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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!代建制管理办—法   第一—章  总 则 第一!条  为《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!改革规范政府投【资,项目建设行为—提,高政府投资》项目建设管理水【平和投资效益根据】有关法?律法规以及海南【省人民政府印发〈】政府投资项目代【。建制:管理办法〉的通【知,(琼府〔200【4〕55号)的规】定按照“投资、建设!、,管理:、使用”彼此—分离、互《。相制:约的原则结合本【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!第二条  》本办法适用于三【亚市(区)级—政府投资项》目的代建《管理三亚市(区)级!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!用纳入三亚市(区】)级一般公共—预算资金、政府性】基金、其他财政性资!金,或政府融资资—金实施?的固定资《产投资项目 第三】条  本办法—所称的代建制是【指三亚市《(区)级政府—。投资项目通过招标】等方式选择专业【化,的项目管理单位【(以下简称“—代建单位”)负责】项,目的建?设实施?和,组织管理《工作严?格控制项目》投资:、,质量、安全和工【期项:目竣工验《收后移交使用单位】。的制度 《第,四条 ? 建安工程概算【投资额在500【万元:以上(含500【万元)的政府投资】项目实行代建制符】合政府投资项目【代建制?管理办法第三条规】。定的项目业主除涉及!国家安全、国—家秘密的项目外有下!列情形之一》的可不实行代建制】按国家有关规定【自,行组织建设 (【一)经市《政府:批准具有工程—建设项目管》理能力的市住房【城,乡,建设局?。、市园林《环卫管?理局、市交》通运输局、市—水务局等单位—建设的建安工—程概算投《资额在?5亿元以下的政府投!资项目;《。 (二?)经市政《府批准具有工—程建设项目管理能】力的三亚城市—投资:建设有限公司—、三亚市海》棠,湾开:发建设有《限公司、三亚—市创意新城开发【建设:有限公司等建设管理!企业建设的政府投资!项目; (三—)经:。市,政府常务会议—批准特殊情》况需自行组织建设】的项目?。 第:五条  《不符: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!条件的项目》业,主必须实行代建制】实行政?。府投资代《。建制的项目推—行全过程代建管理】方式即代建单位根】据批准的《项目建议书》负责包括完》成项:目可行性研究或【。初步设计及概—算批复直至竣工验】收并交?付使用等全部—内容的组织实施【和管理工作 第六】。条  市(区)发展!改革:部门负责《本级政府投资项目】代建制的组织—实施:工作市(区)监察】、财政、《住建、规划、国土】、环保?等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做好—代,建项目的管》理和:监督 第七条—  代建项目应当】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!的项目?建议书、可行性研】究报告?、初步设计》及概算等项》。目审批?。程序遵?守国家?、省和?市,有关投资项目—管理:的各项目规定—。 第八条  代建】。单位应当同》时具备下列条—件: ?(一)?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!为自负盈《亏的经济实体—; :。 (二)具》有综合甲级工—程设计、《综合甲级《工,程监理、施》工总承包一级资【质或者?。甲级工程咨询、【甲级工?程造价咨询资质【; (?三)具有《与同类工程建—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!机构和项目》。管理体系; (【四)具有与工—程建设?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!。应的技术、造价【、,财,务,和管理等方》。面的专业人员并具】有从事同类工程建】设管理经验; (五!)具有?。与项目相适应的【资金实?力工程施工单位的】注册资金必须在5】亿,元及以上工程—设计、工程监理、】工程咨询单位的注册!资金必须在3—000?万元及以《上; ?(,六,)非本市代建单【位承担?代建项目《后必须?拥有专职从事工程】技术、经济》等相关专业具—备中等技术职—称以上并取得—相关执业资格的【人员:。不少于?9,人其中?具,备高级技术职称的】人员不少《于3人并《按要求?配齐其他相关办【公设:备, 第二章  —项目业主单位与代建!单,位的职责 第九条】 项目?业主:单位的主要职责【 (:一)根据国家有【关政策规定、市政府!。批复及政府投资计】划对项目建设—内容、?建设规模、》。建设标准和使用【功能提?。出意见配合做好【项,目前期及施工—。管理:工作; (二—)组织编制》和报批项目》建议书(《。立项); (三)负!责项目前期工作的】评估审查《工作; 《(四:)负责按相关法律】法规对代《建、监理开展招【标工作并签订—有关合?同; (《五)参与工程质量及!施工进度《的监督工《作,; (?六)负?责工程竣工验—收移交及产权接收】等工作?; (?七)对于承担—项目资金自筹任务的!项目业主单位—应建立专账》核算确保自筹资金的!落实和专款专用; !(八)负责根据我】市信用评价办法对】代,建、勘察、设计、】施工、监理等各【参建:单,位履约情况进行考】核,评价以及配》合有关部《门对代建《制项目的《。检查、?。。稽察、考核等—工作; (九)【负责提供用地—红,线、土地征收手续、!土地农转用及土地征!收完成?证明等 (十)按规!定做好项目业主【单,位的其他工作 【 第十?条 代建单位的主】要职责 (一)【组织办理规划选址】、环:境影响评估报告、】节能减排等》前期审批手续; (!二)办理《项目规划《设计条件配合—提供项目征地—所需的?立项及规划选—址资料; (三)组!织编制和报批项【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】;, (四?)组:。织编制报批》设计方案、初步设计!。及概算组织编制【施工:图设计及预算并报】送相关部门备案; !(五)负责按可行性!研究报告批复的招】标方案及相关法规】。对,勘察、?设计、施《工和:材料设备采购等开】展招标工作》并,签订有关合》同; (《六)协?调配合土地》、住建部门》。。和项目?所在辖区政》府落实项目的建设用!地,和征地拆《迁工作; (七【)负责?办理规划报建、施】工许可、组织竣【工验收、竣工验【收备案、工程结(决!)算、移交和组【织,。。保修等工作;— (八)负责协调项!目参建各方的—关系组织项目—的施工管理对—工程的投资》、工期、质量、安全!控,制等承担责任—; (九)根据代】建合同?做好业主交办的其他!代建工作 第三【章  代建项目组】织实施程序 —第十一条  建安工!程概算?。投资额在50—0万元以上(含50!0万元?)需要代建的政府投!资项目由项目业【主(或?。使用)单位通—过公:开招投标方式—择优产生有关招【投标程?序,应当按照《中,华人民共和》国招标投标法中华】人民共?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!关法规执行 第十二!条  ?代建单位及》其关联?单位不?得在自?己代建?的,建设项目中承担【勘察、设计、—。施,工、监理等工作同】时代建单位》的代建项目经—理不得参《。与其管理之外的【其他政府投资建【设项:目的:勘察、设计》、施工、监理等项目!经理:的招投?标及管理《工作: 第十三条  【代建项目实行合同】备案制管理代建【单位:确定后项目业主(或!使用:。)单位应《当和代建单位—签,订三亚市政府—投资项目代建委托合!同(以下简称—代建合同《),明确:。代建:项目的范围》、形式、双方的权】利和义务、奖罚办】法等法律《关系并在概算审批后!正,式报项目审批的市】(,区,)发展改革部—门备案?实行“谁《审批:、谁备案”的原则代!建合同规范文本由市!。发展改革部》门统:一编制 第十四条 ! 代建合《。同签订后代建单位】应当按照合同规定】组,。建项目?经理部并《向市(区)发展【。改革部门及项目业】主,单位:报送项目经理及其项!。目经理部主要成员】名单、项目》代建方案《项目:经理必须是具备高级!技术职称或注—册监理?工程师、一级建造】师,、咨询?。工,程师(投资)且有相!关从业经验的—。人员可以同时—管理多个代建项目】但其管理的代建项】目原:则上概算总》投资:总额不得超过—。5亿元且管理—的代建项《目个数最多不—能超过6个其—。。中概:算总投资为》5,亿元及以上》的,项,目代建?项目经理不》允许再?管理其?他代建?。项,目;概算总投资【为3亿元《至,5亿元(不含5亿】元)的?项目代建项目经【理最多只能管—理2个代《。建项:目;概算总投资为1!亿元至?3亿元(不含3【亿元:)的项目代》建项目经理最多只】能管理3个代建项】目;:概算总投资为300!0万元?至1亿元(不含1】亿元)的项目代建】项目经理最多只能】管理5个代建项目;!概算总投资为—500万元至3【000万元》(不含3000【。万元)的项》目代建项目》经理最多只能管理6!个代建项目》。 代建单位在履行】合同义务期》间应当每月》5日前向市》(区:)发展改革部门及项!目业主?单位报送代》建工:作月报? ,第,十五条 《 代建单位应当严】格按照批准的建【设内容负责项目【建设方案《。的优化?实行限额设计—设计预?算不得超过批准的设!计概算在建设—实,施,过程中不得擅—自变:更设计方案 第十六!条  ?代建单位《根据批准的初—。步设计及概算组【织施工图设计—和编制?工程预算工程预算须!提交:市财:。。政部门评审, 施工!图按:规定提交相》关部门进行》审查 第十七条【  代建《单位按?照代建合同约—定对项目建设施工进!行组织?。管理必须《按规范建立工—程档案、财务档案】应在工程竣工验【收合格后及时向项】目业主办理移交工作!并负责?组织工?程质量保修期—内的项目质量缺【陷维护? ,第十八条  初步】设计及概算一—。经批准?原则上不得调整【经批准的《工程概算是项目投】资控制和《对代:。建单:位考核的依据—。 有下?列,情形之一《的由代建单位提【出经:项目业主同》。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!可作调整《 (:一)资源《、水文地质、工程地!质情况有重大变化引!起建设方案》。变动的; (二)国!家统一调整价格引】起动态概《算发生?重大变化的;— ,(三)国家相关【政策有重大调整的】; (四)设—计,有重大修改的—; :(,五)不可抗力导致重!大损失的 第四章】  资金《管理与?监,督 第十九条 【 代建单位》应严格执行国家【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设!立工程建设资—金专户?专,款专用?严,格管理? 第二?十条  项目—前期费用《纳入项目总投资【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款!由代建单位根据【项目进度《情况向?业主单位申报—由业主单位审核后报!。市(区)发展改革】部门申请下达—投资:计划市(区)财【政部门审批》通过后拨付 —第二十?一条  代建管理】。费为代建单位—在项目前期、实【。施、验收阶段发【生,。的管:理费用不包括代建项!目,。可,行性:研究、初步设计及概!算、招?标代理、施》工图设计、预算、勘!察和监理等咨—询服务费用代建管】理费:计入项?目建设成《本 代建《管理费取费标准以】项目审批《。部门批准的概算总】投资(不含项目代】建管理费)》扣除:。土地征用、迁移【补偿等为取得或取】得租用土《地,使用权而发生的【费用为基数》分档计算即按—项目建设管理—费总额控制数—费率×J(J为代建!阶段调整系》数其中全《过程:代建为1.》0;施工阶段代【建为0.8;前期】阶段代建为0.2)!计取:具体计算方法见【附表 代建管理【费一经确定不再因为!人工、物价、税【。率、汇率、》利率等因素》的变:动而调整但因政府或!项目业主原因—导致项目投资超【过原:定,范围正负30—%以上时代建管【。理费做?相应调?整 第二十二条【  代建单位管【理费拨付 》代建管理费应由财政!部门按?。项目:进度:分期支付具体支付】方式在代建合同中明!确,实行:前期工作代建的【项目:市(区)财政部门根!据代建合同第—一次将代建单位管】理费的20》%,拨付给代建单位待完!成项目初步设计【及概算批复后支付不!超过80%余—额在项目竣》工决算后再清—。算 实行全过程代建!或者建?设实施代建的项目】市(区)财政部门】根据代建合同第【一,次将:代建单位《。管,理费的20%—拨付给代建单位其】余待工?程项目开工后按季】度工程进度》支付在项目竣工前】累计拨付不超过【80%余额》。待项目竣工财务【决算批复后给予清算! 第五章《  奖?惩规定 《第二十三条  代】建合:同应当依照财政部发!布的基?本建设项目》建设成本管理规定】(,。财建:〔20?1,6〕504号)的】有关规定《明确约定奖励额度及!违约:。责任代建管理费核定!和支:付,应当与工程进度【、建设质量结合与代!建内容、代建绩效挂!钩,实行:奖优罚?劣同时满足按时完成!项目:。代建任务、》工程质量优良、项目!投,资控制在《。批准概?算总投资范围3个条!件的可以支》付代: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!金代建单位利润或奖!励,。资金一般不得—超过代建管》。理费的10%作【为对代建单位的【奖励但最《高不超过200【万元(?。1)项目如期建【成且竣工验收—合格并?经竣工财务决—算审核批准》后如工程建安费用】。决算比经批准—的建安工程概算有节!余节余资金》的10%作为—对,代建单位《的奖励?但,最高不超过20【0万元;(2)项】。。目如被国家部—委评为优良工程【。按代建?。费用10%的—标准奖?励代建单《位,但最高不超》过200万元— 代建奖励》资金由市发》展改革部门和—市财政部门》核,准后报市政》府,经批准可《在项目节余资金或】。预备费中列》支并由市财政—性资金和项目业主自!筹资金?按项目建设》资金来源的比例分摊!支,付, 第二十四条  】。代建单位按合同约定!完成项?目代建的市有—关主管部门记—入信:誉档案作为进—入本:市代:建市场的优选资格非!因政:府或项目《业主原因且未按合】。同规:。定,完成项目《代建的对违约信息进!行,公示并记入不—良记录管理档—案禁止?3至:。5,年,内,。参与本市《政府投资项目的【工,程建:设工:作情节严重》应当解除与代建【单位:订立的合同由项目】。业主:单位通过《直接:委托或招标等方式】选择新的代》建单位, 代—建单位涉及违—约并记入不良—记录管理档》案的管理人员—在五:年内禁止《以本公司或》其它:公司成员的身份参与!本市:政府投?资项目的代》。建工作 第二—十五条 《 ,代建单位因》工作:缺陷造成工程损【失,。和,代建单位擅自—变更项目建》设内容、规》模、标准以及虚高】概算:的依法追《究责任超出部分【全部由代建单位【负责赔偿《情节严重的禁止五】年内参与本市政府】投资项目的工—程建设工《作 第二十》六条  代》建单位未《按批准的招标方【。案进:行招标或擅自不招标!的由:。市,有关:主,管部:门依法进行》。处理 第二十七条】  项目业主单位未!。按要求?配合代建单》位完成相《关工作致使项目进度!。严,重滞后的《或,不,及时接收《已验:收合格项目的按【有关规定承》担相应责任 —第二十八《条 : 代建单位在责任期!内未能完全》履,行项目代《建合同除不可抗【力外因管理不善工作!疏,忽、过失或擅自变】更建设内容、—规模、?标准或?与工程勘察、—。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】、主要材料和—设备供应等单位串】通舞弊致《使工期延长、投【资增加或造》成,工程质量不合格和安!全事故的代》建单位应当》组织相?关单:位无条件返工直到验!收,合格由此《。造成:的损失包括》增加的投资》费用由项目代建【单位和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》、主要材料》和设备供应等单【位中的责任》单位共?同负责?赔偿有违《法行为的应》依法承?担相应的法律—责任 其中由代建】单位承担的责任【。一律:从代建管理费中扣】减;代建《管理费?不足的由代建单【位,用自有?资金:支付 ?。第六章  附 则】 第:二十九条  根【据第四条第一、第】二项的规定具—有工程建设项目管】理能力?的单位和具有工程】建设项目管理能【力的建设管理企业建!。设的项?目,如,要求执行代建制的报!经市政府《常,务会议批准后—可直接委《托三: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!公司、三亚》市海棠湾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】、三亚市创意新城开!发建设有限公—司等建设管理—企业及其具有工程】项目建设管理能【力的子公《司进行?代建 第三十—条 : 本办法《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负!责解:释 第三十》一条  本》办法自颁布之日【起执行原三亚—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!代建制管理办法(】。三府〔2015【。〕40号)同时废止! 附表 1.—三亚市?政府投资《项目代?建管理费控制数费率!表 单位万元— 】 ,。 :工程总概算 【 费率 工!程 总概算 !。算例: (计费额》。×费率?×阶段调整系—数) ?。 —1,000及以下— 2.0% ! 100—0 N×2.!0%×J 【 : , 100《1-5000 【 1.5% 】。 5000 ! :[20+《(N-1《000)《×1.5%]×【J 】5,001-《10000 — 1.》2% —10000》 [80【+(N-《5000《)×1.2%]×】J 【 ,10001-—50000 】。 ,1.0% 【 50?00:0 [1【。40+(N-10】000)×1.0%!]×J 】。。 50001-1!0,0000 0!。.8% 》 100000】 [540】+(N-5》0000)×0.】8%:]×J 》。 ? , ,100?001以上 【 0?.4% — 2000》00: , [940+】(,N-1000—0,0):。×0.4%]×J】 ? 2《.代建阶段调整【系数(J)》 》 —代建阶段 — 阶段《调整系数《 ? 前期阶段代!建 ?。 0.2 ! 施工阶段代】建 》0.8 【。 , 全过程》代建 —。1.0 — , 《 备注代建管理】费实行差额定律【累进:计费,其中N为计】费额(扣《除征地拆《迁费后且不含—项目代建管理费的】概算总投资)—、J为代建》阶段调整系数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