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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,昌市农村公》路养护?。工程管理办》法 第一章 总 则! 第一条 为加强】和规范我市农村公路!养护工程管》。理确保公路养护【资金的有效使用保】证,公路养护《工程: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!公路养护工程—管,理办法?。。(交公路发(200!1):32:7,号)、南《。昌市农村公路管理养!护体制改革实施【方案(洪府》厅发[2010]】111号)》等相关法律》、法规结合实际制定!本办法 《第二条? 本办法所指的【农村公?路为南昌市》行政:区范围内的县道、乡!道、村道及其沿线】。附属设施具体项目】以,江西省公路管—理局每?年公布的统计—年报为准 第—三条 农村公—路养护工程是指为】保持农?村公:路的正常《使用而进行》的保:养、维?修,预防和修复灾害性损!坏,以及加固、改善和】安全保障等工程按】其工:。程,性质:、复杂?程,度、规模大小划分为!小修保养、中修、大!修,工程具?体作业内容》。按,照公:路养护技术规范(】JTGH《。10-2《0,09)?及有关?规,定执行 第四—条 农村公》路养:。护工程管《理实:。行统一领导分—级管理的《原则 市《交通运?。输主管部门》。负责全市农村—公路养护工程的行业!管理筹?集,市级养护工程资【金其所属的公—路管理机构》具体负责指》导、监督、考核【农,村公路?养护:工程实施《工作 县(区)人民!。政府、开《发区(新区)管委会!是本行政《区域内农村》。公路养?护的责任主》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!工作:组织管理筹集养【护资金对农村公【路养护工作负总责 !县、区(《开发区、新区)交】通,运输主管部门具【。体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农村公路【养护工程管理工【作,。。其所属的公路—管理机构具体—负责县道养护—。工程并指导、监督】。、考核乡道和村【道,的养护工作 乡(】。镇)人民政府—负责本辖区内乡道、!村道养护工》程的实施和管理工】作 第五《条本办法适》用于使用市级养【。。护,资金的养《护工程地方自行安排!的养护工程可参【。照执行需使用省【级养护资金的—养护工程《按照:省级有关规定—办理 第二章— ,工程计划 第六条 !农村公?路养护工程应根据全!市农村公路养护发】展需要以农村公路技!术状况评《定和专?项检查情况为基【础按照“先重点、】后一般、《先县乡道、》后村道”的原则并兼!顾旅游公路、与国】省干线连接公路、】与城镇、学校衔接的!公路有计划》地组织实施 第七】条 县、区(—开,。发区、新区)—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!制本行政区》农村公路养护—工程项目库按照第】六条的原则》排序报?市,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备案农》村公路养护》工,程项目库每年修订一!次 第八条 县【、区(开发》区、新区)交—。通运输主管》。部门应?建立:路,况信息采集管—理制度定期开展路】。况巡查对农村公路技!术状:况进行评定为养护】。工程项目库》提供依据 第—九条 县《、区(开发》区、新区)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应根据养《护工程?项,。目库和年度资金安排!情况编制养护工程年!度计划报市交—通,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!。第十条 市交通【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县!。、区(?开发区、新区)养护!工程项目库和年度】。。计划编制情况—综合考?虑上年度县、区(开!发区:、新区)对养护【工程的执行情—况按照县、区(开发!区、:新区)公路》桥,。梁数量和市级养护】。工程资金规》模编制?农村公路养护工程】年,度资金?计划报市财政部门下!达 第十一》条, 县、区《(开发区、新—区)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按照市财政部【门下达的养护工【程资金?规模落实地方财政配!套,资金,其《。资金规模原则上【不低于南昌市—农村公路《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!施,方案(洪府厅发[2!0,10]11》1号)的《。相关规定 第—十二条? 县、区《(,。。开,发区、新区》),公,路管理机构根—据养护工程年度计】划和资金《规模受理农村公路管!养单:位提出的养护工【程项目申请审核材料!(详见附《件1、附件2、附件!3)组?。织,。现,场勘:查收:集图片视频资—料报县、区(—开发:区、新区)交通运输!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!三条 农村公路【养护工程《不得随意调》整计划和《。变更:工程内容确需调整】变更的必须向原【计划审批下达单【位,办理批准《手续 第十四条 县!、区(?开发区、《新区)交通运输主】管,部门将审《批下达的农村公【路养护?工程报市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备案 —第十五条 》各,。级交通、公》路部门?要加强?农村公路养护工程】计划执行监管实【施养护?工程绩效《考核:出,现,项目库和计划不报】备案、重《大质量问题、进度滞!后、擅自《调,整变更、《。挪用资金等情况【将,削,减项目所在县—、,区(开发区、新【区)下年度养护【工程资金《额,度,对养护工程计划执行!较好的增加下年度】。养护工?程,资金:额度 第《三章 工程管理 第!十六条 农村公【路养护小修工程是指!。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!及其沿线《设施经常进行维【护,保养和修补其轻【微,损坏部分的》作业 ?第,。十七条 农》村公路养护中修工程!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!设施的一般性损坏】部分进行《。定期维修《加固以?恢复公路原》有技术状况的—工程 ?第十八条 》农村:公路养护大》修工程?是,指对公路及其沿线】设施的较大损坏【进行:周期性的综》合维修以《全面恢复《到原技术标》准的工程 第十九条! 农村公路养护【大中修工程应按【部颁规?范和标准《进行施工《图设计公路》大,。。修,、桥梁?大中修以及技术较复!。杂的灾害《损毁修复工程应【选,。择具备相应设—计,资质的?单位设计中修工【程及其他《项,目,可由县、区(开【发区、新区》)交通?运输主管部门所属】公,路管理机构组—织技术人员》。按标准?。设,计 第二十条— 农村公路养—护工程项目的施工图!设计审批工作按照市!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!相关要求《进行 ?第二十一条》。 ,农村公路《养,护工程项《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!。的应当依《法进行招投标并按】照有:关招:标投:标规定?办理 第二》十二:条 农村公路养【护大修、桥梁大中】修和:较复杂?的灾害损毁修复工】程应按?国家有关要》求落实?工程监理制度—。其它农?村,公路养护《工,程项目可由县—、,区(开发区、新区)!交通运?输主管部门组建一】个,。或几个?监理组进《行监理 第二十三条! 农村公路养护工】。程,项目的质量监督【工作按照市交通运】输,主管部门的有关【规定办理 第二【。十四条 《农,村,公路养护工程建【。设实行报《告制:度县、区(》开发区、新区)公】路管理机构在每【。。月25日前将辖【区内截至当》月的工?程,建,设进度?、资金完成等情况】以报表的形》式报市级《公,路管理机《构 第?二十五?条 县、《区(开发区、新区】),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要建立和《健全以农村》公路:养护工程责》任,。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!章制度实行》养护目标《管理和经济责任制】做到任务有指标、】经济有核算、—岗位有责任》、质:量有检查、》管理有?制度要建立健全各】种,养护工程《管理台账填写生产】原始记录严》格实行成本核算【 第四章 工程验】收 第二十六条 】农,村公路养护》工程:交工、竣工验收【可以一并进行 【第二十?七条 农村》公路养护工程—。项目由县、区—(开发?区、:新区)交通运输主】管部门组织》验收 第二十—八条 县、》区(开发《区、新区)交—通运输主管部—门在农村《。公路养护小修工程验!收合格后1个月内】、大中修工程验收合!格后3个月内报市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!案 第二十》九条 ?市交通?运输主?管部门?对农村公路养护【工程验收合格项【目按不?低于2?0﹪比例进》行抽查 第三十【条, 农村公路养护【工,程项:目,验收合格后》转入正常养护并及时!更新电子地图数据】 第五?章 资金管》理 :第三十一《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!金筹措与《管理应遵循“政府】。公共财?政投入为主、多渠】道筹:资、统筹安排—、专户?储存、专款专用、】强化监管”的原【则 第三十二条 】根据:南昌:市人民政府办公【厅南:昌市农村公》路管理养护》体制改革《实,施,方案(洪府厅发[】20:10]111号)】要求每年市》级农:村公路养护资金从】市财政?公共财政预算中予以!。安排主要用》于农村公《路养:护工程 第三十三条! 县、区《(开发区、新区)交!通运输主管》部门要积极做好【项目配?套资金的落》实,工作并按照地方财】政相关规《定及时?拨付养护工程资金切!实加:。强对养护资金的监】督管理保证资金专】款专用严禁发—生挤:占、挪用等其它【违,反,规定的?。行为: 第三十四条 对弄!虚作假骗取》各,级政府补助资金、违!反养护程序、不按】规定用途使用资【金的:由市交?通运输?主管部门取消—计划抄?告市财政部门收回】全部市级补助资金】并按相关规定对【当事人给予严肃处】理, 第六章 监督检查!。 第:三十五?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负责对县、区(!开发:区、:新区)开展农村公路!养护工程建》设管:理工作进行监督【、检查及时了解【掌握:。计划执行情况—、资金?使用情况、工—程进度、工》程,质量:和安全情况》督促:。项,目建设单位加强工程!和资金管理及—时解决有关问—题 第三十六条【。 检查主要内容 1!、养护工程计划项目!的完成情《况; 2、》养护:。。工程计划项目报【备情况?。; :3、养护工程自查】。情况:; 4、养》护工程合《格项目抽验》情,况 第三十》七条 市交通—运输主管《部,门,对县、区(开发【区、新区)养护工程!的检查?结果纳入养护工【程绩:效,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!考核中?并制定具体》的考核规定》 第七章 附 则 !第三十八条》 各县?、区(?开,。。发区、新区》)交通运输主—管部门?可结合本地》的情况制定具体实】施细则? 第三十九》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!日起执行原》南昌市农村公路【养护工程《管理办法(》试,。行)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