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南宁市历史街区【保护管理条例
(2!012年11月【23日南宁市第十三!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十次会【议通过 《20:13年?7月19日广—西,壮,族自治区第》十二届人民代—表大会?常务委员会第五【次会议?批准 201—3年8月1》4日南宁市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?公,告十三届第22号】公布 自《2013年9月1】。日起:施行)
【 ? 第一条 为了保!。护城市历史风貌【促进城市建》设和文化传承根据】中华人民共》。和国文物保护法、】历,史文化名城名镇【名村保护条例—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!结合本市实际制【。定本条例
》
?第二条? 本市行政区域内历!史街区的保护管【理适用?本条例?
历史街—区,内,文,物的保护、》管理和利用按—照,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文物保护法—等法:律法规的规》。定执行
—。 第三?。条 本条例所称【历史街区是指保存】有一定数量和—规模的历史》遗存、现状》格局具有相对典【型和:完整的历史特—色、体现一》。定时:。期城市历史》风,貌的街区《包括“?。三街两?巷”历史街区和市】人民政府核》定公布?的其:他历史街区
“!三街两巷”是指兴宁!路、民生路、解放】路和金狮《巷,、银狮?巷“三?街两巷”历史街【区包括朝《阳路以西、》。民族:大,道以北、当阳街以】东、新华街以南【围合区域和解放【路,沿街区域《以及市人民政府核定!的延伸区域》
第四条 历!史街区保护》管理遵循政府主导】、公众参与、统筹保!护,、合理利用》的原则
【第五:。条 市?人,民政府负责历史街】区保护管理工—作市人民《政府设立的历史街区!保护管理机构—负责统筹协调和【。监督指导历》史街区保护管理工】作
: 历史街区所在】地的县(区)—人民政府及其确【。定的:机构负责历史街区日!常保护管理》工作
市—、县:(区:)城乡规《划、文化、》财政、公安、国土】、建设?、城管?。、住房、旅游等部】门按照?各自职责权限—做好历史街区—保,护管理相关工—。作
? , 第六条 》市人民政府、—历史街区所在地县(!。。。区)人民政府设立】历,史街:区,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历!史,街区的保护管理专】项资金来源为
】 (一)财》政,预算安排的专—项资金;
(】二,)境内外组织和【个人:的捐赠;
(】三,)历史街区合—理利用所得;—
(四)其他】依法筹集的资金【
专项资金管理!使用:办,法由:市人民政府》另行制定《
第七条 】任何单位和个—人都有?依法保护历史—街区的义务》对,破,坏、损害历》史街区的《行为有权进》行,劝阻、?举报
鼓励各种!。社会力量《。通过捐赠《、资助、《技术服务等方式参】与历史街区保护工】作
》第八条 县(区)历!史街区保护管—理机构应《当会同?城乡规划《、文:化、:城管、住房等部门】对历史街区内建(构!),筑物、非物质文化遗!产等情况《进行调查建立数【据库实施动态管理
!
, :第九条 市》。、县(区)人—。民政:府应当根据经济【社会发?展情况和历史街区保!护规:划要求完善历—史街区基础设施和】公共:服务配套设施
第】十条 历史街区【的申报由县(—区)人?民政府提出经—市历史街区保护管】理机构组织有关部门!。和专家进行论证后】报市人?民,政府核定公布
!申报历史街区应当】提交下列材料—
(一》)历史?沿革:、地方特色和历史文!化价:。值的说?明;
(二)】传统格局、历史风貌!及其现?状;:
(三)保护】范围;?
, (?四)不可《。移动文物、历史【建筑清单《;
(五)非物!质文化遗产传承状况!;,
(《六)保护工》作情况、保护目【标和保护要求;
】。 , (七?)其:他有关材料
符!合历史文化街—区,条件的历史》街区:由市、县人民政府按!照规定向自治区【人民政?府申报
《
第十一条【 符合历史街区申报!。条件县(区)人民】政府不?申,报的市历史街区保】护管理机构》可以建议县(区【)人民政府申—报;仍?不申:报的市?历史街区保》护管理机构可以直】接向市人民政—府申报?
第十二条 !历史街区内建成【30:年以上?。具,有一定保《护价值能够反映【历史风貌《和地方特色》未公布为文物保【护单位也未登记【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!(构)?筑物具备下列条【件之一的可以—确定为?历史建筑
—。 (一)建筑样式、!结构、?材,料、施工《工艺或者工程技术】具有艺?术特:色和科学《。研究价值的;
!(二)反映》。本市:历史文化和民俗传】统具有时代特征和】。地方特色的;
!(,。三)与重大历—史事件、革命运动】或者着名人》物,密切相关的;
】 (四)其》。他具有特殊历史【意义的
第】十三条? 历史建筑》由县(区)历—。史街区保护管理机构!征求产权人(管理】人)意见并组—。织有关部门和专【家进行?论证后?属县辖范围内的报县!人民政府核定公【布;属城区范—围内的由《城区人民政府报【市人民政府核定公】布
申》报历史建《筑应当提交下列材】。料
: (一)建筑【概况;
《 :(二)产权归属情况!;,
(《三,)建筑?特色和历史文化价】值说明;
(】四)保护工作—情况、?保,护目标和保》护要求?
第》十,四条 ?经,核定公布的历史【街区:由市人民政府—划定保护范围设立】保,护标识、介绍牌
】 ,。 经核?定公布的历史建筑由!市或者县人民政府划!定保护范围》设立保护标识、介】绍牌
任何单】。位和个人不得擅【自,移动、涂改、覆【盖或者损毁保护标识!、介绍牌
— :第十五条 历史街】区、历史《建筑损毁《确已失去保》护意义?或者情?况发生重大》变化需要调整、撤销!的按原申《报程序?核定公?。布
历史建【筑被:依法公布为文物保护!。单位或登记为—不,。。可移动?文物的自公布之日】起不再?列入历史建筑名录
!
: 第十六条 自【历史街区核》。定公布之日起一【年内:市城乡规划部门应】当完:成历史街区保护【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!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后向社会公布
】 历:史街区?前期勘察、规划【设计费用《列入财政预算—
,
第十七条 历!史街区保护规—划应当包括下—列内容
》 ,(一)历史》。文化价值、特—点、现状及》存在问题;》
(二)保护】原则和保护内—容;
(三)】。保,护范围包《括核:心保护范围、—规划控制范围及建】设控制要《求;:
, (四《),建筑空?间环境、风格特【色和景?观,要求;
(五】)非:物质文化《遗产保护要求—;
? (:六)业态布局要求】;
(七—)交:通和基础设施、【公共服务设施—。、居住环境规划方案!。;
(八)【实施:规划的保《。障,措施;(九)规划】管理的其他要—求
历史街【。区,保护规划应当—对历:史街区的空间格局、!街巷肌理、非物【质,文化遗产《、,历史建?筑,进行重点保护
! 第十八条 历史】街区:应,当设:置非物?质文化遗产》展示:区
《 第:十九条 历》史街区修缮和改造应!当遵循修旧如旧【、以存其《真,建新如故《、以:复其貌的原则
【 在?历史街区内进—行建设活动》应当符合《。历,史街:区保护规划并按照基!本,建设程?。序报批
《 对历史建筑进】行外部修缮》装饰:、添加设施以及改】。变,建筑的结《。构或:者使用性质的应【当经市或者》县人民政府》城乡:规划主管部》门会同同《级,文物主管部门批准
!第二十条 对历【史街区核心保护【范围内?的建(构)筑物应当!区分不同情况采【取相应措施实行【分类保护
【历史街区核心—保护范围内》的历史建筑应当保】。持原有的高度、体】量、外?观,形象:及色:彩等
历史街区!内毗邻?文物建筑、历史建筑!的其他建筑应当【与文物建筑、历史】建筑的?风格和空间环境相协!。调,
“《三街两巷”历—。。史街:区围合区《域内毗邻骑楼街【区,的建筑的高度、色彩!、风格?不得破坏骑》楼街区原有的天【际线和视觉》。环境
第二】十一条 《历史:街区内街道》的传统?名称不?得,变更
第二十!二条 在历》史街区?内设置?户外:广告:设施必须《符合历史《。街区保?护规划不得破坏【历史:街区建筑空间环境】并依:法,取得设置许可
【
第二》十三:条 在历《史街区?内开展经营活动【应当符?合历史街区保护规】划确定的业态布【局要求
《
第《二十四?条, 历:史街区内的消—防设施和消防通道】应当按照有关—消防技术标准—和规范设置因历史风!貌保护需要》。无法按标准和规【范要求设置的—。由县:(区:)历史街区保—护管理机构会同公安!消防部门、城乡规划!部门制定相应的【防火安全《保障方案
【 第二十五条 【县(区)历史—街区保护管理机【构应当加强对—历史:建筑保护工作的指】。导与历?史建筑保护》责任人签订历史【建筑保护责任—书明确具体保护要】求及相关权利义【务保护责任人变更】的保护?管,理机构应《当在三十日》内,与承继人另》行签订保护责任书】
历史建筑【保,护责任人按照下列原!则确定国有历史建筑!的使:用人:为,。责任人?;非国有历史建筑】的产权人为责任人;!。无产权或者产权【不明的历史》建筑使用人》为责任人
》
第二十六条 !历史建筑保护—责任人按照保护【规划要求对历—史建筑进行》维护修缮的市、县(!区):人,民政府应当从专【项资:金给予?补贴
历史建筑!有损毁危险》保护责任人》不具备维《护修缮能力》的市、县(区)人】民政府应当采取措】。施进行保护》
第二十【七条 市历史街【区保护管理机构应当!定期对历史街—区保护情况组织检】查评:估督:促县(区)历史街区!保护管理机构—和保护责任人加强】保护
第二十!八条: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有关责任单—位和责任《人未履行保护管理职!责的按?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!通报:批评;对直接负【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任人员依】法,。给予行政处分
】 :第二十九条》 违反本条例第十】四条规?定擅自?移,动、涂改、覆盖或】者损毁保护》标识、介绍牌的由县!(区)历史街区【保护:管理机构责令—。限期改正;逾期【不改:正的对单位处一【千元以?上五千元《以下的罚款对个人】处一百?。元,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!。款
第三十》条 :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!他行为依照有—关法:律、法规的规定【处罚
第三十!一条 本条》例自2013年9月!1日起施行200】0年8月30—日南宁市第十届【人大常?委会第三十》八次:会议通过200【。3年8月1日—广西壮族自治区第】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!次会:议批:准修改?的,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!。保护管理《条例同?时废: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