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壮?族自:治区实施中》华人民共和国—消防法办法
—。(20?1,2年9月19日广】西壮族?自治区第十一—届人民?代,。。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三十次会》议通:过 2012年9】月1:9日广西壮》族自治区第》十一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?务委员会公告第【54号公《布 自201—2年1?2月1?日起施行)
第】。一章 总则
第一条! 根据中《华,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】结合本?。自治区实际制定【本办法
第二—条 消防工作—贯彻预防为主、【防消结合的》方,针按照?政府统一《领,导、:部门依?法监管、单位全【面负责、《。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!实行消防安全—责任制?建,立健全社会化的【消防工作《网,络
第三条 任何单!位和:个人都有《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!消防设施、预防火】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!对发:现的消防安全—违法行为都有举报】。、,投诉和制止的—权利
第四条 【各级人民政府及其】有关部门应》当组:织开展经《。常性的?消防宣传《教育机关、团体、企!业、事业等》单,位应当?经常对本单位—人员进行消防宣传】教育公安机关及其】消,防机构?应,。。当督促、指导、协】助有关单位做好消】防宣传教育工作教】育、人力《资源:和社会保障等行政】主管部门和学—校、:有,关职业培训机构【应当:将消:防,安,全知识纳入到—教,育、教?学和培训《的内容之中开展经】。常性的消《。防安:全演练?
,广,播、电?视、报刊、互联网等!。。新闻媒?体应当无偿开展【。消,防公益宣传提高【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!。
,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!府及其有关部—门对在?。火灾预?防,、火: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!做,出突出贡献》或者:对举报消防安全【违法行为有功的【单位和个人给予表】彰和:奖励
第六条 每年!11月9日为—自治区消防日
第】二章 消防》安全责任《
第七?。条 各级《人民政府、各部【门,。的主要负《责人对本行》政,区域、本部门消防工!作负领?导责任分管消—。防工:作的负责《人是:消防安全责任—人负直?接领导责任
—。。机,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!业等单位的主要负】责人或者法定—代表人?是本:单位的消《防安全责任》人,
第《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履?行下列消防》职责
(一)将消】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!和社:会发展规划及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;!
(:二)定期组织—研究解决消防工【作的重大问题;
】(三:),将公共消防》经费纳入本级财【政预算;
》(四)?。制订:并组:织,实施全民消》防安全宣《传,教,育计划建立》。健全消防宣传网络】和工作机制;
【。。。(五)组织》开展有?针对性?的消防安《全检查;《
(六)依》。。托公安消《防队、?专职消防《队建:立综合?性的应急救援队【伍组织制定灾—害,事故处置预案—和跨区域应急救【。援建立综《合应急救援指挥平】台和:机制;
(七)按】照国家规定的标准】建,立消防组织、—配备消防和应急救】援装备;
(—八)建立健》。全消防安全》责任制并纳入—安全生产责任—制和社会管理综【合治理责任制—考核体系;
(九】)法:律、:。法规规定的其他职】。责,
第九条 【乡镇人民政府、【。城,市街道办事处履【行下列?消防职责
(一)执!行消防法律、法规落!实消:。防安全责任制;
(!二)组织开》展,经常:性的消防《宣传教育《提高公?民的消防安全意识】;
(三)组—织消防安《全检查督促》整改、?消除火灾隐患;
】(四)组织、指【导、督促村》民委员会、》。居民委员会和辖区】单位开展消防工作】;
(?五)根据需要—建立:多种形式《的消防组织增—强火灾预《防,、扑救和应急救【援能力;
(六)辖!区发生火灾事故时】做好灭火《救援的相应工—作;
(七)—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职责《
第十条 【县,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有关部《门应当?按照职责分工履行】下列消防职责
(一!)发:展,和改革部门》应当会同有关—部门制定《和实施消防发展专】项规划?加快公共消》防基:础设:施,。建设;
(二)城】乡规划?主管部门应当配【合,公安机关消》防机构组织编制【城乡消?防规划将公共—消防设?施纳入年度城乡基础!设施:建设和改造计划【;
(三)国土资】源部门应当》将消防?。站、消防《训练基地和灭火救援!装备储备基》地等公共《。消防设施《用地纳?。入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依法保障其建设用!。地需:要;
(《四)工?业与信息化、—公,安、交通运》输、安全监》管、海事等部门按照!各,。。。自职责对民用爆【。炸,物品、烟花》爆竹、?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!存、运输、经营中】的消防安全进行【监督检查指导、督促!生产经营《单位编?制,和实:施事故应急救—援预案依法开—。展事故调《查;
(五)产品质!量监督部门、—工商:行政管理部》门、公安机关—。消防:。机构按?。照,各自职?责负责对消》防产:。品质量的《监督检查;
(六】)市政、通信部门】按照各?自职责加强对消防】供水、消防通信等公!。。。共消:防,设施的维护管理确】。保设:施完好?水量、水压》充足通信畅通;
】(七)教育》、民政、商》务,、文化?、卫生、体育、【气象、旅游》。、宗教、人民防空、!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!应当根据《本部门、本系统、本!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!地开展消防安—全检查及《时督促?整改:消除火?灾隐患
—第十一?条 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应?当,履行下列《消防职责
(一)对!有关单位和》公民:遵守执?行消防法《律、:法,规、规章、技术【规范和标准的情况进!行监督检查》;
(?二)参与编制城乡】消防规划按照规划确!定,的方案监督公—共消防设施的—建设、?改善和维护;
(】三)开?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!;
(四《。),依法对?建设工程进行消【防设计审核、消【防验收或者受—理备案、进行抽【查负责公众》。聚集场所投入—使用或者营》业前的?消,防安:全检查;
(五【)依法对消》防技:术服务机构》进行监督管理;【
(六)指导专【职消防队、志愿【。消防队和《应急救?援队伍的建》设和训练《。指导公安派出—。。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!工作;
(七)组织!和,。指挥火灾扑救参加】重大灾害《事故和其他以抢救】人员生命为》主的应急救援工【作;
(八)—调查火灾《原,因统计火灾损失处理!火灾事故和消防违】法行为;
(九)】推进消防《科学技术的研究推】广使用消防科学技】术研究成果;
(十!。。)法律?、法规规定的—其他:职责
第十【。二条 公安派—。出所:履行下?列消防职责》。
(一)依》法对本辖区内的有关!单位和场所实施【日常消防监督—检查:。;
(?二)开?展消防安全知识【教育;
(三)【督促本辖区内的物】业,服务:企业、村民》委,员会、居民委—员会以及其》他,单位和个人履—行消:防安全职责落实【防火、灭火措施;
!。(四)受理消—防安:全举报、投诉并进行!核查:处理;
(五)维】护火灾现场秩序【协助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开?展火灾事《。故调查调《查适用简易程—序的火灾事故;
(!。六,)法: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他职责《
第十三条 —村民委?员会:、居民委员》会履行下《。列消:防职责
(一)确】。定消防安《。全管理责任人—、消防?安全:员实施消防安—全管理;
(二)建!立,健全消?防安全?制度制定防火安【全公约;
》(三)指导》、督促住宅区的业】主大会或《者业主代《。表大会、业主委【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!合理:安排消防安》全投入?;
(四)根据需要!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!必要的消防装备【、,器材;
(》五)组织开展防【火,安全检查宣传防火】和应急逃生知识;】。
(六)发生火灾时!协助有关部门开【展灭火?救援:和火灾事故调查【工作;
(七)【法律:、法规规定的其他职!责
第十四条 机关!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!等单位应当建立和】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!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!责任制明确本单位消!。防安全管理》的机构和专、兼职】消,防安全管《理人:员履行?法律、法规规—定的消防《安,全,职责
个体工商【户符合下列情—。形,之一:。的应当按《照前款规《定履行消防安全【职责、承担》法律责任
(一【)经营、《使用:公众聚集场所—;
(?二)经营《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!品生:产经营场所;—
(三)《经营、使用建筑面积!一百平方米以上或者!建筑层数两层以【上,。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!。
第十五《条 公民应》当履行下列消防【安全义?务
(?一):。遵守消防法律、法规!和,有,关消防安全规定;】
(二)安全用【火、用电、用油、用!气和使?用易燃易《爆危:险物品?
(:。三)不得损坏—、挪用或《。者擅自拆除、停用】消防设?施、器?材不得埋压、圈【占、遮挡消火—栓,或者占用防火间【距不得占用、堵塞】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!全,出口、?消防车通道;
(四!。)火灾扑灭后相关】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!关消:防机构的《要求:保,护现场接受事—故,调查如?实,提供与火灾》有关的情况;
【。(五)对被》监护人进行火灾【预防教育《;
(六)法律、】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!
第:十六条 消》防行业?协会应当加强行【业自律管《理发挥行业服务和行!业监督作用》
第三章 》火灾预防
第十七条! 城:市公共?消防:设施应当与市政【基础设施《统一规划、设计、建!设和验?收
消防站》、消:。防供水、消防车通】道、消防通信的基】本建设和《消防装备的投入【应当纳入城乡建设投!资计划城《市,建设维护费应当安】。排一部分资》金用于市政消—。火栓等?公,共,。消防设施《的建设和维护
【鼓,励和支持社》会力:量捐助公共消防设】施和消防装备—建设:
第十八《条 市政消火栓等】。消防供水《。设施、城市消防车】道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确定的相关部!门负责建《设、维护《。和,管理;电信业务经】营单位负责保障【消防通?信线:路畅:通,并免费向用》户提供火警等公益性!电信:服,务;无线电管理部门!应,当保障消防》无线通信《专频专用
》建设施工需》要拆除、《迁移公共消防设【施的建设单位应【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!防,机构:备案;?。拆除、迁《移以及修复、重【建公共消防设施【的,费用由建设单位承】担
第十九条— 依法应当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。。进行:消防设计审核—、消防?验收的建设工程建】设单:位,在申请?消防设计审核、【消防验收时应当如实!提供:建设工程的相关文】件材料
依法应当报!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备案的建设工—程建:设单:位应当在取》得施工许可、工【程竣工验收合—格,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安!机关消防机》构备案并《如实提?供建设工程的相关】文件材料《公安机?关消防?机,构收到消防设—计、竣工验收—。。备案材料后》应,当出具备案凭证并】通,过消防设计》和竣工验收》备案受理系统—中预设的抽》查程序随《机确定?。抽查:对象
公《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!。设工程的消防设计】审核、消防验—收,或者抽查的结果应】当出:具书面意见
第二十!。条 建设单位—、,。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】健全施工现场消防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!自职责落实》消防责?任加强火源》、电源以及易燃【易爆和可燃物品的】管理:
施工作《业区应当《。根据灭火需要设置临!时消:防给水设施和临时消!防车通道配》备相应的消》防器:材尚未?竣,工的建?筑物内不《能作:为人员居《住(宿)的》场所
第《二十一条 建筑物】的建设、使用单【位,或者受委《托管理的物》业服务企业应—当,在建筑物的》安全出口、疏散【通道、消防车通道】和消防设施》的醒目位置设置符】。合标准的消》防安全标《识提示安全》疏散的注意事—项和消防设施—的使用方《法
第二十》二,条 建设工程—竣工后?工程安?装的自动消》防系统、《消火栓系统、电器】产品及其线路、管路!应当经具有资—质的检?测机构进行》技术检测建》。设单位依法申请工】程竣工消防验收【。或者被抽查时应【当向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提交检测报告!
自动消防设施【应当由具有相应资】质的单?位和人员每》年,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!测、维护确保—完,好有效检测、维护】保养应当记录存【档备查
根据消【防技术规范需要设】置消防控制室—的应当安排专人值班!
第二十三条 消防!产品质?量认:证、消防《设施检测、消防【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!。服务机构和执业人】员应: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!质、资格《并自:。依法获得相应资【质、:资格之日起三十【日内向自《治区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备案自治区公】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应当将依法备【案并具备合法经【营资质的消防技【术,服,务机构?名录向社会公布
】消防:。技术:服务机构应当具备】与开展业《务相适应的人员、设!施、设备和》场,地建立健《全管理制度》和服务质量》规范依法出具证明文!件对服务质量负责】
第二十四条 禁】止生产、销售、使】用不符合国家—标准、行《业,际准的消防产品
】单位配置、设置的消!防设施、器材应当符!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!。标准:并保持完好有效维修!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!使用不合格的配件和!灭火:剂
:公安机关消》防,机构:应当组织《对,消防产品的使用和】维修情况进行监督】。检,查或者抽查并将消防!产品监?督检查或者》抽查的结果及—时向社会公布
【第二:十五条 建设工程】使用的建筑构件、】。建筑材料和装修【、装饰材料应当符】。合国家?。标准或?者行业标《准高层建筑外墙装修!及保温?材料应当使用不燃或!者难燃材料
具有防!火性能要求的建筑】构件、建筑》材料和室内外装修、!装饰材?料以及国务院公安部!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!密集场所《和其:他特殊建设》工程使用的消防【。。产品在施工前—实行见?证,取样检验施》工单位?在监:理,单位或者建设单位】的监督下《。现场取样并将样品】送具:有相应?资,质的:检,验机构进行检验未经!见证取样检验或者检!验,不合格的《材料不得使用
第二!。十六:条 任?何单位?和个:人不得擅自改变【建筑物、构筑物的】防火条件不得设【置影响逃生和—灭火救?援的障?碍物
建筑物—疏散通道、安全出】口安装防《盗设施或者建筑物设!置楼体户外广告的】应当符合消防安【全,规定不得影响—人,。员疏散和灭》火救援
高层建筑】应当按规定设—置人员避难逃生【设施和配置避难逃生!器材并保持完好【有效避难逃生—设施和?器材:不得擅自挪作—他用严禁堵》塞、占用消防—。车通道和消》防,登高扑救面
第【二,十,七条 公众》聚集场?。所在投入使用或【者开业前应当向【当地公安机》关消防机构》申请消防《安全检查申请消【防安:全检:查应:当填写消防安全检】查申请表并》提交下?列材料
(一)营】业执照或者》工商行?政管理部门出具【的企业名称预—先核:准通知书;
(二)!建,设工程消《防验收?或者消防竣工验【收备案文件;
【。(三)场所消防【安全制度、灭火和】应急疏散预案;
】。(四)员工》上岗前消防安全教育!培,训记录、自动消【防系统操作人员职业!资格证书;
(【五,。)其:他依法应《当申报的材料
公安!机关消防《。。机构应当自受理【。申请:之日:。起十个工作日内【。对该场所进》行消防安全检查经】检查合格后》方可:投入使用或》者开业
《。取得消防安全许【可的公众《聚集场所需要变【更名称、消防安全责!任人的?应当:及时向原发证—机构提出变更申请】发证机构《收到申请后》应当当场予以变更
!高层建筑原使用【功能:变更为公众聚—集场所的《应当报经公安机关】。消防机构审批—
第二十《八条: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!业时间不得进行【电焊、气焊、气【割、砂轮切》割和油漆等具有火】灾,危险的施工、维修作!。业,;禁止将常》闭式防火门》处于开?启状态?。、防:火卷帘下堆放物【品;禁止在营业【。。时将安全出口上【锁或者阻《塞疏散通道
第二十!九条 下列人—员应当接受消防【安全:培训:
(一)《单位的?消,防安全责任人、消防!安全管理人》员;
(二》),专,。。职消防队员;—
,(,三):消防:工程设计、》施工、安装、—维修保养、监理人】员和消防控制室的管!理人员;
》(四)从《事,易燃易?爆危险物品生—产,。、储存、运输—、销售、装卸—工作涉及消防安【。全,。的操:作人员;
(—五)从事电焊—、气焊等具》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!员,。。;
:(,六)消防产品的检验!维修:人,员;
(七》)其他依法需要培】训的人员
消防安】全重点单《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!、消:防控制室的管理【人员、易燃易爆危】险品保管人员应【当持有相应的上【岗证:。书
第三《十条 建筑物或者】场所实行《承包、租赁或者委托!经营管理《的当事?。人应当在订立的合】同中明确各方—的消防安全责任;当!事人没有合》同约定消防安—全责任的应当共【同承担消防安—全职责
所》有权人应当提供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!建筑物?或者场?所,并,监督承包、》承租或者受》委,托经营管理的单位】安全:使用该建筑物或者】场所承包、承租【或者受?委,托经营管理》的单位应当在使用】管理区?域范围内履》行消防安全》职责:
第三十一》。条 同一建筑物【由两个以上单位【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!书面约定《共用的建《筑物消防设》施、疏?散,通道、安全出口【、消防?车通道的使用和【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!任没有书面约定的】消防安全《责任由各《方,共同承担
建筑物】管理或者使用单位】较多或?者设有?自,动消:防设施的《应当成?立或者共《同委托同《一管理机《构进行统一管—理
:第,。三十:二,条 物业服务企业】或者其他管》理人在服务》、管:理区域内应当履【行,下列消防安全责任
!(一)保障公共【疏散通道、安—全出口、《消防车通道》。畅通;
《(二)?负,责管理、《维护:、保养共用消—防设施和器材—;
(三)制定灭火!和应: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!有关人员参》加消:防安全培训》和进行消防演练
第!三十三条 建筑物公!共,消防设施的检测【、维护保养、更新改!造等费用在》保修:期内由施《工单位承担保修【期满后有约定的按照!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!约定不明确的按照】业主专有部分占建】筑,物总面积的比例【确定
?第三十四条》 公共交通》工具应当配备必【要的消防器材保持完!好有:。效,并设置?明显:。标识和使《用说明
《城市: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!当设置与城市轨道交!通消防安全相适应的!专业:灭火、救援设—备和疏散设施并【建,立重点部位的消防】。安全管理制度—
隧道、高速公路、!大中型?桥梁应当设置—必要的防火、—灭火和?抢,险救援设施》、设备
《公共交通《运营单位应当加强】对工作人员的—消防安全培训使【其在火灾《发生时能够引导、】协助乘?客及时?疏散熟练使用消防器!材
第三十五条【 村民委员会、居】民委员会应》当经常组织开展消防!。安全宣传活动增【强,居民消防安全意识】。督促和指导居民消除!火灾隐患
建—筑,物毗连设《置、耐火等级—低的村屯数》量较多的所》在地人民政府可以】设立专门的消防【组织机构督促—和指导本地区—村屯消防《工作指导农村居民】安,全用火、用电—、用油、用》气
农村建筑物应当!符合有关消防—安全规定设置—必,要的防火灭》。火设施已建成的连接!成片的?建筑物应当采取增】设防火?间距、耐火等级比较!低的建筑物》应当采取提高耐【火等级等措施逐步】进行改造改》善消防安《全条件
村屯应【当制:定消:防安全村规民约实】行消:。防,安,全联:防制度
乡镇—。、农村在编制城【乡规划时应当—按照要求《规划消防水源、消防!通讯和消防通道【;乡镇、农村的工】业和民?。用,建筑的设《计、施工应当符【合国家有关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
!第三十六条 人【员密集场所、易【燃易爆单位和—高层:、地下公共》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!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!。定,投保火灾公众责【任险
火灾》高危单位应当建立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】安全评?估制度由具有相应资!质的机构《定期开展评》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!开作为单位信用评】级的重要参考依据
!第,四章 消防组—织
第?三十七条《 ,设区的市、县级【人民政府《和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管理《的开发区应当依照国!。家有关规定建立【公安:消,防队、专《职消防队《并为消防队建设固】定营房配备》消防:车辆和器材》装,备
乡镇人民政【府应当根据》当地经济发展和【消防工?作的需要建立专职】。。消,防队、志愿消—防队配备必需的消防!车辆、器材装备【
第三十八条— 鼓励和支持企业联!合建立专职》。消防:队专职消防队的成】立应当报《当地:公安机关消》防机:构验收
单》位,以及村民委员—会、居民委员会根】据需要可以建—立志愿消防队—等多种形式的消防】组织
第三》十九条 县》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经批准可—以招:聘合同制消防员
】合同制消《防,员应当经培》。训考:试合格后方可上【岗经培训《合格的合同制—消防员可以参加火】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!作或:。者协助?开展消防监》督管理?工,作
第五章 灭火救!援,。。
第四十条 任何人!发,现火灾?都,应当及时《报警:引发火?灾,的人、火灾现—场,。。人员、?起,。火场所的负责人负有!立即报告火警—的义务
起火场所】的,负责人和《熟,悉起火场所情—况的人员应当向【灭火:指挥人?员如实报告火灾【现场:。有无遇险《人员、?有无易燃易》爆危险物品等重要】信息
第四十—一条: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有权根?据需要封闭火灾现】场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》得破坏火灾现场未经!公安机?关消:防机构同意不得进入!火灾现场不得擅【自清理火灾现场
第!四十:二条 公安机—关,消防机构《统一组织《和指挥火《灾,现场扑救有权调动专!职消防队、》志愿消防队和交通】、供水?、供电、《。供气、通讯、医【疗救护等有关单【位协助灭火救援
根!据扑:救火灾的紧急需【要有:关人民政府》应,当组织人《员,、调:集所需物资支援【。灭火:救援:
第:四,十三条 火灾扑灭后!由公安机关消—。防机:构,。负,责火灾事故》调查统计火灾损失
!发生火灾的单位和】相关人员《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!。防机构的《要求接受事故—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!有关的情况公安【机关消防机构根【据火灾现场勘验、】。调,查情况和《有关的检验、鉴【定,意见及时制作火【灾事故认定书作【为处理火灾》事故的依据
第四十!四条 一般火灾【事故信息《由负:责调查的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发布—重大以上《火灾信息由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发—布
第?四十五条 公安消】防队、专职》消防队除完成—火灾扑救任务外应】当参加以抢救—人员生命为主的危】险化学?品,泄漏:、道路?交通事故、地—震及其次生灾—害、建筑坍塌、重】大安:全生产事《故、空难《、爆:。炸及恐怖事》件等重大灾害事故和!群众遇险事件的应】急救援工作》并参与?配合处置水》旱,灾害、气象灾害、】地质灾害、》森林、草原》火灾等自然》灾害:矿山、水上事—故重大环境》污染、核与辐射事故!和突发公共》卫生事件等
第四十!六条: 公:安,消防队参《加应急救援工—作应当?。在县级以《上人民政《府的统一领导下实】施公安?消防队现场最高指】挥,员应当作为政府成】立的应急《救援指挥《机构的成《员
第?六章 监督检查【
第四十七》条 各?级,。人民政府应当—加强对本地履行消】防安:全职责的情况进【行监督检查在—。组织安全生产—和,社会管理综合—治理检?查或者?考核:时,。应当检查考》核消防安全工作并】听取公安机》关消防机构的意见】。在火灾多发季节、重!大节日、重大—活动前或者期间应】当组织消防安全检查!对重大?消防问题或者火【。灾隐患实行专项【督办:
,第,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在消—。防,监督检查《中发现城乡》消防安?全布局、公》共消防设《施不符合《消防安全要求或【者发现本地区存【在影响公共安—全的重大火》灾隐患的应当由公】安机关书面》报告:本级人?民政府
接到报告】的人民政府》应,当在十五日内—核实情?况,组织或者《责成有关部门、单】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!
第四十九条 机关!。、团体、企》业、:事业等单《。位应当定期》组织消?防安全检查及时【消,除火灾隐患单位消防!安全检查的情—。况应当记录》。存档备查《
县级以上》人民:政府有关部门应当】定,期对本系《统、本行业》的消:防安全工作进行【监督检?查
第?五十条 公安—机关消防机构、公安!派出:所应:当设立并公布举报】电话、信箱或者【电子邮箱地》址依法受理、—及时查?处单位和个》人对火灾隐患、消】防违:法行:为的投诉、举报【并,在,。二十日内《将处:理结果告知投诉【人、举报人
第五】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!防,机构:、公安派出所应【当加强对单位遵守消!防法律法规》的监督检查发现【火灾隐患《应当及?时通知有关单位或】者个人采取措施【限期整改对拒不改】。正的应当《依法处理并》。可以在报《纸、:广播:。、电视?或,者政府网站》上予以通告》警示:公众注意消防安全
!第,。五十:二条 不《及时消除隐患可【能严重威《胁公共安全的—场所或者危》险部位具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公安】。机关消防机》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!并,可以采取查封措施】
,。(一)占用、堵【。塞、封闭《疏散:通道、?安全出口或》者,有其他妨碍安—全,。疏散行为;
(【二)建筑《消防设施严重损坏】不再具备防火—灭火功能;
—(三)人员》。密集场?所违反消防安—全规:定使用或者储存易燃!。易爆危?险物:品;
(《四)公众聚集场【所违反消防技术【。标准采用易燃、可燃!材料装?修,装饰:可,能,导致重大人员伤亡】;
(五)》其他可能严重威胁】公共安全的火灾【隐患
有第一项、】第三项行为》经,责令改正拒不改正】的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可《以决定立即实施代】履,行所需费用由违法】行,为人承?担
第七章 法律责!任
第五十三条 】违反本办法规定【的,行为法律、行政法】。规有处理规定的【从其规定
第五【十四:条 违反本办法【第十九条规》定申请消防设计【。审核和验收提供【虚假文件材料的【县级以上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不》予受理?或者不予许可—并处警告已核发许】可,证的撤销许可
【违反本?办法第十九》条,规,定,应当报?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备案的?建设工?程未依法报送备案的!或者报送消》防备案提供虚假【文件材料的由县级以!上公安机《关消防机《。构责:。。令其限期改正逾【期不改正的责—令停止施工、使用
!第五十?五条 违反本办【。。法第二十条规定施】工单位不落实—施工现?场消防安全责任【的,由县级?以,上公:安机关消防》机构: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的责令停【止施工并处五千元以!上二万?元以下罚款
第五十!六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二十?三条规定消》防,产品:质量认证、消防【设施检?测、消防《安全监测《。等消防技术》服务机构和执业【人员未?按,照规定?向,自治区?。。公安机关消》防机:构备案的由自治区公!安机关消防》机构责令改正可并】处二:千元以上一》万元以下罚款—;未制定管理制度】和服:。务质量规范》的,责令改正
第五【十七条 违反本办】法第二十五条规【定建设工程使—用防火性能不符【合国家标准或—者行业标准的建【筑材料?、装修、装》饰材:料、消防产品的由县!级以上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责》令改正逾期不—改正的对负有责任】的,单位:。处三千元以上—三万元以下罚—款情节严重的责令】停止施工
第五十】八条 违反本—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!建筑物的疏散通【道、安全出口安【装防盗设施或者建筑!物设置楼体户外【。广告影响《人员:疏散和灭《火救援占用》消防车通《道或者消防登高扑救!面的由县级》以上公?安机关消防机构【责令改正《拒不改正的由公【安机:关消防机构对防【。。。盗设施的管理使用】人或:者户外广告》所在建筑物的受【益人处以五》千元以上一万—元,以下的罚《款并可以强制拆除】所需: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!担,
第五十九条 【违反本办法规定单】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由县—。级以:。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责令改正对》个人:处,警告或者五百元【以下:罚款;对单位处【一千元以上》一万元以下》罚款
(一)常闭】式防火?门,处于开启状态、【防火卷帘下堆—放物品的;
(二】)人员密集场所未按!规定设置消》防安全?。标识的;
》(三)公共交通工】。具未按规定配置消防!设施、器材或—者,未保持完好有效的;!
(四?)公众聚集场—所在营业时间进行】电焊、气《焊,、气:割、砂轮《切割和油漆等具有火!。灾危险的施》工、维修作》业,的;
(五)引发】火灾的人《、起火单位的负【责,人不报或者故—意延误报告火—警的;
《(,六,)未按要《求对自动消防设施】进行检测、维护保养!的;
(《七):。消防控制室未按【照规:定安排专人值班的
!第六十条 》违反本办法第—。三十二条规定物【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!管,理人有下列行—。为之一的由县—级,以上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责令改正处】一千元以上五—千元以?下罚款?;情节严《重的处五千》元以上二万》元以下罚款
(【一)占用、堵—塞、封闭《公共疏?散,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!防车通道或者对妨】碍公共疏散通道、】安全出口、消防【车通道畅通的行为未!。及时制止和报告的】;
:(二)对公共消【防设施、器材未【。进行管理、维护、保!养或者对破坏公共消!。防,设施、器材》的行为未及》时制止和《报告的
第》六十一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?机关、团《体、企?业、事业等单位造】成火灾或者》致使火灾损》。失扩大的由县级【以上公安《机关消防机构处一千!元以上五万》元以下罚款》
第:六十二条《。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。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工作人【。员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,刑事责任
》(一)?对不符合《消防安?全要求?。的消:防设:计文件、建设工程】、场所?准予审核合格、消】防验收合格》、消防安《。全检:查合格的《;
(二)无故拖延!消,防设计审核、消【防验收、消防安全】检,查不在法《定期限内履行审【批职责的;》。
(:三)发现火》灾,隐患不及时责令【有关单位《。、个人?整改的;《
(:四):利,用,职务为用户、建【设单位?指定或者《变相指定消防产【品的品?牌、销售单位—或者消防技术服务】机构、消防》设施施工《单位的;《
(五)将消防车、!消,防艇:。以及消防器材、【装,备,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!应,急救援无关的—事项的;
(六)其!他滥:用,职权、玩忽》。职守、徇《私舞弊的《行为
?第八章 《。附则:
第六十三条 本】。办法自?20:12年12月1【日起施?行,2001年7月2】9日广西壮族自治】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!五次会议通》过2004年6月】3日广西壮》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!代表大会《常务委?员会第?八,次会议?决定:修,正的广西《壮族:自治区消《防,条例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