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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壮族自》治区实施中华人民】共和:国消防法《办法 (2012年!。9月19日广西壮族!自治区第十一届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三十次会议通】过 2012年9月!19日广《西壮族自治区—第十一届《人民代表《大会:常务委员会公—告,第54?号公布 自》201?。2年1?2月:1日起?施行)? 第?一章 总则 —第一条 根据中华】。人民共和国》消防: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!。制定本办法 第二】条 消防工作贯彻】预防为?主、防?消结合?的,方针按照政府统一】领导、部门》依法监管《、单位全面负责【、公民积极参与的原!则实行?消防安全《责任制建《立健全社会化—的消防工《作网络 《第三:条, 任:何单位和个》人都有维《护消防安《。。全、保护消》防设施、预防—火灾:。、报告火警的义务对!发现的?消防安全违法—行为都有《举报、投诉和—制止的权利》 第四条 各—级人民政府及其有】关部门?应当组织开展经常】性的:消防宣传教育机【关、团体、企业【、事业等单位—应当经常对》本单位?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!育公安机关及其消防!机构应当督促、指】导、协助有关单位做!好消防?宣传教育工》作教:育,、人力资源和—社会保障《等行政?主管部?门和学?校、:有关职业培训机【构应当将《消防安全知》识纳入到教》育、教学《和培训的《内容:之中开展经常性的】消防安全演练 【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】。、互联网等》新,闻媒体应《当无偿开展消防公】益宣传提高》公民的消防安全意】识 第五条 各级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!门对在火灾预防【、,火灾扑救和应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】贡献或?者对举报消防—安全违法《。行为有功的》单位和个人给予表】彰,和奖:励 :第六条 每》。。年11月9日为自】治区:消,防,。。。日, 第二章 消防安全!责任 第七条 各】级人民政府、各【部门的?主要负责人对本行】政区:域,、本部门消防—工作负领导》责任分?管消防工作的—负,责,人是消防安》全责: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!。 机关?、团体、企业—。、事业等单》位的主要负责—人或者法定代表【。人,是本单?。位的消?防安全责任人—   第八条—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履行下列消—。防职责 《(一)将消防工作】纳入国民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】。划,及政:府年度工作计划【; (二)》定期组织研究解【决消防工作的重大】问题; (三)将】公共消防经费纳入本!级财政预算; (四!)制: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消!防安:全,宣传教育计划建【立健全消《。防宣传网络和—工作机?。制; (五)组【织开:展有针对性》的消:防安全检查; 【。(六)依托公安消】防队、专职》。。消防队建立综合【性的应急救援队【伍组织制定灾害事】。故处置预案和跨区域!应,急救援建《立综:。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!和机制; (七)】按,照,国家规定《的标准建立消防【组织、?配备消?防和应急《救,援,。装备; (八)建】立健全消防》安全责?任,制并纳入安全生产】责任制和社会—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!考核体系; (九)!法律、法《规规定的其他职责】   ?第九条 乡镇人民】政府、城市街道办】事处:履行下列消》防,职责: (:一)执行消》。防法律、法规落【实消防安全》责任制?; :(二)组织开—。展,经常性的消》防宣传教《育提高公民的消【防安全?意识; 《(三)组织消防安】。全检查督促整改、消!除,火灾隐患《; (四)组织、】。指导、督促》村民委员《会、:居民委员会和—辖,区单位开展》消防:工作;? (:五):根,。据,需要建立多种—形,式的:消防:组,织,增强火灾预》防、扑救和应急【救援能力;》 (六)《辖区发生火》灾事故时做好灭【火救援的《相应工作; (七)!。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:职责 ?  第十条 —县级以?上人: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!按照职责分》工履行下《列消防职责 (一)!发展:和改革部门应—当会同?有关部门制定和【实施消防发展专项规!划加快?公共:消防基础设施—建,设; (二)城【乡规划主管部—门应当配合公安机】关消防机构组—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!将公共?消防设?施纳: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!建设和改造计划; !(三)国土资源【部门应当将消防站、!消防训练基地—和灭火救援》装备:储备基地等》公共消防设施用地纳!入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依法保障》其建设用地需要【; (四)工业与信!息化、公安、—交通运输、安—全监管、海事等【部门按?照各自职责对民用爆!炸物品、《烟,。花爆竹、危险—化,学品生?。产、:储,存、运?输、经营中的消防安!全进行监督检—查指导、《督促: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和!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!案依法开展事故调查!; (五)》产品质量监督部【。门、工商行》。政,管理:。部门、公安》机关消防机构按【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消!防产:。。。品质量?。的监督检查; (六!)市:政、:通信部?门按照各自职责加】强对消防《供水、消防通信等】公共消防《设施的维《护管理确保设施完】好水量、水》压充:足通信?畅通:; (七)教育【。、民政、商务、【。。文化:、卫生?、体育?。、气象、旅游、【宗教、人民防—空、广播电影—电视等部门》。。。应当根?据本部门、本系统、!本行:业的特点《有针对?性地开展消防安【全检查及时督促【整改消除火灾—隐患   第十【一条 ?公,安,机关消防机构—应当:履行下列消防职【责 (一)对有【关,单位和公民》遵守:执,行消防?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!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情!。况进行监督检—查; (二》),参与编制《城乡消防规划按【照规:划确定的方案监督】公共消防设施的【建设、?改善和?维护; 《(三)开展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;! (四)依法对建设!工程进行消防设计】审核、消防验收或者!受理备?。案、:进行抽查负责公【众,聚,集场所投入使—用或者营业前的消】。防安全检查; (五!)依法对《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】进行监督管理; 】(六)指导专职【消防队?、志愿消防队和应急!救援:队伍的建设和训【练指导公安派出【所开展消防监—督检:查工作; (七)】组织和指挥》火灾扑救《参加重?大灾害事故和其他】以抢救?人员生命为主的【应,急救援工作; 【(八:)调查火灾原—因统计?火灾损失处理火灾】事故:和消防违法行—为;: (九)推进消防科!学技术的研》究推广使用消防科学!技术:研究成?果; (十)法律】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职责   第十】二条 公安派出所履!行下列消防》职责 (一)—。依法对本辖》区内的有关单位【和,。场所:。实施:日常消防监督检【查;: (二)开展消【防安全?知识教?。育; (三)督促本!辖,区内:的物业?服务企业《。、村民委《员会、居民委员【会以及其他单位【和个:人履:行消防安全职责落】实防火?、灭火措施; (】。四)受理消防安全】举报、投诉并—进行核查《处理:; (五)维护【火灾现场秩序—协助公安机》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!。事故调查调》。查适用简易程序【。的火灾事故; (六!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他:职,责 第十三》条 :村民委员《会、居民委员—会履行下《列消防职《责 (一《)确定消《防,安全管?理责任人、消防安】全员实施消》防安全管理; (二!)建:立健全消防安全制】度,制,定防火安全公约;】 (三)指》导、:。督促住宅区的—业主大会《或者业?主代:表大:会、业主委员会【和物业?服务:企业合?理安排消防安全【投入; (四)【。根,据需要?建,立志愿消《防队配备《必要的?消防:装备、器材; (五!)组织开展防火安】全检查宣传》防火:和应急逃生知—识; (《六,)发生?火灾:时协助有关》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和!。火灾事?故调查工作; (七!。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他职责 第【。十四条 《机关:、团体、企业—、,事业:等单位应当建立和】落实逐级消防—安,全责任制《和岗位消防安全责】任制明确本单位消防!安全管理的机构【和专、兼职消防【安全管理人员履【行法律、法》规规定?的消防?安全:职,责, 个体工商户—符合下列情形之【。一的应当《按,照前款规定履—行消防安《全职责、承担—法律责?。。任 (一《)经营?、使用?公众聚集场所; (!。二)经营、》使用易燃易爆危险】品生产经营场—所; (三)—经营、使用建—筑面积一百》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!层数两?层以上的《其他生产《经营场所 第十五】条 :公民应当履》。行下列消防》安全义务 (一)】遵守消防法律、【法规和有关消—防安全规《定; (二)安【全用:火、:用电、用油、用气和!使用易燃易》爆危险?。物品 (三)不【得损坏、《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】、停用消防》设施、?器材不?得埋压、圈占、【遮挡消火《栓或者占用防火间】距不得占用》、堵塞、封闭—疏散通道《、安全出口》、,消防车通道; 【(四)火灾扑灭【。后相关人员应当【按照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:。的要求?保护现场接》受,事故调查如实—提供与火灾有关【的情况; (五)对!被监:护人进行火灾预防】教育;? (六)法律、法】规,规定:的其他义务》 第十六条 消【防行业协会》应当加强行》业自律管理发挥行】业,服务和行《业监督作《用, ,第三章 火灾预防 !第十:七条 ?城,市公共?消防设施应当与市政!基础设施《统,一规:划、设计、建—设,和验收 消防站、消!防供水、《消防车通道、消防通!信的基本建设—和消防装备的投入】应当纳入城乡—建设投资《计划城市《建设维护费》应当安排《一部分资金用—于市政消火》栓,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!设和维?护 :鼓励:和,支持社会力》量捐助公《共消防设施和消【防装备建设 第十八!条, 市政消火》栓等消防供水设施】、城市?消防车道由县—级以上人民政—府确定?的相关部《门,负责建设、维—护和管理《;,电信业务经》营单位?负责保障消防—通信线路畅通并免】。费向用户《提供火警等公益性电!信服务;无线电管理!部门应当保》障消防无线通信【专频专?用 建设施工需【要,拆,。除、迁移公共消【防设:。施的建设单位—应当:报当地公《。安机:关消防机《构备案;拆除、【迁移以及修》。复、重建公共消防】设,施,的费用?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!。。十九条?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》进行消?防,设,计审核、《消防验收的建设【工程建?设单位在《申,请,消,防设计审《核、消防验》收时应当如》实提:供,。建设:工程的相关文件【材料 依法》应,当报:公,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备案《的,建设工程建设单位】应当在?取得施?工许可?、工程竣工验—收,合格之日起七日【。内,向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备案并如实提供建!设工程的相》关文件材料公安机】关消防机构收—到消防设计、—竣工验收备案材料】后应:当出具备案》凭证并?通过消防设》计和:竣工验收备》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!抽查: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!象 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:对建设工程的消【防设计审核、消防】验收或?者抽:查的结果应》当出具书面意—见 :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!。。、施工单位应当建】立健全施《。工现场消防安—全管理制度》明确各自《职责落?实消:防责任加强》火源、?。电源以及易燃易爆和!可燃物?。品的管理 》施,工作业区应当根据灭!火需要设置临时消】防给水?设施和临《时,消防车?通道配备相应的消】防器材尚未竣工的】建筑物内不能作为人!员居:住(宿)的场所 】第二十一条》 建筑?物的建设、使用单】位或者受委》托管理的物业服【务企业应当在—建筑物的安全出【口、疏?散,通道、?消防车通道和消防】设施的醒目位置【设,置符合标准》的消防安全标识提示!安全疏?散的注意《事项:和消防设施的使用】方法 第二》十二:条 建设工程竣【工后工程《安装的自动消—防系统?、消火栓系》统、电器产》品及其线路、管路】应当经具《有资质的检测—机,构进行技术检测【建设:单位依法申》请工程竣工消防【验收或者被抽查时】应当向公安机—关消防机构提交【检测报?告 自?动消防设施》应当由具有相—应资质的《单位和人员每年至】。少,进行:一次全面检测、维】护,确保完好有效检测、!维护保?养应当记录存—档,备查 根据消防【技术规范需》要设置消防控制室】的应当安排专人值班! ,第二:十,。三条 消防产品质】量认证、消防设施】检测、消《防安:全,监测等消《防技术服务》机构和执业人员【。应当依法获得相【应的资质、资格【并自依法获得相应】资质、资格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自!治区公安机关—消防机?构备案自治》区公安机关》消,防机构?应当将依法备—案并具备合法经【营资质的《消防技?术服务机《构名录向社》会公布 消》。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!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!应的人员《、设施、设》备和:场地:建立健全管理制【度和服务质量规【范依法出具证明文件!对服务质量负—责 第二十四条 禁!止生产、销售、【使用不符合国—。。家标:准、行业际准—的消防产品 单位】配置、设置》的消防设施、器【材应当符合国家标准!或者行业《标准并?保持完好有》。效维修消防设施【和器材?禁,止使用?不,合格的配件和灭【火剂 公安》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!织对消防产》品的使用和维修情】况,进行:监督:检查或者抽》查并将?消防:产品监督检查或者】抽查的?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! 第二十五条— 建设工《程使用的建筑构【件、建筑材料—和装修、装饰—材料:应当符合国家标【准或者行业标—。准高层建筑外墙【。装修及保《温材料应当使—用不燃或者难燃材】料 具有《防火性能要》求的建筑构件、建】筑材料和室内—外装修?、装饰材料以及国】务院公安部门规定】的大型的《人员密集场所和其】他,特殊:建设工程使用的消防!。产品在?施工:前实:行见证取样》。。检验施?工单位在监理单位或!者建设单位》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!将样品送具有相【应资质的《检,验机构进《。行检验未经》见,证取样检《验或者?检验不合《格的材?料不得使用 第【。二十六条《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《得擅自改变》。建筑:物、构筑物的—防火条件不得—设置影?响逃生和灭火—救,援的障?碍物 ?建筑物疏散通道【、,。安全出?口安装?防盗设施或者建筑物!设置楼体户外广告的!应当符合消》。防,安全:规定不得《影响人员疏散和【灭火救援 高层建】筑应当按规定—设置人员避难—逃生设施和配置避】难逃生器材》并保持完好有效【避难逃生设施—和器:材不得擅自挪作【他用严禁堵塞、占用!消防车通道和—消防登高扑》救面: 第二十七条 【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!使用或?者开业前《应当向当地公安机】。。关消防机构申请【消防安全检查申【请消防安全检查应当!填写消防《安全检查申请表并提!。交下列?材料 (一)营业】执照或者《工商行?政管理部《门出:具,的企:业名称?预先核准通知书; !(二)建设工程消防!验收或者《。消防竣工《验收备案文件—;, (三)场所消防安!全,制度、?灭火和应急疏散预】。案;:。 (:四)员工上岗—前消:防,安全教?。。育培训记录、自【动消:防系统操作人员职业!资格证书《; (?五)其他依法应当】申报的材料 公【安机关?消防机构应》当自受?理申请之《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!该场所进《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!查合格?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!开业 取得消防【安全许可的》公众聚集《场所需要变》更名称、消防安全】责任人的应当及【。时,。向,原发证机构提出变】更申:请发证机构收到【申,。请后应当当场予【以,变更: 高:层建筑原使用功【能变更为公》众聚集场所》的,应当报经公安机关】消防机?构审批 第》二十八条 公—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时!间不得进《行,电焊、气焊、气割】。、砂轮切割和油漆】等具有火灾危险【的施工、维》修作业;禁止—将常闭式防火门处于!开启状态、》防火:卷帘下堆放物品;禁!止,在营业时将安全出】口上锁或《者,。阻塞疏散《通道 第二十—九条 ?下列人?员应当接受消—防安全培训 (【一,)单位的消防—安全责任人、—消防安?全,管理人员《; (二)》专,职消:。。防队员; (三【)消防工程设计、】施工、?安装、维修保养【、监理人《员和消防控制室的管!理人员; (—四)从事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】生产、储存、—运输、销售、装卸工!作涉及?消防安全的》操作人员; (【五,)从事电焊、气焊等!具有火灾危险作业】的人员; (六)消!防产品的检验维修】人员;? (七)其他—依法需要培训的【人员 ?消防安全重点—单位的消《防安:全管理?人、消?防,控制室?的管理?。人员、易燃易爆危】。。险品保管人》员应当持有相应【的上:。岗证书 第三十【条 建筑物或—者场所实行承包、】租赁或者委托经营】。管,理的当?。事人应当在订—。立的合同《中明确各方的消【防安:全责任?;当事人没有合【同约定?消防安全责任的应当!共同承担消》防安全职责 所【有权:人应:当提供符合消—防安全?要求:的建筑物《或者场?所并监督承包、承租!或者受委《托经营管理》的单位安全使—用该建筑物》或,者场所承包》、承租或者受委托】经,营管理的单位—应当在使用管理区】域范围内履行消防】安全:职责 第《。三,十一条 同一建【筑物:由两个以上单位【管理或者使用—的,应当书面约定—。共用的建筑物—消,。。。防设施、疏散通【道,、安全?出口、消防》车通道的《使用和管理明确【消防:安全责任没有书面约!定的消防安》。全责任由各》方共:同承:担 建?筑物:管,理或者使用》单,位较多?或者:设有:。自动消防设施的应】。当成立或者》共同委托同一管理】机构:进行统?一管理? 第三十二条 物】业服务企业》或者其他管》理,人在服务、》管,。理区:域内:应当履行《下列消防《安全:责,任 (一)保—障公共疏散通道【、安全出口、消【防车通道《畅通;? (二)负责管【理、维?护、保养共用消防】设,施和器材; (三)!制定灭火和应急【疏散预案定期组织】有关人员参加消防】安全培训和进行【消防:演练: 第三十三条 建筑!物公共消防设—施的检测、》维护保养、更新改】造等费用在》保修期内由施工【单位承担《。保,修期满后有约定【的按:照,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!约定不?明确的按照业—主专有部分占建筑】。。物总面积《的,比例确?。定 第三《十四条 《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配!备必要的《消防器材保持—完好有效并》设置明显标识和使】用说:明 城市轨道—交通运?营单位应当设置与】。城市:轨道交通消防安【全相适应的专业灭】火、救?援设备和疏散—设施并建立重点部位!的消:防安全管理制度【 隧道?、高速公路、—大中型桥《梁应:当设置必要的防火、!灭火和抢险救援设】施、:设备 公共交通运】营单位应当加强对】工作人员的消防【安全:。培训使其在火灾发】生时能够引导、协助!乘客:。及时疏散熟练使用消!。。防器材 第三十五条! ,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!。员会应当经常组织】开展消?防安全宣传活动增】。强居民消防安全意】识督促和指导居民消!除火灾隐患 —建筑物毗《连设置、《耐火等级低的村屯数!量较多的所在—地人民政府可以【设立专门的消防【。组织机构督促和【指导本地区》村屯消防工作指导】农村:居民安全用火、用电!、用油、《用气 农村建筑物应!。当符合有关消防【安,全规定?设置必要的》防火灭火设施已【建成的连《接成片的建》筑物应当采取增设防!火间距?、耐火等级》比较低的《建筑物应当采—取提高耐火》等级等措施逐步进行!。改造改善消防安【全条件? 村屯应当制定消】防,安全村?规民约实行消防安】全,联防:制,度 乡镇《。、农:村在编制城》乡,规划时应当按—照要:求规划消《防,水源、消防通讯【和消防通道》;乡镇、农村的【工业和民用建—筑的设?计,、施:工应当符合国家有】关建筑设计》防火规范 》第,三十六?条, 人员密《集场所、易燃易【爆单位和《。高层、地下公共建】。筑等:火灾高危单》位应:当按照国家有—关规定投保火灾公】众责:任,险 火灾高危—单位:。应当建立火灾高危】单位消防安全—评估:制度由具有相应资质!的机构定《期开展评估评估结】果向社会《公开:。。作为单位信用—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! 第四章 》消防组?织 第三十》七,条 设区的市、【县级人?民政府和县级—以上人民《。。政府管理的开发【区,应当:依照国家有》关规定建立》公安消防队、专职消!防队并为消防队建】设固定营《房配:备消防车《。辆和器材装备 【乡镇人民政府应【当根据当地经济发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】要建立专《职消防队、志—愿消防队配备—必需的?消,防车辆、器材装备 !第三十八条 鼓励】和支持企《业联:。合建立专职消防队专!。职消防队的成立【应当报当《地公安机关消防【。机构验收 单位【。以及村民委员会【、居民委员会根据】需,要可以建立志—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!的消:防组织 《第三十九《条 县级以上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经,批准可以招聘合同制!消防员 合同制【消防员应当》经培训考试合格【后方可?上岗经?培训合格的合—。同,制消防员可以参加】。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!工作或者协助开【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! 第五章 》灭火救援 》第四十条 任何人发!现,。火灾都应《当及时报《警引:发火灾的人、火【灾现场人员、起火场!。所的负责人负—有立即报告火警【的义务 起火场【所的负?责人和熟悉起火场】所情况的人员应【当向灭?火指挥人员如实报告!火灾:现场有?无遇:险人员?、有无?易燃易爆《。危,险物品等重要信息 !第四十一条 —公,安机关消防机构【有权根据需要封闭】火灾现场《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破?坏火灾现场未经【公安机关消》防机:构同意不得进—入火灾现《场不得擅自清—理火灾现场 第【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统一—组织和指挥火—灾现场扑救有—权调动专职消—防队、志愿消防队和!交通、供水、供【电、:供,气、通讯、医—。疗救护等《有关单位协助—灭火:救援: 根据扑救》火灾的紧急需要【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组!织人:员、调集所》需物资支援》灭火救援 第—四十:三,条 :火灾扑灭后由公安机!关消防?机构负责火》灾事:故调查统《计火灾损失 发【生火灾的单》位和相关人》员应当按照公—安机关?消防机构的要求【接受事故调查—如实提供与火灾【有关的情《况公:安,机关消?。。防机构根据火灾现】场勘验、调查情况和!有,。关的检验、》。鉴定意见及》时制作火灾事—故,认,定,书作为?处理火?灾事故的依》据 第四《十四条 一般—火灾事故信》息,。由负责调查的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!布重大以上》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!。人民政府发布 第四!十五条 《公安消防队、专职消!防队除完成火灾扑救!任务外应当》。参加以?抢救:人员生命为主—的危:险化:学品:泄漏、道路交通事】故、:。地震:及其次生灾害、建筑!坍,塌、重?大安全?生产事故《、空难、爆炸及恐怖!事件等?。重大:灾害事故和群众【遇险事件的应—急救援工作并参与配!合处置?水旱灾?。害、气?。。象,。。灾害、地质灾—。。害、森林、草原【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!、水上事故重—大,环境:污染:、核与辐射事故【和突:发,公共卫生事件等【 第四十六条 【公安消防队参加应】急,救援工作应》当在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!导,下实施公安消防队】现场最高指挥—员应当作为政府成】立的应?急救援?指挥机构的成员 】第六:章, 监督检查 第四十!七条: 各级人民政府【应,。当,加强对?。本地:履行消防安全—职责的情况》进行监?督,检查在组织安全生】。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!理检查或《者考核时应当检查】考核消防安》全工作并听取—公安:机关:消防机构《的意见在火》灾,多发季节、重大节】日,、重大活动前或者期!间应:当组织消防安全【检查对?。重大消?。防问:。题或者火灾隐患实行!。专,项督办 第四—十八条 《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在消防监督检查】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!布局、公共消防设施!不符合消防安—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!。区存在影响公—共安全的重大火灾】隐患的应当由公安机!关书面报告》本级人?民政府 接到—报告的人民政府应】当在十五日内核【实情况组织或者【责成:。有,关部门、单位采取措!施予以?整改 第四十九【条 机关、》团体:、企业、事》业等单位应当定期组!织,消防安全检》。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!单位消?防安全检查的—情况应当记录存档备!查, 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有关部》门应当定期对—本系统、《本行业的消防安全】工,作进行?监督检?查 第五十条 【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、公安派出所【应当设立并公布【举,报电话、信》箱或:者电子邮箱地址【。。依法受理、及—。。时查:处单位和个人对【火灾隐?患、消防违法行【为的投诉、举报并】在二十日内》将处理结果》告知投诉人、举报人! 第五十一》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、公?安派出所《应当加?强对单?位遵:守消防法律》法规的监督》检查:发现火灾隐患应当】。及时通?知有关单位或者【个人采取《措施限期整改对拒】不,。改正的应当依法处理!并可以在报纸、【广,播、电?视或者政府网—站上予?以,通告警示《公,众注意消防安全 】第五:十二条 不及—。时消除隐患可—能严重威胁公共【安全的场《所或:者危险部位具有下】列情形?之一:的公安机关消防【机,。构,应当责令《立即改正并可以采】取查封措施 (【。一)占用、堵—塞、封闭《疏散:通道、安全》出口或者有其—他妨碍安全疏散行】为; (二》)建筑消防设施严】重损坏不再具备【防火:灭火:。功能;? (三)人员密集】场所:违反消防《安全规?定使用或者储存易】燃,易,爆危:险物品; (四)】公众聚集场》所违反消防》技术标准《采用易燃、可燃材】料装:修装饰可能导致重】大人员伤亡; 【。(五)其他可能严】重威胁公共安全的】火灾隐患 》。有第一项、第三项】行为经责令改—正拒不改正》的公安机关消防【。机构:可,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!行所需费用由违【。法行为人承》担 第?七章 法律责任 第!五十三条 违反本】办法规定的行为法】律、行政法规—有处理规定的从其】规定 第五》十四条 违反—本办法第十九—条规定申请消防【设计审核和验收【提供虚假文件材料的!县级以上公安机【。关消防机构不予【受理或者不》予许可并处警—。告已核发许可证【的撤销?许可 违《反本办法第》十九:。条规定应当报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备案的建设》工程未依法报送【备案的或者报送消】。防备案?提,供虚假文件》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公!安,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其!限期改?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!。停,止施:工,、使用 第五十五条! 违反?。本办法第二十—条规定施工单位【不落实施工现场【消防安?全责任的由县级【以上公安《机关消防机构责令】。限期改正;逾—期,不改正的责令停【止施工并处五千【元以上二万元以下】罚,款 第五十六条【 违反?本办法第二十三条】规定消防产品质【量认证、消》防设施检《测、消防安》全监测等《消防技术服务机【构和执业人员未按】照规定向自治区【公安:机关消防机构—。备案的由自》。治区: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责令改正可并处!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!。下,罚款;未制定管理】制度和服《务,质量规范的责—令改正 《第,五十七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二十五条规】定建设工《程使:用防火性《能不符合国家标准】或者行?业标准的建筑材料】、装修、《装饰材料《、消防?产品的由县级以上】公安机关《消防:。机构责令改正逾期】不改正的对负—有责任的《单位处三千元以【上三万元以下罚款】情节严重《的责令停止》施工 第五十八条】 ,违反本办法第二【十六条规定建筑物的!疏,散通道、安全—出口安装《防盗设?施或者建筑物—设置楼体户外广告影!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!援占用消《防车通道或者—消防登高扑救面的由!县级以上《公安机关消》防机构责令改正【拒不改正的由公安】机关消防机构—对防盗设施的管【理使用人或者—户外广告所在建筑】物的:。受益人处《以五千元以上一【。。万元以下的罚款并】可以强制拆除—所需费用由违法行】为人承担 第—五十九条 违—反本:办法规定单位或者个!人有: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县》级以上公安机—关消防机构责令【改正对?。个人处警告或者【五百元以《下罚款;对单位处一!。千元以上一》。万元以?。下罚款 (一)【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!启,状态、防火卷—帘下堆放物品的; !。(二)人员密集场】所未按规定设置【消防安全《标识的?; (三)》公共交通《工具未按规》定配置消防设施、器!材,或者未?保持完好有效的【; (?。四,。),公,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时!间进行?电焊、气焊》。、气割、砂轮切割】和,油漆等具《有,。火灾危险的施—工、维修作业的【; (五)引发火灾!的人、起火单位的】负责人不《。报或:者故意延误报告火警!的; ?(六)未按要—求,对自:动,消防设施进行检测、!维护保养《的; (七)消防】控制室?未按照规定》安排:专人:。值班:。的 第六十》条 违反本办法【第三:十二:条规定?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!。他管理人有下—。列,行为之一的》由县级以上公安【机关消防机构责令】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!千元:以下罚款;情节严】重的处五千元以【。上,二万元以下罚款 】(一)?。占用、堵塞、封闭公!共疏散通道、安【全出口、《消,防车:通道或者《对妨碍公共》疏,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!。消防车通《道畅通的行为未【及时制止《和,报告:的; (二)对【公共消防设施、器材!未进行管理、维护、!保养:。或,。者对破坏公共—消,防设施、器材—的行为未及时制止】和,报告的 第六—十一条 违》反,本办法规定机关、】团体、?企业、事业等—单位造成《火灾或者致使火灾】损失扩大《的由县级以上公安】机关:消防机构处一千【元以上五万元—以,下罚款 第六十二】条, 违反本《办法规?定,公安机关消》。防机构工作人—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依,法,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?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(一)对】。不符:合消防安《全要求?的消防?设计文件、建设工】程、场所准予—审核合格、消防验】收,。。合格、消防安全检查!合格的?; (二)无故【拖延消防设计审核】、消防验收、—消防:安全检查不在—法定期限内履行审批!职责:的; (三)发现】火灾:隐患不及时责令有】关单位、《个人整?。改的; (四)利用!职务为用户》、建设单位指定或者!变相指定消防—产品的品牌、销售】单位或?者消防技术》服务机构、消防设施!施工单位《的; (五)—将消防车、消防【艇以及?消防器?材、:装,备和设?施用于?与消防?和,应急救援无关—的事项的; (【六)其他滥用职权、!。玩忽职守、》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!八章 附则 第六十!三条 本《办法自201—2年12月1日起施!行2001年7月】29日?。。广西: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!民,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二十《五次:会议通过200【4年6?月3日?广西壮?族自:治区第十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八次会?议决定修正的广【西,壮族自治区》消防条例同时废止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