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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市政府》购买棚户区》改造服务管理暂行】办法 第一章总则】 第一条为》进一步引《导社会力量》。参与棚户区》改造(以下简—称棚改),根—据国务?院关:于进一步《做好城镇棚户区和】城乡危房改造—及配:套基础设施》建设有关工作—的意见(国发〔2】015?〕3:7,号)、国务》院办公厅关》于,政府向社会力—量购买?服务:的指:导意见(国办发【〔2013〕96】号)、财政部、住房!城乡建设《部关于进一》步做好棚户区改造】相关工作的通知(财!综〔2016〕1】1号)、政府购【买服务管理》办法(暂行)(财综!〔2014〕96】号)、?海南省政《府购买服务》实施暂行办法—(琼府办〔2—。014〕76号)、!海南省实施政府购买!。棚改服务《。管理暂行办法—(琼府?办〔2?016〕《192?号):等有关规《定,结合我市实【际,:制订本办法 第二】条本暂?行办法所称政府购买!棚改服务,是指通】过发挥市《场机制作用,把【棚户区改造相关服务!。事项按照一定—的方式?和程序,交由具备】条,件的社会力量和事】业单位承《担,并由政府根据合!同约定向其支—付费用 第三条政府!购买棚改服务应遵循!以下基本原》则: (一》)科学规《划,稳?步推:进根:据棚改目标任务,】统筹:考,虑我:市城市?发展水平和居—民改善住房条—件等因?素,明确棚改规【模总量,科学制【定各年度棚改计划,!量力而行,稳步推进! (二)公》开透明,竞争择【优按:照公开、公平、公】正,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!开购:买服务的项目—内容、承接》主体条件、绩效评价!标准等信息引入竞】争机制,确保社会】力量公?平参与,竞争,择】优选定?承接主?体 (三)鼓励创新!,完:善机制指导承接【主体完善管》理,流程,加强预—。算,管理和成本控—制,完善体制机【制;鼓励创新—。服务方式,丰富【服务内容,》提升服?。务满意度《和社会效益 (四)!。加强:监督,注重绩—效把政府购买—服务资金《作为涉及民》生,工程资金检》查的重要内容,【严格资金公示审核】,规范资《金拨付?程序,提高资金管】理绩效 第》二章:购买:主体和承《接主体 第》。四条原则《上我市棚户区改造】的政府购买棚改服】务主体(以下简【称,购,买主体)《为市:住,房和城乡建设局,但!根据棚改需要,经市!政府批准同》意,区政府也可【以作为?购买主体《 第五条政府购【买,棚改服务的承—接主:体(以下简称承【接,主体)为《符合国家和》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!相,关要求的棚改—项目服?务供应商,包括依】。法在登记管理部门】登记或经《国,务院批准免予登记】。。的,社会:组织、公《益二类事业》单位,依《。法在:工商管理部门或行业!主管部门登记—成立的企业、机【构等社?会力量 第六条【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!作为实施《主体承接棚改服务】原,融资平台公司—可,通过市场化改制,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】。,实:现市场化运营,承担!的地方债务已—纳入财政《预算、得到妥善处】置,并明确》公告:今后不?再承担政府》融资职能的前提下】,作为实施主体【承接棚改服务— 第七?条承:接主体应《当具备以下条—件,: (一)依法【设立,具有独—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!力; (《二)治理结构健全,!内,部管理和监督制度】完善; (三)具有!独立、?健全的财《务,管理、会计核—算和资产管理制【度; (四)具备提!。供服:务所必需的设施、人!员和专业技术能力;! (五?)具有依法缴纳税】。收和社会保障—资金的良好》。记录; (六—。)前三年内无重大违!法记录,通》。过年检或按》要,求履行?年度报告《公示义务《,信用状《况,良好,未被列入经营!异常名录或》者严:重违法企业名单;】 (七)符合国【家有关政《事分开、《。。政社分开、政—企分开的要求;【 (八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以及购买【服务项目《要求的其《他条件? ,第八条承接主体【。的,资,质及具体条件,由】购买主体根据第五】条、第六条、第七】条,规定:,结合购买棚改服务!内容具体需求确定】 第?三章购买内容 【第九:条政府?购买棚改《服务的内容主要包】括:: (一?)居民棚改意—愿入户调查》。; (二)—棚,改项目的《。。可行性?。论证及评审; 】(三)棚改》项,目的征地拆迁服务】;: (四)棚改—安置住房《的筹集?(包括新建、购买、!。租赁、改扩建、【货币化安《置等方式);— (五)棚》改片区公益》性配套基础设—施建设,包括安【置住:房小区?“红线内《”的道路《、供水、供气、排】水,。、通讯、照明—、绿化、停车—库(场)、污水【与垃圾处《理、土地平整等配套!基础设施;与—棚改项目直接相关】,直接服务于安【置小区居民》。的“红线《外”城?市基础设施棚改【片区公益《性配套基础》设施需纳入》棚改规划同步报批,!实,行同步规划、同步报!批、:同步建设、》同步:交付使用; (】六)市政府》。规定的其它》内容 第十条市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】根据国家、省—、市有关要求,确定!实施政府购买—服务的城镇棚改项目!,负责?。申,报纳入国家棚—户区改造规划和省年!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!棚改服?务内:容不:。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!建设的商品》。房,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! 第:四章购买方式—及程序 第十一条】政府购买棚》改服:务,应当遵循以下程!序: (一)编制!购买计划《购买主体《应根据市政府工【作,部署和?部门预算《安排,结合本级政府!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!,,编制年度购》买棚改?服务项目计》划,明确计划购买的!服务项目、内—容、标?准和相关要求涉及】政府投资的基—建项目,应按基本建!设程序要求,落【实前期工作条—件申请年度预算的项!目,应完成》可行:性研:究报告的《批复部门预算一并报!同级财政部》门审核 《(,二)公示购买信息】政府购买《棚改服?。务项目计《划经同级财政—部门审核同意—后,购买主体应按照!政府采购有关程【序及时向社会—公开购买棚改服务项!目的预?算资:金、主要内容、承】接标准?和目:标要求等信》息 :(三:)选择承接主体购买!工作应结合购买内】容,的市场发育》程度、服务》供给:。特点等因素,按照】中,华人民共《和国政府采购—法相关规《定,对符合政府采】购条件的《,统一纳入政府采】购程序?。,通过公开招标、邀!请招标、《竞争性谈判》、单一来源采购等方!式确定承接主—体 (四)签订购买!合同购买主体应及】时与:所确定的承接主体】签订购?买棚改服务合—同,明确购买服【务的范围、标的、数!。量、质量要求和服务!期限、资金支付【方式、?双方权利义》务、违?约责任等,严—禁转包 (五)履】行合同义务承接主】体应严格履行合同】义务,认《真组织实施服务项】目,按时《完成服务《。项目:。任务,保证服务数】量、质量《和效果,主》动接:受有:。关部门、服务—对象及?社会:监督,严禁转包行】为承接?主体完?成合同约定的服【务事项后,购买主】体应及?时,组织:对合同履《行情况进行检查【验收,验收完毕【应将验收材》料报同级财政部门,!同时向社会》公开,按购买—合同:约,定和国库集中—支,付,管理:的有关规定》,及时、足额向【。棚改服务承接主【体支付资金》 第:十,二条政府购买—棚改服务资金应逐】年列入市财政预算】。,市财政部门保障购!买资金?全额到位《 第十?三条棚改服》。务购买主体应做好政!。府购买棚改服—务,。资金年?度预算的编》制工作,《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!求编报,并按照批】复的预算组织实施 !。。第五章职《责分工 第》十,四条市棚户区改造领!导小组?负责统筹全》市棚户?区改造,确定年度棚!改范围?。、棚改模式、棚改建!设方式等市棚—户区改造领》导小组办公室负责】建立健全政府—购买棚改服务—相关制度;》。负责:协调棚改项目启【。动、棚改项目—。总投资核《。定、棚改《项目偿债《及政府购《买付费?支出年度预》算安排?等日:常管理事项》确定政府购买棚【改服务的《种类、性质》和内容,并根据经】济社会?发,展变化、政府职能】转,变,及公众需求等—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!整 第十五条市【财政部门负》责指导、《监督政府《购买棚改服务的主】体(以下简称购买】主体)?依法依规开展购买】服务工作,做—好政府?棚改服务的资金管理!、绩效评价和监【督检查等工》作;负责将棚—改服务列入本级政府!购买服务指导性目】。录市财政部门应研】究财政承受能—力,以便市政府【决策开展棚改范【围和规模 第—。十六条市发展改革】委、市?金,融办等部门负责【引导:社会资本参与政府】购买服务《工作,积极》开展金融创新,协调!组建银团(包括直接!。银团、差异化银【团、分组银》。团等),争取更多贷!款支持 第》十七条市民》政、:工商管理《及行业主管等—社会:力量登记管理部【门负责核实社会【组织、机构、企业等!的,资质及相《关条件?,向购买主体提【供承接?审核结果《 第十八条市监察部!门负:。责对政府《购买服务工》。作进行监督 第【。十,九条市审计部门负责!对,政府购买服务资【。金使用情况进行【审计监督《 第六章棚改资金管!理 第?二十条市棚改办在】每,年9:。月前会同《融资:。机构制定下一年度】的,棚改项目付费—计,划,提交市》财政局,经报市【政府、市委》、市人大审议—通过:,由市财《。政局列入财政预算】安排 第二十—一,条市财政《局上报财政部审批】通过后在融资机构】开立政府《。非税收入汇》缴专户,《优先用于《归集棚改项目腾【空土地出让收入、棚!改安置区商》铺或:。停车场租售》等棚改项目其—。他收入,《市财政局《根据相关规定于汇缴!。款到账后10—个工作日《内足额上《缴国库 第》二十二条《涉及棚改《项目腾空《土地出让《实行一事一》议制度,市》国土资源局应于【腾空土地拍卖—公告:发布:前将土?地详:细信息报《市棚改领导小—组 第二《十三条若涉及提【前支付政府》购买服?务资金,《由市棚改领导小【组审议,确定—提前支?付政府购买服—。。务金:。额市财政局》按照市棚改领导小】组审定的金额—进行预算《调整后,上报市政府!、市委、《市人:大审议,并于市人大!批准预算调整—。。方案后20个工作】日内:划拨:至承接主体在融资】机构开设的资金账户! 第二十四条融资】机,构应在?贷款本息到》期日前半个月通【。知棚:改承接主体》还款:。时间和金额,同【时抄告棚改购买主体!和,市财政局市财政【局根据棚《改服务购《买主体?的申请提《前,将应还本息划转至】承接主体在融—资机构开设的资【金账户 《第二十五条当承接】主,体还款账户资—金余额在合同约定】的付款到期日—低于应付政》府购买服《务金:额时,市《棚改办立即向市【政府汇报《相关情况,并按照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!厅关于印发海—南省实施政府—购买:棚改服务管》理暂行办法的—通,知的:要求启动应急措施,!实施救助 第【七章绩?效和监督管理 第】二十六条政府购买】棚改服务合同—双方应严格》遵守合同事》项,严禁擅自变【。。更或终?。止合同购买主体【应当督促承》接主体严《格,履,行合同,及》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!实施进度,提请【市财政部门依法依】规支:付,款项购买主体应【建立健全内部监督】管理制度《,对承接主体提供】的服务进行跟踪【监,督,同时自觉—接,受社会监督》 第二十七》条承接主《。体应严格履行合同】,遵守土地、规【划、建设等相关法律!。法规,按照经批准的!棚改项目实施方案认!真组织实《施棚改项《目,按合同约定【。完成任务,并健全】财务:。报告:制,度,主?动,接,受有关部《。门及社会监》督 :第,。二,十八条市财政部【门应当按照建立【全过程预算》绩效管理《机制的要求,加强】成本效益分析,【推进政府购》买棚:改服务绩《效评价工作市—财政部?门应:当推动建《立由购买主体、服务!对象及专业机构【组成的?综合性评价机制【,推进第《三方评价,按—。照过:程评价与结果评【价、短期效》。果评:。价与长远《。效果评?价、社会效》益评价与经》济效益评价》相结合的原则,对购!买服务项目数量、】质量:和,资金使用绩效等进】。行考核评价评价结】果作为?选择: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!依据 第二》十九条市财》政、审计等有关【部,门应当加强对—政,府购买棚改服务【的监督、审计,【确保政府购买棚【改服务资金规范【管理和合理》使用对截留、挪用和!滞留资金以及其他违!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!,依:照中华人民》共,和国政府采购法财】政违法?行为处罚处》分条例等国家有关】规定追究法律责任;!。涉嫌犯罪的,依【法移:交司法机关》处理 第三十条【市民政、工商—管理及行《业主管等部门应【当按照职责》分工:将承接主体承接【政府:购买:棚改服务行为信用记!录纳:。入年检?(报:)、:评估、执法等—监管体系,不断健】全守信激励和失【。信惩戒机制 第三十!一条购买主体应当加!强棚改?项目标准体系建设,!科学设?定服务需求和目标】。要求,建立服务项目!定价体系和质量【标,准体系,合理—编制规范性》服务标准文本 第三!十二条购买主体应】。当建立监《督,检查:机制,加强对政府购!买棚:改服:务的:全过程监督,—积极配合有关部【门将承?接主:体,的承接政《府,购买:棚改:。服务:行为纳入年检(【报)、?评估、执法等—监管体?系 第三十三—条,财政部门和购买主体!应当按照中》华人民?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!条,例政府采购》信息公告《管理:办,法以:及预算公开的相关】规,定,公开《财政预算及部门和】单位的政府》购买棚改服务活【动的相关信息—,涉及?国家秘密、》商业秘密和个—。人隐私的信息—除外 第三》十四条市财政部门】应当会同相》关部门、购买主体建!立承接主体》承接政?府购:买棚改服务》行为信用《。记录,对《。。弄虚作假、冒领【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!违法违?规行为的承》接,主体,依法给予行】。政处罚,并列入政府!购,买服务?。黑名单 第三十【五条:市县政府应建—立政府购买棚改服务!退出机制,对—弄虚:作假、冒领财政资】。。金的:承接主体,不得参与!政府购买棚》改服务?,,。构,。成犯罪的,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第八章附则 【第三十六条本办【法由三?亚市发展改革委会】同有关部门负责解】释 第三十七条本】办法自?印发之日起施行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