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:市政府?投资项目代建制管】理办法
第一】章 总 则
【第,。一条 为进一【步深化投资体制改】革规范?政府投?。资项:目建设行为提高【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!理,水,平和: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!律法规以及海南省】人民政府《印发〈政府投资项】目代建制《管理办法〉》的通知(《琼府〔2004〕5!5号)的规定—按照“投资》、建:设、管理《、使用”彼此分【离、互相制约的原则!结合本市实际—制定本办法
第二条!。 本办法》适用于三亚市(【区)级政府投资项目!的代建管理三亚【市(区)《级政府?投资项?目是指使用》纳入三亚《。市,(区)级一般—公共预算资金、【。政府性基金、其他】财政性资金》或政府融资资金实施!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!
第三条 本办法!所称的代建制是指三!亚市(?区)级政府投资项目!通过:招标等?方式选择专业化【的项目管理》单位(以《下简称“代》建单位?”)负责项》目的建设《实施和?组织:管理工作严格—控制项目《投资、质《量,、安全和《工期项目竣》工验收后《。移交使?用单位的制度
第四!条 建安》工程概?算投资?额在500万元以上!(含500》万元)的《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!建制符合政府投资】。项目代建制管理【。办法第三条规定【的项目业主》除涉及国《家安全、国》家秘密的项目外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可不】实行代建制按国家有!关规定自行组织建】设
:(一)经市政府批】准具有工程》建设项目管理能【力的市?。住房城乡建设—局、市园《林环卫?管理局、《市交通?运输局、《市水务局等单位建】。。设的建安工程概【。算投资额《在5亿元以》下的政府投资项目;!。
(二)《经市政府批准具【有工程建《设项目管理能—力,的三亚城市投资建设!有限公司、三亚市】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!公司、三亚》市创意新城》开发建设有限—公司等建设》管理:。企,业建设的政府投资项!目;
(三》。)经市政府常务会议!批准特殊情况需自行!组织建设的项目
第!五条 不》符合本?办法第四条规—定条:件的:项目业主必须实【行代建制实》行政府投资代建【制的项目推》行全过程代》建管理?。方式即代建单位【根据批准的项目建】。议,。书,。负责包括完成项【目可行性研》究或初步设计及【概算批复直至竣工】验收并交付使用【等全部内容的组织实!施和管理工》作
第六条 市(!区)发展改革部门】负责本级政府投【资项目代《建制的?组织实施工作—市(区)监察、财政!、,住建、规划、国土】、环保?等部门按照各自【职责做好《代建项目的管理和监!督
:第七条? ,。。 代建?项目应当严》格执行国家》规定:。的的项目建议书、】可行性研究》报告、初步设计及概!算等项目审批程序】遵守:国家、省《和市有关投资项【目管理的《各项目规定
第八条! 代?建单位应当同—时具备下列条件【:
(一)具有【。独,立,法人资格并为—。自负盈亏的经—济实体;
(二)!具有综合甲级—工程设?计、综合甲》级工:程监理、施工总【承包一?级资质?或者甲级工程咨【询、甲级工程造价】咨询资?质;
?。(三)具有与同【类工程建设管理【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!项目管理体系;
(!四)具有《与工程建设规模【和技术要求相适【应的技术、造—价,、财务和管理等方】面的专业人员并具】有,从事:同类工程建》设管理经验;—
,(五)具有与项目相!适应的资金实力工】程施工单位的—注册资金必》须在5亿元及以上工!程设:计、工程《监理、工《程咨询单位的注册资!金必须在30—0,0万元及以上;
】。(六)非本市代建单!位承担代建项—目后必须拥》有专职从事工程技术!、经济等相关—。专业具备中等技术职!称,以上:并取得相关执业【资格的人员不少于9!人其:中具备高级技术职称!的人员不少于3【人并按要求配齐【其他相关办》公设备
《第二章 项目业主!单位:与代建单位的职【责
:第九条 项目业主】。单位的主要职—责
(一)根据国】家,有关政策《规定、?市政府批复》及政府投资计划对项!目建设内容、建【设规模、建设—标准和使用功能提出!意见配合做》好,项目:前期:及施:工管理工作》;
(二《)组织编制和—报批项目建议书(立!项);
(三)【负,责项目前期工作【的评:估审查工作;
(四!)负责按相》关法律法规对—代建、监理开展招】标工作并签》订有关合同;
【(五)参与工程质】。量及施工进度的监】督,工作;
(》六)负责工程竣工验!。收移交及产》权接收等工作—;
(七)对—于承担项目资—金自:筹任务的项目业主单!位应建?立专账?核算确?保自筹资金》的落实和专》款专用?;,
(八)《负责根据我市信用】。评价:办,法对代建、勘察、设!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各!参建单位履约—情,况进行考核评价以及!配合有关部门对【代建制项目的—检查、稽《。察、考核等工作【;
(九)负责提】供用地红线、土【。地征收手续、土【地农转?用,。及土地征收完成证】。明等
?(十)按《规,定做好项《目业主单位的其他工!作
第十条— 代建单位的主要职!责,
(一)组》织办理?规划:。。选址、环境》影响评估报告、节能!减排等前期审—。批手续;《
(二?)办理项目规划【设计条件配合提供项!目征地所需的立项及!规划选址资料;
】(三)组织编制和报!批项目可行》性研究报《告;
(四)—组织编制报》批设计方案、初【。。步设计?及概算组织编制施工!图设计及预算并报送!相关部门备案;
(!五)负责按可—行性研究报告批【复的招标方》案及相关法规对【勘察、设计》、施工和材料设备采!购等开展招》标,。工作并签订有关【合同;
(六)【协调配合土地、【住,。建,部门和?项目所在辖区政【府落实项目的建【设,用,地和征?地拆迁工作;—
(:七)负责办理规划】报建、施《。工许可、《组织竣?工验收、竣》工验收?备案、工程结(决)!。。算、移交和组—织保修?等工作;
(八)】负责协调项》目参建各方的关【系组织项目的施工】管理对工程的投【资、工?期、质量、安全控】制等承担责任;【
,(九)根据代建合】同做好业主交办【的其他代《建工作
《第三章 代—建项目组织实施【程序
?第十一条 》 建安工程概算投】资额在500万【元以上(含》。500万元》)需要代建的—政府:投资项目《由项目业主》(或:使用)单位通—过公开招投标方【式择优产生有关【招投标程序应—当按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招》标投标法中华人【民共:和国政府采购法等】有关法规执行
第十!二条 代建单位】及其关?联单位不得在自己】代建的建设》项目中承担勘察、】。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!工作同时代建单【位的代建项》目经理不得参与其管!理之外的其他—政府投资建设项【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!工、监?理,等项:。目经:理的:招投标及管理工作】
第十三《条 ?代,建,项目:。实行合?同备:。案制管理代建单位】确定后项目业—主(或?使用)单位应当和代!建单位?签订三亚市政—府投资项目》代建委托合同(以下!。简称:代建合同)》明确代建项目—的范围、形》式、双方的权利和】义务、奖罚》办法等法律》关系并在概算审批】后正式报项目审【批的市?(区)发《展改革?部门备案实》行“谁审《。批、谁备案”的原则!代建合同《规范文本由》市,发展改革部门统【一编制?
第十四条 【代建合同签订—后代建单位应当【按照合同规定—组建项目经理部【并向市?(区)?发展改革部门及项】目业主单位报—送项目经理及—其项目经理部—主要成?员名单、项目代建方!。案项目经理必须【是,具备高级技术职称】或注册监《理工程师、一—级建造师、》咨询工?程师:(投资)且有相关从!业经验的人员可【以同时管理多—个代建?项,目但其?管理的代建项目原则!上概算总投资总额】不,得超过?5亿:元且管理的代建【项目个数《最多不能超过6个】其中概算总投资为】5亿元及以上的项】目,代建:项目:经理不允许再管理其!他,代建项目;概算【总投资为3亿元【。至5亿元(》不含5亿《元)的?项目代建项目经【理最多只能管—。理2个代建》项,目;概算总投资为1!亿元至3《亿元(不含3—。。亿元)?的,项目代建项目经理最!多只能管理3个代建!项目;概算总投【资为300》0万元?。至1:亿元(不含》1亿元)的项目代】建项目?经理最多只能管理5!个代建?项目;概《算总投?资为50《0,万元:至3000万元(不!含3000》万元)的项目代建】项目经理最多只【能管理6个代建项目!
,代建:单,位在履行合同义【。务期间应当每月5】日前向市(区)发展!改,革部门及项目业主】单位报送代建工作】月报
第十五条【。 :。代建单位《应,当严格按《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负!责项:目建设方案的优化】实行限额《设计设计《预算不得超过—批准的设计概算【在,建设实施过程中不】得擅自变更》设计方?案
第?。十六条 《 代建单位》根据批准《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组!织施工图设计和【编制工程《预算工程《预算须提交》。市财政部《门评审, 施—工图按规定提—交相关部《门,进行审查
》第十七?。条 ?代建单位按照代【建,合同约定对》项目建设施》工进行组织》管理必须按规范建】立工程档案》、财务档案应在【工程竣工验收—合格后及《时向项目业主—办理:移交:工作并负责组—织工程质量保修期】内的项目质量缺【陷维护?
第:十八条 》初步:设计及?概算一经批准原则上!不得调整经批准【的工程概算是项目投!资控制和对代建单位!考核的依据
有下】列情:形之一的由代建单】位提出经项目业主同!意并报市《政,府批准后可作调【整
(一)资源【、,水文地质、工—程地:质情况有重》大变化引起建设方】。案变动的;
—(二)国《家统一调整价格引起!动态概算发生重大】变化的;
(三)国!家相关政策有重大】调整的;
(四【),设计有重大修改的;!
(五)不可抗力】导致重大损失—的
第四章 资】金管理?与监督
第十九【条 代建单位应】。严格执行国家基【建财务?管理制度设立—工程建设资金—专户专款专用—严格管理
》第二十条 项【目前期费用纳入【项,目总:投资项目前期工作】进度款由代》建,单位根据项目进度情!况向业主单》位申:报由业主《单,位审核后报市(区)!发展改革部门申请】下达投?资,计划市(区)财【。政部:门审批通过后—拨付:
第二十一条 代!建管理?费为代建单位—在项目前期、实【。施、验收阶段发生】。的管理费用不包括】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!、初步设计及概算】、招:标代理?。、施工图设计、【预算:、勘察和监理—等咨询服务费用【。代,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!。设成:本
代?建管理?费,取费标准以项目审】。批部门批准的概【算总投资(不—含项目代建》管理费)扣除—土地征?用、迁移补偿等为取!得或:取得租用土地使【用权而发《生的费用为》基数分档《计算即按项目建设】管理费总额控—。制,数费率×J(—J为代?建,阶段调整系数其中】全过程代建为1.0!。;,施工阶段代》。建为0.8;前期阶!段,代建为0.2—)计:取具体计算方—法见附表
代建管理!费一:经确定不再》因为:人工、物价、税率】、汇率?、利:率等因?素的:变动而调整但因政府!或项目?业主原因导致项【目投资超过原定范围!正负30%以上【。时代:建管:理费做相《应调整
第二十二条! 代建单位管理】费拨付
代建—管理费应由财政部门!按,项目进?度分期支付具体支】付方式在代建合同中!明确实行前期—工,作代建的《项目市(区)—财政:部门根?。。据代建合同》第一:次将代建单位管理费!的20%拨》付给代建单位待完】成项目初步设计【及概算批复后支付不!超过:8,0%:余额在项《目,。竣工决?算后再清《算
实行全过程代】建或者建设实施【代建的项目市—(区)财政部门【根据代?。建合同第一次将代建!单,位,管理费?的20%拨付给代】建单位其余待工【。程项目开工后按季】度工程进度支—付在项目竣工—。前累计拨付不超【过80%余额待项目!竣工:财务决算批复后给】予清算?
第五章 —奖惩规定
第—二,十三条 代建合同!应当依?照财政部发布的基】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!管理规定(财建〔2!016〕504【号)的有关规定明确!约定:奖励额度及违—约责任代建管—理费核定和支付应当!与工程进度》、建设质量》结合与代建内—。容、代建绩效—挂,钩实行奖优罚劣【同时:满足按时完成项目代!。建任务、工程质量】优良、?项目投资《控制在批准概—算总投?资范围?3,个,条件的可以支—付代建单位》。。利润或奖励资—金代建?单位利润或奖—。励,资金:一般不得超》过代建管理费的10!%作为对《代建单位《的奖:励但最高不超过【2,00万元(》1,)项目如期建成且】竣工验收合格—并经竣工财务—决算审核批》准后如?工程建安费用—。决,算比经批准的建安工!程概算有《节余节?余资金的1》0%作为《对代建单位的奖【励,。。但最高不超过20】0万元;《(2)项目如被国】家部:委评为优《良工程按代》建费用10%的标准!奖励代建《单位但最高不超【过200万元
代建!奖励资金由市—发展改革《部,门和市财政部门【核准后报《市政府经批准可在】项目:节余:资金或预《备费中列支并由市财!政性资金和项目业主!自筹资金按项目【建设资金《来源的比例》分摊:支付
第二十—四条 代》建单位按合同约定】完成项目代建—的,市,有关:主管部?门,记入信誉档案作为进!入本市代建市—场的优选资格—非因政府或项目业】主原因且《。未按合同规定—完,成项目代建的—对违约信息进—行公示并《记入不良记录管【理档案禁止3至5】年内参与本市政【府投资项目的工程】建设工作情节严【重,应当解除与》代建单位订立的【。合,。。同由项?。目业主单位通过【直接委托或招标等方!式,选择新的代建单【位, 代建》单位涉及违约并记】入不良?。记录管理档案的管理!人员在五年内禁【止以本公司或其它】公,司成员?的身份参与本市政】府投资项《目的代?建工作
第二十五】。条 代建单位【。因工作缺《陷造成工程损失和】代建单位擅自变更】。项目建设内容、规模!、标准以及虚高概算!的依法追究责—任超出部分》全部由?。代建单位负责赔偿】情节严重的禁—止五年?内参与本市政府【投资项目的工—。程建设工作》
第二?。十六条 代建单】位,未按批准的招标【方案进行招标或擅】自不招标的由市有关!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!理
第二十》七条 项目业【主单位未按要—求配:合代建单位完成【相关工?。作致:使项:目进度严重滞—后的或不及时接收已!验,。收合格项目的按有】关规定承担相—应,责任
第二十八【条 代建单—位在责任期内未能完!全履行项目代建合同!除不:可抗力外因管理不】善工作疏忽、—过失:或擅自?变更建设内容、【规模、标《准或与工程勘察、设!计、施工、监理、主!要材料和设备供应等!单位串通舞弊致【使工期延长、投资增!加或造成工程质量】。不合格和《安,。全事:故的代建单位—应当组织相关—单位无条件返工【直到验?收,合,格由此造成的—损失包括增加的投资!费用由项《目代建单位》和勘察、《设计、施工、—监理、?。主要材料和设备供应!。等单位中的责任【单位共同负责赔【偿,有违法?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!应的法律责任
其中!由代建单位承担的】责,任一律?从代建?管理费中扣减;代建!。管理:。费不足?的由代建《单,位用自有资》。金支:付,
第六章 附 】则
第二十九条【 根据《第四条第一》、第二项《的规:定具有工程建设项目!管理能力《的单位?和具有工程建—设项目管理能—力的建设管理企业建!设的项目如要求执】行代:建制的报经市政【府常务会议批准后可!直接委托三亚—城市投?资建设有限公—司、三亚市海棠湾】开发建设有限—。公司、三亚市创意】新城:开发建设有限—公司等建设管—理企业及《其,具有工程项目建设管!理能力的《子公司进行代建
】。第三十条 —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!部门负责解释
第三!十一条 本办法自!颁布之日起执行【原三亚市政府投【资建设项目》代建制管理办法【(三府〔2015】〕40号)同—时废止
附表
1.!三亚市政府投—资项:。目代建管《理费控制数费率【表
单位万元—
《
《
:
工程?总概算?
《费率
工【程
总概算
!算,例
(计费额×费率!×阶段调整系数【)
【
1000及以下】
《2.0%
】1000
【
N×2.0—%×J?
10!01:-5000
【
:1.5%
】5000
【
[20+(N-1!。000)×1.5%!。],。×J
》
:
5001-【1000《0
》1.2%
1!0000
—
[80+—(N:-500《0,。)×1.2》%]×J
】
1000【1-50000
!
1.0%
!
,5,0000
[!140+(》N-10000【)×1.0》%]×J《
50!00:1-1000—00
《
0.《8%
?
10》0000
【
[540+(N】-,500?00)×0》。.8%]《×J
!100001以上】
,。。
0《.,4%
—200000—。
[940+!。。(N-1000【00)×0.4%]!×,J
《
2.代建阶】段调整系数(—J):
》
:
?
,代,建阶段
阶】段调整系数
!
前《期阶:段代建
《
0《.2:
施】工阶段代建》
:
:0.8
【
全过》程代建
【。1.0?
:
》
备注代—建管理费《实行差?额定律?累进计费,其中【N为计费额(扣除】征地拆迁费后—且不含项目代建【管理费的概》算总投资)、J为】代建阶段调整系数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