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市城乡容貌【和环境卫生管理【办法
总则
第一】条 为加强》全市城乡容貌和环】境卫生管理创建清洁!。、优美环境》促进:三亚国际化热带【滨海旅游精品—城市建设根据国【务院城?。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!。理条例?、海南省城乡容貌和!环境卫?生管理条《例等有?关,。行政法规的》规定:结,合三亚实际制定本】管理办法
第二【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!区人民政府和育才】生态区管理委员【。会管辖范围内的【城市街区、》各村和社区
第三条! 各:区人民?政府和育才生态区管!理委员会对本行政区!域内:的城乡容貌和环境】卫生:工,作统一领导、组织】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!将城乡容貌和环境】卫生事业统一纳入本!级,国,民经济和社会—发展规划将》所,需经费?纳入:本级财政预算建【立健全以公共—财政资金为主—、社:会资:金为辅的多元化【投,资体:制机制引导社—会资本参《。与城乡环境卫—。生管理和设施建设】。鼓励和支持城—乡容貌和环境—卫生技?。。术的创新和推—。广
第四条 各区人!民政:府和育才生》态区管?理委:员会要支持辖—区内各村(》居):委会建?立完善村规》民约加强宣传—教育提高《广大村(居)民环】保意识?养成良好卫生—习,惯鼓励村(居—)民:参,与城市容貌》和环境卫生治—理管理
第五条【 市园林环卫局【牵头负?责全市范围内城乡】容,貌,和环境卫生》管理工作的检查、考!核市:综,合行:政执法局、市—住房城乡建设局【、市公安局、—市工商?行政管理局、—市旅游委、市交通运!输局、市生》态环境保《护局等部门根据【各自工?。作职责对全》市范围内的城乡容貌!和环境卫生管—理工作进行监督、检!查
市民游客对【违反城乡容貌和环境!卫生管理行》为的举报各单—位对属于职责范围】内的事项要及时依法!。处理并?将处:理结果反《馈给:举报人;《属,于其他部门》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!告知举?报,人向相关《部门举?报并督促相关部【。门及时依法处—理
:
城市《容貌管理
第六【条 各类建筑物【、构筑物以及—环境卫生、园林绿】化等公?共设施的设置必【须符:合城市?容貌:标,准符合?我市城市规划—和市容管《理的相关规》定
:第七:条 各类建》筑物、?构筑物以《及临街店面的管理人!或者使用《人必须严《格按照?“门前三包”要求保!持其整洁、完好【。、美观
第八条 】临,建建筑安装空—调外挂机、排气扇】、广告灯箱等悬挂物!必,须符合消防安—全,等管理要求且不得妨!碍,行人通?行
:。第九条 任》何,单位和个人未经批】准不:得在建筑物、构筑物!的外:墙以及?在广场、道路的设施!上设置户外》广,。告、:宣传栏等影响城【乡容:貌和环?境卫生的物品对违规!设置:的各类?户外设施依照—。相关法?律法规处理
第】十,条 经批准设置【的各类户《外设:施,以及新建、改建的建!筑物:和构筑物应当—与,周边景观相协调保证!安全:、美观?不得违反有关城市】设计的要求违反【规定的依照》海南:省城乡容《貌和环境卫生管【理条例第《。十条的?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!改正并处2》00元以上》2,000元以下的罚款!;逾期?不,改正的由综合行【政执法部门依法强】制拆除
第—十一:条 未经批准不【得在城市主次道【。。路两侧广场、公园】等公共场所新建【。架空管线《设施违反规定—的依照海南省城乡容!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!例,第十三条的规定责令!当事人限《期改正?并处100》0元以?上5000元以下的!罚款
新建、改!建或者扩建道路应按!照城市规划要—求逐:步将管线设》施,纳入:地下管廊或者改为】。地下:管道
》对,废弃的电线杆、管道!、灯箱?等户:。外设施设备应—责,令当事人或者组【织相关人员》及时进行《清理
第—十二条 在城—市设置户外广告以及!非广告的《霓虹灯?、标语、招牌、标牌!、电子?显示牌、灯箱—、画廊、充气装【置、实物造》型等户外设施(【以下统称户外设【施)应当内容健【康、文字规范、外形!美观、安全牢—固设置单位》对破损、《污浊:、腐蚀、陈旧或者】图案、文字显示不】。全的应当及时整【修、清洗、更换【;
对有安全隐患】的应当加固》。或者拆除;在—潮汛、台风或者暴】雨期间应当加强对】户外设施的安全【检,查违反规定的按照】海南省城乡容貌和】环境卫生管》理条:例第十?四条的规定责—令限期改正处2【0,0,元以上2000元】以,下的:罚款
第十三—条 禁止任何单位】和个人?在,建筑物、《构筑物、公》共设施、《路,灯杆、电线杆等涂写!、刻画、喷涂以及】张贴广告标语违【反规定的《按照海南省城乡容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】。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!责令清?除并处?200元《以上2000元【以下罚款
各区人!民政府和《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!会应当在适当的位置!设置:公共信息栏以—满足公?众发布信息的需求并!负责管理和维—。护
第十四条— 占用城市道路、公!共场所举办商业活】动或者举《办,。公,益性宣传活动需要】搭建:临时构?筑物及其《他设施的应当—按,要求报综合行政执法!部,。门审批并《按照批准《的时间、地》段、规模等要求设】置审批部门在批准】前应征求公安部门】的意见并《根据公?安部:门,的意见作出审批意见!
擅自占《用城市道路、公共设!施等建设建筑物【或,者搭建临时》构筑物及《其他设施的责令当事!人改:正恢复道路或者【公共设施的》原状拒?不改正的依法强【。制清除对违规占【道堆放的物》。品,、施工?工具等?依法予?以处理
各区人民政!府和育才生态区【管,理,委员会要督促主要街!道、重?点区域以及景区等】周边:店铺经营者落实【“门前三包》”政策不《落实:“门前三包”政策超!出,其经营店的门、【窗进行店外经营、作!业或者展《示,商品的按照海南省】城乡:容貌:和环境卫生管理【条例第?十九条的《。规定责令改正—可以并处5》0,元以:上300元以下罚】款
:。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散发宣传广】告不得影响城乡环境!卫生不得影响—交通安全和行人【通行违反规定—的责:令当:事人清理
禁—止在机动车道—散发广告《宣传:品,违,反规定的由公安交】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!。
第十六条 —公交车、出》。租车等交《。。通运:输工具?应当保持外观—整,洁运:输砂石、泥土、【水泥、建筑垃—圾等必须密封、全覆!盖不得泄漏、遗撒】、散:落运载?物违:。反,。规,定的按照海南省城】乡容貌和环境卫生】管理条例第二—十四条的规定—责令当事人》清理:并,处10?00元以上500】0元以下的罚款
】
城市环境—卫,生管理
第十—七条 ?城市:环境卫生清》扫保洁按照下列规】定分工负责
】(一)城市主次【道路:。由各区人《民政府和育才生态区!管理委员《会的环卫部门负责清!扫保洁
(【二)实行物》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!物业管理单位负【责清扫保洁;未实行!物业管理的居民【小区由属地社区【协调负责清扫保洁;!
(《三)机关、团—体,、部队、企业、事】业单位负《责所在区域》的清扫保洁;
!(四:)集贸?市场:由市场?管,理方负责清》扫保:洁;
》。(五)机场、车【站、码?头、:停车场、《体育场、海水浴【。场、公共《绿地等公共场所及】铁,路沿线由经营管【理单位负责清扫保】洁;
经批准【临时:占用道路、》广场等公共场地从事!各,种活动的由临时占】用,者,负责占用地段—。的清扫保洁
【环境卫生《责任:单位可以采取招标】。的方式委托确定【环,境卫生专门企—业清扫?保洁
?第十八条《 全面推行“门前三!包” 责任制落实】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!区制度各区》人民政府和》育才生?态,区管理委《员会:要与:相关单位和人—员签订 “门前【三包责任书”并【督促:。其落实“门前三【包”责?任对:未按:规定做?好,“门前三包”责任的!。。单位或者个人责令】改正
第十九条 任!何单位和个》人都应维护城市【环境:卫生:禁止:下列行为
(一)】随地吐?痰、吐?槟榔渣汁、吐口【香糖、?便溺;
(》二)乱?扔果皮、纸屑—、烟蒂、饮》。料罐、塑料袋等【废弃物?;
(三)乱倒生】活,垃圾、污水、粪【便;
(四》)法律、法规—。、规章规定的其他影!响城市环境卫生的】行为
?。违反本条规定的按照!海南省?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】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!条的规定责令清【除并处50》元罚款
第二十【条 集贸《市,。场的管理单位负责保!持市场内及其周【围环境?整洁并?按照垃圾日》产生量设置垃—圾收:。集容器对垃圾—实行日产日清—;任何?单位和?个人应当按》规定:缴纳生活垃圾处理】费,缴纳生活《垃圾处理费后由所在!地环卫部门负责【将垃圾?清理到?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!理
第二十一条【 从事?。车辆清洗、维—修经营活动》的单位或者》个人应当遵守—。下列规定
(一)】保持作业范围—整洁在作业》范围外?四周设置截水沟防】止车废?水、废?油,。等流入?作业场所之外的【路面污染周边环境】
(二)设置沉【淀池沉?淀、收集污泥—等固体废弃物并及时!清运
(三》)作业工具和—设,施按照规定》。摆放整齐不沿街【堆放作业工具—
(四)不得占用】城市道路的机—。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!。和人:行道进行经营活动】
,(五)河道、—近海岸?边及水域由》责任单位负责清扫】保洁和清理漂浮【废弃物
(六)【废,机油等?属于危险《废物必须交由有【资质:的单位回收处理
】第二十二《条 建设单》位或者施工》单位:应当及时《清运工程施工—过,程,中产生的建筑垃圾】并按照规《。定处置防止污染城市!。道路和影响城市容貌!未及时清运建筑【垃圾的按照海南【省城乡容貌和环境】卫生管理《条例第?四十一条的规定责】令改:正,并,处500《0,元以上10》000元以下的罚款!
,第二十?三条: 从事建筑垃—圾和生活垃圾(【餐厨垃圾)清扫【、收集、运输、处】置的:服务:。单位应当按照规【定取得服务》许可证?违,反规定的按照海【南省:城,乡容貌?和环境卫生》管理条例第四十【二条的规定责令【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!000元《以上5万元》。以下的罚《款
第二《十四条 生活—垃圾:、生活污《。水,处理设施等大型公】共环境卫生设施【应当远离居民集中的!生活区、水源保【护区、食品生—产加工厂、交通【要道:等重:点,区域并定期喷—洒药物防止》蚊蝇孳生和污—。染环境
第二十五】。条 各区人民政【府(育才《生态区管理委员会)!应根据相关规划和标!准,确定所辖区》内公共厕所、垃【圾,运,转站、垃圾收集箱、!废弃物收集桶等【公共设施的数—量选址?的布局?并组:。织建设
村【。庄容貌和环境—卫生管理
第二【十六条 各》区,。人民政府和育—才生态?。区管理?委员会要加》快,推进生态《文明村建设引导【社会资本《参,与乡村环《境卫生保洁
—(一:)依据?城乡容貌《和环境卫生标准引导!村(居)民》。开展乡村容》貌整治和环境卫生】建设
(二)指导】各村(社区)建立】健,全“村规民约”管理!发动群众参与环境】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维!护整洁、优美—的生产生活环境
】(三)督促各—村(居?),委会与辖《区内的学校、—商店、村《民等:签订卫生保》洁,责,任书:。明确卫生保洁责【任,范围:
第二十《七条 各区人民】政府和育才生态【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!强辖区内农村集【贸市:。场,的建设和管理—引导商贩进入农村集!贸市场?经,营
禁止任何单【位和:。个人占用街》道、公路从事—经营活动《或者晾晒农》。产,。品违反规定的按照海!。南省城乡容貌和环】。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!十九条的规定责令】改正;?拒不改正的对占道】物品依法处》。理处50元以—上100元》以下罚款
—。
,监督检查
第二十八!条 各区人民政府】和育才生态》管理委员会》应当:按时依法《公开行政《许可:、违:法行为查《处以及?。监督检查等情—况接受社会》监督
第二》十,。九,条 对阻《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单!位和个人应当—给,予治安管理处—罚的由?公安:机关依法处理;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《任
:第三十条 》各,区人民政府和—。育才生?态区管理委员—会应当加强》。行政执法队》伍建设严格依法行】政行政执法》人员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视情【节轻重给予》批评教育或》者给予警告》、记过、记大过【等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: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(》一)执法《过,程,中未出示《执法证件或者未按】规定:着装:执法的?;
(》二)违反相关—。。规定使用行政—执法文?书和罚没专用—。收据:的;
(三)辱!骂或者殴打当事人的!;,
(四》)侵:占或者私分扣没物品!的;
? (五)滥用职权!、徇私枉法》、,随意处罚当事人【的;
《 (六)玩忽职守、!以权谋私、》贪污受贿《的;
?。 (七)有其【他违法违《纪行为的
第三十】一条 市园林环卫局!负责全市范围内【城乡容?貌和环境卫生管理】工作:的检查?评分
附则
第!三十二条 》全市范围内的—各国营农场城乡容貌!和环:境卫生管理适用本办!法
第三十三条【 本管理《办法所?。称的户外设施是【指利用户外场所、空!间,和设:施等设置的广告【设施、指《示牌:。、店招牌《、电子显示牌(屏】)以及书报》。亭、保安亭》、收费亭、宣传【栏、公告栏等—设置物
第》三,十,四条 ?本,管理办法具》体应用?问题由?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!责解释
第三十五条! 本管理办法自印】发之:日起施行
城—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检!查评分标准<?x】ml:name【space》 p:ref?ix = 》。o ns 》= :。"urn《:sche》ma:s-m?icr?osoft-c【om:office!:office" !/>
考评时间!
:
—
序号
【
》
,
,项目
《
内容《
扣分—值,
?
扣分点
扣!分
:
备注
—
,
》1,。
城市容【貌管:理(:40分)
—
一、建筑物!、构筑物、临街门面!。等容貌整洁(15】分)
—保持:整洁、完好、美观无!褪色、无污物、无乱!粘贴:、有定期清洗
!
有褪色、有污物等!(1:分/处)《
:
,
,
《
,
】。
?
2
《
无违规乱设置!各,类广:告招牌临街墙体、】电,话亭等部位无乱粘】乱贴:、无乱悬挂等
【
:
有乱贴乱挂—等(2分/处)【
》
—
【
《3
:
安《装悬:挂物不得妨》碍行人通行无—空调室外机、无排气!扇、无?广告灯箱妨碍通行
!
有排气扇、有!广告:灯箱等妨碍通行(1!分/处?)
!
》
》
?
,4
:
外立》。面改造需按照城市规!划设计要求》设置与景观协调【、,安,全、无乱悬挂—横幅、无乱》挂吊顶等
【
有:乱悬挂横幅》、吊顶等(2分/】处)
》
?
—
,
—
5
—
保持《干净整洁无乱—涂乱画、无》乱喷油漆、》无乱:张贴等?杂物
—有,乱涂乱喷《乱贴等?(,2分/处)
—
?
—
:
,
【
6
》
搭建临时构【筑物应经城市—。行政管理《。部门批?准无未经审批—设置、无审批—后不按照《相关要?求设置?。、无:构筑物影《响交通要道
】
有不按照要求【设置、有影响—交通通行(2—。分/处)《
【
: ,
!
7
—
二?、道路?。、广场及其附着设施!、公共场所、电杆】上等容貌整》洁(20《分)
—道,路、公共《设施上等无违规设置!广告牌墙体》。、电线杆无乱—贴,乱挂
有违规!设置、有乱》贴挂等(1分/处】)
?
】
《。
【
8
道路】和公共场所上—空无违规设置管线、!电线等
—。
有违?规设置管线、电线】(2分/《处)
》
,
【
【。
9》
新建、【扩建等道路》应按规划要求设【置管线堆积废弃物及!时清理?
,
有违规设置管!线、有废弃物堆积】(,2分/处)
—
!
】
《1,0
?
公共设施、【路,面等:应保:持干净整洁无—乱扔:乱吐:、无乱张贴标语等
!
有乱涂乱画、!有乱喷?油漆:等(:1分/处)
!
《
《
?
11!
,
公《共场所无违规搭【建构筑?物无审批后》不按照相关要求设】。置无影响交通要道】通行
有【违规设置、有影响交!通通行(《2分/?处)
— ,
!
—
,
12
【街道、广场周边无占!道经营、《无流动商《贩、无在《店外展?示商品等
》
有违》规经营、有流动商】贩等(1分》/,处)
】
!
《
13
【
:。机动车上路应保【。持车容整《。洁无:工程:车带:泥上路?等
有机动】车脏:上路、有泥头车【上路污染等(—2分:/,处)
?
》
】
—
14《
】
无散发《非法小广告、—。非法:一日游、非法传【单等
有【散发非?法传单等(2分/】。处)
【
》
【。
1—5
《
三、户外设置物容!貌整:。洁(5分)》
应符合【设置:。技术规范无》内,容不健康、无文【字不规范、无外形不!美观
》
有内容《不健康、有不美【观(2?分,/处)
【
:
《
》
,
16
!
,
:应保持干《净整洁无破损、无污!物、无?脏乱差?。等
有破【损、有乱悬挂等(2!分/处)
》
—
【
《
?
17
【。城市环境卫生管【理(40分)—
《。一、城区内道路、广!场、绿化《、门店前整洁(【14:分)
道路保!持,干净整洁无树叶【满地、无垃圾—乱倒、无乱摆乱【卖等
》
有垃圾满》。地、有?乱摆摊等(1分/处!。)
】
,
【
1】8
临时【占用道路、》广场应?保持整洁无果皮【纸屑、?乱吐槟榔汁、无垃】圾乱堆等
—
有?随地丢垃圾、有乱吐!槟榔汁?(2分/处)
【
《
】
,。。
—
19《
,。
:
城区内—保持干?。净整洁无《乱丢乱吐、无乱扔乱!洒
有—扔乱洒、《有乱倒垃《圾等:(2分/处)
!
!
!
20
从】事车辆清洗等工【作应保持周》围卫生整洁》需设截水沟、无【沿街堆?放工具?、无:占道经营等
【
有沿街乱堆【乱放:。。等(3分/处)【
!
:
!
2?1
?
生活区等区域无!卫生处理设施、【无垃圾堆放》。要道:、无污?水流:进要道
《
:
有:生活垃圾堆放、污水!污染等(1分/【处)
《
【
》。
《
《22
《
二、建!。筑工地干净整洁(】8分)
【应及时清运》建筑垃圾无垃圾堆放!。。、工地内《无污:水流到路边污—染,等
》有建筑垃圾、有污】水流到路边》。污染:(2:分/处)
—
?
:
《
!
,。
23
【清运单位应有服务许!可证无违规从事清】运工:作、无违规》使用工程车辆
【
有《违规从事工作等【(2分/处》)
《
?
,
!。
,
,
:
24
】三,、“门前三》。包”责任《制落实(10分)】
门前卫生每!日清扫保洁无垃【圾、:无污物、无废弃【物、无污泥积水【、,无,乱扔乱丢《。、无消除蚊蝇—滋生场所等
【
有污泥积水【、有乱扔乱丢(1分!/处:)
【
!
《
,
2?。5
?
:门前容貌市容市貌】整洁有?序,建筑物立面》保,。持整洁门店招—牌和夜景灯光按要】求设置;无》。倚门设?摊,、无出店经营、无占!道经营、无》流动:商贩到处乱卖等不规!范经营行为;无【乱搭乱建、无—乱停乱?。放、:无乱贴乱《画、:无乱堆?杂,物、无乱拉乱挂等】
《有出店经营、有占道!经营等(1分/【处)
?
—
《
《
【26
门前】监督环境卫生和环境!秩序管理良好—无乱:丢垃圾、无乱停乱放!、,无乱摆乱卖、无【乱涂:乱,画、无随地吐痰【等
?
有乱停乱放、】有乱摆?乱卖:等(2分/处—)
《
《
【
—
2?7
四、单位!、住宅区《、,市场及公共场所等】干净整?洁(8?分)
》
居住区按时保【。洁,无乱扔?乱堆、无污水乱排、!无油烟乱排等—
,
有乱扔—乱堆、?有污水?乱排等(《1分/处)
—
:
:
!
?
《
28
各单!位内保?持整洁无垃》圾,堆放:、无:乱吐乱倒、无乱停乱!放等
有垃】圾堆放、有乱停【放,等(1分/处)【
《
【
【
29
】
集贸市场—保持干净整》。洁,无污水横流、无垃圾!溢满、?无水沟?堵,塞,等
有—污水:横,。流,、有垃?圾,。。溢满等(1分—/处)
!。
【
?
《
30
】停车:场、车站《、,绿地等公共》场所保持《干净:整洁无乱张》贴、无乱吐乱—扔等
—有乱扔乱倒、有乱涂!乱画等(1分—/处:)
【
? ,
》
,
?
31》。
,
乡村容貌和】环境卫生管理(【10分?。)
乡、【村街道?干,净整洁(10分)】
区政府应】引导乡、村、社区(!居):民开展环境》整治卫?生工作
【有不引导开展整治】的(:1分/处)
—
—
?
—
》
32
《
:
村民委员会应【推行“村规民约”】对街:道垃圾及时排放【处理
《
有?垃圾乱堆不及时处】理等(?1分/处)
【
《
—
?
【33
村【委会需与《村里学校、企业【等单位应签订保洁】责任书
《
有单位不【签订责任书房前【屋后有乱搭乱建等(!1分/处《)
—
《
—
:
?
34《
区政—府,需按照?城市容貌和环—境卫生标《准执行
《
有不按—照,标准执行(》1分/处)
—
—
《
!
35
》
无《占,用乡、村街道—、公路?。从事经营《品
:
有占道经营、!有晾晒农产》品(:1分/处)
【
—
:
?
:
3】。6
:。
法《律责任方面(—10分)
》。。
文明执法(】10:分,)
?
:违法:情况需及时查处【接受社?会结监督
】有不接受《市民监督、不及时查!处违法(1》分/处)
【
?
,
】
:
37【
—无,阻碍城管队员执法
!
有市民暴力】抗法:(1分?/处)
!
—
》
《
38?
《执法人员无暴力执】法、无违法侵占物品!。、无以权谋私—等
《
有暴力执法】、有滥?用权力等(1分/】处)
【
:
《
?
【
总得分
】
《 <!--En【d,Fragmen【。t,-,->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