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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市政府》购买棚户区改—造服务管理暂—。行办法 第一章总】则, 第一条为进一步】引导社会《力量:参与棚户区》改造(以《下简称?棚改),根据国【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!城,镇棚户区和城乡【。危房改造及配套【基础设施建》设有:关,工,作的意见《(国发〔2015】〕37号)、—国务院办《公厅关于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】买服务?的指导意《。见(国?办发〔20》13〕9《。6号)、财政部、住!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!一步做好棚》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!通知(财综》。〔2:016〕11号)】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!办法(暂行)—(财综〔2014】〕96?号)、海《南省政?府,购买服务实施—暂行办?法(琼府办〔20】14〕?。76号?),、海南省实施政府】购买棚?改服务管《理暂行办法(琼【。。府办〔2016【〕192号》),等有关规定,结【合我:市实际,制订本办法! ,第二条本暂行办【法所称政《府购买棚改服务,】。是指: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!用,:把棚户区改》造,相关服务事项按照】一,定的方式和程序,交!由具备条《件的:社会力量和事业单】位承担,并由政【府根据合《同约:定向其支《付费用 第三—条政府购买棚改【服,务应:遵循以下基》本原则: (一【。),。科学规划《,稳步推进》。。根据棚改目》标,任务,?统,筹考虑我《市城市发展水平【和,。居,民改善住房条—件等因素,明—确棚改规模》总量,?科学制定各年度【棚改计划,》量力而行,稳步推】进 (二)公开透明!,竞争择优按照【公开、公平、—公正的原则》及时向社会公开购】买服:务的项目《内容、承接主—体条:件、绩?效评价?标准:等信息引入竞争机】制,。,确保社会力—量公平参与,竞争】。,择优选《定承:接主体 (三)鼓】励创新,完善机【制指:导承接主体完善【管,理流程?,加强预算》管,理和成本《控制,完善体—制机:。制;鼓励《创新:服,务方式,丰富—服务内容,提升服】务满意度和》社,会效:益 (四)加强【监督,注重绩效【把政府购买服务资】金,作为涉及《民生工程资金检查】的重:要内容,严格资金公!示审核,规》范资金拨付程序,提!高资金管理绩效【 第:二章:购买:。主体:和承接主《体 第四条原则上我!市棚户区《改造的政《府购买棚改服务【主体(?以,下简称购买》主,体):为市住房和城乡【建设局,但》。根据棚?改需要,经市政【府批:准同意,区政府也】可以:作为购买主》体, 第五条政府购买】棚,改服务?的承:接,主体(以下》简称承接主》体)为符合》国家和省关于政府购!买服务相关要求的棚!改项目服务供应【商,:包,括依法在登记管理】部,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!。准免予登记的—社会组织《、公益二《类事业单位》,依:。法,。在工商管理部—门或行业主管部门】登记:成立:的企业、《机构等社《。会力量 第六—条鼓励多种所有制企!业作为?实施主?体承接棚改》服,务原融?资平:台公司可通过市【场化改制,建—立现代企业》制,度,实现《市场化运营》,承担的《地,方,债务已纳入财政【预算:、,得到妥善处置,并】明,确公告今后不—再承担政府融—。资,职,能的前提《下,作为实施主【体承:接棚改?服务 第七》条承接主体》应当具备以下条【件: (一》)依:法设立,具》有独立承担民事责】任的能力《; (二)治理结】构健:全,:内部管理和监—督制度完善; (】三)具有独立—、健全的财务管理】、会计核算和资【产管理制度》; :(四)具备提—。供服务所《必,需的:设施:、人员和专》业技术?能力; (五)【具有依?法缴纳税《。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!良好记录《; (六《)前三?。年内无重大违—法记录,通过年【。检,或按要求履行—年度报?告公示?义务,?信用状况良好,未】被列入经营》异常名录或》者严重违法企业【名单; (七)符合!国,家有关政《事分开、政社—分开:。、政:企分开的要求; 】(八)?法律、?法规规定《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!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!条承接主体的资【质及具体《条件,由购买主体根!据第五条、第六条】、第七?条规定,结合购【买,棚改服务《内容具体需求—确定: 第三章购买内容! 第九条《。。政府购买棚改—服,务的内容主要包括】: (?一)居民棚改—意愿入户调查; !(二)棚改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】及,。评审;? (三)棚改【项目的征《地拆:迁服务;》 (四)棚改—安置住?房的:。筹集:(包括新建、购买】、租赁、改扩建、】货币化?安置等方《式); (》五)棚改片区公益】性配套基《础设施?建设:,包括安置住房小区!“红线内《”的:道路:、供水、供气、排水!、通讯、照》明、绿化、停车【库(场)、》污水与垃圾处理、土!地平整等配套基础】。设施;?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!,直接?服务于安置小区居民!的“红线外》”城市基础设—施棚改?片区公益性配套基】础设施需纳入棚改规!。划同步报批,实行】同步规划、同步【报批、?同步建设、同步【交,付使用; (【六)市政府规定【的其它内《容 第十条市住房】和城乡建设局根据】国家、省、》市有:关要求,确》定,实施政府购》买,服务的城《镇棚改项《目,负责申报—纳入国家棚户区【改,造规划?和省年度《。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棚!改服务内容不包括棚!改项目中配》套建设?的商品房以及经营】性基础设施 第四】章购买方式》及程序 第》十一条?政府:。购买棚改服务,【应当遵循以下程序】: (《一)编制购买计划】购买主体应根据【市政府工作部署和部!。门,预算安排,结合本级!政府购买服》务,指导性目《录,,编制年《度购买棚《改,服务项目计划,明】确,计划:购买的服务项目、内!容、标准和》相关:要求涉?及政府投资的基【建,项目:,应按?基本建设程》序要求,落实前期工!作条件?申请年度预算的项目!,应完成可行性研究!报告:的,批复部门预算一【并报:。同级财政部门—审核 (二)公示】购买信息政府购【。买棚:改服务项《目计划经同》级财政部门审核同】意后,购买》主体应按《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!及时向社《会公开购买棚—改服务项目的—预算资?金,、主要?内容、承接》标准和目标》要求等信息》 (三)选择—承接主体购买—工作应结合》购买内容的市—场发育程度》、,服务供给特点—等因素,按》照中:华,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!法相关规定,—对,符,合政:府采:购条件的《,统一纳入政府采购!程序:,通过公开招标【、邀请招标、竞【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!采购等方式确—定承接主体 (【四)签?。订购:买合同购买主—体应及时与》所确定的承接主【体签订购买棚改服务!合同,明确》购买:服务的范围、标【的、数?量、质量要求和服务!期限、?资,金支付方《式,、双方权利义务、】违约责任等,严禁转!包 (五)履—行合同义《务承接主《体应:严格履?行合同义务》,认真组《。织实施服务项目【,按时完《成服务?项目任务,保证【服务数量、质量【和效果,主动接【。受有关部门、服【务对:象及社会《监督,严禁转包行】为承接主体完成合同!约定的服务事项后,!购买主体《应,及时组?织对合同《履行情况《进行检查验收,验】收完:毕应将验收材料报同!级财政?部门,同《时,向社会公开,按购买!合同约定和国库集】中支付?管理:的有关?规,定,及时、足额【向棚改服务承接【主体:支付资金《。 第十二条》政府:购买棚改《服务资金应逐年列入!市财政预算,—市财政部门保障购买!资金全额到》位 第十三条棚改】服务购买主体应做好!政府: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年!度预算的编制工作,!按,照部:。门预算编制要求编】报,并按照批复的】预算组织实施 【第,五,章职责分《工 第十四条市棚户!区,改造领导小组负责】统筹全市棚户区改造!,确定?年度棚改范围、【棚改模式《、,棚改建设方式等【市,棚户区改造领导【小组办公室》负责建?立健全政府购—买,棚改服务相关制度;!负责协调棚》改项:目启动?、棚改项《目总投资《核定、棚《改项目偿债及政府】。购买付费支出年度】预算:安排等日常管理事项!确定:政府:购买棚改服务的种类!。。、性质?和内容,并根—据经济社会》。发展变化、政—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!求等:情,况,及时进行动态调【整 :第,十,五条市财《政部门负责指导【、监督政府》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!(以下简称购买主体!)依法?依规开展《购买服务工作,做】好政府棚改服—务的资金管理、绩效!评价和监督》检查等?工作;负责将棚改】服,务,列入本级政府购【买,服务指导性目录市财!政部门应研究财政】承,受能力,以便—市,政府决策开展棚【改,。范围:和规模 第》十六条市发展改革委!、,市金融?办等部门负责—引,导社会资本参与【政府购买服务工作】,积极?开展金融《创新,?协调组?建银:团(包括直》接银团、差》异化:银团、分组银—团等),争取—更多贷款支持 第十!七条市民政、工【商管理及行业主【管等社会力量登记】管,理部门?负责核实社会组织、!机构、企业等的资】质及相关《。条件,向购》买主:。体提供承《接审核结果 第十八!条市监察部门—负责对政府购买【服务工作进》行监督 第十—九条市?审计部?门负责?对政府购买服—。务资金使用情况【进行审计监督— 第六?章棚改资金管理【 第二十条市—棚改:办在每年9月—前会同?融资机构《。制,定下:一年度的《棚改项目付费—计划,提交市财【政局,经报市政府】、市委?、市人大审议通过】,由市财政局列【入财政预算安排【 第:。二十一条《市财政局上报财政部!审批通过《后在融资机构—开立政府非税收【入汇缴专户,优先用!于归集棚改》项目腾?空土地?出让收入、》棚,改安置区商铺或【停,车场租售《等棚改项目其他收入!,,市财:政,局根据相《关规:定于汇缴款到账【后10个工作日内足!额上缴?国库 第二十—二,条,涉及棚改项目腾【空土地出让实行一】。事一议制度》,市国土资源—局应于腾空土地拍卖!公告发布前将土地】详细信息报市—棚改:领导小组《 第二?。十三条若《涉及提前支付—政府购买服务资【金,,由市棚改领导【小组审议,》确,定提前支付政府【购买服务金》额市财?政局按照市棚改领】导,小组审定的金—额进行预算》调整后?。,上报?市政府、市》委、市人大》审议,并于市人大】批准预算《调整方案后2—0个:工作日内划拨至【承接:主体在融资机构【开设的资金账户 第!二,十四条融资机构应在!贷款本息《到期:日前半个《月通知棚改承接主】体,还款时间和金额【,同时抄告棚改【购买主体《和市财政局》市,财政局根据棚改服】务购买主《体的申请《提前将应还本—息划转至《承接主体在融资机构!开设的资金账户 】第二十五条当承接主!。体还款账户资—金余额在合同约【定的付?款到期日低于—应付政府购买服务金!额时,市棚》改办立即向市—政府汇报相关情况】,并按照《。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!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实!施政府购买棚—。改服务管理暂行办】。。法的通?知的要?求启动应《急措施,实施救助】 第七章》绩效和监督》管理 第二十六【条政府购《买棚改服务合同【双方应严《。。格遵守合同事项【,严禁擅自变更【或终止合《同购买主体应当督】促承接主体严格履】行合同,及》时,了,解掌握购买》项目实施进》度,提?请市财政部》门依法依规支付款】项购买?主体应建《立健全内部监—督,管理:制度,对《承接主体提供—的服务进行跟—踪监督?,同时自觉》接受社会监》督 第二《十,。七,条承接主体》应严:格履:行,合同,遵守》土地、规划、建设】等相关法律法—规,:按照经批准》的,棚改项目实施方【案认真组《织实施棚改项—目,按合同约定完】成任务,《并健全财务报告制】度,主动接受有关部!门及社会监督 第】。二,十,。八条:市财政部门》应当按照建立全过程!预算绩?效管理机《制的要?求,,加强成本效益分】析,推进《政府购买棚改服【务绩效评价》工作市财政部门应当!推动建立由》购买主?体、服?务对: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!。综合性评价机—制,,,。推进第三方》评价,按照过程评价!与结果评价、短期效!果评价与长远效【果评价、社会效益评!价与经济效益评【价相结合的原—则,对购买服—务,项目数量、质量和】。资金使用绩》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!价结果作为选择【承,接,主体的重《要参:。考依据 第二—十九条市财政、【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!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!服务的监督、—审计:,,确保政府购》买棚改服务资金【规范管理和合理使】用对截留、挪用和滞!留资金以及》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!的行为,依照中华人!民共:。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!违法行为《处罚处分条例—等国家有《关规定追《究法:律责任;涉嫌犯罪】的,依法移》交司法机关处—理 第三十条市民政!。、工商?管理及行业》主,管等部门应当按【照职责分工将—承接主体《承,接政府购《买棚改?服务行为信》。用记录?纳入年检《(报)、评估、执】法,等监管体系,不断】健全守信激励和【失信:惩戒机?。制 第三十》一条购买主体应【当加强棚改项目【标,准体系建设,科【学设定服务需求【和目标要求,建立】服务项目定》价体系和《质量标准体系,合】理编制规《范性:服务标准文本— 第:三十二条购买主【体应当建立监督检查!机制,加强对—政,府购:。买棚改服务的全过】程监督,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!承接主体《的承接政府购买棚改!服,务行:为纳入年检(—报)、?评估、?。执法等?监管:体系 第三十三条财!政部门和《购买主体应当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!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!理办法以及预—算公开的相》。关规定,《公,开财政预算及部【门和单位的政—府购:。买,棚改:服务活动的》相关信息,涉及国家!秘密:、,商,业秘密和个人隐私】的信:息除:外 第三十四—条市财政部》门,应当:会,同相关部门、购买】。。主体建立承接主【体承接政府购买【棚,。改服务行为信—。用记录?,对弄虚《作假、?冒领财政《资金以及《有其他?违,法违规行为》的承接主体,依法给!予行政处罚》,并:。列入政府购》买服务黑《名单 第三十五条市!县政府应建立政府】购买棚?改服务退出机制,】对弄虚作假、—冒领财政资金的【承接主?体,不?得参与政《府购买?棚改服务,构成犯罪!的,依法追究—。刑事责任 第八【章附则 第三十六】条本办法《由三亚市发展改革委!。会同有关部门—负责解释《 第三十七》条本办法自印发之】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