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建设工程【跟踪管理及》竣工规划核实办【。法
:。第一章 》总则
第一条 【为加强建《设工程实施规划【许可情况的监督【检查规?范批后跟踪管理【及竣工规《。划核实工作依据中】华人民?共和国城乡》规划法、重庆市城】乡规划?。条例等法律》法规结合《实际:制,定本办法《
第二条 市域范】围内进入规划审批】程序的?建设工程(城镇居】民,自建住房、农村【居,。民住宅和临时—。建设工程除外)跟】踪管理和竣工规划】核实适用本办法【
第三条 建—设工程?跟踪管理是指从核】。发建设?工程:放线通知单到—办理建设《工程竣工规》划核实确认书前【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!开展监督检》查工作
建设—工程:竣工规?划核:。实是指建《设工程竣工后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依法】对建:设工程的建设—情况是否《符合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》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!容,进行验核和确认【的过程
第四条 】。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!有相应资质》的测绘单位对建设】工,程实施放线、基础竣!工测:量(限建《筑,。工程)、跟》踪测量(限市政管线!工程:),、工程竣工测量【测绘单位应及时向】城乡规划主》管,部门提供该建设工程!的测量报告
第【五条 ?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!报告、基《础竣工测量报告、工!程竣工测量报告应】符合相关《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和规《范性文件《的规定以及国家【有关规?范、技术《标准、技术规—定的要求并能真【实准确地反映—建设工程的修建【情况
测《量报告包括文本【和附图两部》分文:。本(含电子文本)】格式应规范并与附】图相关内《容保持?一致
第六条 对】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的建设》项目按照“双随【机一公开”模式【进行监督管理
!第二章 跟踪管】理
:。第七条 《。建筑工程《跟踪管理主》要包括验线、基础竣!工规划核实、—外立面?样墙确认(需外【立面样墙确认的建筑!工程)等《工作通过验核放【。线报告?、基础竣《工测量报告》和现场确认外立面样!墙等对建《筑工程的实施情【况进行跟踪》监督城市规划—区外的建筑工—程可不进行》基,础竣工规划核实
市!政管线工程》的跟踪管理主要包括!验线、跟《踪,测量检查等工作【通过验核放线报【告、跟踪测量等【对市政工《程实:施情况进行跟—踪监:督利用综合》管线:走廊敷设管线的市】政管线工程不需进】行跟踪管理
市政工!程中涉及建筑的参照!建筑工?程进行跟踪管理
其!他市政?工程通过验核放【线报告?实施跟踪管》理
第八条》。 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?核,发建:设工程放线》通知单时《应同时向建设单位核!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跟!踪管理及竣》。工规划核实责任告知!书,(以:下简称责任告知书)!告知:建设单位、测绘【单位:、设计单位、施【工单位的有关—职,责和事项等内容
建!设单位应将责任【告知书转送》建设工程测绘单位、!设计单位和施—工单位
第九条【 测:绘单位应当依—据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:出,具的建设《工程放线通知单和依!。。法审定的《建设工程施》工图:的总平面图对—建设:工程实?施定位测量并—及时出具放线报【告
放线报告是指】测绘单位依据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审【定的建设工程—施工图?的总平面图对建【设工程实施定—位测量形成》的测量成果》应包括放线回单、】比较分?析,。表、附图等内容【
第:十条 验线》是指城乡规划主管】部,门通过?验,核放:线报告、现场查看】等方式验核》该,建,设工程的放线情况与!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,审定的施工图的总平!面,图是否一《致检查建设工程规】划许:可用地范围内应拆除!的建筑物是否按【规,定拆除、是否存在未!。批先建等违法建设】
对市政管线工程】。验线时还应检查【建设单位是否—与测绘单位》签订跟踪测量—合同跨区县的市政管!线工程除涉及穿越城!镇建设用地外可【不到现?场验核
参与—验线的人员应将建】。。设工程验《核情况如《实地填写在放线回单!上
:第十一条 —建设工程经》验线符合《规划要求的方可核发!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》;对验线《发现存?在违法建设》应立案查处的原则】。上履行处罚决定后方!。可核发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
【第十:二条 建《。筑工程基础》竣工:。后建设单位》应,及时书面通知测绘单!。位进行基础竣工测】量及时?出具:基础竣?工测量报告
测绘】单位应自收到建【设单位基础》竣工测量通知之日】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!人员:实施建筑工》程基础竣《工测量同时检查建设!单位是否按规—定设:置,公,示,牌,并及时出具基础竣】工测量报告
基【础竣:工测量报告是指测绘!。单位对建筑工程基】础竣工情况》验测形?成的测量成果应包】括基础竣工规划【核实:。回单、比《较分析表、》附图以及设置公示】牌等内容
》测,绘,。单位应按照跟—。踪管理测量》。合,同在市?政管:线工程覆土前进行】跟踪测量《
第十三《条 测?。绘单位对测量结果】与建设工《。。程规:划许可证及附—件附图?、放:线报告不一》致以:及未按规《定设置公示牌—的,测绘单位应在—3个:。工作日内移交城乡规!划,。。。主,管部门;《。一致的?在工程竣工时—将,测量结果与》工程竣工测量报告】一并移交城乡规划主!管,部门
第十四条 城!乡规划主管》部门接到不一—致的基?础竣工测量报—告或跟?踪测量结《果后核查建》设工程平面位置、间!距以及与其他建【筑物、各类规划控制!线的距离《等是否符《合规划要求;—对存在违法建设应】立案的予以立案查处!
第十五《条, ,需要进行外立面样墙!现场确?认的建设《工程建?。设单位应持书—面申请、外立面装饰!细化设计图向规划部!门申请确定外立【面装饰材料并—在建筑外《墙上制作不少于【两块规格《不小于3米》宽,X标准层层》高,的主要饰《材比选?样墙
城乡》规划主管部门—应按有关《规定进行现》。场确:。认并出具建设—项目外立面样墙现场!确认单?建设项目《外立面样墙现场【确认单及其附—件是建设《项目外立面规—。划确认和竣工规【划核实的《依,据
经现场确—认合格的方可—实施整体外装—施工;经《现场确认不合格【的不得实施整体外装!应按要求《。重新制作比》选样墙重新开展现场!确认
? ,
第三章 竣【工规划核实》
,第十六条 》建设工程《竣工后建《设单位应当及时通】知测绘?。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!。工测量出具建设工程!竣工测量报》告
:工程竣工测量报告是!指测绘单位对建设】工程竣?工后进行实地测【量形成的测》量成果?。
第十七条 建筑工!程竣工测量报告【由建筑工程竣—工规划核实回单、】竣工:比较分析表、建【筑面积明细》表、建筑面》积汇:总表、其他》情况说明等部分【组成竣工测量—报告:的附图包括实测【1,500竣工》地形管线图、15】0,0竣工比较》图、1500竣工地!形,。图、建筑面积楼【层实测平面图—
市政工程竣工【测量报告由市政工】程竣工核《。实规划回单、—跟踪测量结果—、竣工比较分析【表、竣?工测量成果表、其他!情,况说明等部分组【成竣工测量报告的】附图包括《实测竣工地形管【线图:、竣工比较图图【纸比:例应与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附图一】致市政?工程:涉及建?筑的其?竣工测量报》告和附图按建筑【工程:要求办理《
第十八条 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通!过验核竣《工测量报告、比对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及附件附图、现场踏!勘等方式核查建设工!程,是否按照《建设:工程规划许》可证及附件附图的】许可内容实》施、用地红线内【施工用房《等应拆建(构)【。筑物是否拆除、主创!建筑:。师,铭牌是否按照要求进!行设置等
第十【九条 对符合建【设工程?规划:许可证?及附件附《图许可内《容的建设《工程按规划许可面积!核发:竣工规划《核,实,确认书?及附件附图》;不:符合的办理建设工】程竣工规划核实复】函
存在《违法建设的》依法进行查处并【履行处罚决》定后对规划实—施无影响的纳入竣工!规划核?实
第二十》条 建筑工程竣工】规划核实确》认一:般包括以下》规划许可《内,容建筑?位置、建筑平面【外轮:廓线、建筑高度【、建筑层数》、层高、建筑—四周场地标》高、正负零》标高、总建筑面【积及各类计容建筑面!积、:配套:设施位置《及面积?、停车位数量—。、车:道开口位置、污水】处,理设施?位置、外墙》饰材的色彩》及,材,。质、屋顶《形式等
市政工程】竣工规划核实确【认一般包括》以下规划许可内容】道,路走向及《长度、宽度及路【幅分:配、最大纵坡等;】管线位?置,及长度、管径等【;机场、变电站【、,储配气?站、垃圾站、加油加!气站、电动汽车充】电站等设施的功能】、位:置、用地《范围、建《筑面积等
第二十一!条 对建筑工程项目!的竣工规划核实原】则上应?在建设工《程规划?。许可证及附》件附图的许可内【容完成之后》。方可申请办理情【。况特别的根据实【际情况同一个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!准的建筑工程可采】取分段、分栋竣工】规划核实确认的方】式进行
《分,段竣工规《划核:实是指一栋建筑工】程的一个《。。。或几个独立功—能建设(住宅、【商业、?车库等部分)竣工后!被许可人提出—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对已竣工部分予!以竣工规划核实确】认分段竣工规划【核实确认《部分应符合建—。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及附件附图—。许可内容具有相【。。对独立和完整—的使用?功能并能正》常投入使用
分栋竣!工规划核实是指两栋!。以上的建《设工程其中一栋或几!栋建筑?工程竣工《后被许可人提—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对已竣工建筑!工程予以《竣工规?。划核实确认分栋竣工!。规划:核,。。实确认建筑应符合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及,附件附图《许,可内容具有相对【独立和完整的使【用功能并《能正常投《入使用
《分段、分栋竣工规】划核实?应确保建《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及附件》附图许可的配—套设施和环境工【程完:成建设未《完成建设的不—得办理最后一—个或几个《功能:部分的分段竣工规】划核实确认》和最:后一栋或几栋—建筑工程的分—栋竣工规划核实【。确认
第《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!测量报告中的实测竣!工地形图、建—筑面积楼《层实测平面图—应作为建设工程竣】工规划核实》确认书的附图
工】程竣工测量报—告,中的建筑工程使用】。功,。能应严格按》。照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所确定》的功:能予:。以标注
对建—筑工程未《纳入竣工《规划核实《确认范围的部—分其:面积不计入竣工规】划核实确认建筑面】积,竣,工规划核实确—认书上?应对未计入竣工规划!核实确认范围部分】予以说?明并在建筑面积【楼,层实测平面图分层】平面图上予以批注】、签:章对单?栋未纳入竣工规划】核实确认《的建筑工程应在实】测1:?。500竣工地形图】上注明
第二十三条! 申:请竣工规划核实应提!交,以下申请材》料
(一)建设工】程竣工规《划核:实申请表(》原件:。1份);〔此表可在!各规划报建》窗口领取或在—。重庆市规划》。局,公众信息网下载【〕,;,
,(二:)申请人身》份证明材料建—设单位?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!和工商执照(—复印件1份复核原】件)建设个人提供身!份证(复印》。件1份复核原—件)申请《人委托他人代办的申!请人委托证》明文:件、被委托人身份证!明,材料(证《明文件原件》1份;身份证—明复印件1份核原】件)
(三》。)建设工程竣工图(!原件1?份建筑工程只—需建施?图有:关规划?平、立、剖部—分;市政道路—、桥梁、管线等线型!工程只需要施—工总平面图、纵【。断面图?);
(四》),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!单位出具的工程竣】工测量?报告及附图(—原件2份附电—。子文:。档图纸比例应与【建设工程《规划:许,。可证:附图一致);—
(五)纳》入三维?仿真系统管理—的提供现状》三维资料(1—。份)
?(六:)法律法规》规定需要的》其他材料(1份)
!第二十?四条 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应自收到】申,请材料之日》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!受理、不《予受理或要求补正材!料的决定并》向申请人核发—相应的?告知:函;逾期不告知的自!。收到申请材料—之日:起即为受理
建设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】。应自:受理之日起》20个?工作:。日内作出《决定;不《能在上述规定期【限内作出的经分管】领,导批准可延》长5个工作日—并告知申请人延【。长期限的理由—
纳入重庆市—建设领域行》政,审批制度改革—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!竣工规?划核实应自受—。理之日起10个【。工作:日,内作出决定
—第四章 》。附则
第二十五【条 市政《管线工程《放线、跟踪》测量:和竣工?。测量技术《标准执行城市测【量规范、城市—。地,下管线探测技—术规程,主城区的】平面坐标系统采用重!。庆市独立坐》标,系高程?系统采?。。用1:956年黄海高程】系其他地区采—用经市测绘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批准的坐标—系统:
第二十六条 其】他建设?工程跟踪管理及竣】工规:划核实根据其建设】特性参照《本,办法:执,行
第二十七条【 本:办法自发布之—日,起实施重《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!实工作规程(渝规发!〔2:。01:5〕57号)同【。时废止
—附件1.测量报告的!制作:要,求
2.重庆市建设!工程跟踪管理—及,竣工规划核》实责任告知书
3.!建筑工程放线—比较分析表
4.】建筑工?程基:础竣工比较分析表
!5.建?筑工:程竣工比较分析表】
6.建筑工程【建筑面积《明细表
7.建筑】工程建筑面积汇总】表
8?.市政道《。路工程竣工比较【分析表
9.市政管!线工程竣工比—较分析?表
附!件1
测《量报告的制》作要:求
一、(放】线,回单:的制作要《求)放线回》单,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!单位名称、建设【工程名称、位置、规!划许可情况、—应拆:建,筑的拆?除情:况、放线测量成果】、是否存在》未批先建以》及其他情况说—明等
?二、:(放线比较分析表】的制作要求)放线】比较:分析:表应将放线》测,量成果?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!程施工图有关的建筑!定位数据进行对照】制作建筑工》程放线比《。较分析表
三—、(放线《。报告附图的制—作要求)放线报告的!附图应当在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审定的建设工程总】平面图上制作—并将拟建建设工程的!平,面,位置:、控制角点坐标【以及与其他》建,(,构)筑物的间距【、与:。各类规?划控制?。线的距离准确、清晰!地标注在附图上
四!、(基础竣工规划核!实回单?的制作要求)基【。础竣工验线回单应】。载,明以下内容建设【。单位名称建设—工程名称建设单【位联系人及电话【建筑工程位置施工】单位、监理单—。位名称基础竣—工测量?成果:及情况说明以及建设!单,位,是否:设置公示《牌等
五、(基础】竣工测量分析表【的制作要求)基础】。竣工:测量分?析表应载明基础【竣工:测量成果《数,据、放线测量成【。果数据?等内容并与规划许可!情况进行比较分析】
六、(基础竣工】测量报告附图的制】作要求)基础竣工测!量报告?的附:。图应在测绘单位【提供的?放线报?告,附图:上制作将《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总!平,面,位置、间距以及与】其他建筑物、各类】规划控制线的—距离等的实测数据标!注在附图上并将建】设单: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公!。示牌情况拍照作为附!件
七?、(:建设工?程竣:工规划核实回—。单的制作要求—)建设工程竣工【核实回单应包—括以下内容》工程概?。况,执行标准和依据【竣工测量核实、附件!和报告?使,用说明?等其中工《程概况应载明建设单!位、工程名称、建设!单位联系人及电话、!施工单位名称、监】理,单位名?称建:设工程位置;技术标!准和依?据应包?括,执行的相关国—家和行业规范、部】门规章、相关的行】。政文件和放线通知单!。号以及建设工—程规划许《可证编号;竣工【测量:核实情况《应根据工程》性质分类描述建筑】工程应?包括竣工地形、【。地下管线、建—。筑面积、三维仿【真等各方面》的核实过程以及【建筑平面位置核实】、建筑高度》。核实、建筑外立面核!实、建筑《面积核?实的:情况;市政工程应结!合规划许《可,内容对?规划审?批的平面位》置、长度规模等指标!核实情况进》行,描,述
八、(建筑【面积明细表的制作】要求)建筑面—积明细表应按—照建设工程规—划核:实确认书的》标准格式《。文本和内容》制作并?将每:栋建筑工程》的建筑面积分别汇】总制作建筑》面积汇总表建筑【面积实?测数据应与对应【的规划?许可数据进行比较】并,注明其差值》对增加、减少—区域应用《红色线条进》行区:。别,表示:
九、?(建设工《程,竣工地形图制作要求!)建筑工程》竣工:地形图除应按地形】图的制作要求标注】。地,形、地?貌、地物外》还应载明建》筑工程?的±0.00层标】高、屋顶标高、四】周场地标高、建【筑制高点标高(仅】限于:有限高要求的区【域);地下》车,库,出入:口位置?。内部:车,道与:城,市道路连《接,开口位置《城市:公共步行通道临【。街开:敞空间?围墙和大门位置市政!天桥、地下通—道连接项目建—筑物部分与城市道路!相连的?踏步、台阶、—堡坎等位置;配套的!开闭:所、污水处理—设,施位置室外停车位】位置等竣工规—划核实涉及的内【容其范围《应包括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?划定的规划建—设,用地:范围及周边30至5!0米的区域》
市政工程》竣工地形图除应按地!形图的制作要求【标注地形、地—貌、地物外市政道】路(含桥梁、隧【道,、,立交:)、轨道交》通、铁路工程还【应包括道路(—含桥梁?、隧道、立交)、】轨道交通、铁—路,的线路走向路—口位置及标高、【车站及其出》入口:、,附属设施《等,竣工规?划核实涉及的—内容;?市政给水、排水、燃!气、输?。油、电力、》通信、工业》管线和综合管廊等】管线:类市政工程还应【包括管道《敷设路径、埋—深、长度、管径、孔!数、:管压等相《关信息;市政地表】水工程还应包括水】库,水下地?形、水域范》。围线、坝顶高程等相!关信息;《环卫设施、》加,油(:。气)站设《施、机场、港—口等市政工程中【涉及建筑《的,参照建筑工程竣工】地形图?的制作要求执行其范!围应包括城》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划定的轨道交通用】。地红线及周边3【0至50米的区域
!十、(竣工比较图的!制作要?求)竣工比》较图是指《。在,建设工?程竣工?实测现状地形图【上叠加各《类规划控制线、放线!。附图中的建》设工:程放线位置
—十一、(竣工地形管!线图的制《作,要求)竣工地形管】线图应以现》状,地形:图为依据叠》加建设?工程项?目区域内及与周【边市政管线相—连接的?地下综合管线并标注!管,线类型、规格等属性!。信息
十二》、(楼层平》面,图的制作要》求)楼层平面图应】载,明,。建筑工程各楼—层,的使用功能、各边的!长度:、立体式《。(机械?。式):停车库的净》高等:内容
附件【2,
:
重庆市建设工程】跟踪管理及竣—工规划核实责任告】知书:。
:
》。 ? 》 》 】 》 ! , ,。 :。 】 】。 : : ! : ? 》。 《
为加强对建设工】程的:规划监督管理工作保!障建设?工程严格按照规【划许可的《要求顺利实施根【据重庆市城乡—。规划条例、重庆市】建设工程跟》踪管理及竣工—规划核实办法规【划核实?办法我局将对你【单位建设工》程的放线、》基础竣工《(或跟踪测量)、工!程,竣工等环《。节进行监督管—理并指?定重庆市《规划局分局的同志】作为该工《程的跟踪管》理联:系人(以下简称联】系人) ! 联系电话为 !。 ! 现将有关事项【告知:如下 ! : , — ? 《 : : : , :
!一、联系人》的职责?
(一)负责建【设工程跟踪检查和竣!工核实的具》体工作;
(二)】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!施情况;
(三)】查处建设单》位、测绘单位—的违法行为;
(四!)协调处理建设工程!。实,施过程?中其:他有关规划问题;】
(五)有》关文件规定的—其他职责 】 》 《 — ? : : 】。 【 《。
二:、建设单位》的职责
《。(一)应在施工现场!。公示经审定的建设工!程规划?许,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!图的总平面图;
(!二)应积极配—合城乡?规划主?管部:门对建设工程—实施:。监督管理并提供相关!的文件?、资料;
(三【)严格按照》建设工?程规划?。许可所确定的—内容建设《不得擅自修改—确需修?。改的应向建设工程所!。在,地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提出—申请经?依法批准后》方,可修改;《
,(四)应委托具有】相,应资质的《测绘单位对建设工】程实施放线、—基础竣工(限建筑】工程)?。、跟踪测量(限市政!管线工程)、—工程竣工等》环节的测量同时提供!满足相应核实测【。量所需?的完整资料并—使现:。。场满:足测量条件;—
(五?。),。商品房交房时应将】致业主一《封信送达业主手【上;
(六)—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!。。许可及附件、—附图许可的内容进】行建设的《将依据重庆》市,城乡规划条》例第八十三条—、,第八十?六条、?第八十七条等相【关规定进行查—处建设单《位在履行行政处罚决!定后:。方可:。对,符合规划要》求,的,建设工程予》以竣工规划》。核实:确认;
(七)建】设单位或个人拒不】停止或?者拒不改正》、逾期?。未履行处罚决—定的我局将》依据: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!第九十一条第—四款的相关规定【进行处理
》(八)建设单位【或个人存《在严重影响城乡规】划的违法建设行为的!将会:被列入不诚信—企业在今《后办理规划许可【。和实施规划》监督中将《被纳入重点》监控单位 — 】 》 ! 》 : 】 《 】 — 】 】 】 ! —。 !
【三、:测绘单位《、设计单《位、施工《单位的?职,责
(?一):测绘:单位、设计单位应当!按照国家或本—市有关城乡》规划、测绘技术【标准:的规定进行测量和设!计;
(二)测绘单!位应当具有相应【的,测,绘资质并对》其出具的测量报【告的真实性负责【如有违反将依据【重庆市?城乡规划条例—。第九十一条》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进!行,处理:;
(三)设计单位!、施工?单位不得违反建【设工程?规划:许可所确定的内容擅!自,变,更设计和《施工若出《现违法设计、—违法施?。工我局将依据重庆】市城乡规划条例【第九:十一条第二款、第三!款的相关规定—进行处理 !
四、】联系:人不履行职》责、滥用职权或有其!他违法?违纪行为建设单位、!测绘单位、》设计单位和施—工,单位有权向城乡规】划主管?部门举报举》报电话?。 !。 : 【 ? ! ! 】 — 【 【 ! ? — 】
五、建设》工程跟?。踪管理及竣工规划核!实工作流程
(一)!建设工?。程验线建《设单位向《城乡规划《主管部?门提出申请→城【乡规:划主管部门向申请单!位发:放,放线通知单→建设】单位:联系:。测绘单位到现场测】量→测绘《单位向建《设单位和城》乡规划主管部—门同时提供放线报告!→建设单位向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》申请验核放线报【告,→经验线《符合规划要》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向建设单位核【发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《及附:件、附图
(—二)建?筑工程基础竣工【规划核实建设单位】在基础竣工后—通知测绘单位→测】绘单位?。进场:测量→基础竣—工测量报告与建设】工程规?划许可证及附—件附图、放线报告】一致且设置公—示,牌的→测绘单—。。位向建设单位提供】基础竣工测》量报:。告(应?提交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的—基础竣?。工测量报告在工【程竣工时和工程竣】工测量报《告一并?提供)
基础竣工】测量报告与建设工】程,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!图、放线报》告,不一:致或未设置公—示,牌的→测绘》单位向建《设单:。位,和,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提【供基础竣《工测:量报告→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依—法查处
(》三)市政管线工【程跟踪测《量建设?单位在?管线覆?土前通知测绘单位→!测绘单位进》场跟:踪测:量→跟踪《测量:结果与建设》工程规划许》可证及附件附图【、放线报告一致【的→测绘单位在【工程竣工时将—测量结果《纳入工程竣工测【量报告?
跟踪测量与建【。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及附件附图、【放线报?告不一?致的→测《。绘单:位向:建设单位和》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提供跟踪测量【报告:→,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依法查》处,
(四)建设工程】竣工:规,划核实建设单位在】工程:。。竣工后通知》测绘单位→》测绘单位《进场测量→》。测绘单位向建设单】位和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同时提供工程竣!工测:量报告→建设单位】向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申请建—设工程竣工规—。划核实确认→符合规!划要求的城》乡规划主《。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!发建设工程竣工规】划核实确认》书 【 ? —。 , 》 》 》 , 】 【 【 — 【 【。 《 : 《 — 【 《 《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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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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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《。设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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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—。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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栋号
】。
点名
—实放轴线坐标
【。
审定轴线坐【标
偏移—距离:
偏移》方,向
备注
【
纵》坐标(米)
【
横坐?标(米)
【纵坐标(米)
【
横坐标(—米)
《
,(米)
》
(度分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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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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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
—
!制表单位
—
【
】。。
》
—
年 】 :月 —日
!
附—件4
建筑工—程基础竣工比较分】析表
建设!单位
?
建筑《工,程名:称
栋号】
?。点名
实测【。外墙坐标
放线!轴线或?外墙坐标《
偏移》距离
》偏移方向
设】。计,±0层
》
实测±0层
【
备?。注
纵坐】标(米)《
,
,
横坐?标,(米)?
纵坐标—(米)
横坐标!(米)
(米)!
?(度分秒)
高!程,(米)
高【程(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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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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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【。。制表单位
》
—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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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!
】
年 月!。 日
】
《
—
—
—
【
!。
附件5!
:
建筑—工程竣工比较分【析表
《
建设单位【
,
建筑工程名称
!
,
栋号
】点名
《
实测外墙坐标
】
放线外》墙,坐标
《。
偏移距离
【
偏移方向
】设计±0层
】实测±0层
【
备注?。
纵坐【标(米)
—
横坐标(米)
】
纵坐标》(米)
《
,
横坐标《(米:)
(米)
!
(:。度,分秒)
高程(!米)
《
高程(《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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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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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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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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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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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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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》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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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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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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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年 《。月 日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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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附件6
》
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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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建筑工程】建筑面积《明细表
—
《 ,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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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—。。
建筑工程栋号
】
》
—
【单位:平方》。米
!
】
楼层
!
楼层面《积
建筑面积与!许,可证附表《比较
?
与附图比较
!
层高
备注】。
!
:
计容面》积
:。
,
建筑面《积
?。
居住
公【建
配》套,设施
工业【
,
车库
》
设?备用房
其他
!
减少面积—
增加面积【
(米)
】
【
—
: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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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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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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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【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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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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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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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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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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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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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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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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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【值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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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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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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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》计
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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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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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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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》
—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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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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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
》
差!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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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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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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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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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,
】
【
—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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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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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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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单位
年! 月 日
》附,件7
》
—
》
建筑—工程建筑面积汇【总表
—
【
》
?
建筑《工程:名称:
:
:
—
—
面积单位:平!方米
】
建】筑,工程栋号
合】计面积?
建筑面积与】许可证附表比较
!
与:附图比较
备注!
》
?
计容面积
【
建筑面积
居!住
公建
!配套设施《
?工业:
:
车库
—设备用房
其他!
减少面—积
增》加面积
》。
,
:
:
?
,
实测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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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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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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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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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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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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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:
【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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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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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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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
: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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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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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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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总计
《
实:测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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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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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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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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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差值
—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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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【
【
】
?
】
说明—
?市政道路工》程竣工比较分析表
!9.市政《。。管线工程《。竣工:比较分析表
】
,
》
—。。
:。
,
【
,
】。
】
》
】
【
】。
制表】单,位
年 》 月: , 日
附》件8
》
《
?
市?政道路工程竣—工比较?分析表 《
:
建设—单位
工—程名称
《
:
序号《。
设计起止【里程
》竣工起止里程—
设计长—度
竣》工长度
设【计标准路幅宽度【
?竣工标准路幅—宽度
?
备注
》
:
:1
?
:
,
?
!
《。
《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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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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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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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】
制作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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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:
《
—
】
年 月】 日
【
】
附件9
市政管】线,工,程竣工比较分—析表
《
—
《
建:设单位
— ,
? 【 工程】名称
?
—。
,
序号
起点】编号
终点编】号,
许可长度【。(m:)
?
实测长度(m)】
长度差(m)!
许可管径(m!m)
实测管径!(mm)
—
类型?
:
备注
》
》。。
:1
!
:
:
】
1】000
给【水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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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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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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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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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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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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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【
】
,
—
》
9:
?
》
》
?
:
】。。
!
《
10】
】
!
】。
】
,
】
11》
—。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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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【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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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—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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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。
】
】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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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《
《
:
?
:
《
:制作:单位
?年 月《 日
!
【
:。
】
:
《
《
—
!
》。
: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