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,亚市政府投资—项目代建制》管理:办法
第一章 ! 总 则
第—一条 为进一步】。深化:投资体制改革规【范政府投资》项目建设行为—提高政府投资项【目建设管理水平和】投资效?。益根据有《关法律法规以—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印!发〈政府《投资项目代》建制: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】(琼府?〔200《4〕55号)的规】定按照“投资、建设!、管理、使用”彼此!分离、互相制约的原!则,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》办法
第二条 【 本办法适用于【三亚市(区》)级政府投资—项目的代建》管理:三,亚市(?区)级政府投资项目!是指使用纳入三亚市!(区)级一般公【共预算资金》。、政府性基金、其】他财政?性资金或《政府融?资资金实施的固定】资产投资项目
第三!条 本办法所称】的,代,建制是?指三亚市(区)级政!府投资项目通过招】标,等方式选择专业【。化的项目管理单【位(以下简称“代建!单,。位”)?。负责项目的建设实】施和组织管理工作严!格控:制项目投资、—质量、安全》和,工期项目竣》工验收后移交—使用单位《的制度
第》四条 建》安工:程概算?投资额在50—0万元以上》(含50《0万元)的》。政府:投资项目实行—代建制?符合政府投》资项目代《建制管理办法—第三条规定的项目】业主除?涉及国家安》。全、国家秘密—。的项目外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可不—实,。行代建制按国家有关!规定自?行,组织建设
(—一):经市政府批准具【有工:程建设项《目管理能力的市【住房城乡建设局、】市园林环《卫管理局、》市交通运输局、市】水,务局等单位》建设:的建安?。工程概算投资额在】5亿元以下的政【府投资项目;—
(二?)经市政府》批准具有工程—建设项目管理能力】的三:亚城市投资建—设有限公《。司、三亚《市海棠湾开发—建设有限公司、三】。亚市创?意新城开发建—设,有限:公司等建设管理企业!建设的政府投资项】目;
(《三)经?市政府常务会议批】准特殊情况需自行】组织建设的》项,目
第?五条 不》符合本?办法第四《条规定?条件的项目业—主必须实行代建【制实行政府投资【代建制的《项目推?行全过程代建—管理方式即代建【单位根据《批准的项目建议书】。负,责包括完成项目【可行性研《究或:初,步设计及概》算批复直《至竣工验《收并交付《使用等?全部内容的组织实施!和管理?工作:
第六条《 市?(区)发展改革部】门负责本《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!制的组织实》施工作市《(区)监察、—财政:。、住建、规划—、国土、环保等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!。好代建项目的—。。管理和监《督
第七条 代】建,项目应当严格执【行国家?规定的的项》目建议?书、可行性》研究报告《、初步设计》及概算等项目审批】。程序遵守国家、省和!。市有关?投资项?目管理的各》项目规?。定
第八条》 , 代建单位应当【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!
(一?)具有?独立法人资格并为】自负盈亏的经济【实体;
(二【)具有综合》甲级:工程设计、》综合甲级工程监理】、施工总《承包一?级资质或者甲级工程!咨,询,、甲级工《程,造价咨询资质;【
(三)《具有与同类工程建】设管理相适》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!管理体系;》
(四)具有—与工程?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!相适应?的技术、《造价、?财务和管理等方【面的专业人》员并具有《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!理经验;
(—五)具有与项目相】适应的资金实力工】程施工单《位的注册《资金必须在5亿元】及以上工程设—。计、:。。工程监理、》工程咨询单》位,的,注,。册,资金:。必须:在3:。000万元及以【上;
(六)非【本市代建单》位承担代建项目后】必须拥有《专,职从事工程技术、】经济等相关专业【具备中?等技术职称以上并取!得相关执《业资格?的人员?不少于?。9人其中具备—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!不少于3人并按要】求配齐其他相关办】公设:备
第二章 项】目业主单位》。与代建单位的职【责
第九条 项【目,业主:单位的?主要职责
》(一:)根据国《家有关政策规—定、市?政府批复及政府【。投资计划对项—目建设内容、建设规!。模,、建设标准和使用功!能提出意《见配合?做好项目前期—及施工管理》工,作;
(二)组织】编制和报批项目建】议书(立项);【
(三)负责项目前!期工作的评》估审查?工作:;
(四《)负责按相关法律法!规对:代建:、监理开展招标【工作并签订有关【。合同;?
(五)参与工程】质量及施《工,。进度的监督》工作;
(六)负】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!及产权接收》等工作?;
(七《)对于承担项目【资金自筹任务的项目!业主单位应建—立专账核算确保自】筹资金的落实和专】款专用;
》(八)负责根据我】市信用评《价办法对代建—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!、监:理等各参《建单位?。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!价,以,及配合有《关部门对代》建制项目的检查、】稽察、考核等工作;!
,(九)负责提供用地!红线、土地征收手】续,、土地农转用及土地!征,收完成证明等—。
(:十)按规定做好项】目业:主单位?的其他工作》
第十条 代建】单位的?主要职责
》(一)组织办—理,规划选址、环—境影响?评估:报,。。告、节?能,减,排,等前期审《批手续;
(—二)办理项》。目规划设计》条件配合《提供项目征》。地所需的立项及规】划选址资料;
【(三)组织编制和】报批项目《可行:性研究报《告;
?。。。(四)组织编制报】批,设计方案、》初步设计及》概算组织《编制:施工图设计及预算】并报送相《关部门备案;
【。(五)负责按可行】性研究报告批复【的招标方案及相【关法规对勘察、设】计、施工和材料设备!采购等开《展招标工作并—签订有关合》同;
?(六:)协调配合土地、】。住建:部门和?项目所在辖区—政府落实项目的建设!用地:和征:。地拆迁工作;
(】七)负责办理规【划报建、施工许可、!。组织:竣工验?收、竣工验收备案、!工程结(决》)算、移交和组织】保,修等:工,。作;
(八)负【责协调项目》参,建,各方的关系组织项目!。的施工管《理对工程的投资【、工期、质量、安】全控制等承担责任】;
(九)根据【代建合同做好业【主交:办的其他代建工【作
第三章 代建!项目:组织实施程序
第】十一条 》。建安工程概算—投资额?在500万元以上】(含:500万元)需要代!建的政府投资项【目由项目业》主(或使用》)单位通过公开招投!标方式择优产生有关!招投标程序应当【按照中?。。华人民共和国招【标投标?法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政:府采购法等》。有,关法规执行
第【十二条?。 代建单位及其关!联单:位不:。得在自己代建—。的建设?项目中承担勘察、设!计、施工、监—理等:工作同时代》建单位的代建项【目经理不得参与其】管理:之外:的其他政《府投资建《设项目的勘》察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等项目】。经理的招《投标及管理工作【
第十三条 【代建项目实》行合同?备,案制管理代建单位确!定后项?目业主(或》使用)单位应当和】代建单位签订三亚】。市政府投资项目代】建委托?合同(以下简—称代建合《同)明确代》建项目的范围、形式!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!、奖罚办法》等法律关系并在概】算审批后正式报【项目审批的市(区】)发展改《。革部门备《案实行“谁》。审,批、谁备案》”的原则代》建合:同规范文《。本由市发展》改革部门《统一编制
》第十四条 》 代:建合同签订后代建】单位应?当按照合同规—。定组建?项目经理部并向【市(区)发展—。改革部门及项目业】主单位报送》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!理部主要成员名单、!项目代建方案—项目经理必须—是具备?高,级技术职称或—注册监理工程师、一!级建:造师、咨《询工程师(投资)】且有相关从业—经验的人员可以同时!管,理多个代建项目但其!管理:的代建项目》原则上概算总—投资总额不得超过】5亿元且管理的代】建,项目个数最多不能超!。过6个其中概—。算,总投:资为5亿元及—以上的项《目代建项目经—理不允许《再管理其《他代建项目;—概算总投资》为,3亿元至5亿—元(不含5亿元)的!项目代建项目—。经理最多只能管理】2个代建项目;概】算总投资为》1亿:。元至3?亿元:(不含3《亿元)的《项,目,代,建项目经理最多只能!管,。理3个?。代建项目;概算总】。投资为30》0,0万元至1亿元(不!。含1亿元《)的项目代》。建项目经《理最多只能管理5个!代建项目《。;概:算总投?资为500万元至3!000万元》(不含3000万元!。)的项目代建—项目经理最多只【能管理6个代建项目!
代:建单位在履行合【同义务期间应—当每月5日前向市】(区)发展》改革:部门及项目》业主单位《报送:代建工作月报—
,第,十五条 代建【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!。准的建设内容负责】项目建设方案的优化!实行限额设计设计】预,算不得超过批—准的设计概算在建设!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!变更:。设计方案《
第十六条 代】建单位根据批准【的初:步设计?及,概算组织施工图设计!和编制工程预算【工程:预算须提交市财政部!门评审, 施工【图按规定提交相关】部门进行《审,查
第十《七,。条 代建单—位,按照代?建合:同约定对项目建设】施工进行《组织管理《必须按规范建立工】程档案、财务—。档,案应在工《程,。竣工验?收合格后及》时向项目业主—办理移交《工作并负责组—织工程质量》保修:。期,内的项目质量—缺陷维护《
第十八条 初】步设计及概算一经】批准:原则:上不得?调整经批准的工程】概算是?项目投资控制和对代!建单位考核》的依据?
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由代建单位提出!经项目业主同意【并报市政府》批准后?可作调?整
(一《)资源、水文—地,质、工程地质情【况有:重,大变化引起建设方案!变动的?;
:(二)国家统一调】整价格引起动—态概算发生重大变】化的;
(三—)国家相关政策有】重大调整的》。;
(四)设—计有重大修改的【;
(五)不可抗力!导致重大损失—的
:第四章 》资金管?理与:监督
第十九条 】 代建单位》应严格执行》国家基建财务—管理制度设立—工程建设资》金专户专款专用严】格管理
第二十条】 :项,目前期费用纳入项】目总投?资项目前期工作进度!款由代建单位根据】项目:进度情况向业主【单位申报由业主单位!审核后报市(区)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下!达投资计划》市,(区)财《政部:门审批通过后拨【付
第二十一条【 代建管理费【为代建?。单位在项目》前期、实施、验【收,阶段发生的管理费】用不包?括代建项目可行性】研究、初步设计及概!算、招标代理—、施工图设》计、:预算、勘察和监【理等咨询服务费【用代建管理费计入项!目建设成本
代建】管理费取费标—准以项目审》批部门批准的概算总!投资:。(不含项目代建【管理费)《扣除:土地征用、迁—移补偿?等为取得或取—得租用土地使用【。权而发?生的费?用为基数分档计算】即按项目建设管理费!总额控制数费率×J!(J:为代建阶段调整系】数其:中全过程《代建为1.0;施工!。阶段代建为0.8;!。前期阶段代建为0.!2)计取具体—计算:方法见附表
代【建,管理:费一经确定不—再因:为人工、物价、税】率、汇率、利—率等因素的变动【而调整但因》政府或项目业—主原因导致》项目投资超》过原定?范,围正负30%以上】时代:建管理费做相—应调整
第二十二】条 代建》单位:管理费拨付
—代建管?理费应由财政部门】按项目进度》分,期支付具体》支,付方式在代建—合同中明确实行前期!工作:代建的项目市(区)!财政部门根据代建】合同第一次将代建】。单位管理费的20%!拨,付给代?建,单位待完成项目初】步设计及概》算批复后支付—不,超过80《%余:额在项目竣工—决算:后再清算
实行全】过程代?。建或者建设实施【代建的?项目:市(区?)财政?部门根据代》建合同第《一次将?代建单位管理—费的20《%拨付给代建—单位其余待工—。程项目开工后按【季度:工程进度支付—在项目竣工前累【计拨付不超过8【0%余?额待:项目竣工财务—决算批复后给予清】算
第五《。。章 奖惩规—定
第二十》三条 代建合同应!当依照财政》部发布的基本建设】项目建设成本管理】规定(财建〔—2016〕504】号)的有关》规,定明确约定奖励额度!及违约责任代—建管理费《核定和支付》应当与工《程进度、建》设质量结合与代建】内容、代建绩—效挂钩实行奖—优,罚劣同时满足按时】完成项目代建—任务、?工,程质量优良》、项目投资控制在批!准概算总《投资范围3》个,条件的可《以支付代建单位利润!或奖励资金代建单】位利:润或奖?励资金一般不得【。超过代建《管理费的10%【作为对代建单位的】奖励但最高》。不超过200万元】(1)项《目如期建成》且竣:。工验:收合:格并经竣工财务决】算审核批准后—如工程建安费用决】算,比经批准的建安工】程概算有节余节余资!金,的10%作为对代建!单,位的奖励但最高【不超过200万元;!(2)项目如被国家!部委评?为,优良工程按代建【。费用:。10%的《。标准奖励代建单【位但最高《。。不超过200万元】。
,代建奖励资金由市发!展,改革部门和市财【政部门核准后报市】政府经批准》可在项目节余—资金:或预备费中列—支并由市《财政性资金和—项目业主自筹资【。金按项?目,建设资金来源的【比例分摊支付
第】二十四条 代【建单位按合同约【定完成项目代建的市!有,关主管部门记入信】誉,档案作为《进入本?市代:建市场的优》选,资格非因《政府或项《目业主原因且—未按合同规定完【成项目?代建的对违约信【息进行公示并记入】不良:记录管理档案禁【止3至5《年内参与本市政府】投资项目《的工:程,建设工作情》节严重?应当解除《与代建单位》。。订立的合同由项目业!。主单位通过直—接委托?或招:标等方式选择新的】代建单位, 代建单!位涉:及违约并记入不良】记录管理档案的【管理人员《在五年内禁止—以本公司或其它公司!成员的身《份参与本市政府投】资,项目的代建工作【
第二十五条 】代建单位《因工作?缺陷造成工》程损失和代建单位擅!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!、规模?、标准以及虚高概】算的依?法追究责任超出【。部分全?部由代建单位负【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禁!止五年内参与本市】政,府投资项目》的工:程建设工《作
第二十六条【 代?建单位未《按批准的《招标方案进行招标】或擅自不招》标的由?。。市有:关主管部《门依法进行处理【
第:二十七?条 项目》业主单位未》。按要求配合代建【单位完成《相关工作致使项目进!。度严:重滞后的《或不及时接收已验】收,合格项目的按有关】规定承担相应责任
!。第二十八条 代】建单位在责》任期内未《能完全履《行,项目代建《合同除不《可抗力外《因管理不《善工作疏忽、过失或!擅自变更建》。设内容、规》模、标准或与工程勘!察、设?计、施工、监—理、主要材料和设备!供应等单位串通舞弊!致使工期延长、【投资增加或造成工程!质量:不合格?和安全事故的代【建单位应《当,组织相?关单位?无条件返《工直到验收合格由】此造成的损》失包:括增加的投资费用由!项目代建单》位和:勘察:、设计、《施工、监理、主【。要材料和设》备供应等单位中的】责任单位共同负责赔!。偿,有,违,法行为的《应依法?承,担相应的法律责任
!其中由代建单位承】担的责任一律从代建!管理:。费中扣减;代建管理!费不足的由代建单】位用自有《资金支付
第六章】。 :附 则
第二十九】。条 根据第四条第!一、第二项》的规定具有工程建】设项目管理能力【的单位和具》有工程建《设项:目管理能力的建【设管理企业建设的】项目如要求执行代】建制的报经市政府常!务会议批《准后可直接委托三亚!。城,市投:资建设有限公—司、:三亚市海棠湾开【发建设有限公司、三!亚市:创意新城开》。发建设有限公—。司等建设管理企业及!其具有工程》项目建设《管理能力的子公【司进行代建
—第三十条 本【办法由市发展改【革部门负责解—释
第三十一条 】。 本办法自》颁布:之日起执《行原三亚市政—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!。制管理办《。法(三府〔2015!。〕40号)同时废】止,
附表
1.三亚市!政府投资项目—代建:管,理费控制数费率【表
单位万》元
!
工程总概【算
?
费率
》
:
工程
总概—算
算—例
(计费额×费】率×阶段调整系数】)
1!00:0,及,以下
2【。。.0%
—
1000
!N×:2.0%×J—
【1001-500】0
1.5】%
《。
5000》
:
[20+(【N-1000—)×1.5%]×】J
》
5《001-10000!
,
1.2%【。
10—000
[8!。0+(N-50【。。00:)×1.《2%]×J
】
100【01-50000】。。
1.0%
!。
?50000
![,140+(N-1】0,000)×1.0】%]×J
!
50《001-10—0000《
0.8%】
:
100000
!
[《540+(N-【50:。。。000)《×0.8%]—×J
】
100《001以上》
0.—4%
》
200《000
—
[9?40+(N-1【0,0000)×0【.4%]×J
【
2.代】建,阶段调整《系数(J)
【
:
》
,
代建阶段
【
阶段调》整系数?
:
:
前期阶段代】建
:。。
0.》2
】。。施工阶段代》建
?
0.《8
《
全过—程,代建
》
1.0《
:
,
备注!代建管?。理费实行差》额,定律:累进计?费,其中《N为计费额(扣【除征地拆《迁费后且不含项目】代建管理费的—概,算总投资)》、J:为代建?阶段调整系数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