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建设工程【跟踪管理《及竣工规划核实【办法
第一章— 总则
第一【条 为加强建设工】程实:施规划许《可情况的监》督检查规范》批后跟踪管理及【竣工:规划核实工作依据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城乡规划法、重庆!市城乡规划条—例等法?律法规结合实—际制:。定本办?法
第二条 市【。域范围内进入规划审!批程序的建设—。工程(城镇居民【自建住房、农—村居民?。住宅和临《时建设工程除外)】。跟踪管理和竣—工规划核实》适用本办《法
:第三条 建设工程跟!踪管:理是:指从核发《。建设工程《放线:。通知单到办理—建设工?程竣工规划核—。实确认书前》。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依法对建—。设,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工!作
建设《工程竣工规划核实】。是指建设工程—竣,工后城乡规》。划主管部门》。依法对建设工程的建!设情:况是: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及附》件附图?的许可?内容进?。行验核和确》认的:过程:
第四条 建设单】位应当委托具有相】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!建设工程实施—。放线、基础》竣工测量(限建筑】工程)、跟踪测量(!限市政管线工程【),、工程竣工测量测绘!单位应及《时向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提供该建设!工程的测《量报告
第五条 测!绘单位出具的—。放线报告、基础竣】工测量报告、工程竣!工测量报告应符合相!关,法,律、法规《。、规章和规范—性文件的《规,定以及国家有关【规范:、技术标准、—技术规定《的要求并能真实准确!地反映建设工—程的修建情况—。。
测量报告包括文本!。和附图两部分文本(!含电:子文本)格》式应规?范并与附图相关【内容:保持一致
第六【条 对?取得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!目按照“《双随机一公开”【模式进行监督管理
!
第二章 【跟踪:管理
?第七条 建筑—工程跟踪管理—主要包括《验线、基础》竣工规划《核,实、外立面样—墙确:认(需外立》面样墙确认》的建筑工《程)等工作》通过验核放线报告、!基础竣?工测量报《告和现场确认外立】面样墙等对建—筑工程的实施情况进!行跟踪监督城市规】划区外的建筑工【程可不?进行基础竣工规划】核实
市《政管:线工:程的:跟踪管理主要包括】验,线、:跟踪测量《检查等工作通过【验核放线报告、【跟踪测量等对—市政工?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!监督利?用综合管线》走廊敷?设管线的市政—管线工程不需进行】跟踪管理
》市政工?程中涉及建筑的【参照:建筑工程进行跟【踪管:理
其他《市政:工程通过验》核放线报告》实,施跟踪管理
第八条! 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核发建》。设工程放线通知单】时应:同时:向建设?单,位核:发重庆市《建设工程跟踪管理及!竣,工规划核实责任告】知书(以下简称【责任告知书)告知建!设单位、测》绘单位?。、设计?单位:、施:。工,。。单,位的有关职》。责和事项等内容
】建设单位应将—责任告知书转—送建设工程测绘【单位、?设计单位和施工【单位
第九条 测绘!。单位应?。当,依据:。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出具的—。建设工?程放线通知单—和依法审《。定的:建设工程施工图的】总平面图对建设工】程实施定《位测:量并及时出具放线】报告
放线报—告是指测绘单位依】据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!设工程施工图的【。总平面图对建设【工程:实施:定位测量形成—的测量成果应包括】放线:回单、比较分析【。表、附图等内容【
第十条 验线是指!城乡:规划主?管部门通过验核放线!。报,告、现场查看—等方式?。验核该建设工程【的放线情《况与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审定》的施工图的总平面】图是否一致检查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用【地,范围内应拆》除的建筑《。物,是否按规定拆—除、是?否存在?未,批先建等违》法建设
对市政管】线工:。程验:线,时还应检查建设单】位是否?与测:绘单位?签订跟踪测量—合同跨区县》的市政管线》工,程除涉及穿越—城镇建设用地外可不!到现场验《核
参?与验:线的人?员应:将建:设工程?验核情?况如实地填写在放】线回单上
第十【一条 建设—工程:经验线符合规划要求!的方可核发建—设工:程规划许可证;对】验线发现存在违法建!设应立案查处的【原则上履《行处罚?决定后方《可核发?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
第十二条— 建筑工程基—础竣工?后建:设单位应及》时书面?通知:测绘单位进》行基础?竣工测量及时出具】。基础竣工测量—报告
?测,绘单位应自收到建设!单位基础竣工测量】通知之?日起3个《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实!施,建筑工程基》础竣工测《量同时检查》建设单?位是否按规定—。设置公示牌并及【时出具基础》竣工测量报告
基】础竣工测量报—告是指?测绘单位对》。建筑工程《基础竣工情》况验测形成的测【量成果应包括基础】竣工规划核实回单、!比较分析表、附图】。以及设置公示—牌,等内容?
测绘单《位应按照跟踪管理测!量合同在市政管线工!程覆土前进行跟踪测!量
第十三条— 测绘单位对测量结!果与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,证及附件附图、放】线报告不《一,致以及?未按:。规定设置公示牌的测!绘单位应在3—个工作日《内移交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;—一致的在工程竣【工时将测量结—果与工程《竣工测量《报告一并移交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
第十四条 —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接到不!一致的?基础竣工测》量报告或跟踪测量结!果后核查建》设工程?。平,面位置、《间距以及与其—他,。建筑物、各》类规划控制线的距】离等是否符》合规划要求》;,对存在违法建设应立!案,的予以?立案查处
第—十五条 需要进行】外立面?样墙现场《确认的?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!持书面申《请、外立面装—饰细化设计图向规划!部门申请《确定外?。。立面装饰材料并【在建筑外墙上制作不!少于两块规格不【小于:3米宽X标》准层层高的主—要饰材比选样墙
城!乡,规划主管部门应按有!关规定进行》。现场:确认并出具建—设,项目外立面样墙现】场,确认单建设项目外立!面样墙?现场确认单及—其附件是建设项【目外:立面规划确认—。。和,竣工规划核》实的依据
》经现场确认合格的方!可实施整《体,。外装施?。工;经现场确认不合!格的不得实施整体】外装应按要求重新制!作比选样墙重新开】展现:场确认
—第三:章, , 竣工规划核实【
第十?六条 ?建,设工程竣工后建【设单位应当及时通】知测绘单位》进行建设工》。程,竣工测量出具—建设工?程竣工测量报告
】。工程竣工测量报告】是指测绘单位—对,建设工程竣工后进行!。。实地测量形成的【测量成果
第十七】条 建筑工》程竣工测量报—告,由建筑工程竣—工规:划核实回单、竣工比!较分析?表、建筑面积明【细表、建筑面积【汇总表?、其他情况》。说明等部分组成竣】工测量报告的附【图包括实测15【00竣工地形管线图!、1500竣工比】较图、1500【竣工地?形图、建筑面积楼层!。实测平面图
市政工!程竣工测量报—告由市政工程竣【工,核实规划回单、【。跟,踪,测量结果、竣—工比:较,分析表、《竣工测量成果表、其!他情况说明等部分】组成竣工测量—报告的附图包括实测!。竣工地形管》线图、竣工比—较,图图纸?比例应?与建: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附图一致市政【工程:涉,及建筑的其竣工测量!报,告,和附图?按建筑工程要—求办理
第十八【条 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通过》。验核竣工《测量报告、》比对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及附】件,附图、现场》。踏,勘等方式《核查建设工程—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及附件附】图,的许可内容实施、用!地红线内施工用【房,等应拆建(构)【筑物是否拆除、【主创建筑师铭牌【是否按照要》求进行设《置等
第十九条 对!符合建设《工程规划许》可证及附件附图许可!内容:的建设工程按规划许!可面积核发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!及附件附《图;不符合的—办理:建设:工程竣工规》划核实复函》
存在违法》。建设的依法进行查】处并履行处罚决定后!对规划实施无影【响的纳?入,竣工规?。划核:实
:第二十条 建筑【工程:竣工规划《核,实确认一般包括以下!。规划许可内容建筑位!。置、建筑平面—外轮廓线《、,建筑高度、建筑层数!、层高、建筑四周】场地标高、正负零标!高、总建筑面—积及各类《计容:建筑面积、配套设施!位置及面积、停车位!数量、车道开口【位置、污水》处理设施位》置、外?墙,。饰材的色彩及材质】、屋顶形式等
【。市,政工程?竣工规划核实—确认一?般包:括以下规划许—可内容道《路走向及长度、【宽,度及路幅分配、【最大纵坡等》;管线位置及—长度:、管:径等;机场、变电站!。、储配?气,站、垃圾站、加油加!。气,站、电动汽车充电】站等设施的功能、位!置、用地《范,围、建筑面》积等
第二十一【条 :对建筑工程项目的】竣工:规,。划核:实原则上应在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及附】件附图?的许可内容完成之】后方可申请办理情】况特别的根据—实际:情况同一《个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批?准的建筑《工程可?采取:分段、分《栋竣工?规划核实确》认的:方式进行
分段【竣工规划核实是指一!栋建筑工程的一个或!几个独立功能建【设(住宅、商业、车!库等部?分)竣?工后:被,许可人提出申请【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对已:竣工部分予以竣工】规划核实确认分段竣!工规划核实确—认部分应《符合建设《工程规?划许可?证及附件附图—许可:内容具有相》对独立和《完整的使用功—能并能正常》投入:使用
分栋》竣工规划《。核实是指两栋以上的!。建设工?程其中一栋或—几栋建筑工》程竣工后《被许:可,人提出申《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对已竣工》建筑工程予以竣工规!划核实确认》分栋竣工规划—核实确认建筑应符合!建设工?程规: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!许可内容《具有相对独立和完】整的使用功能并能】正常投入使用
【分,段、分栋竣工规划核!实应确保建设工程】。规划:许可证及《附件:附图:许可的配套设施【和环境工程完成【建设未完成建设的不!得,办理:最后一个或几个【功能部分的》分段竣工规划—核实确?认和最后《一栋或几《栋建筑?。工程的?分栋竣工规划核实】确认
第二十二【条 工程竣工—测量报告中的实测】竣工地形图》、建筑?面积:楼层:。实测平面图应—作,为,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!实确认书《的附图
工程竣【工测量报告》中的:建筑工程使用功【能应严格按照建设】工,程规:划许可所确定的【功能予以标注
对建!筑工程未《纳入竣工《规划:核实确认范围的部】分其面积不计—入竣工规划核—实确认建筑面积竣工!规划核实《确认书上应》对未计入竣工规【划核实确认范围【。。部分予?以说明?并在建筑面积楼层实!测平面图分层平面图!上予以批注、签章对!单栋未纳《入竣工规划核实【确认的?。。建筑工程应在实【。测1:500竣工】地形图上注明
第】二十:三条 申请竣工【规划核实应》提交以下申请材料】
,(,一)建设工程竣工】规划:核实申?请表:(原件1份》);〔此表可—在各规划报建—窗,口领:取或在重庆市—规划局公《众信:息网下?载(http—:,//www.cq】upb.gov【.cn/)〕;
(!二):申请人身份证明材】。料建设单位提—供组织?机构代码《证和工商《执照(复印件1【份复核原件)建【设个人提供身份证】(复印件1份复【核原件)申请人【委托他人代办的申请!人委托证明文件、】被委托人身份—证明材料(证明文件!原件:。1份;身份证明复印!件1份核原件)【
(三?)建:设工程竣工图(原】件1份建筑工—。程只需?建施图有关》规划平、立》、剖部分;市—政,道路、桥梁、—管线等线《型工程只需要施工总!平面图、纵》断面图);》
(四?),具,有相应资质的测绘】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!测量报告及附图(】原件2份附电子文】档图纸比例应与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【附图一致《);
(五》)纳入三维仿—真系统管理》的提供现状》三维资料《(1份)《
,(六)法律法规规定!。需要的其他》材料(1份)
第二!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应《自收到申请》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!日内作出受理、不予!受理或要求补正材】。料的决定并》向申:请人:核发相应的告知【函;逾期《不告知?的自:收到申请材料之日】。起,。即为受理
建设工】程竣工规划》核实应?。自,受理之日起》20个工作日内【作出决定;不能在上!述规定期限内作出的!经分:管领导批准可延【长5个工《作日并告知》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!。由
纳入重》庆市建?设领域行政审—批制度改革试—点方案的建设工程竣!工规划核实应自受理!之日起10个工作日!内作出决定
第【四章 ? 附则
第》二,十五条 市政管线】工程:放线:、跟踪?测量和竣工测—量技术?标准执行城市测量规!范、城市地下管线】探,测技术规程,主城区!的平面坐标系—统采用重庆市独立】坐标:系高程系统采用19!56:年黄海高程系其他地!区采用经市测绘行】政主管部门批准的】坐标系统
第二十】六条 其他建设【工程跟踪管理及【竣工规划核实根【据其建?设特性参照本办【法执行
第二十七条! ,本办法自《发布:。之日起实施重庆市】建筑工程规划核【实工作规程(渝规发!〔201《。5〕57号)同【时废止
《
附件1.—测量报告的制—作要求
2》.重庆市《建设工程跟》踪管理及竣工—规划核实责任告知】。书
3.建筑工程放!线比较分《析表
4《.建筑工程基—础竣工比较分—。析,表
5.建筑工程竣!工比较分析》表
6.建筑工程】建筑面?。积明细表
7.建】筑工程建筑》面积汇?总表
8.》市政道路工程竣工】比较分析表
9【.市政管线工程竣】工比:较分:析表
【
附?件,1
:
测量报告的制作】要求
?
:一、:(放线?回单:的,制作要求)放线回】单应载?明以下内容建设【单位名称《、建设工程名—称、位置、规划许】可情况、应拆—。建筑的拆除情况【、放线测量成果【、是否存《在未批先建以—及其他情况说明【等
二、(放—线比较分析》表,的制:。作要求)放线—比较分析表应将放】线测量成果与依【法审定的建》筑工程施工图有关】的建:。筑定位?数据进行《对照制作建筑工程】放线比较分析表【
三、(放线报告附!图的制作要求)【放,线报告的附图—应,当,在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审定的【建设工程总平面图上!制作并将拟建建设】。。工程的平面位置、】控制角点坐》标以及与《其他建?(构)筑物的间【距、与?各类规划控》制线:的,距离准确、清晰地标!注,在附图上
四、【(基础?竣工规划《核实回?单的制作要》求)基础竣》工验线?回单应?载明以?下内容建设单位【名称建?设工程名称建设单】。位联:系人及电话建筑工程!位置施工单位—、监理单《。位名称?基础竣?工,测量成果及》情况说明以及建【设单位是否设置公示!牌等
五、(基础竣!工测量?分析表的制作要求)!基础竣?工测量分析表应载明!基础竣工测量成果数!据、放线测量—成果数据等》。内容并与规》划许可情《况进:行比较分析
六【、(基础竣工测量】。报,告附图的制》作要求)基》础竣工测量报—告的附?图应在测绘》单位提供的放线【报告附?。图上制作将建筑【工程基础竣工总【。平,面位置、间距以及】与其他建筑》。物,、各类规划控—制线的距《离等的?实,测数据标注在—。附图上?并将建设《单,位在施工现场设【置公示牌情况拍照】作为附件《
七、(建设工【程竣工规划核实【回单的制作要求)建!设工程竣工核—。实,回单应包括以下内】容工程概况》执行标准和依据竣工!测量核?实、附件《和报:。告使用说明等其中】工程概况应》载明:建设单位、工程名】称、建设《单位联系人及—电话、施《工单位名称》、监理?单位名称建》设工:程位置;《技术标准和依据应】包括执行《的相关国家》和行:业,规,范、部门规章、【相关的行政文件和放!线通知单号以及建设!工程规?。划许可证编号;【竣工测?。量核实情况应—根据工程性质—分类描述《建,筑工:。。程,应包括竣工地形、】地下管线《。、建筑面积、—三维仿真等各—方,面的核?实过程以及建筑平面!位置核实《、,建筑高度核实、【建,筑,外立面核实、—建筑面?积核实?的情况;市政工【程应:结合规划许可—内容对?规,划审批的平》面位置、《长度规模等》指标核实《情况进?。行描述
八、(建】筑,面,积明细?表,的制作要《求)建筑面积明【细表应按照建—。设,工程规划核》实确认书《的标准格式文—本和内容制作—并将每栋建筑工程的!建筑面积分别汇总】制作建筑面积汇总表!。建筑:面积实测数据应与对!应的规划许可数据进!行比较?。并注明其《。差值对?增加、减少区域【应用红色线条进行区!别表示?。
九、(建》设,工程:。竣工地形《图制作要求)建筑】工程竣?工地形图除应按【地形图的制》作要求标注地形【、地貌、《。地物外?还,应载:明建筑工程的±【。0.00层标高【、,屋顶标高、四—周场地标高》、建筑制《高点:标高(仅《。限于有限《。高要求的区域—);:地下车库出入口【位置内部车道—与城市道路连接【开口:。位置城市公共—步行通道《临,街开敞空间》围,墙,和大门位《置,市政天桥《、地下通《道连接项《目建筑物部分与城】。市道路相连的踏步】、台:阶、堡?坎等:位置;配套的开闭所!、污水处理设施位】置室外停车位—位置等竣工》。规划核实涉及的内】容其范围应包括城】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!。的规划建设用地【范围及周边3—0至50米》的区域
市政工【。程竣工地形图—除应按地形图的【制作要?求标注地形》、地貌、地物外【市政道路(》含桥梁、隧》道、立交)、—。轨道:交通、?。铁路工程还应包【括道路(含桥梁、隧!道、:立交)、《轨,道交通、《铁路的线路走向路口!位置及标高》、车站及其出入【口、附属设施等竣工!规划核实涉及—的内容;《市政给水、》排水、燃气》、输油?、电力、通》。信、工?业管线和综合管【廊等管线类市—政工程还应包括【管道敷?设路径、埋深、长】。度、管径、孔数【、管:压等相关《信息;市政地表【水工程还应包括【水库水?下地形、水域范围】线、坝顶《高,。程,等相关信息;环卫】设施、加油(气【)站设施、机—场、港口等》市政:工程中涉及》建筑:的参照?建筑工程竣工地【形,图的制作要求执行】。其范:围,。应包括城乡》规划主管部门—划定的轨《道交通用地红线【及周:边30至《5,0,米的区域
十、【(竣工比较图的制】。作,要求)竣工比较【图是指?。在建:设工程?竣工实测现》状地形图《上叠加各类》规划控制线、放【线附图中《的建设工程放线【位置
十一》。、(竣工《。地,形管线图的制作要求!)竣工地形管线图应!以现:状,地形图为依据—叠加建设工程项【目区域内及与周【边,市政管线相连接的地!下综合管《线并标注管线类【型、规格等属性【信息
十二、—(楼层平面图—的制作要求)楼层平!面图应载明建筑【工程:各楼层的《使用功能《、各边的长度、立体!式(机械式)—停车库的净高等内容!
附《件2
《
重庆市建设工程】跟踪管理及竣—工规:。划核实责任告知书】
! — 】 ?。 , 】 》 】 》。 》 】 ? 】 【
为【加强对建设工程的】。规划监督管》。理工作?保障建设工程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的!。要求顺利《。实施根据《重庆市城乡规划【条例、?。重庆市建《设工程跟踪管理【及竣:工规划核实办法规划!核实办法我局将【对你单位建设工程的!放线、?基础竣工(或—跟踪测量)》。、,工程竣?工等环节进行监督管!理并指定《重庆市规《划局分局的同志【作为该工程》的跟踪管理联—系人(以下简称【联,系人) 【 : 联系》电话为 】 —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!下 ? 》 , ? 】 《 》 —
一】、联系人的》职责
?。(一)负责建设工】程跟踪?检查:和竣工核实》的具体工《作;
(二)监督检!查建设工程实施情况!;
(三)查处【建设单位、》测绘单位的违—法行为;
(—四)协调《处理建设工程实施】。过程:中其:他有:关,规划问题《;
(?五)有关文件规【定的其他职责 ! !。 ? 【 ? 】 ? 】
二、建》设,单位:的职责
(》一)应在施工现场公!示经审定的建设【工程规划许》可证和建设工—。程施工图的总平面】图;
(二)—应积极?配合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对【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!理并提供相关—的文件、资》料;
(三)严【格按:照建:设工程规《划许可所确定—的,内容建设不得擅自修!改确需?修改的应向建设工】程所在地《城,乡,规划主管部门提【出申请经依法—。批准后?方可修改;
—(,四)应委托》具,有相:应,资质的测绘》单位对建设工程【实施放线、》基,础竣工(限》建筑工程)、跟【踪测量(《限市政管线》工程:),、工程竣工等—环,节的测量同》时提供满足相—应,核实测量《所需的完整资料并】。使现场?满,。足测:量条件?;
(五)》商品:房交:房时应将致》。业主一封信送达【业主手上;
—(六)不《按照建设工》程规:划许可及附件—、附图许可的内【容进行建《设的将依据重庆市】城乡规划条》例第八十三》条、:第八十六条、第八十!七条:等相:。关规定进《行查处建设单—。位在履行《行,政处:罚决:定后方可《对符合规划要求的】。。建设:工程予以《竣工规划核实确认;!
(七)建设单位】或个人?拒,不停止或《者拒不改正、逾期】未履行处罚》决定的我局将—依,据重庆市城乡规划】条例第九十一条第四!款的相关规定进行】处理
(八)建【设单位或个》人存:在严重影《。响城:乡规划的违法建【。设行:。为的将会被列—入,。不诚信企业在今后】办理规划许》可和实?施规划监督中将被纳!入重点监控单—位, 》 《 ! ! — : , 《 《 — ? : 【 , 》 《 【 ! ! 【 【
三、?测绘:单,位、设计单位、施】工单:位,。的职责
(》一)测?绘,单位、设计单位【应当按照《国家或本市有—关城乡规《划、测绘《技术标准的规定【进行测量和设—计;
(二)—测绘: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!测绘资质并对其出】具的测?量报告?的真实性负责如有】违反将依据重庆市】城乡规划条例第九】。十一条第《一款的相《关规定进行处理;】
(三?)设计单位、施工单!位不得违反建设工】程规划?许可:所确:定的内容擅自变【。更设计和《。。施工若出现违法设计!。、违法施《工我局将依据—重庆市城乡规划【条,例第九十一条第【二,款、第三款的—。相关规?定进行处理 【 】
四、联系人不履行!职责、滥用职权或有!其他违法违纪行为】建设单?。位、测?绘,单位、设计》。单位和施工》单位有权向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举报【举报电话 》 : : , ! 》 , , 】 】 : ! :。 【 : ? 】 【。 :。 ? : 《 《。。
五、建设工程跟踪!管理及竣《工规划核实工作流】程
(一)》建设工程验线—建设单位向城乡规】划主:管部门提出申请→】城乡规划主》。管部门向申请单【位发放放线》通,知单→建设》单位联系测绘单位到!现,场测量→测绘单【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!。。规划主管部》门同时提供放线报】告→:建设:单位向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申请验核【放线报告→》经验线符合》规划要求的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!位核发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《证及附件、》。附图:
(二?)建筑工程基础竣工!规划核实建设—单位:在基础?竣工后通知测绘单】位→测绘单位进场测!量→基础竣工测【量报:。告,与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及附件附—图,、放:线报告一《致且设置公》示牌的→《测绘单位向建设单位!提供基础竣》。工测:量报告(应提—交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的基础竣工测】量报告?在工程竣工时—和工程竣工测量报告!一并提供)》
基础?竣工: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!规,划许可?证及附件附》图、:。放线报告不一—致或未设置公—示牌:的→测绘单位—向,建设单位和城乡规划!主,管部门提供基—础竣工测量报告→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依】法查处?
(三)市政—管线工程《跟踪:。测量建设单》位在管线覆》土前:通,知测绘?单位→测绘单位进场!跟踪测?。量,→跟踪测量结果与建!设,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!件附图、放线报告】一致:的→测绘单位在【工程竣?工时将测量》。结果纳入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】
跟踪测量与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及附件附图、放】线报告不一致的→】测绘:单位向建《设,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提供跟》踪测:量报告?。→,城乡:规划主管《部门依法查》处,
(四?)建设工程竣工规】划,核实建?设单位在工程—。竣工后通知测—绘单位→测绘单位进!。场测量?→测绘单《位向:建设单位和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同时提供工程—。竣工测?量报:告→建设单位向【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申?请建设工程竣工规】划核实确认→符合】规划要求的城乡规】划主管部《门向建设单》位核发建设工程竣】工规划核实确—认,书 】 》 【 , : , , ? 《 , 【 : 】 : , — 【 ! 《 —。 【 !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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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附件3
—
】建,筑工程放线比较【分析表<?xm【。l:na《mesp《ace pre【fi:x =? o />
!
:
建设单位》
建筑工程名!称
【
栋号
点名!
实放轴线】坐标
审【定轴线坐《标
偏移距】。离
:
偏移方向
!
备?。注
纵!坐,标(米)
【
横:坐,标(米)
】纵坐标(米)
】
横坐《标(米)
】(米)
(】度分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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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单!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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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:
—
年: , 月 —。 日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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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:
附件4》
,建,筑工程基础竣工【。比较:分析表
【
建设单位
】。
?建,筑工程名称
—
:
栋号
】。
,
点名?
《实测外?墙坐标
放线!轴线或外墙坐—标
偏—移,距离
偏【移方向
【设计±0层
【
实测±0—层
》备注:
《
纵坐标—(,米)
》
横坐?标(米?。)
纵坐标(!米):
?
横坐标(米)
】
(米)
!。
(:度分秒)
》
?高程(米)》
《高程(?米,)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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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—制表单位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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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— ? 月 日
】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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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件5
》。
【
建筑工程竣工比】。较分析表
!
建设单》位
《
建筑工程名称
】。
栋号】
点名
!。
实测外墙坐标
!。
放线《外墙坐标
—
偏移距离
】
偏移方向
【
:
设计±0层
!
实测±0层
】
备?注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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纵坐?标(米?)
横坐【标(米)
纵!坐标(米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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横《坐标(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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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《程(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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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单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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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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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—
年 月 】 日
《
》
《
?附件6
《
: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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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《
建筑【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!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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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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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建:筑工程栋号》
!
》
【
单《位:平方米
!
》
《
— ,
》
楼层
】楼层面积
—。。
:建筑面积与许可【证附表比较》。
与附图比】。较
层—高,
备》。注
【
】。
计容面积【
建筑—面积
》
居住?
公》建
:
配套设施【
工》业
车库【
设备用【房
其他
】
减少面积【
增加面积
!
:
(:米)
》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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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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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《。计
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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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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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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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
:
】
》
》
?
制表单》位
年 《月 日?。
附件7
》
:
》
》
【
》
建筑工程》建筑面积汇总表【
!
—。
【
《
建筑工程》名称
—
—
《
》
:
面积单位【:平方米
》
:
【
,。
建【。筑工程栋号
—
?合计面积
建!。筑面积与许可证【附表比较
】与附图比较
—
,
备注
【
!计容:面积
》
建筑面《积
?。
居住
【
公建
配】套,设施
工【业
车库
】
?设备用房
其!他
减少面积!
增加面积
!
!
,
》
实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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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实,测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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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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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规划
—
》
》
—
—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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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值
【
:
》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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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
《
—
】
!
说明
!
市政》道路:工,程竣工比较》分析表
9.市政】管线工程竣工比较分!析表
】
!
【
】
—
【
?
》
—
》
?
—
—
】
制表单】位,
年 ? :月 日
—附件:8
【
:。
》
?
市政《道路工程《竣,工比较分析表 【
》
:
建设?单位
—工程名称
》
序号
!
:
设计起止里程【
?
竣工起止里程【
,。
?设计长度
【
竣工长度》
,。
:
,设,计标准?路幅宽度
竣!工标准路幅宽度
】
备注
】
1》
,
》
】
:
《
,
: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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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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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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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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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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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7 :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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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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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《
】
制作单位
】
:
:
:。
,
《
《
【。。
【
》
年 ?。 月 日
—
】
》。
附件》9,
市:政管:线工程竣工比—较,分析表?
【
《。
建设】单位
?
【
】 工程名!称,
:
—
序号
】
起点编号
!
终点编号
【
许可长度(【m)
实测长!度(m)
—
长度差(m)
!
许可》管,径(:。m,m):
:
实测《管径(mm》)
类型
】
备注
—
—
1
!
— ,
【
《。
《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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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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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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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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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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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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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》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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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11
【。。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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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!12:
—
,
】
《 ,
!
【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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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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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【
—。
制作单位
【年 月 》 日
!
《
:
:
》
【
】
—
《
—
?
【
《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