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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市?政,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!理,办法   第—。一章  总 则 】第一条  为进【一步深化投资—体,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!项目建设行为提高】政府投资项目—建设管理《水平:。和投资效《益根据有关法律法】规以及?海南省人民政府【印发:。〈政府投资项目代】。建制管理办法〉的】通知(?琼,府,〔2004〕—55号)的规—定按照“投资、建设!、管理、使用”【彼此分离、互相【制约的原则结合【本市实际制定本办】法, 第二条  本【。办法适用于》三亚:市(区)级政府投资!项,。目的代建管理三亚】。市(区)级》政府投资项目是指】使用纳入三亚—。市(:区)级一《般公共预《。算资金?、,政府性?基金:、其他财政性资金】或政府?融资资?金实施的固定资产】投资项目 第—三,。条, , ,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制!是指三亚市(—区,)级政?府投资项《目通:。过招标等方式选择】。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!位(以下简称“代建!。单位:”)负责项》目的建设实》施,和组织管《理工:作严格控制》项目投资、质—量、安?全和工期项》目竣工验收》后移交使用单位的】制度 第四条  】建安工程概算—投资:额在50《0万元?。以上(含500万元!)的政府投资项【目实行代建制符合】政府投资《项目代建制管理办】。法第三条规定的项】目业主除涉及国家安!。全,、国家秘密的项目外!有下列情形》之,一的可?不实行?代建制按国家有关】。规定自行组织建设】 (:一)经市《政府批准具有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】能力的市住房—城乡建设《局、市园林环卫【管理局?。、市交?通运输局《、市水务局等单【。位建设的建安—工程概算《。。投资:额,在5亿元以下的政】府投资项目;— (二)经》市政:府批准具有》工程:建设项?目管理能力的三【亚城市投资建设有】限公司、《三,亚市海棠《。湾开发建设有—限公司?、,三亚市创意新城开发!建设有?。限,公司等?建设管理企业—建设的政《府投资项目; (三!)经市政府》常务会议批》准特:殊,情况需?。自,行组:织,建设的项目 —第,五条:  不符合本—办,法,第四条规定条—件的:项目业主必须实【行代建制实行政府投!资代建制的项目推行!全过程代建管理方】式即代建单位根据】批准的?。项目建议书负—责包括完《成项目可行》性研究或初步—设计及概算批复直至!竣,工验收并交付使用】等全:部,内容的组织实—施和管理工作 【。第六条  市(区)!发展:改革部?门负责本级政府【投资:项目代建制的组织实!施工作?市(区)《监察、财《政,、住建、规》划、国土、环保【等部:门按照?各自职责做好代建】项目的管理和—监督 第七条 【 代建项《。目应当严格执行【国,家规:定的的项《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!究报告、初》步设计及《概算:等项目审批程序遵守!国家、省和市有关】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!。。目规定 《。第八条  代建【。单位应?当,同时具备下列条【件: (一)具有独!立法人资《格并为自负盈亏的经!济实体; —(二)具有》综合甲级工程设计、!综合甲级工程监【理、施?工总承包一》级资:质或:者甲级工《程咨询、甲级工【程造价咨询资—。质; (三)具有】与同类工程建—设管理相适应的【组织机构《和项:目管理体系; (】四)具有与工—程建设规《模和技术要求—相适应的《技,术、造价《、财务?和,管理等方面的—专业人员并具有从】事同:类工程建设管—理经验; (五【。)具有?与项:目相适应的》资金实力工程施工单!位的注册资金必须在!5亿元及以上工【。程设计、工程—监理、工程咨询【单位的注册》资金必须在》30:00万元《及以上;《 ,。(六)?非本市代建单位承担!代建项目后必须拥】有专职从事工程技】术、经?。济等:相关:专业具?备中等技《术职称以《上,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!的人员不《少于9人其中具备高!级技术职称的人员】不少于3人并按要求!配齐其他相》关办公设备 第【二章  项目—业,主单位与代建单【位的职责《 第九条《 项目业主单位【的主要职责 (一)!根据国家有关政【。策规定、市政府批复!及政府投资计划对】。项目建设内容、建设!。规模、建设》标准和使用》功能:提出意见配合做【好项目前期及施工】管理工作; (【二):组织编制和报批项目!建议书?(立项);》 (三)《负责项?目前期工作的评估审!查工作; (四【)负:责按相关法律—法规对代建、—监理开?展招标工作并签订有!关合同; (五【)参与工程》质量及施工进度的监!督工作; 》(六)负《责工程竣《工,验收移?交及产?权接:收等:工作; (》七)对于《承担项目资》金,自筹任?务的项目业主单位应!建立专账核算确【保,。自筹资金的落实【和专款专《用; (八)—负责根据我市信用】评,。价,办法对代建、勘察】、设:计、施工《、监理等《各参:建单位履约》。情况:进行考核评》价以及配合有—关部门对代建制项目!的检查、稽察、考】核等:工作; (九)【负责提?供用地红线、土地征!收手续、土地—。。农转用及土地征收完!成证明等 (十【)按规定做好项【目业主?单位的?其他工作  第十】条 代建单》位的:主,要职责? (一)组织办理】规,划选址?、环境影《响评:估报告?、,节能减排等前期审】批手续; (二)】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条!件配合提供项目征地!所需的?立项及?规划选址资料—; (三)组织【编制和报批项目可行!性研究报告; (】四)组织编制报批】设计方?案、初?步设计及《。概算组织编制施【。。工图设?。计及预算并报送相关!部,门备案; 》(五)负责按可【行性研?究报告批复的招标方!案及相关法规对勘察!、设计、施工—和材料设备》采购等开展》招标工作《。并签订?有关:合,同; (六)协调】。配,合土地、住建—部门和项《。目所在辖区政—府落实?。项目的建设用地【和征地拆迁工作;】 (七)负责办【理规划报建、施工】许可、组织竣工验】收、竣?工验收?备案、?工程结(决)算、移!交和:组织:保修等工作; 【(八)?负责:协调项目参建—各方的关《系组织?项目的施工管理对工!程,的投资、《工期、质《量、安全控制等承】。担,责任;? ,(九)根据代—建合同做好业主交办!的其他代《建工作 第三章 】 代建项目组织实施!程序 ?第十一条  建【安工程概算》。投资额在《5,。00万元以上(含】5,00:。。。。万元)?需要代建的》政府投资项目由项】目业主(或》使,。用,)单位通《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!优产生有关》招投标程序应当按】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招标投标法中—华人民共和》国政府采购法—等有关法规执行【 第十?二条  代建单位及!。其关:联单位不得在自己代!建的建设项目中承担!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】、,监,理等:工作同?时,。代,建单位的《代建项目经理不【得参与其管理之外的!。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!目的勘察、设—计、施工、监理【等项目?经理:的招投标及管理【工作 第十三条 】 代建项目实行合】同备案制管理代建】单位确定后项目业主!(,或使用)单位—应当和代建》单位签订《三,亚市政府《投资项目代建委托】。。合同(以下简称【代,建合同?)明确代建项目【的范围、形式—、双方的《权利和义务、奖罚办!法等法律关系并【在概算审批后正式报!项目审?批的市(区)发【展,改,革部门备案实行“谁!审批、谁备》案”的原则代—。建合同规范文本由市!发展改革部门统一编!制 第十四条 【 代:建合同签《。。订后代建单位应当】。按照合同《规定组建项目—经理部并向市(区)!发展改革部门及项目!业主单位报送—项目:经理及?其项目经理部—主,要成员名单、项目代!建方案项目》经理必须是具备高级!。技术职称或注册监理!工程师?。、一级建造师、咨】询工程师(》投,资)且有相关从【业经验的人员可以同!时管理多个代建【项目但其管理的代建!项目原则上概算总】投,资总额不《得超过5亿元且管理!的代建?项目个数最多不【能超过?。6个其?中概算总投资为5】亿元及以上的—项目代建项目经理不!允许:再管理其他代建【项目;概算总投资为!3亿元至5亿元【(不含5亿》元)的项目代建项】目经理最《多只能管理2个代】建项目;概算—。总,投资为1亿元至3亿!。元(不含《3亿:元)的项目》代建项目经》理最多只能管理3个!代,。建项目;概算总【投资为300—。0万元至1亿元(】不,含1亿?。元)的项目代建项目!经理最多只能管【理5个代建项目;】概算:总,投资为?。。50:0万元至3000万!元(不含300【0万元)的项—目代建项目经理最多!只能管理《6个代建项目 代建!单位在?履行合同义务期【。间应当每月》5日前向市(区)】发展改革部门及项目!业主单位报》送代建工作月报 】第十五条 》 代建?单位应当严格—按照批准的建—设,内容负责项》目建设方案的优【化,实行限额设计—设,计预算不得超过【批准的设计》。概算在建设实施【过程中不得擅自【变更设计方案 第十!六条  代》建单位根据批准的初!步设计?及概算组织施工图设!计和编制工程—预算工程预算须【提交市?财政:部门评审,》 施工图按规定提】交相关?部门:进行审查 第十七】条  代建单—位按照代《建,合同约定《对项目建设施工进行!组织:管理必须按规范建立!工程档案《、财务档案应在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】后及时向项》目业主办理》移交工作并负责【组,织工程质《量,保修期内的项目质量!缺陷维护 第十八】条  初步设—。。。计及概算一经批准原!则上不得调》整经批准的》工,程概算是项目投资】。控制和对《。代建:单位:考核的依《据 :。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由代建单位—提,。出经项目业》主同意并报市政府】批准后可作》调整 (一)资【。源、水文地质、【工程地?质情况有重大变化】引起建设方案—变动的; (二)】。国家统一调整—价格引起动态概算发!生重大变化的—; :(三)国家相关政】策有重大调》整的; (》四)设计有》重大修改的; (】五)不可抗力导【致重大损《失的 第四章  】。资金管理与监督【 第十九条》  :代,建单位应《严,格执行国家基建【财务管理制》度设立工程建设资】金专户专款专用【严,格,管理 第《二十:条  项目前期费】用纳入项目总投资】项,目前期?工作:进,度款由?代建单位《根据项?目进度情况》向,业主单位《申报由业《主,。单位:审核后?。。报市(区)》。发展改革《部门申请下》达投:资计划?市(区)《财,政部门审批》通过后拨付 第二】十,一条  代》。建管理?费为:代建单位在项—目前期、实施、【验收阶段发生—的管理?费,用不包括代建—项目可行性研—究、:初步:设计及概算、招【。标代理、施工图设计!、预算、勘察—和监理等咨》询服务费《用代建管理》费计入项《。目,建设成本 代建管理!费取:费标准?以项:目审批部门批准的概!。算总投资(不含【。项目代建管理费【)扣除土地征—用,、迁移补偿等为取得!。或,取,得租用土地》使用权?而发生的费用—为基数分档计算即按!项目建设管理费总】额控制?数费率×J(J为】代建阶段调整系【数其:中全过程代建为【1.:0;施?工阶段代建为0【.8;前期阶—段,代建:为0.2)计取【具体计算方》法见附表 代建管理!费一经?确定不再因为人工、!物价、?税率、汇《率、利率等因素【的变动?而调整但《因政府或项目—业主原因导致项目】投资超过原定—范,围正负30%以【上时代建管理费做相!应调整 第二十二】条  代建》。单,位管理费拨付 代建!管理费应《由,财政部门按项目进】。度分期支付》具,体支付方《式在代建合同中【明确实行前期—工作代建的项目市(!区)财政《部门根据代建—合同第?一次将代《建单位管《理,费的20%拨付【给,代,建单位待完成项目】初步设计及概算批】复后支付不超—过80%《余额在项目竣工【决算后再清算 实行!。。。全过:程代建或者》建设:实施代建的》。项目市?(区:)财政部《门,根据代?建合同第《一次:将代建单位管理费的!20%拨付给代建单!位其余待工程—项目开工《后,按季:度工程?进度支付在项目【竣工:前累计拨付不超过】。80%?余额待项目竣工财】务决:。算批复后给予清算】 第五章  —。。奖惩规定《。 第二十《三条  《代,建合同应当依照【财政部发布的基本】建设项目建设—成本管理规定(财建!〔,。2016〕504号!)的有关《规定明确约定奖【励额度及违约责任代!建管理费核定和支付!应当与工程进度、】建设质量结合与代建!。内容、代建》绩效挂钩实行奖【优罚劣同时满足【按时完?成项目代建任务【、工程质《量优良、《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!概算总投资范—围3个条件的可【以支付?代建单?位利润或奖励资【。金代:。建,单位利润或》奖励资金一》般不得超过》代建管理费的1【0%:作为对代建》单位的?奖励但最高》不超:过200万元(1】)项目如期建—成且竣工验收—合格并经竣工财务决!算审核?批,准后如工程建安费用!决算比经批准—的建安工《程概算?有节余节余资金【的10%作为—对代建单位的—。奖励但最高不—超过200万元【;,(2)项目如被国】家部委评为优—良工程按代建费【用1:0%的标准奖励代】建,单位但最高不超【过200万元 【代建奖?励资金?由市发?展改革?部门:和,市财政?部门核准后报市政】府经批准可》在项目节余》资金或预备费中列】支并由?市财政性资金和【项目业主《自,筹资金按《项,目建设资金》来源的比例分摊支付! 第:二十四条 》 代建单位按合同】约定完成《项目代建的市有关】主管部门记入信誉档!。案作为进入本—市代建市场的优【选资格非因政府【或项目业主原因且未!按合同规定完成项目!代建的对《违约信息进行公示并!记,入不良记录管理档案!禁止3至5年内【参与本市政》府投资?项,目,的工程?建设工作情节严【。重应当解除》与代建单位订立【的合同由《项目业主《单位通过《直接委托或》招标等?方,式选:择新:的代建单《位,: 代建单位》涉及违约并记入不良!记录管理《档案的?管理:人员在五年》内禁止以本公—。司或其它公司—成员的身份》参与本市《政府投资《项目的代建》工作 第二》十五条?  代建单位因工】作缺陷造成工程损】失和代?建单位擅自变更项】目建设内容、规模、!标准以及虚高概【算的依法追究责【任超出部分全部由代!建,单位负责《赔偿情节严重—的禁:止,五年内参《与本市政府投资【项目的工程建设【工,作 第二《十六条  代建单位!未按批准《的招标方案进行招】。标或擅自不招标的由!市有关主管部门依法!进行处理 》第二十七条  【项目业主单位未【按要求配《合代建单位完成相关!工作致?。使项目进度严重滞】后的或不及时接收已!验收:合格项目《的按有?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! 第二?十八条  》代建单位《在责任期内未能【完全履行项目代建合!同除不?可抗力外因管理不】善工作疏忽》、过:失或擅自《变更建设内容—、规模、标准或与】工程勘察、设计、】施工:、监理、主要材料和!设备供应等》。单位串通《舞弊致使工期延【长、投资增加或造】成工程?质量:不,。合格:和安全事故的代建单!位应当组织相关单】位无条件《返工直到验收合【格由: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增!加的投资费用由项目!代建单?位和勘察、设计、】施工、监理、主要】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单!位中的责任》单位共同负责赔【偿有违法行为的应依!法承担相应的法【。律责任 《其中:由代:。建单位承担的—责,。。任一:律从代建管理费中】扣减;代建管理【费不足的由代建【单位用自有》资金支付 》第,六章 ? 附 则《 第二十《九条  根据第四条!第一、第二》项的规定《具有工程建设项【。目管理能力》的单位和具有工【程建设项《。目管理能《。。力的建?设管理企《。业建设的项目如【要求执行代建制的报!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!准后可直接委托三亚!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!司、三亚市海—棠湾开发建设有限】公司、三亚市创【意新城?开发建设《有限公司《等建:设管:理企业及其具有工】程项:目建设管理能—力的子公司》进,行代:建 第三十条  本!办,法由市发展改—革部门负责解—释 :第三十一条  【本办法?自,。颁布之日起》。执行:原三亚市《政府:投资建设项目—代建制管理办法【(三府〔2》0,15〕4《0号)同《时废止 附表 【1,.三亚市政府投【。资项:目代建管理》费控:制数费率表》 单位万元》 【 工程总【概算 《 费率 工!。程 总概算》 算例 (计!费,额×:费率×阶段调—整,系数) — 《1000及以下【 : :2.:0% 100!0 N×2.!0%×J 》 , 10【01-50》0,0 1—.5% 》 5000 】 [?20+(N-—1000《)×1.5%]【×J 《 50【01-10》000? 1.2【% 1—000?0 《 [80+(N【-5000)×【1.2%]×—J : 》 1:0001-500】00 ? 1《.0% 》 50000【。 [1—40+?(N-10000)!×1.0《%]×J ! :50:001?-1000》00 0【.8% 》 10《0000 】[540+(N-5!0000)×0【.8%]×J 】 100】001?以上 《 0.4%— 20000!0 》[9:40+(N-10】0000《)×0.《4%]×J ! 2.代建阶段】调整系数(J)【 , 《 代建】阶段 阶段调!整系数?。。 前】期,阶段代?建 《 0.?。2 】。施,工,阶段代建《 0》.8 》。 《。全,。过,程,代,。建 1.0 ! 》 ? 备注代《建管理费实》行差额?定律累?进计费,其中—N为计费额》(扣除征地》拆迁费后且不含项】目代建管理费—的概算总投资)、J!为代建阶段调整【系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