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市城乡容貌和环!境卫生?管理办法
总则【
第一条 为—加强全市城乡—容貌和环《境卫生?管理:创,建清洁?、优美环境促进【三亚国际化热带【滨海旅游精》品,城市:建设:根据国务院城—市市容和环境卫【生管理条例、海【南省:城乡容貌和环境卫】生管理?条例等有关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】合,三亚实?际制定本管》理办法?
第:。二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各区?。人,民政府和育才—生态区管理委员会】管,辖范围内的城市街区!、,各村和?社区
第三条— 各区人民政—府和育才《生态区管理委—员会: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!乡容貌和环》境卫:生工作统一领导、组!织开:展行政执法工作【要,将城乡容貌和环境】卫生事?业统一纳入本级国】民经济和社》会发展规划将所【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!预算建立《健全以?公共财政资金为主】。、社会资金为辅的多!元,化投资体《制机制?引导社会资本—参与城?乡环境卫《生管理和《。设施建设鼓励—和支持城乡容—貌和环境《卫生技术的创—新和:推广
第四条 各区!人民政府和育才生】态区管理委》员会:要支持辖区内各【村(:居)委?。会建立?完善村规民约加【强宣传教育》提高广大村(居【)民:。。环保:意识养成《良好卫生习惯鼓励】村(居)民》参与城市容》貌和环境卫生—治理管?理
:第五条 市园林环卫!局牵:头,负责全市范围内【城乡容貌和》环,。境卫生管《理工作的《检查、考核市—综合行政执法—局、市住房》城乡建设局、市公】安局、?市工:商行政管理》局、市旅游》委、市交通运—输局、市生态环境】保护局等部门根【据各自工作职责【对全市范围内的【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!管,理工作进《行监督?、检查
市民游客】对违:反城乡容貌和环境】卫生管理行为的举】。报各单位对》属于职责范围—内的事项要及—时依法处理并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!报人;属于》其他部门职》责范围内的事项应】告知举报人向相关】部门:举报:。。并督促相关部—门及时依法》处理:
城市容貌管】理
:第六:条 各类建筑物、构!筑物以及环境卫生、!园林绿化等公共【设施的设置》必须符合《城,市容貌?。标准符?合,我市城?市规划和市容管理】的相关规定》
第七条 》各类建筑物、—。构筑物以及临街店】面,的管理人或者使【用人必?。。须严格按照“门【。前三包”要》求保持其《整洁、完好、—美观
第八条 临】建建筑安装》空调外挂机、排气】扇,、广告灯箱等悬挂物!。必须符合消防—安全等管理要求且不!得,妨碍行人通行
第】九,条,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未》经批准不《得,在建筑物、构筑【物的外墙以》及在广场《、道路的设施上【设置户外广》告、宣传《栏等影响城》乡容貌和环境—。。卫生的物品对违规设!置,的各类户外设施依照!相关:法律法规处理
【 第十条 经批准设!。置的各类《户外设施以》及新建、改》建的建筑《。物和构?筑物应当与周边【景观相协调保证安全!、美观不得违—反有关城市》设计:的要求违反规—定的依照海南省城乡!容貌和?环境卫生管理条【例第十条的》规定责令当事人限】。期改正并《。处200元以上【2,000元《以下的罚款;逾期不!改正:。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!门,依法强制《。拆除
第十一条】 ,未经:批,准不得在城市主次道!。路两侧广场、公园等!公共场所新建—架空管线设施—违,反规定的依照—海南省城乡容貌【和环境卫生管理条】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责!令当事?人限期改正并处10!。00元以上50【0,0元以下的罚—。款,
: 新建、改建或者扩!建道路?应按照?城,市规划要求》逐步:。将管线设《施纳入地下管—廊或者改为》地下管道
— 对废弃的电—线,杆、管道《、灯箱等户外设施】设备应?责令当事人或—者组织相关》人,员及时?进行清?理
? 第十二条 在城市!设置:户外广告《以及非广告的—霓虹:灯、标语、招牌、标!牌、:电子显示牌、灯箱、!画廊、充气装置、】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!(以下统称户外【设施)应当内容健】康、文?字规范、外形美观】、安全牢固设—置单位对破损、污浊!、腐蚀、《陈旧或者《图案、文字显—示不全的应当—。及时:整修:、清洗?、更:换;
对《有安:全隐患?的应当加《。固或者拆除;在潮】汛、台风或者暴【雨期间应当加强对】户外设施的》安全检?。查违反规定的—按照海南省城乡容貌!。。和环:境卫生管理条例【第十四条的规定【责令限期改正—处200元以上2】00:0,。元以下的罚款
【第十三条 禁止【任,何单位和个人在【建筑物、构筑物【、公共设施、路【灯杆、?电线杆等涂写、【刻画、喷涂以及张贴!广,告标语违《反规定的按照海【南省城乡容貌—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!第十六条《的规定责令清除【。并处200元以上2!。000元以下罚【款
各《区人民政府和—育才:生态区管理》委员会应《当在适当的》位置设置《公共信?息栏以满《足公众发布信—息的需求《并负责管理和维护
!第十:四条: 占用城市道—路、公共场所举【办商业活动或者举】办,。公,益,性宣传活动》。需要搭建临》时构筑物《及其:他设施?的应当?按要:求报综合行政执法部!门审批并按》照批准的时间、地段!、规:模等要求《设置审批部》。门在批准《前应征求公安—部门的?意见:并根:。据公:安部门?的意见作出审—批意见
《擅自占用《城市道路《、公:共设施等建设建【筑物或者搭建临时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!责令当事人改正恢】复道路或者公共设】施的原状拒不—改正的依法强制清】除对违规占》道堆放的物品、【。施,工,工,。具等依法予》。以处理
《各区人民政府和【育才生态区管理委】员会要督促主—要街道、重》点区:域以:及景区等周边店铺】经营者落实“门前】三包”政策不落实】。“门:前三包”政策—超出其经营店的门】。、窗进行店外经【营、作业或者展示】。商品的按《。照海南省城乡—。容貌和?环境卫生管理条【例第十九条的—规定责令改》正可以并处50【元以上300—元,。以,下罚款
第十五条 !任何单位和个人【散发宣?传广:告不得影响城—乡环境卫生不—得影响交通安全和】行人通行违反规【定的责令当》事人清理
禁—止,。。在机动车道》散发广告宣》传品违反规定的由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!法处理
第十六条 !公交车?、出:。租车等交通运—输工具应《当保持?外观整?洁运输砂《石,、泥土、水泥、建筑!垃圾等必须密封、全!覆盖不得《泄漏、遗撒》、散落运载物—违反规定的按照【海南省城乡容—。貌和环境卫》生管理?条例第二十四—条的规?定,。责令当?事人清理并处10】00元以《上5000》。元以:下,。的罚款
城【市环境卫生管理
】第十七条 城—市环境卫生清扫【保洁按照下列规【定,分工负?责
:。 (一)城市主】次,道路由各《区人民政府和育才】生态区管理委员【会,的,环卫部门《负责:清扫保洁《
(《。二)实行物》业管:理的居民小区—由物:业管:理单位负责清扫【保洁;未实行物【。业管理的居民小【区由属?地社:区协调负责清扫保洁!;
(三)机】关、:团体、部队、—企业、事业单位负责!所在区域的清扫保】。洁;
《 (四)集贸市【场由:市场管?理方负责清扫保【洁;:
(五)—机,场、车站、》码头、停车场、【体育场?。、海水浴场、公【共绿地等公共场所】及铁路沿线由经【。营管:理单位负责》。清扫保洁;》
经批准》临时占用《道路、广场》等公:共场:地从事各种》活动的由临时占用者!负责占用地》段的清扫保洁
环!境卫生责任》单位可以《采取:招标的方式委—托确:定环境卫生专门企业!清扫保洁
第十【八条 全面推行【“,门前三包”》 责任制《落实市容和》。环境:卫生责任区制度各区!人民政府和育才【生态区管理委员【会要与相关》单位和人《员签:订 “门前三包责】。。任书”并督促其落】实“:门前三包《。”,。责,任对:未按:规,定做:。好“:。门前三包《”责任的单》位或者个人责令改】正
第十九条 任何!单位:。。和个人都应维—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!下列行为
》(,一)随地吐痰—、吐槟榔渣》汁、吐口《香糖、便溺;
(二!)乱扔果皮》、纸:屑,、烟蒂、《饮料罐、《塑料袋?等废弃?物;
(三)乱【倒生活垃圾、污水】、粪便;
》(四)法律、法【。规、:规,章规定的《其他影响城市环【境,卫生的行为
违【反本条规定的—按照海?。南省城乡容》貌和:环境卫生管》。。理,条例第?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!清除并处50元罚】款
第二十》条 集贸《市场的管理单—位负责?保持市场内及其【周围环境整洁并按】。照垃圾日产》生量设置垃圾收集】容器对垃圾实行【。日产日清;任何【。单位和个《人应当按《。规定缴纳生活垃【圾处理费缴》纳生活垃圾》处理费后由所在【。地环卫部门负责将垃!圾清理到垃圾场进】行,无害化处理
第二】十一条 从事车辆清!。洗、维修经》营活动的《单位或?者,。个人应当遵守下列】规定
(一)保持作!。业范围?整洁在?作业范围外四周设置!截水沟?防止车废水》、废油等流入作【业场所之外》的路面污染周边环】境
(二)设置沉淀!池沉:淀、收?集污泥等固》体废弃物并及时清】运,
(三)作业工具和!设施按?照规定摆放整—齐不沿街堆放作【业,工具
(四)不得】占用城市道路—的机动车道、—非机动车《道和人行《道进行经营活动
】(五)河道、近海】岸边及水域》由,责任单位《负责清扫保》。洁和清理漂浮废弃】。物
(六《),废机油等属于—危险废物必须交【由,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!。理
第二《。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!者施工单位应当及时!清运工程施》工过程?中产:生的建筑《垃圾并按《。照规定处《置防:止污染城市道路【。和影响?城市容貌未及—时清运建筑垃圾的按!照海南省城》乡容貌和环》境卫生管理条例【第四:十一条的《规定责?令改正?并,处5000》元以上10》000?元以下的罚款
第二!十三条? 从事建筑垃—圾和生活垃》圾(餐厨垃圾)清】扫,、收集、《运输、处置》的服务单位应—当按照规定》取得服务许可证违】反规定的《按照海南省》。城乡容貌和环—境卫生管《。理条例第四十二条】。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!。行为并处《5000元以上【5,万元以下的》罚款:
第二十四条 生】。活垃圾、生活—污水处理设施—等大型公共环境【。卫生设施应当远离】居民集中的生活区】、水源保《护,区、食品《生产加工厂、交通要!道等重点《区域并定期喷—洒药物防止蚊—蝇孳生和污染环境】。
第二?十五条 各区—。人,民,政府(育才生态【区管理委员会)应根!据相:关规划?和标准确《定所辖区内》公共厕?所、垃圾《运转站、垃圾—收集箱、《废弃物收集桶等公共!设施的数量》选址:的布局?并组织建设
】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!管理
第二十六【条 各区人民政府】和育才生态区—管理委员会要加【快推进生态文—明村建设引》。导,社会资本《参与乡村《环境:卫生:保洁
(《一)依?据城乡容貌》和环境卫《。生标准引导村(【居):民开展乡村容貌【整治和?环境卫生《建设
(二)—指导:各村(社区》)建立健全“村规民!约”管理发》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!综合整治工作维护整!洁、优美的生产生】活环境?
(三?)督促各村(居)委!。会与辖区内》的学校、商店、【村民等签《订卫生保《洁责任书明》确,卫生保洁责任范围】
,第二十七条 各区!人民政府和育才生态!区管:理,。委员:会应当加强辖区内】农村集贸《市场的建设》和管理引导》商,贩,进入农村集》贸市场?经营:
禁止?任何:单位和个人占—。。用,街道、公路从—事,经营活动或者晾晒农!产品:违反规?定的按照海南省【城乡容貌和环境【。卫生管理条例—第四:。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!正;:拒不改正《的对占道物品—依法处理处50元以!上10?0元以下罚款
】
监:。督检查
《第二:十八条 各区人【民,政府和育才生态【管理委员会》应当:按时依法公》开,行政:许可、违法行为查】处,以及监督检查等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
!第二:十九条 对阻碍依】法执行?职务的单位和个人】应当给予治安管【理处罚的《由,公安机关《依法处理;构成犯罪!的依法?。追究:刑事:责任
第三十条 】各区人民政》府和育?才生态区管理委员】会应当加强行政【执法队伍建设严【格依法行政行政执法!人员有下列行—为之一?的视情?节轻重给予批评【教育或者给》予警告、记过、记】大过等行政》处,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《事责任?
(一)执法过!程,中未出?示,执法证件或者未按】规定着装执法—的;
》(,二)违反相关规【定使用行政执法文书!和罚没专用收据的;!
?(三)?辱,骂或者殴打》当事:人的;?。
(四)侵占】或者私?分,扣没物?品的;
(五】)滥:用职权、徇私枉法、!随意处罚《当事人的;》
?(六)玩忽职守、以!权谋私、贪污受贿的!;
(七)有其!他违法违纪行—为的
第三》。十,一,条 市园林环卫局负!责全市范围内城【乡容貌和环境卫【生管理工作的—检查评?分
附则—
第三十二条 全市!。范围内的各国—。。营农场城乡容—貌和环境卫生管理适!用本办法
第—三十:三,。。条, 本管理办》法所称?。的户:外设施?。是,指,利用户外场所、空】间和设施等设置的广!告设施?、指示牌、店招牌】、电:子显示牌(屏)以及!书报亭、《保安:亭、收费亭、—宣传:栏,。、公告栏等》设置物
《第三十四条 本【管理办法具》体应用问题由市综】合行政执《法局负责解释
第】三十五?条 本?管理办法自印发【之日起施行
城【乡容貌和环境—卫生检查《评分标准<?xm】l:name—space p【refix = 】o ns《 = ?"urn:》s,chem《。。as-?mi:crosoft【-com:o—ffice》:of?fice" —/>
考评时】间
!。
序号
—
,
》
项目
》
内《容
扣分值
!
:
扣分点
】扣分
备注】
,
:
1
【
城?市容貌管《理(4?0分)
—
一《、,建筑物、构筑物、临!街门面等容》貌整洁(15分)】。
?
保持整洁、完【好、:美观无褪色、—无污物、无乱—粘贴:、有定期清洗
】。
,
有褪色、有污物等!(1分/处)—
?
:
《
:
?。
?
?
2?
无违—规乱设置各类广告招!牌临街墙体、电话】亭等部位无》乱粘乱贴、无乱悬】挂等
?
?有乱贴乱挂等(2】分/处)
!
《
!
?
3:
安》装悬挂物不得妨碍】行人通行无空调【室外:机、无排气扇、【无广告?。灯箱妨碍通行
!
有排气扇、有广】。告灯:。。箱等:妨碍通行(1分/处!)
?。
,
》
,
》
《
?
4
外立面!改造需按照城—市规划设计要求设】置与:景观协调、安全、无!。。乱悬挂横幅、—无乱挂吊顶等
!
有乱?悬,挂横幅、吊顶—等(2分/处—)
《。
:。
?
《
】
5
保】持干净整洁》无乱涂乱画》、无乱喷油漆、【无,乱张贴?等杂物
《
有乱涂乱喷】乱贴:等(2?分/:处)
— ,
《
】
》6
搭建临时!。。构筑物应经城市行】政管理部门批准【无未经?审批设?置、无审批后不【按照相关要求设置、!无构筑物影》响交:通要道
有不!按照要求设置、有影!响交通通行(2分/!处)
》
【。
—
》
7
《
,。
,二、道路、》广场及其附》着,设施、公《共场所、电》。杆上等容《貌整洁(2》0分:)
道—路、公共设》施上等?无违规设置广告牌墙!体、:电线杆无乱》。贴乱挂
《
,
有违规设置【、有乱贴挂等(1】分/处)
》
,
》
!
?
8
】道路和公《共场所上空》无违规设《置管线、电线等
!
有?违规设置《管线、电线(2分/!处)
!
》
:
》
9
新!建、扩建等道路【应按规划要求—设置管线《。。堆积:废弃物及《时清理
—
有违规设置—管线、有《废弃物堆积》(2分/处》。)
:
《
,
》
?。
:
,
10【
公共—设施、路面等应保】。持干净?整洁:无,乱扔乱?吐、无乱张贴标语等!
有乱—涂乱:画、有乱喷》油漆等(1》分/处)《。
《
《
,
?
《
1【1,
公共场所无!。违规搭建构筑物无】审批后不按照相关】要,求设置无影响交通要!道通行
【有违规设《置、:有影:响交:通通行(2分/【处)
!。
—。
—
12
!街道、?广场:周边无占道经—营、无流动商贩【、无:。在店外展《示商品等
【
有违?规经营、有流动【。商贩:等(1分/处)【
】
《
》
1—3
机动车】上,路应保持《车,容,整洁无工程》车带泥上路》等
《。
有:机动车脏上路、【有泥头车《。上路污染等(2分】/处)
《
《
?
,
》
》
,
14
【
无散】发非法?小广告?、非法一日游—。、非法?。传单等
》
有散《发非法?传单等(《2分/处《)
】
】
:
15
】
,
三、户外—设,置物容?貌整:洁(5分)
【
应符合设置【技术规?范无内?容不健康、无文字】不规范、无》外形不美观
【
有?内容不健康、—有不美观(2分/处!。)
《。
?
,
【
《
1》6
:
应《保持干净《整洁无破损、无污】物、无脏《。乱差等
—。
有破损、有—乱悬:挂等(2分》/处)
!
】
?
17
】
城市》环,境卫生管理(—。40分?)
:
一、城区【内道:路、:广场、绿化、门【店前整洁《(14?分)
道路保!持干净整洁无树【叶满地、无》。。垃圾乱倒、无—乱,摆乱卖等
有!垃圾满地、有乱摆摊!等(1分/处)
】
】
:
?
【
18
临】时占用道路、广场应!保持整洁无》果皮纸屑、乱吐【槟榔汁、无垃圾【。乱堆等
【有随地丢垃圾—、有乱吐槟》榔汁:(2分/《处)
【
,
?
《
,
:。
19
!
城区【内保持干净整—洁无:。乱,丢乱吐、无》乱扔:乱洒
有【扔乱洒、《有乱倒垃圾等(2】分/处)
—
:
?
—
》
?
20
从】事车辆清洗等工【作应保持《。周围卫生《整洁需设截水—沟、:无沿:街堆放?工具、无占道—经营:等
》有沿街乱堆乱放等】(3分/《处)
【
—
【
?
21
》。
生活区等—区域无卫生处理设】施、无垃《圾堆:放要道、《无污:水流:进要道
【有生活垃圾堆放、】污水污染等(1分/!处,。)
—
!
—
22《
【。
二、建筑》工,地干净整《洁(8分)
!应及时清运建筑【垃圾无垃圾》堆放:、工地内无污水【流到路边污染等
!
有建筑垃圾、有!污,。水流到路《。边,污染(2分》/处)
【
!
:
,
》
,23
?
清运》单位应有《服务许?可证无违《规从:事清运工作、无违】规使用工程车辆
】
有违规从事】工作等?(2分/处)
】
【
【
《
24
—
三、“门—前,三包”责任制落实(!。10分)
【
门前?卫生:每日清扫保洁—无垃圾、无污物【、无废弃物》、,无污泥积水、无乱扔!。乱丢:、无消除蚊蝇—滋,生场所等
—
有污《泥积水、《有乱扔乱丢(1【分/处)
】
》
《。。
】。
,25
门【前容:貌市容市貌整洁【有序:建筑物立面保—持整洁门店招牌和】夜,景灯光按要求设置】;无倚?门,设摊、无出店经营】、无占道经营、【无,流动商贩到处乱卖】等不规范经营—行为;无乱搭乱建】、无乱?停乱:放、无乱贴乱画【、无乱堆杂物—、无:乱,拉乱:挂等:
:
有出店经营【、有占道经营等【。(1分/处)
【
】。
】
:
,
26
】门前监督《环境卫生和环境秩】序管理良好无乱丢】垃圾、?无乱:停,乱放、无乱摆乱卖】、无乱涂乱画、【无随地吐痰》等
有—乱停乱放、有—乱摆乱卖等》。(2分/处)
】
》
【
【。
27
《
四、单位、】住宅区、市场—。及公共场《。所等干净整洁(8】分,。),
居》。住区按时保洁无乱扔!乱堆、无污》。。水,乱排、无油烟乱排等!
有》乱扔乱堆、有污水乱!排等(1分》/处)
》
?
《
【
》
28
—
,各单位内保持整【洁,无,垃,圾堆放?、无乱吐乱倒、【无乱停乱放等
】
:有垃:圾堆放、《有乱停?放等(1分/处)】
《。。
【
:
《
2—9,
集》。贸市场保持干净【整洁无污水横—流、:无垃圾溢满、无水】沟堵塞等《
有污水横流!、有垃圾溢》满,等(1?分/处)
!
《
【
《
30
】停车场、车站、绿地!等公共场《所保持干净整洁【无乱:张贴、无乱吐乱【扔等
有【乱扔乱倒、有乱涂】乱画等(1分/【处)
—
—
《
《
《31
—乡村:容貌:和环境卫生管理(1!0分)
《
乡、村—街道干净整洁(【10分)《
《区政府应引导乡、村!、社区(《居):民开展环境整治卫】生工作
【。有,不引导开《展整治的《(1分/处)
【
—
:
【
3【2
村民【委员会应《推行“村《规民约”对街道【垃,圾及时排放处理
!
有垃圾乱堆不及!时处理等(》1分/?处)
!
》
】
33
村!。。委会需与村里学校、!。企业等单位应—签订保?洁责任书《
有》单位:不签订责任书房前屋!后有乱搭乱建等(】。1分/处)
【
—
:
:
【
34
】
,区政府需按照城市】容貌和环《境卫生标准》执行
《。
有不按照标准】执行(1分》/处)
《
》
? ,
:
?
3】。。5
《
无占用《乡、村街道、—公路从事经营品
!
有占道经营、】有晾:晒农:产品(1《分/处)
》
》
【
《
?
36
【
法:律责任方面》(,10分?。)
》文明执法(》10分)
》
违法情况需及!时查:处,接受社会结监督
!
有不接受市民监!督,。、不及时查处—违法(1分》/处:)
【
》
】
37
【
,
无阻碍城管】队员执?法
有—市,。民暴力抗法(1分/!处)
《。
,。
【
,
—
,。
38
【
执《法人员无《暴力执法、无违法】侵占物品、》无以权?谋私等
】
有暴力执法、有滥!用权:力,等(1分《/处)
!。
《
—
总得】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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