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市城《乡容貌和环》境,卫生管理办法
【总则
第一条 为】加强全市城乡容貌和!环境卫生管》理创建清洁、—。优美环?境促进三亚国际化热!。带滨海旅游精品【城市建设《根据国?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管理条》。例、:海南省?城乡容貌和环境【卫生:管理条例等有关行】政法规的规定—。。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!管理办法《。
第二条 》本办法适用于—。各区人民政府—和育才生态区管【理委员会管辖—。范围内的城市街区、!各村和社区
第三】条 :各区人民政府和育才!生态区管理》委,员会对本行》。政区域内的》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!工作统一领导、组织!开展:行政:执,法工作要将城—乡容貌和环境卫【生事业统一》纳入本级《国民经?济和:社会发展规划—将所需经费》纳入本级财政预【算建立健全以公共】财政资金为主、社会!。资金为辅的多—元化投资《体制机制引导社【会资本参与城乡环境!卫生管?。理和设施建设鼓【励和:。支持城乡容貌和【环境卫生技术的【创新和?推广
第四条 【各区人民政》府和育才生态—区管理委员会要支】。。。持辖区内各村(【居,)委会建立完善村规!民约加强宣传教育】提高广大村(居)】民环保意识》养成:良好卫?生习惯鼓《励村(?居)民参《。与城市容《貌和环境卫生治理管!理
第五《条 市园林》。环卫局?牵头负责全市—范围内城乡》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!工作的检《查、考核市综合行政!。执法局、市住房城乡!。建,设局、市公安局【、市工商行政管【理局、市旅》游委、市交通运输】局、市生态》环境保护局等部【门根据各自工作【职责:对全市范围内的城乡!容貌和环境卫—生管理工作进—行监督、检查
市】民游客?对,违反城乡容貌—和环境?卫生管理行为的举】报各单位对》属于职责范围—内的事?项要及?时依:。法处理并将》处理结果《反馈给?举报人;属》于,其他:部,门职责范围内的事】项应告知举报人向】相关部门举报并督】促相关?部门及时《依法处理
—
城市容貌管理
】第六条 各》类建筑物、构筑物以!及环境?卫生、园林绿—化等公共设施—的设置必须》符合城市容貌标准】符合我市《城市规划《和市容?管理的?相关:规,。定
第七条》 各类?建筑物、构筑—物以及临街店面的】管理人或者》使用人必须严格【按照“门前三包”要!求保持?其,整洁:、完好、美观—。
第八条 临建【建筑安装空调外【挂机、排气扇、【。广告灯箱等悬挂物必!须符合消防安全【。等管理要《求且不?得妨碍行人通—行
:第九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未—经批准不得在—建,筑,。。物,、构筑物的外墙以】。及,在广场?、道路的设》施,上设置户外》广告、宣传栏等影响!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!的物品对违规设置】的,各类户外设施依【照,。相关法律法规—处理
第十条 】。经批准设置的各【类户外?设施以?及新建、改建—的建:筑物和构筑物应【当与周边景观相【协调保证安全、美】。。观,不得违反有关城市】设计的要求》违反规定的依照海】南省城?乡,。容貌和环境卫生【。管理条例第》十条的规《定责: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!处20?0元以上200【。0元以下的》罚款:;逾期不改正的由综!合,行政执法部门—。依法强制拆除
【。 第十一《条 未经批准—不得在城市主—次道路两《侧广场、公园—等公共?场所新?建架空管《线设施违《反,规定的依《。照海南?。省城乡容貌和环【境卫生管理》条,例第:十三条的规》定责:令当事人限期—改正并处《1000《元以上5000元以!下的罚款
新建!、,改,建或者扩《建道路应按照城市规!划要求逐步将管线设!施纳入?。地,下管廊或者》改为地下《管道
对—废弃的电线》杆、管道、》灯,箱等户外设施设【备应:。责令当事人或者【组织相关人员及时】进行清理
第十!二条 在城市—设置户外广告以【及非广告的》霓虹灯、《标语、?。招牌、?标牌、电子》显示牌、《灯箱、画《廊、充气装置、实物!造型:等户外设施(—以下统称户》外设施)《应,当内容健康、文字】规范、外《形美观、安》全牢固设置单位【对破损、《污浊、腐蚀、陈旧或!者图案、文字显示】不全的应当》及,。时整修、清》洗,、更换;
对有安】。全隐患的应当—加固或者拆除;【在潮汛、台》。风或:者暴雨?期间应当加》。强对户外设施—的安全检查违反规定!的按照海南省城乡容!貌和环境卫》生管理条例第十【。四条的规定》责令限期《改正处200元以】。上2000元—以下的罚款》
第十?三条 禁止》任何:。单位和个《人在建筑物、构【筑物、公共设施、路!。灯杆、?电线:杆等涂写《、,刻画、喷涂以—及张贴?广告标语违反规定】的,按照海南省城乡【容貌和环境卫—生管:。理条例第十》六条的规定责令清】除并处200元以】上2000元—以下罚款
各【区人民政府和育才生!态区:管理委员会应当【。在适当的位置设【置公:共信息栏以》满足公众《发布:信息的需求并负【。责管理和维》护
第十《四条 占用》城市道路、》公共场所《举办商业活》动或者举办公益【性宣传?活动需要《搭建临时构筑物【及其他设施的应当】按要求?报综:合行政?执法部门审批并【按,照批准的时间、【地段、规模等—要求设置审批部门在!批准前应征》求公安部门的—意见并根据公—安部:门的意见作》出审批意《见
:擅自占用城市道路、!公共设施等》。建设建筑物或者搭建!临时构筑物及其【他设施的《责令当事人改—正恢复道路或者【公共设施的原—状拒:。不改正的依法—强制清除对违—。。规占道堆放》的,。物,品、施工工具等依】法予以处理》
各区人民政—。。府和育才生态区【管理委员会要督促】主要:街道:、重点?区域以及景区等周边!店铺:。。经,营者落实“》门,前三:包”政策不》。落实“?门前三包”政策【超出其经《营店的门、窗—进行店外《经,。。营、作业或者展示商!品的按照《海,南省城乡《容貌:和环境卫《生管理条例第—十九条的规定责【令改:正可以并处》。5,0元以上300元】以,下罚款
《第十五?条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散发宣传广告不!。得影响城乡》环境卫生《不得影响《交通安全和行人通】行违:反规定的责令—当事人清理
禁止在!机动车道散发广【告,。。宣传品违反》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!理部门依法处理【
第十六条 公交】车、:出租车等交通运【输,工具应当《保持外观整洁运输砂!石、泥土、水—泥、建筑《垃圾等必《须密封?、全覆盖不》得泄:漏、遗?撒、:散,落运载?。物违反规定的按照】海南省城《。乡容貌和《环境卫生管》理条例第二》十四条的规定—责令当事人清理并处!1000元以上5】000?元以下的罚款—
城市》环境卫生管理—
第:。十,七条 城《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!按照下列规定分工】负责
(—一):城市主?。次道路由《各,区人民政府和育才生!。态区管?理委员会的环卫部门!负责:清扫保洁
— (二)实》行物业管理的居民】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!负,。责清扫保洁;未实】行物:业管:理的居民小区由【属,地社:区协调负责清—扫保洁;
— (三)机关、团体!、部队、企业、事业!单位负责所在区【。域的清扫《保,洁;
(四)】集贸:市场由?市场管理方负—责清扫保洁;
】 (五)机》场、车站《、码头、停车—场、体?育场、海水浴—场、公共《绿地等?公共场所及铁路沿线!由经营管理》单位负责清扫—。保洁;
经批【准临时占用道—。。路、:广场:等公共场地从事【各,种活动的由》临时占用者负责占用!地段的清扫保—洁
环《境卫生责《任单:位,。可以采取招标的方】式委托确定环境卫】生专门企《业清扫保《洁
:第,十,八条 全面》推行“门前》三,包” 责任制落实】市容和环境卫—生责:任区制度各区人民】政府:和,。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!会要:与,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! “门前《三包责任书”并督】促其落实“门—前三包”责》任,。对未按规定做好“】门前三包”责任的单!。位或:者,个人责令《改正
第《十九条 任》何,。单,位和个人都应维护】城市环境卫》生禁止下列》行为
(一》)随地吐《痰,、吐槟?。榔渣汁、吐口香糖、!便溺;
(二)【乱扔果皮、纸屑【、烟蒂、饮》料罐、塑《料袋等废弃》物;
(三)乱倒生!。。活垃圾?、污水、粪便;
(!四)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规定的其他影!。响,城市:环境卫生的行—为
违反《本条规定的按照海】南省城乡容貌和【环,境卫生管理条例第】三十:。。三条的规定责令清】。除并处50元—罚款
第二》十条 集《贸市场的管理单位负!责保持市场内及【其周:围环境整《洁并:按照:。垃圾日?产生量设置垃—圾收集容器对垃【圾,实行日产《日清;任《何,单位:和个人?应当:按规定缴纳生活【垃圾处理《费缴:纳生活垃圾处理费】。后由:所在地环卫部—门负责将垃圾清理到!。垃圾场进《行无害化处理
【第二十一《条 从事车》辆清洗、《维修经?营活动的单》位或者个人》应当遵守《下,列规定
(》一)保持《作业范围整洁在作】业范围外四周设置】截水:沟防:止车废水、废油等】流,入作业场所之—外的路面污染周【边环境
《(,二)设置沉淀池沉】淀、收集污泥等【固体废弃物》并及时?清运:
(:三)作业工具—和设施按照规定摆放!整齐不沿街》堆放作业工具—
(四)不》得,占用城市道路的【机动车?道、非机动车道和】。人行道?进行经营活动
(】五)河道、近海岸边!及水域由责任单位】负责清扫保洁和【。清理漂浮废弃物【
(六)废机油等】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!由有资质的》。单位回收处》理,。
第二十二条 建设!单位:或者施工单位—应当及?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!中产生的建筑垃【。。。圾并:按照规定处置防止污!染城市道《路和影响城市—容貌未及时清运建】筑垃圾的按照海南省!城乡容貌和环—。境卫生管理条例第】四十一条《的规定责令改正【并处5000元【以上10000【元以下的罚款
【第二十三条》 从事建《筑垃圾和生活垃【圾(餐厨垃圾)清扫!、收集、运输、【处置的服《务单位应当按—照规:。定取得服务许可【证违反规《定的按照海南—省城乡?容貌和环《境卫生管《理条例第《四,。十二:条的规定责令停【止违法行为并—处5000元以上】5万:元以下的《罚款
第二十四条 !生活垃圾、生活污】水处:理设施等《大,型,公共环境《卫生设?施应:当远离居《民,集中的生活区、水】源,保护区、食品生产】加工厂?、交通要道等—重点区?。域并定期喷洒药物】防止蚊蝇孳生和【污,染,环境
第二十—五,条 各区人民—政府(育《才生:态区管理委员会【)应根据相》关规划和标准确定所!。辖区内公共厕—所、:垃圾:运转站、垃圾收集箱!、废弃物收集桶等】公,共设:。施的数量选址的布】局并组?织,建设
《
村庄容貌和环境】卫生管?理
第二十》六条: 各:区人民政府和育【才生态区管》理委员会《要加快推进生—。态文明村《建设引?导社会资本参与乡】村环:。境卫生保洁
(一】)依据城乡容貌【和环境卫生标准引】导村(居)民—开展乡村容貌整治】和环:境卫生?建设
(《二)指导各村—(社区)建立健全“!村规民约”管理发】动群众参《与环境卫生》综,。合整治工作维护整洁!、优美?的生产生活环境
(!三)督促各村—(居)委会与辖【区内的学校、商店】。、,村民等签订卫生保洁!责任书明确卫生保洁!责任范围
第二十七!条 各区》人民政府《和育才生态区—管理委员会应当【加强辖区内农村集贸!市,场的建设和》。管理引?导商:。贩进入农村集—贸市场?经营:
禁止任何》单位和个人占用街】道、公路从事经营活!动或者?晾晒农产《品违:。反规定?的按照海南省—。城,乡容貌?和,环境卫生管》理条:例第四十九条的规】定责令改正》;拒不改正的对占】道物品依法处理【处50元以上10】0元以下罚款
【
监督检查
第二!十八条 各区人民】政府和育才生态管】。理委员会应当按【时依法公开行政许可!、违法行为》查处以及监督检【查等情况接受社【会监督
第二十九条! 对阻碍依法—执行职务的单—位和个人《应当: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!。由公安机关依法处】理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第三十条! ,各区人民政府和【育才生态区管—理委员会应当—加强行政执》法队伍建设严格依法!。行政行政执法人【员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视情节【轻,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!给予警告《、记过、《记大过等行》。政,处分;?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?刑事责任
》 (一)》执法过程中未出示执!。法证件或《者未按规定着装【执法的;
— (二?)违反?相关规定使用行【政执法文书和—罚没专?。用收据的;
(!三)辱骂或》者,殴,打当:事人的;《
(四)侵【占或者私分扣没物】品的;
(【五):。滥用职权、徇私枉】法、随意处罚—当,。事人的;
— (六)玩忽职守】、以权谋私、贪污】受贿的;
》 (七)有其他】违法违?纪行为的《
第三十一条— 市园林环卫局负】责全市范围》内,城乡容貌和环境卫】生管:理工作的检查—评分
《
附则
第三十【。二条 全市范围内】的各国营农场城乡容!貌和环境卫》生管理适用本办法
!第三十?三条 本管理办法】所称的户外设施是指!利用户外场所、空】间和设施等设置的广!告设施、《指示牌、店招牌【、电子?显示牌(屏)以及】书报:亭、保安亭、收【费亭、宣传》栏、公告栏等—设置物
第三—十四条 《本管理办法具体应用!问,题由市综《合行政执法局负【责解释
第》三十五条 本管理办!法自印?发之日起施行—
,城乡容貌和环—境卫生检查》评,分标:准<?x《ml:namesp!。ace pre【fix = —。o :ns = "urn!:schemas-!micros—oft-com:o!ffice:of】fice" —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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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评时间
!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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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序号
》。。
项目】
内容
!
扣分?值,
扣分点
!。。
:扣分
备注】
:
《
1:
城》市容貌管理(40】分)
】一,。、建筑物、构筑物、!临街门面等容—貌整洁(《15分)《
保持整洁、!完好、美《观无褪色《、无污物、无乱粘贴!、有定期清洗
!
有褪色、有—污物等?(1:分/处)
【
?
!
,
:
2
—。
无违规—乱设置各类》广告招牌临街—。墙体:、电话亭等部—位,无乱粘乱《贴、无乱悬》挂等
》
,有乱贴乱《挂,等,(2分?/处:)
!
》
》
3
】
安装悬《挂物不得妨碍行人】通行:。无空调室《外机、无排气—。。扇、无广告灯箱妨】碍通行
《
,
:有,排气扇、有广告【灯箱等妨《碍通行(《1分/?处)
》
:
【
【。
4
外!立面改?造需按照城市规【划,设计:。要求设置《。与景观协调、安全、!无乱悬挂横幅—、无乱挂吊顶—等
有乱【悬挂横幅、》吊顶等(2分/【处):
》
—
》
—5,
保》。持干净整《洁无乱涂乱画、无】乱喷:油漆、?无乱张贴等杂—物
有乱涂乱!喷乱贴等(2分/处!)
《
?
【。
《
6
!
搭建临时构筑物】应经:城市:行政管理《。部门批准无未—经审批设置、无审】批后不按照》相关要求《设置、无构筑—物影响?交通:要道
有【不,按照要求设置、【有影响交通通行(】2分/处)
【
,
—
《
】
7
二、道!路、广场及其附着设!施、公共场所、电】杆上等容貌整洁(2!0分)?
道》路,、公共设施》上等:无违规设置广告牌】墙体、电线杆—无,乱贴乱挂
】有违规设《置、有?乱贴挂?。等(1分/处—)
《
【
》
8
!
,
道路和公共场所!上,空无违规设置管线、!电线等
【有违:规设置管线》、电线(2分—/处)
—
《
!
,
9
!
新:建、扩建《等道路应按》规划要求设置—管,线堆积废弃物及【。时清:理
有违规】设置管线、有—。废弃物堆积(2分】/处)
【
?
》
—
1》0,
公共设【施、:。路面等应保持干净】整洁无乱扔乱吐、无!乱张贴标语等
【
?有乱涂乱画、有【乱喷油漆等(1分】/处)
!
—
:
:
,
1—1
《。
公共场所无违规搭!建构筑物无》审批后不按照相关要!求设置?。无影响交通》要道通行
【
有违?规设:。。。置、有影响交通通】。。。行(:2分:/处)
】
】
《
《
12
【街道、?广场周?边无占道经营、无】。流动商贩、》无在店外展》示商品等《
有违规经营!、有:流动:商贩等?(1分/处》),
—
】
【
13
【机动车?上路应保《持车容整洁无—工程车带泥上路【等
:
有机动—车脏上路、有泥头车!上路污染等(2分/!处)
—
:。
】
【
14
》
》
无散《发非法小广告、【非法一日游、—。非,法传单等《
,
有散发非法】传单等(2分/处】。)
】
】
》
15《
三、户外】设置物?容貌整洁《(5分)《
,
应符》。合设置技术规范无】。。内容不健康、—无文字不规范、无】。外形不美观
!有内容?不健康?。、有不美《观(2分/处—)
【。
?。
【
—16:
,
应保持—干净整洁无破损、】无污物、无脏—乱差等?
有破损、】有乱悬挂《等(2分《/处)
【
】
—
?
17
—。
城市环境》卫生管理(4—0分)
【一、城区内》道路、?广场:、绿化、《门,店前整洁《(14分《)
道路保持!干净整洁《无,树叶满地、无垃【圾乱倒?、无乱摆乱》卖等
?
有垃圾—满地、有乱摆摊等】(1分/处)
!
?
?
!
?
18
—
临时占用道路【、广场应《保持整洁无》果皮:纸屑、乱吐》槟榔汁、无垃圾【乱堆等
【有随地丢垃圾、有】乱吐槟榔汁(—2分:/处)
《
》
《
《
?
19
】。 ,
?
城区内保持干【净整洁无乱丢乱吐、!无乱扔乱洒
【
有扔乱洒—、,有,乱倒垃圾《。等(2分《/处)
—
— ,
—
《
20
从!事车辆清洗等—工作应保持周围卫】生整洁需设截水沟】、无沿街堆放工具、!无占道经营等
!
有沿街乱堆乱【放等:(3分/处》)
》
》
!
21
!
生活区等区域无卫!生,处理设施、》无,垃圾堆?放要:道、无污水流—进要道
—
有生活垃圾—。堆放、污水污染【等(1分《。。/处)
—
:
,
!。
【2,2
《
二、建】筑工地干《。净,整洁:(8分)
—
应及《时清运建《筑,垃,圾,无垃:圾堆放、《工地内无污水流到】路边污染等
!有建筑垃圾》、有污?水流到路边污染(2!。分/处)
【
:
》
,
?
】23
清运】。。单位应?有服务许可证—无违规从《事,清运工作、无违规】使用工程《车辆
?
,
,
有:违规从事工作等(2!分/处)
!
,
:
!
》24
?
三、“门前】三包”责任制—落实(10分)
】
:
门前卫生每—日清扫保洁无—垃,圾、无污物、无【废弃物?、无:污泥:积水、?无乱扔乱丢、—无消:除蚊蝇?滋生场所等》
《。有污泥积水》、有乱扔乱丢—。(1分?。/处)
《
】
《
,
2!。5
门—。前容貌市容市—貌整洁有序》。。建筑:物立:面保持整洁门店【招牌和夜景灯光【。按要求?设置;无《倚门设摊《、无:出,店经营、无占道经】营、无流《动商贩到处乱卖等不!规范经营行为—;无乱搭《乱建、无乱停乱【放、:无乱贴?乱画、无乱堆杂物】、无:乱拉乱挂《等
有—出店经?营、有占《道,经营等(《1分:/处)
—
【
,
》
2【6
门—前,监,督环境?卫生和环境秩—序管:理良好无《乱丢垃?圾、无乱停乱—放、无乱摆乱卖、无!乱涂乱画、无随【地吐:。。痰,等
?
有乱停乱—放、有乱摆乱卖等】(2分/处)
】
:
【
【
27—
四、—单位、住宅区、市】场及:公共场所等》干净整洁(》8,分)
居【住区按时保洁无【。乱扔乱堆、》无,污水乱排、无油【烟乱排等
】有乱扔乱《。堆,、有污水乱排等(1!分/处)
!
》
—
《
28
】各,单位内保《持,整洁无?垃圾堆放、无乱吐乱!倒、无乱停乱放等
!
有垃圾堆放】、有乱?停放等?。(1分/处)
!
《
》
》
《
29
【集贸市场保持干净整!洁,无污水横流、无垃】圾,溢满、无水沟—堵塞等
【有污水横流、有垃圾!溢满:等(:1分/处)
】
》
【
3】0
?
,。
,停车场、车站、【绿地等公共场所【保持干净整洁无乱】张贴、?无,乱吐:乱扔等
【有乱扔乱倒、有乱】涂乱画等(1—分/:处,)
【
?
!
3》1
乡村【容貌:和环境卫生管理(1!0分)?
乡、村街】道干:净,整洁(?10分)
》
区政府应引】。。导乡、村《、,社区(居)》民开展环境整治卫生!工作
有不】引导开展整治的(】1分/?处)
【
【
》
?
32
【
村民委员会应推行!。“村规?。民约”对《街道垃圾及时排放】处理
》
有垃圾乱堆不及时!处理等(1分/处)!
!。
—
?
33
【
:
村委会需与村里】学校、企业等—单位应?签订:保洁责任《。书,
?
有单位不签—订,责任:书房:前屋后有乱搭乱建】。等,(1分/处)
【
,
】
:
?
【34
区政府!需,按照城市容貌和环】境卫生标准执行【
?
,有,不按照标《准,执行(1分/处)】
》
,
—
《
,
《
35?
无占用乡】、村街道、公—路从事经营品
】
有占道经营【、有晾晒农产—品(1分/处)
】
:
》
—
】36
法【律,责任方面(10分)!
文明执法】(,10分?)
》违法情况需及时查处!接受社会《结监督
《
有不》接,受市民监督、不及】。时查处违法(1分】/处)
》
?
—。
:
》。
?
37
【
无阻碍城管队员!执法
》
有市民暴》力抗法(1分/处)!
:
?
—
,
—
?
38?
:
:。执法人员《无暴力执法、无【违,法侵占物品》、无以权谋私—。等
有】暴力执法、有滥【用权力等(1分【/处)
】
】
,
》
总得》分
》
《 <!?--EndFr【agment--】>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