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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广西壮族自治区实】施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消防法?办法 (201【2,年9月19日—广西壮族自治区第】十一届人民》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第三】十,次会议通《。过 2012年【9月19日》广西壮?族自治区第十—一届人?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公告【第54?号,公布: 自20《12年12月1日】起施行) 第一】章, 总则 第》一条:。 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消防法结合本自治!区实:际制定本办法— 第二条 消防工】作贯彻预《防为主?、防消结合》的,方针按?照政府统一领导、】部门依法监管、【单位全面负责、【公民积极《参与的原则》实行消防《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!社,会化的消防》工作网络《 第三条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都有【维护消防安全、保】护消防设施、—预防火灾、报告【火警的义务》对发现的消防安全】违法行为都有举报、!投诉和?制止的权利》 第:四条: 各:级人民政《府及其有关》部门应当《组织开展经常性【的,消防宣传教育机【关、团体、企业、】事业等?单位应当经常对本】单位人?员进行?消防宣传教》育公安?机关及其消》防机构应当督促、指!导、协?助有关单《位,做好消?防宣传教育工作【教育、人力资—源和社会保障—等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和学校、有》关职业培训机构应】当将:消防安全知》识纳入到《教育:、教学和培训—。的内容之中》开展经常《性的:消防安全演练 广播!。、电视、报刊—、互联网等新闻【媒体应当《无偿开展消防—。公益宣传提高公民的!消防安全《意识 第《五,条 各?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!部门对在火》灾预防、火灾扑救】和应急?救援中做出突出贡】献或者对《举报消防安》全违法行为有功【的单位和个人给【予表彰和《奖,励 :第六条 《每年:11月9日为自治区!消防日 第》二章 消防安—全责:任 第七条 各级人!民政府、各部门的主!要负:。责人:对本行政区域、【本部门?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!分,管消防工作》的负责人是消防【安全责?任人负直接》领导责任《 机关、团》体、:企业、事业等—单位的主要负责人】或者法?定代:表人:。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!责任人 《 , 第八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履行下》。列消防?。职责 ?(一)将消防工【作纳:入,国民经济《和社会发展规划【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!; (?二,。)定期组织研究解决!消防工?作的重大问题; (!。三)将公《共消防经费纳入本】级财政预算; 【(四)制订并组【织,实施全民消防—安,全宣:传教育?。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宣!。传网络和工作机【制; (五)组织】开展有针对性—的消:防安全检查; (】六)依托公安消防】队、专职消防队【建立综合《性的应急《救援队伍组织—制定灾?害事:故,处置预案《和跨区域应急—救援建立综》合应:急救:援指:挥平台和机制—; (七)按照国家!规定的标《准建立消防组织【、配备消防和应【急救援装备; (】八)建立健全消防】安全责任制并纳入】安全生产责任制【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!责,任制考?核,体系:; (九《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。其他职责  — 第九条 乡镇人】民,。政府、城市街—道办事处《履行下列消防—职责 (一)执行】消防法律、》法规落实《消防安全责任—制; (二)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!防宣传教育提—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!。识; (三)组【织消:。防安全?检,查督促整改、消除火!灾隐患;《。。。 (四)组》织、:指导:、督:促村民委员会、居民!委员会和辖区—单位开展消》防工作; (—五)根据需要建立】多种形?式,的消:。防组织增《强火灾预防、扑【救和应急救援能力】; :(六)?辖区:发生:火灾事故时做好【灭火救?援,的相:应工作?。; (?七)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的其他职责】   第十条 【县级以上《人,。民政府有关》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!工履行?下列消防职》责 (?一)发展《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!有,关部门?制定和实施消防【发展专项规》划加快公共消防基础!设施建设;》 ,(二)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》应当:配合公安机关消【。防机构组织编制城】乡消防规划将公【共消:防设:施,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!施建设和改造计划】; (三)国土资源!部门应?当将消防站、消防训!练基地和灭火救【。援装备储备基地等公!共消防设施用地纳入!土,地利用总《体规划依《法保障其《建设:用地需要; (四】)工业与信息化、】公安:。、交通运《输、安全监》管、海事等》部门按?照各自职责对民用】爆炸物品、烟花爆竹!、危险化学品—。生产、储存》。、运输?、经营?中的:消防安?全进行监督检—查指:导、督促生产—经营单位《编制和实施》事故应急救》援预:案依法开展》事故调查; (【五)产品质量—。监督部?门、工商行政—管,理,。部门、公安机关消】防机:构按照各自》职责负责对消防【产品质量的监督【检查; (六)【市政、通信》部门按照各》。。自职责加强对—消防供水、消防通】信,。等公共消防设—施的维护管理—确保设施完好水量、!水,压充足通信畅通【; :(七)教育、—民政、商《务、文?化、卫生、体—育、气象、旅游、】宗教、人民防空、】广播电影电视等部】门应当根据本部门、!本系统?、本行业《的特:点有针对《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!查及时督促》整改:消,除火灾隐患  【 第十一条》 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!列消防职责 —。(一)对《有关单位《和公民遵守执行消防!法律、?法规、规《章、技术规范—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!督检查?; (二《)参与编《制城乡消《防规划按照规划确定!的方案?监督公?共消防设施的建设】、改善和维护; 】(三)开展消防宣】传教育培训; (四!)依法对建设工程进!行消防设计》审核:、消防验收或—者受理备案、进【行抽:查负责公众聚集场】所投入使用》或者营业前的消防】安全检查《; (五)依法对】消防技?术服务机构》进行监督管理; 】(六)指导》专职消防队》。、志愿消防队和应急!救援队伍的建设【和训练指《导公安派《出,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!工作; (七)组织!和指挥火灾扑救参加!重大灾害事故和其】。。他,以抢救人员生命为】主的应?急救援工作; (八!)调查火灾原—因统计火灾损—。失,处理火灾事故和【消防违法行为;【 (九)推进消【防科学技术的—研究推广《使用消防科学技术】研究成果; (【十)法律、》法规规定的》。其他职责   第十!二条 公安》派出所?履行下列消防职责】 (一?)依法对本辖区内的!。有关单位《和场所实施》日常消防监督检【查; (二》)开展?消防安全知识教【育; (三)督促本!辖,区内的物业服务企】业、村民《。委,员会、居民委员会】以及其他单位和【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职!责落实防火、灭火】措施;? (四)受理消【防安:全,举,报、投诉并进行核查!处理; (》五)维?护火灾现《场秩序?协助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开展火灾事故】调查调查《适用简易程序—的火灾?事故; 《(六)法《律、法规规定的其】他职:。责 :第十三条 》村民委员《。会、居民委员会【履行下列消》防职责 (一—)确定消《防安全管理责任【人、消?防安全员实施—消防安?全管理; (二)建!立健全消防安全【制度制定防火安全公!。约,; (三)指导【、督促住宅区的业主!大会或者《业主代表大会、业主!委员会和《。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安!排消防安全投入;】。 (四)根据—需,。要建立志愿》消防队配备必要【的消防装备、器材;! (五)组》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!宣传防火和应—急逃生知识; (】六)发?生火:灾时协?助有关部门》开展灭?火,救援和火灾事—故,调查工作; —(七)法《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职责 第十四条【 机关、团体—、企:业、事?业等单位应当—建立和落实逐级消防!安全责任制和岗【位,消防安全责任制明】确本单位消》防安全管《理,的机构和专、兼【职消防安全管理人】员履行法《律、法?规,规定的消防安—全职责 个体工【商户符合下列情形】。之,一,的应当按照前款【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!责、承?担法律?责,任 (一)经营【、使用公众聚集【场所; (二)经营!、使:用易燃?。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!场所; (》三)经营、使用【建筑:。。面积一百平方米以】上或者建筑层数两】层以上的其他生【产经:营场所 第十五条】。 公民应当履—行下列消防安全【义务 (一)遵守】消防法律、法规和】有关消防《安全规定《; (二)安全用火!、用电、用油—、用气和使用易燃易!爆危险物品》 (三)《不得损坏、》挪用或?者擅:自拆除、停》用消防设施、—器材不?。得埋压、圈》占,、遮挡消火栓或者】占用防火间距—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!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!口、消防车》通道; (四)火】灾扑灭后相》关人员应当按—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的要:求保护?现场接受事故调查】如实提供与火灾有】关的情况; (五)!对被监护人进行【火灾预防教育—; :(六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其?他义务 《第十六?条 消防行业—协,会应当?。加强:行业自律管理发挥】行业服务和行业监】督作用 第》三章: 火灾预《防 第十七条 【城市公共消防设【施应当与市政—基础:设施统一规划、设计!、建设和验收 消】防站、消防供水、消!防车:通道、消防》通信的基本建设和消!防装备?的投入应当纳—入城乡建设投资【计划:城市建设维》护费应当安排—一部分资《金用于市《政消火栓等公共消】防设施?的建设?和维护 鼓励—。和支持社会力量捐】助,公共消防设》施和消防装》备建设 第十八条】 市政?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!施、城市消防—车,道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确定的相【关部门负责》建,设,、维护和管理—;电信业务经营单】位负责保障消防通】信线:路畅通并免费向【用户提供火警等【公益性电《信服务;无线电管理!。部门应?当,保障消防《无线通信专》频专用? 建设?施工需要拆除—、迁移公共消防设】。。施的建设单位—应当报当地公安机】关,消防机构《备案:。;拆除、迁移以及】修复、重建公—共消:防设:施的费用由建设单】位承担 第十九条 !依法应当经公—安机关消《防机构进《行消防设计审核【、消防验收的—。。建设工程建设—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!审核、消防验—收时应当如实提供】。建,设工程的《相关文件《材料 依法应当【报公安机关》消防机?构备案的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!当在取得施工—许可、工《程竣工验《收合格?之日起七日》内向公安《机关消防机》构备:案并如实提供建设】工,程,的相关文件材料【公,安机关?消防机构《收到消防设计、竣工!验,收备案材料后—应当出具备案—凭证并通过消—防设计和竣工验【收备案受《理,。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!。序随:机确定抽查对象 】公安机关消防—。。机构对建设工程的消!防设计审核、消【防验收或者抽查的结!果应当?出,具书面意见 第二十!条, 建:设单:位、施工《单位应当建立健全】施工现场消防安【全管理制度明确各】自职责落《。实消防责任加强火源!、电源以及易燃【易爆和可燃物品的管!理 施工《作业区应当根—据灭火需要设置临时!消防给水设施—和临时消防车通道】配,备,相应的?消防器材《尚未竣?工的建筑物》内,不能作为人员居【住(宿)的场—所 第二十一条 】。建筑:。物,。的建:。。设、使?用单位或《者,受委托管理的物业服!务企业应当在建【筑物:的安全出口、—疏散通道、消防车】。通道和消防》设施的醒目位置设】置,符合标准《。的消:防安全标识提示安】全疏散的注意事【项,和消防设施的使用】方法 第二》十二条 建设工【程竣工后工程—安,装的自动消防—系,统、消火栓系统、电!器产品及其线路【、,。管路应当经具有【资质的检测机—构进行技术检测【建设单位《依法申请工程—竣工消防验》收或:者被抽查时应当【向公:安机关消《防,机构提交检测报告】 自动消《防设施应当》由具有相应》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每!年至少进《行一次全《。面检测、维护确保完!好有:效检测、《维护保养应当记录】存档备查《 根据消防》技术:规范需要设置消【防控:制室的应《当安排专人值班【 第二十三条 消】防产品质量》认证、消《防设施检测、消防】安全:监测等消防技术服】。务机构和执业人【员应当依法获得【相应的资《。质,、资格并自》依法获得相应资【质、资格之日—起三十日内向—自治:。区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备案自【治区公安机关—消防机构《应当将依法备案【并,具备合法经营资质】的消防?技术服务机构名录】向社:会公布 消防技术服!务机构?应当具备与开展业】务相适应的人员、设!施、:设备和场《地建立健全管—理制度和服》务质量?规范依法出具—证明:文件对服务质量【负责 第二十四条】 禁止生产、销【售、使用不符—合国家标准》、行业际准的消防产!。品 单位配置、设】置,的消防设施、器【材应当符合国家标】。准或者行业标准【并保持完好有效【维修消防设施—。和器材?禁止使用不合格的】配件:。和灭火剂 公安机】。关消防机构应当组】织对消防产品的使】用和维修《情况进行监督—。检查或者抽查并将消!防,产,品,监督检?查或者抽查的—结果及时向社会【公布 第二十五【条 建设工程使用的!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!和装修、装饰材料】应,当符:合国家标准或者【行业标准高》层建筑外墙装—修及保温材》。料应当?使,用,不燃或者难》燃材料? 具:有防火性能要求【。的建筑构件》、建筑材《料和室内外装修【、装饰材料以及国务!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!型的: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!特殊建设工程使用】的,消防产品在施工【。前实行见证取—样检验施《工单位在《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!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!并将样品送具有【相,应资质的检》验机构进行检验【。未经见?证取样?检验或?者检:验不合格的材料【不,得使用 第》二十六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?人不得擅自改变【建筑物、构筑物的】防火条?件不:。得设置?。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!的障碍物 建筑物疏!散通道、安》全,出口安?装防盗设施》或者建筑物设置【楼体户外广告—的应当符合消防安】全规定不得影—响人员疏散和灭火】救,援, 高层建筑应当【按,规定设置人员避【。难逃生设施和配置避!难逃:。生器材?并保持完好有效【避难:逃,生设施?和器材不得擅自挪作!他用严禁堵塞、【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消!防登:高扑:救,面 第二《十七条 公》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!用或者开业前应【当向: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申请消防》安全检查申请消【防安全检查应当【填写消防安》全检查申请表并【提交下列《材,料 :(一)?营业执照或者—工商行政管》理部门出具》的,企业:名称:预先核准通知书【; (?二)建设工程消【防验:收或者消防竣工【验收备?案文件; (三【)场所?消防安全制度、灭】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】; (?四)员工上》岗前消防《安全教育《培训记录、自—动消:。防系统操作人员职业!资格证书; (【五)其他依》法应:当申报的材》料 公安《机关消防机》构应:当,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!。个工作?日,内对该?场,。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!经检查合格后—方,可,投入使用《或者开业 》取得消防安全—许可的公众聚集【场所需?要变更名称、消防安!全责任人的应当【及时向?原发证机构提出变】更申请发证机构【收到申请后应当【当场予以变更 【高层建?筑原使用功》能变更为公众—聚集场?所的应当报经公【。安,机关消防机构审批 !第二:十八条 公众聚集场!所在营业时》间不得进《行电焊、气焊、【。气割、砂轮切—割和油漆《等具:有火灾危险》的施工、维》修作业;禁止将常】闭式防火《门,处于开启状》态、防火《卷,帘下堆放物品;禁】止在营业时将安全】出口上锁或者—阻塞疏散通道— ,第二十九《条 下列《人,员应: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! (一)单位—的消防安全责任【人、消防安全管【理人:员; (二)专职】消防队员《; :(三)消防工程设计!、施工、《安装、维修保养、监!理,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!管理人?员;: (四?。)从:事易: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!、储:存、:运输、销售、装卸工!作,涉及:消防安全的操作人员!;, (五)从》事电:。焊、气焊等》具,有火:灾危险作《业,。的人员; (—六)消防产》品的检?验维修人员;— (七?),其他:。依法需要培》训的人员 消防安全!重点单位的消防安】全管理人《、消防?控制室?。的管:理,人员:、易燃易爆危险品保!管人员应当持—有相应的上岗—证书 第三十—条 建筑物》或者场?所实行承包、—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!。理的当事人应当在】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!方的消防安全责【任;当事人没有合】同约定消《防安:全责:任的应当共同—承担消防安》全职责 所有权人应!当提供符合》消防安全要求—的,。建筑物或者场所并】监督承包、承—租或:者,受委托经营管—理,的单位安全使用该】建筑物或者场所承包!、承租?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!。的单位应《当在使用《管理区?。。。域范围内履行消防安!全职责?。 第三?十,一条 同一建筑【。物由两?个以:上,单位管理或者使【用的应当书》面约定?共用的建筑物—消防设施、》疏散通道、安全出】口、消防车通—道的使用和管理【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没!有书:面约:。定的消防安全责【任由:各方共同承担 建筑!物管理或者使—用单位较多或者【设有自动消防设施】。的应当成立或者【共同委托同一管理】机构进行统》一管理 第》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!企业或者其他—管理:。人在服务、管—理区域内应当履【行下列消防安全责】任, (一)保障公【共疏散通《。道,、安全?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畅!通; ?(二)负《责管理、维护—、保养共用消防【设施和器材;—。 (三)制定灭【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】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!加消防安全培—训和进行消防演练】 第三?十三条 《建筑物公共消防设施!的检:测、维?护保养、《更新:改,。造等费用《在保修期内由施工单!位承担?保修期满后有约【定的按照约定;没有!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!。。的按照业《主专有部分》占建筑物总面—。积的比例确》定 第三十四—条 公?共交通?工具应?。当配:备必要的《消防器材保持完【。好有效并设置—明显标识和使—用说:明 :城市: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!当设置与城市轨道交!通消防安《全相适应的专业灭火!、救援设备和疏散】。设施并?建立重点部》位的消?防,安全管理制度 隧道!、高速公路、大中】型桥梁应当设—。置必要的防火—、灭火?和抢险?救援设施、设备 公!共交通运营单位应】当加强对工作人员】的消防安全培训使】其在火灾发》生时能够引导、协】助乘客及时疏散熟练!使用消防《。器材 第三十—五条: 村民?委员:会、居民委员会【应当经常组》织开展消防安—全宣传活动增强【居,民,消防安全意识督促和!指导居民消除—火灾隐患 建筑物】。毗连:。。设置:、耐火等《级,低的村屯数》量较多的《。所在地人民政府【可以设?立专门的消防—组织机构《督促和指《导本地区《村屯消?。防工作指《导农村居民》安全用火、用电【、用油?。、用:。气 农?村建筑?物,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!全规定设置必要的】防火灭火设》施已建?成的连接成片的【。建筑物应当采取【增设防火间距—、耐火等级比较【低的建筑物》应当采取提》高耐火等级》等措:施逐步进《行,改造:改善消防安全—条件 村屯应当制定!。消,防安:全村:规民约实行消防安】。全联防制度》 ,乡,镇、农村在编—制,城乡规划时应当【按照要求规划消防水!源、消防通讯和消防!。。通道;乡镇、—农村的工业和—民用建筑的》设计、?施工应当符合—国家有关建筑—设计防火规范— 第三十六条 人】员密集场所、—易燃易爆单位和【高层、地《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!危单:位应当?按,照国家有关规定投】保火灾公众责—任,险 火?灾高:危单位应当建立火灾!高危单位消防—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!相应资质《的机构定期开展评】估评估结果向—社会公开作为单位信!用,评级的重要》参考依据 第四章 !消防组织 第—三十七条 设—区的市、《县级:人民政府和县级【以上人民政》府管理的开发—区应:当依照?国家有关《规定建立公》安消防?队、专职消防—队,并为消防队》建设固定营》房配备消防车辆和】器材装备 乡镇【人民政府《应当:根,据当地经济发展【和消防工作的—需要建立专职消防】队,。、志愿消防队—。配备必需《的消防车辆、器材装!备 第三十八—条 鼓励《和支持?企业联合建立—。专职消防队专职消】防队的成《。立应当报当》地公安机关消—防,机构验?收 单位以及村【民委员会、居民委】员会根据需要可【以建立志愿》。消防队等多种形式】的消防组织 第三十!九条: 县级以上公安【机关:消防机构经批—准可:以招聘合同制消防】员 合同制消防员】。应当经培训考—。试合格后方可上【岗经培训合格的合】同制消防员可—以参加火灾扑救及】应急救?援工作或者协助开】。。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!。 第五章 灭火【救,援 第四十条 任】何,人发现火灾都应【。当及时报警引发【。火灾的人、火灾【现,场人员、起》。火场所的负责人负】有,立,即报:告火警的《义务 起火场所的】。负责人和熟悉起火】场,所情况的人员应【当向灭火指挥人员】如实报告火灾现场有!无遇险人员、有无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】等重要信息》 第四十一》条 公?。安机关消防机构【有权根据需》。要封闭火灾现场【任,何,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!。火灾现场未经公安】机,。关消防机构同意不】得进入?火灾现场不》得擅自清《理火灾现场 —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》统一组织和指—挥,火灾现?场,扑救有权调动专职消!。防队、志愿消防队和!交通、供水、供电、!供气:、通讯、医疗救护】等有关?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!根据扑救火》灾的:紧急需要有关—人民政府应当—组织人?。员、调集所需物资支!援,灭火救援 第四十三!。条 :火灾扑灭《后由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负责火灾事故调】查统计火灾损失【 发:生火灾的《单位和?相关人员《应,当按照公安机关消】。防机构的要求接受】事故:调查如实提供—与火灾有关》的情况公安机—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!现场勘验、调查情】况和:有关的检验、鉴定】意,见及时制作火—灾事故认定书作为】处理火灾事故—的依据 第四十四】条 :一般火灾事故—信,息由负责《调查的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发布重大】以上火灾信》息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发布 第】四十五条 公安消防!队、:。专职消?防队除完成火—灾扑救任《务外应当参加以抢救!人员生?命,为,主的危险《化学品泄《漏、道?。路交通事故、地震】及其次?生灾害、建筑坍塌、!重大:安全生产事故、【空,难,、爆炸及恐怖事【。件等:重大灾害事故和群众!。遇险事件的应急救】援工: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!旱灾害、《。气象灾害《、,地质灾?害、森林、草原【火灾:等自然灾害矿—山、水上事故—重大:环境污染、核与【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!卫生事件等 第【四十六条 》公安消防队参加【应,急救援?工作应当在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的—统一:。领导下实施公安【消防队现场最—高指挥员应当作【为政府成立》的应急救援指—挥,机,构的成员 第六章】 监督检《查 第四十》七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应当加—强对本?地履行消防安—全,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!检查在?。组织:安全生产和》社会管理综合治【理检查?。。或,者考核时《应,当检:。查考核消防》安全:工作:并听取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的意见在火灾多!发季节、重大节【日、重?大活动前或者期【间应当组织消—防安全检查对重【大消防问题》。或者火灾隐患实【行,专项督办 第—。四十:八条 ?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在消防监督检—查,。中发现城乡消防安】全布局?、公共消防设—施不符?合消防安《全要求或者》发现本地区存在【影响公?共安: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!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!报告本级人民政【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!政府应?当在十五《日内核实情况组【织或者责《成有关部门、单位采!取措施予以整改【 第:四十九条 机关【、团体?、企业、事业—等单位应《。当,定期组?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!消除火灾隐患单位消!。防安全?检查的情况》应当记录存档备查】 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有关部门应当】定期对?本系统、本行—业的消?防安全工作进行监】督检查 第五十条 !公安:机关消防《机构、公安》派,出所应当设立并公布!举报:电话、?信箱或者电子—邮箱地址依》法受理、及时查处单!位和个人对火灾隐患!、消防违法行为的投!诉、举报并在二十日!内将处?理结果告知》投诉人、举报—人, 第五?十一:条 :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、公安《派,出所应当加强—对单位?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!监督检查《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!时通知有关单—位或者?个人采取措施限期】整改对拒不》改正的应当依法处】理并可?以在报纸《、广播、电视或者】政,府网站?。上予以通告警示公众!注意消防安全 第五!十二条? 不及?时,消除隐?患可能严重威—胁公共安全的场所或!。者危险部位具有下】列,情,形之一?。的公安机关》消,防机构应当责令立】即改正?并可以采取查封措】施 (一)占用、】。堵塞、封闭疏散【通道、?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!妨,。碍安全?。疏散行为; —(二)建筑消防设】施严重损坏不—再具备防火》灭火功能; (三】)人:员密集?场所:违反消防《。。安全规?定使用或者储存【。易燃易爆《。危险物品《;, (四)公》众聚集场所》违反消?防,技术标准采用—易燃、可燃》材料:装修装饰《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!亡,; (五)》其他可?能,。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!火灾隐患 》有第一?项,、,第三项行为》经责令?。改正拒不改正的【公安:机关消防机构可【以决定立即实施【代履行?所需费用由》违,法行为人承担 第七!章 法?律责:任 第五十》。三条 违反》本办法规定的行为】法律、行政法规【有处理规《定的:从,其规定? 第五十《四条 ?违,反本办法第十—。九条规定申请消防设!计审核和验收提供虚!假文件?材,料的县级以上公【安机: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!或者不予许可并处】警告已核发许可证】的撤销许可》 违反本办法第【。十九条?规定应当报公安机关!消防:机构备案的建—设工:。程未依法报送备案】的或:者报送消防备案提】供,虚假文件材》料,的由县级以上公【安机关消防机构责】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!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!、使:用 第五十五条 违!反本办法第二十【条规定施工单—位不落实施》工现场消防安全【责任的由县级以【上公安?机,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!改正:;,逾期不?改正的责令停—止施:。工,并处五千元以—。上二万?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!六条 违反本—办,法第:二十:三条规?定,消防产品质量认证】、消防设《施检:测、消防《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!服务:机构和执业人员未按!照规定向自治—区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备案的由自治区】公,安机关消《防机构责令改—正,可并处二千元以上】一万元以下》罚款;?未制定管理制度和】服务质量规范的【责令改正 第五十七!条 :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!条规定建设》。工,程使用防火性能【不符合国家标—。准或者行业》标准的建筑材料、】装修、装《饰材料?、,消防产品的》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责令改正逾!期不改正的对负有】责任的单位》处三:千元以上三万元以】下罚款情《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施!工 第?五,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!第,二十六条《规,定,建,筑物的疏散通道、】安全出口《安装防盗设》施或者建《筑物设置楼体户外广!告影响人员疏散和】灭火救援占用消防车!通道:或者消?防,登高扑救面的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!。。消防机构《责令改正拒不改【正的由?公,安机:关消防机构对防盗设!施的管理使用—人或者户外广告【所在建筑物》的受益人处以五千元!以上一万《元以:下的罚款并》可以强?。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!法行为?人承担 《第五十九条 违反】本办法规《。定单位或者个人有下!列行为之一的由县】级以上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责》。令改正对个人处警告!或者五百元》以下:。罚,款;对单位》处一千元以上一万】元以:下罚款 (一)【常,闭式防火门处于开】启状:态、防火卷帘下堆放!物,品的; 《。(二)人员密集场所!未按规定设》置消防安全标识的;! (三)公共交【通工具?未按规定配置—消防:设施、?器材或者未保持完】好,。有效的; (—。四)公众《聚集场所在营业时间!进行电焊、气—焊、气割、砂—轮,切割和油漆等具有火!。灾危险的《施工、维《修作业的; (【五)引发火灾的人、!起火单?位的负?责人不报或》者故意延误报告火】。。警的; (》六)未按要求—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!检测、维护保养的;! (七)消防控制室!未按:照规定安排专人【值班的 第六十【条 违反本办法【第三十?二条规?定物业服务企业或】者其:他管理人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《县级:以上:公安:机关:消防:机构责令改正—处一千元以上五千】元以:下罚款;《情节严重的》处五千元以》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】 (一)占用、堵塞!、封闭公《共疏散通道、安全出!。口、消防《车通道?或者对妨碍公共【疏散通道、安—全出口?、消防车通道畅【通,的行为未及》时制止和报告的【; (二)对公共】消防设施、器材未】进行管?理、维护、保—养或者对破坏公【共消防设施、—器,材的行为未及时【制止和报告》的,。 第:六十一条 》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机关、团《体、企业、事业【等单位造《成火灾或《者致使?火灾损失《扩大的由《县级以上公安机【关消:防机构处一千元【以上: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!六十二条 》违反本办《法规定?公,安机关消《防,机构工作人员有【下列行为之》一的依?法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 (【一)对不符合消防安!全要求?。的消防设《计文件?、建设工程、场所准!予审核合格、消防】验收合格、消防安】全检查合格》的; ?(二)无故拖延消】防设计审核、消防】验收:、消防安全检查【。不在法?定,期限内履行》审批职责的;— (三?)发现火灾隐患【。不及时责令有关【单位、个《人整改的《; (四)利—用职务为用户、建设!单位指定《。或者变相《指定消防产品—的品牌?、销售单位或者消】防技术服务机构【、消防设《施,施工单?位的:; (五)将消防车!、消防艇以及消防】器材、装《。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!和,应急救援《无关:的,事项的?; (六)其他【滥用:职权:、,玩忽职守、徇私【舞弊:的行为 第八章 附!则 第六十三条 】本办法自20—12年12月—。1日起施行2—001年7月29日!广西壮?族自治区第九届【人,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二》十五次会议通过20!04年6月》3日广?西壮族自治区第十】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!定修正的广西—壮族自治区消防【条例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