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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历《史街:区保护管理条例 】(201《2,年11月23日南】。宁市第十《三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:务委员会第十次会】议通过 2013】。年7月19日广【西壮:族自治区第十二届】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五次会议批准 2】01:。3年8月14日南宁!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:会公告?十三届?第22?号公布 《自20?13年9月1日起施!行)    —   ?。  第一条 为了保!护城市历史风貌促进!。城市建设和文化传承!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文物保—护法:、历史文《化名城?名镇名村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】律,法,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:本条例   第二!条 本市行》政区域内历史—街区:的保护管理》适用本条例   】历史街区内文物【的保护、《管理:和利用按照》中,华人民共和国文【物保护法《等法律法规》的,规定执行   】第三条 本》条例所称《历史街区是指保【。存有一定数量和【规,模的历史遗存、现】状格局具有相对【典型:和完整的历》史特色、体现一【定时期城市历史【风貌的街区》。包,括,“三街?。两巷”历《史街区和市人民【政府:核定公?布的其他历史街区】  : “:三街两巷”》是指兴宁路、民生】路、解放《路和金狮《巷、银狮巷“三街两!巷”历史街区包括】朝阳路以西、民族大!道,以北、当阳街—以东:、新华街以南—围合区域《和解放路沿街区域以!及市人民政》府核定的延伸区【域   第—四条 历史街区保护!。管理遵循政府主导、!公,众参与、统筹保护、!合理利用的原则 】  : 第五条《。 市人民《政府负?。责历史街《区保护管理》工作:市人民政府设—立的历史街》区保护管理机构负】责统:筹协调?和监督指《导历:史街区?保护管理工作 【  历史街区所【在地的县(区—)人民政府及其确定!的机构负责历史【街区日常《保护管理工作 【  市、《县(区)城》乡规划、文化、【。财政、?公安、?国土、建设、城管】、,住房:、旅游等部门—按照各自职责—权限做好历史街区保!护管理相《关工作 《   第《六条 市人民政府】、历史街区所在【。。。地县(区)人民政府!。设立:历史街?区保:护专项资金用—于历史街区的保【护管:理专项?资金来?源为   (一)财!政预算安《。排的专?项资金;   (二!)境内外组织和个】人的捐?赠; ?  :(三)历史街区合】理利用所得; 【  (?四)其他依》法筹集的资》金   专项资【金管理使《用办法由市人民政】府另行制定  】 第: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!人都有依法保护历史!街区的义务对破坏】、损害历史街区【的行为?有权进行劝阻、举】报  ? 鼓:励各种?社会力量通过捐赠】、资助、技术—服务等方式参—与历史街区保—护工作   【第八条 县(区)历!史街区保护管理【机,构应当会同城乡规划!、,文化、城管》、住房等部》门对历史街》区内建(《构)筑物、非物质】文,化遗:产等情况进》行调查建立》数据库实施动态【管理   —第九条 市、县【(区)人民政府应】当根据经济社会发】展情况和历史街区保!护规划?要求完善《历,史街区基础设施【和公共服务配—套设施 《第十条 历》史街区的申》报由县(区)人民政!府提出经《市历史街区》保护:管,理机构组织有—关部门和专》家进行论证后报市】人民政府核》定公布  》 申报历史街—区应:当提交下列材—料   《(一)历《史沿革、地方特色和!历史文化价》。值的:说明;   (二】)传统格局》、历史风貌及其【。现状;   (【三)保护范围;【   (四)—不可移?动文物、历》史建筑清单;—   (《五)非?物质文化遗产—传承状况;   (!。六)保护工》作情况、保护目标和!保护:要求;   (七)!其,他有关材料   】符合历史文化街区条!件的历史街区由市】。、县:人,民政府按照》规定: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!报   第十一条! ,符合:历史街区申》报,条件县(区)—。人民:政府不申《报的市历史街区保】护管理机构》可以建议《县(:。区):人,民政:。府申报?;仍不申报的—市历史街区保护管】理机构可以》直接向市人民—政府申报 —  第十二条 历史!街区内建《成30年以上具有一!定保护价值能—够反映历史风貌【和地方特色未公布】为文物保护》单,位也未?登记为不《可移动文物的—建(构)《筑物:具备下列条件之一】的可以确《定为:历史建筑   (一!)建筑?样式、结构》、材料、《施工工?艺或者工程技术【具有艺术特色—和科学研究价值的;!   (二)—反映本市历史文化】。和,民俗:传统具有时代—。特征和?地方特色《的;   (—三)与重大》历史事件、革命【运动或者着名人【物密切?相关的;《   (四》)其:他具有?。特殊历史意义的【  ? 第十三条 历【史建筑由县(区)历!史街区?保护管理机》。构征求产权人(【管理人)意》。见,并组:织有:关部门和专家进【行论证后属县辖范围!。内的报县人民政府】核定公布;属城区】范围内的《由城区人民政府报】市人民政府核定【公布 ?  :。申报历史建筑—应当:提交下列材料—   (一》)建筑概况》;   (二)产】权归属情况;   !(三:。)建筑特色和—历史文化价值说明】;   (》四)保护工作情况】、保护目标和保护要!求   第—十四条 经》核定:公布的历史街区由】市人民政府》划定保?护范:围设立?保护标?。识、介绍牌  【 经核?定公布的历史—建筑由市或者县【人民政府划定保护】范围设立《保护:标识、介《绍,牌   任何单【位和个?人,不得擅自移动、涂改!、覆盖或《者,损毁保护标识、【。介绍牌   第十!五,条 历史街》区、历史建筑损毁】确已失去《保,护意义或者情况发生!重大:变化需要调整、撤】销的按原申》报程序核定公布 】  历史建筑被【依法公布为文物保护!单位或登记为不【可移:动文物的自公布之】日起不再列》入历史建筑名录【 :  :第十:六条 自《历史街区核》定公布?之日起一《年内市城《乡,规划部门应当—完成历史《街区保护规划—的组织编制工作【报市人民政府批【准后向社会公布 】  :历史街?区前:期勘察、规划设计】费用:列入财?政,预算   —第十七条 》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应!当包括下列内容  ! (一)《历史文化价值—、,特点、现状及存在问!题,;  ? (二?)保护原则和保【护内容;   (三!)保护范围》包括核心保护范围】、规划控《制范围及建设—控制:要求; 《。。  (?四)建筑空间环【境,、风格特色和景【观,要求;   (五)!非物质文化遗—产保护要《。。求; ?  (?。六)业态布》局要求;   【(七)交《通和基础设施—、公共服务设施、居!住环境规划方案【; :  :(八)实《。施规划?。的保障措施;(九】)规:划管理?的其他要求   】历史街区保》护规划应当》对历史街区的空间】格局、?街,巷肌理?、非物质文化遗【产、历史建筑进行】重,点保:护   第十【八条 历史》街区应当设》。置非物?质文化遗产展示区 !   ?第十九条 历史街】区修缮和改造应当遵!循,。。修旧:如旧、以存其—真建新如故、以【复其貌的原则 【  在历史街区内】进行建设活动—应当符合历史街区】保护规划并按照【基本建?设程序报批 —  :对历史建筑进—行外部修《缮装饰、《添加设施以》。及改变建筑的结构】或者: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市!或者县人民政—府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会同—。同级文物主管部【门批准 第二十【条 对历《史街区核心保护【范围内?的建(构)筑—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!采取相?应措:施实行分类保护【   历《史街区?核,心保护范围》内的历?史建筑应《。。当保持?原有的高度、体量、!。外观:形象及色彩等  】 历史街区内—毗邻文物建筑、历史!建筑的?其他建?筑应当与文物建筑、!历史建筑的风格【和,空间环境《相协调  》 “三街两巷—”历史街区围—。。合区域内《毗邻骑楼街区的建筑!的高度、《色,彩、风?格不得?。破坏骑楼街区原有】的天际线和视觉环境! ,   第《二十一条《 历史街区》内街道的传统名【称不得变更   !第二十二条 —在,历史街区内设置【。户外广告设》施必须符合历史街】区保护规划不得【破坏历史街区建筑】空间环境并依法取得!设置:。许可   —。第二十?三条 在历史街区内!开展经营活动应【当符合历《史街区保护》规划:。确,定的业态布》局要:求   第—二十四条 历—史,。街区内的消防—设施和消防通道应】当按照有关消防技术!标准和规范设置因历!史风貌保《护需要无法按标准和!规范:要求设置的由县(】区)历?史街区保护管理机】构会同公安消—防部门、城》乡规:划部门制定相—。应的防火《安全保障方案 】  :第二十五条 县【(区)历史街区保护!管理机构《应当加强对历史建筑!保护工作《的指导与历史建筑保!护责任人签订历史建!筑保:护责任书明确具【体保护要求及相【。关权利义务保护责任!人,变更的?保护管?理机构应当在三【十,。。日内与?承继人另行签—订保护责任书—   历史建筑【保护责任人》按照下列原则—确定国有历史建筑】的使用人为责任人】。。;非国?。有,历史建?筑的产?权人为责任人;无产!权,或者产权不明—的历史建筑使—用人为责《任人   第二十!六条 历史建筑保护!责任:人,按照保护规》划要求对历史建【筑进行维《护修缮的市、县【(区)?人,民政府应当》从专项资金》。给予补贴《   历《史建筑有损毁—。危险:保护责任人不具备维!护修缮?能力的市、》。县(区)人民政府】应当:采取措施《进行保护  【 第二十七条 市历!史街区保护》管理机构应当定【期对历?史,街,区保护情《况组织检查评—。估督促?县(区?)历史街区》保护:管理机构和保护【责,。任人加强保》护   第二十】八条 违《反本条例规定有【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!未履行保护管理【职责的按照管理权】限责令改正通—报批评;对直接负】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:给予行政处分 】  第二十九条 违!反,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!擅自移动、涂—改、覆盖或者损【毁保护标识、介绍】牌的由县(区)历】史街区保护管理机构!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!千元以?上,五千元以《下的罚?款,对个:人处一百元》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!款, 第:三十条 违》反本条例规》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!关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处罚 —  第三十一条【 ,本条例自20—1,3年9月《1,日起施行《2,000年8月30】日,南宁:市第十届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】八次会议通》过2003年8月1!日广西?。壮族自治区第—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!。次会议批准修—改的南宁市》历史传?统街区保护管理【条例同?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