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建设工程跟踪!管理及?竣工规划《核,实办法
第一章 !总则
第一条 为加!强建设工程》实施规划许可情况】。的监督检查规—范批后跟踪管理【及竣工规《划核实工作依据中】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!划法、重庆市城乡】规划条例等法律【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!办法
第《。二条 ?市域范围内进入【规划审批程》序的建设工程—。(城镇居民自—建住房、《。农村居民住》宅和:临时:建设工程除外)【跟踪管理和竣工【规划核实《适,用本办法
第三条 !建设工程跟踪管【理是指从《。核发建设《工,。程放线?通知单?到办理?建设工程《竣工规?划,。核实确认书前—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:依法:对建:设,工程:开展监督《检查工作
建—设工程?竣工规划《核实是指建》设工程竣工后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!建设工程的》建设情况是否符【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!内容进行验核和确认!的过程
第四—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!托,具有:相应资质的测绘单】位对建设工程实施放!线、基础竣工测量(!限建筑?工程)、《跟踪:测量(?限市政管线工—程)、?工程:。竣工测量测绘单位应!及时向城乡》。规划主管《部门提供该》建设:工程的测量报告
第!五条 测绘》。单,位出具的放》线报告、基础竣工测!量报:。告、工程竣工测【量报告应符》合相关?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《和规范性《。文件的规《定以及国《家有关?规范、?技术标?准、技术规定的要】求并能真实准确【地,反映:建设工程的修建【情,况
:测量报告包括文本】。。和附图两部分文【本(含电子》文本)格《式应规范并与—附图相关内容保【持一致?。
,第六条?。 对取得建设—工程:规划许可证的—建设项目按照—。“,双随机一公开”模】式进行监督管理【
第二章 跟!踪管理
第》七,条 建筑工程—跟,踪管:理主要包《括,验线、?基础竣工规划核【实、外立《面样墙确《认(需外立面—样墙确认《。的建筑工程)等【工作通过验核放线】报告、基础竣工测】。量报告和现场确认】外立面样墙等对【建筑工程的实—施情况?进行:。跟踪:监督城市规划区【外的建筑工》程,可不进行《基础:竣工规划核》实
:市政管线工》程的跟踪管理主要包!括验线、跟》踪测量检查等工作通!过,验核放?线报:告、:跟踪测量等》对市政工程实施情况!进行:跟踪监督利用综【合管线走廊敷设管线!的市政?管,线工:程不需进行跟踪管理!
市政工程中涉及】建,。。筑的参照建筑工程进!行跟:踪,管理
其他市政工】程通过验核》放线报告实施跟踪】管理
第八》条 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!放线通知单时应同时!向建设单位》核发重庆市建设工】程,跟,踪管理及《竣工规划《核实责任告知书【(以下简称责任【告知书)《告知建设单位、测】绘单位、设》计单:位、施工单位的【。有关职责和》事,项等内容
建设单位!应将责任告》知书:转送:建设工程测绘—单,位、设计单》位,和施工单位》
第九条 测绘【单位应?当,依据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》出具的建设工—程放线?通知单和依》。法审定的建设工【程施工图的总平面图!对建设工程实施【定位:测量并及时出具【放线报告
放线报】告是:指,测绘单位依据城【乡规:划主管部《门审定的建设工【程施工图的》。总平:面图对建《设工程实施定位测量!形成的测量成果应包!括放线回单》、比较分析表、【附图:等内容?
第:十条 验线是指城乡!规划主管部》门通过验核放线【。报告、现场查—看,等方式验核该建设】工,程的:放线情况与城—乡规划主管部—门审:定的施工图的—总平面?图是否一致检—查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用地范《。围内应拆《除的建?筑物:是否按规定拆—除、是否存在未【批,先建等?违法建设
对市政】。管线工程验线—时还应检查建—设单位是否与测绘】单位签订跟踪测量】合同跨区县的市【政管线工《程除涉及穿越—城镇建设用地外【可不到现场验核【
参与验线的人员应!将建设工程验核【情况如实地》填写在放线回单上
!第十一条 建设】。工程:经,验线符合规划要求】的方可核发建设【工程规划许》可,证;:对,。验线发现存在违【法建设应立案查处】。的原则上履行处罚决!定后方?可核发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》
第十二条 建【筑工程基础竣工【后,建设:单位应及《时书面?通知测绘单位进行】基础竣工测量及时】出具基础竣工测量】。报告
测绘》单位应自收到建设单!位基础竣工测量通】知之日起3个工【作日内组《织人员实施》建筑工程基》础竣:工测量?同时检查建设—单位是?否按规定设》置公示?牌并及时出具基础】竣工测量《报告
基《础竣工测量报告是】。指测绘单位对建筑工!程基础?竣工情况验测—形成的测《量成果应包括基础竣!工规划?核实回单、比较分析!表、附图以及设置】公示牌等内容
【测绘单位应按—照跟踪管理》测量合同在市政管线!工程覆?土前进行跟踪测量
!第十三条 测绘单】位对测量结》果与建设工》程规划?许可证?及附:件附图?、放线?报告不一《致以及未按规定【设置公示牌的测绘单!位,应在:3,个工作日《内移:交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;一致的在工程!竣工时将测》量结果与工程竣【工测量报告一并移交!城乡规划《主管部?门,
第十四条 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》接到不一致的基础】竣工测量报》告或跟踪测量结【果后核查建设工程】平面位置、间—距以及与《其他:建筑物?、各类规划控—制线的距离等是【否符合?。规,划要求;对》存在违法建设—应立案的予以—立案查处
第十五条! 需要进行外立面样!墙现场确认》的建设工程建设单】。位应持书面申请【、外立面《装饰细化设》计图向规划部门申】请确定外立》面装饰?材料并在建》。筑外墙上《制作:不少于两《块规格?不小于3米宽X【标准层层《高的主要饰材比选】样墙
城乡》规划主管部门—。应按有关《规定进行现场确认】并出具建设项目外立!面样墙现场》确认单建设项—目外立面样墙现场确!认单及其附件是【建设项目外立面规】。划,确认和?竣工规划核》实的依据《
经现场确认—合,格的方可《。。实,。。施,整体外装施工;【经现:场确:认不合格《的不得实施整体外装!应按要求重新制【作比选?。样墙重新开展现【。场确:认
第三章 】。 竣工规划核实
第!。十六:条 建设工程竣工】后建设单位应—当,及时通知测绘单【位进行?建设工程《竣工测量出具建【设工程竣工测量报】告
工程竣工测【量报告是指测绘【单位:对建设?工程竣?工后进行实地测量】形成的测《量成果
第十—。七条: ,建筑工程竣工—测量:报,告由建筑工程竣工规!划核实回单、竣工比!较分析表《、建筑面积明细表、!建筑面?积汇:总表:、其他情况说—明等部分组》成,竣工测量《报告的附图包括实】测1:500竣工》地形管线图、15】00:竣工比较图、15】00竣?工地形图、》建筑面?积楼层实测平面【图,
市政工《。程竣工测量报告【由市政工程竣工核实!规划回单、跟—踪测量结果、—竣工比较分析表【、竣工测量成果【表、其他情况说明】等部分?组成竣工测量报告的!附图包括实测—竣工地形管线—图,、竣:工比较图《。图纸比例《应与建设工》程,规,。划许可证附图一致市!政工程涉及》建筑的其竣》工测量报告和附图】按建筑工程要求【办理
第十八条【 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通过验】核,竣工测量报告、比】对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及附】件附图、现》场踏勘等《方式:核查建?设工程是否按—照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】附图的许可内容【实施、?。用地红线内施工用】房等应拆建(—构)筑物是否拆除、!主创建筑师铭—牌是否按照要求进行!设置等
《第十:。九条 对符合建设】工程规划许》可证及附件附图许可!内容的?建,设,工程按?规划许可面积核【发竣工规划核实确认!。书及附?。件附:。图,;不符合的办理建】设工程竣工规—划核实复函
存在】违,法建设的依法—进行查处并履行处】罚决定后对规划实施!无影:响的纳入《竣工规划核实
【第二十条 建筑工】程竣工规划核实【确认一般包括以下规!划许可内容建筑位】。置、建筑平面外【。轮廓线、建》。。筑高度、建筑层数】、层高、建筑四周】场,地标:。。高、正负零标高、】总建筑面积及—各类计容建筑面积】、配套设《施位:置及面积、停车【位数量、车道开【口位置、《污,。水,处理:设施位置、》外墙:饰材的色彩及材质】、屋顶?形式等
市》政工程竣工》规划:核实确认《一般包?括以下规划许可内容!道路走向及长度、】宽度:及路:幅分配、《最,。大纵:。坡等;管线》位置及长度》、,管径等;机场—、变电站、储配气站!、垃圾?站、加油《加气站、电动汽车充!电站等设施》的,功能、位置、用地范!围、建筑面》积等
第二十一【。条 对建筑工—程项目的竣工规划】核实原则上应在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及】附件:附图的许可》内容:完成之后方》。可申请办理情—况特别的根据—实际情况同一个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批】准的建筑工》程可:采取分段、分栋竣】工规划核实确—认的方式进行
【分段:竣,工规划核实》是指一栋建》。筑工程的一个或几个!独立:功能建设(》住宅、商业、车库等!部分)竣工后—。被,许可人提《出申请由城乡规划】主,管部门对已竣工【部分予以竣工—规划核实《确认分段《竣工:规划核实确认部【分应符合建设工【程规划许可证及【附件附图许可内容具!有相对独立》和完整的《。。使用功能《并能正常投入使用】
分栋竣工规划【核实是指两栋—以上的建《设,工程其?中一栋或几栋—建筑工程竣》。工后被许可人提【。出申请由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对【已竣工建筑工—程予以竣工规—划核实确《认分栋竣工规划核实!确,认建筑应符合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。及附件附图许可内容!具有相对独立和【完整的?使用功?能并能正常投入使用!
分段、《分栋竣?工规划核实》。应确保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!附图:。许,可的配套设施和环境!工程完成《建设未完成建设【的不得?办理最后一》个或几个《功能:部分的分段》竣工规划核实确【认和最后《一栋或几栋建—。。筑,工程的分《栋竣工规划核—实确认?
第:二十:二条 ?工程竣工测量报告】中的实测竣工地形图!、建:。筑,面积楼层实测平面】图应作?。。为,。建设工?程竣工规划核—实确认书的》附图
工程竣工【。测量:报告中的建筑工程】使,用功能?应严格按照建设工】程规划许《。可所确定的功能予以!标注
对建筑工【程未纳入竣工规划核!实确认范《围的:。部分其面《积不计?入竣工规划核实【确认建筑面积竣工规!划核实确认书—上应:对未计入竣工规划核!实,确认范围部分—予,以说明并在建筑【。面,积楼层实《测平面图分》层平面图《上予:以批注?、签章对单》栋未纳入《竣工规划《核实确认《的建筑工《。程应在实测1:5】00竣工地》形图上注《明
第二十三条 申!请竣工?规划核?实应:提交以?下,申请材料
(一)建!设工程竣工规—划核实申请表(原】件1份?);〔此《。表可:在各规划报建窗【口领取或在重庆市】规划局公众》信息网下载〕—;
(?二)申?请人身份证明—材料建设单位提供组!织机构代《码证和工商》执照(复《印件1份复》核原件)建设个人】提供身份证(复【印件1份复》。核原件)申请人委】托他人代办的—申,请,人委托证明文件、】。被委托人身份证明】材料(?证明文件原件1份;!身份证?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!)
:(三)建设工程竣】工图(原件1份【。建筑工程只需建施】图有关?规划:平、立、剖部—分;市政道》路、桥梁、管线等】线型工程只需要【施工总平面图—、纵断面图》);
(四)具有】相应资质的》测绘单位《出具的工程竣工测】量报告及附图(原】件2份附电子—文档图纸《比例应?与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—证附图一致);
(!五)纳入三维—仿真:系统管理的提供现】状三维资《料(1份)
(【。六):法律法规规定需【。要的其?他材料(《。1份)
第二十【四条 城《乡规划主管》部,门应自收到申—。。请,。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!日内作出受理—、不予?受理或?要求补正材料—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核!发相应的《告知:函;逾期不告知的】自收到申请材—料之日起即为受理】
建:设工程竣工规划【核实应?自受理之日起—20个工《作日内作出决定;】不能在上述规定期限!内作出的《经分管领导批—。准可延长5个—工,作日并?告知申请《人延长期限的理【由
纳入《重庆:市建设领域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】试点:方案的?建设工程《竣工规划核实应自受!理之日起10个【工作日内作出—决定
第四》章,。 , 附则
第二十【五条 市政》管,线工程放线、跟【踪测量和竣工—测量技术标准执行】城市测量规范、城市!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!程,主城区的—平面坐标系统采【用,重庆市独立》坐标系高程》系统采用1956年!黄海:高程系其《他地区采用经市测绘!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的坐标系统
第二】十六条 其》他,建设工程跟踪—。管理及?竣工规划《核实根据其建设【特性参照本办法执】行
第二十七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!日起实施重庆市建筑!工程规划核实工【作规程(渝规发〔】201?5〕57号)同时】废止
《
附件1.》测量报告《的制作要求
2【.重庆市建设—工程跟踪管理及【竣工规?划核实?责任告知书
3.】。建,筑工程放线比较分】析表
4.建筑工程!基础竣工比较分析表!
5.建《筑,工程竣工比》较分:析,表
6.建》筑工程建筑》面积明细表
7.】建,筑工程建《筑,。面,积汇总表《
8.市政道路工程!竣工比较分析表【。
9:.,市政管线工程—竣工比较分》析表
【。
:附,件,1,
测量报告的制作】要求
一、(】放线回单的制作要求!),放线回单应载—明以下内容建设单】位名称、建设工程】名,称、位置、规划许】可情况?、应拆建《筑的拆除情况—、放线测量成果、】是否存?在未批先建》以及其他《。情况说明等》
二、(放线—比较分析表的—制作要求)放线比较!分析表?。。应将放线测量成果与!依法审定的建—筑工程?施工图有《关的建筑定位数【据,进行对?。。照制作?建筑工程放线—。比,较分:析表
三《、,(放:线报:告,附图的制《作要求)放线—报告的附图》应当:在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!建设:。工程总平面图—上制作并将》拟建建设《工程:的平面位置》、控制角点坐标以】及与其他建(构)筑!物的:。间距、与各》类规划控《制线的距《离准确、清晰地【标注在附图上
四、!(基础?竣工规划核实—回单的制《作要求)基础—竣工验线回》单应:载明以下内容建设】单,位名称建《设工程?名称建设单位联【系,人及电话建筑—工程位?置施工单《位、监?理单位名称基础竣工!测量成果《及情况说《明,以及建设单位—是否设置公》示牌等
五、—(,基,础,竣工:测量分析表的制作要!求)基础《竣工测量分析—表应载明基础竣工】测量成果数据、放】线测量成《果数据等《内容并?与规划许可情况进行!比较分析
六、【(基础竣工测—量报告?附图的制作要求)基!础,竣工测量报》告,。的附图应在》测绘单?位提:供的放线报》告附图上制作将建】筑工程基础竣—工总平面位》置、间距以及与其他!建筑物、各类规划控!制线的距离等—的实:测数据标注在附【图上并将建设单位在!施工现?场设置公示》牌情况?拍照作为附件
七、!(建设工程竣工规】划核实回单的制【作要求)建设工【程竣工核《实回单应包括以下】内容工程概况执【行,。标准和依《据竣工测量核—实、:。附件和报告》使用说明等其中工程!概,况应载明《建设单位、工—程名称、建设—单位联系人及电【话、施工单位名称、!监理单位名称建【。设工程位置;技【。术标准和依据应包括!执行的相关国家和行!业规范、部门规章】、,相关的行政》文件和放线通知单号!以及建设《工,。程规划许可证编号;!竣工测?量核实情况应根据】工程性?质分类描述》建筑工程应包—括竣工地形、—。地下管线《、建筑?。面积:、三维仿真等各方】面的核?实过程以及建—筑,平面位?置核实?、建筑高度核实【、建筑外立面核【实、建?筑面:积核实的情况;【市政工程应结合规划!许可内容对规—划审批的平》面位置、长度规模等!指标核实情况进行】描述
八、(建筑面!积明细表的》制作要求)》建,筑,。面积明细表》应按照建设》工程规?划,。核实确认书的标准格!。式文本和内容制作】并将:每栋建筑工程的【建筑面积分别汇【总制作建筑面积汇】。总表建筑面》积,。实,测数据应与对—应的规划许可—数据进?行比较并注明—其差值对增加、【减少区域应》用红色线条进行区】别表示
九、—。(建设工程竣工【地形图制作要求【),建筑工程竣工地形图!除应按地形图的制】作要求标注地形、】地,貌、地物外还应载】明建筑工程的±0】.,00层标高、屋【顶标:高、:四周场地标高、建】筑制高点标高(【仅限于有《。。限,高要求的区域);】地下车库《出入口?位置内部车道与【城市道路连接开口】位置城?市公共步行通道临】街开敞空间》围墙和大门位置【市政天桥《、地下通道连接【。项目建筑《物部分与城》。市道:路相连?的踏步、台阶、【堡坎:等位置;配套的开】闭所、污水处理设施!位置室外停车—位位:置等竣工规划—。核实:涉及的内容其范围应!包括城?乡规划主管部门划】定的规划建设—用,地范围及周边3【0至50《米的区域
市政【工程竣工地形图【除应按地形》图的制?。作要:求标注地形、—地貌、地物外市政道!路(含?桥梁、隧《道、立交《。。)、轨?道交通、铁路工【程还:应包括道路》(含桥梁《、隧道、立交)【、轨道交通、铁【路的:线路:走,向路:口位置及标高、【车站及其出入口【、附属设施等—竣工规?划核实涉及》的内容;市政—。给水:。、排水、燃》气、输油、电力【、通信、工业管【线和综合管》廊等管线类市政工】程还:应包括管道》敷设路径、埋—深、长度、管径、】孔数、管压等—相关:信息;市政地表水】工程还应包》括水库水下地形、水!域范围线、坝顶高程!等相:关,信息:;环:卫设施、《加油(气)站设施、!机场:、港口等市》政工程中涉》及建:筑的参照建筑—工程:竣工地形图的—制作要?求执行其《范围应包括城—乡规划?主,。管部门划定》的轨道交通》用地红线及周边30!至50米的区—域
十、(竣工【比,较图:的,制作要?求)竣工比较—图是指在建设工程竣!工实测现《状,地形图上叠加各【类规划控制线—、,放线附图《中的建设《工程放线位置
【十一、(竣工地形】。管线:图的:制,作要:求,。)竣工地形管线图】应以:现状地形《。图为依据叠加建设】工程项目区域—内及与周边》市政管线《相连接?的地:下综合管《线并标注管》线,类,型、规格等属性信】息
十二、(楼层平!面图的制作要求)】楼层平面图》应载明建筑工程各】楼层的使用》功能、各边》的长度、立体式(机!械,式)停车库的净高等!内,容
附》件2:
重庆市建设工!程跟:踪管理?及竣工规划核实【责任告知《书
》 , ? 】 】 — , 【 》 ? : 】。 ! — — , ? ?
—为加强?对建设工程的—规划监督《管理工作保障建设工!程,严格按照《规划许可的要求顺】利实:施根据?重庆市城乡》规,。划条例、重》庆市建设工程跟踪管!理及竣工规划核实办!。法规划核实办法我】。。局将:对你单位《建,设工程的放线、基础!竣,工(或跟踪测量【)、工?程竣工等环节进行监!督管:理并指定重庆市规划!局分局的同》志作为该工程的【跟踪管理联系人(】以下简称联系人) ! ,。 联】系电话为 — 《 现将【有关事?项告知如下 【 】 ?。 , , ?。 ! —
】一,、联:。系,人的:职责
(一)负【责建设?工,程跟踪检查和竣【工核实的具》体工作;
》(二)?监督检查建设工【程实施情况;
【(三:。)查处?建设单位、测绘单】位,的违法?行为;
《(四:)协调处理建设【工程实施《过程中其他有—关规划问题;
【(五)有关文件规】定的其他职责 ! 》。 ! ? : 【 — —
二、建设!。单位的职责
(一】),应在:施工:。现场公示经审定的】建设:工程规划许》可证和建设》工程:施工图的总平面图;!
,(二)应积极配合城!乡,规划主管部门对建】设工:程实施?监督管理并提供相】关的文件、》资料;
(》三)严格《按照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所确】定的内容《建设不得擅自—修改确需修改—的应向建设工—程,。。所,在地城乡规划—主,管部门?。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!。后方:可修:改;
(四)应委托!具有:。相,应资质的测绘—。单位对建《。设工程实施放线【、基础竣工》(限建筑工程)、跟!踪测量?(限市政管线工【。程)、?工程竣工等》环节的?测量同?时提供满足相应核】实测量所需》的完整?资,料,并使现场《满足测量条》件,;
:(五)商品房交房时!应将致业主一—封,信送达业主手上;】
,(,六)不按照》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及?附件、附《图许可?的内:容进行?建设:的将依据重》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!八十三条、》。第八十六条、—第八十?七条等相关》规定进行查处建【设单位在履行行【政处罚决定后—方可对符合规—划要:求的建设工程—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!认;
(七)建【设,单位或个人拒—不停止或者》拒不改正《、逾期未履行处罚】决定的我《局将依据《重庆市城乡》规划条例第九十【一条第四款的相关】规,定,进行处理《。
,。(,八)建设单》位或个?人存在严重影响【城乡:规划的违法》建设行为《的将会被列入不诚信!企业在今后办理【规划许可和实—施,规划监督中将被纳入!重点监控单》位 : ! 》 — 】 , 【 【 【 》 【 , ? 】 : 《 : , 【 》 》 》
三【、测:绘,单位、设《计单位、施工—单,位的职责
(—一)测绘单位—、,设计:单位应当按》照国家或本市有关城!乡规划、《测绘技术标准的规】定进行测量和—设计;
(》二)测绘单》位应当具有相应的】测绘资?质并:对其出?具的测量报告的真实!性负责如有违—反将依据重庆—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!十一条第一款—的,相关规定《进行处理;》
(三)设》计单位、《施工单?位不得违反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所确定【的内:容擅自?变更设计《和施工若《出现违法设》计、违法施工—。。我局将?依据重庆《市城乡规划条—例第九?十一条第《二款、?第三款的相关规定】进行处理 — 》
四、联系人!不履:行职责?、,滥用职权或有其【他违法违纪行—为建设单位》、测绘单位》、设计单位和施工单!位有权向城乡规划主!管,部,门举报举报电—话 】 :。 【 》 ?。 , : 【 , ? — ,。 》 : 【 — !。 》。 — 》
五》、建设工程跟—踪管理及竣工规划】核实工作流程
(一!)建设工程》验线建设单位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提出申请→城乡规划!主管部门向申请【单位发放放线—通知单?→建设?单位联系测绘—单位到现场测量→】测绘单位《向建设单位》和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—同时提供放》线,报告→建设单位向】城,乡规划主《管部门申请》验核放线报告→经验!线符合规划要求【的城:乡规划主《管部:门向建设单位—核发:建,设工程规《划,。许可证及附件—、附:图
:(二)建筑工—。程基:础竣工?规划核实建设单位】在基础竣《工后通知测绘—单位:→测绘单位》进场测量→基础竣工!测量:报告与?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及附件附图、!放线报告一》致且设置公》示牌的→测绘单【位向建设《单位:提供基?础竣工测量报告(应!提交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的《基础竣工《测量报告在工程【竣,工时和工《程竣:工测量报告一并提】供)
基《础竣工测量报告【与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及?附,件附图、放线报告不!一致或未《设置公示牌的→测】绘单位向《建设: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提供基础竣工测!量报告→城乡规【划主:管部:门依:法查处
(三)市】政管线工程跟踪测量!建设单?位在管线覆》土前通知测绘单位】→测绘单《位进场跟踪测—量→跟?踪测量结果与建设】工程:规划许可证及附件】附图、放线报—告一致的→测绘单】位在工程竣工—时将测量结果纳【。入工程?竣工测?。量报:告
跟踪《。测量与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!件,附图、放线报—告不:一,致的→?测绘单位《向建:设单位和城》乡规:划,主管部门提供跟踪】测,。量报告→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查!处
(四)建设工程!。竣工规划《核实建设《单位在工程竣工后】。通知测绘单位→【。测绘单位进场测量】→测绘单《位向建设单位和城】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同?时,提供工程竣工测量报!告→建设单位向城】乡规划主管部门申】请建设工《程竣工?规划核实《确认:→符:合规划要求》。的城乡规《。划主管?部门向建《设单位核发建—设工程竣工规划【核实确认书 —。 — ?。 , ! 》 — 】 ? — ? — 《 ! 】 《 : : ! — —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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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】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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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》名称
栋号!
点名
实!放轴线坐标
审!定,轴线:。坐标
《
偏移距离
偏!移方向
备注】
:
纵坐标(【米)
《
横坐标(米)【
:
,纵坐标(米)
【
横坐标(米)】
(米)
【
:。(度:分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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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【单,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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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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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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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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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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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—
年 月 ! : 日
【。
:
附】件4
建筑》工程基础竣》工比:。较分析表
》。
建设单位
!
建筑工》程名称
》
栋号
—
点?名
实》。测外墙坐标
—
放线轴线或外墙!坐标
》偏移距离
》
偏移方向
【
:设计±0《。层
?
实:测±0层
》
备注
】
纵坐标(》米)
《
横坐标(米—)
:
纵?。坐标(米)
【
横坐标(米—。)
:
(米)》。。
(度分—秒)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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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高程(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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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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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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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:
年 》 月 日—
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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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】
,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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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】5
建筑!工程竣工比较分析】。表
:
:
建设单位
】
建筑?。工程:。。名称
》
栋号
点】名
实测外墙坐!标
《放线外墙《坐,标
偏移—距,离
偏移方【向
设计—±0层
《
实测±0—层
备注
】
,
纵坐《标(米)《
:
横:坐标(米)
纵!坐标(米)
横!坐标:(米)
(米)!
,
(度分秒)【
?高程(米)
】高,程(: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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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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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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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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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
制表》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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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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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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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:
【
》
【
—年 月》 , 日
》
》。
》
附件6
】
》
《。
建筑工程!建筑面积明》。细表
—
? ,
—
】
》。
建筑工程栋【号
—
?
:
?
单位:!平方米
《
《
【
!楼层
楼—层面积
—建筑面积《与许:可证附表比较
】
与附图比》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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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高
—备注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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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,
计容?面积
?
建筑面积
【
居住《
公建》。
配套设—施
工业—
车库
设!。备用房
其【他
减少面积】
增加面积
!
(米)
】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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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测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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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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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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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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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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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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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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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
《
—
】
制—表单位
《年 月? 日
附件7
!。
【
【
建筑工程建—筑,面积:汇总表
!
》
:
《
建筑工程】名称
】
《
, ,
》
面积单》。位,:平方米
】
《
建筑工】程,栋号
?
合计面积
】
建:筑面:积与许可《证附表比《较
《与附图比较
【。
备注
!
计容面—积
建筑面积
!。
居住
》
公建
配】套设施
工业
!
车库《
设备》用房:
:
其他
《
减少面积
!增加面积
》
【
实测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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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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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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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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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规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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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实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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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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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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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
》
: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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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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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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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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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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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】计
实测
! ,。
:
】
,。
《
: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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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【
《
【。
》
,
,
规:划
》
】
】
? ,
《
】
《
《
》
【
差值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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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【
!
,
】
《
:
—。
》
:
?说明
》市政道路工》程竣工比较分析表】
9.?市政管线工程竣【工比较?分析表
—
】 ,
? ,
?
—
,
《
:
》。
【
—
《
,
《
—
】
制表单位
】年 月 — 日
附件8【
!
市政道—路工程竣工》比较:分析表
—。
建》设单位
工程】名称
序号!
,
设计起止里【程
:。
竣工起止里程
!
:。设计长度
—
竣工长度》
设《计标准路幅宽—。度
竣工标准路!。幅宽度
备注
!
1
】
》
!
《
,
:
《
2
】
—
!
!
《
3
【
】
【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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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: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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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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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》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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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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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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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】
】。
《
—
【
制作单位—
《
!
?
》
】年, :月 日《
—
:
附件9
!市政管线工程竣工】比较:分析表
《
—
《
建设单》位
! 》 — 工程名《称
【
序号》
起点》编,。号
?
终点编《号
《许可长度(m)
!
实:测长度?(m)
长度】差(m)
许】。可,管径(mm)
【
实测管》径(mm)
】类型
》备注
《
《。
1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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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《
《
《1,0,00:
给水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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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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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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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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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【
9
!
!
,
《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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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【0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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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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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《
】
】
12
】
!
《
《。
《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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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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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《
—
【制作单位《
,年 月 日
】
《
—
》
—
》。
,
—
,
?
!。
?
,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