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重庆市装配式建筑!产业基地《。。管理办法 第一章】 总:  则 第一—条 为?推进装配式》建,筑产业?基地建设强》化产业配套》促进:装配式建筑》发展根?据国务院办公—厅关:。于大力发展装—配式:建筑的指导意见(国!办发﹝?2016﹞7—1号)和重庆市【人民政?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!展装配式建》筑,的实施?意见(渝府办发﹝2!017﹞185【号,),。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! 第:二条: 本办?法所称?装配式建筑》产业基地《(以下简称》产,业基地)是》指具有明确发展【目标、较好产—业基础、技术先进成!熟、:研发创新能》力强、?产业关联《度大、注重装配【式建筑相关》。人才培养培训、能够!。发挥示?范引:领和带动《作用:。的装:配式:建筑:设计、施工、—部品部件《生产、装《备,制造、科技研—。发及教育《培训等相关单位 】第三条 产业基【地,的申报、评审、【认定、公《布及:监,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!第四条 重庆市【。城乡建?设委员会(》以下简称“市城乡建!委”)统《筹管理与指导监督产!业基地建设》重,庆,市建设技术发展中】心(以下简称“发展!。中心”)受市城乡建!委,委托负责产》业基:地的:评审、日常监督管理!以及技术指导帮扶】各区县?(自:治县)城乡建设【主管部门负责—当地产业《基地的组织申报和初!审 第二章 —。基地申报《 第:五条 产业》基地申报由申报单】位,向注:册地所在区县(【自治:县)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提出 —第六条? 产业基地分为【综合类、研发—类、设计类、施工】类、部?。品部件生产类、【。装备制造《类、人才培训类等】7种类型每个—单位只能选》择一种类型》申,报 :综合:类产业基地指—具有装配《式建筑?工程总承包或全【。。过程工程咨询等全】产业链实施能力的企!。业 第七条 申报】产业基地应具—备下列条件 (一)!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】; (二)具有【较,强的装配式建筑实】施能力; (三)】具有先进成》熟的装配式建筑相关!技,术体:系较高的《建筑信息模型(B】IM)技术应用【水平; (四)具】有完善的《现代企业管》理制度和产品质【量控制体《系产业规模居全市】前列市场信誉—良好;? (五)具》有装配式建筑工程】项目实施能力—以及:与产业能力相适应】的标准化水平能够发!挥示范引领》作用:; (六)符合我市!装配式建筑产业【发展规划; (七】)近两年《内未发生《安全责任事故;【 (:八)其他应具—备的条件 第—八条 申报产业【基地需提供以下【材料 (一)产业基!地申:报,。表,; (二)产—业基地发展》规划包含企业概况】、申报产业基—地的目的及》。必要性、《基,地,核心:技术和主《要产品、工程实践情!况,、优势分析、工作目!。标、进度计划、保】障措施等; (三)!相关证明材料— ,1. 产品》质量合格证明—材料;? 2.? ,工,程实践证明材料;】。 3. 营业执【照,、资质、科技成【。果鉴定、《专利等相关证书【; 4.《 企业管理制—度、技?术,标准体系、质量安全!保证体系等证明【材料 (四)其他】应提:供的材料 第—三章 ?评,审认定? 第:九条 各区》县(自治县)城【乡建设主管部门【择优推荐申报签署初!。审意见后报》发展中心 发展中心!对初审通过》的申报材料》进行:复,核并组织评审专【家对申报《单位进行现场—核查和评审评审通过!的上报市城乡—。建委 市《城,乡建委对评审通过的!单,位公示10个—工作日?经公示无异议—予以认定公布和【。授牌 第十条 评审!专家:委员:。。会由:5~7名装配式【建筑科研、部品部件!生产、?装备制?。造、:设计、施工、—装修、工程》咨询、管《理等: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!第十一?条, 评审?内容主要《包,括 (一)是否符】合我市装配式—建筑产业发》展规划; (二)】企业的硬件设施等基!础条件?。; (三)发展装】配式建?。筑,。的目标和计划—安排; (四—)技:术体系先《进、:成熟性产品生产应用!情况; (五)人才!、技术和管》理等方?面的综合实力—; (六)有—关工作业绩; (】七)其他应评审【的内容 第四—章 监督管》理 第十二条 产业!基地应每季度按【。时向发展《中心报?送基地发展》报告、统计报表等】相关材料《 第十三条》 每年对《产业:基地工?作目标、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】以及产品《质量、科技研发和工!程应用情况等进行考!。核考核不达标—的产业基地责令限】期整改;整改期【限内仍不能达标的撤!销产业基《。地认:定连续两《年考核不达标的撤销!产业基地认定 第】十四:。条 每三年对产【。业基:地进行一次复评【估,复,评估合?格的继续认定—为产业基地复评【估不合格《的撤销产业基地认】定 :第十五条 申—报创建国家装配式建!。筑产业基地》原则上应《通过市级产业—基地认定 第五章】  附  则— 第十六条 —本办法施行后原重】庆,市建筑产业现代【化示范基地有关【管理办法废止 第十!七条: 本办法由市城乡建!委,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! 本办法自》。2,018年5》月1日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