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?万州区?政府投资项目概【算管理实施办—法
第一章》。 总 》则,
第一条 》 为:进一步加强政府【投资:项目管理提高政【府投:资效益依据国家发展!改革委关于加强中】央预算内投资项目】概算调整《管理的通知(发改投!资〔2009〕【1,550号)、国【家发展改革委关于】印发中央预算内直】接,投资项目概》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!知(发改投资〔【201?5,〕482号)和重庆!市政:府投资项《目管理办法(—市政:府令第161号【。)、重庆市人—民政府关于进—一步深化投资体【制改革的《意,见(:渝府发?〔2014〕24】号)以及有关法律】法规的规定结合【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!
第二条《 本办法》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!指利用各级财政性】资金以及利用—财政性?资金作?为还款来源》的借贷性《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!性和公益性》项目财政性资金包括!财,政预算资金政府【及政府投融资平台】筹集的?债务:资金及政《府接受捐赠的资【。金
第三条 区发!展,改革委作为区政【府,投资主管部门依【据,有关:法律法规负责政府投!资项目概算》的审查批《准和监督根据工作需!要可:以委托有资质的中】介机构参与概算审批!和监督?工作
第四条 【 经:审,批的概算应》作,为项:目建设和控制—投资:。的,依据政府投资项【目按照概算控—制预算、预算—控制决?算的原则实行概算】、,预算和?决,算管理
第二—章 概算的审批
!第五:条 政府投资【项目应当按照国【。家规定的《。基本建?。。设程序审批经审批的!项目:。可,行性研究《。报,告,是编制项目初步设计!和投资概算的—依据项目单位应【当依据?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!委托具有相应资【。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!步设计和投》资概算初步设—计原则上不得—超过可研报告—批复的?建设规模、标—。准,。。和内容
第六条 !初步设计《。由,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】按权限进行》审批:项,目单位取得初步设】计批复后应向—区发展改革》委,申请:投资概算审批—申请投资概算审批应!提交以下《申请资料《
(一)申请投资】概算审批的请—示;:。
(二)项目可【行,性研究报告的批复;!
(三)《项目初步设计批【复及相?关设计图纸;—
(四?),项目投资概算书;
!。(五)?。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,其他材料
第七【条 区发展—改革委在收到项目】单位概算申请后【对总投资100【万元以上的》项,目应: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!构进行初《步设计?。概算审?查,概算审查机构—在接:受委托后《原则上应在8个【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!作对技术复杂、【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!区,发展改革委同—意,可,以适当延长》审查时间但延长时】间不得超过4—个工作日
第八【条 概《算审查机构依据【法,律、法规及相关规】定对项目投资概算】开展审查在征—求项目单位意见后】向区发展改革委出具!项目初步设计投资】概算审查意》见作为区发》展改革委批》复投资概算的依据】概算审查机构与项目!单位就概算内容存在!较大分?歧的区?发展:改,革委组织专》家或其他中介—机构予以确定—
第九条 》 ,。区,发展改革委在—收到项目单位概算申!请后除去委托中【介机构开展》审查:的工作时间外应【于7个工《作日内完成》审批
第十》条 经审批—的投:资,概算不得超》过项目可《行性研究报告批【复总:投资的10》%投:资概算超《过,可,行性:研究报告批复—总投资10%的【项目单位应当重新】编制:项目可行性研—究,报,告并按原程序重新】报批:。
第十一条 建】立政府投资项—。目投资概算审查中】介机:构备:选库中?介机构备选库由【。区公:共资源交《易管:理,办,公室通过公开招【投标确定15—―20家中介机【构备选?。库管理?办法由区发展改【革委另行制定
第】。十二条 《 概:算审查咨询费参照国!家及重庆市有关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!。费的有?关法律?、法规结合业务【的性质、《特,点和:工作量由区发展改革!委按照下《浮一定比例的原则】。与评:估审查机构协商确定!
第十三条 — ,按照“谁委托、谁】付费”的原则概【算审查咨《询费由区财政—统筹安排纳入—区发展改革》。委部门?预算每年初可根【据上年度审查咨【询费支付结余情况】对预:。算额度进行》适当调整
—第三章 概—算的:控制
第十》四条 ? 项目单位取得【项目投资概算批【复后应依法委托具】有相应资质的设【计单位按照批准的】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!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施!工图预算项目单位】编制:、审核的施工图预】算不:得超过批复投资概】算的工?程,费用若超过批复【投资:概算的工程费—用项目单位应当按】原程序?重,新报批?。
第十五条 政府!投资项目必须—。按照批准的》规模、标准和内容进!行建:设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得随】意提:高建设标准、扩【大建设规模和增【加建设内容》工程竣工后项目单位!应当及?时办理工程结算、竣!。工决算和竣工—验收工作
第—十六条 区审【计局依法对政府【投资项目建设情【况开展审《计或实行《备案项目投资概算批!复是审计和》项,目单位?内审:的重要依据
第十七!条 对未履行【项目投资概算审批程!序自行?。开工建设的政—府投资项目以及【出现:超概算应按程序【报批:。但未报批等情—况一经发《现有关部《门应会同区发—展改革委提》。出处理意见上报区】政,府
第?四章 ? 概算的调整—
第:十八条 政—府投资项《目在施工过程—中因:技术、水《文,。。、地质等原因确【需变更设计的应当】。先经原设计单位同】意并修改《再由项目单位报原】设计审?批部门批准》后方:可实施不立即—施工会造成质—量或安?全事故?的经监理和项—。目单:位同意?即可施工但项目单】位和监理单位应将情!况立即报原设计审】批部门和区发—展改革委、区财政局!。、区审计局等相关】部门备?案
第十九》条 : 经审批投资概算的!政府投资《项目在?建设:过,程中由于政策—调,整、:价格上涨、地质条】件发生重《大变化和自》然,灾害等原因导—致原批复概算—不能满?足工程实际需要的】项目单位应向—区发展改革委申【请调:整概算履行相应审】。批手续?
第二?十条 项目单位申!请调整概算应—提,交以:下材料?并对其所提交的材】料真实性、合法性】负,责
(一《)调整项目投资概】算的申请;》
(二?。)原初步设计及概算!文件和?批复文件《;
(三)由具【备相:应资质?单位:编制的调整概算书】调整概算与原批【复概算对比表—并分类?定量:说明调?。整概算?的,。原因、依据和计【算方:法;
(四)—。涉及变更《设计的需提供—设计变更批复文件;!
(五)《与调整概算有关的】招标及合《同文件包括变更洽商!部分:。;
:。(六:)调:整概算所需的其他材!料
第?二十:一条 申》请调整概算的—政府投资项目—由,区发展改《革,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!机构进行审查中介】机构审查时间不超过!12个工作日;对重!大项目应商请区【审计局进行》。审计待审《计,结束后?再视具体情况进【。行概算调《整或处理
第二【十二条 《 对:于申请?调整概算的项目区发!展改革?委将按照静态—控制、动态管—理的原?则区:别不可抗因素和人为!因,。素对概算调整的内容!和原因进行审查对】于使用预《备,费可以解决》问题的项《目不予调整概—算;:对于确需调整—概,算的项目《须经上述程序后方】予核定批准核定【批准时?间,不超过7个工—作,日
第二十三—条 对由》于价:格上涨、政》策调整、地》质条件发生重大变】化和:自然:灾害等不可抗因【素造成调整概算超】过原批复概算的【经审查核定》后予以调整》由于价格上涨—。增加的投资不作为】计取其它费用—的基数
第》二,十四条 对由于勘!察、设计、施工、设!备材料供应、监理】单位等?参建单?位过:错,造成调?整概算超过原批复】概算的项目》单位: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!合同约定《向有关参建单位追偿!对过:错情节严重》的责任单《位由相关管理部门依!法给予处罚》并公告
《。第,二十五条 对由于!项目单位管理不善】、失职渎职擅—自扩大规模、提高】标准、增加建设【。内容、故意》漏项和?。。报小建大等原因【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!批复概算的将上【报区:政府并依法依规追】究项:目单位及其责任人】相关:责任
?第五章 《 部门职《责
第二十六—条 区发》展改革委在概算管】理过程?中应履行以》下职责?。
(一)制定—政府投资项目概算】。管,理,相关规章制度和【管理办法;
(二)!。依据有关规定开【展概算审查》、批准以《及,项目实施过程中【涉及的概《算调整工作》;,
(:三)依据有》关规:。定对政府投资项【目建:。设及:。概算执行情》况开展监督检查【或稽察?;
:(四)配合区监【察局依法依》规对:政府投资项目建【设和概算《管理涉及相关单【位,。履职情况实施—监督检查;配合区】审计局依法依规对项!目建:设及概算管理情【况开展审《计
第?二十七条 区级】行政:主管部门在概—算管理过程中应履行!。以下职?责
(一)按—照批准的项目可【研开:展初步?设计、?施工图?设计审查和批准【依法依规对项目【。实施过程中》。出现的设计变—更开展审查和批【准初步设计、施工图!设计应达到规定的深!度;:
(二)《监督指?导项目单位和—施工单位《按,照批准的规模—、标准和内容—实施工?程建设加强实施【检查严格概算控制制!止和纠正违规超【概算行为;
(【三)配合《区发展改革委开展】概算审查对初步设】计概算审查中涉及】的相:关问题及时沟通解答!;,配合区监察局依【法依规对政府投资项!目建设?。和概算管《理涉及?相关:单位履职情》况实:施监督检查;配合区!审计局依法》依规对项目建设和概!算管理情况》开展审?计
第二十》八条 项目单位】对概算?管理:承担主体责任—在概:算管理过程中应履行!以,下职责
(一)按】有关规定开》展项目?可研、初步设—。计及:投资:概算等前期工作【并,达到规?定的深度;主动配】合、督促、协调中】介机:构高质?。高效:地开:。展前期工作;
(】。二)主动《配合区发《展,改革委和审概机构开!展概:算审批?工作及时提供、回复!审批所需相关资料并!对所提供资》料的真实性》、合法性负》责;
(三)督【促,施工单位按照—批,准的规模、标准和】内容实施工程建【设不得随意变更【建设规?模和内容对确需设计!变更的?按照有关规》定报原审批机构【审,批,;加强施工过—程,中概:算、预算执行情况】。的监督管理制止和纠!正违规超概算—行为;?
(四)配合区发展!改革委、区财—政局、?区审计?局等单?位依法依《规对政府投资—项目建?设和:概,算管理情况实—施检查、稽察和审】。计;配合区监察【局依法依规》对,项目:建设和概算》管理涉及相》关单位履职情况【开展监督检查
第二!十九条 区财【政局、区审计局、】区监察局等部门【。做好概算管理监督】检查和保障》工,作区财政局负责【将,概算审查《咨询费纳入财—政预算安排依法依规!对财政性《资金:进行监督管理;区审!计局依法依规对【政府投资《项目概?算管理?情况进行审计;【区监察局依法—。依规对?。概算管?。理涉及相关单位履职!情况开展监督—。检查;其他相—关部门依据》各自职能《支持配合概算管理】工作
?第,三十条 区级有】关部门和项目—单位在?概算管理过》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出!现以下情《形区发展改》革,委、区财政局—。、区监察局、区审】计局等部门将—按照有关《规定对责任单—位和相关《责任人予以处理【;构:成犯: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!理
(?一)未按照政府【投资项目管》理办法和基本—建设程序办理—项目可研、规划【、设计、概》算、招投标》等前期工作擅自【开工建设《的;
(二)提供虚!假,。。。资,。。料、故意骗取、【阻挠和?拒不:。配合概算管理的;】
(三)未按—。照批准建设》规模、标《准、内容《和投资概算实施工程!建设和管理》的;
(四)违反】有关规?定不:审批、乱审批或明知!。不合规擅《自审批?影响概算管理的;
!(五)其他违纪【违法行为
第三十】一条 ? 区发展改革委在】概算管理过程中相】关责任人出现—以下情形由区发【展改革委或纪检监】察机关、组织人【事部门视其》情节给予《处理;构成》犯罪的?移送司法机关—处理
(《一)滥用职权、玩】忽职守造成概算【审批:失实导致严重后果】的;
(二)故意】隐瞒概算管》。理过:。程中评审、检—查,出的违法违纪—问题造成严重—后果的;
(三)索!贿,。、受贿或者接—受其它不当利益的】。;
(?四)其他违纪违法】。行为
第《六章: , 附 则
第三十!二条: 上级有关部门】对政府投资项目概】。算管理另《有,专,项规定的从其规定】已经上级《相,关部门审查批准【概算的项目》区级不再《审批
第《三十三条 本【规定由区发展—改革:委负:责解释万州经—。开,区、江南新区范围】内政府投资》项目概算审》批管理仍按现行模】式执行
第三—十四:条 ?本规定从印发—之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