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建设工程【跟踪管?。理及竣工规》划核实办《法
第一章》 总则
第一条】 为加强建设工【程实施规划许可情况!的监督?检查规?范批后跟踪管理及竣!工规划核实工作依据!。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乡规划法》、重庆市城乡规【划条例等法律—。法规:结合实际制定—本办法
《第二条 市域范围】内,进入规划审批—程序的建设》工程(城镇》居民自建住房、农】村,居民住?。宅和:。临时建设工程除外)!跟踪:管理和竣工规划【核实适用本办—法
第三条 建【。设工程?跟踪管理是》指,从核发建设》工程放线通知单到】办理建?设,工程竣工规划—核实确认《书前城乡规》。划主管部门依法【对建设工程开展【监,督检查工作》
建设工程竣工规】划核:实是指建《设工程竣工后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依法对建!设工程的建设情况】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!的许可内容》进行验核和》确认:。的过程
第四条 】。建设单位应当委【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!绘单位对建设工程实!。施放线、基》础竣工测量(限【建筑工程)、跟【踪测量(限》市政管线工程)、】工程竣工测量测绘单!位应及时向城乡【规划主管《部门提供该建设工程!。的测量?。报告
第五》条 :测,绘单位出具》。的放线报告、基础竣!工测:量报告、工程—竣工测量报告应【符,合相关?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和规》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!国家有关规范—、技:术标准?、技术规定的—要求并能真实—准确地反映》建,设工程的修建情【况
:测量报?告包括文本和附【图两部?分文本(《含电子文本》),格式应规范》并与附图相关内容保!持一致
第六条 】对取得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》。证的建设项目按照“!双随机一公开”模式!进行监?。督管理
第二】章 跟踪管理【
第:七条: 建筑工《程跟踪?管理:主要包括验线、基础!竣工规划核实、外】立面样?墙确认(《需,外立面?样墙确认《的建筑工程)等工】作通过验核放线报告!、基础竣工测量报】。告和现场确认外【立面样墙等对建【筑工程的实施—情况进行跟》踪监督城市规划【区外的建筑》工程:可,不进行基础》竣工规划核实
市政!。管线工程的跟踪管理!主要包括验线—、跟踪?测量检查等工作通过!验核放线报》告、跟踪测量等对】市政工程实施情【况进行跟踪监督利】用综合管《线走廊敷设管线【的市政管线工程不需!进行跟踪管》理
市政《工程中涉及建—筑的:参照建筑工程—进行跟踪《管理
其他市—政工程通《过验核放线报告【实施跟踪管》理
:第八条 城乡规】划,主管部门核发—建设工程《放线通?知单时应同时向建设!单位核发重庆—。市建:设工程跟踪管理及】竣工规?划核实责任告知书(!以下简称责任告知】书)告知建设—单,位,、测绘单位、设【计单位、施》。。工单位?的有:关职责和事项等【内,容,
建设单位应将责】任告知书转》送建设工程测绘单】位、设计单位和施】工单位
第》。九,条 测绘《单位应当依据城【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出,具的建?设,工程放线通》知单和依法审定的】建设:工程施工《图的总平面》。图对:建设工程实》施定位测量并及【时出具放线》报告
放线》报告:是指测绘单位依据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!的建设工程施工【图的总平面》图对建设工程实施】定位测量形成—的测量成《果应包括《放线:回单、比《较分析表《、附图等内容
第】十条: 验线是指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通过】验,核放线报《告,、现场查看等方式】验核该建设工程的放!线情况与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审》定的施工图的总平面!图是:否一致检查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用地范围!内应拆除的建筑【物是否按规定—拆除、是否存在未批!先建等违法建—设,
对市政管线工程验!线时还?应检查建设》单位是否与》测,绘单位签《订跟踪测量合同跨区!县的市政管线工程除!涉,及穿越城镇建设【用地外可不到现场】验核
参与验线的人!员,应将建设《工程验?核,情况如实地填写在】放线:回,。单上
第十一—条 建设工程【经验线符合规—划要求的《方可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;对验线《发现存在违法建【设应立案查处的原】则上履行处罚决定】后方可核发建设【工程规划许》可证
第十二—条 :建筑工程《基础竣工后》建设单位应及时【书,面通知测绘单位【进行基础竣工测【量及时出具》基,础竣工测量报—告,。
测绘单位应—自收到建设单位【基础竣工测量通【知之日起《3个工作日内组织】人员实施建筑工程】基础竣工《测量同时检查建【设单位是否》按规定设置》公示:牌并及时出具—基,础,竣,工测量报告
基础竣!工,测,量报告?。是指测?绘单:位对建筑工程基础】。竣工情况验测形成】的测量成《果应包括基础—竣工规划核》实回单?、比较分析》表、附图《。以及设置公》示牌等内《容
测绘单位应【按照:跟踪管理测量合【同在:。市政管线工程覆土前!进行:跟踪测量
第十【。三条 测绘单位【对,测量结果与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》证及附件附图、放线!报告不一致以—及未按规定设置公】示牌的?。测绘单?。位应在3个工—作日内?移交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;一致的在工【程竣工时将》测量结?果,与工程竣工测量报告!一并移交《。。城乡:规,划主管部门
第【十四条?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接,到不一致的基础竣工!测,量报告?或跟踪测量结果【后核查建设》工程:。平面位置、间距以】。及与其他建筑物、】各类规划控制线【的距离等是否符合】规划要求;》对,存在违法《建设应立案的—予以立案《查处
第十五条【 需要进《行外:立面样墙现场确认的!建设工程建设—单位应持书面—申请、外立面装饰】细化设?计图向?。规划部门申请确【定外立面装饰材料】并在建筑外墙—上制作不少于两块】规格不小于》3米宽X标准层【层高的主要饰—材比选样《墙
城乡规划主管部!。门应:按,有,关规定进行现场确】认并出具建设项目】外立面样墙》现场确认《单建设项《。目外立面样墙现场】确认单及其附件是】建设项目外立—面规划确认和—竣工规划核实的【。依据
经现场确认合!格的方可实施—整体:外装:施工;经《现场确认不》合格的?不得:实,施整体?。外装应按《。要,求,重新制作比选样墙重!新开展现场确认【
第《三章 竣工—规,划核实
第十—六条 ?建设工程《竣,工,后,建设单?位应当?及时通知《测绘:。单位:进行建设工程竣工测!量出具建设工程竣】工测量报告
—。工程竣工《测,量报告是《指测绘单位》对建设工程竣工后】进行实地测量形成】的测量成果
第十七!条 建筑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】由,建筑工程《竣工规?划核实回单、竣工】比较分析表、建筑面!。积,明细表、建筑面积汇!总表、其他》情况说明《等部分组成》竣,。工,测量:报,。告的附图包括实测】1500竣工地形管!线图、?1500竣工比【较图、15》00:竣工地形《图,、建筑面积》楼层实测平》。。面图:
市政工程竣工【测量报?。告由市?。政工程竣工核实【规划回单、跟踪测量!结果、竣工》比较分析表》、,竣工测量成果表、其!他情:况说明?等部分组《。成竣工测量报告的】附图包?。括,实测竣?工地形管线图、竣】。。工,比,较图图纸比例—应,与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附图一致市【政工程?涉及建筑的》其,竣工测量报告和附图!按建筑?工程要求办理—
第:十,八条 城乡规划【主,管部门通过》验核:竣工测量报》告、:比对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?及附件附《图,、现场踏勘等方式】核查建设《工程:是,否按照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及】附件附图的许可【内容实施《、用地红线内施【工用房?等应拆建(构)筑】物,是否拆?除、主创建》。筑师铭牌是否按【照,要求进行设置—等
第十九条 对】符合建?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!附件附图许可内【容的建设工程按规】划许可面积核发【竣工规划核实—确认书及附件附图;!不符合的办理—建,设工程?竣工规划核实复【函
:存在违法建设的【依法进行查处—并履行处《罚决定?后对规划《实施无影响》的,纳入竣工规划核实
!第二:十条: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!核实确认一般包括以!下规划许可内容建】筑位:置、建筑平》面外轮廓线、建【筑高度、建筑层数、!层,高、建筑四周场【地,标,高、正负零》。标高:。、总建筑面》积及各类《计容建筑面》积、配套设施—位置:及面积、停车—。位数量、车道开口位!置,、,污水处理《设施位置、外墙饰材!的色:彩及材质、》屋顶:形式等
市政工程竣!工规划核实确—认一般包括》以,。下规划许可内容【。道路走向《。及,长度、宽度及路【幅分配、最大纵坡等!;管线位置》及长度、管径—。等,;机场、变电—站、:储配气?站、垃圾站、加油加!。气站、电动汽—车充:。电站等设施》的功能、位置、用】。地范围、建筑面【积,。等
第二十一条【 对建筑工程项【目的竣工规划—核实原则上》应,在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!附图的许可内容完成!之,后方:可申请办理》。情况特别的》根据实际《情况同一《个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批》准的建?。筑工程可采取分段、!分栋竣工规划核实】确认的方式进行【
分段竣工规划核】实是指一栋建—筑,工程的?一个或?几个独立功》能建设(住》宅、:商业、车库等部【分):竣工后?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!城乡规?。划主管?部门对已竣工部分予!以竣工规《划核实确认》分段:竣工规划核实—。。确认部?。。分应符合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》及附件附图许可内】容具:有相对独立和—完整的使用功—能,并,。能正常投入使用
】分栋竣工规划核实是!指两栋以《上的建设工程其中】一,栋或几?栋建筑?工程竣工后被许可人!提出申请《由城: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对已竣工建》。筑工程予《以竣工?规划核实确》认分栋竣工规划核】实确认建筑》应符合建设工程【规划:许可证及附件—附图许可内容具有】相对:独,立和:完整的使用》。功能并能正常—投入使用
分段、分!。栋竣工规划核—实,应确保建设工程【规划许?可,证及附?件附图许可》的配套设施和—环境工程《完成建设未完成建】设的不?得,办理最后一》个,或几:个功能部分》的分段竣工规划【。核实确认和》最后一栋或几—栋建筑工程的分【。栋竣工?规划核实确认
第二!十二条 《。工程竣工测量报【告中:的实测竣工》地形图、建》筑面积?楼层实测平面—图应作为建设工程竣!工规划核《实确认书的》附图
工程》竣工测量报告中【的建筑工程使用【功能:。。应严:格,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所确定的功能予以!标注
对《建筑:。工程未纳入竣工规】划核实确认范围【的部分其面积不计】。入,竣工:规划:核实确认建筑—面积竣工规划核【实确认书上应对未】计入竣工规划核实确!认,范围部分予以—说明:。并在建筑面积楼层实!测平面图分》层平面图上予—以,批,注、签章对》单栋未纳入竣工【规划核实确认的【建筑工程应在实测1!:500竣工地【形图上注明》
第二十三条— 申请竣工》规划核实应提交以下!申请材料《。
(一)建设工程竣!工规划核实申请【表(原件1份—);〔此《表可在各规划报建】窗口领取或在—重庆:市规划局《公众信息网下载【〕,;
(二)申请人身!份证明材料建设单】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!证和工商执照(复】印,件1份?复核原件)建设【个人:提,供身份证《(复:印件:1,份复核原件》),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!的申请人委托证明】文件:、被委托人身—份证明材料》(证明文件原件【1份;身份证—明复:印件1份核原件【)
(三)建设工程!竣工图(《。原件1份建筑工程】只,需建:施图:有,关规划平《。、立、剖部分—;市政道路、桥梁】、管线等线型工程】只,需要施工总平—面,图、纵断面图);
!(四:)具有相应资质【。的测绘单位出具【的工程竣工测—量报告及附图—(,原件2?份附电子文档图纸】比例应与建设工程】。规划许可证附图【一,致);?
(:五)纳入三》维,仿真系统管理的提供!现状三维资料—(1份?)
(六)法律法】。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!料,。(1份)
第二【。十四条 城乡规划】主管:部,门应自收到申—请材料之日起—5个工作日》内作出受理、—不予受理或》要求补正材料的决定!并向:申请人核发相应的告!知函:;逾期不告知的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】日起即为受》理
:建设工?程竣:工规划核《实应自?受理之日起2—0个工?作日内?作出决定;不—能在:上述规定期限内作出!的经分管领导批【准,可,延长5个工作日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】期限的理由
纳【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!政审批制度》改革:。试点方案的建设【工,程竣工?规划:核实应自《受理之日起10个】工作日?内作出?决定:
第四章 —附则
第二十五条 !市政管线《工程:放线、跟踪测量和】竣工测量技》术标准执行城市测量!规范、城市地—下管线?探测技术《规程,主城》区的平面坐标系统采!用重庆市《独立坐标《系高程系统采—用1956年黄海】高程系其《他地区采《用,经市测?绘行:政主管?部,门批准的坐标—系统
第二》十六条 其》他建:设工程跟踪管理及】竣,工规划核实根据其】建设特性参照本办】。法执行
第二十七条! 本办法《自发布之日》。起实:施重庆市建筑工程】规划核?实工:作规程(渝规发〔2!。015〕5》7,号)同时废止
【。
:附件1.测量报【告的制作要求
【2.重庆《市建设工程跟踪管理!及竣工规《划核:实责任告知书
3.!建筑工程放线比较分!析表
?4.建筑工程基【础竣工比较分析表】
5.建筑工程【竣工:比较分?。析表
6《.建筑工《程建筑面积明—细表
7《.建筑工程建筑面积!。汇总表
8.市政】道路工程竣工—比较分析表》
9.市政管—。线工程竣工比较分析!表
《
:
附件1
测【。量报告的制作要求
!
一、《(放:线回单的制》作,要求)放线回单【应载明以下内容建】设单位名《称、建设工程名称】。、位置、《规划:许可:情况、应《。。拆建筑的拆除情况】、放线测量成果、】是否存在未》。批先建以及》其他:。情况:说明等
二、(放】。线比较分析表的制】作要求?)放线?比较分?析表应将《放线测量成果与【依法审定的》建筑工程施工—图有关的建筑定位数!据进:。行对照制作建筑工】程放线比较分析表
!三、(放线报告【附图的制作要—求,)放线报告的—附图应当在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》审定的建设工—程总平面《。图上制作并》。。将拟建建设工—程的平面位置—、控制角点坐标【以及与其他》建(构)筑物—的间距?。、与各类规划—控,制线的距离准确、清!晰地标注在》附,图上
四《、(基础竣工—规划核实回单的【制作要求)基—础竣工验线》回单应载明》以下内容建设单位】。。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建!设单位联系人及电】话建筑工《程位置?施工单位、》监理:单位名称基础—竣工:测量成果及情—况说明以及建设【单位是否设置公【示牌:等
:五、(基础竣工【。测量分析表的制作】。要求:)基础竣工测量分析!表应载明基础竣工测!量成:果数据、放线测【量成果数据等内【。。容,并与:规划许可情况进行】比较分析
六、(基!础竣工测量报告附】图的制作要》求)基础竣工测【。。量报告的附图应【在测绘单位提供的】放线:报告:。附,图上制作《将建筑?工程基础《竣,工总平面位置、【间距以及与其他建】筑物:、各类规划控制线】的距离等的实—测数据标注在附【图上并将建》设单: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公!。示牌情况拍照作【为,。附件
?七、:(建设工《程竣工规划核实回单!的制作要求)建设】工程:竣工核实回单应包】括以:。下内:容工:。程概:况执行标准和—依据竣工测量核实】、,附件和报告使用【说明等其中》工程概况应载明建】设单位?、工程名称、—建设:单位:联系人及电话、施工!单位名?称,、监:理单位?名称:建设工程位置;技】术标准和依据应包括!执行:的相关国家》和行业规范、部【门规章、相关的行】政文件和放线通知单!号以及建设工—程规:划许可证编》。号;竣工测量—核实情况应根据工】程性质分类描述【建筑工程应》包括竣工地形、地下!管线、建筑面积【、三维仿《真,等各方面的核—实,过,程以及建《筑平面位置核实、建!筑高度核实、建筑】外立面?核,。实、建筑《面积核实的情—况;市政工程应【。结合规划许》可内容对规划审批的!平,面位:。置、长度规》模等指标核》实情况进行描述【
八、(建筑面积】明细表的制》作要求)建》筑面积明细表应按照!建设工程规划核实】确认书的标准—格式文本和内容【制作并将每》栋建筑工程的—。建筑面积分》别汇总制作建筑【面,积汇总表建筑—面,积实测数据应—与对应的《规划:许可数据进行比【较并注?明其差值对增加【、减少区域应用红色!线条:进行区别表》示
九、(建设工】。程,竣工地形图制作要求!)建筑工程》竣工:地形图除应按地形】图的:制作要求标注地形、!地貌、?地物外还应载明建】筑工程的±0—.00层标高—、屋顶标《。高,、四周场地标—高、建筑制》高点标?高(仅限《。。于有限高要求的区域!);地下车库出入】口位置内部车道与】城市道路连》接开口位置城市公】共步行通道临街【开敞空间围墙和大】门,。位置市政天桥、地】下通道?连接项目建筑物部分!与,城市道路相连的踏】步、台阶、》堡坎等位置;配套】的开闭所、污水处理!设施位?置,室外停?车位位置等竣工【规划核实涉及的【内容其范围应包括】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划定的规划建!设用地范围及周边3!0至:50米的区》域
市政工程竣【工,地形图除应》按地形图的制作【要求标注地》形、地貌、地物外】。市政:。。道路(含《桥,梁、隧道《、立交)、轨道【交通、?铁路工程还应包括道!路(含?桥梁、隧道、立【交)、?轨道:交通、铁路的—线路走向路口位【置及标高、车—站及其出入口、附属!设施等?竣工规划核实涉【及的:内,。容;市?政给水、排》水、燃气、输油、】电力、通信》、工:业管线和《综合管廊等管线类】市政工?程还应包括》管道敷设《路径:、埋深、长度、【管径:、孔数、管压等相】关信息;市政地表水!工程还应包括水库水!下地形、水域范围线!、坝顶高程等相关】。信息;环《卫设施、加油(气)!站设:施、:机场、港口等—市政工程中涉及建筑!的参照建筑工程竣】。工地形图的》制作要求执》行其范围《应包括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划定—的轨道交通用地红线!及周:边30至50米【的区域
《十、(竣工》比较图的制》作,要求)?竣工比较《图是指在建设—工程竣工实测现【状地形?。图上叠加《各类规划《控制线、放线附图中!的建设工程放—。线位置?
十一、(竣工地】形管:线图的制作要求【),竣,工地:形管:线图应以现》状地形?图为依据《叠加建?设工程项目区域【内,及与周边市政—管线相连接的—地下综合管线并标】注管线类型、规格等!。属性信息《
十二?、(楼?层平面图的制—作要求)楼层—平面图应载明建筑工!程各:楼层的使《用功能、各边的长度!、立体式(》机械式)《停车库的《。净高等内容
】附件2
》。
重庆市建设工程】跟踪管理《及,竣,工规划核实责—任告: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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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对】建设工程的规划监】督管理工作保—障建设?工程严格按照—。规划许可的要求顺利!实施根?据重庆市《城,。乡规划条例、重【庆市:建设工程跟踪—管理及竣工规划核】实办法规《划核:实办法我局将对你单!位建设?工程的放线、基础】竣工(或跟踪—测量)、工程竣【工等环?节进行监督管理并】指定重?庆,市规划局分局的同】。志作:为该工程的》跟踪管理联系人【。(以下简称联—系人) 】 ? 联:系电话为 ! 现将有!关事项告知如—下 ! 】 — 【 【
》一、联系人的职责
!(,一)负责建设工程跟!踪检查和竣》工核实?。的具体工作;
【(二)监督》检查建?设工程实施情况;】。
(三)《查处建设单位、【。测绘单位《的违:法行为;
(四)协!。调处理建设工程实】施过程?。。中其他?有关规?划问题;
(—五)有关《文件:规定:的其他职《。。。责 — ? ?。 】 《 ! 》。 《 ?
二、建设单位的!职责:
(一)应在施【工现:场公示经审定的建设!工程:规划许可证和—建设工程施工图的总!平面图;
》(二)应积极配合】城乡规?划主管部《门对建设工程实施】监督管理并提供【相关的文件、—资料;
(三)严】格按照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所确定的【内容建设《不,得擅自?修改确需修改的应】。向建设工程所在地】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提—出申请经《依法批准《后方可修《改,;
(?四)应?委托具有相》应资质的测绘单【位对建设《。工程实施放线、基础!竣工:(限建?。筑工程)、跟踪【。测量(限《市政:管线工?程)、工程竣工等】环节的测量》同时提?供,满足相应核》。实测量所需的完【整资料并使》现场满?。。足测:量条件;
(五)商!品房交房时应将致】业主:一封信送达业主手】上;:
(六)不》按照建设《工程规划《许可及附件、附图许!可的内容进行建设的!将,依据:重庆市城乡》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!、第八十六条—、第八?十七条等《相关规定《进行:查处建设《单位在履行行政处】罚决定后方》可对符合规》。划,要求:的建设工程予以竣】工,规划核实确》认;
(七)建【设单:位或个人拒不—停止或?者拒不改正、逾期】未履行处罚决定的我!局将依?。据重:庆市城乡《规划条例第》九十一条第四款的相!关规定进行处理【
(八?)建设单位或个人存!在严重影《。响城乡规划的—违法建设行为—的将会?被列入不《诚,信企业在今后办理】规划许可和实施【规划监督中将—被纳入重《点监控?单位 ? : —。 — : ! : 【 《 ! 【 ! : : , ! 【 《。 , — —。 》 :
三、测绘【单,位、设计单》位、施?工单位的职责
(】一)测绘单位、【设计单位《应当按照国家—。或本市有关城乡规】划、测绘技》术标准?的规定进行测量和】设计;
(二)【测绘单位应当具有】相,应,的测绘资质并对其出!。具的测量报告的真】实性负责如有—。违,。反将依据重庆市城】。乡,规划条?例第:九十一条第一款【的相关规定》进行处理;
—(三)设《计单位、《施工单位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所确—定的内容《擅自变更设》计,和施:工若出?现违:法设计、《违法施工我》局将依据重庆—市城乡规划条例第】九十一条第二款【、第:。三款的相《关规定进行处理【 !
四、联系人【不履行职责、—滥用职权或有其【他违法违纪行为建设!单位、测绘》单位、设《计单位和施工单位】有权向城乡》规,划主管?部门举?报举:报电话 ! 】 《 : ! 《 【 ? 】 》 : 】 【 《 : , 《。 , :
五】、建设工程跟—踪管理及竣工规【划核实工作流程
】(一)建设工程【验线建设单位向城】乡,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!请→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向申请—单,。位发放放线通知单→!建,设单位联系测—绘单位到现场测【量→测绘《单位向建设》单位:和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同时提供【放线报?。告,→建设单《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,。申,请验核放线报—。。告→:。经验线符《合规划?要,求的城乡规》划主管部《门,向建设?单位核发建设工【程规划许可》证及:附件、附《图
:(二)建筑工程基】础竣工规划核—实建设单位在基础】竣工后通知》测绘单位→测—绘单位进场测量→基!础竣工测量报告【与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《证及附件《附图、放线》报告一致且设—置公示牌《的→测绘单位向建】设单位提供基—。础竣工测量报告(】。应提交城乡规—。划主管部门的基【础竣工测量报告在】工程竣工时和—工程竣?工测量报告一—并提供)
基础竣】。工,测量:。报告与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及附件附】图、放线报告—不,。一致或未设》置公:示牌的→测》绘单位向建设单位和!城,乡规划?主管部门提供—基础竣工测》量报告→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依法查处【
(三)《市,政管线工程跟—踪测量建《设单:位在管线覆土前通】知测绘单《位→测绘单位—进场跟?踪测量→《跟踪测量结果与建设!。工程规划《许可证及附件附图、!放线报告一致的→】测绘单位在工程竣】工时将测量》结果:纳入工程《竣工测量报告—
跟踪测量与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及附:件附图、放线报【告,不一致的→测绘【单位:向,建设单位《和城乡规划主管【。部门提?供跟踪测量报—告→城乡规》划,主管部门依法查【处
(四《)建设工程竣工【。规,划核实?建设:单位在?工程竣工后通知【测,绘单位→测》绘单位进场测量【→测绘单位向—建,设单:位和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同《时,提供工?。程竣工测《量报告→建设单位向!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申请建?设工程竣工》规划核实确认—→符合?规,划要求的城乡—规划主?管部门向建设—单位核?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!核实确认书 【。 ? 】 : : ? 《 — 《 — — ! 》 ! : ! — , ? 《 【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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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附件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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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名
【实,放轴:线坐标
—。审,定轴线坐标
【
偏移距离》
,
偏移方向
】
备:注
《
纵坐标》。(米)
横坐】标(米)
【纵坐标(《米)
》横坐标(米)
】
(米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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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】 , 月 》 日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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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《件4:
建筑工程基—础竣工比较分—析表
【建设单?位
建筑工程名!称
《
栋号
【点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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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实测外墙坐标
】
放线轴》线或外墙坐标
!偏移距离
【偏移方向
设计!±0层
实测】±0层
备注】
《
纵:坐标(?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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横坐标(米)】
纵《坐标:。(,米)
横—坐,标(米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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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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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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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附件5
—
,
建筑工程—竣工比较《分析:表
》
建:。设单位
》。
,建筑工程《名称
—
栋号
点【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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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实,测外:墙坐标
放线】外墙坐标
【偏移:。距离
偏移方向!
设《计±0层
实】测±0层
【备注
《
纵坐标(【。米)
横坐【标(米)
【纵坐标(米)
!横坐标(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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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米)
【(度:分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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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【程(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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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》月 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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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6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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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建】筑工:程建筑面积明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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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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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建!。筑工程栋号
【
,
》
:
,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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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—
】
楼层
楼!层面:积
建筑面积与!许可证?附表比?较
:
与附《图比较
《
层高
—
,备注
】
计容!。面积
建—筑面积?
:
居住
公【建
《配套设施
工业!
车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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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其他
—减少面积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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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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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【7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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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建《筑,工程建筑面积汇【总表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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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:
:
建:筑工程名称
】 ,
,
,
—
面】积单位:《。平方米?
?
【
,
建筑工程栋号】
合计》面积
建筑【面积:与,许可证附表比较
!
与:附图比较
【备注
—
,
:
计?容,。面积
建筑【面积:。
?居住
公建
】
:配套设施
【工业
《
车库
《
设备用房
】。
其他
—减少面积
增】加面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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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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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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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道路【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!。
9.市政管线【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!
》
》
【
—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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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
—
》
》。
【
【制表单位
年— 月 日】
附件?8
【
—市政道路工程竣工比!较分:析表
!建设单位
工程!名称
序】号
设计起止】里程:
竣工起—止里程
—设计:长度:
竣工长—度
设计标准】路幅宽度《
竣工标准【路幅宽度
备】注,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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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】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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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【月,。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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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9
!市政管线工程竣工】。比较分析表
!
—
建设单位
】
【 !。 ?工,程名称
!
序号
【
起点编号
—
终点编号
【
许可长度—(m)
》
实测长度(m【)
长度差【(m)
许【可管径(mm)【。
实测》管径(mm)
】
类型
—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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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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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》单位
年《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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