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市政府购买【棚户区改造服—务管理?暂行办法
第一章总!则
第?一条为进一步引【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!区改造(以下简称棚!改),根《据国务院关于进【一步做?好,城镇:棚户区?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!套基础设施》建设:有关工作的意见【(国发〔2015〕!37号)、国务【院办:公厅:关于政?府向社会《力量购买服务的【指导意?。见(国办发〔2【013〕96号)、!财政部、《住,房城乡建设》部关于?进一步做好棚户【区改造相关工作的】。通知(财综〔—2016〕1—1号)、政府购买】服务管理《办法(?。暂行)(《财综〔2014【〕96号)、海南】省政府购买服务【实施暂行办法—。(琼府办〔2014!〕76号)、海【南省实施政》府购买棚改服—务管理暂行办法(琼!府办〔2016〕1!92号?)等有关规》定,结?合我市实际,制订本!办法:
第二条本暂行办法!所称政府购买棚【改,。服务,是指通过发挥!市场机制作用—,把棚户区改造相】关服务事项按照【一定的方《式和程序,》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!力量和事业单位承】担,并由政》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!支付费用《
第三?条,政府购买棚改服务】应遵循以下基—本原则:
》(一)科学规划,稳!步推进根据棚—改目标任务,统筹考!虑我市城市发展水】平,和居民改善住房条件!等因素,《明确棚改规模—总量,科《学制定?各年度?棚改计划,量力【而行,稳步推进【
(二)《公开透明,竞争择】优按照公开、公【平、:。公正的原《。。。则,及时向社会》。公开购买服务的项】。目内容、承接主【体条件、《绩效评价标》准,等信息引入竞—争机制,确保社【会力量?公平:参与:,竞争,择优选【定承:接主体
(三)鼓】。励,创新:,完善?机,制指:导承:接,。。主体完善管理流【程,,,加强预?算管理和成》本控制,《完善体制机制;鼓励!创新服务《方式,丰《富服务内容,提升】服务:满意度和社会效益
!(四)加强监督【,,注重绩效把政府购】买,服务资金作为—涉及民生工程资金检!查的重?要内:容,严格资》。金公示审核,规范资!金拨:付程序?,提高资金管理绩效!
第二章购买主体】和承接主体
第【。四条原?则上我市棚户区【改造的政府购买【棚改服务主体(以下!简称购买主体—)为市住房和城【乡建设?。局,但?根据:棚改需要,经市政】府批准?同意,区政府也可】以作为?购买主体《
第五条政》府,购买棚?。改服务的《承接主体(以下简称!承接主体)为—符合:国家和省关于政府】购买服务相关要求】的棚改项《目服务供应商,【包括:依法在登记管理部】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!准免予登记的—社会组织、公—益二:类事业单《。。位,依法在》工商管理部门或行业!。主管部门《登记成立《的,企业:、机构等社会力【量
第六《条鼓励多种所有制企!业作为实施主体【承接棚改服务—原融资平《台公司可通过—市场:化改制,建》立现代企业制度,】实现:。市场化运营,承【担的地方债》务已纳入财政预算、!得,到妥:。善,处,置,并?明确公告今》后不:。再承担?政府:融资职能《。的,前提下?,作为实施》主体承接棚改服务
!第七条承接主体应】当具备?以下条件:》
(一?)依法设立,具有】独立承担民事责【。任的能力;
(【二):治理结构健全,【。内部管理和监督制】度完善;
(三)具!有独立?、健全?的财务管理》、会计核算》和资产管理制度【;
(四)具备提】供服务所《必需的?设施、人员和专业技!术能力;
(五)具!有,依法:缴纳税收和社会保】障资金?的良好记《。录;
(六》。)前:三年内?无重:大,违法记录《。,通过年检或—按要:求履行年度》报告公示义务,信用!状况良?好,未被列入经营异!常名录或者》严重违法企》业名单;《
,(七)符合国家有关!政事分开、政社分】开、政企分开的要求!;
(八《)法律、《法规规定以》。及购买服务项—目要求的其他条件
!第八条?承接主?体,。的资质?及具体条件》,由购买主体根【据第五条、第—六条、第七条—规定,结合购买棚】改服务内《容具体需求确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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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购买内容
!第九条政《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!容主要包《括::
(一)居》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!;
(二)棚改项!目的可?行性论证及评—审;
(三)【棚改项目的征地【拆迁服?务;
(》四,。)棚改安置住—房的筹集(包括【新建:、购买、租赁—、改:。扩建、货币化—安置等方式》);:
(:五)棚?改片区公益性—配套基?础设施建设,包括安!置住房小区“—红线内”的道路、供!水、供气《、排水、通讯、【照明、绿化、停车库!(场)、《污水与垃圾》处理、土地平整等配!套基:础设施;与》棚改项目直接—。相关,直接服务于安!置小区居民的“【红线外?”城市?基础设施棚改片区公!。益性配套基》础设施需纳》。入,棚改:规,划同步报批,实行同!步规划、同步报批】、同步建设、同步】交付使用《;:。
,(六)?市政府规定的—其它内容《
第十条市住房和城!乡建设局根据国家】、省、?市有关要求》,确定实施政—府购买服务的城【镇棚改项目》,负责申报纳入【国家棚户《区改造规划和省【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!买棚:改,服务内容不包括棚改!项,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!房以:及经营?。性基础设施
第【四章购买方式及程】序
第十一》条政府购买棚—改服:务,应当遵循以下】。程序:
》。(一)编制购买【计,划购买主《体应根?据市政?府工作部《署和部门预算安【排,结合《。本级政?府购买服《务指导性目录,编】。制年:度购买棚改服—务项目计划》,,明确计划购买的【服务项目、内—容、标准和相关要求!涉及:政府投?资的基建项目,【应按基本建设程【序要:求,落实前期工作】条件申请年度—预算的项《目,。,应完成可行性【研究报告的》批,复部门预《。算一并?报同:级财政部门审—核
(二)公示购】买信息政府购买【棚,改服务项目计划【经同级财政部门审】核同意后,购买主体!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!程序:及时向社会公开【购买棚改服》务项目的预算资金】、,主,。要内容?、承接标准和—目标要求等信息
】(三)?选择承?接主体购买工—。作应结合《购买内容的市场发】育程度?、服务?。供给特点等》因素,按照中华人民!共和国政府采—购法相关规》定,:对符合?政府:采购条件的》,统一纳入政府采购!程序,通过公开招标!、邀请招标、竞【争性谈判、》单一来源《采购等方式确定承】接主体
(四)签】订购买合同购买主体!应,。及时与所确》。定的承接主体签订】购买棚改服务合【同,,明确购《买服务的范围—、标的、数量—、质量要求和服务期!限、资金支付—方式、双方权—利义务?、违约责任等,严禁!转包
(五)履行】合同义?务承接主体应严格】履行合?。同义务,认真—组,织实施?服务项目,》按时完成服务项目】任务,保证服—务,数量、质《量和效果,主动接受!有关:部门、服务对象及社!会监督,严》禁转包行为承接【。主体完?成合同约定的服【务事项后,购买主】体应及?时,组织对合同履行情】况进行检查验收【,,验收完毕应将验收】材料报同级财—政部门?,同时向社会—公开,按购买合同】约定和国库》。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!规,定,及时、》足额向棚《改服务承接主体支】付资金?
第十二条政府购买!棚改服务资金应【逐年列入市财政预算!,,市财:政部门保障》购买资金全额—到位
第十》三条棚改《服务购买主体—应做好政《府购买棚改服务资】金年度预算》。的,编制工作,按照部门!。预算编制要求编【报,并按照》批复:的预算组《织实施?
第五章职责—分工:
第:十四条市棚户区【改造领导小组—负责统筹《全市棚户区改造,确!。定年度棚《改,范围、棚改模式、棚!改建设方式等市【棚户区?。改造领导小组办公】室,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!买棚:。改服务相关制—度;负责《。协调棚改项目启动、!棚改项目总投资【核定、?棚改项目《偿债及政府购买付】费支出年度预算安排!。等日常管理事项【确定政府购买棚改】服务的种类、—性质和内容,并根】据经济社会发—。展变化、政府职【能转变及公众需求】等情况及《时进行动态调整
第!十五:条市财政部》门负责?指,导、:监督政府购买棚改服!务的主体(以下【简称购买主体)【依,法,依规开展购买服务工!作,做好政府棚改】服务:的,资金管理、绩效【评价和监督检查等】工作;负责将—棚改服?务列入本级》政府购?买,服务指导性》。。目录市财政部—门应:研究财?政承受能力,以便】市政府决策开—展棚改范围和规模
!第,十六条?市发展改《革委:、市金融办等部门】。负,责引导社会资本参】与政府购买服—务工作,积极开【展金融创新,—协调组建银团(【包括直接银团、【差异化银团、分组】银,团等),争取更多贷!款支持
第》十七条市《。民政、工商管理及】行业主管《等社会力《量登:记,管理部门负责核实】社会组织、机构【、企业等的》资质及?相关条件,》向购买主体提供承接!审核结果
第—十八条市监察部门】。负,。责对政府购》买服务工《作进行监督
第十九!条市审?计部门负责对—政府购买服务—资金使用情况进【行审计监督
—第六章棚改资金管】理
第二十条市【棚改办在《每年9月前会同【融资:机构制定下一年度】的棚改项目付—费计划,提交市【财政局,经报市政】府、市委、市人大】审议通过,由市财】政局列入《财政预算安排
【。第二:十一条市《。财政局上报》财政部审批通过后】在融资?机构开立政府—。非税收入汇缴专【户,优先用于归【集棚改项目》腾空土地出让收【入、棚改安置—区商铺或停》车场租售等》。棚改项?目,其他收入,市财【政局根据相关规【定于汇缴《款到账?后10个《工作日内足额上缴国!库
第?二十二条《涉及棚改项目腾空】土地:出让实行一事一议】。制,度,市国土资源【局应于?腾空土地《拍,卖公告发布》前将:土,地详细信息报市棚】改领导?小组
第二十三条若!涉及提前支付政【。府购买服务资—金,,由市棚《改领:导,小,组审议,确定提【前支付政《府购买服务金—额市财政局按照【市棚改领导小组审定!的金额进行预—算调整后,上报市政!。。府,、市委?、市人大审》议,并?于市:人大批准预算—调整方案后》20个工作日内划】拨至承接《主,体在融资《。机构开设的资金账】户
:第二十?四条融?资机构应在贷款本】息到期日前半个【月通知?棚改承接主体还【款时间和金额,【同时抄告棚改购买主!体和:市财政局市财—政,。局根据棚改服—务购买主《体的申请提前将应还!本息划?转至承接主体在融】资机:构开设的《资金:账户
第二十五条当!承接主体《还款账户资金余额】在合同约定》的付款到《期日低?于,应付政?府购买服务金额时,!。市棚改办立即向【。市政府汇报相关情况!,并:按照海?南省人?民,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!海南省实施》政府购?买棚改?服务: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】知的:要求:。启,动应急措施,实施】。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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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七章绩效》和监督管理》
第:二十六条政府购买】棚改服务《合同:双方:。应严格遵守合—同事项,《严禁擅自变更或终止!合同:购买主体应当督促承!接,主,体严格?履,行合同,及时—了解:掌握购买项目实施】进度,提请市—财,政部门依法依规支付!款项购买主体—应建立健《。全内部?监督:管理:制度,对承接主体提!供的服务《进行跟踪监督,同】时自觉接受社会【监督
第二》十七条承《接主体?应严格履行合同,遵!守土地、规》划、建设等相关法律!法规,按照经批准】的棚改项目实施【方案认真组》织实施棚改项—目,按合同约定完】成任务?,并健全财务报告】制度,主动接受有关!部,。门及社会监督—。
第:二十八条市财政部】门应当按《照建立全《过程预算《绩效管理机制—的要求,加》强成本效《益分析,《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!务绩效评价工作市财!政部门应当推动【建立由购买主—。。体、服务《对象及专《业机构组成的—综合性评价机制【,推进第《三方评价,》按照过程评价与【结果评价《、,短,期效果评《。价与长?远效果评价》。、,社,会效益评价与—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!的,。原则,?。。对购买服务项—目数量?、,质量和资《金使用绩效等进行】考核评价评价结【果作为选择承接主】。体的重要参考依【据
:第二十?九条市财政》、审计等《有关部?门应:当加强对《政府购买棚》改服务的《监督:、审计?,确保政府购买棚改!服务资金规范—管理:和合理使用对截留】、挪用?和滞留资金以及【其他违反本办法【规,定的行为,依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!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!为,处罚处?分条例等国家—有,。关规定追《究法:律责任;涉》嫌犯罪的《,依法?移交司法《机关处?。理
:第三十条市》民政、工商管—理及行业主管等部】门应当?按照职责分》工将承接主》体承接政府购—。买棚改服务行—。。为,信用:。记,录纳入年检(报)、!评估、执法等监【管体系?,不断健全守信激】励和失?信,惩,戒机制
第三十一】条购:买,主体应当加强棚改项!目标:准体系建设,科学】设定服务需求和目】。标要求,《建立:服,务项目定价》体系和质量标准体】。系,合理编制规范性!服务标准文本
【。第三十?二条:购,买主体应当建—立监督检查》。机制,加强对政府购!买,棚改:服务的?全过程监《督,积极配合—有,关部门将承》接主体的承接政【。府购买棚《改服务行为纳入年】检(报)、评—估,、执法等监管—体系:
第三十三条财【政部:门和购买主体—应当按照中》华人民共和国政【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!采购信息公告管【理办:。。法以及预算公开的相!关规定?,公开财《。。政预算及《部门和?单,位的:政府购买棚改服【。务活动的相》关信息?,涉及国《家秘密?、商业秘密和个【人隐私的《信息除外
》第三十?四条:市财:政部门应当》会同相关《。部门、购买》主体建立承接主体】。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!务行:为信用记录,对弄虚!作假、冒《。领财政?资金以及《有其他违法违—规行为的承接主【体,,依法给予行—政处罚,并列入政府!购买服务黑名单
第!三十五条《市县政府《应建立政府购买棚】改服务退出机制,】对弄:虚作:假、冒领财政资金的!承接:主体:。,不得参与》政,府购买棚改服务,】构成犯罪的,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第八章《附则
第三十六条】本办法?由三亚市发》展改:革委会同《有关部门《负责解释
第三十七!条本办?法自:。印,发之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