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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,京市政?府投资项目招投【标监督管《理办:法 :第一章  》总  则     !第,一条  为》加强对政府投资【项目:招投标?活动的监督管—理规范招标投标【行为预防《和遏:制招投标过》程中的违法行为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招】标,投标法和江苏省招标!投标条?例等有关法律、【法,规结合本市实—际制定本办法—   第二条 【 在本?市行政?区域内?从,事政府?投资项目《招投标活动及其监督!。管理适用本办法  ! 第三条 》 本办法所称政【府投资项目是指以各!类财政性资金—、政府专项资金【。(基金)、》政府统一借贷资【金,以及其他国有资金为!主投入建设》的项目   第四】条  发展和改【。。。革部门负责政府投资!项目招投标》工,。作的指导和协调行政!监察机?关负责对参》与政府投资》项目招投标活动【的行政监察》对象实施监督审【计,部门负责对》政府投资项目的审】计监督   发展】和改革、建设—、交通、水利—、财政等《部门(以下统—称行政监督部门)】。按照:各自职?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!招投标活动的监【。督管理   第五条!  政府投资项【目,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!公开、公平、—公正:和诚:实,信用的原《则并接受行政监督部!门和社会各界、【。。新闻:媒,体的监?督   任何单位】和个:人有:权对政府《投,资项目?。招投标活动中违反】招,投标法?律、法规《的行: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!  第二章  【监督:管理:职责:和方式     】第六条 《 建立招投标联【席会议?制度联席会议由发】展和改革、监察、建!设、交通、》水利、财政、审计】等部门组《成发展?和改革部门是联席会!议牵头单位联席会】议应当定期召—开也可由《组成单位《提议召开   【联席会议负责—研究、?。协调和处理政府【投资项?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!作中的重大》问题   第七【条  ?行政监督部门进【行监督?检查应当履行下【。列,职责   (一【)检查招投标—活动执行法》定程序和规则的【情,况;   (二)】受理并?。。查处:招投标活动中—的投诉和举》报;   (—。。三)监督招投标各方!执行招投标》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】。的情况; 》  :(四)?认,定及处理招》投标不良行为  】 第八条  行政】监督部门应当建立】。。。招投标活动当—事人及从业人员【信用记录制度  】 第:九条  行》政监:督部: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!采取:下列方式  — (一?)听取项目招—投标情?况汇报参加招标人】。召开的与项目招投】标有关?的会议; 》  (二)查—阅项目?有关:招投标的《文件、资料; 【  (三)》现场监督招标评审】过程;?   (四》。)询问参与招投标】活动:的各方当事人及其相!关人员?   第十条  行!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!健全招投标投—诉受理和处理制度】行政监督部门—自收到?投诉书之《日起3个工作日内】决定是否受理—并根据实际》情况进行处理—   ?(,一)不符合投—。诉处理?条件的决《。定不予受理》并将:不予受理《的理由书面告—知投诉人投诉材料】符合:规定的应当受理; !  (?二)行政《监,督部门应当自受【理投:。诉之日起30个工作!日内作出书面—。处理决定; —  (?三):投,诉,书不齐全的应当一次!性,告知需要补正的【材料投诉人在—投诉有效期内—提交全部补正材料】的应当受《理; ?  :(四)?投,诉事项不属》于本部门受理范围】的应当采用书面【或其他方式告知【投诉人向有关行政】监督部?门,提出投?诉   第十一条 ! 负责?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!部门:。应当在法《定期限内《对投诉事项进—行调查核实作—出,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应!当以书面形式通【知,投诉:人、被投诉人和其】他相关当事》人,   行政监—督部门认为必要时可!以组:织招标人《、投标人、》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利!益,关系人举行听证行】政监察部门》可以参与听证—  : 第:三章  监督管理内!容,和要求?  :   第十二条 】 政:府投资项目应当公】。开招标符合法律、法!规和省政府规定【的条:件,经,批准可以邀请招【标,或者不?招标   第—。十三条?  政府投资项目的!招,标人有下列情—形之:一的属?于规避招标   】(一)涉及国家安全!未经国?家安全?部门认定涉及国【家秘密?未经保密部》门认定属于紧急【抢险:救灾事?后未经有权部门【。认定;  》 (二)《未经项?。。目审批部门》认,定的在建工程追加的!附属小型工程;【。  : (三)将单项合】同估算价虽低于法】定招标标准但年度】使用:财政性专《项资金?达到1?0,0万元?人民币以上可以集中!。组织、?分期实施的政府投】资项目化整为零的】   第《十四条?  政府投》资,项目采用《BT、BOT等方式!建设的其勘察设计】、施工、监理、设备!。及材料采购等应【当,依法招标依法可【以不:进行招标的情形除外!   第十五—条  政《府投:资项目依法应—当招投标的应当在】招投标交易场所【或者平台进》行行政监督》部门应当加强对招】投,。标交易活《动的管理和监督 】  :招投标交《易,场所、平台》应,当为招投标》活,动提供信息》、技:术咨询和其他—相关服务为行政【监督:部,门实施?管理和监督提供条】件并接受管理和【监,。督   第十六【。条  ?招标人招《标活动应当遵守下】列规定   —(一)?招标人应当》。将重大?偏差和应当废标的】条款在招《标文件中《集,。。中表述做到》内容表达清》晰、条件具体、含义!明确:。;, ,  (二《)招标人《对投标报价设定【最高限价的》应当在?招标文件中明—示具体?投标限价;  【   (三)法律】、法规的其他规【。定 :  第?十七条  》招标代理机构应【当在核定的》资质范围内》承,担招标代理业—务招标代理》机构受委托办理招】标的应当根据—招标代理合同的约】定在:代理权限范围—内办:。理招标事宜并接【受有:关行政监督部门【依法实施的监督  !。 招标代理》机构不得接受招标人!违法的委托内容和要!。求,不,。得在招标活动中弄】虚作假损害国—家利益和招》。标人、投标人—的合法?权益   第十八】条  政府投—资项目的评》标专家应当从国家】。和省政府《。有关部门《建立的评标专—家名册?库中随机抽取确【定评标专家应—当依法、独》立、客观、公正地】参,加评标活动 —  建立评》标专家考评》。制度定期对评标专】。家的业务能力—、个人?信用、参加》评标和培训情—况进行考《评考评?结,果记入专家信用【档案作为专家选聘】的依:据   第》四,章  责任追究  !   第十九条 】 招标人在》招投标活动》中违反法律、法规的!由相:关行:政监督部门依法给】予行政处罚》;行政监察机关或】行政主管部门—根据:管理权限《视情节给予》直接: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:。。直接责任人员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:刑,事责:。任,;造成损失的—。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   行政监—督部门应当将招标】。人,违反法律《、法规的行为—。及时通知项》。目审批部门和—财政部?门项目审批部门【。和财政部《门可以暂停项目执】行或暂停资金拨【付  ? ,第二十条  招投】标,活动:当事人及从》业人员有不良信用】记,录的行政监督—部门应当《责令其限期整—改并可视情节—禁止:其在三年以》内参与政府投资【项目的招投》标活:动   第二十一条!  行政监督部门在!。监督评标过》。。程中发现评标专家不!按照:招标:文,件规定?的评标标准和方【法进:行评审评分带有【明显倾向性又不【能作出?合理解释干》涉、影响、暗—示其他评标专家公正!评标向他人透露【评标内容或者其他违!反法律、法》。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!止给予警告将其行】为载入信用》档案向业内通报并视!。情节暂?停该:评标专家一》至三年参与政府投】资项目的评标资【格   第》。二十二条《  有关行政监【督,部门:及,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!。或者监察《机关对单《位直接负《责的主管《人员和其他直接【责任人员依法给予】行政处?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  (一)限【制、排斥本地区、】本系:统以外?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参,加投标的;  【 (二)为》。招标人指定招标代】理机构或者强制具】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!标人委托招》标代理机构》。办理招标事宜—的;   (—三):非法干涉招标—人依法?行使招标《自主权的;   】(四)非法干涉评】。标委员会评》标活动的;》   (《五)违法《向,招标:投,。标当事人、》招标代理机构收【取,费用的;   (六!)未依?法对招标投标活【动实施监督》以及有其他徇—私舞弊、《滥用职权、玩忽【。。职,。守行为的   第】五章  附  则 !  第?二十三条  本【。办法自20》06年9月1日【起施行?本办法?施行前本市发布的有!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!不符:的以本办法为准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