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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三亚:市城乡容《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!法 总则 》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!。城乡容?貌,和环境卫生管理创】建清洁、优美环【境,。促进三亚国》际化热带滨海—旅游精品城市建设】根据国务院城市市】容和环境卫生—管理条例、海南【省城乡容《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!例等:有关:行政法规的规—定结合三亚实—际制:定本:管理办?法 第二条 本办法!适用于各《区人:民政府和育才—生态区管理》。委员会管辖范围【内的城市街区、【各村和社《区 第三条 —各区人民政府和【育才生态区管—理委员会对本—行政区域内的城乡】容貌和?。环境卫生工》作,统一领导、组织开展!。行政执法工作要【将城乡容貌和环【境,卫生事业统》一纳入本级国—民经济和《社会:发展规划将所需经】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!建立健全以公共【财政资?金为主?、社会资金为—辅的多元化投资【体制机制《引导社会资本参【与城乡环境》卫,生管理和设施—。建设鼓励和支持城】乡容貌和环境卫生】技术的创《新,和推广 第四条 】各,区人民政府和育才】生,态区管理委员会要支!持辖:区,内各村(《居):委会:建立完善村规—民,约加:强宣传教育提高【广大村(居)民环保!。意识养成良好卫生】习惯鼓励村(居)民!参与城市容貌和【环境卫生治理管【理 第?五条 市《园林环卫局牵头负责!全市范围内城乡容】貌和环境《卫生管理工作—的检查、《考核市综《合行政执法》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!局、:市公安局、市工商行!政管理?局、市旅游委、市交!通运输局、市—生态环境保》护局等部门》。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!全市范围内的城【乡容貌和环》境卫生管理工作进】。行监督、《。检查: 市民游《客对违反城乡容貌】和,环境卫生管》理行:为的举报各单位对属!。于职责范围内—的事项要及时依法】处理并将《处,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!;属于其他部—门职:责范围内的事项【应告知举报人向【相关部门举报并督促!相关部?门及时依法处理  ! 城市容貌管—理 第六条 各【类建筑?物,、构筑物《以及环境卫》生、园林绿化等【公共设施的设置必须!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符!合,我市城市《规划和?市容管理的》相关规定 第七条】 ,各,类建筑物、构—筑物:以及临街店面的管理!人或者使用人必【须严格?按照“门前三包”要!求保持其整洁—。、,完好、美《观 第八条 —临建建筑《安装空调外挂—。机、排气扇、广告】灯箱等悬挂物必须符!合消防安全等—管理要求《且不得妨《碍行人通《。行 第九条 —任何单位和个人【。未经批准《不得在建筑物、构筑!。物的外墙以》及在广场《、,道路的设施》上,设置户外广》告,、,宣传栏等《影响城乡容貌和环境!卫生的物品对—违规设置的各—类户外设施依照【相,关法律?。。法规处理  第十】条 经?批准设?置的各类户外设施以!及新建?、改建的《建筑物和构筑物【应,当与周?边景观相协调保【。证安全、美观不得违!反有关城市》设计的要求违反规定!的依:照海南?省城乡容貌和环境】卫,生管理条例第—。十条的规定责令当】事人限期《改正并处200元以!上200《0元以下的罚款;逾!期不改?。。正的由综合行政【执法部门依法—强制拆?除  第十一条【 未经批准不—得在城市主次道【路,两,侧广场、公》。园等:公共场所新建架空管!线设施?违反规定《的依照海南省城【乡容貌和环境卫【。生,管理条例第十三条】。的规定责《令当:事人限期改正并处】1000元以上50!00元以下的—罚款   新建、改!建,或者扩?建道路?应按照城市规划要】。求逐步将管线设施纳!入地下管《廊或者改为地—下管道?   对废弃的【电线杆?、管道?、灯:箱等户外设施设备】应责令当事人或【。者组织相关人员及】时进行清理  【 第十二条 在城市!设置户外广告以【及非广告的霓—虹灯、?标语、招牌、标【牌,、电子显《示牌、灯箱、画廊】、充气装《。置、实物造》型等户外《设施(以下统称【户外设?。施)应当内容健【康、文字规》范、外形美观、【安全牢固设置单位】对破损、污浊—。、腐:蚀、陈旧《或者图案、文字【显,示不全的应当及时整!修、清洗《、更换; 对有【安全隐患的应当加】。固或:者拆除;《在潮汛、《台,。风或者暴雨期间应当!加强对?户外设施的安全【检查违反规定—的按:照海南省《城,乡容貌和《环境卫生《管,理条例第十四条的】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!200元以上200!0元:以下的罚款》 第十?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!和个:人,在建筑物、构—筑物、公共设—施、:路灯杆、电线杆等涂!写、:刻画、喷涂以及【张贴广告标语—违反规定的按照【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!境卫生管《理条例第十六条【的,规定责令清除并处2!00元以上2—000?。元以下?罚款  各区人【民,政府和育才》生态:区管理委员会应当】在适当的位置设置】。公共信息栏》以满:足公众发布信息的需!求并负责《管理和维《护 :第十四条 占—用城:市道:路、公?共场所举《办商业?活动或者举办公【益性宣?传活动需《要搭建临时构筑物】及其他设施》的应当按要求报【综合:行政执法部门审批并!按照批准的时—间、地段、规模等要!求设置审批部门在】批准前?应征求公安部—门的:意见:并根据公安》部门的意见作出审】批意见 擅自—占用城市道路、公】共设施等建设建【筑物或者搭建临时】构,筑物及?。其他设施的责令【当事:人改:正恢复道路或者【公共设施的原状【拒不改正《的依法强制清除对违!规占道堆放的—物,。品、施?。工工具?等依:法予以处理 各区人!民政府和《育才生态区管—理委员会要督促主】要街道?、重点区域以—及景区?等周边店铺经—营者落实“门前三】包”:。政,策不落实《“门前三包》”政策超《出其经营店的—门、窗进《行店外经营》。、作业?或,者展示?商品的按照》海南省城乡》容,貌,。和环:境,卫生管理条例—第十九条的规定责】令改:正可:以并处50》元以上300元【以下罚?款,。 第十五条 任何】单位和个人散发【宣传广告不得影【响,城乡环境《卫生不得影响交通安!全和行人通行—违反规定的责—。令当事?人,清理 禁止》在机动车道》散发广告宣传品【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!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!。 第十六条 —公交车、出租车等交!通,运输工具应当—保持:外观整洁运》。输砂石、《泥,土、水?泥、建筑垃圾等必】须密封、全覆盖不得!泄漏、遗撒、散落】运载物违反规定的】按,照海南省城》乡容貌和《环境卫生管理条【例第二?十四条的规定—。责令当事人清理并处!1000元》以上5000元以】下的罚款 》 , 城市环境卫—生,管理 第十七—。条, 城:市环:境卫生清扫》保,洁按照下《列规定分工负责  ! (一?)城市主次》道,路由各区人民政【府和育才生态—区管:理委员会的环—卫部门负责清扫保】洁   (二)【实,行物业管理》。的居民小区由物业管!理,单位负责清扫保洁;!未实行物业管—理的:。居民小区由属—地社区协《调负:责,清,扫保洁;   (三!)机关、团体、部】队、企业、事业单】位,负责:所在区域的》清扫保洁; —  (?四)集贸市场由【市场管理方负责【清扫保洁;》。 , , (五)机场、车站!、码头、《停车场、体育—场、海水浴场、公共!。绿地等公共场所及】铁路沿线由经营管理!。单,位负责清扫保—洁;  经批准临时!占,用道路、广》。场等公共《场地从事《各种活动的由临时占!用者负责占用—地段:的清扫保《洁,  环境卫生责任】单位可以采取招【标,的方式?委托:。确定环境卫生专门】企业清扫保洁 第】十八:条 全面《。推行“门前三包【” 责任《制落实?市容和环境卫—。生责任区制》度各:区人民?政,府和育才生态区管】理委员会要与—相关:单,。。位和人员签订— “门前三包责任】书”:并督促其落实“【门前三包”责任对】未按规定做好“门】前三包”责任的【单位或者个人责令改!。正 第十九条—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都》应维护城市环境【卫生禁止下列行【为, (:一)随地吐痰、吐】槟,榔渣汁、吐口香糖】、便溺?;, (二)乱扔—果皮、纸屑、烟蒂】、饮料?罐、塑料《袋等废弃《物; (三)乱倒】生活垃?圾、污?水、:粪便; 《(四)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规?定的:其他影响《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! 违反本条》规定的按照》海南省城乡》容貌:。和环境卫《生管: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!规定责令清》除并处50元罚款 !第二十条 》集贸市场的管—。理单位负责保—持市场内及其周【。围环境?整洁并按照垃—圾日产生量设置垃】圾收集容器对垃圾实!。行日产日清;任何单!位和个?人应当按《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!理费缴纳《生活垃圾处理—费后由所在地环卫】部,门负责将垃》圾清:理到垃圾场》进行:无,害化处理 第—二十一?条 从事车辆—清洗、维修经—营活动?的单位或者个—人应当?遵守下列规定 (】一)保持作业范围】整洁在作《业范围外四周设置截!水沟:防止:车废水、废油—等流入作《业场所之《外的路面污染—周边环境 (—二)设?置沉淀池《沉淀、收集污泥等】固体废弃物并—及时:清,运 :(三)作业工—具和设施按照规【定摆放整《齐不沿街堆放作【。业工具 (四)【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的!机动车?道、非机动车道和】人行道进行经营活动! (五)《河道、近《海岸边及水域—由责任?单位:负责清扫保洁—和,。清理漂浮废弃物 】(六)废机》油等属于危险—废,。物必须?交由有资质的单【位回收处理 第二】十二条 建设—单,位或者施工单位应】当及时?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!产,生的建筑《垃圾并?按照规定处置—防止污染城市道路】和影响城市容貌未及!时,清运建筑垃圾的【按照海南省城乡【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!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!定责令改《正并处500—。0元以上10000!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!十三:条, 从事建筑垃圾和】生活垃圾(餐厨【垃圾)清扫》、收集?、运输、处》置的服务单位—应当按照《规定取得服务许【。。可,。证违反规定的按【照海南省《城乡容貌和》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!四十二?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!法行为?并处5000—元以上?5万元以下的—。罚款:。 第二十四》条 生活垃圾—、生活污水处理【设施等?大型公?共环境卫生设施【应当远离居民集中的!生活区、《。水源保护区、食品生!产加工厂、交—通要道等《重点区域并定期【喷洒药物防止蚊蝇孳!生和污染环境— 第:。二十五条 各区人民!。政府(育才生—态区管理委员会【)应:根据相关《规划和标准确定所】辖区内公共厕—所、垃圾运转站【、垃圾收集箱、废弃!物收集桶等公—共设施的数》量选址的布局并【组,织建设   —村庄:容貌: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!二十六条 各区人民!政府和育才生态【区管理委《员会要加快推—进生:态文:明村建设引导—社会资本参与—乡村环境《卫生保洁 (一)依!据城乡容貌》和环境卫生》。标准引导村(—居)民开《展乡:村容貌整治和环【境卫生建设 (二)!指导各村(社—区)建?立健全?“,村规民约”管理发】动群众参与环—境卫生综合整—治工作维护整洁、】优美的?生产生活环境 (】三):督促各村(居)【委会与辖区内的学校!、,商店、村《民等签订卫生保洁责!任书明确卫生保【洁责任范《围 第二十七—条 : 各区人民政府和】育才生态《。区管理委员》。会应当加强辖区内农!村,集,贸市场的建设和管】理引导商贩进入农村!。集贸市场经》营 禁止《任何单位和个—人占用街道、—公路从事经营活动或!者晾晒农产品—违反规定的按照海】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!卫生管理条例第四】。十九条的《规定责令改正;拒不!改正的对占道物【品依法处《理处50元以—上100元以下罚款!   监《督,检,查 第二十八条 各!。区人民政府和—育才生态《管,理委:员会应?当按时依法公开行】政,许可、违法行为查】处以及监督》检查等情况》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!十九条? 对阻碍依法执行】职务的单位和个【人应当?给予治?安管理处罚》的由公安机》关依:法处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第三【十条: 各区?人民政府和》育才生?态,区管理?委员会应当加强行政!执法队伍建设—严格依法行政行政执!法人员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!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给!。予警告、《记过、记《大过等行政》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究刑—。事责任?   (《一)执法过》程中未出示》执法证件或者未按规!定着装执法的—;  ? (二)违反—相关规定使用行政执!法文书和罚没—专用收据的;  】。 (三)《辱骂或者殴打当事】人的:;   (四)侵】占或者私分扣—没物品的;   (!五)滥用职权、【徇私枉法、随意处】罚当事人的;   !(六)玩忽职守、】以权谋私、贪—污,受贿的;《   (七)有其】他违法违纪行为的】 第三?十一条 市园林环】。卫局负责全市范围内!城乡容貌和》环境:卫生管理工》作的检查《评分   附则 】第三十二条 全市】。范围内的《各国营农《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!生管理?适用本办法 第【三十:三条 本管理办法】所称的户外设施是】指利用户外》。场所、空间和设【施等设置的广—告设施、指示牌【、店招牌、》。电子显示牌(屏)】以,及书报亭、》保安亭、收费亭、】宣传栏?。。、公告栏等设置物】。 第三十四条 本】管理办法具体应用】问题由市综合—行政执?法局负责解释 第】三十五条 本管理办!法自印?发之日起《施行 城乡容貌和环!境卫生检查评—分标准<?》xm:l:namesp】ace pr—。efi?x =? o ns》 =: "urn:s【chema》s,-mi?cro?soft-》com:《offi《ce:office!" />   考评!时间 》 序!号 ?   — 项目 内容! 《扣分值 扣分!点 扣—分 《。 备注 》 1— ? 城市容貌管理【(,。40分)   【 一、建筑物、!构筑物、临》街门面等《容貌整洁(》15分) 保!持整洁、《完好、美观无褪【。色、无污物》、无乱粘贴、—有定期清《洗 ? 有褪色、有污】物等(?1分/处)》 《  《   《   — : 2 — 无违规乱设置各类!广,。告招牌临街墙体【、电话亭等部位无】乱粘乱贴、》无乱悬挂等 — , , 有乱贴《乱挂:等(2?分/处) 】  》    ! 《3 《 安装悬挂》物不得妨《碍行人通行》无空调室外机—、无排气《扇、无广告灯箱【妨碍通行《 : 有排气扇—、有广告灯箱—。等妨:碍通行(1分/处)! :   《   【。   !4 ? 外立《面改造需按照城市】规,划设计要求设置与景!观,协调、安全、无乱悬!挂横幅?、无:乱挂:。。吊顶等 有】乱悬挂横幅、—吊顶等(2分/处)!。   ! ,   —。 》 5 ? 保持》干净整洁《无乱:涂乱画、无乱喷油】漆、无乱张贴—等杂物 有】乱涂:乱,喷乱贴等(2分【/处) 》   【  》  》。 6 》 搭《建临时构筑》物应经城《市行政管理部门【。批准无未经》审批:设置:、无审批后》不按照相关要求设】置、无构《筑物影?响交通要道 !有不按?照要:。。求设置、《。有影响交通通行(】2分/?处)   】。  《。 ,。   》 《 :7 ?。 二、道路、广】场及其附《着设施、公》共场所、电杆—上等:容貌:整洁(2《0分) 【道路、?公共:设施上等无违—。规,设置广告牌》墙体、?电线杆无乱贴乱【挂 》有违规设《置、有乱贴挂—。等(1分/》处): :   》   》   ! 8 —道路和公共场所上空!无违规设《置管线、电线—等 有违【规设:置管线、《电线(?2分/处《) 《     】   — 9 】 新建、扩建【。等道:路应按规《划,要求:设置管线堆积废弃物!及时清?理 》有违规设置管线、】有废:。弃物堆积(2分/处!)  — :   》   — : 10 公!共,设施、?路面等应保》持干净整洁》无乱扔?乱吐、无乱张—贴标语等《 ? 有乱涂乱画—、有乱喷油漆等【。(1分/处) 】     !   】 11 — 公共场所无违!。规搭建?构筑物无审批后【。不按:照相关要求》设置无影响交—通,。要,道通行 — 有违规设置、有】影响交通通行—(,2分/处) 】    【 :   】 12《 街》道,、广场周边》无占道经营、无流动!商贩、无在店外【展示商品等 【 有违规经营、有!流动商?贩等(1分》/处) 《    ! ? ,  ? 1—3 : : 机动车上路应保持!车,容整洁无工程车【带泥上路等》 有机—动车脏上《路、有泥《头,。车上路污染等—(2分/处)— 《    】  ? —。 14 《 ,   【无散发非《法小广告《、非法一日游、非法!传单:等 ? :。有散发非法传单【等,(2分/处) 】   》   《。   】 15 — 三、户外设】。置,物容貌整洁(5分)! 应符合设】置技术规范无内【容,不健康、无文字【不规范、无外形【不,美观: 有内容不】健康、有不美—观,(2分?/处)?   【 :    ! 16 】 应保持干净整】。洁无破损、无污物、!无脏乱差《等 ? 有破损、—有乱悬挂等(—2分/?处): 《 ,   —   》 : 《17 —城市环境卫生管理(!40分)《 : 一、城区内道路!、广场?、绿化、门店—前,整,。洁(1?4分) 《 道路保—持干净整洁无树【叶满地、无》垃圾乱倒、无乱摆】乱,。。卖等 有垃】圾满地、有乱摆摊】等,(1分/处) 【   》 :。     】 《 1?8 临时占用!道路、广场应—保持整?洁无果?皮纸屑、乱吐—槟榔汁、无垃圾【乱堆等 《 : 有随地丢垃圾、有!乱吐槟榔汁(2分/!处) 《 :    】   【 ?。1,。9   》 城区内保持【干净整洁无》乱丢乱吐、无乱扔乱!洒 》有扔乱洒、》有乱倒垃《圾等(2分/—处) 《 ,     !。   ! 20 》 , 从事车辆清洗【等,工作应保《。。持周围卫生整洁需设!截水沟、无沿街堆放!工,具、无占道经—营等:。 有》沿街乱堆乱放—等(3分/处) !  ? ?   》。   !21: 生活—区等区域无卫生【。。处理设施、无垃【圾堆放要道、无污水!流进要道 有!生活:垃圾:堆放:、污水污染等(1分!。/处)   !。。   —   !。 ,。22   》  二—、建筑工地干净整洁!(8分) 【 应及时清》运建筑垃圾无垃圾堆!放、工地内无污水】流到路边污染—等, 有建筑垃】圾、有污《水流到路边污染(2!分/处)  ! :   《。 ,  ? :。。 23【 清运单位】应有服?务许:。可证无违规从—事清运工作》、无违规使用工程车!辆 有违【规从事工《作等(2《分/处) 】    !   —。 24 】 三:、“门前三》包”责任制落实(】1,0分)? , 门《前卫生每日清扫保】洁无垃圾、无污物、!无,废弃物、无污—泥积水、无乱—。扔乱丢、《无消除蚊蝇》滋生场所等 】 ,。有污泥积水、有乱】扔乱丢(1分/处】) 》  《   》  : : 25【 《门前容?貌市容市貌整洁有序!建,。筑物立面保》持整洁门《店招:牌和夜景灯光按要】求设置;无倚门设】摊、无?出店经营、无占道经!营、无流动商贩【到处乱卖等不—规范经营《行为;无乱》搭乱建?、无乱停乱放、无】。乱贴乱画、无乱堆】杂物、无乱拉乱挂】等 : 有出店经营】、有占道经营—等(1分/处)【   】     】 : : 26 【。 门前监督》环境卫生和环境秩】序管理良好》无乱丢垃圾、—。无乱停乱放、无乱】摆乱卖、无乱涂乱】画,。、无:随地吐痰等 】 有乱停乱》放、有乱摆乱卖【等(2分《/,处) ? :   ?    ! , —27: 《四、单位、住宅区、!市,场及公共《场所等?干净整?洁,(8分) 【 居:住区按时保洁无乱扔!乱,堆、无污水乱排【、无油烟乱排等【 , , 有乱扔乱堆、有!污水乱?排等(1分/处【) 《    【   ! 28 —。 各单位内【。保,持整洁无垃》圾堆放、无》乱吐乱倒、无—乱停乱放等 】 有:垃圾堆放、有—乱停放等《(1分?/处) 《   —   《   》 》 29 《 集贸市场保持!干净整?。洁无污水横流、无垃!圾溢满、《。无水沟堵塞等 【。 , :有污水横流、有垃圾!溢满:等(1分/处—)   】  ?   【 30 ! 停车《场、车站《、,绿地等公共场所保】持干净整洁无—乱,张贴、?无乱吐乱扔等— 有》乱扔乱?倒、有乱《涂乱画等(1—分/处) 》  《   】 ,。  】31 —乡村容貌和环—境,卫生:。管理(1《0分) 《 ?乡、村?街道干净整洁(1】0分) 区政!府应引导乡、村、社!区(居)民》开展环境整治卫生工!作 有—不引导开展整治【。的,(1分/《处) —  : :   —  : 32 ! 村民委—员会:应推行?“村规民约》”对街道垃圾及时】排,放,处理 —。有垃圾乱堆不及【。时处理等(1分/】处,) ?   —   ? :   【 33《 村委—会需与村里》学校、企业等单位】应签订保《洁责任书 有!单位不签订责任书】房前屋后《有乱搭乱建等—(1分/处) 【  《  》 《。  】34 ? 区《政,。府需按照城市容貌】和环境卫生》标准执行 【 有不按照标准执】行(:1分/处)》 :   —     ! 35 】 无占用乡、】村街道、公路从【事经:。营品 《 , 有占道经》营、有?晾晒农产品(1分】/处)  】 《   — ? 《36 《 , 法律责《任方面?。(10分) !文明执法(10分】) 违法情】况需及时《查处:接受社会《结,监督 有【不接受市民监督、】不及:时查:处违:法(1?分/处)  !  》   】 37   ! , 无阻碍》城管队员执法 ! 有市民暴力抗法】(1:。分/处) —  ?   — , ,  : 《 ,。 38 执!法人员无暴》力执法、无违法侵占!。物品、无以权谋私等!   ? 有暴力执法、!有滥用权力》等(:1分/处《)   【。   》   —。 总得【分 【   <!-—-EndF》。ragment--!>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