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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市城市—房屋租?赁管理办法 (20!05年8《月15日哈》尔滨市人民政—府令第13》3号:公布 根《据2017年—10月2《6日哈?。尔滨市人民政—府令第3号关于修改!〈哈尔?滨市行政机关培训收!费管理?。办法〉等十七部市】政府规章的决定修】正): 第一章 总则 】第一条    【 为规?范城市房《屋租赁行为》维护房屋《租赁市场秩》序,保障房屋租》赁当事人的合法权】益根据中《华人民?共和国城市房地【产管理?法和哈?尔滨市城市房地【产市场?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!、法规的规定结合】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第二条   !  本办法》适用于本市》城市规?。划区国?有土地范围内的【房,。屋租赁及其》管理:   实行政府【定价的公有房—屋租赁不《适用本办法》 ,第,。三,。条     —房屋:。租赁应当遵循—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】和诚实信用的原【则 第四条    ! 市房产行政—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房!屋,。。租赁管理工作并负责!。本办法?的组:织实:施   公安、工商!、税务等《有,关管理部门应—当按照各《。自职责负责房屋租赁!有关管理工》作   街道办【事处负责房屋租【赁信息?的统计及住宅房【屋,租赁日常管理—的协:管工作 第二章 】租赁范围和条件【 ,第五条   —  本办《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!出租人将房》屋提供?给承租人《使,用由:承租人向出租人支】付租金的《行,为   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》。视为房?屋租赁   (一)!将,房屋以联营、—承包、合资、合作经!营等方式《提供:给,他,。。人使用不参与经营并!取得收益的》;   (二)将】房屋以柜台、摊位】等方式分割》提供给他人使用并】取,得收:益的;   (三)!将地下构筑物—提供给他人使用【并取得?收益的? ,第六条   —  有下《列,情形:之一的房《屋不得出《。租,  : (一)《房屋:权属有争《议的;  》 (二)共有房屋未!取得:其他共有人书面同】意的; 《  (?三)已被鉴定为危】险房屋的;》   ?(四)法律、法规规!定不:得出租房《屋的其?他情形 第七—条     房地产!开发企业预》租商品房应当—取得商品《房预售许可》证后方可进行—已经办理预售的商】品房不得再》行预租?   本条前款所称!。商品房预租是指房地!产开发企业依—法投资开发》的商品房未竣工前向!承租人约定预出租】商品:房并收?取一定金额》预,收款:的行:为 第三章 租赁合!。同, 第八条《    《 房屋租赁当事人】应当订立书面租【赁合同并载明以【下主:要内容   (【一)当事人的姓名】或者名称、住所【;   《(二)房屋》坐落地点《、面积、结构、附】属设施状况;   !(三)租赁》用途;   —。(四)租赁》期限:和房屋交付日期【;   (》五)租金数额—、支付?方式和期限》;   《(六)房屋使—用要求和维修责任】;   (七)房】屋,返还时状《况;   (—八)转租的》约定;  》 (:。九):违约责任;   (!十)争议解决方【式;   (—十一)当事人约【定的:。其他事项   市工!商,行政管理《部门应?当会同市《房产行政《。主管部门制》定,房屋租赁合同—示范文本供房—屋租:赁当事人参照—使用 第九条  】 ,  :房屋租?。赁的租?金由租赁当事人协商!确定   市—房产: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根据房屋租赁市场的!租金价格水平在报】纸、网站等媒—体上定期发布房屋租!赁市场?参考租金价格—信息: 第十条     !租赁期间出》租人出卖租》赁房屋的《应当提前3个月【书面:通,知,承租:人在同等《条件下承租人有优】先购买权房屋—所有权?转让给非承租人的受!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!租赁合?同 第十》一条: ,    出租已【抵押房屋《时出租人应》当将租赁《情况告?知抵押?权人;将已出—租房:屋抵押时出》租人应当《将租赁情况告知【抵押权人并》将抵押情况告—知承租人 第十二】条     房屋】租赁期届满租赁【合,同终止承租人需【要继:。续租用的应当在租】赁,期限:届满前3个月征【得出租人同意并重新!签,。订租赁合同 第十三!条     房屋】租赁中发生争议当事!人可以协商》解,决也可以申请—市房: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!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进行调?。解;:。协,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!申请仲裁或者—向人民法院起—诉 第四章》 租赁登记备案 第!十,四条     【房屋租赁《关系:的确立、变更当事】人应当自签》订租:赁,合同:之日起30》日内:到市房产行政主管】部门登记备》案,   ?出租人从事房—屋租赁经《营活动法律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应!当办理工商、—税务登记的依照规】定办理 《第十五条     !。办理房?。屋租赁登记》备,案当事人应当提交下!列文件   (一)!房屋所有权》证或者证明》其权:属的其他有效文件;!。  : (二)当》事人身份证》明,或者法律资格证明;!   (三)房屋】租赁合同;》   (四)出租共!有房屋?的需提交其》他共有人同》意出租的书》。面证明;  — (五)出》租委托代《。管房屋的需提交【委托人授权出租的合!。法有效证明 —  当事人应当对】证明的?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!条     房【。。地产:开发:。企业预租商品—房应当按照本—办法第十四》条,、,。第十五条规定办理】登记备案《手续 第十七条  !   市房产行【政主:管部门自《接到房屋租赁—登记备案申》请之日起5个工作】日内对符合》本办法规《定的予以登》记备案;《对不符合本》办法规定《的不予登记备案并】书面答?复申请人 第十八条!   ?  市房《产,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及?时与公安、工商、税!务等有关部门互【通房屋?租赁信息做到信【息共:享 第十九条  】   租赁当事人】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!案手续时应当如实申!报租金不得》弄虚作假《 第二十条》     房—屋租赁期间有下【列,情形之一的市房产】行,政,主管部门应当注销】。登记:备案手续 》  (一)》申报材料不实的;】   (二)房【屋灭失的;》   (三)房屋】出现重?大安全隐患不—适合继续出租的 】 第二十一条 【    房屋出租人!应,。。。当依法纳税税款由税!务部门征收也可【由税务?部门委托市房—产行政主管部门代为!征收 第二》十二条  》。   承租人不得利!用承租的房屋从事违!法犯罪活动   】出,租,人,发,现承:租人利?用出租房屋从—。事违法?犯罪:活动的应当》。及时向有关部门【。报告 第二》十三条? ,    市房产【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?定期或者不》定期地对房屋租【赁,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】   房《屋租赁管理人员在】对,房,屋租赁情况进—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!示执法证件》房屋租赁当事人应】当予以配合并如【实提供有关材料【不得隐瞒或者—弄,虚作假 第》五章 租赁房—屋的交付、》使用和维修》 第二十四》。条     —出租人应当按照合】同约定的《期限将房屋交付【承租人   —承租人应当按—照租赁?合同:约定的用《途合:理使用房《屋并应当遵》守有:关房屋?。使用:和物业管理的规【定承租?人需:改变房屋《用途的应《当书面?征得出租人同—意其中依法需—经有:关部门审批的应当由!出租人?或者出租《人委托承租人报【有关部门《批准: 第二十五条   !  承租人装修房】屋或者增设》。附属:设施的?应当书面征得—出租:人同意增《设的附属设施应当】由租赁当《事人协商确》定归:属及维修《责,任其中依《法需:。经有:关部门审批的应当】由,出租人?或,者出租人委》托承租?人,报有关部门批准 】第二十六《条     —出租人?可以对承租人使用】房屋的情《。况进行查看但不得影!响承租人《正常使用房屋;【承租人对出租人【的查看?应当予以配合 【第二十七条   】 , ,出租人应当定期【对房屋进行养—护使房屋处于正常的!可使用状态承租人】发现房?屋损:。坏的应当通》。知出租人《予以修复出》租人应当及》时,修复但租赁合—同另有约定的—从其约定   出租!人养护和维修房【屋,时应当采取》措,施减少对承》租,人使用房屋的影响承!。租人应当《配合出?租人养护 第六章 !转租 第《二十八条  —   房屋转租是指!承租:人在租?赁期间经出租人【书面同意后将其承租!的房屋部分或—者全部再《出租的行为 —  下列《行为视同转租 【  (一)》将承租的《房,屋或:者其附属《设施以联营、合资、!合作等方《式提供给他人使用】不参与经营并取得】。收益的;   (】二)将承租》房屋有偿提供—给其下?属独立法人单位使用!的   受转—租人不得将》租赁房屋再出租【 第二十九条   !  房?。屋转:租当事人应当—签订房屋转租合同】转,租,合,同签订后30日内】转租:当事人应当按照本办!法的:有关规?定向市?房产行?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!备案手续 第三【十条  《   房屋转租合同!约定租期《。。的最后时《限,不得超?过租赁合同中约定】的最后?租期日 第—。三十一条   【  :。房屋转租期间承【租人应当继续—。履行租赁合同但【出租人?与转租当事人另【有约:定,的除外?   房屋转租期】间转租人和》受转租人的》权利、义务参照本】办法有关出租人和】承租人的权》利、:义务:的规定? 第:七章: 法律责任 —第三十?二条     违】反本:办法有下列》。情形之?一的由市房产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改正【并按下列规》。。定处罚   (一)!违反本办法第六条(!一)(二《)(三)项规—定将:不得出租的房—屋出租的对出—。租,人处以1000【。元以:上5000》元以下的罚款; 】  :(二)违《反本办?法,第七条?规定预租商品房【未取得商品》。房预售许《可证或者《将已经办理预售【的商品房再行预【租,的对:出租人处《以2万?元以上5《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   (三)【违反本办《法第十四条、—第十六条、第二十九!条规定出《租房屋没有登记备】。案的对住宅》租赁当事人处以【20:。0元以上1000】元以:下的罚款对非—住宅租赁当事人【处以5000—元以上5万元以【下的罚款 第三十】三条    — 违反本办法—其他:规定:的由有关部》门依照相关规定予】以处罚 《。第三十四条   】  市房《产行政主管》部门及?其工作人员》应当按照法定的权】限和程?序认真?履行法定管》。理和:监督职?。责不得利《。用职权徇私舞弊【。   ?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!由所在单位》或,者,。上级主管《部门给予《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第】三十五条 》    《侮辱、殴打房屋租赁!管理工作人员或【者阻挠其《执行公?。务的依照中》。华人民?共和国治安管—理处:罚条例的规》定处理;构成犯罪的!。依法追究其刑事【责任 第《三十六条《     对行【政处:罚决定不服》的可以依《法申:请,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!政诉讼 第三十七条!     罚款票】据的使用和罚—款的处理《。按照国家和省的有】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! ,附则 第三》十八条    【。。 县(市)》房屋租赁管理参照本!办法执行 第三【十九条?     》涉外房屋租赁除【法律、法规另—有规定外适用本【办法 第四十条【。  :。  :。。 本办法自200】5年9月《10日?。起施: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