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,宁市历史《街区保护管理条例
!(201《2年1?1,月23日南》宁市: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!会议通过 201】。3年7月19—日广西壮族自治区】。第十二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五次会议【批准 2013年】8月14日南宁【市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!届第22号公—布 自201—3年9月《1日起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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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【。一条 为了保护城】市历史风貌促进城】市建设和文化传承根!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!物保护法、历—。。史文化名城名—镇名村保《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!规规定结合本—市实:际制定本条例—
: 第二条 —本市行政《区域内历史街区的保!护管理适用本条例】
, 历?史街区内文》物的保护、管理和利!用按:照中华人《民共和?国文物保护法—等法:律法规的规定执行】
? 第三条 本条例所!称历史街区》是指保存有一定数量!和规模的历史遗存】、现:。。状格局具有相对典】型,和完整的历史特色、!体现一定时期城【市历史风貌的街区包!括,“,三街两巷”历史街】区和:市人民政府》核,定公布的其他—历史街区
“三!街,两巷”是指》兴宁路、民生路、】。解放路?和金狮巷《、银狮巷“三街两】巷”历史街区—包括朝阳路》以西、民族》大道以北、当阳街以!东、新华街以南围】合,区域和?解放路沿街》区域以?及市人民政府—核定的?延伸区域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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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条 历史街区—保护管理遵循政【府主导、公众参与】、统筹?保护、?合理利用《的原则
第】五条 市《人,民政府负责历史街】区保护管理》工作市人民》政府设立的历史街】区,保护管理《机构负责统筹—协调和监督指导历】史街区保护》管理工作
【历,史街区所《在地的?县(区)人》。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机!构负责历史街区【日常保护管理工【作
市、—县(区)《城乡规划、文—化,、财政、公安、【国土、建设》、城管?、住房、《旅游等部门按照【各自职责权限做好历!史街区保护管—理相关工作
!。。第,六条 ?市人民政府、历【史街区所《在地县?(区)?人,民,政府设立历史—街区保护专项资金】用于历史街区的保】护管理专项资—金来源为
(一!。)财政?预算:安排的专项资金;】
(《二)境内外组—织和个人的捐—赠;:
(三)历史街!区合理利用》所得;
—(四)其他依法筹】集的资金
专项!资金管理《使用办法由市—人民政府另行—制定
第【七,条 任何单位—和个人都有依法【保,护历史?街区的义务对破坏、!损害历史街区的【行为有权进》行劝阻、举报—
鼓《励各种社会力—量通过捐《赠、资助、技术服】务等方式参与历【史街区?。保护工作
— 第?八,条 县(区》),历史:街区保?护管理?机构应当会同城【乡规:划、文化、城管【、,住房等部门对—历史街?区内建(构)筑物】、非物质《文化遗产《等情况进行调查建立!数据库实施动—态,管理
第九条! 市、县(区)【人民政府应当根【据经济?社会发展《情况和?历史街区保护规【划,。要求完善历史街【区,基础设施和公共【服务:配套设施
第十【条 历?史,街区的申报》由,县(区)人》民政府提出经市历】史街:区保护管《理机构?组,织有:关部门和专家—进行论证后报市人民!政府核?定公布
》 申:。报历史街区应当提】交,下,。列材料
(一】)历史沿革》、地方特色和历史】。文化价值的说明【;
(》二,)传:。。统格局、历史风貌及!其现状;
(】三)保护范围;
】 (四)不可移动!文物、历史建筑【清单;
(五)!非物质?文化遗?产传承状况;
【 (六)保护工作!情况、保护》目标和保《护要求;
— ,(七)其他有关【材料
《 符合历《史文化街区》条件的历史街区由】市、县人民政府【按照:规定向自治区—人,民政府申报
—
第十》一条 符合历—史街区申报条件【。县(区)人民政府】不申报?。的,市历史?。街区:保护管理机构可以】。建议县?(区)人民政府申】报;:仍不申报的市—历史街区《保护管?理机:构可以直接》向市人民《政府申报
第!十二条 历史街【区内:建成3?。0年以上具有—一定保护《价值:能够反映历史风【貌和:地方特色未公布【为,文物保护《单,位,也未:登记为不可》移动文物《的建(构)筑物具】备下列条《。件之一的可》以确定为历史建筑】
(一)建筑样!式、结?构,、材料、施工—工艺或者工》。程技术具有艺术【特色和?科学研究价值的;】
,。 (二)反映【。本市历史文化和【民俗传统具》有时代?特征和地《方特色的;
—。 :(三)与重大历史事!。件、革命运动或者】着名人物密切相关】的;
(四【),其他具有《特殊历史意义的
! 第十三条 历】史建筑?由,县(区)《历史街?区保护管理机构征】求产:权人(管理人)意见!并组织有关部门和】专家进行论证后属县!辖范围内的报县人】民政:府核定公布;属城区!范围内的由城区人民!政府报市人民政府】。核定公?布
《申,报历史建筑》。应,当提交下《列材料
(【一)建筑概况;
! (二?)产权归属情况;】
(三)建筑特!色和历史文》化价:值说明;
(】四)保护《工作情况、保—护目标和保护要求】
《第十四条 》经核定公布的历史街!区由市人民政—府划定?保,护范围设《立保护标识》、介绍牌《
经《核定公布的历史建】筑由市或者县人民】政府:。划定:保护范围设立保护】标识、介绍》牌
?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自移动、涂改】、覆盖或者损毁保护!标识、介绍牌
【
第十五条 历!史街区、《历史建筑《损毁确已失去保护意!。义或者?情况发生《重大变化需要—调,整、撤销《的按原申报》程,序核定公《布
?。 历史建筑被—。。。依法公布《为文物保护单—位或登记为不可移动!文物的自公布之日起!。。不再列入历史建【筑名录
— 第十六条 —自历史街区核定【公布之日《起一年内市》城乡规划部门应【当完成历史街区保】护规划的组织编【制工作报市》人民政府批》准后:向社会公《布,
, , 历史街区前期勘】察、规?划设计?费用:列,入财政预算
—
第十七条 】历史街区保护规划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】
?(一)历史文化价】值、特点、现状及】存在问题;》
, (二)保护原则!和保护内容》;
《(三)保护范围包括!核心:保护范围、规—划控制范围及建【设控制要求;
】 (四)建筑—空间环境、风格特色!和景观要求;
】 (五?)非物质文化遗【产保护要求;
【 (六)》业态布局《要求;
》 (七)交通和基础!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!、居:住环境规划方案;】
(八)—实施规划的》保障措施;(九【)规划管理的其他要!求,
历史街区保】护规划应当对历史】街区的空间格局、】街,巷肌理、非物—质文化遗产、历史建!筑进:行重点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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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—条 历史街区应当设!置非物质文化遗产】展示区
《
第十九条 】历史街区《修缮和?改造应当遵循修旧如!旧、以存其真建【新如故?、以复其《貌的原则
【在历史街区内进行建!设,活动应?当符合历《史街区保护规划【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!报批
对历史】建筑进?行外:部修:缮装饰、添加设施以!及改变建筑的—。。结构或者使用性质】的应当经市或者县人!。民政府城《乡规划?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!。。物,主管部门批》准
第二十条— ,。对历史街区》核心保护范围内的】建(构)筑物应当】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!应,措施:实,行,分类保护
【历史街区《核心保护《范围内?的历史建筑应—。当保持原有的高度、!体量、?外观形?象及色彩等
历!史,街区内毗《邻文物建筑、历【史建筑的其》他建筑应《当与文物建筑、历史!建筑:。的风格和空》间环境相协调
【 “三街两巷”】历史街区围合区域内!毗邻骑楼街区的【建筑的高度、色彩】、风格不得破—坏骑楼街区原有的】天际线?和视觉环《境
? 第?二十一条 历史【街区内?街道的传统名称不】得变更
第二!十,二条 在历》史街区内设》置,户外广告设施—必须符合历史街区】。保护规划不得破【坏历史街区建筑空】间环境并依》法取得设《置许可
— 第:二十三条 在历史街!区内开展《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历!史街区保护规划【确,定的业态布局要【求
《 第二?十四条 历史街【区内的消防设—施和消防通道—应当按照有关消【防技术标准和规范】设置因历史风—貌保护需要》。无法按标准和规范要!求设:置的由县(区)【历史街区保》护管理机构会同公】安消防?部门、城乡规划部】门制定?。相应的?防火安全保障方【案
第—二,。十五:条 县?(区)历史街区保护!管理机构应》当加强?。对历史建《筑保护工作的—指导与历史建—筑保护责任人—签订历?史建筑保护》责任书?明确具体保护要求】及相关权利义务保护!责任人变《更的保护管理机构】应,当在三十日》内与承继人另行【签订保护责任书
】 历?史建筑保护责任【。人按照下《列原则确定国—有历史建筑》的使用人为》责任人;非国—有历史建筑的产【。权人为责任人;无】产权:或者产权不明的【历史建筑《使用:人为责任人
【 :第二十?六条 历《史建筑保护》责任人?按照保护规》划,要求:对历史?建筑进行维护修缮的!。市、县(《区)人民政府—应当从专项》资金给予补》。贴
? ,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!保护责任人不—具备维护修缮能力】的,市、县(区)人【民政府应《当采取措施进行保】护
第二十七!条 市历史街区保】护管理机构应—当定期对历》史街区?保护情况组织—检查评估《督促县(区)—历史街区保护—管理机构和》保护责任人加强保】。护,
第》二十八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定有—关责任单位和责任】。人未履行保护—管理职责《的,。按,照管理权《限责令改正通报【批评;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直《接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行政处分
!。 第二十》。九条 违反本条【例第十四《条规定擅自移—动、涂改《、覆盖或者损—。毁保:护标识、介绍—牌的由县(区)【历史街区保护管理机!构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的对—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!千元:以下的罚款对—个,。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!元,以,下的罚款
第三十条!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的其他行为依】照有关法律、—法,规的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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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,十一条 本条例自2!。013年9月1【日起施行2》000?。年8月?。。3,0日:。南宁市?第十届人大常委会】第三十八《次,会,议通过2003年】8月1日广西壮族】自治区第十届—人大常委会第三次】会议:批准修改的南—宁市历史传统街区保!护管理条例同时废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