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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农村公路养】护工程管理办法 】第,一章 总 则 【第一条 为加—强和规范我市农村公!路养:护工:程管理确保公路【养护资?金的有效使用保证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】根据:交通运输部公路养】护,工程管理《。办法(交公路—发,(2:001)327号】),、南昌市农村公路管!理,养护体制改革实施】方案(洪府厅发[2!010]《1,11号)等》。相关法律、》法规:结合实际制定本办】法 第二条 本办】法,所指的农村公路【为南昌市行政区范围!内的:县道、?乡道、村道及其沿】线附属设《施具体项目以江【西省公路管理局每】年公布的《统计年报为》准 第?三条 农《村公:路养:护工程?是指为保持农—村公路的正》常使用而进》行的保养、》维修预防《和修复灾害性损【坏以及加固、改善和!安全保障等工程按其!工程性质、复杂程】度、规模大小—划分为小《。修保养、中修—、大修工程具体【作业内容按照公路】养护技术规范—。(JTG《H10-200【9)及?有关规定执》行 第四条 农村】公路:养护:工程管理实行统【。一领:导分级管理》的原则 市交—通运输主管》部门负责全》市,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!行业:管理筹集《市级养护工程资金其!所属的公路管—理机构?具体负?责指导、《监督、考核农村【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工!作 县(《区)人民政府—、开发?区(新?区,),管委会是本行—政区域内农村公路】养护的?。责任主体负》责农村公路养护工】作组织管理筹集养】护资金对农村公【路养:护工:作负总责 县、【区(开发《区、新区《)交通运《输主管?部门具?体,负责本?行,政区域内《农村公?路养护工程管理工】。作其所属的公—。路管理?机构具体负责—县道养护工》程并指导《、监督、考》核乡道和村道的养护!工作 ?乡(镇)人民政府负!责,本辖区内乡道、村】道养护工程的实【施和:管理工作《 第五条本办—法,适用于使《用市级养护资—金的养护工程地【方自行?安排的养护》工程可参照执行需使!用省级养护资金的养!护工程?按照省级有关—。规定办理 》。第二:章 工程计划— 第六条 农村公】路养护工程应根【据全市农村公路养】护发展需要以—。农村:公,路技:术状况?评定和专项检—查情况?为基础?按照“先重》点、后?一般、先县》乡道、后村》。道”的原则并—兼顾旅游公路—、与国省干线连接公!路、与城镇、学校衔!接的公路有计—。划地组织实施— ,。第七条 《县、区?(开发区、新区)】交通运?。输主管部门编制本】行,政区:农村公?。路养护工程项目库】按照第六条的—原则排序《报市交通《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农!村,公路养?护,。工,程项目库《每年修订一》次 第八条 县【、,。区(开发区、新区】)交通?运输主?管部门应建立路【况,信息采集管理制【度,定期开展《路况巡查对农村公路!技术状况进行评定】为养护工程项目库】提供依?。据 第九条》 县、区(》开发:区、:。新区)交《通运输主管部—门应根据《养,护工:程项目库和年度资金!安排情况编制养【护工程?年度计划报市交通运!输主管部门备—。案 第十条 —市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根据县、》区(开发区、新【区)养?护,工程项目《库和年度计划编制】情况综合考》虑,上年度?县、区(开发区【、,新区)对养》护工程的执行—情,况按照县、区(开】发区:、新区)公》路桥梁数《量和市级养护工程】资,金规模编制》农村:公路养护《工程年度资》金计划报市财政【部,门下达? 第十一条 县、区!(开发区、新区)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按照市财政》部门下达《的养:。护工:程资金规模落—实地方财政配—套资金,《。其资金规《模原则上不低于【南昌市农村公路管】理,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!案(洪?府厅发[20—10]111—号)的相关规定 】第十二条 县、区(!。开发区?、新:区,)公路管理》机构:根据养?护工程?年度计划和资金规】模受理农《村公路?管养单位《提出的养护工—程项目?申请审核材》料(:详见附件1、—附件2?、附件3)组—织现场勘查收集图】片,视频资料报》县,、区(?开发区、《新区)?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,审批 第《十,。三条 农《村公路养《护工程不得随意调整!计划和变更工程【内容确需《调整变?更的必?须向原计划审—批下达单位办理【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! 县:、区(开发区、新】区)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将审批下达的【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报!市,交通运输主》管部门备案》 第十五条 各【级交通、公路—部门要?。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!程计划执行监管【实施养护《工程:绩效考核出现项目】库和计划不报—备案:、重大质《量,问题、进度滞后、】擅自调整变更—、挪用?资金等情况将削减】项目所在县、区(开!发区、新区)—下年度养护》。工程资金额度对养】护工程?计划执行较好—的增加下年度养护】工程资金额度 第】三章 工程管理 第!十六条 农村—公,路养护小修》工程是指《对,管养:范围内的公》路及其沿线设—施经常进行》维护保养和修补【其轻微?损坏部分的》作,业 :第十:七条 农《村公路养护中—修工程是《指对公?路及其沿线设施的】一般性?损坏:部分进行定》期维修加固以恢复】。公路原有《技术状况的工程 第!十八条 《农村公路养护大修】工程:是指对公路及—其沿:线,设施的较大损坏进】行周期性的综合【。维修:以全:。面恢:复到原技术标—准,。的工程 第十—九条 农《村公路养《护大中修工》程应:按部颁规范和标准】进行施工《图设计公路大修【、,桥梁大中修》。以及技术较》复杂的灾《害损毁修复工—程应选择具备相【应设计?资质的单位设计【中修:。工程及其他项目可】由县:。、,区(开?发区:、新区)交》通,运输:主管部?门所属?。公,路,管,理机构组织技术人员!按标准设《计 第二十》条 农村公路养护工!程项目的施工图【设计审批工作—按照市交《通运输主管》部门的相《关要求进行 第【。二十一?条 农?村公路?养护工程项》目符合法定招标条】件的应?。当依法进行》招投标?并按照有关招标投】标规定办理》 第二?。十二:条 农村公路养【护大修、桥梁大【中,修和较?复杂的灾害损毁【修复工程《应按国家有关要求】落实工?程监:理制度其它农村【公路:养护工程项目可由】县、区(开发区、】新区)交通》运输主管《部门组?建一个或几个—监理组进行》监理 第《二十三?条 农村公路养护工!程,项目的质量监督【工作按照市交通【运输主管部》。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!第二十四条 —农村公路养护工程】建设实?行报告?。制度县、区》(开发区、新—区)公路管理机构在!每月25日前将辖】区内:截至:当月的工程建设【进度:、,资金完成等情况以报!表,的形式报市级—公路:。管理机构《 第二十《五,。条,。 县、区(开发区、!新区)交通运输【主管部?门要建立和健—全以农村公路养护工!程责任为《主要内容的各项【规章制度实行养【护目标管理》和经:济责任制做》到任务有指标、经】济有核?算、:岗位有?责,任、质量有》检查、管理》。有制度要《建立健全各种养护】工,程管:理台账填写生产原始!记录严格实行成本核!算, 第四章《 工程验《收 第二十》六条 农《村公路养护》工程交工、竣工【验,收可以?一,并进行 第二十七】条 农?村公:路养护工程项目由县!、区(开发区、新】区)交通《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验!收 第二十八条【 县、区(开发区、!新区)交《通运输?主管:。部门在农村公路【养护小?修工程验收合格后】1个月内、》大中修工程验收合格!后3个月内报市【交,通运输主管部门【备案 第二》十九条? 市交通运输—主管部门对农村【公路养护工程验收合!格项目?按,。不低于20﹪比【例进行抽查 第【三十条 农村—。。公路养护工》程项目验收合格后】转入:正常养护并》及时:更新电子地图数据 !第五章 资金管理】 第三十《一条: 农村公路》养护资金筹措—与管理应遵循“政】府公共财《政投入为主、多【渠道:筹资、统筹》安排、专户储存、专!款专用、强化监管】”的原则《 ,第三十二《条 根?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!公厅南昌市农—村公:路管理养护体制改】革,实施方案(洪府厅】发[2010]【1,11号)要求—每年市级农村—公路:养护资金从市财政公!共,财政预算《中予以安排》。主要用于农村公【路养护工程 第三】十三:条 :县、:区(开发区、新区】。)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要积极做《好项目配套》资金的落实工作并】按照地方《财政相关规定及【时拨付养护工程资金!切实:加强对养护资金的】监督管理保证—资金:专款专用严禁发生挤!占、挪用等其—它违反?规定的?行为 第三十四条】 对弄虚作假骗取各!级政府补助资金【、,违反养护程序、不】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!的由市交通》运输主管部》门取消计划抄—告市财政部门收回】全部市级补助资金并!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!给,予严肃处理 —第六章 监督检查】 ,。。第三十五条》 市:交通运?输主管部门负—。责对:县、区?(开发区、新区【)开展农《村公路?养护: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!行监督、《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计!划执行情况、—资金使?用情况、工程进度、!工程质?量和安全情》。况督促项目建设单位!。加强工?程和资金管理及时解!决有关问题 第三十!。六条 检《查主要内容 1、】养护工程计划项目】的完成情况;— 2、养护工程计划!项目报备情》况,; 3、养护工程】自,。。查,情况; 4、养护工!程合格项《目抽验情况 第【三,十七条 市》交通:运输主?管部门对县、—区(开?。发区:、新区)养护工【程的检查结果—纳入养护工》程绩效考核》。和,年度目标管》理考核中并制定具体!的考核规《定 第七章 附【。 则 第三十八条】 各县、《区(开发区、新区】)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可结?合本地的情况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】 第三十九条— 本办法自发布【之日起执行》原南:昌市农村公路养护】工程管?。理办法?(试行)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