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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,西壮:族,自,治区实施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消防法办法 —(,2012年9月19!日广西壮族自—治区第十一》届,人民代?。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?三十:次会议通过》 2012年9【月19日广》西壮族自治》区第十一《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《员会公告《第5:4号公布《。 自:2012年12月】1日起施行) 第!一章 总则 第一条! 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!本自治区实》。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!条 消防工作贯彻】预防为主、防消结】合的:方针按照《政,。。府统一?领导、部门依法监管!、单位全面负责【、公民积极》参与的?。原则:实行消防安全责【任制建立健全社会】化的消防工作网【。络 第三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—都有维护消防—安全、保护消防【设施、预防火—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!对发现的消》防安全违法行为都有!。举报、投诉和—制止的权利 —第四条 《各级人?民政府及《其有关部门应—当组织?开展经?常性的消防宣—传教育机《。关、团体《、企业?、事业等单位—应,当经常对《本单位人《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!公安机关及其—消,防机构应当督—促,、,指导、协助有关单】位做好消防宣传教】育工作教育、人力】资源和社《会保:障,等行:政主管?部门和学校、有关】职业:。培训机?构应当将消防安【全知识纳入》到教育?。、教学和培训的【内容之中开展—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演!。练 广?播、电视、报刊【、互联网等新—闻媒体应《。当无偿开展》消防:公,益宣传提高公民的消!防安全意识 第五条! 各级人民政府【及其有关《部门对在《火灾预防《、火灾扑救》和应急救援》中做出突出贡—献,。或,者对举报《。消防:安全:违法行?为有:功的单位《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!励, 第六条 每年11!月9日为自治区消防!日 第二《章 消防安全—。责任 第七条 各】级,人,民政府、《各部门?的主要负责人对【本行政区域、本部】。门消防?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!消防工作《的负责人是消—防安全责任人负直】接领:导责任 机关、团体!、企业、事业等【单位的主《要负责人或》者法定代表人—是本单位的消防【安全责任人 —  :第八条 《县级以上《。人民政府履行下列】。消防职?。。。责 :(一)将消防工【作纳入国《民经济和社》会发展?规划及?政府:年度工作计划; 】(二:)定期?组织研究《解决消防工作的【重大问?题; (三)将【公共消防经费纳【入本级?财,政预算; (四)制!订并组?织实施全《民消防?安全宣传教育计划】建立健全消防宣传】网络和工《作机制; 》(五)组织开展【有针对性的消防【安全检?查; (六》)依托公安消—防队、专《职消防队建立综合性!的应急?救援队伍组织制定】灾,害事故处置预案和】跨区域应《急救援建立综合【应急救援指》挥平台和《机,制; (七)按【照国家?规定的标《准,建立消防组》织,、配备消防和—应急救?援装备;《 (八)建立健全消!防安全?责任制并纳入—安全生产责》任制和社会管—理综合治《理责任制考核体系】; (九)法律、法!。规规定的其他—职责   》第九条 乡镇人民】政府:、城市街道办—事处履行下列消防】职责 (《一)执?行消防法《律、法规落》实消防安全责任制】; (二)组织开展!经常性的《消防宣传《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!安全:意识; (三—)组织消防》安全检查《督促整?。改、消除火灾—。。隐,患; (四)组【。织、指?导、督促村民委【员会:、居民委员会和【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工!作; (五》)根据需要建—立多种形式的消防】组织增强火灾预防】、扑救?和应急救援》能力; (六)【辖区发生火灾—事故时做好灭—火,救援的相应工—作,; (七《)法律、《法规规定的》其他职责   第十!条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:。府有关部门应当按】照职责分《工履行下列》。。消防职责 》(一)发展和改【。革部门应当会同有】关部门制定和实【施,消防发展专项—规,划加快公共消防【基础设施建设; (!二)城?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应当配合公》安,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编!。制城乡消防规划将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】年度城乡基础—设施建设和改造计】划; (三)国土资!源部门应当将消防站!、消防训练基—地和灭火救援—装备:储,备基地等公共—消防设施《用地: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!划依法保障》其建设用地需要; !(四)工业与—信息化、公安、交】通运:输、安全监》管、海事《等部门按照各自职】责对民用爆炸物品】、烟花爆《竹、危险化》学品生产《、储存?、运输、《经,营中的消防安全【进行监?督检查指导》、督促?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和!。实施事故应急—救援预案依法开展】事,。故调查; (—五,)产品质《量监督部门、—工商行政管理—部门、公安》机关: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!责负责对消防产品】质量的?监督检?。查; (六)市【政、通信部门按照】各自职?责加强对消防—供水、消防通信等公!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!理确:保设施?完好水量、》水压充足通》信,畅通; (》七)教育《、民政、商务、【。。文化:、卫生、体育、气】象、旅游、宗教、人!民,防空、广播》电影电视等部门应】当根据本部门—、本系统《。、,本行: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!开展消?防安全检查》及时督促整》改,消除火灾隐患 【  第十一条 【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应当履行下【列消防职责 (一)!对有关?。单位和公民遵—守执行消防法—律、法规、规章【、技术规《。范和标准的情况进行!监督检查; (二】)参:与编制城乡消防规】划按照规划》确,定的方案监督—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!、改善和《维护:; (三)》开展消防宣传教育】培,训; (四)依法对!建设工程进》行消防设计审核、】消防验收或者受【理备案?。。。。、进行抽查负责公】众聚集场所投入【。使用:或,者营业前的消防安全!检查; (五)依】法对:消防技术《服务机构进行监【督管理?; (六)指—导专职消《防,队、志愿消防队和应!急救援?队伍的?建,设和训练指导公安】派出所开展》消防监督检查—工作; 《(七:)组织和指挥火【灾扑救参加重—。大灾害事故和其【他以: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!应急救?援工作; (八【)调查火《。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!。处理火灾事》故和消防违法行【为;:。 (九)推进—消,防,科学技术的研究推】广使用消防科学【技术研究成》果; (十》)法律、《法规规定《的其他职责   】第十二条《 公安派出所履行下!列消防职责 (一】),依法对本《辖区内?的有关?单位和场《所实:施日常消防监—。督检:查; (二》)开展?消,防安全知识教育; !(三)督促本辖区】内的物业服》务企业、村》。民委员会《、居民委员》会,以,及,其他单位《和个人履《行消防安全职—责落实防《火、:灭,火措施; 》(四)?受理消防《安全举报、》投诉并进《行核查处理; (】五):维护火灾现场—秩序协助公》安机关消防机构【。开展火灾《事故调查调查—适用简易程序的火灾!事故; 《(六)法律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职责 第十三—条 村民委员会【、居民委员会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!(一)确定消防安全!管理责?任人、?消防安全员实施消】防安全管理; 【(二)建立健—。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!防火安全公约; (!三)指导、督促【。。住宅区的业》主大会或《者业主代表大会、业!主,委员会和物业服务】企业合理安排—。消防安全投入—; (四)根据需要!。建立志?愿消防队《。配备必要的》消防:装备、器材; 【(五)组织开展防】火安全检查宣—传防火和应急逃生知!识; (六)—发生火灾时协—助,有关部门开展—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!。调查工作; —(七)法律、—法规:规定:的其他职责 —第十四条 机—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!业等单位应当建立和!落实逐级《。消防安全《责任制和岗》位消防安《全责任制明确本单位!消防安全管理的机构!和专、兼职消—。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!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消防安全职责 个体!工商户符合下列情形!之一的应当按照前】款规:定履行消《防安:。全职:责、承担法律责【任 (?一)经营《、使用?公众聚集场所; 】(二)经营、使用易!。燃易:。爆危险品生产经营】场所;? (:三)经营《、使用?建筑面积《一百平方米》以上或者《建筑层数两层以【上的:其他生产《经营场所 第—十五条 公民应当履!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! (一)遵》守,消防法律、法规和】有关消防安全规定;! ,(二)安全用火、】用电、用《油、用气和使用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!(三)不得》损坏、?挪用:或者擅自拆》。除、停用消防设【施、器材不得—埋压、圈占》、遮挡?消火栓或者占用【防火间距不得占用、!堵塞、封闭疏散通】道、安全出口—、消防车通道;【 (四)《火灾扑灭后相—关人员应《当按:照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的要求保—。护现场接受事—故调查如实》提供与火灾有关【的情况;《 (五)对被监护】人,。进行火灾预防教育;! (六)法律、法规!规定的?其他义务 》第,十六条 《消防行业协会—。应,当加强行业自律管】理发挥行业》服务和行业监督【作,用 第三章 —。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!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!应,当与市政基础设施】统一规划《、设计、《建设和?验收 消防站—、消防供水、—消防车通道、—消,防通信的基本建设】和消防装备的投入】应当纳入城乡建【设投资计《划,城,市建设维护费—应当安排一部—分资金用于》市政消火《栓等公?共消防?设施的建设和维【护 :。鼓励和?支持社会《力量捐助公》共消防设施和—。消防装备《建设 ?第十八条 市—政消火栓等消—防供水设施、城市】消防车?。道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确》定的相关部门—负责:建设、维护和管【理;电信业务经营单!位负责保障消防通信!线路畅通并》免费向用户提供火】警等公?益性电信服务—;无线电管理部【门应当?。保障消防无》线,通信专频专》用 建设施》工需要拆除、—迁移公共《消防设施的》建设单位《应,当报当地公安机关】。消防机构备案;拆除!、迁移以及》修复、重建公—共消防设《施的:费,用由建设单位—承担 第十九条 】依,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!。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!审,核、消防验收—的建设工《程建设单位在申【请消防设计审核【、消:防验收时应当如实提!供建设工程的相关】文件材料 依法应】当报: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!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!位应:。。当,在取得施工许可、】工程竣工《验收:合格之日《起七日内向公安【机,关消防机构备案并】如实提?供建设?。工程的相关文—件,。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收:到,消防设计、》竣,工验收备《案材料后应当出具备!案,凭证并通过消防【设计和竣工验收备】案受:理,。系统:中预设的抽查—程序随机确》定抽查对象 —公安:机,。关消防机《构对建设工程的消防!设计审核、消—防验收或者抽查【的结果应当》出具:书面意见 第二十条! 建设单位、施【工,单位应?当建立健全施—工现场消防安—全管理制度明确各】自职责落实消防【责任加强火源、电】。源以及易燃易爆和】可燃物?。品的管理 施—工,。作,业区应当根据—灭火需要设置临时消!防给水?设施和临时消—防车通道配备相应的!消防:器材尚未竣工的【建筑物内不能—作为人员居住(宿】)的场所《 ,第二十一条 —。建筑物的建》设、使用《。单位或者受委托管理!的物业服《务,企业应当在建筑物的!安全出?口,、疏散通道、—消防车?通道和?消防设施《的醒目位置设—置符合标准的消【防安全?标,识提示安《全疏散的注意事项和!消防设?施的使用方法 【。第二十二条 建【设,工程竣工后》。工程安装的》自动消?防系统、消火栓【系统、电器产品及】其,线路、管路应—当,经具有资质的检测】机构进行《技术检测《建设单?。位依:法申请工程竣工消防!。验收或者被抽查时】应当向公安》机关消?。防机构?提交检测报》告 自动消》防设施应当由具有相!应资质?的单位和人员每【。年至:少进:行一:次全面检测》、维护确保完—好有效检测、维护】保养应当《记录存?档备查 根据—消防技术规》范需要设置消—防控:制室的应当》安排专人值班— ,第二十三条》 ,消防:产品质量认证、消防!。设,施检测、消防安全监!测等消?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!业人员应当》依法获得《相,应的:资质、资格》并自依法获得相应资!质、资格《之日起?三,。十日内向《自治区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备案自治—区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应当将依法备【案并具备合》法经营资质的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】名录向?社会公布《 消:防技:术服务机构应当具】备与开展《业,务相适应的人员、设!施、设备《和场地建立健—全管理制《度和服务质量—规范依法出具证明文!件对:服务质量负责 第二!十四条?。 禁:止生产、销售、【使用:不符合国家标准、】行业际准的消—防,产品: ,单位配置《、,设置:的消防设施、器材应!当符:合国家标准》或者行业《标准并保《持完:好有效维修消—防设施和器材禁止】使用不合格的配【件和:灭火剂 公安—机关消防机构—。应当组织对》消防产品的》使用和维修情况【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抽!查并将消《防,产品: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!结果:及时向社会公布 】第二十五条》 建设工程使用【的建筑?。构件、建筑材—料和:装修、装饰材料应当!。符合国?家标:准或者行业标准高层!建筑外墙装修及保温!材,料,应当使用不燃或者难!燃材:料 具有防火—性能要求的建—。筑构件、建筑—材料和室内外装【修、装饰材料—。以及:国务:院,公安部门《规定:的大型的人员—密集场?所和其他特殊建设】工程:使用的消防产—品在施工《前实行见证取样检验!施工单位在监—。理单:位或者建设单位的监!督下现场取》样并将样品送具【有,相应:资质的?。检验机构进》行检验未《经见证取样》。检验:或者检验不》合格的材料》不得使用 第二十】六条 任何单—。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!变建筑物、构筑【物,的防火条件不得【设置影响逃》生和灭火救援的【障碍物 建筑物【疏散通道《。、安全?出口安装防盗—设施或?者建筑物设置—楼体:户外:广,告的应?当符合消防安全【规定不得影》响人员疏散和灭火】救援 高层》建筑应?当按规定设置—人,员避难逃生设—施和配置避难逃【生器材并保持完好有!效避:难逃生?设施和器材不得【擅自挪?作他用?严禁堵塞、占用消防!车通道和《消防登高扑救面 第!二十七条 公众聚集!场所在投入使用或】者开业前应》当向当?地公安机关消防【。机构申请消防安【全检:查申请消防安全检查!应当填写《消防:安全检查申请表【并提:交下列材料 (【一,),营业执照或者工商】行政管?理部门出具的企业】名称预先《核准通知书;—。。。 (二)建设工程】消防验收或者消防】竣工验收《。备案:。文件;? (三?)场:所消:防安全?制度、?灭火和应急疏散预】案; ?(四)员工上岗【前消防安全教育培】训记录、自动消防】。系统操作人员—职业资格证书;【 (五)《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!材料 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应》当自:受理申请之日—起十个工《。作,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消!防安全?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!可投入使用或者开】业 取得《消防安全许》可的公众聚集场所需!要变更名称》、消防安全责—。任人的应当及时向原!。发证机构提出变更申!请发证机构》收到申请后应当当场!予以变更《 高层建筑原使【用功能?变更为公众》聚集场所的》应当报经公安机关消!防机构审批 —第二十八条》 公众?聚集场?所在营业时间—不得进行电焊、气】焊,、气割、砂轮切割和!油漆等具有火灾危】险的施工、维—修作业;禁止—将常闭?式,防火门?处于开启状态、防火!卷帘下?堆放物品;》禁止在营《业时将安全出口【上锁或者阻塞疏散】通道: ,。第二十九条 下【列人员应当接—受消防安全》培训 (《一)单位的消防【安,全责任人《、消:防安全管理人员; !(二)专《职消:防队:员; (三)消防】工程设计、》施工、安《装、维修保养、【监理人员和消防【控制室的管理人员】; (四)从—事易燃易爆危险物】品生产、《储存:、运输、销售、【装卸工作涉及消【防,。。安全:的操作人员; (】五)从事电焊、【气焊等具有火—灾危险作业的人【员; (六》)消防产品》的检验维修人—员; (七)其【他,依法需?要培训?的人员 消防安【全重点?单位的?消防安全管理人【、消防控制室的管】理人员、易燃易爆危!险,品,保管人员应当持有】。相应的上岗证—。。书 第三十》条 :建筑物或者》场所实行《承包、租赁或者委】托经营管理的当事】人应:当在订立的合同【中,明确:各方的消《防,安全责任;当事【人没有合《同约定消防安—全责任?的应当共同承担消】防安全职责 所【有权人应当提—供符合?消防安全《要求的建筑物或者】场所并监督》承,包、承租或》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!单位安全使用该【。建筑物或者场所承包!、,承租:或者:受委托经营管理【的单位应当在—使,用管理?区域范围内履行消防!安全:职责 第三十一条】 同一?建,筑物由两个以—上单位管理或—。者使用的应当书面】约定共用的》。建筑物消《防设施、《疏散通道、安全出】口、消防车通道的使!用和: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!任没有书面约定【的消防安全》责任由各方共—同承担 建筑—物管理或《者使用单位较多或】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!。的应:当成立或者共同委】托同一管理机构进行!。统,一管理 《第,三十二?条 物?业服务?企业或者其他—管理人在服务、管】理区域?内应:当履行下列消防安】全责:任 (一《)保:。障公共疏散通道、】安全:出口、消防车—。通,道畅通; (二)负!责管理?。。、维护、《保养共用消防—设施和器《材; ?(三)制定灭火和应!急疏:散预案定期组织有】关人员参加消防【安全培训和进行【。消防演练 第三【十,三条 建筑物公共消!防,设,施的检测《、维:护保养、《更新改造等》费用在保修》期内由施工单位【承担保修《期满:后有:约定的按照约定;】。没有约定或者约【定不明确的按—照业主专有部分【占建筑物总面积【的,比例确定 第三十】四条 ?。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配!备必要的消防—器材保持完好有效】并设置?明显标识和使用说明! ,城市轨?。道交通运营》单位应?当设置与《城市轨道交通消防】安全相适应的专业】灭,火、救援《设备和疏散设—施并建立重点部位的!消防安全《管理制度 隧道、】高速公路《、大中?型桥梁应当设置必要!的防火?、灭:火和抢险救》援设施、设备 公】共交通运《营单:。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!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!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!引导、协助乘客【及时疏散熟练使用消!防,器材 第《三十五条 》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!员会应当经》常组织?开,展消防安全宣—传活动增强居民消防!安全意识督促和指】导居民消除火灾【隐患 建筑物毗连设!置、:耐火等级低的—村,。屯数量较多的所在】地人民政府可—。以设立专门的消防组!织机构督促和—指导本地区村屯消防!工作指?导农村居民安—全用火、用电、用】。油、用气 农—。。村建筑物应》当符合有《关消防安全》规,定设置必要的防火】灭火设施已建成的连!接成片的建筑物应当!采,取增设防火间距、耐!火等级比较低的建筑!物应当采《取提高?耐火等级等措施【。逐步进行《改造改善消》防安全条件》 村屯应当制—定消防安全村规民】约,实行消防安全联防制!度, 乡镇?、农村在编制城乡规!划时应当按照要求】规划消?防水:源,、消防通讯和消防通!道,;乡镇、《农村的工业和民【用,建筑的设计》、施工应《当符合国《家,有关建筑设计防火】规范 第《三十六条 人—员,密集场所、易燃易爆!单位和高层、地下】公共建筑等火—灾高危单位应—当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投保火灾】公众责任险 火灾高!危单位应当建立火】。灾高:危单位消《防安全评估制度【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!。构定期?。开展评估评》估结:果向社会《公开作为单位信【用评级的重要参考】依据: 第四章 消防组】织 第三十》七条 设区的—市,、县:级人民政府和—。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管理【的,开发: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!。规定:建立公安消防队【、专职?消防:队并为消防》队建设?固定营?房配备消防车辆和】器材装备 乡镇人】。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!经济:发展和消防》。工作的需《要建立专职消—防队、志愿》消防队配备必需的消!防车辆、器材装备 !第三十?八条 鼓励和支【。。持企业联合建立专职!消防队专《职消防队的成—立应当?报当地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验收— 单位以《及村:民委员会、》。。居,民委员?会根:。据需要可以建立志愿!消防队?等多种形《式的消?防组织 第三十九条! 县级以上》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经批准可以招聘!合同制消防员 【合同制消防》员应当经培训—考试合格后方可【上岗:经培:训合:格的合同制》消防员?可以:参加火灾扑救—及应急救《援工作或者协助开】展消防监督管理工】。作 第五章》 ,灭火救?援 第四十条 【任何人发《现,火灾都应《当及时报警引发火灾!。的人、?火灾现场人》员、起火场所的负责!人负有立即》报告火警的义务 起!火场所?。的负责人和》熟悉:起火场所《情况的人员应当向灭!火指挥人员如实【报,告火灾现场有无遇险!人员:、有无易燃易爆危险!物品:等重要信《息 第四十一—条 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有权根据需【要封闭火灾现场任】何单:。位和个?人不得破坏火灾现】场,未经公安机》关消防机构同意【不得:进入火灾现场不【得擅:自清理火灾现—场 第四十》二条 ?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:统一组织和指挥【火灾现场扑救—有权调动专职消防队!、,。志,愿消防?队和交通、供水、供!电、:供气、?通讯:。、医疗救护等有【关,单位协助灭火—救援 根据扑救火】。灾的:紧急需要有》关人民?政府应当组织人员、!调,。集所:需物资支《援灭火救援 第四】十三条 火灾扑灭后!由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负责火灾事【。故调查统计火—灾损失 发》生火灾的单》位和相关人员应【当按照公安》机关消防机构的要】求接受事故调查【如实提供与火灾【有关的情况公安【机关消防机构—根据火灾现场勘验】、,调,查情况和有》关的检验、鉴定意见!及时制作火》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!理,。火灾事?故的依据 第—四十:四条 一般火灾【事故信?息由负?责调查的公》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发布重大以【上火灾信息由县【级,以,上人民政府发—布 :第,四十五条 公安【消防队、专职—消防队除《。完成火灾扑救—任务外应当参加【以,抢救:人员生命为》主的危险化学品泄】漏、道路《交通事故、地震【。及其次生灾》害、:建筑坍塌、重大安全!生产事故、空难、爆!炸及恐怖事件等重】大灾害事故和—群众遇?险事件的《应急救?援工作并参与配【合处:置水旱灾《害、气象灾害、地质!灾害、?森林、草原火灾等自!。然灾害矿山》、水上事故》重大:环境污染、核与辐射!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!事件等 第四十【六条:。 公安消防队参加】应急救援《工作应?当在: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的统【一领导下实施公安消!防队现场最高指挥员!应当作为政》府成立的应》。急救援指《挥机构的成员 【第,六章:。 监督检查 第四】十七条 各级人【民政府应《当加强对本地履行消!防安:全职责的情况—进行监督检查在【组织安全《生,产和: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!查或者?考核:时应当检查考核消】防,安全工作并听取公】。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!。见在火灾《多发季?。。节、重大节》日、重大活动前或】者期:间应当组织消防安全!检查对?重大:消防问题《或者:火灾隐患《实行:专项:。督,办 :第四:十八条 公安机【关消:防机构在消防监【督检查中发现城乡】。。消防安全布局、【公共消防设》施不符合消防安【全要求或者发—现本地区《存在:影响公?共安全的重大火灾】隐,患的应当由公安机】关书面报告本级【人民政府 接到【报告的人民政府【应当在十五日内核实!。。情况组织或者责【成有关?部门:、单位采取措施【。予以整改 》第,四十九条 机关、团!体、企业、事业等】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!防安全检查》及时消除火灾隐【患,单位消防安全检【查的情况应当—记录存档《备查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定!期对本系统、本【行业的?消防安全工》作进: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!。。条 公?安机:关消防?机构、公《安派:出所应当《设立并?公布:举报电话、信箱【或者电子邮》箱地址?依法受理、及—时查处?。单位:和个人对《火灾隐患、消防【违法行为的投诉、】举报并在《二十日内将处—理结果告知投—诉人、举报人— 第五?十,一条: 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、公安派出所【应,当加强对单位遵【守消防法《律法规的《监督检?查,发现火灾隐患—应当及时通知—有关:单位或者个人采【取措施限期》整改对拒不》改正的应当》依,法处理并可》以在报纸《、广:播、电?视或者政府网站上】予以通告警示—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!第五十二条》 不及时消除隐患可!能严重威胁公共安】全的场所《或者危险部》位具有?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应当责令立!即,改正:并可以采《取查封措施 —(一:)占用、《堵塞:、,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!出口或者《有其他妨碍安全【疏散行?为; (二)建筑消!防设施严重损—坏不:再具:备防火灭火功能;】 (三)《。人员:密,集场所违反消防安】全规定使《用或:者储存易燃易爆【危险物品;》 (四)公众聚集】场所违反消防—。技术标准采用易燃】、可燃材料装修装】饰,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!亡; ?(五)其他》可能:严,重威胁公共安全的】火灾隐患 有第一项!。、,。第三项?行为经?责令改正拒不改正】的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可以》决定:立即实施代履—行所:需费用由违法行【为人承担 第七章】 法律责《任 第五《十三条 违反本办】法规定?的行为法律、行政】法规: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!定 第五十四—条 违反本办—法第十九条规—定,申,请消防设计审—核和验收提》供虚假?文件材料的县—级,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!。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!许可并处警》告已核发许可证的撤!销,。许可 违反》。本办法?第,。十九条规定应—。当报公安机关消防】机,构备案的建设工程未!依法报送备案的【或者报送消》防备案提供》虚假:文件材料《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责令其限!期改正?逾期不改《正的责令《停止施工、使用 第!五十:五条 违反本办【法第二?十条:规定施工单位不落实!施,工现场消防安—全,责任的由县级以【上公安?机关消防《机构责?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不改正的责令【停止施工并处五【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!罚款 第五十六【条 违反本办—。法第二十三条—规定消?。防产品质量认—证、消防设施检【测、消防安全监测】等,消防技术服务机构】和执业人《员,。未,按照规定《向自治区公安—。机关消?防机:构备案的由自治区公!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!。改正可并《处二千?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罚?款;未制定管—理制:度,和服务质量规范【的责令改《正 第五十七—。条, 违反本办法第【二十五条《规定建设工程使用】防火性能不符—合,。国家标准或》者行业?标准的建筑材料【、装:修,、装饰材料、消防产!品的由县级以上【公,。安机关消防机—构责令改正逾—期不改正《的对负有责》任的单位处三千元以!上三万元以下罚款】情节严重的》责令停止施》工 :第五十八条 —违反本办法第—。二十六条规》定建筑物的疏—散通道?、安全出《口安装防盗设施或】者,建筑物设置楼体户】外广告影《。响人员疏散和灭火】救援占用《消,防车:通道或者《消防登高扑》救面的?由县:级以:上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责令改正—拒不改正《的由:公安机关消》。防机构对防盗设施的!管,。理使用?人,或者户外广告所在建!筑物的受益》。人处以五千》。。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的?罚款并可以强制拆】除所需?费用由违法行为【人承担 第五十九】条 违反本办法【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有!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县级:以上公?安机:关消防机《构责:令改:正对:。个人处警告或者五】百元以下罚款;对单!位处一千元》以上:一,万元以?下罚款 《(一)常闭式防【。火门处于开》启状:。态、防?火卷帘下《堆放物品的》; :(二)人《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!设置消防安全标识的!; (?三)公共交通工具】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!施、器材或者未保】持完好有效的;【 (:四)公众聚集场【所在营业时间进行】电焊、气焊》、气割、砂轮切割】和油漆等具有—。火灾危险的施工、维!修作业的; —(五)引《发,火灾的人、》起火单位《的负责人不报或【者故意延《。误报告?火警的; (—六)未按要求—对自:动消防设《施进行检测、维护】保养的; 》(七)消防控制室】未按照规定安排专】。人值班的 第六十条! 违反?本办:法第三十二条规定】物,业服务企业或者其】他,管理人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!安机关消《防机构责《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!五千元以下罚款;】情节严重《的处五千元》以上:二万元以《下罚款 (一)占】用、:。堵塞、封闭公共疏】散通道、安全出【口、消防《车通道或者对妨碍】。公共:疏散通?道、安全出》口、消?防车通?道,。畅通的行为未及【时制止和报告的;】 (二)对公—共消防设施、器【材未进行管理、【维护、保养或者【对破:坏公:共消防?设施、器材》的行为未及时制【。止和报告的 —第六十一《条 违反本办法【规定:机关、团体、企【业,、事业等《单位造成火灾—或者致使火》灾损失扩大的由县】级,以上: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!一千元?以上五万元以下罚】款 第六十二条 违!反本办法规》定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工》作人员有下》列行:为之一?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 (】一)对不符》合消防安全要—求的消防设》计文件、建设工程、!场所准予审核—合格:、消防验收合格、消!防安全检《查合:格的; (》二)无故《。拖延消防设计审核】、,消防验收、消防安全!检查不在法》定期限内《履行审批职责的; !(三)发现火—灾隐患不《及时责令有关单【位、个?人整改的; (四)!利用职?务为用户、建设【单位指定或者变相】。指定:消防产品的品牌【、销:售单:位或者消防技术服】务机构、《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!; (五)》将消防车、消防【艇,以及消防器材—、,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!防和应?急救援无《关,的事:项的; 《(六)其《他滥用职权、玩【忽职守?、徇私舞弊的—行为 第八章 【附则 第六十三条】 本:办法自?201?。2年:12月1日起施【行,2,001年7月2【9日:广西壮族自治区【第九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二十:五次会议通过—2004年》6月3日广西壮族自!治区第十届人—民,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第八次】会议决定修正的【广西壮族自治区【。消防:条,例同时废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