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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集体土—地上非农村居民住宅!建,设规划管理暂—行办法   【 第一条 为了规范!本市集体《土地:上非农村居民—住宅建设的规—划,管理根?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城乡规划法、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土地管理法、重庆】。市城乡规划条例、重!庆市村镇规划建设】管,理条例等有关法律】法规结合《。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  》 第二条 本市行政!。区域内集体土—地上非农村居民【住,宅建设(即》乡村规划建》设,)的规划管理适用本!办法 本《办法所称乡村规划建!。设是指集体土—地上由乡规》划、村?规划和村建设规划】中确定的乡》镇企:业、乡村公共设施】、公益设施和农村集!中居民点建设 本】办法所称农村—集中居民《点建设是指在乡规划!、村:规划:和村建设规划中确】定,的农村集中居民【点范围内按批准的】规划实施的》。农村居民住宅建设 !农村:。集中居?民点外的农》村居民住宅建设按照!本市的有《关规定执行》 设施农用地上【直接用于《经营性养殖的畜禽】舍、:工,厂化作物栽培或【水产养殖《的生产设《施及其相应》附属:设施:的建:设等:不办理乡村建设【规划许可手续—  :  第三条 —市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负责《主城区内乡村规划建!设的管理工作 【区县(自《治县)城《乡,规划主管部门负责】辖区内乡村规划建设!。的管理工《作 乡(《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!办事:处应当依照本—办法规定做好相【关工作? ,   第《四条 乡村规划【建设:应依据经依法批【准的乡规《划、村规划和村建】设规划?进行规划许可— 位于自《然保护区、》风景名?胜区、森林公园、】四,山管制区、》历史文化保护、绿】地、公路、河道【和水工程管理范【围等专门《管理区域内》的乡村规划建设【还应当?。符合专门管理区【域相关?法,律法规或规章—。规定 位于规划城镇!建设用地范》围内的不得占用农用!地不得影响批—准的控制《性详细规划的实施】;位于城市规—划近:期建设用地》范围的不《得批准进行加固解危!的除外 农村集中居!。民点的建《设应当符合村建设】规划确定的风貌、样!式等内容村》建设规划未》确,定的鼓励农村居民选!用有关部门组织编】制的通用设计—图集:、图则中《推,荐,的风貌、样》式等     第】五条 ?乡镇企业由农村集体!经济组织举办的由】该农村集体》经济组织提出申请】;乡镇企业由农村】集体经?。济组织以土》地使用权入股、联】营等形式与其他单】位或个人共同举办的!由该企业提》出申:请;:其他单?位或个人提出申【请的需提《供已获得的》乡(镇?)村集体《建,设用:地使用权证明 【。乡村公共设施和【公,益设施?建设:应由农村《集体经济《组织:提出:申请;其他单位或】个人提出申请的需】提供已获得》的乡(镇)》村集体建《设,用地:。使用权证明 在【农村集中《居民点内建设—农村居民住宅应【由农:村居民?提出申请 》本办法?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!织是指村民委—员会和村民小组【    第六—条 :乡村规?划建:设应按照以下程【序,办理乡村建》设,规划许可证 —。(一)确定规划设】。计要求?阶段 1.》建设单位或者—个人持相应申请【材料向乡《(镇)人民政府【、街道办事处提出】申请 ?2.:乡(:镇):人民政府、街道【办事处应当自收【到申请之日》。起三个工作日内【作出初?审决定同意的—。报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审【批;不同意的应【当书面说明理—。由 3.《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审查同意的【在五个?工作日内确定规划】。设计要求并》。函告乡(镇)人民政!府、街?道办:事,处乡(镇)》人民政府、》街,道办事处在两—个,工作日?内函告申《请人 ?(二)核发乡村建设!规划许可证阶—段 申请人》持相:。应申请材料报城【乡规划主管部门【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!同有关部门》进行:审查同意的在—十个工作日内核发乡!村建设规划许—可证及?附件、附图 建【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!得乡村建《设规划许可》证后:方可办理建设用【地审:批手续 项目动【工建设?前城:乡规划主管部门应】当对:建设位置进行现【场验核 《   ? ,第七条 《乡村:规划:建,设在确定规划设计】要,求阶段应提》供如:。下申:请材料 (》。一)申?请,人的身份证》明,材料(原件1份);! (:二)书面《申请(原件1—份); (三—)村民委员会书【面意:见(申请在农—村集中居民点—内建设的村民委员】会,书面意见应包括证明!申请:人为村集体》经济组织成员的内容!;申请在其》他村进行建》设的还?需提供拟建设所【在地的村《民委员会的同意【意见原件1》份); 《(四)乡(镇—)人民政《府,或街道办事》处对涉及农村集中居!民,点,建设申请《主体:资格的情况证—明(原件1份)【; (?五)拟建设》。范围涉及的土地【已确权的需》提供农村不动产【。权属证书(》复印件1《。份核原件)或权属来!源证明材料》。;涉及在原》有土地?确权范围外进行建设!的城乡规《。划主管?部,门在确定《设计条?件前应向土地行政】主管部门函询拟【建范:围是否符合》土地:利用:规划及占《用土地类《别情况;《 (六)土地行政主!管部:门审查同《意,的拟建范《围地质灾害》危险性评估意见(】限在地质灾害易发】。区内的建《设,项,目复印件《1份核原件)—; (七)环境保】。。护主管部门出—具的:环境影响评价批【准文件?或备案手续(纳入国!家和重庆市》环保主?管部门环评豁免管理!名录的除外复—印件:1份核原《件); (八)县级!以上人民政》府乡镇企业行政【。主管部门或乡(镇)!人民政府、》。街道:办事处出具》的农村?集体经济组织自办企!业的证明《材料(限农村—集体:经济:组织自办企业项【目复:印件:1份核?。原件);《土地入股《、,联营协议和股—份或:联营企业的工商【。部门登记备案证明(!限农村集体经济【组,织以:土地使用权入股【、联:营等形?式与社会资本共同】举办企业项》目复印件1份—。核,原件); (九)】1:500实—测现状地形》图及拟用《地范围线(原—件1份附电子—文档); (十【),专,门管理区域主—管部门审查意见(】。限在专门管理—区域范?围内:。依法需该区》域主管?部,门出具审查意见的】建,设项目);》。 (十一)》其他需要《。提,交的:材料:    《第八条 申请办【。理,乡,村建设规《划许可证《应提供如下材料 】(一)建筑(市政)!施工图有《关规划部分(加盖设!计资质印《章采用规划主—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!门印:发的通用图集、图则!的,图集、图则》内包含?。的图纸?可不:加盖:设计资质印》章原:。件2份?附电子文档)—。。; (二)区—(县)土《地行政主管》部门的意见; (】三)其他需要—提交的材料    !第九条 建设项【目需分期建设的城】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可根据建设单】位或者个人的申请】和,土地权属情况—审查分期建设的内】容,分期核?发乡村建设》规划许可证》建设项目的配套【设施应当优》先或者?同步实施《 取得乡村建设规】划许:可证之日起一年内未!进,行建设且《未经批准延》期的乡村建设规划许!。。可证失效 申请延】期应当在期限届满】三十日前向原审批】机关提出经批准延】期的其延《长期限不得超过一】年    第十【条 :建设:项,目工:。程竣工后《建,设,单位或者个人—应及时?向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提出】建设工程竣》工规划核实申请 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应自收到《申请材料之日起【五,个工作日内作—出受理?、不予受理或要求补!正材料的决》定并向申《请人:核发相应的告知函;!逾期不告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】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!建设工?程竣工规划核实【应自受理之日起二十!个工作日内作出【决定;不《能在上述规定期【限内:作出的可延》长五个?。工作日并《告知申?。请人延长期限的【理由 城乡》规,划,。主管部门通》过验:核竣工测量报告;比!对乡村?建,设规划许可证及【附件、附图;现【场踏勘等方》式核查建设工程是】否按照乡村建设【规划许可证及附【件、附图的许可内容!实施:;集体建设》用地范围内施—工用:房等应拆建(构【)筑物是否拆除等】 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对—符合乡?村建设规划许可【证及附件、》附图许?。可内容的建设—工程按规划许可【内容核?发竣工?规,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!、附图?;,不符合的办理乡村】建设竣工规划核实】复函   》 第十一条 申请竣!工规划核实应提交以!下申请材料》 (:一)建设工程竣工规!划核实申请表(原件!1份);〔此表可在!各规划报建》窗口领取或在重【庆市规划《局公众信息网下【载(http:/】/www.c—qupb.gov】。.cn/)〕—; (二)申—请人身份《证明材料建设单【位提供组织机构【代码证和工商—执照(复印件—1份核?原件)建设》。个人提?供身:份证(复印件—1份核原件)申【请人委托《他人代办的申请人】委托证明《文件、被委托—人,身份:证明材料(证明文】件原:件,1份;身份证明【复印件1《份核原件) (三】。)建设工程竣—工图(原件1—份建筑工程只需建】施图有关规划平、】立、剖部分;市【政道路、桥》梁,、管线?等线型工程只需【要施工总平面—图,。、纵断面图); 】(四)?具有相应资质—。的测:绘单位出具》的工程竣工测量【报告及?附图(原件2份【附电:子文档图纸》比例应?与,乡村建设《规划许可证》附图:一致)?; (五《)法律法规规定【需要:的其他材料(1份)!    第十—。二条 对进入规【划审批程序的—违,法建设属以下—情形的按以下—规定查处《 (一)《对未取得乡村建【设,规划许?可证擅自进》行建:设建设内容符合乡】村,建设:规划设计要求或在期!限,内采取改正措施【后符合乡村》建设:规划设?。计要求的;》或擅自改变乡—村建: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!、附图内容进行建设!在期限内采取改正措!施后:符合规划要求且不超!过乡村建设规划许】可,证,确定:建筑面积的对违法建!设部分按《。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!。五罚款 (二)对】未取得?乡村建设规》划许可证《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不!符合规划设》计要:求但符合规划—。要,求且未超过》设计要求确定—的建筑面积》的;或?擅自改变《乡村建设规划许【可证及附件、—附,图内容进《行建设?但符合规划要求【且未超过《乡村建设规》划许可证确》定建:筑面积的《对违法建《。设部分按建设—工程:造价百分之十罚【款 (三)对擅自】改,变乡村建设规—划许可证及附—件、附图内容进行】建设在期限内采【取改正措施后—符合乡村建》设,。规划:许可证的不予处罚 !建设单位或者个【人履行处罚决—定后:对规划?实施无影响的纳入】竣工规划核实 【    《第十:三条: 对进入规划—审批程序的违—法建设?属无法?采取改正措施消除】。对,规划实施影》响,的,。责令限期拆除 【有以下?情形之一的应当【限期拆除《 (一)超出规划】所确定的项目—集体建设用》。。地边界的; —(二)?当事:人拒不停《止建设的;》 (三)影响公【共安全的; (四】)其他严重影响城乡!规,划实施的 》以下不?能,。拆除情形的》对违:法建设部分》没收实?物或者?。违法收入其中—涉及间距不》足的按违法建设结构!单元核定建筑面积没!收违法收入可并处整!栋建:筑面:积建设?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!款 (一)拆除违】法建设对《公,共,利益造成《重,大损害的; —(二)?拆除违?法建设严重损害无】过错利害关系人合】。法权:益,的; ?(三)拆除》违法建设影响建【筑结构安全或者相】邻建筑结构安—全的    第十】四条 对《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!过程中违反》本办法?的有关行政》机关及?其工作人员》按照中共重庆—市纪委?重庆市?监察:局关于?行政审批《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!追,究的暂行规定和【重庆市城《乡规:划违法违纪行为【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!处理    第十五!条 乡村建设规划】许,可档案由市》或区县(《自治县)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管《理  ?  第十六条— 本办法《自,公布之?日起施行重》庆市集体《土地上非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!划管理暂行办法(】渝规发〔2013】〕5号)同时—。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