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集《体土地上非农—村居民?住宅建设《规划:管理:暂行办法
—。。 第一条 为】了规范?本市集体《土地上非农村居民住!宅建设的规》划管理根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乡规划法、中华【人民共?和国土地管理—法、重庆市城乡规划!条例、重《庆市村镇规划建设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】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办《法,
第二—。条 本市行》政,区域内?集体土地《上非农村居民住【宅建:设(即乡村规划建】。。。设)的规划管理【适用本办法》
本办法所称乡村规!划,建设是指集》体土地上由乡规【划、村规《划和村建设规—划中:确定的乡镇企业、乡!村公共设施、公【益设施和《。农村集中居民—。。点建设
本》办法所称农村—集中居民点建设【是指在乡《。。规划、村规划—和村建设规》划中确定《的农村集中居民点】范围内按《批准的规划实施的】农村居民住宅建【设
农村集中居【民点外的农村居【民住宅建《设按照本市的有关规!定执行
设施—农用地上直》。。接用于?经营:性,养殖的畜禽》舍、工厂化作物【栽培或水产养殖的】生产设施及其—相应:附,属,设施的建设等不【办理乡村《建设规划许可—手续
—第三:条 :市城乡规划》。主管部门负责—主城区内乡村规划建!设的管?理工作
区县(【自治县)城乡—规划:主管部门负》责辖区内乡村规划建!设的管理工》作
:乡(镇?)人民政府》、街道?。。。办事:处应当?依照本办法规—定做好相关工作
! :第,四条 乡村规划建设!应依据?经依法?批准的乡规划、【村规划和村建—设规划进《。。行规划许《可
:位于自?然保护区、风—景名胜区、森林公】。园、四山管制区【、历史文化保—护、绿地、》公路、河道和水工】程管理范围等专门管!理区域内的乡村【规划建?设还应当《符合专门管理区域相!关法律法规》或规章规定
位于】规划城镇建设用【地范围内《的不得占用》农用地不《得影响批准的控制】性详细规划的—实施;位于城—市规划近期建设【用地范围的》不得批准进行加固解!危的除外
农村集中!居民点?的建设应当符合村建!设规划确定的—风,貌、样式等内容村】建设规划未》确定的鼓励农村【。居,民选用有关部—门,组织编制的通用设计!图集、?图则中推荐的—风貌、样式等
】 第五条 【乡镇企业由农村集体!经济组织《举办的由该农村集】体经济组《织提出?申请;乡镇企业【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!以土地使用权入股、!。联营等形式》与其他单位或—个人共同举办—的由该企业提—出申请;其他—单位或个人提出申】请的需?。提供已获得的乡【(镇:)村集体建设—用地:使用权证明
乡村】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!建设应由农村集体】经济组织提出—申请;其他单位或】个人提出《申,请的需提供已—获得的乡《(镇:)村集体建设用【。地使用权证明
在】农村集中居民点【内建设?农村居民住宅—应由农村居》民提出申请
—本办法所称》。农村集体经济—。组织是?指村民委员会和村】民,小组
《 第六条》 乡村规划建设应】按照以下程序办【理乡村建设规划许】可证
(一》)确定?规划:设计要求阶》。段
1.建》。设单位或者个人【持相应申《请材料?向乡(镇)人民【政府、?街道办事处》提出:申请
2.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、—街道办事处应当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!个工作日内》作出初审决定同【意的报城乡》规,划主管部门审—批;不同意》的应当书面》说明理由
3.【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在!五个工作日》内确定?规划设计要求并函】告乡(?镇)人民政府、街】道办事处乡(—镇)人民政府—、街道?办事处在两个工【作日:内函告申请人—
(二)核发乡【村建设规划》许可证阶段
申【请,人持:相应:申请材?料报城乡《。。规划主管部》门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会同有》关部:。门进:行审查同《意的在十个工作【日内核发乡村—。建设规?划许可证及附件、附!图,
建:。设单位或《者个人在《取得乡村《建设规划许可证后】方可办理建》设用地审《批手续
项目动工】建设前城乡》规划:主管部门应当对建】设,位置进行现场验核】
第七条 !乡村规划《建设在?确,定规划?设计要求《阶段应提供如下申】。请材料
(一—)申请?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】(原件1《份):;
(二)书—面,申请:(原件?1份);
(三【)村民委《员会书面《。意见(申请在农【村集中居民点内建】设的村民委员会书】面意见应包》括证明申请》人为村集体》经济组织成员的【内,容;:申请在其《他村进行建设的还】需提供?拟建设所在》地的:村民委?员会的同意意见原】件1份);
(四)!乡(镇)人》民政:府或:街道办?事,处对涉?及农村集中居—民点建设《申请主?体资格的情况证明】(原件1份);【
(:五)拟建设范围涉及!。的土地已确权的【需提供农《村不动产权属证书】(复印件1份核【原件)或《权属来?源证明材料;涉【及在原有土地确权范!围外进?行建:设的城乡规》。划主管部门在—确定设计条件前应向!。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函询?拟建范围是否符【合土地?利用规?划及:占,用土:地类别情况;—
(六)土》地行政主《管部:门,审,查同意的拟建范【。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!估意见?(限在地《质,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!项目复印件1—份核原件)》;
(七)环境保】护主管部门》出具:的环境影响》评价批准文件或备案!手续(纳入国家和重!庆市环保主管部门】环,评豁免管理名录【的除外复印件—1份核?原件);
(—八)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乡镇企!业行政主管部门或】乡(镇)人民—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】出具的农村》集,体经:济,。。组织自办企》业的证明材料(【限农村集体经—济组:织自办企业》项目复印件1—份,核原件);土地入】股,、,联营协议和股份【或联营企业的工商】部门登记备案证明】。(限农村集体—经济:组织:以土地使用权入股】、联营等《形式与社会资—本共同举办》企业项目复印件【1份核原件》);:。。
(九)1:—500实测》现状地形图》及拟用地范围线【(原件1《份附电子《文档);
(十【)专门管《理区域主管部门【审查意见(限在专】门管:理区域范围内—依法:需该区域《主管部门出》具审查意见的建【设项:目);
(》十一)其他需—。。要提交的材》料,
: 第八条 申请】办理乡村《建设规划许可证【应提供如《下材料
《(一)建筑(市政】)施:工图有?关规:划部分(加》盖设计资质印章采用!规划主管部门—或建:设主管?部门印发的通用【图集、?。图则的?图集、?图则内包含的图纸】。可不加盖设》计资质印章》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!。);
(二)区【(县)土《。地行政主管》部门的意见;
(三!)其他需要提交的材!。料
《 第九?条 建设项目需分期!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可根据建设【单位或?。者个人的申请和土】地权属情况审—查分期建设的内容分!期核发乡《村建设规划许可【证建设项《目的配套设施应当优!先或者同步》实施
取得乡村建设!规划许可证之日【起一年?。内未进行建设—且未:经批准?延期:的乡: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】失效
申请延期【应当在?期限届满三十—日前向?原,审批机关提出经【批准:延期的其延》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!
, 第十条 建设!项目工程《竣工后建设单位【或者个人应》及时向城乡规划【主管部?门提出建《设,。工,程竣工规划核实申】请
城乡《。规划:主管部门应》自收:到申: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!作日内?作出受理、不予受】。理,或要求补正材—料,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核!发相应的告知函;逾!期不告?知的自收《到申请材《料,之,日,起即为受理》
建设工程竣工【规划核实应自—受理之日起》。二十个工作日内【作出决?定;不?能在上述规定期【限内:作,出,。的可延?长五个?工作日并《告知申请人延长期】限的理由
城乡规划!主管部门通》过验核?竣工:。测,量报告;比对乡村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】附件、附图;—现场踏勘等方—式核查建设工程【。是否按照乡村建设规!划许可证及附件【、附图的许可内容实!施;集体建设用地范!围内施工用房—等应拆建(构)筑物!是否:拆除等
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对符合!乡,村建设规《划许可证及附—件、附图许可内容的!。建设工程按规划许】可内容核发竣工规划!核实确认《。书及附件、附—图;不符合的—办理乡村建设竣工规!划核实复函
— 第十》一条 申请》竣工规划核实应提】交以下申请材料
】(一)建《设工程竣工规—划核实申请表(原】件1份);〔此【表可在各《规,划报建窗口》领取:或在重庆市规划局】公众信息网》下,载,(ht?tp:/《。/www.cq【upb.gov.】cn/)〕;
【(,二)申请人身份【证明:。材料建?设单位提供组织机】构代码?证和工商执》照(复印件1份核原!。件,)建设?个,人提供身《份,证(复印件1份核】原件)申《请人委托他人—代办的申请人委托】证明:文件、被委托人【身份:。证明材料(证明【文件:原件1?份;身份证明复【印件:1份核原件)—
(:三)建设工程—竣,工图(原件1份【建筑工程只需建施】图有关?。规划平、立》、剖部分《;市:政道路、桥梁、管线!等线型?工程只需要施工总】平,面图、纵断》面,图);
《(四)?具有相应资质的【。测绘单位出》具的工程竣工测量报!告及附?图(原件2份附电子!文档图纸比例—。应与乡村建设规划】许可证附图一致【);
(五》)法律法规规定需】。。。要的其他材料(1份!)
第十【二条 ?对进入规划审批程序!的违法建设属—以下情?。形,的按:以下规定查处
(一!)对未?取得乡村建设规划】许可证擅自进行建】设建设内容符合乡】村,建设规划设》计要求或在》期限内采取改正措】施后符合乡村建设规!划设计要求的;或擅!自改:。变乡:村建设?规划:。许可证及附件、附】图内容进《行建设?在期限内采取改正措!施后符合规划—要求:且不超过乡村建设】规划:许可证确定建筑面积!的对违?法,建,设部分按建设工【。程造价百分之五【罚款
(二)对未取!得乡:。。。村建设规划许可【证进:行建设建设内容【不,。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但!。。符合规划要求且未】超过设计要求确定】的建筑面积》。的;或擅自改变【乡村建设规》划许可证《及附件、附》图内容进行建设【但符:合规划?。。要求且未超过—乡村建设规划许可】证确定建筑面积【的对违法《建设部分《。按建设工程造价百】分之:十罚:款
(三)对擅【自改:变乡村?建,设规划?许可证及附》件、附图内容进【行,建设在期限内采取改!正措施后符合—乡村:建设规划许可证【的不予?。处罚
建设单位或】。者个人?履,行处罚决定》后,对,。规划实施无影—响的纳入竣工规划核!实
第十三!条, 对进?。入规划审批程序【的违法建设》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!消,除对规划实施影响】的责令限期》拆,除
有?以下情形之一的【应当限期拆》除
:(一)超出规划所】确定的项目集体建】设用地边界》的;:
(二)当事人【拒不停止建设的;】
(:三):影响公共安全的;】
(四)其他严重】影响城?。乡规划实施的
以】下不能?拆,除,情形的对违法建【设部分没收》实物或?者违:法收:入其:中涉及间距不足【的按违?法建设结《构单元核定建—。筑面积没收违法收入!可并处整栋建筑面】积建设工程造价百分!之十罚款
》(一:)拆除违法建设【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!损害的;
(—二)拆?除违法建设》严重损害无过错【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!。的;
(三)—拆除违法建设影响】建筑结构《安,全或者相《邻建筑结构》。安全的
第】十四条 对在—乡村规划《建设管?理过程中违反本【办法的有《关行政?。机关及其工作—人,员按:照中共重庆市纪委】。重庆市监察局关【于行政?审批中违《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!的暂行?规,定和:重庆市城乡规划违法!违纪行为处分—规定等有关规定处】理
》。第十五条 》乡村:建设规划许》可档案?由市或区县(自【治县)城乡》规划主管部门管理
! 第十六条 】本办法自公布—之日:起施:行重庆?市集体土地》上非农村村民住【宅建设规划管理暂】行办法(《渝规发〔2013】。〕5:号)同?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