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,京市城?市居民住宅二—次供水管理办法
! (20《1,2年:11月19日发【布2017》年10月30日修订!)
》第一条 《为了加强城市居【民住宅?二次供水《的管:理保障饮用》水质量和安全维护】居,民用户、供水单位和!建,设单位的合法—。权益促进节约用水建!设节水?型社会根据江—。苏省城?乡供水?管,理条例?、南京市城市供【。水和节约用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】。、法规结合本—市,实际:制定本?。办法
《 第:二条 本办法—所称的二次供水设】施是指为二次供水】设置的泵房》、水池?(箱:)、水?泵、阀门、》电,控装置?。、消毒设备、压力】容器、供《水管道?等设施
—第三条 本》市行政区域内城【市,居民住宅二次供水】(以下称《二次供?水)及其设》施的建设、改造、】运行维护《以及:监督管理适》用本办?法
第四—条 市水《行政主管部门—(以下称供水行【政主管部门)负责本!市二次供水的监【督管理?其所属的《供,水节水管理》机,构负责日常监督【管,。理工作
》 ,卫生行?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!供水的卫生监—督工作?
江宁区、【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!水区和高淳》区供水行《政主:管,。部门按照规定的职】。责和分工负责辖区内!二次供?水监督?管理工作
【其他有关行政主管】部门依照职责—负,责二次供水》的相关管理》工,作,。
第五条 新】建居民住宅》对水压要求超过城市!供水管网正常—服务压?力的建设单位—应当配?套建设二次供水【设施二次《供水设施应》当与建筑物》主体工程同》时,设计、同时施—工、同时交付使【用
第六条 】供,水单位接管》新建二次供水设【施时建设单位应【当按照设施》运行、维《护,和管:理的收费标准承【担具体费用
二!次供水?设施运行《、维护和《管理的收费标—准由价格行政主【管部门制定
】第七条 二》次供水?设施设计、建设和】改造应?当符合国家、—地方和行业二次供】水设施卫生规范、】二次供水《工程技术规程并【。由具备相应》资质的单《位承担
二次】供水设施的设计【、建设和改造—应当:遵守下列规定
!(一)?住宅与?。商业、?办公用房《在同一建筑》的居民住《宅二次?供水设施应当—单独设置;
】(二)所《用材料?符合国家质量和卫】生标准?不得使用明令禁止】和淘汰的管材、【管件、配件和—。设备;
(三】)一户一表、抄【表到户?;,
?(四)生活饮用【水与消?防用水的泵房、储水!池应当分《别设置管道不得互】通供水管道用不【同颜色标《。示并配?。备必要的防》止,水污:染装置;
【(五)储《水,设施的容积、加【压设施、《管道口径应当满足用!水需要便于维护管理!。;
?。 (六)储水设施】的顶部及周围排【水畅通溢水管不【得直接与排水—管,连通顶部设有通【气孔通气孔有防【止异物进《入的防护装》置,。
:。 第八条《。 市、区人》民政府筹集二—次供:水设施改造专项资】金,专项用?于二次?供水:设施改造
》。 , 已经建成投用的】二,次供水?设施供?水单:位未对?其进行?运行:维,护管理的由市供【水,。行政主?管部:门编制年度》改造计划向社—会公布并组织供水单!。位实:施
《第九条 《市、区人民政府【建设的经济适—用房、解困房、廉】租房以?及由于建设单位【倒闭:、破:产等原因处于弃【管、失管《状态的二次》供,水设施改造费—用由二次供水设施改!造专项资金承担
】 机关、企—业,、,事业单位自建房和房!地产企业开发建【设商品房的二次供水!设施改造费用根【据产:权关系?和合同?约定等实际》情况由二次供水设施!产权人或者》共有人、建》设单位和供水—单位承担《二,次供水?设施改造专》项资金给予补助【
, 二次《供水设施《。改造过程《中,涉,及居民一户》一表改造的供水【单位:。应当按照《价格行?政主管?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居!民用户收《取一户一表改造【费,用
《第十条 二》次供水设施建成【或者改造完》成后建?设单位应《当邀请供水节水【管理机构、卫生行】政主管部门以—及供水单位进—。。行验收?验收合格的方可【。接入:城市公共供水管【道使:用建设单位将—二,次供水设《施的竣工图纸—、相关资料原件【完,整移交供《水,单位由?供,水单位负责》二,次供水设施运—行,、维护、管理—。
供水单位不得!。向未经验收或者验收!不合格的二》。次供水设施供水
! 第:十一条 既有—二次供水《设施在供水》单位接管《前其运行、维—护、管理由产权人、!共有人?或者其委《托,的运行维护》管理者负责产—权人或者共有人【负责运行、维—护、管理费用—需要申请使用住房】专项维修资金用【于二次供水》。设施:的,按照相关规定—和程:序办理
《 尚未列入年度改!造计划但既有二次】供水设施《产权:人或者共有人决定】向供水单位移交设施!管理权?的,由,供水、卫生行政【主管部门组织供水】单位按照国家技术】标,准和:专业技术规范进【行验收验收合格【的供:。水单位应当接—管并负责《运行、维护》。和管理?;验收不合格的由供!水单位按《。照国家?技术标?准和专业技》术规范提出整改方】案经整改合格后移】交住宅尚在工—程质量?。保修期内的》整改费用由》建设:单位承担超出—保修期的《由产权人《或者共有人承担
】 第十《二条 供水》。单位应当按照国家】及省、市有关规定】负责所接管的—二次供水《设施的运行、维护】和管:理实施抄表到户履行!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义!务
供水单位】接管的二次供水设】施并入城市供水管网!系统统一《调度既有二》次供水设施在供水】单位接管后其运【行、维护、管—理费用的计收方式及!标准按市价格—行政: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!
: 二次供《水,设施运行电费—由,受益人承担》实行物业管》理的纳入物》业公:共设备设施》运,行电费由《物业服?务,企业按照实》际费用?和约定的方式公开】合理分摊《
: 第十三条 二次】供水设施运行维【护管理者应当—建立健全《二,次供水运行维—护,管理工作制度和【操作规程确保水质】符合生活饮用水【卫生标准并做好下】列工作
(一】)定期进行水质【检测:每,季度不得少》于一次不《具备自行检》测能力的应当委托】有相应资质的水【质检测机构检测【检测项目《为二次供水》设施卫生规范(【GB:17051)—水质指标《的,必测项?目检测?结果应?当向用户公布;【
(《二)定?期组织?对,二次供水设施—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!不得少于一次清洗消!。。毒完毕并由具有相】应资质的水质检【测机构检测水质达】标后方?可投入使用;
【 (?三):查验:清洗消毒人》员,健康证明并对清洗】。消毒全过程进行【监督;
》 (四)《建立:二次供水设施清洗】消毒:档案将每《次清:洗消毒记录归档并予!以公示?;
(》五)储?。水设施停《用后重新《启用时应当进行清】洗、消毒、检验水质!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!饮用水卫《生标准后方》可投入使用;
】 (六)直接从【事二次供水维护管理!的人员应当经—过专业培训每—年参加?健康检查并》取得:体检:合格证后方可上岗
! 第十四条 二】次,供水设施运》行维护管理者应【当保证二次供水【设施不间断供水【
由于工程施工!、设备维修、水箱清!洗消毒等原因需【要停止供水的应【当按照规《定履行报告程序【。提前24《小时:告知用户《做好储?水准:备;因设备故障或者!紧急抢?修不:能提前通知的—应当在抢修的—同时以?便,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!布停水信息尽—快恢复正常供水【并向供水节》水管理机《构报告
—第十:五条 二次供水设施!。出现漏水等》故障影?响供水的二次供水】设施:运行维护管理—者在接到用户—告知后应当及时维修!排除故障保障供水正!常,
二次供水【。。水质受污染或者【水质不符《合国家规《定,。的生:活饮用?水卫生标准需要停水!的二次供水设—施,运行维护管》理,者应当及时告—知用户向供水和【卫,生,行政主管《部门报?。告并:采取措施及时处理】
第十六条 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!坏二次供水设施影】响饮用水安全—。
任何单—位和个?人都有?保护:二次供水《设施的义务有权检】举和:控,告破:坏,、损:坏二次?供水设施《的行为
《 第十七条 二次!。供水设?施的改?造施工单位在施【工过程中应当—文明施工遵守—国家和省、市施工现!场管理相《关规定
居民】住宅用户和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】对二次供水设施【运行、维护、管【理及:维修、改造工作【予以配合不》得扰乱供水单—位正常工作》。秩序或者阻挠—供水单位维护二次供!水设施属地》街道、?物业管理部门—应当积极做好—相关协调工作
!第十八条《 供水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!规定对二次供水的】。水质、水压二次供】水设施运行维—护管理?制度建立和落实【情况二次供》水设施的清洗—。消毒进行抽查
!卫生行?政主管部门应—当按照生活饮用水】卫生监督《管理的有关规定【对二次供水水—质,进行监督检》查
财政部门应!当按照市人》民政府批准的—二次供水设施—改造方案及资金来】源渠道安《排、拨付二次供【水设施改造年度专项!资金并监督》专项资金使用
!第十九条 违—反,本办法规定法律【、法:规已有处罚》规定的从其》。规定
《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可以委?托供水节《水,管理机构实施法律、!法规和本办》法规定的行》政处罚
—第二十条 二次供水!设,。施运行维护管—。理者有下《列行为?之一的由供》水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限期?改,正并:可处以5《000元以上2万】元以下罚《款
: (一)未—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!测或者委托检测的;!
: ,(,二)隐?瞒、缓报《、谎:报水质突发事—件,或,者水质信《息的
《 第二十一条 【供,水行:政主管部门、有【关部门的工作人员】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滥用职权《、徇私?舞弊、玩忽》职守的依法给—予行政?处分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:责任
第二十】二条: 自备水《源供:水单位应当自行筹措!资金:负责对其供》水范围内二次供水设!施进行改造》
?第二十三《条 本办法自20】13年1月1日起】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