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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市政府购买【棚,户区改造服务管【理暂行?办法 第一章总则 !第一条为进》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!与棚户区改造(以下!简称棚改),根据国!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!城镇棚户区和城【乡危房改《造及配?套基础设《施建设有关工作的】意见(国发〔20】15〕37号)、】国,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!向社:会力量购买服务【。的指导?意见(国办发〔20!13〕9《6号)、财》政部:。、住房城《乡建:设部:关于进一步做—好棚户区改造相【关工作的通》知(财综〔201】6〕11《号)、政府》购买服务管理—办,法(暂行)》(财综〔2》014〕《96号)、海南省】政府购?买服:务实施暂行办法【(琼府办〔2014!〕76号《)、海南省实—施政府?购买棚改《服务:管理暂行办法—(琼府办《〔20?16〕192号【)等有关规定,【结合我市实际,【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!本暂行办《法所称?政府购买棚改服务,!是指通过《发挥市场机制作【用,把棚户区—。改造相关服务事【项按照一定的方式】和程序,交》由具备条《件的:社,。会力量和《事业单位承担—,并:由,。政府根据合同—约定向其支付—费用 第三》条政府购买棚改【服务应?。遵循以下基本原【则: (一)科学规!。划,:稳步:推,进根据棚改目—标任务,统筹考【虑我市城市发展【水平和居民改—善住:房条件等因素—。,,明确棚改规模总【量,。,,科学制定各年度棚改!计划:。,量:力而:行,,稳步推进 (【。二)公开透明—,竞争择优按照【公,开、: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】及时向社会》公开购买服》务的项?目内容、承接主体条!件、绩效评价—。标准等信《息引入竞争机—制,确保《社会力量公平参【与,竞争,》择优选定《承接主?体 :。(,三)鼓励创新,完善!机制指?导承接主《体完善管理流—程,加强《预算管理和成本控】制,,完善体制机制;鼓!励创新服务》方式,丰富服务【内容,提升服务满】意度和社会》效,益 (四《)加强监督,注重绩!效把政府购》买服务资《金作为涉及民生工】程资金检查的—。重要内容,严—格,。资,金公示审核》,规范资金》拨付程序,》提高资金管》理绩效 第》二章购买主体和【承接主体 第四条】原则上我市棚户区改!造的政府购买棚【改服务主体(以下】简称购买主体—)为市住《房和城乡建设局【,但根据棚改—需要,经《市政府批准同意【,区政府《也可以?作为购?买主体 第五条政府!购买: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!(以下简称》承接主体)为符合国!家和省关于政府购】买服务相关要求的棚!。改项目服务》供应商,包》。括依法在登》记管理部门登记【或经:国务院?。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!组织:、公益二类》事业单位《,依法在工商管【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!门登记成立的企业】、机构等社会力量】 第:六条鼓励多种所有】制企业作为》实施主体承接棚改】服务原融资平台【公司可通《过市场化改制,建立!现代企业制》度,实?现市场化运营,承】担,的地方债务已纳入】财政预算、得—。到妥善处置,—并明确公告今后【不再承担政》府融资职能的—前提:下,作为《实施主体承接—棚改服?务 第七条承接主】体,应当具备《以下条件: —(一)依《法设立,具》有独立承担民事责】任的能力; (二)!治理结构健全—,内部管理和监督制!度完善?。; :。(三:),具有独?立,、健全的财务—管理、会《计核:算和资产管理制度;! ,(四)具《备提供?服务所必需的设施、!人员和专业技—术能力; (五)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】和,社会保障资金—的良好记《录,; (六)前三年】内无重大违法记录,!通过年?检或按要《。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!义务,信《用状况良好,—未被列?入经:营,异常名录或》者严重违法》企业名单; (【七)符合国》家有关政《事分开、《政社分?。开、政企分开的要】求;: ,(八)法律、法规】。。规定:以及购买服》务项目要求的其他】条件 第八条承接主!。体的资质《及具体?条件,由购买主体根!据第五条、第六条、!第七条规《。定,结合购买棚改服!务内容具体需—求确:定 : 第:三章购买内容 【第九条政府购买棚】改服务的内容主【要包括: (一)居!民棚改意愿入户调】查; (二)【棚改:。项目的可《行性论?证及评审; 【(三)棚改项—目的征地拆》迁服务; (四)!棚改安置住房—的,筹集(?包括新建《、购买、租赁、改】扩建、?货币化安置》等方式); (【五)棚?改片区公益性配【套基础设施建设,】包括安置住》房小区“红线—内”:的道路、《供水、供气》、排水、通讯、【照,明、绿化、停车库】(场)、污水—与垃圾处《理、土?地,。平,整等配套《基础设?施;与棚改项目直】接相关,直》接服务于安置—小区居民的“红【线外”城市基—础设施?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!基础设施需纳入棚】改规划同步报批,实!行同步规划》、同:步报批、《同步建设、同步交】付使用; —。(六)市政》。府,规定:的,其它内容 第十条市!住房和城乡》建设局根据国家、省!、市有关要》求,确定实施—政府购买服务的城】镇棚改项目,负责申!报纳入国家》棚户:区改造规划和省年度!实施计?划政:府购买?。棚改服务内容不【包,括棚改项目中—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!及,经营:性基础设施 —第四章购《买方式及程》序 第十一条政府购!买棚改服务》,应当遵循以—下程序: (一)!编制购买计划购买主!体应根?据市政府工作部署】。和部门预算安排,】结合本级政府购买】服务指?导性目?录,:编制年度购买—。。棚改服务项目计划】,明确?计划购买《的服务项目》、内容、标准和相关!要求:涉及政府投资的基建!。项目,应按基本【建设程序要求,落实!前期工作条件申请】年度预算的项目,】应,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!。的批复部《门预算一并》。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!。 (二)公示购买信!息政府购买棚改服】。务,项目计划《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!同意后,《购买主体《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!程序及时向社会【公开购买棚》改服务项目》的预算资金》、主要内容、承接】标准:和目标要求等信息】 ,(三)选择承接主体!购买工作应》结合购买内容的【市场发育程》度、服务供》给,特点等因素,按照中!华人民共《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!规定,对符合政府采!购条件的,统一纳】入政府采购程序【,通过公开招标、】邀请招标、竞争【性,谈判、单一来源【。采,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!体 (?四)签?。。订购买合同购买主】体应及时《与,。所确定的《承接主?体签订?购买:棚改服务合同,【明,确购买?服务的范围、—标的、数量》、,质量要求《和服务?期限、资金支付【。方式、双方权—利义务、违》约责任等,严禁转包! (五)履》行合同义务承—接,主体应严格履行合同!义务,?认真组织实施服【务项目,按》时完成服务项目【任务,?保证服务数》量、质量和效果,】主动接受有关部门】、服务对《象及社会监督,严禁!转,包行为承《。接主体完成》。合同约定的服—务事项后,购买【主,体应及时组织—对合同履行》情,况进行检查》验收,验收》完毕应将验》收材料报同级财【政部:门,:同时向社会公—开,按购买》。合同:约定和国库集中支】付管理的有关规定,!及,。时、足额向》棚改服务承接主【体支付资《金 第?十二条政府》购买棚改《服务资金应逐年【。列入:市财政?预算,市财政部门保!障购买资金全—额到位 《第十三条棚改—服务购买主体应做】好政:府购买?。棚改服务资金—年度预算的编制【工作,按照部门【预算:编制要求编报,并按!。。照批复?的预:算组织?实施 第《五章职责分工— 第:十四条市《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!负责统筹全》市棚户区《改造,确定年度棚】改范:围、棚改模式、【。。棚改建?设方式等市》棚户区?改造:领导小组办公室负】责建立健全》政府购买棚改服【。务相关制度;—负责协调棚改项【目启动、棚改项目总!投资核定、棚改项】目偿债?及政府?购买:付费支?出年度预算安排【等日常管《理事项?确定:政府:购买棚改《服务的种类、—性质和内容,—。并根据经《济社会发展变化【、政府职能转变及公!众,需求等情况及时进行!。动态调整 》第十五条市财政部门!负责指导、》监督政府《购买:棚改服务的主体(以!下简称购买主体【)依:法依规开展》购买服务工》作,,做好政府棚—改服务的资金—管理、绩效评—价和监督《检,查等工作;》负责:将,。棚改服务列入本【级政府购《买服务指导性目录】市财政部门应研【究财政承受能力,】以便市政府决策开】展棚改范围和—规,模 第?十六条市发展改革】委、市金融办等【部门负责引导社会资!本参与政府购—买服务工作,积【极开展金《融创新,协调组建】银团(包括直接【银团、差异化银团、!。分组银团《。等):,争取更多贷款支】持 第十七条—市,民政、工商管理及】行业主管等社会力量!登记管理部门负责核!实社会组织、—机构、?企,业等的资质及相【关条件,向购买主体!提供承接审核结果 !第十:。八,条市监察部门负责】对政府购买》服务工?作进:行监督 第十—九条市审计部门负】责对政府购买—服务资金使用情况】进行:审计监督 第六章棚!改资金管理 第二十!条市:棚改办在每》年9月?前会同融资》机,构制定下一年—。度的棚改项》目付费计划,—提,交市财政局,—。经报市政府、市委、!市人大审议通过【,由市财《。政局列入财政—。预算安排 第二十一!条市财政局上报【财政部审《批通过?后在融资机构开【立政府非税收入汇缴!专户,优《先用于归集棚—改项:目腾空?土地出让《收,入、棚改安置区商】铺或停车场租售等】棚改项目其他收入,!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!定于汇缴款到—账,后10个工作日内足!额上缴国库 —第二十二条》涉及:棚改项目腾空土地】出让实行一事一【议制度?,市国土资源局应于!腾空:土地拍卖《公告发布《前将土地《详细:信息报市棚改领【。导小组 第二十【三条:若,涉及提前支》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!,由市棚改领导小】组审议?,,确定提前《支付政府《购买服务金额—市,财政局按照》市棚改?领导小组审定的【。金额进行预算调整后!。,上报?市,。政府、市《委、市人大审—议,并于市人大批】准预算调整方—案后20个工作日内!划拨至承接主体【在融资机构开—设的资金账户 第二!十四:条融资机构应在【贷,款本息到期日—前,。半个月通知棚—改承接主体还款【时间和金《额,同时抄告棚【改购买?主体和市财》政局市财《。政局根据棚改服务】购买:主体的申请提—前将应还本息划转】至承接主体在—融资机构开》设的资金《账户 第二》十五条当《承接主体还款账户资!金余额在合同—约定的付款到期日低!于应付?政府购买服务—金额:时,市棚改办立即】向市政府汇报相关情!。况,并按照海—南,省人:民政府办公厅关【于印发海《南省实施《政府购买《棚改:服,务管:理暂行办《法的:通知的要求启动应急!措施,实施》救助 第》七章绩?效和监督管理 第】二十六条政府—。购,。买,棚改服务合》同双方应严格—遵守合?同事:。项,,严禁擅自变—更或终止合同购买主!体应当督促》承接主体严》格履行合同,及时】了解:掌握购买项目实施】进度,?提请市财政部门依】法,依规支付款项购【买,主体应建《立健全内《部监督?管,。理,制度,对承接主体提!供,的服务进《。行跟踪监督,同时】自觉接受社会—监督 第二十七条】承接主体应严格【履行合同,遵守土地!、规划、建》设等相关法律—法规,按照经—批准的棚《改项:目实施方《案认:真组织实施》棚,改项目,按合同【约定完成任务,并健!全财务报《告制度,主动接【受有关部门及—社会:监督 第二》十八条市财政—部门应当按照建立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!机制的要求,加【强成本效益分—析,推进政府购【买棚改服《务绩效评价工—作,市财政?部门应当推动建立由!购买主体、服务【对象及专业机—构,组成的综合性评价】机制,推进第三【。方评:价,按?照过程评价与结【果,评价、短期效果【评价与长远》效果评价、社会【效,益评价与经济效益】评价:相结合?的,原则,对购买服【务,项目数量《、质:量和资金使》用,绩效等进行考核【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选!。择承接?主体的重要参考【依,。据 :第二十九条市财政】、审计等有》关部门应当》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!服务的监督、审计,!确保政府购买棚改】服,务资金?规范管理《和合:理使用对《截留、?挪用和滞留资金以及!其他违?反,本办法规定》的行为,依照中【华人民共和》。国政府采《购法财?政违:法行为处《罚处分条例》。。等,国家有关规定追究】。法律责任;涉嫌犯】罪的,依法移—交司法机关》处,理 第三《十条市民政、工【商管:理及行业主》管等部门应当按照】职责:分工将承接》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!改服务?行为信用记录—纳,入年检(报)、【评估:、,执法等监《管体系,不断健【全守信激《励和失信惩》戒,机,制 第三十》一条购买主体应当】加强棚改项目—。。标准体系建设,科】学设定服务需求和目!标要求,建立服【务项目?定价体?系和质量标准—体系,合理编—制规范性服务标准文!本, 第三十《二条购买主》体应当建立监督检查!。机制,加强对政府购!买棚:改服务的全》过程监督,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!承接主体的》承接政?府购买棚改服务【行为纳入年检(报】)、评估、执法等】监管体系 第—。三十三条财》政部门?和购买主《体应当按《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政府信》。息,公开条例政》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!办法以?及预算公开的相【关规定,公》。。开财政预算》及部门和单位的【。政府购买棚改—服务活动的相关信】息,涉及国家秘【密、商业《秘密和个人隐—私的信息除外 第三!十四条市财政—。部门应当会同相关】。部门、购买主体【建立:。承,。接主体?承接政府购买棚【改服:务行:为信用记录》,对弄虚作》假、冒领财政资金以!及有其他违》法违规行为的承【接主体,依》法给予行政处罚,并!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黑!名单 第三十五【条市县政府应建立政!府购买棚改服务退出!机制,对《弄虚作假、冒领财】政资金的承接主体,!不得参与政府购【买,棚改服务,构成犯】罪的:。,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 第》八章附则 第三十】六条本办法》由三亚市发展改【。革委会同《有关: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!十,七条本办法自—印发:之日: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