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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三亚市政府购买棚】户区改造服务—管理暂?行办法 第一—章总则 第》一条为进一步引导】社会力量《。参与棚户区改造(以!下简称棚改),根据!国务院关于进一【步做好?城镇棚户区和城乡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!设施建设《有关工作《的意见(国发〔2】0,1,5〕37《号)、国务院办公】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!量购:买服务的指导意见(!国办发〔《。2013《〕96号)、—。财,政部、住《房城乡建《设部关于进》一步做好《棚户:区改造相关工—。作的通知(财—综〔2016〕【。11号)、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】办法(?暂行)(财综〔20!14〕96号)【、海南?省政府购买服—务实施暂行》办法:(琼府办《〔2014〕7【6号:)、海南省实施政】府,购,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!办法(琼《府办〔?2,016〕1》92号?)等有关规定,结】合我市实际,制订本!办法 第二条本【暂行办法所》称政:府购买棚改服务【,是指?通过发挥市场—机制作用,把棚【户区改造《相关:服务事项《按,照一定的方式和程】序,交由具备条件的!社会力量和事—业单:位承:。担,并?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!向其支?付费用 第三—条政府购《买,棚改服务应遵—循以下基《本原:则: ?(一:)科学规划,—稳步推进《根据:棚改目标任务,【统筹考虑我市城【市发展水平和居民改!善住房条件等—因素,?明确棚改《规模总量,科—学制:定各年度棚改计划】,量力而行》。,稳步推进》 (二)公开透【明,竞争择优按【照公:开、:公平、?公,正,。的,原则及?时向社会公》开购买?服务的?项目内?容、承接主体—条件:。、绩效?评价标准等》信息引入竞争机制】,确保社会力量公】平参:与,竞?争,。,择优选定承接主体! (三)鼓励创新】,完善机制指导承】接主体完《善,管,理流程,加强预算】管理和成本控—制,完善体制机制】;鼓励?创新服务方式,丰】富服:。。。务内容,《提升服?。务满意?度和:社会效益 》(四)?。加强监督,注重【绩效把?政府:购买服务资》金作为涉及民生工程!资,金检查的重要—内容,严格》资金公?示,审,核,规?范资:金拨付?程序,提高资—。金管:理绩效 第二—章购买主体和承【接主体 《第四条原则上我市棚!户区改造的政府购】。。买棚:改服务主《体(以?下简称购买》主,。体)为市住房和城乡!建设局,《但根据棚改需—要,经市政府批准】。。同意,区政府也可】以作为购买》主体 第五条政府购!买棚改服《务的:承接主体(以下简】称承接主《体,)为符合国家和省】关于政府购买服【务相关要求的棚改】项,目服务供应商,【。包,括依法在登》记管理部门登记【或经国务院批准免】。予登记的社会组织、!公益二?类事:业单:位,依法《在工商管理部门【或,行业主?管部门?登,记成立的企业—、机构等社会—力量 ?第六:条鼓励多种》所,有制企业作为—实施主体承接棚【改服务?原融:资,平台公?司可通过市场化改】制,,建立现代》企业制度,实—现市:场化运营,承担的】。地方债务已纳入财政!预算、?得到妥善处置,【并明确公告今后【不再承担政府融资】职,能的前提下,作【为实施主体承—接棚改?服务 第《七条承接主体—。应当具备《以,下条件: (一)依!法,。设立,具有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】的,能力; (二)治理!结构健全《,内部管理和监【督制度完《善; (三)—具有独立、健全的财!务管理、会》计核算和《资,产管理制度;— (四)具备提供】服务所必需》的设施?、人:员和专?业技术能力; 【(五)具有依法缴纳!税收和社会保障资】金的良好记》录,; (六)前三【年内无重《大违法?记录:,通过年检或—按,要求履行年度—报告:公示义务,信用状况!良好,未被列入经营!异常名录或》者,严重违?法企业名单;— ,(七)符合》国家有关政事—分开:、,政社分开、政企分】开的要求; —(八: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以及购—买服务项目要—求,的其他条件 第【八条:承接主体的资质【及,具体:条,件,由购买主体根据!第五条、第六条【、第七?条规定,《。结合购买棚》改服务内容具体需】求确定 《 第:三章:购买内容 》第,九,条政府购买棚—改,服务的内容主—要,包括: (一)居】民,棚改意愿入户调【查; (二)【棚改项目的可—行性论证《及评审;《 (三)棚改项目!的征地拆迁服务【; (四)—棚改安置《住房的筹《集(包括《新建、购买》、租赁、改扩建【、货币化安置等【方式)?;, (五)棚改—片区:公益性配套基—础设施建《设,,包括?安置住房小区—“红线内”的—道路、?供水、供气、排【水、通?讯、照明、》绿化、停车库(场)!。。、,污水与垃圾处理、】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!设施;与《棚改项目《直接相?关,:直接服务于安置小区!居民的“红》线外”?城市基础设施棚改】片区公益《。性配套基础设施需】纳入棚改规划同【步报批,实行同【步规划、《同步报批、同步【建设、同步》交付使用《; (《六)市政《府规定的《。其它内容《。。 ,第十条市住房—和城乡建设》局根:据国家、省、—市有关要《求,确?定实施?政府购买服务的【城镇棚改项目,负】责申:报纳入国家棚户区改!造规划和省年度实】施计划?政府购?。买,棚改:服务内容不包括棚改!项目中配套建—设的商品房以及【经营性基础设—。施 第四章购买方式!及程序 第十一【条政府购《买棚改服务》,应当遵循以—下程序: —(一)编《制购买计划购买主】。体应根?据市:政,府工:。作,部署:和部门预算安排,结!合本级政府购—买服务指导》。性目录,编制年度】购买:棚改服务项目计【划,明确计划—购,买,的服务?项目:、内容、标准和相】关要求涉及》政府投资《的基:建项目,《应按基本建设—程序要求,落—实前期工《作,条件申请年度预算的!项目,应完成可【行性研究报告—的批:复部门预算一并报同!级财:政部门审核》 (二)公》示购:买,。。信息政府购买棚改服!务项目计划经同级财!政部门审核同意后,!购买:主体应按照政—府,采购有关程序—。及时向社会公开【购买棚改《服务项目的》预算:资,。金、主要内》容、承接标准和目标!。要求等信息 (【三)选择承接—主体购买《工作应结合购—。。买内容的市场发育程!度、服务供给特点】等因素,按照中【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!购法相关规定,对符!合政:。府采购条件的,统】。一纳入?政府:采购程序,通过公】开招标、邀》请招标、《。竞争性谈判、单【一来源采《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!体 (四《)签订购《买合同购买》主体:应及时与《。所确定的承接主体】签订购买棚改服【务合同,明确—购买服务的》范围、标的》、数量、质》量要求和服务—期限、?资金支付方式、双】方权利义务、违约责!任等,严禁转包 (!五)履?行合同义务承接主体!应严:格履行合同义—务,认真组织实【施服务项目,—按时完成服》务项目任《务,保证服务数量】、质量和效果,主动!接,受有关部门、服务对!象及社会《监督,严禁转包行为!承接主体完成合同约!定,的服务事《项后:,购买主体应—及时组织对》合同履行情况—进行检查《验收,验收完—。毕应:将验收材料报—同级财政部》门,同?时向社会《公开,按购买合【同约定和国库集中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!,及时、足》额向棚改服》务承接主体支—付资金 第十二条】政府:购买:棚改服务资金—应逐年列入市财【政预算,市财政部门!保障购买资金全【额到位 第》十,三条棚改服务购【买主体应做好政【府,购买棚改服》务资金年度》预算的?编,制,工作:,按照部《门预算?编制要求编报,并】按照:批,复的预?算,组,织,实施 第五章职责分!工, ,第,十四条市《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!负责:。统筹全市棚户区改造!,,确定年度棚》改范围、棚改模式、!棚改建设方》式等市棚户区改造领!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!立健全政府》购买棚?改服务相关》制度;负《责协调棚改项目启动!、棚改项目总投【资,核定、棚改》项目偿债及政—府购买付费支出【年,度,预算安排等日常管】理事项确定政—府,购买棚改服务的种】类、性质《和内容,并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】变化、政府职能【转变及?。公众需求等情—况及时?进,行动:态调整 第》十五条市《。财政部门负》责指导?、监督政府购买棚】改服务?的主体(以下简称购!买主体)依法依【规开展购买服务【工作,做好政府棚】改服务的资金管【理,、绩效?评价和监督检查等】工作;负责将—棚改服务《列入本?级政:府购买服务指导【性目录市《财政部门《应研究财政承受能】力,:。以便市?政府决策开展—棚,改范围和规》模 第十六》条市发展改革委【、市:金融:办等部门负责—引导:社会资本参与政【府购买服务》工,作,积极《开展:金融创新,协调【组建银团(包括直】接银团、差异化银团!、分组?。银团等),争取【更多贷款《支持 第《十七条市民政、工商!管理及行业主管【等社会力量登—记管:。理部门负《责核实社会组织、】。机构、企业等—的资质及相关条【件,向购《买主体提供承接审核!结果: 第:十八条?市监:。察部门负责》对政府购《买服务工《。作,进,行监:督 第十九条市审计!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!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!行审计监督 —第六章棚改》资金管理《 第:二十条?市棚改办在每年9月!前会:同融:资机构制定下一年】度的棚改项目付费计!划,提交市》财,政局,经报市政府】、市委、市人大审】议通:过,,由市财政局列【入财政预算安—排 第二《。十一条市财》政局上报《财政部审批通—过后:在融资机《构开立?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!户,优先《用于归集棚改项目】腾空土地出》让收入?、棚:。改安置区《商铺:或停车场租》售,等棚改项目》其,。。他收入,市财政局根!据相关规定》于汇缴?款到账后1》0个工?作日内足额》上缴国库 第—二十二条涉及棚改】项目腾空土地出让实!行一事?一议制度,市—国土资源《局应于腾空土地拍卖!公告发布《前,将土地详细信息报】市,棚改领导小组 【第二十三条若涉及提!。前支付政府购买【服务资金《,由:市棚改领导》小组:审,议,确定《提前支付政府—购买服务金额—市财政局按照市棚改!领导:小组审定《的金额进《。行预算调整》后,上报市政府、市!委、市?人大审议,并于【市,人大批准预算调整】方案:后20个工》作日内划拨至承接】主体:在融资机构开—设的资金账户 第】二,。。十四条融资机—构应在贷款本息到期!日前半个月通知【棚,。改承:接主体还款》时间:和金额,同时抄【告棚改?购买:主,体和市财政局市财政!局,根据棚改服务购买主!体,的,。申请提前将应还本】息划转至承接主体】在,融资机构《开设的资《金账户 第二—十,五条当承接主体【还款:账户资金余额—。在合同约定的付款到!期日低于《应付政府购买服务金!额时,?市棚改办立》。。即向市政《府汇报?相关情况《,并按照海南省人】。民政府办公厅关【于印发海南省—实施政府《购买棚改服务管理】暂行办法的通知【的要:求启动?应急措施,实施救】助, 第七《章绩效和监督管【理 :第二:十六条政府购买棚改!服务:合同双方应》严,。格遵:守合同事项,严禁擅!自变更或终止合同购!买,主体应当督促承【接主体严格履行合】同,及?时了解掌握购买【项目实施《进,度,提请市财政部门!依法依规支付—款项购买主体应建】立健全内部监—。督管理制度,对【承接主体《提供的服务进行【跟踪监督,同时自觉!接受社会监督 【第二十七《条承接主《体应严格履行合同】,遵守土地、规划】、建设等相关法律法!规,按照《经批准的棚改—项目实施方案—认,真组织实施棚—改项目,按合同【约定完成《任务,?并健:全,财务报告制度,主】动,接受有关部》门及社会监督 第】二十八条市》财政部门应》当按照建立全过程预!算绩效管理机制的】要,求,加强成本效益】分析,推《进政府购买棚—改,服务:绩效评价《工作市财《政部门应《当推动建立由—购买主?体、服务对象—及专业机构组成的】。。综合:性评价?机制:,推进第三方—评价,按照》过程评价与结果【评价、?短期效果评》价与长?远效果评价、—社会效益《评,价与经济效益—评价相结合的原则】,对购买服务项目】数量、?质量:和资金使《用绩效等进行—考核评价评价结【果作为选择承接主体!的重要参《考依据 第二十九】条市财政、》审计等有《关部门应当加强【对政:府购买?棚改服务的监督、】审计,确保政府购买!棚改服务资金—规范管?理和合理使用对截】。留、挪?用和滞留资》金以及?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!的行为,《依,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政:府,。采购法财政违—法,行为处罚处分条【例等国家有》关规定追究》法律:。责,任,;涉嫌?犯,罪的,依法移交【司法机关处》理 第三十条—市,民政、工商管理及】行业主管等》。部门应当按照职【责分工?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!购,买棚改?服务行为信用—记录纳入年》检(报?。)、评?估、执法等监管体系!,不断健《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!戒机制 第三十【一条:购买主体应当加【强棚改项目标准体】系建设?,科学设定服务需求!和目标要求,—建立服务项目定【价体系和质》量标准体系,合理】编制规范《性,服务标准《文本 第三十二条购!买主体应当》建立监督检查机制,!加强对政府购—买棚改服务的全【过程监督,积—极配合有关》部门将承接主体【的承接政府》购买棚改服务行为】。纳入年检(》报)、评估、执【法,。等监:管,体系 第三十三【条,财政部门和购买【主体应当《按照中?华人民共《和国政府信息公【开条例政府采购信】息公告管理办法以】及预算公开的相关】规定,公开财政预算!及部:门,和单位的《政府购买《棚改服务活动的相关!信息,涉及国家秘】密、商业秘密—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!外 第?三十四?条市财政部门—应当会?同相关部门、购买主!体,建,立承接主《体承接政府购—买棚:改服务行为》信用记录,对弄【虚作假、冒》领财政资金》以及有?其,他违:法违规行《。为的承接主》。体,: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】,并列入政府购买】服务黑名单 第【三十五条市县—政府应建《立政府购《买棚改?服务退出机制—,对弄虚作假—、冒领财政资金的承!接主体,不》。得参与政府购买棚】改服务,构成犯罪】。的,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第八章附则】 第:三十:六条本办法由三亚市!。发展改革委》会同:有,关部门?负责解释 第三【十七条本办法自【印发之?日,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