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市城乡容—貌和环境卫》生管:理办法
总》则
第一条》 为加?强全市?城乡容貌《和环境卫生》管理创建清洁—、优美环境促进三】亚,。国,际化热带滨海—旅游精品城市建【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!容和环境卫》生管理条例、海南省!城,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!理条例等有关—行政法规的规定【结合三亚实》际制定本管理—办法
第二》条 本办法适用于】各区人民《政府和育才》生态:区管理委《。员会管辖范》。围内的城市街区、各!村和社?区
第三条》 各区人《民政府和育才生态】区管理委员会对本行!政区域内的城乡【容貌和环《境卫生工作统一领导!、组织?开展行政《执法工作要》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!生,事业统一纳》入本级国《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规划:将所需经费纳—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!健全以公共财政【资金为主、社会资金!为辅的多元化投资】体制机制引导社【会资本参与城乡环境!。卫生管理和》设施建设鼓励和支】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!生技术?的创:新和推广
第四条】 各区人民政—府和育才生态区管理!委员:会要支?持,辖区内各《村(居)委会—。建立完善《村规民约《加强宣传教育提【高广大?村,。(居)民环》保意识养成良—好卫生习惯鼓励村】。(居)?民,参与城?市容貌和环境—卫生治?理管理
第五条 市!园林环卫《局牵头负责全市范】围内城乡容》貌和环境卫生管理】工作的检《查、考核市综合行】政执法局、》市住房城乡》。建设局、市》公安局、市工商行政!。管理局、市旅游委、!市交:通运:输局、市《生态环境保》护局等部门根—据各自工《作职:责,对全市范《围内的城乡》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!工作进行《监督、检查
市民】。游客对违反城乡容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行!。为的举报《各单位对属于职责范!围内的事项》要及:时依法处理并将处】理结果?反馈给举报人;属于!其他部门职责范围】内的事项应》告知举报人向—相关部门举报并督促!相关:部门:及时依法处》。理
城》市容貌管理
—第六条 各》类建筑物、构筑物】以及环境卫生、园林!绿化等公共设—施的设置必须符【合,。城市容貌标准符【。合我:市城市规划》和市容?管理的相关》规定
第七条 各】类建筑物、构—筑物以及临街—。店,面的管理人或者使用!人必须严格》按照“门前三—包”要求《保持其整洁、完好、!美观
第《八条 临建建筑【。安装空调外挂机、】排气扇?、广告灯箱等悬挂物!必,。须符合消防安全等】管理要求且不得妨碍!行,人通行
《。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未?经批准不得在—建筑物、构筑物【的外墙以《及在广场、》道路的设施上设【。置户外?广告、宣《传栏等影响城乡容貌!和环境卫生的物【品对:违规设置的》各类:户外设施《依,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!
第十条 经批准!设,置的各类户外设施以!及新建、改》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!应当与周边景观【相协调?保证安全、美—观不得违反有关【城市设计的要求违】反规:定的依照海南省【城乡容貌《和环境卫《生管理?条例第十条的—规定责令当事人【限期改正并处—200元《以,。上,2000元以—下的罚款;逾期不改!。正的:。。由,综合行政《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!除
第十一—条 未经批准不【得在城市主次道路两!侧,广场、?公,园等公共《场所新建《架空管线设施违反规!定的依照《海南省城乡容貌【和环境卫生管理【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!责令当事人限期【改正并处10—00元以上5000!元以下的罚》款
《新建、改建》或者扩建道路应按】照城市规划》要求逐步将管线设施!纳入地下管廊或者改!为地下管道
对!废弃的电线杆、管】道、灯箱《。等户外设《施设备应责令当【事人或者组织相【关人员?及时进行清》理
? 第十二条 在城】市设置户外广—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!灯、标语、》招牌:。、标牌、电》子显:示牌:、灯箱、画》廊、充气装置、【实物造?型等户外《设施(以下统—称,户外设施《)应:当内容健《康、文字规范—、外形美观》、安全牢固设—置单位对《破损、污浊、—腐蚀、陈旧或者【。图案、?文字显示不全的应当!。及时整修、清洗、更!换;
对有安全【隐,患,的应:当加固?或,者,拆除;在潮汛—、台风或《者暴雨?期间应当《。加强对户外》设施的?安全检?查违:反规定的按》照海南?省城乡容貌和环【境卫生管理条例第】。十四条的《规定:责令限期改正处【200元以上200!0元以下的罚款【
第十三《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!个人:在建筑物《、构筑物、公共设】施,、路灯杆《、电线?杆等涂写《、刻画?、喷涂以及张—。贴,广告标语违》反规定的按照海南省!城乡容貌和环境【卫生管理条例第【十,六条:的规定责令》清,。除并:处200元》以上20《。0,0元:以下罚款
各区人!民政:府和育才生态区管理!委员会应《当在:适当的位置设—置公共信息栏以【满足:公众发布《信息的需求并负责管!理和维护《
第:十四条 占》用城:市道路、公共场所举!。办商业活动或—者举办公益》性宣:传活:动需要搭建临时构筑!物及:其他设施的应—当,按要求报《综合行?政执法部门审—批并按?照批准的时间—、地段、规模—。等要求设置审批部】门在批准前应征求公!安部:门的意?见,并根据公《安,部门的意见作出审】批意见
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】、公共设施等建【设建:筑物或者搭建临时】构筑物及其他—设施的责令当事人改!。正恢复道路或者公】共,设施:的原状拒不改正的】依法强制清除对违规!占道堆放的物品【、施工工具等依法予!以处:理
各区人民—政府和育才生—态区管理委员会【要督促主要街道、重!点区域以及景区等】。周边店?铺经营者落》实“门前三包”【政策不落实“门前三!包”政策超出—其经营?店的门?、窗进行店外经营】、作业或者展示【商品的按照》海南省城《乡容貌和环境—卫生管理条例第【十九条?的规:。定责令改正可以并】处50元以》上300元》以下罚?款
第十五条 【任何:单位和个《人散发宣传广告【。。不得影响城乡环境卫!生不得影响交通安全!和行人通行违反【规定的责令》当事人清理
禁【止在:机动车道散发广告宣!传品违反《规定的由公》安,交通管理《部门依法处理
第】。十六条 公》交车、出租车—。等交通?运输工具应当保【持外观整《洁运:。输砂石、泥》。土、水泥、建—筑垃圾等必须密【封、:全覆盖?不得泄漏、》遗撒、?。散,。落运载物违反规定】的按照海南》省城乡?容貌和?环,境卫:生管理条例第二十】四,条的规定责令当【事人清?理并处1000元】。以上500》0元以下的罚款
!
城市环《。境卫生管理
—第十七条 城—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!按照下列规定—分工负?责
(一)城】。市主次道《路由各区人民政府】。和育才生态区管理】委员会的《环卫部门负责清扫保!洁
? ,(二)实《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!区由物业《。管理单位《负责:清扫保?洁;未实行物业管理!的,居民小区由属地社】区协:调负责清《扫保洁;
— (三)机关、【。。团体、部队、企【业、事业单位负【责所在?区域的清扫保洁;】
(四)—集,贸市场由《市场管理方负—责清扫保洁;
!(五)机《场、车站、码头、停!车场、体《。育场、?海水浴?场、:公共绿地《等,公共场?。所,及铁路沿线由经营】。管理单位负责清【扫保洁?;
经批准临【时占用道路、广【场等公共场地从事】。各种活?动的由?临时占用者负责【占用地段的清扫保】。。洁
环境卫生【责任单位可》以采取招标》的方式委《托确定?环境卫生专》门企业清扫保洁【
,第十八条 全面推行!“门前?三包” 责任制落】实市容和环境卫生】责任区制度各区【人民政府和》。。育才生态《区管理?委员会要与相关单位!和人员签订 “门】前三包责任书”并】督促其落实“门【前三包”责》任对未按《规定做好“门前三】包”责?任的单位或者—个人责令改正—
第十九条》 ,任何:单位和个人都—。应维护?城市环境卫生—禁止下列行为—
(一)随地吐痰】、吐槟榔渣汁—。、吐口香糖》、便溺?;
(二)乱扔【。果皮、纸《屑、烟蒂、》饮料罐、塑料袋等废!弃物;
(三)乱倒!生活垃?。圾、污?水、粪便;
(四】)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规定】的,其他: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!。行,为
违反本条—规定的按照海南省城!乡容貌和环境卫生】管,理条例第三》十三条的规定责令】。清,除并处50元罚款】
第二十《条 集贸市场的管】理单位?负责:保持市场内及其周】围环境?整洁并按《照垃圾日产》。生量设置垃圾收【集,容器对垃圾实行日】产日清;任何单位和!个人应?当按规?定缴纳生活》垃圾:处理:费缴纳生活垃圾处】理费后由所在地【环卫部门负责将垃】圾,清理到垃圾场—进行无害化处—理
第二十一—。。条 从事车辆—清洗:、维:修,经营活?动的单?位,或者个人应》当遵守下《列规定
(一—),。。保持作业《范围整洁在作—业,范围:外四周设置截水沟防!止车:废水、废油等—流入作业场》所之外的路》面污染周边》环境:
(二)设》置沉:淀池沉?淀、收集污泥等固体!废弃物?并,及时清运
(—三)作业工》具和设施按照规【定摆:放整齐不沿街堆【放作业?工具
(四)不【得占用城市》道路的机动车道【、非机动车》道和人行道进行经】营活动
(五)河】道、近海岸边及水】域由责任单位负责】清,扫保:洁和清理漂浮废弃】物
(?六):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!物必须交《由有资质的单位【回收处理《
第二?十二条 《建,设单位或者施—。工单位应当及—时,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!产,生的:建筑:。垃圾并按照》规定处?置防止污染城市道】路和影响城市—容貌未?及时清?运建筑垃圾的—按,照海南省城乡容【貌和环境卫生管理】条例第四十一条【的规定责令改—正并处500—0,元以:上100《。00元以下的罚【款
第?二十三条 从事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!。(餐厨?垃圾)清扫、收【集、运输、处—置的服务单位—应当按照规定取【得服务许可证违反规!定的按照海》南省城乡容》貌和环境卫生—管理条例第》四十二条的规—定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并处50》00元以上5万元以!下的罚款
第二十四!条 生活垃圾、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】等大型公共环—境卫生设施应当【远离居民集》中的生活区、水【源保护区、》食品生产加工—厂、交通《要道等重点区域并定!期喷洒药物防止蚊】蝇孳生?和污染环境
第【二十五条 各区人民!政府(?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!会)应根《据,相关规划和》标准确定所辖区内公!。。共厕所、垃圾—运转站、垃》圾收集箱、废弃【物收集桶等公—共,设,施的:。数量选址的布局并】组织建设
》
村?庄容貌和《环境:卫生管理
第二十】六条 各区人—。民政府?和育才?生态区管理委员会】。要,加快推进生态文【明村建设引导社会资!本参与乡村》环境卫生保洁
【(一)依据》城乡容?貌和环境卫生—标,准引导村(居)【。民开展乡村容貌整治!和环境卫生建设
(!二)指导各村(【社区:),建立健全“村规民约!”管理发动群众参与!环境卫生综》合整治?工作维护《整洁、优《美,的生产?生活环境
(三)督!促各村?(居)委会与辖【区内的学校》、商:店、村民《等签订卫生保洁【责,。任书明确卫生保洁责!任范围
第二十七】条 各区人民政府!和育才生态区—管理:委员会应当加强辖区!内农村集贸市—场的建设和管理引】导商贩进入》农村集贸市场经营
!。禁止任何《单位和?个人占用《街道、公路》从事经营活动—或者晾晒农》产,品违反规《定的按照海南省【城乡容貌和》环境卫生管》理条例第四十九【条的规定责》令改正;拒不—改正的对占》道物品?依法处理处50元】以上100元以【下罚款?
监督检—。查
第二十八条 】各区人民政府和育才!生态管理委员会应当!按时依法公开行政】许可:、违法行《为查处以及监督【。检查等情况接受社会!监督
第《二十九条 对阻碍】依法执行《职,务的单位和个人应】当给予治安管—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!依,法处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?第三十?条 各区《人民政府和》育才生?。态区管?。理委员会应当—加强行政执》法队伍建设严格【。依法:行政:。行政执法人员—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视》情节轻重给予—批评教育《。或者给予《警告、记《过、记大过等行【。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: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
【(一)执法过程中未!出示执法《证件或者未按—规定着装执法的;
! (二)违—反相关?规定使用行政—执法文书《和罚没?专用收据的》;
(三)辱】骂或者殴打当事人】的;
《。 (四)《侵,占或者?私分扣没物品—的;:。
: ,(五)?滥用职权《、徇私枉《法、随意处罚—当事人的;
(!六)玩忽职守、以权!谋私、贪污受—贿的;
《 (七)有—其他违法违纪行【为的
第三十一条】 市:园林环卫局负—。责,全,市范围内城》乡容貌和环境卫生】管理工?作,的,检查评分
附则!
第三十二条 全】市范围内的》各国营农场》城乡容?貌和环境卫生管理适!用本办法
第—三十三条 本—。。管理办?法所称的户》外设施是指利用户】。外,场所、空间》。和设施等《设置的广告设施【、指示牌、店招牌】、电子显示牌(屏】)以及书报亭、保安!。。亭、:收费亭?、宣传栏《。、公:。告栏等?设置物
第三十【。。四条 本《管理办法具体—应用问题由市综合】。行政执法局》。。负责解释
第三【十五条 本》管理办法自印发【之日起施《行
城乡容貌—和环境卫生检查评】分标准<?xml:!namespace! prefi—x = o》 ns? = "ur—n::sc:。hemas-mi】croso》ft:-com:offi!ce:of》fice"》 />
《。
考评时间
【
—
《序号
【
项目—
内》容
扣—分值
扣分点!
扣分
!
备注
—
1
】。
城市?容貌管?理(40分》)
—
一、建筑》物、构筑《物,、临街门面等—容貌整洁(》15分)
保!。持整洁、完好、【美观无褪色、无污】物、无?乱粘贴、有定期清】洗
?
有褪色、有【污物等(1》分/处)
》
《
?
》
!2
无违规】乱,。设置:各类广?告招牌临街墙体、电!话亭等部位》无乱粘乱《贴、无乱悬挂等
!
有乱《贴,乱挂等(2分/【处)
《。
—
《。
《
3
】
安装》悬挂物不得妨碍【行人通行无空—调室外机、无—排气扇、无广告灯箱!妨碍:通行
有【排气:扇,、有广?告,灯箱等?妨碍通行(1分【/处)
【
?
【
《
《4
:
外立面改【造需按照城市—规划设计要求设置与!景观协调、》。安全、?无乱悬挂横幅—、无乱挂吊顶—等
?
有?乱,悬,挂横幅、《。吊顶等(2》。分/:处,)
《
,。
—
—
?
,
5
【。保持干净《整洁无乱涂乱画、无!乱,喷油漆?、,。无乱张贴等杂物
】
有乱涂—乱,喷乱贴等(》2分:/处)
—
?
?
》
《
6
!。搭,建临时构筑物应【经城市?行政:管理部门批准无【。未经审批设》。置、无?审,。。批后不按照》相关要?求设:置、:无构:筑物影响交通要【道,。
有不按照要!求,设置、有影响—交通通?行(2?分/处)《。
》
,
】
《
:
7
【二、道?路、广场及其附着设!。施、公共场所、【电,杆,上,等容貌整洁(2【0,分)
—道路、公共设—施上等无违规—设,。置广告牌墙体、电】线杆无?。。乱贴乱挂
】有违:规设置、有乱贴挂】等,。。。(1分/处)
】
?
!。
8!
道》路和公共场所上【空无违规设置管线】、电:线等:
《有,违规设置管》。线、电线(2—。分/:处)
【
《。
【
:
?
9:
,。
新建、扩【建等道路应》按规划要求设置管线!堆积废弃物及时清】理,
有违规设】。置管线、有废—弃物堆?积(2分/处)【
,
【
:
,
】
10
】
公共设施、路面】等应保持干净整洁】无乱扔乱《吐,、无乱张贴》标语等
有乱!涂乱:画、:有乱喷油漆》等(1?分/处)
—
!
?
》
11
!公共场所无违规【搭建构筑物无审批】后不按照相关要求】设置无影响交通【要,道通行
有】违规设置《。、有影响交》通,通行(2分/处)】
【
】
1】2
》街道、广场》周边:无占:道经营、无流动商】贩、无在《店外展示《商品等
有】。违规经营、》有流动商贩等(【1分/?处)
【
:
】
:。
?
13
【
机动车上路应【保持车?容整洁无工程车带泥!上路等?
《有机动车脏上—路、有泥头车上路污!染等(2《分/处)
】
】。
—
:
1?4
?。
无】散发非法《小广告、非法一【日游、非《法,传单等
《
有散发非法传!单等(2分/处)】
?
!
】。
,
,15:。
三》、户外设置物容貌整!。洁(5分)》
应符—合,设置技术规范无内】容不健康、无—文字不规范、无外】。形不美观
—
有内容不健康、!有不美观(2分/处!)
】
》
!
16?
:。
应保持干净整】洁无破?损、无污物、无脏乱!差等
—有破损?、有乱悬《。挂等(2分/处)
!
《
】
】
1:7
城—市环境卫生管—。理,(4:0分)?
一、城区】内道路?、广场、绿化—、门店前整》洁,(14分)》。
道路保持】干净整洁无树叶满地!、无垃圾乱倒、无】乱摆乱卖等》
《有垃圾满地、有乱】摆摊等(1分/【处)
!
,
《
—
18—
:
临时占用道【。路、广场应》保,持整洁无《果皮纸屑、乱吐【。槟榔汁、无垃圾【乱堆等
有随!地丢垃?圾、有乱吐槟榔汁(!2分/处)
【
:
—
》
1】9
?
:
:城区内?保持干净整》洁无乱丢《乱吐、无《乱扔:乱洒
《
有扔乱洒、有乱!倒垃圾等(2分/处!),
?
《
,
?
》。
—20
从事】车辆清洗等工作应】保持周围《卫,生整洁?需设截水沟》、无沿?街堆放工具、无占】道经营等
—
有沿街乱堆乱放!等(3分/处)【
,
:
,。
】
:
?
:
21
—
:
生活区等》区域无?卫生处理设施、【无垃圾堆《放要道、无污水流】进要道
有】生活垃圾《堆放、污水》污,染等(1分/—处):
:。
【。
!
,
22
!
二、建筑】工地:干净整洁(》8分)
应】及时:清运建筑垃圾无【垃圾堆放、工地【内无污水流到路【。边污:染等
—有建筑垃圾、有污水!流到路边污染(2分!/处:)
?
?
:
《
【
23
【
清《运单位应有服务【许可证无违规从事清!运工作?、无违规《使用工?程车辆
》
有违规从事工作!等(:2分/处《。)
!
,
《
《
《
24
—
三、“门前三【。包”责任制落实(1!0分)
—
,门前卫生每日清【扫,保洁无垃圾、无污物!、无:废弃物、无污—泥积水、无乱扔乱丢!、无消除蚊蝇滋生】场所等
—
有污泥《积水、有乱扔—乱,丢(1?分/处)《
,
?
:
?
!
:
25
】门前容貌市》容市貌整洁有—序建:筑物立面保持整【洁门店招牌和夜景】灯光按要求》设置;无倚门设摊】、无出店经营、无】占道经营、无—流动商贩到》处乱卖?等不规范经营行【。为;无?乱搭乱建、无乱停乱!放、无乱贴乱画【、无乱堆《杂物:、无乱拉乱挂—等
》。有出店经营》、有占道经营等(1!分/处)《
【
【
2!6
:
,
门前《监督环境《。卫生和环境秩序【管理良好无乱丢【垃圾、无乱停—乱,放、无乱摆乱卖、无!乱,涂乱画、《无,。随地吐痰等
!。有乱停乱放、有乱摆!乱卖:等(2?分/:处,),
》
】
,
?
2—7
四、【单位、住宅区、市场!及公共场所等—干净整洁(8分【)
居住区按!。时保洁无乱》扔乱堆、无》污水乱排、无油【烟乱:排,等
:。
?有乱扔乱堆、有【污水乱排等(1【分/处)
【
:
【
《
《
,
28
》
各单位内保持整!洁,无垃圾堆《放、无乱《吐乱倒、无乱停乱】放,等
》有垃圾堆放》、有:乱停放等(1分【。。/处)
—
《
,
:
?
—
29》
:
集贸市场保【持干净整洁无污水】横流、无垃圾溢满、!无水沟?堵塞等
有污!水横流?、有垃圾《溢满等(1分/处】)
—
?
】
:
30—
《停车场、车站、【绿地等公共》场所保持《干净整洁无乱—张贴、无乱吐—乱扔等
《
:
有乱扔乱倒、【有乱涂乱画等(1】分/处)
》。
:
,
:
》
!
31《
乡村容貌】和环境卫生管理(1!0分)
乡】、村街道干净整【洁,(1:0,分)
《
区政府》应引导乡、村—、社区(居)民【开展环境整治卫生工!作
有不引导!开展整治的(1分】/处)
】
《
:
【
32—
村民委【员会应推行“村【规民约”对街道垃圾!。。。。及时排放《处理
?
有垃圾乱【堆不:及,时处:理等(1分/—处)
】
!
:
33【
村委—会需与村里》学校、?企业等?单,位,应签订保洁责任【书
《
有单位不签订责】任书房前屋后有乱】搭乱建等(1—分,/处)
】
】
《
34
!
,
区政府需按照【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!标准执行
有!不按照标准执行(】1分/处)
【
,
【
】
35
【
:
无占用《乡、村街道》、公:路,从事经营品
】
有占道经》营、有晾晒农—产品(1分/—处,)
:
《
》
】
:
36
》
:
,法律责任方面(1】0,分)
文明】执法(?10分)
【
违:法情况需及》时,。查处接?受社会结监督
!
有不接受市民监】督、不及《时查处违法(—1分/处)》
《
】
:
3!7
—
无阻碍城管队【员执法
【有市民暴力抗—法(:1分:/处)?
【
【
:。
—38:
执》法人员无暴力执法、!无违法侵占物品、无!以权谋私等
—
有暴力】执法、有滥用权力等!(1分/处)
【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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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得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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