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市城《乡容貌和环境—卫生:管理办法
》总则
第一》条, 为加强全》市城乡容貌和—环境卫生管理创建】清洁、优美》环境促进三亚国际】化,热,带滨:海旅游精品》。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!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管理条例、海南【省城乡容貌和—环境卫生《管理条例等有关【行,政,法规的?规定结合三亚实【际制定本管理办法
!第,二条 ?本办:法适用于《。各区人民政府—。和育才生态区管理】。委员会管《辖范围内《的城市街区、—各村和社区
第三】条 各区人》民,政府和育才》生态区管理》委员会对本行—政区域内的城乡【容貌和环境卫—。生工作统一领导、组!织开:展行政执法工作【要将城乡容貌和环境!。卫生事业统一纳入】。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!。发展规划《将,所需经?费纳入本级》财政预算《建立健全以》公共财?政资金?为,主、社会资》金为:辅的多元化投—资体制机制引导社会!资本参与城》乡环境卫生》管理和?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!城,乡容貌?和环:境卫生技术》的创新和《推广
第四条—。 各区人民政府和育!才生:态,区管理委员》会要支持辖》区内各村(居)委会!建立完善村规民【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!广大村(居)民环保!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!惯鼓励村(居)民参!与城:市容:貌和:。环境卫生治》理,管,理
第五条》 ,市园林?环卫局?牵头负责全市范围内!城乡容貌和环—境,卫生管理工》作,的检查、考核市【综合行政执法—局、市住房城—乡建设局、》市公安局、市工商行!政管理局、》市旅:游委、市交通—运输:局、市生《态环境保护局等部】门根据各自工作职】责,对全市范围内的【城乡:容貌和环境卫—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!、检查
市》民游客?。对违反城乡容貌【。和环境卫生管理【。行为的?举报各单位对属于职!责范围内《的事项要及时—依法处理并》将处:理结果反《馈给举?报人;属于其他部门!职责范围内的事项】。应告知?举报:人向相关《。部门举报并督—。促相关部门》及时依法处理
】
,城市:容貌管?理
第?六条 ?。各类建筑物、—。。构筑物以及环境【卫生、园林》绿化等?公共设施的设置【必须符合城市容貌】标准符合我市—城,。市,规划和市容》管,。理的相关规定
第七!条 各类《建筑物、构筑物以及!临街:店面的管理人或【者使用人必须严格按!照“门?前三包”要》求保持其整》洁、完好、美—。观,
第:八条 临建建—筑安装空调外挂【。机、排气扇》。、广告灯箱等—悬挂物必须符合消】防安:全等管?理要求且不得—妨碍行?人通行
《第九条?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未经—批准不?得在建筑物、构筑物!的外墙以及》在广场、《道路的设《施上设置户外广【告,、宣传栏等影响城】乡容貌?。和环境卫生的—物,品对违?规设置的《各类户外设》。施依照相关》法律:法规处理《
:第十条 经批准设】。置的各类《户,外设施以及新建、改!建的:建筑物和构筑物应】当与周边景观—相协调保证安全、】美观不得违》反有关城市设计的】要求违反《规定的依《照海南省城乡容【貌,和环境卫生》管,理条例第十》条的规定责令—当事人限《期改正并《处200元以上20!00元以下的—罚款;逾《期不改正《的由综合《行政执法部》门依法强制拆除【
第十一条 未】经批准不得》在城市主次道路两】侧广:场、公园等公共场】所新:建架空管线设施【违反:规定的依照》海南省城《乡容貌和《环境: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!条的规定责》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!处1000元以上】50:00:元以下的罚款—
新建》、改建?或者扩建道路应按照!城市规划要求逐步将!管线设施纳入地下管!廊或者改为》。地下管道
【对废弃的电线杆、管!道、灯箱《等户外设施设备应责!令当事人或者—组织相关人》员及时进行清理【。
第十二条【 在城?市设置户外广告【以及非广告》的霓虹灯、》标语:、招牌、标牌、电子!显示牌、灯箱、画廊!。、充气装置、实【物,造型等户《外设施(《以下统称户外设施)!。应当内容健康、文】字规:范,、外形美观、安全】牢固设置单位对破损!、污浊?、腐蚀、陈旧或者图!案、文字显》示不全的应当及时】整修、清洗、更【换;
对有安全【隐患的应《当加固或者拆除;】在潮汛、台风或者】暴雨期间应》当加强对户外设【施的安全检查违反规!定的按照《海南省城乡容貌和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】第十四条的》规,定责令限期改正【处200元以—上20?00元以下的—罚款
第《十三条 禁止任何】单,位和个人在建筑物】。、构筑物、》公共设施、路灯杆】、电线杆等涂写、】刻画、喷涂》以及张贴广告标【语违反规定》的按照海南省—城乡容貌和环境【卫生管理条例—第十六条的规定责】令清除并处20【0元以上2000】元以下罚款
各】区人民政府和育【才生态区管理委员】。。会应当在适》。当,。的位置设置》公,共信息栏《以满足公众发布【信息的需求》并负责管理》和维护
《第十:四条 占用城市道路!。、公共场《。所举办商业活动【或者:举办公益性》宣传活动需要搭建临!时构:筑物及其他设施【的,应当:按要求报综合—行,政执法部门审批并按!照批准的时间、【地段:、规模等要求设置】审批部门在批准前】应征求公安》部门的意见》并根据?公安:部,门的意见作出审【。。批意见
擅自占【用城市道《路、公共设施等建】设建:筑物或者搭建临时构!筑物:及其他设《施的责令当事人【改正恢复道路或【者公共?设施的原状拒不【改,正的依法强》制清除?。对违规占道堆放【的物品、施工工具】等依法予以处理
】各区人民政府和育】才生态?区管理?委,员会要督促主要【街道、重《点区域以及景—区等周边店铺—经营者落实“门前三!包”政策不落实【“门前三包》”政策超出其经【营店的?门、窗?进行店外经营—、作:业或者展示商品【的按照海南》省城乡容《貌和环境《卫,。生管:理条例第《十九:条的规?定责令改正》可以并处50元【以上3?00:元以下罚《款
第十五条— 任何单《位和:个人散发宣传广告】不得影响城乡环【境卫生不得影—响交通安全和—行人通行违反—规定的责《令当事人清理—
禁止?在机动?车道散发广告宣【传,品违反规定的由公安!。交通管理《部门依法《处理
?第十六条 》公交车、出》租车等?交通运?输工具应当保—持外观整洁运输砂】石,、泥土、水泥、建筑!垃圾等必须密封、】全覆盖?不得泄漏、遗撒、散!落运载物违反规定】的按照?海南省城乡容—貌和: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!二十四?。条的规定责》令当事人清理并处1!000元以》上,5000元以下的】。罚款
城市环】境卫生管理
第十】七条 城市环境【卫生清扫《保洁按?照下列?规定分?。工负责?
(一)城市主!次道路由各区人【民政府和育才生态区!管理委?员,会的环卫部》。门负责清扫保—洁
(二)【实行物业管理的【居民小?区由物业管》理单位负责清扫【。保洁;未实行—物业管理的》居,民小区由属地—社区协调负责清扫保!洁;
(三)机!关、团体《、部队、企业、【事业单?位负责所在区—域的:清扫保洁《;
(四)集】贸,市场由市场管—理方负责清》扫保洁;
》。 (五)机场、】车站、码《头、停?车场、体育场、海水!浴场:、公共绿地等—公,共场所及《铁路沿线《由经营?管理单位负责清扫】保洁;?
经批准》临时占用道》。路、广场等公共【。场地从事各种活动】的由:临时占用者负—责占用?地,段的清扫保洁
】环境:卫生责?任单位?。可以采取招标的【方式委托确定环【境卫生专门企业清】扫保洁
第十八条 !全,面推:行“门?前三包” 责—任制:落实市容和环境【卫生责任区制—度各区?人民政府和》育才生态《区管理委员》会要与相《关,单位和人员签订 】。。“门前三包责任【书”并?。。督促其落实“门前】三包:”责任对未按规定】做好“门前三—包”责任的单—位或者个人责—令,改正
第十九—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都应维护》城市环境《卫生禁止下列行【为
(一)随—地吐痰?、吐槟榔渣汁—、,吐口:香糖、便溺;
(】二)乱扔果皮、【。纸屑、?烟蒂、饮《料罐、塑料袋等【废,弃物;
(三)乱】倒生活垃圾、污【水、粪便;
(【四)法?律、:法规、?规章:规定的?其他影响城市环【境卫生的行为
违】。反本条规定的按照】海南省?城乡容貌和环—。境卫生管理条—例第三十三条—。的规定责令》清除并处50元罚款!。
第二十条 集【贸市场的管理单位】负责保持市场内【及,其周围环境整洁并按!照垃圾日产生量设】置垃圾收集容器对垃!圾实行日产》日清;任何单位和个!人应当按规定缴【纳生活垃《圾处理费缴》纳生活垃圾处—理费后由所在地环】卫部门负责将垃圾】清理到垃圾场进行无!害化处理
第二【十一条? 从事车《辆清洗?。。、维修经营活动的】单位或?者个人应当遵守下】列规定
(一)【保持作业范》围整洁在作业范【围,外四周设《置截水?沟防止车废水、废】油等流入作业场所】。。之外的路面污染周边!环境
(二)设置沉!淀,池沉淀?、收集污《泥等固?体废弃物并及时清】运
(三)作业【。工具和设施按—照规定?摆放整齐不沿街【堆放作业工具
【(四:)不得占用城市【道路的机动车道、】非机动车道和—。人行道进行》。经营活动
(五【。)河道、《近海岸?边,及水:域由:责任单位《负责清扫保》洁和清?理漂浮废弃》物
(六)废机【油等属于危》险废物必须交由【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!理
第二十二条 建!设单位或者施—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!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!。的建:筑垃圾?并按照规定处置【防止污染城市道【路和影响《。城市容貌未及时【清运建筑垃》圾的按?照海南省城乡—容貌和环境卫—生管理条例第四十】一条:。的规定?责令改正并处500!0元以上1》0000元以下【的,罚款:。
第二?十,三条 从事建筑【。垃圾和生活》垃,圾(餐厨垃圾)清扫!、收集?、运输、处置的【服,务单位应当按—。照规定取得》服务许可证违反【规定的?按照:海南省城乡容貌【和环境卫生管理条】例,第四十二条》的规定责令停—止,违法行为并处500!0元以上5万—元以下的罚款
【第二十四条》 生活垃圾》、生活污《水处理设施等大型公!共环境卫《生设施应当远离居】民集中的生活区【、水源保护区、【食品生产加工厂、交!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并!定期:喷洒药物防止蚊蝇孳!生和污染环境—
第二十五条 各区!人民政府(育才生态!区管理委员会)【应根:据相关规划》和标准确《定所辖区内公共厕所!、垃圾运转站、【垃圾收集箱、—废弃:物收集桶等公共设施!的数量选址的—布局并组织建设【
村庄容貌和】。环境卫生管理—
第二?十六:条,。 各区?人民政府和育才生态!区管理委员会—要加快推进》生态文?明村:建设: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!村环:境卫生保洁
—(一)依据城乡容】貌,和环:境,卫生标准引导村(居!)民:开展乡村容貌整【治和环境《卫生建设
》(二)指导》各村(社区)建【立健全“村规民约”!管理发动群众参与环!境卫:生综合整《治工:作维护整洁、—。优美的生产生活【。环境
(三》)督促各村(—。居)委会与辖区内的!学校:、商店、村民等签订!卫生:保洁:责任书明确卫生保】洁责:任,。范围
第《。二十七?条 各区人民政】府和育?才生态区管理—委员会应当加强辖区!内农村集贸市场的】建设和管理引导商贩!进入农村集贸市场经!营
禁止任何单【位和个人占用—街道、?公路从?。事经营?活,。动或者晾晒》农产:品,违反:。规定:的,按照海?南省城乡容貌和环】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!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!正;拒不改》正的对占道》物品:依法处?理处50元以—上100元》以下罚款
监督!检查
第二十八条】 各区人民政—府和育才生态管理委!。。员会应当按时依法公!开,行政许可、违—法行为查处以及监督!检查等?情况接受社会—监督
第二十九条】 对阻碍依法执行】职务的单位和个人应!当,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】的由公安机关依【法处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:第三十条 各区人民!政,府和育才生态—。区管理委员会应【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!建设严格依法行政】行政执法《人员有?下列行为《之一:的视情节轻重—给予批评教育或者】给,予警告、《记过、记《大,过等行政处》分,;构:。成犯罪?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(一)—。执,。法过程?中未出示执法证【件或者未按》规定着装执》法的;
(【二)违?反相关规定使用行政!执法文书和罚没【专用收据的;
!(三)辱骂或者殴】打当:事,。人的;
—(四)?侵占或者《私,分扣没物品的;
! (五)滥用职权、!徇私枉法、随意【处罚当事《人的;
—(六)玩忽职—守,、以权谋私、—贪污受贿的;—
, (七)》有其他违法违纪行】为的
第三十一条 !市园林?环卫局负责全市【范围内城乡容貌和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】。的检查评分》
附则
第三十!二条 全市范—围内的各国营农场】城乡容貌和》环,境卫生管理适用【本办法
第》三十:三条:。 ,本管理办《。法所称的户外设施】是指利用户外—场所、空间和—。设施等?设置的广告》设施、指示牌、【店,招牌、?电子显示牌(屏)以!及,书,报亭、?保安亭、收费亭、】。宣传栏、公》告栏等设置》物
第?三十:四条 本管》理办法具体应用问】题由市综《合行政执《法,局负责解《释
第三十》五条 本管理—。办法自?印发之日起施行
】城乡容貌和环—境卫生检《查评分标准<—?xml:》。na:mespac—e pref—ix =《 o: ns? = ?"urn:》schemas【-micros【oft?-com:off】ice:offic!e" />》
考评时间【
【
序号—
!项目
内容】
,
?扣分:值
》扣分点
》
扣分
【
备注
!
1
城【市容貌管理(4【0分)
》
:
一、建筑—物、构筑《物、临街门面等容】貌整洁(15分)】
保持整【洁、完好、美观无】褪色、无污物、无】乱粘贴、有定期清】洗
有褪色、!有污:物等(1《分/处)
!
—
? ,
【2
无违【规乱设置各》类广告招牌》。临街墙体、电话亭等!部位无乱《粘乱贴、无乱悬挂】等
?
有乱贴乱—。。。挂等(2分/—处)
?
—
—。
《
,
3
】
安装悬挂物不得妨!。碍行人通行无空调】室外机、无排气扇、!无广告灯箱妨碍通】行
有排气】。扇、有广告》灯箱等妨碍通行【(1分/《处)
》
:
《。 ,
,
,
《
?
,
4
—
外立面《改,造需按照城市—规划设计要求设【置与景观协调、【安,全、无乱悬》挂横幅、无乱—挂吊顶等
】有乱悬挂横幅、吊】顶,等,(2:分/处)
】
—
—
—5
:。
保《持干:净整洁无乱涂—乱画:、无乱喷《油漆、无乱张贴等】杂物
—有乱涂乱喷乱—贴等:(2分/《处)
《
—
,。
:
《
6】
,
:
,搭建临时构筑—物应经城市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无!未经审批设置、无】审批后不按》照相关要《求,设,置、:无构筑物《影响交通要》道
》有不:按照:要求设置、有—影响交?通通行(2分/处】)
!
,
!
,
7
》
?二、:道路、广《场及:。其,。附着设?施、公共场所、电】杆上等容《貌整洁(《。20分)《
道路、公共!设施上?等无违规设置广【告牌墙体、电—。线杆无乱贴乱—挂
《
有违规《设置、有乱贴挂【等(1分/处)
】
】
《
】
8
?
道路和公共】场所上空无违—规设置管线、电线等!。
:
有违规设置管线!。、,电线(2分/—处)
《
?
《。。
!
9
—。
,
,
新建、扩建等道】路应按规划要求【。设,置管线?堆,积废:弃物及时清理—
,
有违规—设置管?线、有废弃》物堆积(2分/【处):
【
:
【
10
!
公《共,设,施、路?面等应保持干净【整洁无乱扔乱—吐、:无乱:张贴标语等
—
有乱涂—乱画、?有乱喷油漆》。等(1分/处)
】
【
?。
》
1【1
《
公共场所无—违规搭建构筑物无审!。批后不?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无!影响交通要》道通:行
有违规】设置、有影》响,交通:通行(2分/处)】
,
【
—。。
《
12
!
街道?、广场周边无占道】。经营、无《流动商贩、》无在:店外展示商》品等
》
有违规经》营、有流动商贩等】(1分/《处,)
:
《
:
?
》。
【13
?
:
机动车《上路应?保持车容整洁无【工程车带《泥上路等《
有》机动车?脏上路?、有:泥头车上路污染【等(2?分/处)
》
》
?
—
》
14《
》
,
无《。散发非法小广告【。。。、非法一日游、非法!传单等?
有散发非法!传单等(《。2分/处)
!
:。
【
!15
《
:。。三、户外设置物【容貌:整,洁(:5,分,)
应—符合设置技术—规,范无内容不》健康、无文字不【。规范、无外》形不美观
—
有内容不健康、!有不:美观(2分/—处)
?
—
《
《
,
?
16
!应,保持干净整洁无【。破损、无污》物、无脏乱差等【
《有,破损:、有乱悬《挂等(2分》/处)?
,
】
》
】17
城市】环境卫?生管理?(4:0分)?
一、—。城区内道《路、广场、》。绿化、门店》前整洁?(,14分)
—
道路保》持干净整洁》无树叶满地》、无垃圾乱倒、无】乱摆:乱,卖等
?
,
,
有垃圾满地、有】乱摆摊等(1—分/处)《
《
—。
:
】
18《
,
临《时占用道路、广【。场,应保持整洁无果皮纸!屑、乱吐槟榔汁、无!垃圾:乱,堆等
?
有《随地丢垃《圾、:有,。乱吐槟榔汁(—2分/处)
】
!
】
:19
》
城《区内保持干》净整洁无乱丢乱【吐、:无乱扔乱《洒
》有扔乱洒、有乱倒垃!圾等:(2分/《处)
《
?
:
,
,
—
2】0
》从事车辆《清洗等工作》应保持周围卫生整洁!。需设截水沟、无沿街!。堆放工具、无—占道经营等
—
有沿街—乱堆乱放等》(3分/《处)
】
【。
?
》
21
生】活区等区域无卫【生处理设施、无垃圾!堆放要道、无污水流!进要道
有】生活垃圾堆放—、污水污《。染等(1分/处)
!
—
!
,
,。
22
!
?
二、建筑工【地干净?整洁(8分》)
?
应?及时清运建》筑垃圾无《垃圾堆放《。、工地内无》污水流到路边污染】等
有建筑垃!圾、有污水》流到路边《污染(2分/—处)
?
!
【
:
2《3
清—运单位应有服务许可!证无违规从事—清运工作、无违【规,使用工程车辆
!。
有违?规,从事工作等》(2分/处》)
》
—。。
?
》。
:
2?4
?
三、《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!落实:(10分)
】
门前卫《生每日清《扫保洁无垃》圾、无污物、无废弃!物、无污泥》积,水、无乱《扔乱丢、无消除【蚊蝇滋生《场所等
【有污泥积水、有乱】扔乱丢(1分—/处)
】
,
《
《 ,
?
2》。5
:
:
门前容《貌市容?市貌整?洁有序建筑物立面】保持整洁门店招牌】和夜景灯《光按要求设置;无倚!门,设,摊、无出店经营、无!占道经营《、无流动商贩到处】乱卖等不规范经【营行为;《无乱搭乱《建、无?乱停乱放、》无乱贴?。乱画、无乱堆杂【物、:无乱拉?乱挂:等
有—出店经营、有占【道经营等(1分/处!)
】
】
,。
?
:
26
》
,。
门:前监督环境卫—生和环境秩序管【理良好?。无乱丢垃圾、无乱】停乱:放、无乱摆》乱卖、无乱涂乱画】、无:随地吐痰等
!有乱停乱《放、有乱摆乱卖等(!2分/处)
!
】
】
,
27
四、!单位、住宅》。区,。、市场及公共—。场所等干净整洁(8!分)
—。居住区按时保洁无乱!。扔乱堆、无污—水,乱排、?无油烟乱排》等
《
有:乱扔乱堆、有—污水乱排等(1分】。。/处)
!
!
【28
《
各单《位内保持整洁无【垃圾堆放、》无乱吐乱倒、无乱】停乱放等
】有垃圾?堆放:、,有乱:。。停放等(1分/处】),。
—
《
?
【
2?9
《
,。集贸市场保持—干净整洁无污水横】流、无垃圾》溢满、无水沟堵【塞,。等,
有污水横流!、有垃圾溢》满,等(1分《/处)
—
,
:
?
】
,
3》0
停车场】、车站、《绿地等公共场所保持!干净:整洁无乱张》贴、无乱吐》。乱扔等
》
,
有乱扔乱倒—、有乱涂乱画—等,(1分/处)—
?
:
?
,
【
:
,
:
3:1
乡村容貌!和环:境卫生管《理(10分)
!
乡、村《街道干净《整洁(10分)
】
?。区政府应引》导乡、村、社—区(居)民开展【环境整治卫》生工作
【有,不引导?开展整?治的(1分/处)
!
—
—
】
32
》
:村民委员《会应推行“》。村规民约《”对街道垃圾及时】排,放处理
—
有垃圾乱》。堆不及?时处理等(1—分/处)《
【
【
》
,
33
》
村委会—需与村里学校、企】业等单位应签—订,保洁责任书》
有单位不】签订责任书房前【屋后有乱搭》乱建:等(1分/处)
】
?
:
《
》
?
《。。34
《
区?。。政府:需按照?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!标准执行
》
?有不按照标准执行(!1分:/处)
《
》
【
】。
35
无占!。用乡、村街道、公路!从,事经营品
】有占道经营、—有晾:晒农产品(1分/处!)
—
:
:
:
》
3【6
:。
法律责任【方面(10分—),
文明执法】(10分)》
违》法情况需及》时查:处,接受社会结监督
!
有不《接受市民监督、【不及时?查处违法(1分/】处):
—
《
?
—
?37
《
无阻碍城】管队:员执法
【。有,市民暴力《抗法(1分/处)
!。
—。
—
【
,
38
【执法人员无暴力执】法、无违法侵—占物品、无以权谋私!等
》
有?暴力执法《、有滥用权力—等(1分/处)
!
!
,
》
总—得分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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