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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,亚,市政:府购买?棚,户区改造《服务管?理暂行办法 —第,一章总则 第一【条为进一步引导社会!力量参与棚户区【改造:(以下简称棚改【)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》。进一步做好城镇【棚户区和城》乡危房改造》及配套基础设—施建设有关工作的】意见(国发〔201!5〕37号)、国务!院,办公厅关《于政府向《社会力量《购买服务的指—导意见(国办—发〔2?013?〕96号)、财政】部、住房城乡—建设部关于进一步】做好棚户区改造【相关工作《。。。的通知?(财综〔2016】〕,11号)、政府购】。买服务管理办法【(暂:行)(财综》〔2014》〕96号)》、海南省《政府购买《服务实施暂行办法(!琼府办〔201【4〕76号)、海】南省实?施,政府购?买,棚改服务管理暂【行办法(琼府办〔2!016〕192号)!。等有关规《定,结合《我市实际,制—订本办法 第二条】本暂行办法》所称政府购买棚改】服务,是指通过【发,挥市场机制作用,把!棚户区改造相—关服务事项》按,照一定的方式和程】序,交由具备—。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!业单位承《担,:并由政府根据合同】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!。第三:条政府购买棚改服务!应遵循以《下,基本原则: (【一)科学规》划,稳步推》。进根据棚改目标任务!,统筹?。考虑我市《城市发展水平和【居民改善住房—条件等因《素,明确《棚改规模总量,科学!制定各年度棚—改计划,量力而【行,稳步推进 (】二)公开《透明,竞《争择优按照公开【、公平?、公正的原则—。及时向社会公—开,购买服务《的项目内容、承【接主体条件》。、绩效评价标准等信!息引入竞争机制,确!保社:会力量公《平,参与,竞争,择【优选定承接主体【 (:三,。。)鼓励?创新,完《善机制指导承—。。接主体完善》管理流程,》加强预算《管理和成本》控,制,,完善体制机—制;鼓励创新服【务方:。式,丰富《服务内容,提升【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!益 (四《)加强监督,—注重:绩效把政府购买【服务资金作为涉及民!生工程资《金检查的重要内【容,严格《。资金:公示:审核,规范资金拨】付程序,《提高资金管理—绩效 ?第二章购《买主体?和承接主体 第四】条原则上我市棚户区!改造的政府购买棚改!服务主体(》以下简称购》买主体)为市住房和!城乡:建设局,但根据棚改!需要,经市政府批】准同意,区政府也】可以作?为购买主《体,。 第:。五条政?府购买棚改服—务的承接《主体(以下简称承】接主体)为》符合国家和》省,关于:政府购买服务—相关要求的》棚改:项目:服务供应商,—包括依法在登记【管理部门《登记:或经:国务院批准免予登】记的:社会组织《、公益二类事业【单位,?依法在工商管理部】门或行业主管部【门登记成立的企业、!机构等社会力量【 ,第六条鼓励多—种所有制《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!接棚改服务原融资】平,台公司可通过市场化!改制,建立现代【企,业制度,实现市场化!运营,承担的地方债!务已纳入财政—预算、得到妥善处】置,并?明确公告今后不【再承担政府融—资职能的前提下,作!。为实施主体承—接棚改服务 第七条!承接主?体,应当具?。备,以下条?件: (一)依法】设立,具有独立【承担民?事责任的能力; (!二)治理结构健【全,内部管理—和监督制度完善;】 (三)具有独【立、健全《的财务管理》、会计核算和资【产管理制度;— (四)具备—。提供服?务所必需的设施、】人员和专业技—术能力; 》(五)?具有依法缴纳—。税收和社会保障资】金的良好记录;【。 (六)《前三年内无重大违】。。法记录,《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!行年:度报告公《示义务,信用状【况良好,未》被列入?经,营异常名《录或:者,严重:违法企业名单;【。 (七)符合国家有!关政:事分开、政社分开】、政:企分开的《要求; (》八)法律、》法规规定《以及购买《服务项目要求的其】他条件 第八—条承接主体》的资质?。。及具:体条件,《由购买主体根据第五!条、第六条、—第七条规定,结合】购买:棚改服务《内容:具体需?求确定 第三章购!买,内容 第九条政【府购:买棚改服《务的内容《主要包?。括: (一)居民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;! (二)棚改项】目的可行《性论:证,及评审;《 (三《)棚改项《。目的征地《拆迁服务《; (四)棚改】安置:住,房的:。筹集:(包括新建、购【买、:租赁、改扩建—、货币化安置等方式!); (五)棚【改片区公益》。性配套基础》设施建?设,:包括安置住房小区】“红线?。。内”的道路》、供水、供》气、排水、通—讯、照明《、,绿化、停车库—(场)、污水与垃圾!处理、?土地平整等》配,套基础设《施;: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!,直接服务于安【置小区居民》的“红线外”—城市基础设施棚改片!区公益性《配,套,基础设施需纳—。入棚改规《划同步报批,实行同!步,规划、?同步报批《、同步建设、—同步交付使用;】 ,(六)市政府—。。规定的其《它内容 第十条市住!房和:城乡建设局根—据国家、省、市【有,关要求,《确定:实施政府《购买服务的城镇【棚改项目《,负责申《报纳入国家》棚户区改造》规划:。和省年度实施—计划:政府购?买,棚改服务内容不包括!棚改项?目中配套《建,设的商品房以—及经:营性基础设施 【第,四章购?买方式及《程序 ?第十一条政》府购买棚《改服:务,应当遵》循以下程序: 】(一:。)编:制购买?计划购买主体应【根据市政府工作部】署和:部门预?。算安排,结》合本级政府》购买服务指导性【目录:,编制年度购—买,棚改服务项目计划】,明确?计划购买的服务项】目,。、内容、《标,准和相关要求涉及政!府投资的《基建项目《,应: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!,落实前期工作条件!申请年度《预算的项目,应完成!。可行性?。研究报?告的批复部门预【算一并报同级—。。财政部门《。审,。。核, (二)公示—购买信息政府购买棚!改服务项目计划经】同级财政部门审【核同意?后,购买《主,体应按照政》。府采购有关》程序及时《向,。社会公开购买棚【改服务项目的预算】资金、主《要内容、承接标准】和目标?要求等信息 (三)!。选择承接《主体:购买工作应结合【购买内容的市场发育!程度、服务供给特】点等因素《,按照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政?府采购法《。相关规定,对符合】政府采购《。条件的,统一纳入】政府采购程序,【通过公开《招标、?邀请:招标、竞争》性谈判、单一来源采!购等方式确定承【接主体 《(四:)签订购买》合同购买主体应及时!与所确定的》承接主体签》订购:买,棚改服务合同,明确!购买:服务的范围、标的】、,数量、质量要求和服!务期限、资金—支付方式《、双:方权利义务、违约责!任等,严禁转包 】(五)履行合同义务!承接主体应严—格履行合同义务,】认,。真组织实施服—务项目,按时完成服!务,项目:任务,保证服务数量!、质量和《。效果,主动接—受有关部门、服【务对象及社会监督,!严禁转?包行为承接主体完成!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!后,,购买主体应及时组!织对:合同履行情况进行】检查验收,》验收:完毕应将《验收材料报同级财】。政部门?。,,同时向?社,会公开,《按购买合《同约定和国库—集中支?付管理的有关规定,!及时、?足额:向棚改服务承接主体!支付资金 第十二条!政府购买《棚改服?务资:金应逐年列入—市财政预算,市财政!部门保障购买—。资,金全额到位 —第十三条棚改服【务购买主《体,应做好政府购买棚改!服务资金年》。。度预算的编制—工作,按照部门【预,算编制要求》编报,并按照—。。批复的预算组—织实施? 第五章职责—分,工, 第十四条市—棚户区?改造领导小组—负责统筹全市棚【户区:。改造,确定年度棚】改范围、棚》改模:式、棚改建》设方式等《市棚:。户,区改造?领导小组《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!。政府购买《棚改服务相关制度】;负责协调棚—改项目?启动、?棚改项目总》。投资核?定、:棚改项?目偿:债及政府购买—付费支?出年度?预算安排《等日常管理事项确定!政府购买《棚改服?。务的种类、性—质和内容,并根据经!济社会发展变化、政!府职能转变及—公众需求等》情况及时进行动【。态调:整 第十五条市财政!部门负责指》导、监督《政府购买棚改—服务的主体(—以下简称购买主【体):依,法依:规开展购《买服务?工作,做好政府棚改!。服务的资金管—理、绩效评价和监】督检查等工作;负】责将棚改《服务:列入本级政府—购,买,服务指导性目录市】。财政部门应研究【。财政承?受能:力,,以便市政》府决:策,开展棚改范》围和:规模 ?第,十六条市发展改革】委、市金融办等【部门负责引导社【会资本参与政—府购买服务工作,积!。极,开,展金融创《新,,协调?组建银团(包括直接!。。。银,团、:差,异化银团、分组银团!。。等),争《取更多贷款支持【 第十七条》市民:政、工商《管,理及行业主管—。等社会?力量登记管理部【门负责核实社会【组织、机构、企【业等的资质》。。及相关条件,向【购买主体提供—承接审核结果 【。。第十八条市监—察部门负责对—政府购买服》务工作进行监督【 第十九《条市:。审计部门《。负责对政府购买服】务资金使《用情况?进行:。审计监?督 第六章棚改资金!管,理 第?二十条市《棚改办在每年9月前!会同融资机》。。构制定下《一年度的棚改—项,目付费计划》,提交市财政局,经!报市政府、市委、市!人大审议《通过,由市财—政局列入《财政预算安排 第】。二十一条《市财政局上报财政】部审:批通过后在融资机】构开立政府非税收】入汇:。缴,。专户,优先》用于归?集棚改?项目腾空土》地出让收《入、棚改安置—区,商铺或停车场—租售:等棚:改,项目其他收》入,市财政局—根据相关规》定,于,汇缴:款到账后10个【工,作日内足额》上缴国库 第—二十:二条涉及棚改项目腾!空土地出《让,实行一事一议—制度,市国》土资源局应于腾【空土:地拍卖公《告发:布前将土地详细信】息报市?。棚改领导小》。组 :第二十三条若—。涉及:提前支付政府购买】服务资金,由市【棚改领?导,小组审议,确定【提前支付《政府购买服务金额】市财政?局,按照市棚改领—导小组审定的—金额进行预》算调整后,上报市政!府、市委、市—人大审议《,并于?市人大?批准预算调整方案】后20?个工作日内划拨【至,承接主体《在融资?机构开设的资金【。账户 ?第,二十四条融》资机构应在贷款本息!。到期日前半个月通知!棚改承接主》体还款时间和—金额,同时抄告棚】改购买主体和—市财政局市财政局】根据棚改服务购买】主体的申请提前将】应还本息划转至【承接主体在融资【机构开设的资金账】户, 第二十五》条当承接主》体还款账户资金余】额在合同约定—的付款到期日低于】应付政府购买服【务金额时,市—棚改:办立即向市政—府汇报?相关:情况,?。并按照海《南省人?民政府办公厅—。关于印?发海:南省:实施政?府,购买棚改服务管【。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!要,求启动应急措施,实!施救助 》第七章绩效》和监督管理》 ,第二十六条政—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!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!事项,严禁擅自变】更或终止合同购【买主体应当督促承接!主体严格《履行合同,》及时了解《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!度,提请市财—政部门?依法依规支》付款项?购买:主体应建立健全【内,部监督管《理,制度,对承接主【体提供的《服务进行《跟踪监督,同—时自觉接受社会监】督 第二《十七条承接主体应】严格履行合同,【遵守土地、规划【、建设等相关—法律法规,按照【。经批准的棚改项【目,实施:方案认真组》织实施棚《改,项目,按合同—约定完成任务—,并健全财务报【告制度,主动—接受有关部门及社】会监督 第二十八】条市:财政部门应当按【照建立全过程预【算绩:效管理机制的要【求,加强成本—效益分析《,推进政府购买【棚,改服务?绩效评价工作市财】政部门应当推动【建立:由购:买,主体、服《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!成,的综合性评价—机制,推进第三方】评价,按照过程【评价与结果评价、短!期效果评价与长远效!果评:价、社?会效益评价与经【济效益评价相结合】的原则,对购—买服务项目》数量、质量和资金】使用绩效《。等进行考核》评价评价结果—作为选?。择承接主体的—重要参考依》。据, 第:二十九条市财政、审!计等有关部门应当加!强对政府《购买棚?改服务的监》督、审?计,,确保政府购买棚改!服务:资金规范管理—和合理使用》。对截留、挪用和滞留!资,金以及?其他违反本办法规】定的行为,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!行为处罚处分条【例等国家有关规【定,追究:法律责任;涉嫌犯】罪的,依法移交【司,法机关处理》 第三十条市民政、!。工商管理及行业【主管等部《。门应当按照》职责分工将承—接主体承接政府【购买棚改服务行为信!用记录纳《入年检(报)、评估!、执法等监管体系】,不断?健全守信激励和【失信惩戒机制 【第三十?一条:购买主体应当加强】。棚改项目标准—体系建设,》科学设定服务需求和!目标:要,求,建立服务—项,目定价?体系和质《量标准体系,合【理编制规范性—服务标准文》本 第三十》二条购?买主体应当建立【监督:检查机制,加强对】政府购买《棚改:服务的全过》程监督,《积极配?合有关?部门将?承接主?体的承接政府—。购买棚改服》。。务行为纳入年检(】报)、评估、执法等!监管体系 第三十三!条财政部门和购【买主体应当》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政府信息公开条【例政府采购信—息公告管理办法【以及预算公开的相关!规,定,。,公:开财政预算及部门和!单位的?政府购买《棚改服务活》动的相关信》息,涉及国家秘密】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!。私的信?息除外 第》三十:四,条市财政部》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!、购买主《体建立承接》主体承接政》府购买?棚改服务《行为信用记录,对弄!虚作假、冒领—财政资金以》及有其他违法违【规行为的承接主体】,依法给予行—政处:。罚,并列入政府购】买服务黑《名单 第三十—五条市?县政:府应建?立,政府购买《棚改:服务退出机制—。,对弄虚作》假,、冒领财政资金的】承接主体,不得参与!政府购买棚改—服务:,构: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!刑事责?任 第八章附则 】第,三,十六条?本办法由三亚市发】展改革委会同—。有关部门负》责解释? 第三十七条—本办法自印》发之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