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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市?政府投资项》目代建制管理办【法 :  第一章 — 总 ?则 第一条》  为进一步深【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!政府投资项目—建设行为提》高,政府投资项目建【设管:理水平和投资效【益根据?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海!南省人民政府印发〈!政府投资项》目,代建制管《理办法?〉的通知(》琼府〔20》04〕55号)【。的规定按照“—投资、建设》、管理、使用”彼】此分离、互相制【约的原则结合本市实!际制定本办法 第】二条  《本办法适用于三【亚市(区)》级政:府,。投资项目的代建管】理三亚?市(区)级政府投资!项目是指使用纳入三!亚市(区)级一般公!共,预算资金、政府【性基金、其他财【政性资金或》。政府融资资金—实施的固定资产投】资,项目 ?第三条  本办【法所称的代》建,制是指三亚市(区)!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!招标:等方式选择》专业化的项目—管理单位(以—。下简称“代建单位”!)负:责项目的建设—实施和组织管理【工作严格控制—项目投资、质量、安!全和工期项目—竣工验收后》移,交使用单位的制度 !。第,四条:  建安工》程概算投《资额在?500万元以上(】含500万元)的政!府投资项目》实行代建制符—合政府投资项目代】建制管理办法第三条!规定的项目》业主除涉及》。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!的项目外有》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可:不实行代建制按国家!有关规定自》行组:织建设 (一)【经市政府批准具有】。工程建设项目管【理能力的《。。市住房城乡》建设局?、,市园林环卫管—理局:、市:交通运输局、—市水务?局等单位建设—的建安工《程概算投资额—在5亿元《以下的政府》投,资项目; (二)经!市,。政府批准具有—。工程建设项目—管理能力的三亚【城市投?。资建:设有:限公司、《三亚市海棠湾开发】建设有限《公司、?三亚市创意》新城开发建设有【限公司等建设管理】企业建设的政府投】资项目; (三)】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!准特:殊情况需自行组【织建:设的项?目 第?五条  《不符合本办法—第四条规定条件的项!目,业主必须实行—代建制实《行政府投资代建制的!。项目推行全过程【代建管理方式即【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!项,目建议书《负责包?括完成?项目:可行:性研究或初步设计】及概算批《复直至竣工验收【并交付使《用等:全部内容的组织实施!和,管理工作 第六【条  市(区)【发展改革部》门负责本级政—府投:资项目代建制—的组织?实施工作市(区【)监察?、财政、住建、【规划:。、国土、《环保等部门按照各】自职责做好代—建项目的管理和【监督 第七》条  代建项目【应当严格执行—国家规定的》的项目建议》书、可行性》研究报告《、初步设《计及概算等》项目审批程序—。遵守国家、省和市有!关投资项目管理的】各项目规定》 第八条  代建单!位应:当同时具备下—列条件: (一【)具有独《立法人资格并为自】负盈亏的经济实体】; : (二)具有综合】。甲级工?程设:计、综合甲级工程】监理、施工总—承,包一:级资质或者甲级工】程咨询、《甲,级工程造价咨—询资:质; (三)—具有与同类》工程建?设管理相适应—的,组织:机,。构和项目管》理体系; (—四)具有《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!术要求相适应的【技术、造价、财务】。和管理等《方面的专业人—员并具有《从事同类工程建设】管理经验; (五】)具: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!金实力工程施—工单:位的:注册资金必须在【5亿元及以上工程】设计、?工程监?理、工程咨询单位】的注册资金必—须在3000万【元及:以上:; :(六)非本市—代建:单,位承:担代建项目》后必须拥有专职【从,事工:程技术?、经济等相关专业】具备中?。等技术职称以上并】。取得相关执业资【格,的人员不少于9人其!中具备?高级技术职称的【人员不少于3人并按!要求配齐其他—相关办公设备 第】二,章  ?项目业?主单位与《代建单位的职责【 第九条 项目【业主单位的主要【。职责 (一)—根据国家有关—政策规定《、市政府批》复及政?府,投资计划《对,项目:建,。设内容、建设—规模:、建设?标准和使用功能提出!意见配合做好项【目前期及施工管理工!作;: (二)组》织编制和报批—项目建议书(—立项);《 (三)《负责:项目前期工》作的评估审查工作】;, (四)负责按【相关法律法规对代建!、,监理开展招标工作并!签订有关《合同; 《(五)?参与:工程质量及施—工进度的监督—工作;? (六)负责—工程竣工验收—移交及产权接收【等工作; (七)】对,于承担项目资—金自筹任务的项目业!。主单位应建》立专账核算确保【自筹资金《的落实和专款—专用; 《(八)负《责,根,据我市信《用评:价办:法,对代建、勘察、设计!、施工、监》。理等各参建单—位履:约,情,况进行考核评—价,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对!代,建制:项,目的检查、稽—察、考核等》工作; (九)负责!提供用地红线、土地!征收手续、土地农】转用:及土地征收完成证】明等 ?(十)按规》定做:好项目业《主单位?的其:他工作  第—十条 代《建单位?的主要?职责 (一)组织】办理规划选址、环境!影响评?估报告、《节能减?排,等前期审批》。手续; (》。二)办理《项目:规划设计条件配合】提供项目征地—所需的立项》及,规划选址资》料; (三)组织】编制和报批项目可】行,性研:究报告; 》(四)组织编制报批!设计方案《、初步设计及概【算组织?编制:施工图设计及—预算并?报送相关部门备案;! (五)《负责按可行性—研究报?告批复的招标方案】。及,相关法规对勘察、】设计、施工和—材料:设备采购《等开展招《标工作并签订有关】合同:; :(六)?协,调配合土地、住【建部门和项目—所在辖区政府落实】项,目的建设用地和【征地拆迁工作; 】(七)负责》办,理,规划报?。建、施工许可、组织!竣工验收、竣—。工验收备案、工程】结(决)算、移交和!组织保修等工—作; (八》)负责协调》项目参建各方的【关系组织项目的施工!管理对工程的投资、!工期、质量》、安全?控制等?承担责任; (九】)根据代建》合同做好《业主交办的其他【代建工?作 :第三章  代建【项,目组织实施程—序 第十一》条  建安工—程概算投资额在【5,00:万元以上(含—5,0,0万元)需要—代建的政府投资【项,目由项目业主(或使!用)单位通过公开招!投标:方式择优产》生有关招《投,标程序应当按—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招标投》标,法中华人民共和【。国政府采《购法等有关法规执】行 第十二条  】代建:单,位及其关《联单位不得在自【。己代:建的建设项目中承】。担勘察、《设,计,、施工、《监理等?工作同时代建单位】的代建项目经—理不得参与其管【理之外?的其他政府投资【建设:项目的勘《察、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:等项目经理的招投标!及管理?工,作 第十三条—。  代建项目—实行合同《备案制管理代建单】位确定后项目—业主(?或使用?)单位?应当和?代建单位签订三亚市!政府投资项目代【建委托合同(以下简!称代建合同)明【确代建项目的范围】、,形式、双方的权利和!义务、奖罚办法【等法律?关系:并在概算审批—后正式?报项目审批的市【(区)发展改革部】门备案?实行“谁《审批:、谁:备案”的《。原则代建合同规范文!本,。由市发展改革—部门统一《编制: 第:十四条  》代建合同签订—后代建单位》应当按照合同规定】组,。建项目经理》部并向市(区)【。发展改?。革部门?及项:目业主单位报送项目!经理及其《项目经理部》。主要成员《名单:、项:目代建方案项目【经,理必须?是具备?高,级技术职称或注册监!理工程?师、一级《建造师、咨询工程】师(投资)且—有相:关从业?经验的人员可—以同时管理多个代建!项目但其《管,理的代建项目原【则上概算《总投资总额》不得超?过5:亿,元且管?。理的:代建项目个数最多不!能,超,过6个其《中概算总投资—。为,5,。亿元及以《上的项?目代:建项:目经理不允许再【管,理其他代建项—目,;概算总投资为3】亿元至?5,亿元(不含5—亿元)的项目—代建项?目经理最《多只能?管理2个代建项【目;概算总投—资为1亿元至3亿元!(不含3亿元)的项!目代建项目经理最多!只能管理3个—代建项目;概算【总投:资,为,3000万元至【1亿:元(不含1亿元)的!项,目代建项目》经,理,最多只能管》理5个代《。建项目;概算总投资!为500万》元至3000万【元(不?含3000万—元,)的:项目代建项目经理最!多只能管理6个代建!项目 代建》单位:在履行合同义务【期间应当每月—5,日前向市(区)发】展改革部《门及:项目:。业主单位报送代【建工作月报 —第十五条  代建单!。位应当严格》按照批准《的建设内《容,负责项目建设方【案的优化实行限【额设计设计预算不得!超过批准《的,设计概算在建设实施!过程中不《得擅自变《更,设计方案 第十六】条  代建》单位根?据批准的初步设【计及概算《组织施工图设计和】编制工?程预算工程》预算须提交市财政部!。门评审, 》施工图按规定提【交相关?部,门进行审查 第十】七条  代建单位按!照代建合《同约定对项目建【设施工进《行组织管理必须按规!范建立工《程档:案、财务档案应在工!程,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!向项目业主》办,理移交工作并负责组!。织,工程质量保修期内】的项:目质量缺陷维护【 第十八条 — 初步设计》及概算一经批—准原则上不得调整经!批准的?工程概?算是项目投资控【制和对代建单—位考核的依》据 有下列》情形之?一的由代建单位提出!经项目业《主同意?并报市政府批—准,后可作调《整 (一)资—源,、水文地质、工程地!质情况有《重大变化引起—建设方案变动—的; (二)—国,家统一调整价格【引起动态概算发生重!大变化的; (【三)国?家相关政策》有重大调整的; 】(,四)设?。计有重大修改—的; (五》),。不,可抗力?导致重大损失—的 第?四章  资金管理与!监督 第十九—条  代建》单位:应严格执行》国,家基建财《务管理制度设立工】程建设资金》专户专款《专用严格管理— 第:二十条?  项目前期费用纳!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前!。期工作进度款由【代建单位根》据项目进《。度情:况向业主单位申报由!业主单位审核—后,报市(区)》发展改革《部门申请下达投【。资计划市(区)财政!部门审批《通过后拨《付 第二十一条 】 代:。建管理费为代建【。。单位在项目前期、】实施:、验收阶段发生【的管:理费用不包》括代建项目可行性研!究、初?步设计及概》。算、招标代理—、施工图设计、【预算、勘察和—监,理等咨?询服务费用代—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!设成本 代建—管,理费取费标准以项目!审批部门批准的概算!总投资(《不含项目代建—管,理费)扣《除土地征《用、迁移补偿等为取!得,。或取得租用土地使】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为!基数:分档:计算即按项目建设】。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!率×J?(J为代建阶—段调整系数其中全】过程代建为1—。.0;?施工阶段代建—为0.8;》前期阶段代建为【0.2)计取具体计!算方法见《附表 代建管理费】。一经确定不再因为】人工、物价、税率】、汇率、利率—等因素的变动而调整!但因政府或项目【。业主原因导》致,。项目投?资超过原定范围正】负30%以上—时代建管理费做相】应调整? 第二十二条—。  代建《单位管理《费拨付 代建管【。理费应?由财:政部:门按项目进度分【期支付具《体支付方式在代建合!同中明确实行—前期工作代建的【项,目市(?区)财政《部门根据代建合同第!一,。次,将代建单位管理费的!20:%拨:付给代建单》位待完成项目初步】设计及概《算批复后支付不【超过:80%?。。余额:在项目竣工决算后再!清算 实行全过程代!建或者建《设实:施代建的项》目市(区)财—政部门根据代建【合同第一次将—代建单位管》理费的20%—拨付给代建单位其余!待工程项《目开工后按季度【工程进度《支付在项目竣工【。前累计拨付不—超过80%余额待项!目竣工财务决算批】复后给予清》算 第五章  【奖,惩规定 第二十【三条  代建合【同,应当依照财政部发布!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!成本管理规》定(财建〔2—。016〕504号)!的有关规定明确【约定奖励《额度及违约责任【代建管理费核定【和支付应当与工程】进度、建设质量【结,合与代建内容、代建!绩效挂?钩实行?奖优罚?劣同时满足按—时完成?项目代?建任务、工程质量】优良、项目投资【控制在批《准概算总投资范【围3个条件的可【以支付代建》单位利?润,或奖励资金》代建单位《利润或奖励资金【一般:不得超过代建—管,理费的10》%作为对代建单【位的:。奖励但最《高不超过20—0,。万元(1)项目如期!建成且竣工验—收合格并经竣工财务!决算:审核批准后》。如工程建安》费,用决算?比经批准的》建安工?程概算?有节余?节,余资金的1》0%作为对代建单】位的奖励但最高不】超过200》万元;(2》)项目如被》国家部委评为优良】工程按?代建费用10%的标!准奖励代建》。单位但最高不超过2!00万?元 代建奖》励,资金由?市,发展改革部门和【市财:政部门核准后报【市政府经批准可在】项目节余资金或【预备费中列支并【由市财政《性资金和项目业主自!筹资金?按项目建设资—金来源?。的比:例分摊支付 第二】十四:条  代建单位【按合同约《定,完成项?目,代建的市有关主管部!。门记入信誉档—案,作为进入本市—代建市场的优选【资格非?因政:府或项目业主—原因且未按合—同规定完成项目代建!。。的对违?约信息进行公—示,并记入不良记—录管理?档案禁止3至5年】。内参与本《市政府投资》项,目的工程建设工作】情节严重应》当解:除与代建单位订【立的合同由项目【业主单位通过直【接,委托或招标等方式选!择新的代《建单位, 代建【单,位涉:及违约并记入—不良记录管理—档案的管理》人,员在五年内禁止以本!公司或其《它公:司成员?的身份参与本市【政府投资项目的【代建:工作 第二十五条 ! 代建单位因工作】缺陷:造,成,。工程损?失和:代建单位擅自变【更项目建《设内容、规模、标准!以及虚高概算的【依法追究责任—超出部分《。全部由代建单—位负责赔偿》情节严重《的禁止五年内参【与本市政府》投资项?目的工程建设工作 !第,。二十六条 》。 代:建单位未按批准的】招标方案进行—招,标,或擅自不《招,标的:由市:有关主管部门依法】进行处理《 第二十七条—。  项目业主单位】。未按要求《配合代?建单位完成相关【工作致使项目—进度严重滞后的或不!及时接收已验收合】格项目的按有关【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!第二十八条  【代建单位在责任【期内未能完全履行项!目代建合同除不可抗!力外:因管理不善工作疏忽!。、过失或擅自变【更,建设内容、》规,模、标准或与工程】勘察、设《计、施工、监—理、主要材》料和:设备供应《等单位串通》舞弊致使《工,期,延,长、投资增加或造】成工程?质量不合格和安全事!故的代建《单位应当组织相关】单位无条件返—工直到?验收合?格由此造成的—损,失包括增加》的投资费用由项目】代建单位和勘察、设!计、施工《、监:理、主要《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单!位中:的责:任,单位共?。同负责赔偿有违法】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!应的法律责任— 其中由代建单位】承担的责任一律【从代建管理》费,中扣减?;代建管《理费不足的》由代建单位用自有】资金支付 》第六章  附 则】 第二十九》。条  根据第四【。条第一、《第二项?的规定具有工程建】设项目管理能力的单!位和具有工程建设项!目管理?能力的建设》管理企业建设—的,。。项目如要求》执,行代建制的报经市政!府常务会议批准后可!直接委托三亚城市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】、三亚市《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!公司、三亚市创意】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】公司等建设管理企】业,及其:具有工程项目建【设管理能力的子公司!。进行代?建 第三十条—  本办法由—市发展改《革部:门,负责解释 第三【十一条  本办法】自颁布之《。日起执行原三亚市政!府投资建设项—。目,代建制管理办—法(三府〔》2,015〕40号)】同时:废止 附表》 1.三亚市政府】投资项目代建管【。。理,费控制数费率表 单!。位万元 》 》 工程—总概算 【费率: ? 工程 总》概算 ? 算《例 (?计费额×费率—×阶段?。调,整,系数)? 【1000及》以下 ? 2.0% 】 1000 ! :N×:。2.0?%×J 《 《 :1001-5—000 — 1.5%》 ? 5:0,00: : [20+(N】-10?00)×1.5【%]:×J 《 50【0,1,-1000》0 》1.:2% ? 100—00 ? ?[80+(》N-5000)×】1,.,2%:]×:J — 1?0001-50【000 1.!0% ? 5000【0 [14】0+(N-100】00:。)×1.0%]×J! 50!001-1000】00 《 0?.8% 1】。000?0,0, , [《540+(N-5】00:。00)×0》.8:%]:×J !1000《0,1以上 0.!4% 200!。00:。0 [940!+(N?-,。100?000?)×:0.4%《]×J? 《 2.代建阶段】调整系数(J) 】 ! 代建阶段 【 阶段调整系【数 】前期阶段代建 ! ,。0,.2 《 》施工阶段代建 】 0.8 【 《 全过程代》建 1.0】 】 备注代建管理费!实行差额定律累进计!费,其中N为计费额!(扣除征地拆迁费】后且:不含:项目代建管理费的概!算总投资)、J【为,。代建阶段调整系【数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