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:市九龙坡区政府【投资项目《管理办法
第一章】 :总 则
—第一条 为加强政!府投资?的,。全,过程管理规范政【府投资行为》健全科学、民—。主、高效的政府投资!决策、建《设和监管《制,度提高投资效益【根据中共中央、【国务院关于深化【投融资体《制改革的意见(【中发:〔201《6〕18号)市【。政,府关:于进一步深化—投,资体制?。改革的意《见(渝府发》〔2014》〕24号)和重庆市!政府投资项目—。。。管理办?法(重庆市人民政】府令第16》1号)?。结合本区实际制【定,本管理办法
—第二条 》本办法所《称政:府投资是《指使:用政府性资》金进:行的固定资产投【资的活动
第—三条 政府性【资金包括
(一)】财政预算内投资资】金,;
(二)专项建】设资金?。;
(三《)政府融资》以,及利用国《债的资?金;
(《四)国家主权外债】。资金;
(五—)区、镇人民政【府以各?种方式筹集的—债务:资金;
(六)转】让土地?。使用权等国有资源(!资产)取《得的资金;
—(七:)行政事业性收费和!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政府性资金
】第四条 政府投】资分:为直接投资、资本】金注入?和投资补助、贷款】贴息:、,转贷等方式本办法】只适用于《全额由政《府性资金《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!入方式投资》的项目部分》由政府性资金进【行直:接,投资或资本金—注,入方式投资的项【目采用投《资补:助、贷款贴息—以及转贷《方式投资的项目另】行制定?管理办法
第五条】 各镇人民政府投!资项目的管理—适用:本,。办法
第六》条 抢险救—灾工:程,的管理办法》。由区政府另行制定
!第七条 区发展】改革部门为》全区政府投资项目】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投!资的:相关办法和管理【规定综合平衡政府】投资调控全社会投】资总规模《统,一,编制政府投》资项目规划》、计划编制和组【。织实施?、协调监督等—综合性工作
—区监察?、财政、建》设、审计等》相关部?门按:各,自职:责对:政府投?资项目?进行管理和监督
区!各行:政机关在政府—投资项目管理活【。动中应当保障出【资人的?合法:权益
第八条— 政?府投资?应当符合国民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!和计划有利》于政府职《能履行有利于资源】优化配置《和经济结构调—整升级有利于—城乡统?筹与经济《社会:的全面、协调—、可持续《发,展
政府投》资资金?只投向市场》不能有?效配置的社会—公益服务、公—。共基础设《施、农业《农村、生态环境保】护,和修复、重》大科技进《步、社会管》理、国家安全等公】共领域的《项目
第九条 】项目业主单位是【政府投?资项目?的实施主体应当【按照基本建》。设程序及有关规定做!好政府?投资项目的实施【工作
第十》条 政府投—。资项目计划接受同级!人民代表大会—及其常务委员—会,监督
》第二章 《 项目?管理
第十一】条 政府投资项目!实行项目储备制度项!目储备库由区—发展改?革部:门负责设《立区发展改革—部门:根据:。全,区国民经济及社会】发展五年规划纲要】目标要求在收—集各相关部》门项目?投,资计划的《基础上编制全区政府!投资项?目三年滚动》计划每年政府投资项!目的实施原则上从全!。区政府投《资项目?储备库中筛》选,
第十二条》 区?发展改革部门负责】。编制全区《项目建设年度—计划项目建设年度计!划应当立足当前【兼顾长远;平—衡维护、偿债和建设!的关系;《集,中资金?保证重点建设—优,先安排扫尾竣—工项目确《保续建项目合理【支出:
项:目,建设年?。度,计划分政《。府主:。。导、社会主导—和政府与社会合作(!PPP)三大类
第!十三条 项目建】设年度计划》报区委常委会—、区人大常委会、区!政府:常,务会审?查,批准后执行区发【展改革部门可根【据全区项目运—行,情况在年中适时对全!区项目建设计划进】行调整调整方案报区!委常委会、区人大常!委会、区政府常【务会批?准涉及年度政—府投资总规模—。的确定?和调整应当报同级人!民代:表大:会及其常务委—员会决定
》第十四?条 经《批准的全区年度建】设项目计划是区【。。发展改革部》门审:批项目建议书的依】。据也:是区财政《部门安?排建设?项,目资金预算》的依据
《未纳入年度计—划、特别重要的项目!由,项目业主单》位,报发展?改革:部门初审区发—。展改革?部门应会同区财政】部门和区行》业主管部门》进行专?题会商并对项—目必要性、》可行性进行》。充分论证对投—资量进行认真匡算】后报区委、区政府决!策
第十五条—。 项目《业主单位应当—。编制项目建议书项】目建议书应》当包括以下内容
】(一:)项: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!据;
(二)拟建】地点、拟建》规模、投资初—步估算?和资金筹措》设想;
(三)经济!效益:和,社会效益的初—。。步分析;
(四【)按照规定应—当组建项目法人【的应当?包括项目法人—组建的建议》;
(五)其他事项!
第十六条 项】目单位?向区发展《改革部门申请—项目建议《。书审批时应当提交】项目申请报告—、项目建议书、国家!。、市和我《区规定需提交—的其他材料
区发】展改革部门按有【关,规定征求区行业主】管部门的专项—审查意见后对符合立!项条件的项目审【批项目?。建议书按照》国家和市政府规【定的审批《权限:需由国家或省级发】展改革部门审—批的项?目由区发展改革部】门转报市发展改革】部门审批
区—发展:改革部门在审批项目!建议书时应对项目招!投标方式《进行核准无法在项】目建议书《审,批,时进行核准》的应在项《目下达投资概算前】进行核准
项目资金!来,源中政府投资(【含区财政资金、区属!国有:企业:平台资金、镇—财政资金)在2【。00万元《以上(不含)项目】业主:单位应当在项目建】设书:获得批复后将—项目建设内容、投资!规模、资《金来源及拨》付渠道、《业主单位、》招标方式、建设时】序,等事项?报请:区政府常务会审【定
第十七条 】项目:建议:书经批准《后项目业《主单位应当委托具】有相:应资质的工程咨询】机,构编制可行》性研究报告》对项目的技术、【工程:、资金来源、—经济社?会效益和环境—。影响等方面进行【可行:性分析?论证可行性研—。究报:告应:当符合可《行性研究报告编【制大纲要求》
,拟采取政府和社会】合作(PPP)模式!建设的项目项目在】编写可行性研究报】告时应对融》资方:案进行?。专章编?写融资?方案经审定》后可在项目可—行性研究报告—批复中一《同审批
第十八【条 项目业主【。单位:申,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!批,时应当向区发展改】革部门提交以下材】料
(?。一)可行性研究报】。告审批申请书;【。。
(二)按照规定编!制的项目可行性【研究:报,告;
(三)规划主!管,部门出具的项目【规划选址意见书【(以: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!地使:用权的?除外)?;
(四)土地【资源:管理部门出具—的项目用地预—审意:见(实?行招拍挂方》式出:让的:出具土地出》让合同);
—(五)固定资产投资!。项,目节能评《估报告;
(六【)按照规定应—当提:交的其他材》料
区发展改革部门!按有关?规定征求《区行业主管部门的】意见后?对符合条件》的项目审《批可行性研》究报告按照国家和市!政府:。规定:的审批权限需—由国家或省级发展】改革部门审》。批,的项目可《行性:研究报告由区发【展改革部《门初审后转》报市发展改革部门】审批
第十九—条, 项目建》议,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!。可合:并审批但总投资10!00万元以》上的公益性项目【和总投资30—00万?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及!其它:项目除?外
:土,地平整类项目的项】目建议书和可行性】研究报告可》以合并审批
第二十!条, 项?。目,总投资1《。000?万元以?上的公?益性项目和》3,000万《元以上的基》础设施项目的可【行性研究报告—由区发展改革部门】组织进行《咨询评估《未经咨询评》估的不得批准或【转报
?需上报国《家发展改《革部门争取上级资金!补助的项《目或涉及环》境容量、公共安全】的项目必须进行【评,估,
第二十一条 】项目节能评估—。按照项目建成投产】后年能源《消费量实行分类【管理项目建》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!模在报送《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分!别编制节能评估报】告书、节能评—估,报,告表(以下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】)或填?写节能登记》表其中节能评—估报告书《由市级有关部—门审批?;节:能评估报告表由【项目审批单位—组织中介机构进【行评审并根据评审】。意见进行审批;【节能登记表原则上】不进:行评审直接》登,记备:案
第二十二—条 项《目完成可《行性研究报告—审批:后项目业主单位应】当委:托相应资《。质的设计单位—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!究报告编制初—步设:计和项?目概算需《要审批可行》性研:究报:。告的项目在未—获得可研《批复前行《业主管?部门:不得:对其进行初设审【查
第二十三条 !初步设计《应当:按照国家规》定进行编制并—应当满?足下列要《求
(一)能够满】足编制施《。工图设计《文件的需要;
【(二:)能作为确定项目】投,资概:算的依?据;
(三)—能够满足主要设备】、仪器、材料招标、!加工、订《货的基本需》要;
(四》),能够指导进行—施工准备等工作
第!二十四条《 项目初》步设计由相关行业】管理:。部,门按权限《审批项目《总投资概算由区发展!改革部门审批
第】二十:五条 《项目业主单位申请投!资概算审批时—应,当向区?发展改革部门提交】以下材料《。
(一)《投资概算审批申请书!;
:(二)投《资,概,算审查报告;
【(三)行《业主:管部门?出具的?初步设计批复;
】(,四)按照规定应当】提交的其他材—料
区发展改革部】门对经批准的项目初!。步设:计概算进行评估审查!并下达?项目:投资概算
第二十】六条 项目初步】设计概?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项目业主单位应重新!履行项目审查程【序
:(一)概算投资【。规模超过可研批【复,。1,。0%:。以上的;
(—。二)初?步设计规模超—过,。可行性研究批—复的建筑面积5%以!上,的;
(三》)初步?设计建设内容与【可行:性研究?批复的建设》内容不一《致且增加的建设【内容:规,模超过2《。00:万元:。以上:的;
(四》)其他?投资估算、》金额和规模调整【。应当予以报告的【
第二十七条— 项目业》主应当依照批准的】初步设?计,和项目概算》遵循概算控制预【算,的原则进行施工【图,设计并报《区行业主管部门审】批(备?案)
?第二十八《条 区财》政评审部门按—照,项目施工图对立【项总投?资200万元及以上!的项目实施预算评】审评审结果作为【招标最高限价和投资!控制限额《的依据
经区财政】预算评?审后工?程费超过概算—批复工程费的项【。目应:。按程序重新报批
】第二十九条 — 政:府投资项《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!工和监?理以及与工程建设】。。有关的重《要设:备、材料等采—购必须?按照重庆市招标投】标条例的规定—执行
第三十条 】 项目的勘察、设计!、施工和监理—以及与?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!设备、材料等采【购应当依法订立【书面合同
第三【十一条 政府【投资项目应当严格】按照批准的设计文】件进行?施工:建设由?于技术或不》可抗力原因确需变更!设,计且:项目投资未超过投】资概算的按》照下列方式处理【
(:。一)房屋建筑—工程单项变更50】万元以内、市政道路!等工程?单项变更100万元!以内且单《项变更未超》过合同?总,。价10%的应当【经业主单位》、设计单位、—监,理单位和施工—单位:等共:。同确认后报区发展】改革部门《进行备案
(—二,。)房屋建筑工—程单项变更5—0万元及以》上、市政《道,路等工程《单项变更《10:0万元及以上或单】项变更超过合—同总价10%的在变!更实施之前由业主或!代理业主单》。位将变更《方案送区发展改革】部门审?核并:报区财政评》审部门进行预算【变更:评审分管《项目业主单位的【副区长根据区发展改!革部门审核意见和】区财政评《审部门预算变更评审!结果对项目》变更进行《审批
以上变化如】需动用工程预备费】的由区发《展改革部门》根据审查情况进【行批:准如不立即施—工变更内《容会造成质量或安全!事故的经《监理单位同意即可施!工但项目单位—和监理单位应将【情况立即报告区发】展改革部门、区行业!主管部门和区—财,政,部门:
第三十二条 【 政:府投资项目》因,超,出原设?计范围的重大变【更,、重大自然灾害、国!家重大政策调—整等政策性调—整引起项目总—投资增加《超过项目投资概算】的按照下列方式处】。理
(一)超过项】目概算10》%以下?且增加金额在2【00万元以下的【由区发展改革部门】会同区?行业主?管部门审核同意【后报请分管区—。发展改革工》作的副区长审—批
(二)超过项】目概:算10%或者—增加:金额超过200【万元的经区发展【改,革部门?审核后报区政—府常务?会批:。准,
经区政府分管【领导或区政府常【务会议?审议通过的项目【业主单位《可向区发展改革部】门报请调整投资概算!
第三十三条 】政,府,投资项目开工前【建设单位《应当按有《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!或相关手续后开工】建,设
第?三十四条 》 政府?投资:项目依法实》。行工程?监理制监理单位应当!具备相?应资质并不得与【。被监理工程的—施工、设备材料【供,应,单,位有隶属关系—或其他利害》关,系
第三十》。五条 政府投资项!目,应当:在建设项目完—工验收投入试运【行或者试使用后【。3个月内向区审计部!门提请竣工决算审】计并:提交竣工决算审计】所需:的,资料:区审计部门对政【府投资项目概(预)!算的执行情况和决】(结)算进行—审计监督
第—三十六条《 政府《投资项目《涉及水土保持—、环境保护、消【防、:。人民防空、安全生产!、建设档案等专项验!收的应当由》区有关行业主管【部门依法组织验收】综合竣工验收工作】按国家?有,关规定?组织实?。施
第三十》七条 政府投【资项目?业主应?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!向区国有《资产主管《部门:办理产权《登记手续
第—三十八条 大中】型政府投《资项:目交付试用期满后】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当!会同区财《政,部门有选择》地进行项目》后评价后评》价包括前期》工作、实《施情况、工程质【量、投资效益、【。环境效?益,、社会?效益等内容后评价结!论应当报告区政府
!
第三章 项目!代建
第三十】九条 《对总投资规模在5】00:万元以上以及50】0万元?。以下特别《重要的项目实行项目!建,设管理代《理制涉及国家安【全、保安《。、应急抢险》等特殊?项目除外
第四十】条 区发展改革部!门对实?施,代理建设制》度的项目应当在【项目建议书或可行】性研究报告》批,。复时予以明确—
第:四十一条 —区发展?改,革部:门牵头负《责代理制实施—。的监督管理区财政部!门负责项《目资金使用的—。监,。督,管理区建设行—业主管?。部门负责项目—建设:过程中的建设—管理其他区》。有关部?门按照各《自职责分工》参与有关工作
】
第四?。章 监督检—查
:。
第四十二条 】 区发展改革部【门应当会同有关部】门加强政府投资项】目计划执行》。情况:的监督?检查实行全过程投】。资控制项目业—主单位应当配合并】将项:目实施过程中的有】关情:。况及时向《区,发展改革《部门和区有》关部门报送》
第四十三条 】对于重大政府投资项!目区发展改革—部门应当对》。建设内容和标—准、工程进度—、投资概算控—制及:投资效益以及项目业!主、:参,建单位和中》介机:构的有关《行为:进行稽?。察
第?四十四条 区财】政部:门、区?国资管理机》构要会同区行业主管!部,。门及有关单位—加强对?政府信用融资或【政府授权融资以及土!地储备融资的监管督!促,有关单位按规定【使用资金
》。第四十五条 【区,质量:、安全和行》业主管?部门对政府》投资项目的工—程质量、安》全,生产进?行监督管理
第【四十六条 区【审计机关对》政府投资项目的【概算和预算执行情】况,。、,年度预算的执行【情况:和年度决《算、单?项工程结算、项【目竣工决《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!。;审计?时可以对直接有关】的设:计、施工、供货等单!位,取得建?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!、合:法性进行调查—。。
区审计机》关要积极探索建立P!PP:项目审计模式—加强对PPP项【目的审计《监督
未经》区发展改《革部门?。审批的或未》经区财政评审部门进!行预算评审的政府】投资项目审计机关不!纳入审计范围等完善!。相关:手续后再进行—审计
第《四十七条《 区统计部门依】法对政府投资—项目报?送统:计资料的情况进行】监督检?查
:第,四十八?条 区监察机【关对各?相,关部门在政府投资】。管理活动《中的:履职情况《进行监察
—
第五章 —责任
第四十九!条, 业主单位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区—。发展改革等有关【行业主管部门按照】各自职责《可以责令项目业主限!期,纠正;?区考核部门可—对项目业主和—代理:业主单位年终—综合:目标考核进行扣分】;区有关行政—。部门依法依规追【究直接负《责,的主管?。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任人的—责任
(《一,)提供虚假材料骗】取项目有《关批文的;
(【二)未履行》有关建设手续—擅自开工的;
(三!)未经批《准或:履行项目变更手续】。擅自提?高、变更《建设内容或标准导致!投资浪费实际投资】超出:。批准概算的;
(四!。)未依法组织招【标的或擅自改变已】批,准的项目招标范【围的;
(五—)签订的合》同与招?标文件严重背离的】;,
(六)转移、【侵占或者挪用建【设资金的;
(七)!。工程现?场管理?混乱不作为或乱【作为签证不实—导致工程造》价虚增?的;
(八)未经】。竣工验收或验—收不合格即交付使】用的;?
(九?)已经批准的项目】未及时?实施完成且无—正当理由的;
(】十)未按规定—办理所有权登记的;!
(十?。一)其他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!为
第五十条— 政府有关部门有!。下列行为之一的有】权,机,关应当责令其限期】纠正情节严重的应】对直接负责人和【其他直接《责任人给予行政处】。分
(一)违反规定!批,准,项目:建议书、可行性【研究报告或者—设,。计,。文件的;
(二)】违反规?定安排政府投资【资金:;
(三)违反【规定批准规划选址和!建设用地手》续的;
(四)违】反规定核《准项目招标范围、招!标方式、招》标组织?形式的;
(—五)对招投标活【动监管不力》导致招投标、—采,购结果显失公—正,、公平的;
(【。六)违反规定办理有!关审批(备》案)手续、许可证】照或者?故意刁难《、拖延办理影—响项目?正,常建设的;
—(七)违反规定批】准或要?求项目开工建设【的;
(八》),擅自调整经批—。准的政府投资计划的!;
(九《)违规拨付建设资】金的;?
(十)对符合验】收条件的项目不予通!过验收或者对不具备!验收条件《的项目予以通—过验收的《;
(十《一)干预政府投【资,项目决策的》;
(十二》)其他违反本办法规!定的行?为
第五十一条 !咨询评估机构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其服】务考评视为不合格区!发展改革部门将考评!结果:纳入企?业信:用体系进行管—理并建立守信激【。励,和失信惩戒》机,制
(一)在—咨询评估活动中弄】虚作假;
》(二:)评:估意:见严重偏《差,;
(三)其他违反!本办法规定》的行为?
第五十二条 【。 勘:察、设计、监—。理,、施工?和造价咨《询单位在《政府投资项目—建设过?程中违反有关法律】、,。法,规和规章的》。规定:进,行勘察、设计、监理!、施:。工和造?价咨询的由资格【认定单位(向上级】主管部门报》请):依法降?低其资质等级—或者取消其相关资】质;造成投资损【失的依法承担赔偿】责任
?第五十三条》 , 出:。现强令或者》授意有关部》门违反本办法—规定的管理程—序或者违法干预【政,府投资项《目决策?。情况的应《当依:。法依规追究相关【人员的?责任
第六章 ! 附则
第【五十四条 》。 本办法自印—发之日起施行—原重庆市《九龙坡区政府投【资项目管理》办法(九龙坡府发】。〔2017〕10】号)同时废》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