应当【配合并将项目—实施过?程,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向!。区发展改革部门和】区有关部《门报送
第四十【三条 对于重【大政府?投资项目区发展改】革,部,门应当?对,建设内容《。和标准、《工程进?。度、投?资概算控制及投资】效益:以及项?目,业主:。、参建单位和中介】机构的有《关行为?进行稽察
》。。第四十四条》 :区财政?部,门、区国资管—理机构要会》同,区行业?主管部门及有关【单位加强对政府【信用融资或》政府授权《融资以及土地储【备融资的监管—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!使用资?金
第四十五条 】 区质量、安全和】。行业主管《部门对政府投—资项目的《工程质量、安全生】。产进行监督管理
】第四十六条 区】审计机关对政府【投资项目的概算【和预算执行》情况:、年度预《算的执行情况和【年度决算、单项工】程,结算、项目竣—。工决算依法进行审】计监:督;审计《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!设,计、施工、供—货等单位取》得,建设项目资金的【真实性、合法性进】行调查?
区审计机关—要,积极探索《建立PPP项—目审计模式》加强对P《PP项目的审—计监督
《未,经区发展《改革:部门审?批的或未经区财【政评审部门进行【预算评审《的政府投资项目审】计机关不纳》入审:计范围等完善相关】手续后再进行—审计
第四十—。七条 区统计部】门依法对政》府投资项目》报送统?计,资料: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!
第四十八条 】区监察机关对各【相关:部门在政府投资管理!活动中的《履,职情况进行》监,察
第》五章 责任
】
第:四,十九条 业主【单位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—区发展改革》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!按照各自职责—可,以责令项目业主【限期纠正;区考核】。部门可对项目业主】和代理业主单位年终!综合:目标考核进行扣【分;区有关行—政部门?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负!责,的,主管人?员和其他《直接责任《人的:责任
(一)提【供虚假材料骗取项目!有关批?文的;?
(二)未》履行有关建设手续】擅自开工的;—
(三)未经批准或!履行项?目变更手续》擅自提高、》变更建设内容或标准!导致投资浪》费实:际投资超出批准概算!的;
(四)—未依法组织招标【。的或擅自《。改变已批准的项目】招标范围的;
(】五)签?订的合同与招标【文件严重背离的【;
(六)》转移:、侵:占或者挪《用建设资金的;【
(七)工程现场管!理混乱不作为—或乱:作为:签证不实导致工程】造价虚增的》;
(八)》未经竣?工验收或验》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!的;:
,(九)已《经批准?的项目未及时—实施完成且无正【当,理,由的;
(十)未按!规定办理《所有权登《记的:;
(十一)其他违!反本办?法规定的《行为
第五十条 】 政府有关部—门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有权》。机关应当责》令其限期《纠正情节《严重的应对直—接负责人和其—他直接责任人给予】行政处分
(—一)违?反规定?批准项目《建,议书、?可行性研《究报告或者》设计文件的;
(】二)违反规定—安排政府《。。。投资资金《;,
(:。三):违反规定批准—规划选址和建设【用地手续的;
(四!)违反规定核准【。项目招标范围、招标!方式、招标组织形】式的;
(五)对】招投标活动》监管不?力导致招投标、【采购结果显失—公正、公平的;【
(六)违反规【定办理有关审批(】。备案)手续、许【可证照或者故意【刁难、拖延》办理影?。响项目正常建设【的;
(《七)违反《规定批准或要求【项目开?工建设的;
—(八)擅自》调整经批准》的政府投资计—划的;?
,(九)违《规拨付?建设资金的;
(十!),对符合验收条件【的项目不予》通过验?收或者对《不具:备验收条件》的项目予以通过验收!的,。;
(十一)干预政!府投资项目决—策的:;
:(十二)其他违反本!办法规定的行—为
第?五十一条 咨【询评估机构有—下,列行为之一的其服】务考:评视为不《合格区发展改革部门!将考评结果纳—入企:业信:用体系?进行管理并建立守】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!制
(一)在—咨询:评估活动《中弄虚作假;
【(二)评估意—见严:重偏:差;
(《。。三)其他违》反本办法规定的【行为:
第五十《二条 勘察、设】计、监理、施工【和造价?咨询:单位在政府》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!。违反有关《法律、法规和规【章,的,规定进行勘察、设】计、监?理、施工和造—价咨询的由资—格,认定单位(向上级主!管部:。门,报请)依《法降低其资质等【级或:者取消其相》关资质;造成—投资损失的依—法承担赔《偿责任
第五十三条! 出现强令—或者授意有》关部门违反本—。。办法规定的管理程序!或,者违法干预政府投资!项目决策情况的应当!。依法依规追究相【关人员的责任
!第六章 附则
!
,第五十四《条 : 本办法自》印发之日起施行【原重庆市九龙坡区政!府投资项目管—理办法(九龙坡府】发〔2017〕1】0,号)同?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