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万州区—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!设置管理办法—
第一?章, 总 则
第一条】 为了加强户外广告!和招牌设置管理规范!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!。行为根据中》华,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!华人民?共和国道路交通安】全,法公益广告促进和】管理暂行办法—重庆市?市容环境卫生—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!广告管理条例—重庆:市临时户外》广告管理办法—重庆市户外公益广告!管理办?法重庆市户外招【。牌管:理办法?重庆市户外广告设】置规范?重庆市户外》招牌设置《规范等法律》、法:规、规章的规—。。定结合本区城区实】际制定本办》法
:第二条 《。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城!市规划区内》户外广告和招—。牌的设置《管理
第》三条 本办法所称】户外:广告是指利用户外空!。间、场地、设施或者!建(构)筑物等【设,置发布的商业—广,告、公益性》广告:主要包括
(!一)利用展示牌【、电子显示装置【、电子翻板装置【、投影、灯箱、霓】虹灯、外《墙体等设置发布的】广告:;
(二)利用模】型,、充气装置》、布:幅、招贴等形式【放置、?印(绘)《制、张贴、悬挂的】广告;
(》三)利用交通工【具、升空《器具等移动载体【设置发布的广告【;
(四)》其他利用户外空【间设置发布》的广告 》
第四条《 本办法所》称户外招牌》是指机关、团体【、,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!织及个体工商户为了!经营服务或》者自身形象需—要在拥有使用—权设施上设》置的用于表示—名称、?标,志,的牌匾、灯箱、【霓虹灯、字体符号】等各类设施
—第五条? 城:。市管:理部门负责城—市规划区《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!牌设置的监》督管理
交通!部门负责城市规【划区范围外公路建】筑控制区户》外广告设《。置的:监督:管理 ?
工商部门负】责户:外广告发《布内容的监督—管理:同时负责企业—、个体工商户户【。外招牌内容的—监督管理
宣传部门!负,责户:外公益广告》管理:
财政、规划建设、!土地房屋、民政、】旅游、公安、语言】文字等?行政:管理部门应》当,在各自职责范围内】配,合做好户外广告和】招牌管理工作—
第二章 设置!规划:与规范
第六条【 ,编制:户外广告设》置总体规《。划应当符合城市【总体:规划和城《市容貌?。标,准划定开放设—置区、?一,般控制设置区、严格!控制设置《区和禁止设置区【编制户?外广告设《置详细规《划应当明确户外广】告的设置地点—、规格、形》状和材质等要—。素并规划适量的【公益:。广,告点位
城市—。管理:部门和?交通部门按照职责分!工会同工商、规划】建设、公《安等有关《部门编制户外—广,告设置规划及户【。外招牌设《置导则报区》人民政府批准后公】布实:施
第七条》 ,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!应当遵循安全、科】学、美观的原—。则与:周边环境相》协调符合户外广【告设置规划和技术】规范
户外》广告内容应当符【合法律法规的规定】户外广告《和招牌?应当使用规》范的:语言文?字使用的标点符【号、数字、计量单位!等应当符合国家有】关规:定书写?准确、?规范
广告》。业,主、:经营者、发布—者应当不《断提高设《。计、制作水平—使用新?材料、新《技术设置低》碳环:保,、具有时代》气息和地方》特色的户外广告【
第八条 有—下列情形之一—的,禁止:设置户外广告
【(一)利用》交,通安全设施、交【通标:志、消防设施、【消,防安全标志;
(】二)影响市政公共】设施、交《通安:全设施、交通标志】、消防设施、—消防安?全标志使用;—
(三)产生的噪声!。污染、光污染等超过!国家标?准影响居《民正常生活》。;
(四)》妨碍相邻方通风、采!光、通行等权利;】
(:五,)利用行道树或者】损,毁公:共,绿地;
(六—),。在国家机关、文物】保护单位《、优秀历史建筑、风!景名胜区《及其建?筑控制区内设—置商业?广,告;
(七)在城】市主干道、次干道沿!线采:用布幅标语、—彩旗、吊旗等—形式设置商业广【告;
(八)横跨】道路设置广告—;
(九)在—透空围墙(栏)【上设:置广告;
(十【)在通航水域利【用水上漂浮物—。设置:广告;
(十一)法!。律、法规禁止—的其他?情形
第九条 【禁止利用建筑—施工:工地围墙(》档)设置商业广【告但是业主》单位、施工》单位:表明名称、字号、标!志、工程信息—和企业形象》展示的除外
—。第十条? 禁:止在城市市》政设施范围内设【置面:积五十平方》米以下?的户外广告但是设置!期限在三十》日以内的户》外公益广《告除外
《第十一条《 有下?列,情形之?一的禁止设置户【外招牌
(》一)影?。。响建筑物《采,光、通风、通行【和消防等功能—的正常使用对相邻居!。民造:成光污染妨碍—他人生产经营—。或,者影响居民生—活;
(二)—对水、?电、气管《线等公共设》施构成损《害或者影响正常【使用;
《(三:)占用?人行:道,、公共绿地、公【共,场所:等公:共设施?或者在无使用权的设!施上:设,置,;
(四)》。在违法建筑上设置;!。
(五)其他影【。响市:容和公共安》全,的情:形
第十二条 利】用机动车《、船:舶等交通工具及其】他移动物体外部【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当!符合户外广告设【置技术规范不得【影响:市容和交通通行安】全
第十三条城市道!路除交通标志、路】名牌等用于公—用管:理或属于公益服务性!。质的户外招》牌外不得设置—其他户外招牌
【
第三章 户外】广告设置管理
【第一节 《户外商业广告设置管!。。理
第十四条— 规划在《市政设?施上和业主为国【有或者国《有控股的《非市政设施上的户】。外,商业广?告位经营权应—当采取公《开拍卖?方式有偿《出让;?由城市管理部—门,和交通部门根据职责!分工按?照,户外广告设置规【划或者?在规划广告位—。空置后拟订拍卖【方案经区《人民政府审定—后依照有关规定【进行:拍卖
城市》管理部门《应当在拍卖》成交:之日起五个工作【日,内与买受《人签订?。户外广告位经营权】出让合?。同合同的内容应【包括使用人》名称、广告位地址、!使用期?限、权利义》务、:使,用的基本《要,求等内容
》第十五条 》规划在非市政—设施上的户外广告】位业主?为非:国有或者国有控股】的可:以采取拍卖、协议等!方式出让广告位经营!权设置人应当与业】主,签订合同并在签【订合同前到》行政主管部门查阅户!外,广告:设置规划和》技术规?范依法接受有关行政!主管部?门,。的监督检查
第十六!。条 通过拍卖方式取!得户外广告经营权】的户外广告设置【期限届满后其户【外广:告位:经营权终《止
:。第十七条 户外商业!广告的设置期限在】规划期限内由合同约!定设置?在市政设《施和业主为国有或】者国有控股》。。的非市政设施上的户!外广告设置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!年
设置期限届满不!需要继续设置的原经!营权人应当在10日!内拆:除
? 在市政设施—上和业主为国有【或者国有《控股的非市政设施】上的广告《位设置期《限届满后按照—规划继续设置的【广告位?经营权应《。当按照本办》法规定重新公开【出让
第十八—条 规?划在市政设施上和】公路建筑控制—区范围内的户—。外,商业广告位其经营】权,拍卖收入纳》入政府?非税收?。入,管理实?行,“收支两条线”主要!用于支付出让费用、!城市公共设施建【设、公路维》护、城市管理、设】置公益广告》等方面
规划—在其他区域的广告】位其:经营权拍卖》收入扣除《公开:出让成本后归—。业主所有《
第十九《条 户外《广告:经营:者或:。者使:用者应?当对户外广告设施进!。行定期维护》确保其安全》、完:好,、整洁、美》观对残?缺、污?损以及?有安全隐患的—户外广告《应当及时修》复、更?换或者拆除
户!外广告设施临时空置!的,应当予以装饰—。或者发布《公,益广告
第二—十条 在公交车、出!租车:。、,轨道车辆及船舶(】含趸船)等交通设】施外部设置的户外】广告应当严格按照】。。重庆市户外广—告设置规范》进行设置
第】二节 临时》户外广?。告设置管《理
第二十一条【 此处指的临—时,。户外广告,主要利】。用公共、自有—或者他人的建(构)!筑,物、公共场》地(广?场,、公共绿地》。、施工围挡)、空】间,、道:。路与桥?梁及其附《属,物(:灯柱、站牌、各【类箱体)等》以布幅标语》、充:气装置(拱》门、气球、立柱【)、广告彩旗、实物!造型等形《式临时设《置的各类户》外,商业:广告或?公益广告
经批【准举办大型文化、旅!游、体育、公—。益活:动或者商《品交:易会、展销会等【需设置?临时户外《广告的设置者须【向城市管理》。部门提交申请经批】准后方?可设置
第二—十二条 《。下列活动可》以设置?临时户外广》告
(一)公益性宣!传;
(二)—区人民政《府批准的大型—节庆、文《化、体育活动;
】(三)区人民政府批!准的各类展销会【。、交易会、经贸【。洽谈:会等;
第二—。十三:条 申请设置—。临,。时户外广告应当提】供下列材《料
(一《。)申请书;
(二】)设置许可审批【表;
(《三)设置者身份证明!、工商营业》执照;
(四)【区人民政府或有关主!管部门的批》准文件;
(—五)场地使用权证明!;
(六)临时广】告实景效果图、设】计图、?安,装制作说《明书、设置地点【平面示意图;—
(:七)户外广告设施安!全及:市容环卫承诺—书;
(八)法【律、法?规规定的《其他材料
第二【十,。四条 城《市管理部门应当自受!理申请之《日起三个《。工作日内作》出是否许可》设置的决定予—以许可的向申请人】。颁发临时户外广告】设置许可《手续不予许可的应当!。书面:通知申请《人并说?明理由
批准文件】应当:载明设置位置、形】式、规格《、期限、设》施到期?的处理?方式等事项
—第二十五条》 ,区人民?政,府批准举《。办的:展会或?者各类大型活动【需要设置临》时户外广告的—可,以在展会或》者活动的举办区域】范围:内设置
第二十六】条 经批《准设置和发》布的临时户外广【告应当在临时广告】右下方标明广告【。设,置单位和《广告发?布单位名称、联系电!话左下方标》明广告设《置和发?布时限
节》庆灯饰的制作单位名!称和标志应》设,在灯饰的右下角【并不得超过》总面积的《十分:之一
经批》准设置和《发布的临时公益广告!可以标注企》。业,名称和商标》标识但面积不—得超:过广告面积的五【分之一不得标注商品!。。或服务的名称以及其!他与宣传、推销商品!或服务有关的—内容包括单》位地址、网址、电】话号码、其》他联系方式等
第二!十七条 临时户外广!告设置与发布期限】应当与经《批准的该《活动或会展时间【。一致:最长不得超》。。过三十日设置期【满设置?人应当在二十四小】时内负责拆》除
第二十八条 设!。置临时户外广告【,应:当符合城市管理【的有关设置标准和】技术规范,不—得妨碍建筑物、【。构筑:物正常使用》,不得影《响城:市市容和景》观,不得妨碍城市消!防和城市交通确保】公共安全
》第二十九条 临时户!外广告的设置和维护!管理者应《当具备?相应资质并做好【。临时户外广》告和所占用设施的】。维护管理工作不得损!害所占用设施保持临!时户外广告》的整:。洁、完好、美—观,及时维修《。、更换被污染、破损!、有碍观瞻的临时】户外广?告,并对广告及临—时占用?设,施的安全负责临【时,户外广告拆除后应】恢复:所占用设施原状【
第三节 【户外公益广告—管,理
第三《十条 宣传部门、】城市管?理部门?、交:通,部门、工商部门联合!组建:万州区?户外公益广告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(!简称户外公益—广,告领导小组)统【筹,协调指导全区户外公!益广:告工作下设办公室】在宣传部《。门负责日常工作
第!三,十一条 宣传部【门为户?外,公,益广告设施的业主单!位负责按照万州区】户外广告设施—设置规划开》展户外?公益:广告设?施的建设《、维护和管理所【需费:用向区?财政申请
户外公】益,广告设施的建设和】维护应符合国家和本!市的有关技术—标准和规范以及对安!全生产的规》定
第三十二条【 规划建设在市【政公共场地、公共设!。施和公路建筑控制区!的户外公益广告设施!。城市管理部门和交】通部:门应协调免》除场:地使:。。用费:。用
:。第三十三条 —宣传部门应对户外】公益:广告设施统一—编号:、规范标识并在【规定位置标注编号和!标识
第三十四条 !户外公益广》告设施只《能发布公益广—告不得以任何—形,式发布?商业:广告:或变相发布》商业广告《
第:三十五条 宣传部门!应加强对户外公益】广告设施的巡查【及时修复或》更换残缺《、污旧、过期画面交!通、城管、工商等】相关:行政管理《部,门应予?以配合
》
,第四章 户外—招牌设置管理
第】。。三十:。六条 新《建,。。、改建?、扩建临街》建筑:在进行规划方—案和建筑《设计时应当预留设】。置户外招牌的位【置并符合《有关规范和标准
】第三十七条 户外】招牌设?置,应当符合以下技术】规范不?得影响建筑物的安】全
(一)户外【招牌的设《计、制作、》用材、安装》以及维护等应当符】合国:家和本区有关技术】、质量、安》。全规范?;
:(,。二)户外《招牌的照明应当符合!。有关标准、规范并】尽量采用自发光源】或者内?置光源确需使用外投!光,的应当?尽量避?免灯具?支架外露《;
(三《)设置户外招牌不得!破坏建筑物结构【户外:招牌:支撑构架不应—外,露并应当采取有【效措施保《证结构?稳定、安装牢固
第!三十八条 》设置户外招》牌原:则,上实行一店一—招、一单位一牌【但以下情形除—外,
(一)有》多个出入口的商场】、单位、居住小【区可以在不同出入口!处设置户外招牌;
!(二)位于道路【转角处、《两侧均?开设门面且》属同一?经营者的可以—在两侧?。门面:。分别设?置户外?招,牌或:者设置转角式户【外招牌;
(—三,)属于同《一经营者的连—续,门面可以在不同单元!设置户外《招牌
?第三十九条 —多,个单位?共用同一《建筑物且无专用【出入:口的如果需要设【置户外招牌》应当由该建筑物【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!统一设计设置方案】
第四十条》 在多层建筑物【上设置?户外招牌应当—遵循以下《标准
(一)在【。一层设置户外招牌应!当位于?规划的招《牌位置或一层门檐】以上、二层下沿边】际线以下宽》度不得超出》本经营场所的物业】宽度;
《(二)在《二层以上《。(含二层)设置户】外招牌应当位于规划!的招:牌,位置或本层窗—户上沿?。与,顶梁之间宽》度不得超出本经【营场所的《物业宽度
》第四十一条 —在平层?斜屋顶?建筑上设置户外【招牌不得遮挡屋檐;!在平层?平屋顶建筑》。上设置户外招牌不】得,。超,出女儿墙顶部
第】四十二条 户外招】牌设置?于建筑物楼顶的【应当采用镂空、单个!字设置于合适位置】字体大小与建筑物】高度:协,调每幢建筑物—。楼顶只能设置一个】户外:招牌
第四十—三条 户外招—牌设:置人应?当在设置前》向城市管《理,部门申请户外招牌】设置备案城市管理部!门,应当依据《户,外招牌设置技术规】范结合建筑物实际】。情况在受理申请之日!起10个《工作:日内提出设置技【术要求并予以登记备!案,
重点?地区、主要道路【。两侧:的户:外招牌设置规—格、色彩应分类统一!形,式、图?案应与街景协调
第!四十:四条 设《置户外招《牌设置?人应提交的备—案材:料
(一)申—请表:;
(二)设—置备案审批表;
】(三:)工商营业执照;
!(四)设置者—身份证明;
(五】)实景效果图—;,。
(六)设计图;】
(七?)安装制作说明【书;
(《八)设?置场地使用权证明;!
,(九:)户外招牌安全及】市容:。环卫承?诺书
第四十五【条 :需要变更户外—招牌的设置》位,置,、规格、形式的【户外招?牌设置人《应当向?城市管理部门—重新申请户外招【牌设置备案
第四十!。。六条 户外招牌设】置人应?当,按,照国家和本市—的,有关规范加强—对,户外招牌的维护管】理保证其牢固—、安全、整》洁、完好陈旧、损坏!的户外招牌》应当及?。时更新、修复失【。去使用价值》的户外招牌应当及时!拆除图案文字陈旧、!污浊、脱色、—破损、有错》别字、?缺字、漏《字或者灯光显—示不全的应当及时】修复、更新或者拆】除
第四十》七条 户《外招牌设置人—搬迁、变更、歇业、!解散或者被》注销:的应当自搬迁、变更!、歇:业、解散或者被注销!之日起7日内自【。行拆除原《设,。置,的户外招牌
】第五章 法律责任
!第四十八条 —通过:拍卖:方式取得户外广告位!经营权未《按照合同约》定时间设置户—外广:。告,的其户?外广:。告位经营权合—同终止
《第四十九条 违【反本办?法,规定的应当由—有,关管理部门依据【。相关法律法规—予以处理
第—五,十,。条 因设置和使用的!户,外广告、户外招【牌设施倒塌、坠落、!漏电等造成》人身或者财产损【害的设?置人应当依法承担】法律责任《
第五十一条— 有关部门及其工】。作人员违反本办法】。规定不履行管理【职责或者《玩,忽职守、滥》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!由监察部门或者上】级,行政机关责令—改正并依法追—究责任
第六】章 附 则
第五】十二条 《镇乡户外广告和【招,牌设置的监督—管理可参照》本办法执行》
第五十三条 本】办法:自发布之日》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