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建设工程跟踪!管,理及竣?工,规划核实办法
【第一章 《 总则
第一条 为!。加强建?设工程?实施规划许》可情况的监督检查规!范,。批后:跟踪管理及竣工【规划核实工作—依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、!重庆:市城乡规划》条例等法律法规结】合实:际制定本办法
第】二条 市《域范:围内进入《规划审批程序的建】。。。设工程(城镇居【民自:建住房、《农村居民住宅—和临时建设工程【除,外)跟踪管理和【竣工规划《核实适用本办—法
第?三条 ?建设工程跟踪管【理是指从《。核,发建设工程放线通知!单到办理建设—。工程竣工《规划核实确认—书前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依法对建设工】程开展监督检—查工作?
,建设工程竣工规划】核实是指《建设工程竣工后【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!工,。程的建?设情况?是否符合建设工【程规划许可证—及附件附图的许【可内容进《行验核和《确认的过程》
第四条 建设单】位应:当委托?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!单位:对,建设工程实施放线】、基础竣工测量(】限建筑?工程:)、跟踪测量(【限市政管线工程【)、工程竣》工测量?测,绘单位应及时向城】乡规划主管》。部门提供该》建设工程的测量报】告
第五条 测【。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报!告、基础竣工—测,量报:告、工程《。竣工:测量报告《应,符合:相关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和规范性】文件的规定以及国】家有关规范、—技术标准《、技术规定的要【求,并能真实准确地反映!。建设工程的修—建情况?
,测,量报告包《括文本和《。附图:两部分文本(含电子!文,本)格式应规—范并与附图相关内容!保持一致
第—六条 对取得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【的建:设项目按照“双【随机一公开”模【式进行监督管理
!
第二章 —跟踪管理
第七【条 建筑工》程跟踪管理主要包】。括验线、基》础,竣工规划核实、【外立面样《墙确认(《需外立面《样墙确认的建筑工】程)等工作通过验核!放线报告、》基础竣工测量报告】。和现场确认外立【面样墙等对建筑【工程的实《施情况进行跟踪【监督城市规划区外】的建筑工《程可不进行基础竣】工规划?核实
?市政管线工》程的:。跟踪管理主要包括验!线,、跟踪?测量检查等工作【通过验核放线报告、!跟踪:测量等?对市政?。工程实施《。情况进行跟踪—监督利?用综合管线走—廊敷设管线》的市政管线工程【不需进行跟》踪管:理
市政工程—中涉及建《筑的参照建筑工程】进行跟踪管理
其】。他市政工程》通过:。。验核:放线报告实施跟踪】管理:
第八条 》 城乡规划》主管部?门,核发建设工程放【线通:。知单时应同时—向建设单位核发重庆!市建设工程跟踪【管理:及竣工规《划核实责任告知书(!以下:简称责任告知—书)告知建设单位】、测绘?单,位、设计单位、施】工,单位的有关职责【和,事项等内容
建设】单位应将责任告【知,书,转,送建设工程测绘单】位、设计《单位和施工单位
第!九,。条 测绘《单位应当依据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!建设工程放》线通:知单:和依法审定的建设工!程施:工图的总平面—图对建设工程实施】定位测?量并及时出具放线报!告
:放线报?告是指测绘单位依】据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审定的建设工】程施工图《的总平面图对—建设工程实施定位测!量形成的《测量成果应包—括放线回《单、比较《分析表、附图—等内容
第》十条 验线是指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—通,过验:核,放线报告、现场查看!等方式验核该—建,设工程的放线情况与!城,乡规:。划主管部门》。审定:的施工图的》总平面图是》否一致检查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用地范【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!是否按规定》拆除、是否存在未】批先建?等违法?。。建设:
对:市政管线工》程验线时还应检查】建设单?位是否与测》绘单位签订跟踪测量!合同跨区县的市【政管线?工程:除,涉及穿越《城镇建设用地—外可不?到现:。场验核?
参与验线的—人员应将建》设工程验核情况【如实地填写在放线回!单上
第十一—条 建设工—程经验线符合规划】要,求的方可核》发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;对—验线发现存在违法建!。设应:立案查处的原则上】履,行,处罚决定后方可【核发建?设工程规划许—可,证
第十二条 建】筑工程基础竣—工,后建设单位应及【时书面通知测绘【单位进行基础竣工测!量及时出《具,基础:竣工测量《报告
测绘单—位应自收《到建设单位》基础竣工测量—通知之日起3个【工作:日,内组织人员实—施建筑工程》基础竣工测量—同时检查建设—单位是否按规定【设置公示牌并及时出!具基:础竣工测量报告【
基础?。竣工测?量报:告是指测绘》单位对建筑》工程基础竣工情况】验测形成《的,测量成果应包括【基础竣工规划核实回!单、比较分》析,表、附图以及设置】公示牌等内容—
测绘单《。位应按?照跟:。踪管理测量》合同在市政》管线工程覆》。土前进行跟踪测量】。
,第十三条 测绘【单位对测量结果与建!设工程规《划,许可证及附件附【图、放线报告不一致!以及未按规定设置公!示牌的测《绘单位应在3个工作!日,内移交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;一致—的在工程竣工时将】测量结果与工程【竣工测量报告一并移!交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
第十!四条 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接到不一【致的基础竣工测量报!告或跟踪测量结【果后核查建设工程平!面位:置、间距以及—与其他?建筑物、各类规【划,控制:线的距离等是否符】合规划要《求;:对存在?违法建设《应立案的《予,以立案查处》
第十五条 —需要进行外立—面样:墙现场确认》的,建设工程《建设单位应持书【面申请?、,外立面装饰细—化设计?图向:规划部门申》请,确定外立面装—饰,材,。料并在?建筑外墙上制作不】少于两块规格不【小于3米宽X标准】层层高的主要饰【材比选样墙
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应按有】关规定进行现—场确认并出具—建设项目外》立面样墙现场确认】单建设项目》外,立面样墙《现场确认单及—其附件是《建设项目外立—面规:划确认和竣工—规,划核实的依据
【经现场?确认:合格的方可实施整】体外装施工》;经现场确认不【合格的?不得实施整体外装应!按要求重新制作【比选样墙重新—开展现场确认
【。 ,
第三章《。 :竣工规划核实
第】十六条 建设工程】竣工后建设单位应】当及:时通知测绘单位【进行建设《工程竣工测量出具】建设:工程竣工《测量报告
工—程竣工测《量报告是指测绘单位!对建设工程》。竣工后进《行实地测《量形成的测》。量成:。果
第十七条— 建筑工程竣工测】量报告?。由建筑工程》竣工规划核实回单】、竣工比较分析表、!建筑面积明细表、建!筑面积汇总表、【其他情况说明等【部分组?成竣工测量报告【的附图?包括实测《1500竣工—地形管线图、15】00竣?工比较图《、15?00竣?工地形图《。、建筑?面积楼层实测平面】图
:市政工程《竣工测?量报告由市政—工,程竣工?核实规划回》单,、,跟踪测量结果、竣工!比较分析表》、竣工测量成果表、!其他情况《说明等部分组成竣】工测量报告的—附图包括实测竣工】地形管线图》、竣工比较图图纸】比例应与《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?附图一致市政—工程涉及建筑—的,其竣工测《量报告和附图—。按,建筑工程要求—办理
第十八条 城!乡规划主管部—门通过验核竣—工测量报《告、比对《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,证及附件附》图、:现场踏勘等方式核】查建设?工程:是,否按照建设工—程规划许《可证及附件附图的】许可内容实施—、用地?红线内施工》用房等应拆建(【构)筑物是》否拆除、主创建【筑师铭牌是否—按照要求进》行设置等
第—十九条 对》符合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及附】件附:图许:可内容的《建设工?程按规划《许可面积核》发,竣工规?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!附图;不符》。。合的办理《建设工?程竣工?。规,划核实复《函,。
存:在违法?建设的依法进行查】处并履?行处罚决定》后对规?划,实施:。无,影响的纳入竣工【规划核实
第二十条! 建:筑工程?竣工规?划核实确认一般包括!以下规?划许可内容建筑位置!、建筑平面外轮廓】线、建筑高度—、建筑层《。数、层高、建筑四】。周场地?标高、正《负零:标,高、总建《筑面积及各》类计容?建筑:面积、?配套设施《位置及面积、—停车位数量、车道开!口位置?、,污水处理设施位置】。、外墙饰《材的色彩及材质、屋!顶形式?等
市政工程竣工】规划核实确认一【。般包括以下规划许】可,。内容道?路走向及长度—、,宽度及路幅分—配、最大纵》坡等;管线位—置,及长度、《管径等;机场、【变电站、储配气站、!。。垃圾站、加油加气站!、电动汽车充电【站等设施《的功能、位置、【用地范围、》建筑面积等》
第二十一条 【对建筑工程项目【的竣工规《划核实原则上—应,在,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:及附件附《图的许可内容完【。成之后?方可:申请办理情况—特,别,的,根据实际情况同一个!建,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批准的建筑工】程可采取分段、分】栋竣工规《划核实确《认的方式进行—
,分段竣工规划核实】是指一栋建筑工程的!一个或几《个,独立功能建设(住宅!。、商:业、车库《。等部分?)竣工后被许—可人提出申请由【城乡规划《。主管部门对已竣工】部分予?以,竣工规?划核实?确认分段《竣工规划核实—确认部?分应符合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及附件【附图许可内容—具有相对《独立和完整》的使用功能并能正常!投入使用
分栋【竣工规划核实是指两!栋以:上的建设工程其中一!栋或几栋建筑工程竣!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!请由城?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对已竣工建筑工【程予:以竣工规划核实确】。认,分栋竣工规划核实】确认建筑应符—合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及附》件附图许《可内容具《有,相对独立和完整【的使用功《能并能正常投—。入,使用:
分段、《分栋竣工《。规划核实应确—保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《证及附件《附图:许可的配套设施【和,。环境工程完成—建设未完成建设【的不得办《理最后一个或几【。个功能部分的—分段竣工规划核实】确认和最后》一栋或?几栋:建筑工程的分栋竣】工规划核实确认【
,第二:十,。二条 工《程,竣工:测量:报告:中的实测竣工地【形图、建筑面积【楼层实测《平面图应作为建设】工程竣工规划核【。实确认书的附图【
工程竣《工测量报告》中的建筑工程使用】。功能应严格》按照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所确定的】功能予以标注—
对建筑工程未纳入!竣工规划《核实确认范围—的部分其面积不计】入竣工规划核实确】认建筑面积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】书上应对未计入竣工!规划核实确认—范围部分予以说【明并在建筑面积楼】层实测平《面图分?层平面?。图,上予以批《注、签章对单栋未】纳入竣工规划核实】确认的建筑工程应在!。。实测1:500竣】工地形?图上注明
》第,二,十三条 申请竣工】规划核实《应提交以下申请材】料
:(一)建设》工程竣工《规划核实申》请,。表(原件《1份);《〔此表?可在各规划报—建窗口领取或在重庆!市规划局公众信【息网下载(htt】p,://www.c】qupb.g—ov.?。cn/)〕》;
(二)申请【人身份证明材—料建设单位提—供组织机构代码【证和工商执照(复印!件1份复核原—件)建设个人提供身!份证(复印》件1:份复:核原件)申请—人委托?。他人代办《的申请人委托证【明文件、《被委托?。人身份证明材料(】证明:文件原件1份;身份!证明复印件1—。份核原件《),
(三)建设工程竣!工图:(,原件1份建筑工【程只需建施》图有关规划平、立、!剖部分;市政道路】。、桥:梁、管线等线型【工,程只需要施》工总平面图、纵【断面图);》
(四)具有相应】资质:的测绘单位》出,具,的工程竣工测—量报告?及附图(原件2份附!电子文?。档图纸比例应—与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—附图一致《);
(五)纳入】三维仿真系》。统管理的提》供,现状三维资》料(1份)
(六)!法律法规《规定需要的其他材】料(1份)
第【二十四条 城乡【规划主?管部门应自收到申】请材料?之日起5个工作【日内作出受理、【不予受理或要—求补正材料的决定并!向申请人核发—相应的告《。知函;逾期不告知的!自收到申《请材料之《日起即为受理
建设!工程竣工规划核【实应自受理之日起】。20个工作日内作出!。。决,定;不?能在上?述,规定期限内作出【的经分管领导—批准可延长》5个工作《日,并告知申请》人延长?期限的理《由
纳入重庆市【建设领域《行政审批制度改【革试点方案的建设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应!自受:理之日起1》0个工作《日内作出决定
【第四章 附则【
,第二十?五条 市政管线工程!放,线、跟踪测量—和竣工测量技—术标准执《行城市测量规范【、城市地下管线探】测技术规程》,主城区的平面【坐标系统采用—重庆市独立坐—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!956年《黄海:高程系其他地区采用!。。经市测绘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批准的坐标系统
第!二十六条 其—他建设工程》跟踪管理及竣—。工,规划核实根据其建设!特性参照本办法执行!
第二十七条 本】办法自?发布之日起》实施重?庆市建?筑工:。程规:划核实工作规—。程(渝规发〔201!5〕57号)同时废!止
《附件1.测量报【告的制作要求
2】.重庆市建设—。工程跟踪管理及竣】工规划核实责任告】知书
?3.建筑工程放【线比:较分析表《
4.建《筑工:程基:础竣:工比较分析表
【5.建?筑工程竣《工比较分析表—
6.建筑》工程建筑《面积明细表
7【。.,建筑:工程建?筑面:积汇总表
8.【市政道路《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!
9.?市政管线工程竣工比!。较分析表
》。
:
附件1
】
测量报告的制作要!求
一》、,(放线?回单的制作要—求,)放线回单应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】。。单,。位名称?、建设工程名称、位!置、:规划许可《情况、应《拆建筑的拆》除情况、放线—测量成果、是—否存在未批先—建以及?其他情况说明等【
二、(放线—。比较分析表的制作】要求)放线比较分】析表应将放线测量】成果与依《法审定的《建筑工程施工图【有,关的建筑定位数据进!行对照制作建筑工程!放线比?较分析表
三、(】放线报告《附,图的制作要求)放】线报告的附图—应当在城《乡规划?主,管部:。门审定的建设工【程,。总,平面图上制》作并将拟建建—设工程的平面位置、!控制角点《坐标以及与》其,他建(构)》筑物的间距、与各】类规划控制》线的:距离准确、清晰【地标注?在附图上
四、【(基础?竣工规划核实—回单的?。。制作要?求)基础竣》工验线?。回单:应载明以下内—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!工程:名称建?设单:位联系人《及电话建筑》工程位?置施工单位、监【理单位名称基础【竣工测量成果—及情况说明以及建设!单位是否设置公【示牌等
五、(【基础竣工测量—分析表的《制作要求)基础【竣工测量分析表应】载明基础竣工测量成!果数据、放线测量成!果数据等内容并与】规,划许:可情况进行比—较分析
六、(基础!竣工测量报》告附图的制作要求】。)基础竣工测—量报告的附图应【在测绘单位》提供的放线报告【附图上制作》将建筑?工程:基础竣工《总平:面位置、间距以【及与其?他建筑?物、各类规划控制线!的距离等的实测数据!标注在附图上并将建!设单位在施》工,现场设置《公示牌情况拍照作为!附件
七、》(建设?工程竣工规划—核实回单的制—作要求)建设—工程竣?。工核实?回单应包括》以下内容工程概【况执行标准和—依据竣工《测量核实、附件【和报告使用说—明等其中《工程概况应载—明建设单位、工程名!称、:建设单位联系人及】电话、施《工单位?名称、监《理单:位,名称建设工程位置;!技术标准和》依据应包括执—行的相关国家和行业!规范、部门规章、相!关,的行政文件和放【线通知单号》以及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—编号:;竣工测量核实【。情,况应根据工程性质】分类描?述建筑工《。程应包括竣工地【形、地下管线、【建筑面积、三—维仿真?等各方面的》核实过程以及建【筑平面位《置核实?。、建筑?高度:核实、建筑外立面核!实、建筑面》积,核,实的情况《;市政工程应—结,合规划许可内容【对,规划审批《的平面位《置、长度规模等指标!核,实情况进行描述
】八,、(建?筑面积明细表的【制作要求)》建筑面积明细表应】按照建?设工程规《。划核实?确认书的标准格【式文本和《内容制作《并将每栋建》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分!别汇总制作建筑面】积汇总表《建筑面积实测—数,据应与?对应:的规划许可》。数,据进行比较并—注明其差值对—增加、减《少区域应用红色【线条进行区别—表示
?九、(建设工—程竣工?地形图制作要求【)建筑工程》竣工地形《图除应按《地形图的《制作要求标注地【形、地貌、地物【外,还应载明建筑工程的!±0.00层标【高、屋顶标高、四周!场,地标高?、建筑制高点—标高(仅限于有限高!。要,求的区域);地下】车库出入口位—置内部车道与城【市道:路连接开口位—置城市公共步行通】道临街?。开,敞,空间围墙和大门位置!市政天?桥、地下通道—连接项目建筑物部】分与城市道路相【连的踏步、台阶【、堡坎等《位置;配套的开【闭所、污水处理设施!位,置室外停《车位位置《等竣工规划核实【涉及的内容其范围】应包括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划定《的规划建设》用地范围及周—边30至50米的】区域
市政工程竣】工地形图除应按地形!图的制作要求—标注地形《、地貌、地》物外市政道路(【含桥梁、隧道—、立交)、轨道交】。通,、铁路工程还—应,包括道路《(含:桥梁、隧道、—立交)、轨道交通】、铁路的线路走向】路口:位置及标高、车站】及其:出入口、《附属设施等竣工规】划核实涉及的内容;!。市政给水、排水、燃!气、输油、电—力、通信《、工业管线和综合管!廊等管线类市政工】程还应?包,括管道?敷设路径、埋深【、,长度:、,管径:、孔数、管压等相关!信,息,。;市政地表水工程】还应包括《水库水下地》形、:水域范围线、坝顶高!。程等:。。相,关,信息;环卫设—施、加油《(气)?。。站设施、机场—、港口等《市政工程中涉及建】筑的参?照建筑工程竣工【地形图的制作要求执!行其范围应包—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划定的?轨道交通《用地:红线及周边30至5!0米的区域》
十、(竣》工比较图的制作要】求,)竣工比较图是【指,在建设工程竣—工实测?现状地?形图上叠加各类【规划控制线、放线附!图中的建设工—程,放线位置
十一、】(竣工地形管线图】的制:作要求)竣工地形管!线图应以现状—地形:图为依据叠加建【设工:。程项目区域内—及与周边《市政:管线相连接的地下】综合:管线并标注管线类型!、规格等属性信息】
十二、(》楼层平面图的制作要!求)楼层平》面图应载明建筑【工程:各楼层的使》用功能、各》边的:。长度、立体式(机械!式):停车库的净高等【内容
附—件2
重—庆市建设工程跟踪管!理及竣工规》划核:实,责任告知书
! , 《 ! 【 , 《 — 《 】 ? 】 ! 】 — 》
为加强对【建设工程的规划【监督管?理工作保障建设工】程严格按照规划许可!的要求?顺利:实施根据重庆市城乡!规划条例、重庆市建!设工程跟踪管理【。。及竣工规划核—实办法?规划核实办法我【局将对你单位建设工!。程的放线、基础【竣工(?或跟踪测量)、【工程竣工《等环节进行》监督:管理并指《定重庆?市规划局分》。局的同志作为该【工程的跟踪管理联】系,人(以下简称联系人!) ?。。 联】系,电,话为 《 , 》 现将有关事项!告知如下《。 !。 《 ! ,。 《 】 :
《一、联系人的职责
!(,一,)负责建设》工程跟踪检查和竣】工核实的具》体工作?;
(?二)监督检》查,建设工程实施情【况;
(三)查【处建设单位、—测绘单位的违法行为!;
(四)协—调处理建《设工程实施过—程中其他有关规【划问题;
》(五)有关》文件规定的其他职】责 】 ! 》 : ? 】 》
二】、建设单位的—职责
?(一)?应在施工现场公【示经审定的建设工】程,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!程施工图的总—平面图;
》(二:)应积极配合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对建设】工程:实施监督《管理并?提供:相关:的文件、《资料;
(》三)严?格按照建设工—程规划许《可所确定的内容【建设:不得擅自修改—确需修改的应—。向,建设工程所在—地城乡?规划主管部》门提出申请经—依法批准后方可【修改;
《(四)应委托具有】相应资质的测绘【单位对建《设工程实施放线、基!础竣工(限建筑【工程)、跟踪测【量(限市政管—线工程)、工程竣】工,等环节的《测量同时提供—满足相应核实测【量所需的完》整资料并《使现场满足测—量条件?。;
(五)商品房交!房时应?将致:业主:一,封信送达业主—。手,上;:。
(六)不按照【。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及【附件:。、附图许可的内【容进行建设》的将依据重》庆市城乡规划条【例第八?十三条、第八十【六条、第八十七【条等相关规定—进行查处建设单位】在履行?行政:处罚决定后》方可对符合规划要求!的,建设工程予以—竣工规划《核实确?认;
?(七)建设单—位或个?人拒不停止》或者:拒不改正、逾—。期未履行《处罚决定的我局将】依据重庆市》城乡规划条例第【九十一条第四款的相!关规定进行处理【
(八)建设单位】或个人存在严—重影响城《乡规划的违法—建设行为的将会【被列入不诚信企业在!今,后办理规划》许可和实施规划【监,督中将被纳入—重点监控单》位 ? 】 ? 《 ,。 《 : 【 】 , ! 》 》 】 》 ? 《 ,。 【。 《 》 , ? ? —
?三、测绘单位、【设计单位、施—工单位的《职责
(一)测【。绘单位、设计单位】应当按照国家或本】市有关城乡规—划、测绘技术标准的!规定进行测量—和设计;《
(:二)测绘单位—应当具有相应的测绘!。资质并对其》出具的测《量,报,。告的真实性负—责如:有违:。反将依据重》庆市城乡规划条【例第:九十一?条第一款的相关【规定进?行处理;
(三)】设计单位、施工【单位不得违反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所确!。定的:内容擅自变更设【计和:施工若出《现违法设计、违【法施工我局将依据重!庆市城乡规划条例】第九十?一条第二款、第【三款的相关规定【进行处理 【 , , 《。
四、联系—人,不,履行职责、滥—用职权或有其他【违法违纪行》为建设?单位、测《绘,单位、?设计单位和》施工单位《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举报举报—电话 】 【 《 【 ! 【 【 : — ? , 【 】 《 : 】
—五,、建设工程跟踪管理!及竣工规划核实【工作流程
(—一)建设工程—验线建设单》位,向,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】→城乡?。规,划主:管部门向申》请单位发放放线通知!单→建设单位联【系测绘单位到现场测!。量→测?绘单位?向,建设单位和城乡【规划:主管部?门同时提供》放线报告→建设【单位向城乡》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!核放线报告→—经验线符合规划要求!的,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向—建设单?位核发建《设,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!件、:附,图
:(二)建筑》工程基础《竣工规划核实建设】单位在基《础竣:工后通知测》绘,单位→测绘》单位进场测量→基】础,竣工测量报》告与:建设工程《规划:。许可:证及附件《附图:、,放线报告一致且【设置公示牌的—→,测绘单位向建设单】位提供基础竣工测量!报,告(应提交城乡【规划主管《部门的基础竣工测量!。报告在工程竣工【时和工程竣工测【量报告一并提供【)
基础竣工测量】。报告与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及附—件附图、放线报告】不一致或未设置【公,示牌的→测绘单位向!建设单位和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!。基础竣工测》量报告→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!法查处
(三)市】政管线工《程跟:踪测:量建设单位在管【线覆土前通知测【绘,单位→测《绘单位进场跟—踪测量?→跟踪测量结—果与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?及附件附《。图,、放线报告》一,致的→测《绘单位在工程竣工】时将测?量结果纳《入工程竣《工测量?报告
?跟踪测量与建—设,工,。程规划许可证及【附,件附图?、放线报告》不,一致的→测绘单位】。向建设单位和—城乡规划主管部【。。门提供跟踪测—量报告→《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《。依法查处
(四)建!设工程竣《工规划核实建—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!通知测绘单》位→测?绘单位进场测量→测!。绘单位向建设—单位和城乡规—划主管?。部门同时提供工程】竣工测量报告→建】。设单位向城》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!建设工?程竣工规划核实确】认→:符合规?划要求?的,城乡规划主》。管部门向《建设单位核发建设】工,程竣工规《划,核实确认书 】。 ! ? ? , 《 : 》 《 , : 】 》 》 ! 【 】 ! 《 — , 》 ,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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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》。件3
【
建筑工!程,放线比较《分析表<?》。xml:na—mespac—e pr《efi?x = o —/,>
—。
建设《单位
—建,筑工程?名称
【
栋号
】点名
》
实放轴线坐标【
?
审定轴线坐—标
《
偏移距离》。
偏移—方向
》
备注
!
纵坐标(》米)
《
横坐标(米)
!。。。
纵坐标—(米)
横坐!。标(米)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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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米)
—
(度《分秒)
》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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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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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单位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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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【
年 ! 月 — 日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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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
附件4
》建,。筑工程基础竣—工比较分析表—
—
建设?单位
建筑】。工,程,。名称
【
栋号
】点名
实测】外墙坐标《
放》线轴线或外墙坐标
!
偏移距离【
?
偏移方向》
《设计±0层》
实》测±:0,层,
备注
!
,
纵坐标(米】。)
横坐【标(米?。)
》纵坐标(米)—
横坐—标(米)
【
(米)
—
(度分秒—)
高—程,。(米)
—。
高程(米》)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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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【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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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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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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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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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】单,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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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—
年 —。 月 日
】。
【。
—
】
【
—
《。
:
—
【
附件5
】
【
建《筑工程竣工》比较分析表》
【建,设单位
—
建筑工程名称
!
?
栋号
【
点名
【实测外墙坐标
】
放线外墙坐【标
》偏移距离
】偏移方向
【
设计±0层—
?。
实:测±0层
备!注,
【纵坐标(米)
!
横坐标(米)
!
,
纵坐标(米)
!
横坐《标(米)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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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(度分秒—),
高》程,(米)
《
高程(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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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:
【制表: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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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
《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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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年 】月 《 日
》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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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6
》
,
?
: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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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:
建筑工程建】筑面积明《细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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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》
—
—
!
建筑工程栋】号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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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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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单位:平—方米
》
》
!
,
—
楼层
】
,楼层面积
建!筑面积与许可证附表!比较
》
与附图比较
【
层高》
备注
】
—
:
—
计容面积
】
建筑面积
—
,
居住
公!建
《
配套设施》
工业
】
车库
【
设:备用房
其】他
》减少面?积
增加面】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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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,
《
【
实—测
: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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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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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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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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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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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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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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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《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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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】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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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制】表单位
年 —月 日
《附件7
】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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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:
建】筑工程建筑面积【汇总:表
:
,
《。
:
:
】
《。
《
,建筑工程名称
【
,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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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
《
面》积单位:平》方米
《
—
】
建筑工程》栋号
合【计面积
—。
建:筑面积与许可证附表!比较
》
与附图比较
【
备注
】
》
,
计容面积【
建筑面积】
:
居住
公!建
配套设】施
工业
!
,
车库?
《设备用?房
》其他
减少】面积
—增加面积
!
—
实测】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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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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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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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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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【
—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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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
》。
: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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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】。
差:值
!
》。。。
—
】
】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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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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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总计
—
实测
【
《。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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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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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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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《
!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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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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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
《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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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》。
》差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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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,
?
?
】
,
,
:
【
》
》。
:
》。
:
,
!
说?明
》市政道路工程竣工比!较分析表
9.市】政管线?工,程,竣工比较分析表
!
,。
》
?
《
】
】
?
:
:
?
!
》
】
】
—
—。
《
?制表单位
年 】 月 ? 日
附件8
!
—
? ,
:
《。。市政道路工程竣【工比:较分:析表
!
建设单位
!
,工程名称
【
?。
序号
【设计:起止里程
竣!工起:止里程
设】计长度
竣】工长:度
?
设计《标准路幅宽度
【
?竣工:标准路?幅宽度
【备注
【。
1
【 ,
!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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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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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2 》
,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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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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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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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【
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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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:
【
制—作单位
—
,
!
: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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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,
】
,
年 》 月 日
!
:
—
?
附件9
市政】。管线工程《竣工比较分析表【
】
—。
建设单位【
《 ,
》。 : 》。 工程名称!
:。
】
序号《
:。
,
起点编号》
?
终点编号
】
许可长《。度(m)
】实测:长度(m)
—
长《度,。差(m)
—
,
许:可管径(m》m)
实测】。管径(mm》)
《
类型
《
,
备注
!
:
1
!
—
】
:
?
】
《1,0,00
给【水
!
!2
?。
:
!
】
,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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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】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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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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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【
: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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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!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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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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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: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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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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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》
—
—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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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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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?
: ,
》
【
,
:
—
,
!
?。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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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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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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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【
【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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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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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》
《9
—
?
!
!
【
:
】
《。。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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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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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?
》
,
?
!
—
—
》
11
!
》
《
,
!
《
【
《
!
?
:
《
1》2
》
【
?
》
:
:
!
?
】
,
!
】
,
】
【
《。
制【作单位
年 【月 ?日
《
】
【
《
?。
》
!
!
?
《。
【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