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?建设工程跟踪管理】及竣工规《划核实办法》。
第一?章 :。。 总则
《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!工程:实,。施,规,划许可情况的监督】。检查规?范批后?跟踪管理及》竣工规划《核实工作依据中【华人民?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】、重庆?市城:。乡规划条例等法【。律法规结合实际【制,定本办法
第—二条 市域》范围内进入规划【审批程序的建设【工,程(城镇居》民自建住房、农【。村居民住宅和临时】建设:工程除外)跟踪管理!和竣工?规划核?实适:用本办法
第三条】 ,建设:工程:。跟踪管理是指从核发!建设工程放线通【知单到办理建设工】。程竣工规划核实确】认,。书前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依法—对,建,设工:。程开展监督检—查工作
建设工【程竣工规划核—实是指建设》工程竣?工后城乡《。规划:主管:部门:依法对建设》工程的?建设情况《是否符?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及附件附》图的许可内》。容进行验核和确【认的过程《
第四条 建设单位!应当委托具有相【应资质的《测绘单位对建设【工程实施《放线、基础竣工测】量(限建筑》。工程)、跟踪测量】。(限市政管线工程)!、工程竣工测—量测绘单位应及时向!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!供该建设工程—的测量报告
—第五条 测绘—单位:出具的放线报告、】基础竣工测量报告】、工:程竣工测量报告【应符合相关法—律、法规、》规章和?规范性文件的规【定以及国《家有关规范、技【。术,。。标准、技《术规定的要求并【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】建设工?程的修建情况
测量!报,告包括文本》和附图两部分文本】(含电子文本)格式!应规范并《与附:图相:关内容保持一致
第!六条 对《取得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【的建设?项目按照“双随机一!公开”?模式:进行监督管理
】
第:二,。章 跟踪管理
第!七条 ?建筑工程跟踪—管理主?要包括验线、基础】。竣工规划核实、【外立面样墙确认(需!外立面样墙确认的建!筑,工,程)等工作通过验】核放线报告、基【础竣:工测量报告和—现,场确:。认外:立面样?墙等对建《筑工:程的实施《情况进?行跟踪监督城市规划!。区外的建筑工—程,可不进行基础竣【工规划核实
市政】管线工程的》跟踪管理主》要包括验线、跟踪测!量检查等工作通【过验核?放线报告、》跟踪测量《等,对市政工程实施情况!进行跟踪监督利用综!合管线走廊敷—设管:线的市?政管线工程不需【进行跟?踪管理
市》政工程中涉及建筑的!参,照建:筑工:程进行跟踪管理
其!他市政工程通过验】。核放线报告实施【跟踪管理
第—八条 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!设工程?放线通知《单时应同时向建设】单位核?发重庆市建》设工:。程跟踪管理》及竣工规划核—实责任告知书(以下!简称责任告知书)告!知建设单位、测绘单!位,、设计单位、—施,。工单位?的有关职责和—事,项等内容
建设单位!应将责任告知—。书转送?。建设工程测》绘单位、设计单位和!施工单位
》第九条 测绘单位】应当依据城乡规【划主管部《门,出,具的建设工程—放线通知单和—。依法审定的建设【工,程施工图的总—平,。面图:对,建设工程实施—定位测量并及—。时出:具,放线报告
》放线报告是指测绘】单位依据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审—。定的建设工》程施工图的总平【面图:对建设?。工程实施定位测【量形成的测量成【果应包括放》线回单、比较—分析:表、附图等内容
】第,十条 验线是指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通过:验核放线《报告、现场》查看等方《式验核该建设工程】的放线情况与城【乡规划主管》。部门审定的施—工图的总平》面图是?否一致检查建设【。工程规?划许可用地范围内】应拆除的建筑物是否!。按规定拆除、是否存!在未批先建等违法】。建设
对市》政管线工程验线时还!应检查?建设单位是否与【测绘单位签订—跟踪测量《合同跨区县的市政】管线工程除》涉及穿越《。城镇:建设用地外》可不到现场验核
】参,与验线的人员应将建!设工程验核情—况如实地填写在放线!回单上?
第十一条 建】设工程经验线符合规!划要求的方》可核发建《。设工程规划许可【。证;:对验线发现存在【违法建设《应立案查处的原【则上履行处罚—决,定后方可核发建设工!程规划?许可证
第十二【条 :建筑工?。程基础竣工后建设】单位应及时书面【通知测绘《单位进行基础竣工】。测量及时出具—基础竣工测量—报告:
测绘单位应自【收到建设单位基础竣!工测量通知之日起】3个工?作,。日内组织人员—。实施建筑工程基础】竣工测量《同,时检查建设单位是】否按规定设置—公示牌并及时出【具基础竣《工测量报告
基【础竣工测《量报告是指测绘【单位对建筑工程【基础竣工情况验测】形成的?测量:。成果应包括基础竣工!规划核实回单—、比较分析表—、,附图以及设置—公示牌等《。内容
测绘》单位应按照跟踪管】理测量合《同在市政管》线工:程覆土?前进行跟踪测量
】。第十三条 测—绘单位对测量—结果与建《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及附件附《图、:放,线报告不《一致以及《未,按规定?设置公示牌的测【绘单位应《在3:个工作日内移交城】乡规划主管部门;】一致的在工程竣工】时将测量《结果与工程竣工测】量报告一并移交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—
第十四条》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。接到不一致的—基础竣工测量报【告或跟踪测量结果后!核查:建设工程《平,面位置、《。间距以及与其他建】筑物、?各,类,规划控制《线的距离等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】;对存在违法建设】应立案的予以立【案,查,处
第十五条 需要!进行外?立面样墙现场—确认的建设工—程建设?单位应持书面申请、!外立面装饰细—化设计图向规—划部门申请确定【外立面装饰》材料并在建筑外墙上!制作不?。少于两块规格不【小于3米《宽X:标准层层高的—主要饰?材比选样墙
城乡】。规划主?管部门应按有—关规:定进行现场确认并出!。。具建设项目外立【面样墙?现场确?认单建设项目—外立面样墙现场确认!单,及其附件《是建设?项目外立面规划确认!和竣工规划核—实的依据
经现场确!认,合格的方可实—施整:体外装施工;经【现场确认《不合格的不得—实施整体《外装应按要求重新制!。。作比选?样墙重新开展现场确!认
: ,
第三章 》 竣工规划核实
】第,十六条 建设工程】竣工后?。建设单位应当及【时通知测绘单—位进:行,建设:工程竣?工,测量出具建》设工程竣工测量【报告
工程竣工测】量报告是指测绘【单位对建设工程【竣工后进行实地【测量:形成的测量》成果
第十七—条 建筑工》程竣:工测量报告由建筑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回!单、竣工比较分【析表、建筑面积明细!表、建筑面积汇总表!、其他情况说明等部!分组成?竣工测量《。报告的附《图包括实《测1:500?竣工地形管》线图、15》00竣工比较—图、:1500竣》工地形?。图、建筑面》。积楼层实测》平面图
市政工程竣!工测:量报:告由市?政工程竣工核—实规:。划回单、跟》踪测量结果、竣工】比较:分析表、竣工测量】成果表、其他情况说!明等部?分组成?竣工测量报告的附】图包括实测竣—工地:形管线图、竣工比】较图图纸比例应与】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—证,附图一致《市政工程《涉,及建:。。。筑的其?竣工测量报》告和附图按建—筑工程要求办理
】第十八条《 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通过验核竣工【测量报告、比对【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及附件【附,。图、现场踏勘等方式!核查建设工》程是否按照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》及附件附图》的,许可内?容实施?、用地红线内施工】。用房:等应拆建(构)【筑物是否拆除、主】创建筑师铭牌是否】按照要求进行设【置等
第十九条【 对符合建设工【程,规划许?可,证及附件附图许可内!容的建设工》程按规划许》可面积核发竣工【规,划,核实确认书及附件附!图;不符《。合的办理建设工程】竣工规划核实—。复函
存在违—法建:设的依法进行查【处并履行处》罚决定后《对规划实施无影响的!纳入竣工规划—。核实
第二十条【 建筑工程竣—工,规划:核实:确认一般包括以下规!划许可内容建筑位置!、建筑平面》。外轮廓线、建筑高度!。、建筑层《数、层?高、建筑四周场地标!。高、正?。负,零标高?、总建筑《面积:及各类计容建筑面】积、配?。套设施?位置:。及面积、停》车,位数:量、:车道开口位置、【污水处理设》施位置?、外墙?饰材的?色彩及?材质:、屋顶形式》等
:市,政工程?竣工规?。划核实确认一般包】括以:下规划许可内—容道路走向及长【度,、宽度?及路幅分《配、:最大纵坡等;—管线:位置及长度、管【径等;机场、变电站!、储配?气,站、垃圾站、加油】。加气站、电动汽车充!电站等?设施的功《能、位置、用地范】围、建筑面积等【
第:二十一条 对建筑】。工程项目的》竣工规划核实原【则上应在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及附件【附图的许可内—容,完成:之后方可申请办理情!况特别的根》据实:际情:况,同一个建设》工程规?划许可?证批准的建筑工【程可采取分段、【。分,栋竣工?规划核实确认—的方式进《。行
:分段竣工《规划核实是》指一栋?建筑工程的一个【或几个独立功能建设!(住宅、《商业、?车库等部分》)竣工?后被许可人提—出,申请由城《乡规划?主管部门对已竣【工部分予以竣—工规划核《实确认分段竣工规划!核实确认部分应符】合建设?。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!件附图许可内容【具有相对《独立和完整》。的使用功能并—能,正常投入使用—
,分栋竣工规》划核实是《。指两栋以上的建【设工程其中一栋【或几栋?建,筑工程竣工后被许】可人提出《。。申请由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对已竣—工建筑工程予以【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分!栋,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建!筑应符?。合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—证及附?件附图许可内容【具,有相对独立和完整的!使用功?能并能正常投—。入使用
分段、【分栋竣工规划核【实应:确保建?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及附《件附图许可的配套】设施:。和环境工程完成【建设未完成建—设的不?得办理最后》一个或几个功—能部分的《分段竣工规划核实】确认和?最后:一栋:。或几栋建筑》工程的分《。栋竣工?规,划核实?确认
第《二,十二条 工程—竣工测量报告中的实!测竣工地形图、【建筑面?积楼层实测平面【。图,应作为建设工程【竣工规划核实确认】书的附图
工程【竣,工测:量报告中的建筑工】程使用功能应严【格,按,照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所确定的—功能予以标注
对】。建筑工程未纳入竣】工规划核实确认范围!的部分其面积不【计入竣工规划核【实,确认建筑面》积竣工规划》核实确?认书上应对未—计入竣工规划核实】确,认范围?部分予以说明并在建!筑面积楼层实—测平面图分》。。层平:面图上予以批—注、签章《对单栋未纳》入竣工规划核实【。确认的建筑工—。。程,应在实测1:5【00:竣工地形图上注明
!第二十三条》 申请竣《工规划核《实应提?交以下?申请材料
(—一):。建设:工,程竣工规《划核实申请表(原】。件1份);〔此表可!在各规划报》建窗口领取或在重】庆市:规划:局,。公,众信息网下》。载〕;?
(二)申》请,人身份证明材料建设!单,位提供组织机—。构代码证《和工商执照(复【。印件1份复核原【件)建?设个人提供身份【证(复印件1份复核!原件)申请人—委托他?人代办的申请人委托!证明文件、被委托】人身份证明材料(证!明文件原件1份;身!份证明复印》。件1份核原件)【
(三)建设工【。程,竣工:图(原件1份建【筑工程只需建施图有!关规划平、立—、剖:部分;市政道路【。、桥梁、《。管线等线型工程只】需要:施工总平面图、【。纵断面?图):;
(四)具—有相应资质的—测绘单位出具的【工程竣?工测量报告》及附图(原件2份】附电子文档图纸比例!应与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附图一致!);:
,(,五)纳入三》维仿真系统》管理的?提供现状三维资料】(1份)《
(六)法律法规】。规定需要《的其:他材料(1》份,)
第二十四条【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应自收?到申:请材料之日起5个】工作日内作出受【。理,、不予受理或要求】补正材料的决—定并向申请人核【发相应的告知函;】逾期不?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!料之日?起即为受《理
建?设工:程,竣工规划核实应自受!理之日起《。20个工作》日内作出《决定;不能在上述规!定期限内作出的【。经分管领导批准可】延长5个工作日并】。告知申请人延长期】限的理由
纳入重庆!市,建设领域行》。政审批?制度:改革试点方》。案的建设工程竣工】规划核实应自受理】。之日起?10个工作》日内作出决定
第】四章 附则—。
第二十五条 市政!。管线工?程放线、跟踪测【量和:竣,工测量技术》标准执行城市—测量规范、城—市地下?管线探测技术规程】,主:城,区的平面坐标—系统:采用:重庆市独立坐标【系高程系统采用【1956年黄海高】程系其他地区—采用经市测绘行政】主管部门批准的坐】。标系:统
第二十六条【 其:他建:设,工程跟?踪管理及竣工规【。划核实根据》其建:设特性参照本办【法,执行
第二十七【条 本办法》自发:布之日起实施—重庆市建筑工程【规划核实工作—规程(渝规发〔2】015?。〕57号《)同:时废止
附件1!.,测量报告的》制作要求
2.【重庆市建设》工程跟踪管理及竣】。。工,。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!
,3.建筑工程放线比!较分析表
4.建筑!工程基础竣工比较】分析表?
5:.建筑工程竣工比较!分析表?
6.?。建筑工程《建筑面积明》细表
7.》建筑工程建筑面【积汇总表
》。。8.市政道路工程竣!工比较分析表
9.!市政管线工》。程竣工比较分析【表
《
:。
附件1
—测量报告的制—作,要,求
一》、,(放线回单》的,制作要求)放线回】单应载明《以下:内容建设单位—名称、建设工程名称!、位置?、规划许可》情况、?应拆建筑的拆—除,情况:、放线测量》成果、是否存—。。。在未批先建以及【其他情况说明等
二!、,(放:线比较分《析表的制作要求)放!线比较?分析表应将》放线测量成果与【依法审定的建筑【工程施工图有关【的建筑定位数—据进行对照制作建】筑,工程放线比较分【析表
三、(放线】报告附图的制作要求!)放线报《告的附图应当—在城乡?规划:主管部门《审,定的建设工程—总平面?图,上制作?并将拟建建设—工程:的平面位置、控【制角点坐《标以及与其》他建(构)》。筑物的间《距、与各类》。规划:控制线的距离—准确、清晰地标注】。在附图上
四、【(基础竣工规划核实!回,单的制作要》求)基础竣工验线】回单应载明》以下内容《建设单?位名称建《设工程名称建—设,单位联?系人及电话建筑【工程位置施工单【位、监?理单位名称基础竣】工测量成《果及情况说明以及】建设单?位是否设置》公示牌等
五—、(:。基础竣?工,。测量分析表的制【作要求)基础竣【工测:量分析表应载明【基础竣工测量—成果数据、放线测】量成果数据等内容】并与:规划许可《情况进行比》。。较分析
《六、(基础竣—工测量报告附图的】制作要?求)基础竣工测【。量报:告的:附图应在测绘单位】提供:的,放线报告附图—上制作将建筑—工程基?础竣:工总:平面位?置、间距《以及与其他建筑物】、各类规划控制【线的距离《等的实测数据标【注在附图上并将【建设单位在施工【。现场设置公示—牌情况拍照作为附件!
七、?(建设工程》竣工规划《核实回?单的制作要求)【建设工程竣工核实】回单应包《括以下?内容工程概况—执行标准和依—据竣工?测量核实《、附件和报告使用说!。明等其中工程概况应!载明:建设单位、》工程名称、建—设单位联系》人,及电:话、施工单》位名称、监》理单位名称建设工】。程位置;技术—标准:和依据应包括—执行的相关国—家和行业规范、部门!规,章、相?关,的,行政文件和放线通知!单号以及建设工【程规划许《可证编号;竣工测量!核实情?况应根据工程性质】分,。类描述建筑》工程应包括》。竣工地形、地下管线!、建筑面积、三维仿!真等各方面的核【实过程以及》建筑平面位》置核:。实、建筑《高度核实、》建筑外立面核—实、建筑面积核实】的情况;市政工程应!结合规划许》可内:容,对规划审批》的平面位置、长度】规模等指标核—实情况进行描述【
八、(建》。筑面积?明细表的制作要求】),建,筑面积明细表应按】照建设工程》规划核?实确认书的标准【格式文本和内容制作!并将:每栋建筑工程的建筑!面积分别汇总制作建!筑面积汇总表建筑】。面积实测数据应【与对应的规》。划,许可数据进行—。比较并注明其差值】对增加、减》少区域应《用,红色线条进行区【别表示
九、(建】设工程竣工地—形,图制:作要求?)建筑?工程竣工地形图除】。。应按地形图的—制,作要求标注》地形、?地貌、地物外还【应载明建筑工—程的±0.00【层标高、屋顶标【高、四周场》地标高、《建筑制高点标高(】。仅限于有限高要【求的:区域);《。地下车库出入口【位置内部车》道,与城市道路》连,接开口位置城市【公共步?。行通道临《街开敞空间围墙和大!门位置市政天桥、】地,下通道连《接项目建筑物—部分与城市道路相连!的,踏步、台阶、堡坎等!位置;配套的开【闭所、污《水处理设施》位置室外停车位位置!等竣工规划核实【涉及的内《。容其:范,。围应包括城乡规划主!管部:门划定的规划建【设,用地范围《及周边30至5【0米:的区域
市政—工程竣工地形图【除应按地形图—的制作要求》标注地形、地貌、】地物外市政道路(】含桥梁、隧道、【立交)、轨》道交通、铁路工程】还应包括道路(【含桥梁、隧道、【立交)、轨道—交通、?铁路的线路走向路口!位置及标高》、车站及其出入【。口、附属设施等竣工!规划核实涉及的内】容;市政给水、排】。水、燃气、输油、电!力,、,通信:。、工业管线和综【合管廊?等管线类市政工【程还应包括管道【敷设路径、埋深、】长度、管《径、孔数《、,管压等相关信息;市!政,地表水工《程还应包《括水库水下地形、】水域范围线》、坝顶高程等相关】信息;环《卫设施、加油(气)!站设施、机场—、港:口等市政工程—中涉及建筑的参【。照建筑工《程竣工地形》图的制作要求—执,行其范围应》包括城乡规划主管】部,门划定的轨道—交通用地红线—及周边30》至5:0米的区域
十、】。(竣工?比较图的制作要【求,)竣工比较图是指】在建设?工,程,。竣工实测《现状:地形图上叠加—。各类:。规划控制线、—。放线附图《中的建设工程放线】位置
十一》、(:竣工地形管线—图的制作要求)竣工!地形:管,线图应以现状地【形图为依据叠加建设!工程项目区域—内及与周边市政管线!相连:接的地下《综合管线并标注管】线,。类型、规格》等属性信《息
十二、(—楼层平面图的制【作要求)楼层平面】图应载明建筑工程各!楼层的使用》功能、各边的—。。长度:、立体式(机械式)!。停车库?的净高等内容
【
附件2》
重庆市—建,设工程跟踪管理【及竣工规划核实【责任告知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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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的!规划监督管理工作保!障,建设工程严格—按照规划许》可的要求顺利实施】根据重庆《市城乡规划条—例、重?庆,市建设?工程跟踪《管,理及竣工规划核实办!。法规划核实办法【我局将对你单—位建设工《程的放线、基础竣工!(或跟踪《测量:。)、工程竣工等环】节进行?。监督管理并》指,定重庆市《规划局?分局的同《志作为该工程的【跟踪管理联系—人(以下简称联系人!) 【 联《系电话为 — 】 现将有《关事项告知如下 】 【 — , — : , 》 —
—一、联系人的职责
!(一)负《。责建设工程》。跟,踪检查?和竣工核实的具体】工,作;
(二)监督】检查建设工程—。实施情况;
(【三)查处建设单位、!测绘:单位的违法行为;】
(四)《协调处理建设工【程实施过程》中其他?有关规划《问题;
《(五)有关文件规定!的其:他职责 — : 】 , 《 》 , 《 ! 《
》二、建设单位的职】责
(一《)应:在施工现场公—示经审定的建设【工程规?划许可证和》建设工程《施工图的总平面图;!
(二)应积极配】合城乡规划主管部】。门对建设工程—实施监督管理并提供!相关的文件、资【料;
(三)严格】按照建设《。工程:规,划许可所确》定的内容建》设不得擅自修改【确需修改的应向建】设工程所在地城乡】规划主?管部:门提出申《请经依法批》准后方可修改—;,
,(四:)应委托《具有相?应资质?的测:绘,单位对建设工程【实施放线、基础竣工!(限建筑工程)、跟!踪测量(限市政管线!工程)、工程竣工等!环节的?测量同时提供满足】相应:核,实测:量所需的完整资【料并使现场满足【测量条件;
—(五)商《品房交房时应—将致:。业主一?封信送达业主—手上;?
(六)不按照【建设工程《规,划,许可及附件、附图许!可的内?容进行建设的—将依据重庆市—城乡规划条例第【八十:三条、第八》十六条?、第八十七条—等相关?规定:进行:查处:建设单位在》履行行政处》罚决定后《方可对符合规划要求!的建设工程》予以:竣工规划核实确认;!
(七)建设单【位或个人拒不停【止或者拒不改正、逾!期未履行处罚决【定的我局《。将依据重《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!九十一条第四款【的相关规定进行处】理
(?八)建?设单位或个人存【在严重影响城乡【。规划的违法建—设行为的将会被【列,入不诚信企》业在今后办理规划许!可和实施规划—监督中?将,被纳:入,重点监?控单位 ! 《 【 : ? : : : 《 , ? ! : 【 【 》 — 【。 ! 》 》 》
!三、测绘单位—、设计单位、施工】。单位:的职责?
(一?)测绘单位、—设计单位应当—按照国家或》本,。。市有:关城乡规《划、测绘《技,。术标准的规》定进行?测量和设计;
(】二)测?绘单位应当具有相】应的测绘资质并对其!出具的测量报告【的,。真实性负责如有【违反将?依据:重庆:市城乡规划条例第】九十一条《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进!行处理;
(三)】设计单位、施—工单位不得》违,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所确定的内容擅自】。变更设计和》施工若出现违—法设计?、,违法施工我局将【依据重庆市城乡【规划条?例第:九十:一条第二款、第三款!的相关规定进行处】理 ! :
四、联系人—不履行职责、—滥用职权或有其他】违法违纪行为建设】单位:、,测绘:单位、设计单—位和:施工单位《有权向?城乡:规划主管部》。门举报?举报电话 】 ! ! , 【 : ? — 《 】。 《 — 《 , : ? ! : : :
五【、建设工程跟—踪管理及竣工规划】核实工作流程
(】一)建设工》程验线建《设单:位,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提出申请→城乡规】划,主管部门向申—。请单位?发放放?。线通知单→建设【单,位联系测绘单位到现!场测量?→测绘单位向建设单!位和城?。乡规:划主管部门同—时提供放线报—告,→,建设:。单位向?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申请验】。。核放:。线报:告,→经验线符合规【。划要求的《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!发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及附件、附图】
(二)建筑—。工程基础竣工规【划核:实建设单位》在基础竣工后通【知测:绘单位→测绘单位进!场测量?→基础竣《工测量报告》与建设工程规—划,许可证及附件附图、!放线:报,告一致且设置公示牌!的→测绘单位向建设!单位提供基》础竣工测量报告(】应提交城乡规划主】。管部门?的,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在!工程竣工《。时,和工:程竣工测《量报告一并提供)】
,基础竣?工测量报告与建设】。。工程规划《许可证及附件附图、!放线报告不》一致或未设置—。公示牌的→测绘单】位向建设单位和【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提供基础竣【工测量?报,告,→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依法查处
!(三)市《政管线工程》跟踪测量《。。建设单位在管—线覆土前通知测【绘单位→测绘—单位进?。场跟踪测量→—。跟踪测量结果与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及附件附》图、放线《报告一?致的→?测绘单位在工程竣工!时将:测量结果纳入工【。程竣工测《量报告
跟踪测量】与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及附件附图、放!线报:告不一致的→测【绘单位?向建设单位》和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提供】跟踪测量报告—→城: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!查处:
(四)建设—工程竣?工规划核实建设【单位在工《程竣:工后通知测绘单【位→测绘单位—进场测量《→测绘单位向建设单!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,同时提供工程竣工】。测量:。报告→建设单位【向城:乡规:划主:管部门申《请,建设工程竣》工,。规划核?。实确:认→符合规划要【求的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向建设单位】核发建?设工程竣《工规划核实确认书】 ? 【。 》 》 ! ! ? ! ! 】 【 ? — , 》 》 — 《。 》。 ,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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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《件3
—
建筑工程放线】比,较分析表<!--】?xml:》namespace! pre《f,。ix =《 o ?/-->
】。
建设单位
】建筑工程名称
【
栋号
】
点名
实【放轴线坐标》
审定轴—线坐标
—偏移距离
偏】移方向
《
备注
!纵坐标(米)
】
横坐标(》米)
纵坐标(!米)
横坐标】(米)
(米)!
(度分秒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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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【表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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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年 月 【 日》。
》
《
:
附件4》
建筑工程基础竣工!比,较分:析表
》
建设单位
】
建筑工程名称
】
栋号
!。点名:
实测外墙【坐标
放线【轴线或外墙坐标
】
偏移距》离
偏移方【向
设计±0】层
?
实测±0层—
备注》。
纵坐标】(,米)
《
横坐标(米—)
纵》坐标(米)
】横坐标?(米)
—。(米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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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度分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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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程(—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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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? 月 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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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—
》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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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5【
》
建筑工程竣工比较!。分析表?
?
建设单位—
建筑工程【名称
《
栋号
【
点名
实测外!墙坐:标,
放线》外墙坐标
—
偏移距《离
偏》移方向
设计】±0层
》
实测±0层
【
备注
【
,
纵坐标(米—)
:
横坐标(米)】。
:
纵坐标《(米)?
横坐标(【米,)
(米)
!
(度分秒)
!高程:(米)?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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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单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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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,年 月 — 日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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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6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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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—工程建筑面积明【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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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【。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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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建筑工程《。。栋号
》
?
》
》
单位:平方米!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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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楼层
楼层【面积
建筑面】。积与:许可证附表比较
!
与附图比较
!层高
》备,注
—
?
,
计容—面积
《
建筑面《积
:。
居住
公建!
配套设施
!
工:业
车》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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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》
减少面—积
增加面【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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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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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制表单位
【年 月 日》
附件7
【
【
】建筑工程建筑面积】汇总表
》
》
—。
】建筑工程名称
【
【
,
【
面积单—位:平方米
【
《
,
建【筑,工程栋号
合】计面积
—建筑面?积,与许可?。证附表比较
与!附,图比较
备注】
》
:
计容面积
】
建筑面积
】居住
?
公建《。
配套》设施:
:
工业
车库
!
,
,。设备用房
》。
其他
》
减少面积
!增加面?积
:
!
实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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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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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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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】
,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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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:。
【
—
差值》
:
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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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—
》
:
》
《
【
说明
市】政道路工程竣工比】较分析表《
9.市政》管线工程竣工—比较分析表
—
—
《。
:
】
《
!
:
!
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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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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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?
】制表单位
年 【。 月 《 日?
附件8
【
?
市【政道:路,工程:竣工比较分析表【
【建设单位
工程!名称
》
序?号,
:
设计起《止里程
竣工起!止,里程
设—计长度?
?竣工长度
》
:设计标准《路幅宽度
竣】工标准路幅宽度
】
,
备注
【
1
》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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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:作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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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:
年 —。 月 日
【
】
,
:附件9
市政—管线工程竣工比【较分析?表
》
?
建设】单位
?
?
! 》 , 工程名称
!
序号【
起点编—号
终点编号
!
许可长度(m】)
实测长【度(m)
长度!差(m)
许可!管径(mm)—
实测管径【(mm?),
,
类型《
备注
—
》
1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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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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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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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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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单《位
年 《 月 日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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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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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