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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壮族自治区实】施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消防法办法】。。 (201》2年9月《1,9日广西壮》族,自,。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!表大:会常务委员》会,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!2012年9—月1:9,日,。广西壮?族自治区第》十一届人《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公告第】54号公布 —自201《2年12《月1日?起,施行) 》第一章? 总则 第一条【 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!法结:合本: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!法 第二条 消【防工作贯彻预防【为主、防《消,。结合:。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!领导、?部,门依法监管、—单位:全面负责《、公民积极参—与,的原则实行消防【安,全责任?制建立健全》社会化的消》防工作网络 第【三条 任何单位【和个人都有维护【消,防安全、保护消防】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!告火警的《义务对发现的—消防安全违》法行:为,都有举报、投—诉和制止《的权利? 第四?条 各?级人民政府》及,其有关部《门应:当组织开《展经常性的消防宣】传教育?机关:、团体、企业、【事,业等单位应当—经常对本单位人员】进,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!机,关及其消防机—构应当督促、指【导、协助有关单【位,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!。作教育?、人力?资,源和社会保障等【行政主管《部门和?。学校、有关职业培训!。机构应当将消防【安,全知:识纳入到教育、【教学:。和培训的内容之中】开展经?。常性的消防安全演】练 广播《、电视、《报刊、?互联网等新闻—媒体应?当无偿开展消—防公益宣《传提高公民的—消,防安全意识》 第五条 各级人民!政府及其有关部【门,对在火灾《预防、?火灾:扑救和应急救援中】做出突?出贡献或者》。对举报消防》安全违?法行:为有功的单位—和个人?给予表彰和》奖励 第六》条 每年《11月9日为—。自治区消防日 第】二章 消《防安全责任 —第七:条 各级人》民政府、各》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!本行政区域、—本部门消防工作【负,。领导责任分管消【防工作的负责人是】消防安全《责,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!。 机关、团体、企】业、事业《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!或,者法定代《表人是本单位的消】防安全责任人   !第八条? ,县,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履:行下列消防职责 】。。(一)将消防工作纳!。入国民经济和—社会发展规》。划及政府年度工作】计划; (二)定】期组织研究解决【消防:工,作的重大问》题; ?。(三)将公共消【防经费纳《入本级财政预算;】 (四)制》订并组织《实施全民消》防安全宣传教育【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宣!传网络和工作机【制; (五)组织开!展有针?对性的消防安—全检查; (—六)依托公安消防】队、专职《消防队建《立综:合性的应《急救援队伍组织制定!灾,害事故处置预案和跨!区域应急救援建立】综合应急救援指【挥平台和机制;【 (七)按照—国家规定的标准建】立,消防组织、配备消防!和应急救援装—备; (八)建【。立健全消防安全责】任制并纳《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!社会管理综合—治理责任制考—核体系?;, (九)法律、法】规规:定的其?。他职:责,   ?第九条 乡镇人民】政府、城《市街道办事处履行下!列消防职《责 (?一)执行消防法律、!法规落实消防安【全责任制; —(二:。)组织开展经常性的!消防宣传教育提【。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!识; (三》)组织?消防安全检查督【促整改?、消除火灾隐患; !(四)组织、指导】、督促村民》委,员会、居民委员【会和:辖区单位开展消【防,工,作; (五》)根据需要建—立多种形式的消防】组织增强火灾预防】、扑救和应急—救援能力;》 (六)《辖区发生火灾事【故时做好《灭,火救援的相》应工作?; (七)法律【、法:规规:定的:其他职责   第】十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!当按:照,职责分?工履行下列消防职责! (一)发》展和改革部门应【当会:同有:关部门制定和实【施消防发展专项【规划加快公共—消防基础设施建【设; (二)—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应当】配,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组织编制《城乡:消防:规,划将公共消防—设施:。纳入:年度: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!改造:计划; (》三):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!消防站、消防训练】基地和灭《火救援装备储备基】地等公共消防设施】。用地:纳入土地利用总【体规:划,依法保?障其:建设用地需要—; (四)工业与信!息化、公安、交通】运输、?安全监管、海事等】部,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民!用,爆炸物?品、烟花爆竹、【危险化学品生—产、储存《、运输、经营中的】消防安全进行—监督检查指导、督促!生产:经营单位编制—和实施?事故应急救援预【案依法开展事故调查!; (五)产品【质量监督部》门、工商行政管【理部门、公安机【关消:防机构按照各自职】责负责?对消防产品质量的】监督检查; (六】),市,政,、通信部门按照各】自职责加强对消防】供水、消防通信等公!共消:防设:施的维护管理确保】设施完?好水量、水压充足】通信畅?通; (《七)教育、民政、商!务,、文:。。化、:。。卫,生、体育、气象、】旅游、?宗教、人《民防空、广》播,电影:。电,。视等部门应当根【据,本部:门、:本系统、本行—业的特点有》针对性地开》。展消防安全检—查及时督促整—。改消除火灾隐患 】。  第十一条 公安!机关消防机构—应当:履行下列消》防职责 (一—)对有关单》位和:公民遵守执行消防】法,律、法规、规章【、技术规范和标准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!; :(二)参与编制【城乡消防《规划:按照规划确定的方】。案监:督公共消防设施【的建设?、,改,善和:维护; (三—)开展消防》宣传教育培训—; (四《)依法对建设工程进!行消防设计审—核、消?。防验收?或者受理备案、进】行抽查负《责公众聚集场所【投入:使用或者营》业前的消防安—全检查;《 (五)依法对消】防技:术服务机构进—行监督?管理;? (:六)指?导专职消防队、【志,愿消防队和应急救】援队伍的建设和训】练指导公安派—出所开展消防监【。督检查工作;— (七)组织和【指挥火灾《。扑救参加重大灾害】。事故和其他以抢救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】急救援工作; (】八)调查《火灾原?因统计火灾损失处】理火灾事故和—消防违?法行为?; (九)推进【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!推广:使用消防《科学技术研究成【果; (十)法律】、,法规规定《的其他职责  【 第十二条 公安】派出所履《行下:列消防职责 (一)!依法:对,本辖区内的有关【单位和场所实—施日:常消:防监:督检查; (—二):开展:消防安全知识教【育; (三》)督促本辖区—。内的物?业,。服务企业、》村民委员会》、居民委员会以及其!他单位和《个人履?行消防安全职责落】实防火、灭》火措:。施,; (四)》受理消?防安全举报、投【诉,并进行核《查处理; (五)】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协!助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开展—火灾事故调查—调查适用简易—程序的火灾事—故; (《六,)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其他》职责 第十三—条 村民委》员会、居民委员会】履,行下列消防职责 】(一)确定消防【安全:管理责任人、消【防安全?员实施消防安全管理!; :(二)建立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!定防:火安:全公约;《 ,。(三)指导、—督促住?宅区的业主》。大会:或者业主代表—大会、业主委—员会和物《业服务企业合—理安排消《防安全?投入; (四)根据!需,要建立志愿消防【队配备必要的消【防装备、器材; 】(,。五)组织《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宣!传防:火和应急逃生知识】。; (六)发生火灾!时协助有关部门开】展灭火救《援和火灾事故—调查工作《; (七)法—律、法规《规定的其《他职:责 第十《四条 ?机关、团体》、企业?。、事业等单位—应当:建立:和落实逐《级消防?。安全责任制和岗位】消防安?全责任制《明确本单位消防安】全管理的机》构和专、兼职消【。防,安,全管理人员履行法律!、法:规规定的消防安全】职责 个体工商户】符合下?列情形之一》的应:当按照前款规定履】。行消:防安全职责、承担】法律:责任 (一)经营、!使,用公众聚《集场所; (二【),经营、?使用易燃易爆危险】品生产经营》场所; (三)经】营,、使用建《筑面积一百平方米】以上或者建筑层【数,两层以上的其—他生产?经营场所 第—十,五条 公民应—当履行下列》消防安?全义务? (:一,)遵守消防》法律、法规和有【。关消防安《全规定;《 (二)《安,全用:火、用电、》用油、用气和使用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】 ,(三)不得损坏、挪!。用或者?擅自拆除《、停:用消防设施》、器材?不得埋压、圈占、】遮挡消火栓或者【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!用,、,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!、安全出口、消防】车,通道; (四)火灾!扑灭后相关人—员应: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的要求保—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!如实提?供与:火灾有关《的情况?; (?五,)对被监《。护人:进行火?灾预防教育; (】六)法?律、法规《规定的其《他义务 第十—六条 消防行业【协会:应当加?强行业自律管理【。发挥行业《服务和?行业监督作用— 第三章 火—灾预防 第十七条 !城市公共《消防设施应》当与:市政:基础设施统》一规:划、设计、建设和】验收: 消:防站、消防供—水、消防车通道【、消防通信的基本】。建设和消防装备的】投入应当《纳入城乡建设投资】计划城市建设维护】费应当安排》一部分资金》用于:市政消火栓等公【共消防设施》的建设?和维护 《鼓,励和支?持社会力量捐助公共!消,防设施和消》防装备建《设 第十八条 市政!消火栓等消防—供水设施、城市消】防车道由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!定的相关部》门,负责建设、维护【和管理;电信—。业务经营单位负责保!障,消,防通信线路畅通并】免费向用户提供火】警等公益性电信服务!;,无线电管理》部门应?当,保障消防无线—通信专频专用 建】。设施工?需,要拆除、迁移公共消!防设:施的建设单位应当】。报当:地公安?机关消防机构备【案;拆除、迁—移以及修复、重建】公共消防设施—的,。费用由建设单—位承担 第十九条 !依法应当经公安机】关消防机构进行【。消防设计审核、消】防验收的建》设工:程建设单位在—申请消防《设计审核、》消防验收时应—当如:实提:供建设?工程的相关文件材】料 依法《应当报公安机关消】防,机构备案的》建设工程《建设: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!许可、?工程竣?工验收合格之—日起七日《内向公安机关—消防:机构备案并》如实提?供,建设工程的相—关文件材料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《收到消防设计—、竣工验《收备案?材料后应当》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!消防设计和》竣,工验收备案》受理系统中》预设的抽查程—序随:机确定抽查对象 】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!建设工程的消防设】计,审核、消防验收或者!抽查的结《果应当出具书—面意见 第》二十条 《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!应当建立健》全施工现《场消防?安全管理《制度明确各自职责】。。。落实消?防责任加强火源、电!源以及?易燃易爆和可燃【物品的管理 施【工作业?。区应:当,。根据:灭火需要设置临【时消防给《水设施和临时—。消防车通道配备【相应的消《防器材尚未竣工【的建筑物《内不能?作为人?员居住(宿)的【。场所 ?。第二十一条 —建筑物的建设、使用!单位或者受委托管理!的物:业服务企业》应当在建筑物的【安,全出口、《疏散通道《、消:防车:通道和消防》设施的?醒,目位置设《。置符合标准的消【防安:全标识提示安—全疏散?的注意事项和—消防设施的》使用方法 第二十】二条 ?建设工程竣》。工,后工程安装》的自动消防系统【、消火栓系统、【电器产品及其—线路、管路应当经】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!进行技术检测—建,设单位依《法,。申请工程竣工—消防:验,收或:者被抽查时应当向公!安机关消《防机构提交检测报】告 :。自动消防设》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!质的:单位和人员》每年至少《进行一次《。全面检测《、,。维护确保完》好有效检测、—维护保养应》当记录存档备—查 根据消》防技术规范需要【设置消防控制室【的应当安排专—人值班 《第二十三条》 消防产品质—。量认证、消防设施检!测、消防安全监测等!消防技术服务机【构和执业人员—应当依?法,获得相?应的资质、》资格并自《依法获得相》应资质?、资格之日起三十日!内向自治区》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备案《自,治区: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应当将依法!备案:。并具备?合法经营资质—的消防?技,术服务机构名—录向社会公布— 消防技术》服务:机构应当具备与开】展业务?相适应的人员—、设施?、设备和《场地建立健全管理制!度和服?务质量规范依法出】具证明文件对服【务,质量负责 第二十】。四条 禁止》生产、销售、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!、行:业际准的消防—。产品 单位配置、】设置的?消防设施、》器材应?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!行业标准并》保持完好《。有效维修消防—设施:和器材?禁止使用不》合格的配件和—灭火剂 公》安机关消防机构应】当组织?对消防产品的—使,用和维修情况—进行监督检》查,或者抽查并将—。消防:产品监督《检查或?者,抽,查的结果《及时向社会公布【 第二十五条—。 建设工程》使用的建筑构—件、建筑材料和【装修:、装饰材料应—当符合国《家标准?。或者行业标准高层】建筑外墙《装修及?保,温材料应《当使:用不燃或《者难燃?材,料 :。具有防火性能要【求的建筑构件—。、建筑材料和室内】外装:修、装?饰材:料以及国务院公安部!门规定的大型—的人员密《集场所?和其他特殊》建设工程使用的消】防产品在施》工前实?。行见证取样检验施工!单位在监理单位【或者建设单位—的监督下现场—取样:并将样品送具有相】应资质的检》验机构进行检—验未经见证取—样检验?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材!料不得使用 第二】十六: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擅自改变【建筑物、构筑物的防!火条:件不得设置影—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!障碍物 《建筑物疏《散通道、安全出【口安装防盗》设施或者建筑物设】置楼体户《外广告的《应当符合消防—安全规定不得—影响人员疏》散和灭火救援 高层!建筑应当《按规定设置》人,员,避难逃生《设施和配置》避难逃生器》材并保持完》好有效避难逃生设】施和器材不得擅自挪!。作他用严《禁堵:塞、占用消防车通道!和消防登《高扑救面《 第二十七条 【公众聚集场所在投】入使用或者开—业前应?当向:当,地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申请消防安】全检查申请消—防,安全:检查应当填写消【防,安全检查申请表【并,提交下列材料 (一!。)营业执照或者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出具的企《业名称预先核—。准通知?书;: (二)《建设工程消防—验收或者消防竣工】验收备案文件; (!三)场所《。消防安全制》度、灭火和应—急疏散预《案; (四)员工上!岗前消防安全教【育培训记录、自动】。消防:系统操作人员—职业:资格证书; (五】)其他?依法应当申》报的:材料: 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应当《。自受理申请之日起】。十个工?作日内对该》。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!查经检查合格后方】可投入使用或—者开业 《取得消防《安全许可的公众聚】集场所需要》变更名?称、消防安全—责任人?的应当及时》向原发证机构—提出变更申请—发证:机构:收到申请后应当当场!予以:变更 高层建筑原使!用功能变更为公众】。聚集场所的》应当报经公》安机:关消防机《。构审批 第二十八条! 公众聚集场—所在:营业时间不得进【行,电焊、?气焊、气割、—。砂轮切割和》油漆等具《有,火,灾危险?的施工、维》修作业;《。禁止将常闭式防火门!处,于开启状态、防火卷!。帘下堆放物品—;禁止在营业—时将安全《出,。口上锁或者》阻,塞疏散通道》 第二十《九条 下《列人员应《当接受消防》安,全培训? (一)《单,位的消?防安全责任》人、消防安》。全管理人员; (】二)专职消防—队,员; (三)消【。防工程设计、施工】、安装、维修保养】、监理?人员和消《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员!; (四)从—事易燃易《爆危险?物品生产《、储存、《运输、?销,。售、装卸工作—涉及消防安》全的:操,作人员; 》。。(五)从事电—焊、气焊等具有火灾!。危,险作:业的人员; (【六)消防《产品的检验维—修人员; (七)其!他,。依法需要《培训的人员 消【防,安全:重点单位的消防【安全管理人、消防】控,制室的管理》人员、易燃易爆危】险品保管人员应当持!有相:应的上岗证书 【第三十条 建筑物或!者,场所实行承包、租赁!或者:委托经营管理的当】事人应当在订立的合!同中明确各方的【消防安全责任—。。;当事人没有—合同约定《消防安全责任的应当!共同承担消防安全】职责: ,所,有权:人应当提供符合消】防安全?要求的?建筑物或《者场所并监督承包】、承租或《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!单位安全《使用该建筑物或者】场所承?。。包、:承,租或者受《委托:。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!在使:用管理区域》范围内履行》消防安全职责— ,第三十一《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!个以上单《。位管理或者使—用的:应当书面约定共用】的建筑物消防—设施、疏散通道、安!全出口?、消防车通道—的,使用和管理明确消】防安全?责任没有书》面约定?的消防安《全责:任由各?方,共同承担《 建筑物管理—。或者使用单位较【多或者设有》。自动消防设施的【应当成立或者共同】委托:同一管理机构进行统!一管理 第三—十二条 物业—服,务企:业或者其他管理人】在服务、管》理区域?内应当履《行下列?消,防安全责任 (一)!保障公共疏散通【。道、安全出口—、消防车通道—畅通; (二)负责!管理、维护、—保养共用消防设施】和器材; 》(三)制定》灭火和应急疏散【预案:定,期组织有关》人员参加消防安【全培训和进行消【防演练 第三十三】条 建筑物公—共消防设《施的检测、》维护保养、》。更新改?。造等费用在保修【期内由施工单位承担!保修期满后有约定的!按照约定;》没有约定或》。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!。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!物总:面,积的比例确定— 第三十四》条 公共《交,通工具应当配—备必要的《消防器材保持完好】有效并?设置明显标识—和,使用说?明 城市轨》道交通运营单—位应当设《。置与城市轨道交【通消防安全相—。适应的专业灭火【、救援设备》和疏散设施并建立重!点部位?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! 隧道、高速公【路、大中型桥梁应当!。设置必?要的防火《、灭火和抢险—救援设施、设备【 公共?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!强对工作《人,员的:消防安?全培训使其》在火灾发生时能够】引,导、协助乘客及【时疏散熟练使用【消防器材 第三【十五条 村民委员】会、居?民委员会《应当经?。常组织开《展消防?安全宣?传活动增强居民消防!安全:意识督促和指—导居:民消:除火灾隐《患 建筑物》毗连设置《、耐火等级低—的村屯?数量较多的》所在地人民政府可】。以设立专《。门的消防组》织机:构督促?和指导本地区村屯】消防工?作,指导:农村居民安》全用火、用电、用】油,、用气 农村—建筑:物应当符合有—关消防?安全规定设置—必要的防火灭火设施!已建成的连接成片的!建,筑物:应当采取增设防【。火间:距,、耐火等级比较低】的建筑物应当采【取提高耐火等级等】。措,施逐步进行改造【改,善消防安全条件 村!屯应当制定消—防安全?村规:民约实行消防安全】联,防制度 乡镇—、农村在编》制城乡规划时应当按!照,要求规划消防水【源、消防通讯—和消防通道;乡【。镇、农村的》工业:和民用建筑的设计、!施,。工应当?符合国家有关—建筑设计防火—规范 第三十六【条 人员密集—场所、易燃易爆单位!和高层?。、地下公共》建,筑等火灾《。。高危单位应当按照】国家有关规定—投保:。火灾公众责任险 】火灾高?危单位应《当建立火《灾高危?单位消?防,安,。全评估制《度由具有相》应,资质:的机构定《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!向社会公开作为单位!信,用评级?的重要参考》依据: 第四章 消防组】织 第三十七条【 设:区的市、县》级,人,民政府和《县级以上《人,民政府管理的—开发区应当依照国】。家有关规定建立【公安消防队》、专职?消防队并为》消防队建设固—定营房配备》。消防:车辆和器《材装备 乡镇—人民政府应当—根据当地经》济发展和消防工【作的需要建立专职】消防:队、志愿消防—队配备必需》的,消防车辆、器材装备! 第三十《八,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!联合:建,。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!防队的?成立: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验收— 单位以及村民委员!会、居?民委员会根据—需要可以《建立志愿《消防队等多种形【式,的消防?组织: 第三十九》条 :县级以?上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,。经批准可以招聘【合同制消防员 【合同:制消防员应当经培】训考试合格后方可】上岗经培训合格的合!同制消防员可以参加!火灾扑救及应急【救援工?作或者协助开展消防!监督管理工作 【第五章? 灭:火救援 《第四十条 任—何人:发现火灾都应当及】时报警?引发火灾的人、【火灾现场人员—、起:火场所的负责人负】有立即?报告火警《的义务 《起火场所的》负,责人和熟悉起火场】所情况?的,人员应当向灭火指】挥,。。人员如?实报:。告火灾?现,场有无遇险人员【、有无易燃易爆危险!物品等重要信—息 :第四十一条》 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有《权根据需要封闭火】灾现场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破坏火—灾现:场未经公《。。安机关消《防机构同意不得进】入火灾现场不得擅】自清理?火灾现场 第四十】二条 ?公安:机关消防机构统一】组,织和指?挥,火,灾现场扑救》有权:调,动,专职消?防队:、志愿消《防,。队和交通、供水【、供电、供气—、通讯、医》疗救护等有关单位】协助灭火救援 【。根据扑救火灾—的紧:急,需,要有关人民政府【应当组织人员、【调,集所需物资》支援:灭火救援《 第四十三条 火】灾,扑灭后由公安机关消!防机构负责火灾事】故调查统计火灾损失! 发生火灾的单位】和相:关,人员应?。当,按照公安机关—消防机构的要求【接受:。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!火灾有关的情况公】。安机关消防机构【根,据火:灾现场勘验》、,调查情?况和有关的检—验、鉴定意》。见及:时制作火《灾事故?认定书作《为处理火灾事故【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! 一般火灾事—故信息由《。负责调查《的公安?。机关消防机构发布】重大以?上火灾信《息由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—发布 第四十五条】。 公安消《防队、专职消防队除!。完成火灾扑救任【务外应当参加以抢救!。人员生命为主的【。危险:化学品?。泄漏、道路交—通事:故、地?震及其次生灾害、】建筑坍塌、重大安全!生产事故、空难【、爆炸及恐怖事件等!重大灾害事故—和群众遇《险事件的应急—救,援工作并参与配【合处置水旱灾害、气!象灾害、地》质灾害、森》林、草原火灾等自然!灾害矿山、水上事】故重大环境污染、】核与辐射事故和【。突发公共《卫生事件等》 第四十六条— ,。公,安消防队参加—应急救援《工作应?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!公安消防《队,。现场最高指挥员应】。当作为政府成立【。的应急?救援指挥机构的【成员 第《六章 监督检查 第!四十七?条 各?级人民?政,府,应当:加强对?本,地履行消防安全职责!的情:况进行监《督检:查在组织安》。全生产和社会—管,理综合治理检查【或者考核时应当检】。查考核消防》安全工?作并听取公》安机关消防机构【的意见在火灾—多发季节、》重大节日、重大活动!前或者期间应—当组织消防》安全:检查对重大消防【问题或者《。火灾隐患实行—专项督办《 第:四十:八条 公安机关消】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!。查中发现《城,乡消:。防安全布局、—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!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!现本地区《存在影响公共安【全的重大《火灾隐患的》应当由?公安机关书》面报告本级人民【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!民政府应当在—十五日内核实情况】组织或者责》成有关部门、—单位采取措》施,予以整改 》第四十九条 机关】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!等,单位应当定期组织】消防安?全检查及时消—。除火灾隐患单位消】防安全?检查的?情况应当记录存档】备查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有》关部门应《。当定期对本》。系统、本行业的【消防安全工作—进行监督《检查 第五十条 公!。安机关消防机—构、公安《派出所应当设立并】公布举?报电话、信箱—或者电子邮箱地【址依法受《理、及时查处单【位,和个人?对火灾隐患、消防违!法行为的投诉、举报!并在:二十: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!投诉人、举报人 】第五十一条 —公安机?关消防?机构、公安派出所】。应,当加强对单》位遵守消防法律法】规,的监督检查》发现火灾隐患—应当:及时通知《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!取措施限期整改对拒!不改正的应当—依法处理并》可以在报纸、广【播、:电视或者政府—网站上予以通告警示!。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!第五十?二条 不《及时消除隐患—可能:严重威胁公》共安全的场所或者】危险部位具》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公安机关消》防,。机构应?当,责,。令立即改《正并可以采取查封措!。施, ,(,一,)占:用、:堵塞、?封闭:疏散通道《、安全出《。口或: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!散行为; 》(二)?。建筑消?防设施严《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!灭火功能; (三)!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!防安全规定》使用或?者储存易燃易爆危】险物品; (四【)公:众聚集场所违反消】防技术标准》采用易燃、》可燃材料《装修装饰可能导【致重大人员伤亡【; (五)其他【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!全的火灾隐患 有】第一项、第三项【行,为经责?令改正?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!消,防机构可以决—定,立即实施代履行【所需费用由违法【行为:人承:担 第七章》。。 法律责任 第五】十三条 违》反本办法规》定的行为法律、行政!。法规有处理规—定的从其规定 第】五十四?条 违?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!定申请消《防设计审核和验收】提供虚假文件—。材料的县级以上【公安:机关消防机》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!许可并处警告已【核发许可证》的撤销许可 违反】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!应,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备案的建设工程】未依法?报送备案《的或者报送消—。防备案提《。供虚假?文件材料的》由县级以《上公安机关》消,防机:构责令其限期改【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!停止:施工、使用 第五十!五条 违反本办法】。第二十?条规定施工》单位不?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!全,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公!安机关消防》机构责令限期改【正;逾?期不改正的责令【停止施工《并处:五千元以上二万元】以下罚款《 第五十六条—。 违反本办法—第,二十:三条: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!证、消防设施检测、!。消防:安,全监测等《消防技术服》。务机构和执业人【。员未按照《规定向自治》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备案的由自治区【公安机?关消防机构》责令改?正可:并处二千元以—上一万元以》下罚款;未制—定管理制度和服【务质量规范》的,责令:改正 第五十七【条 违反本办法【第二十五条规—定建设工程使用【防火:。性能不符合国家【标准或者行》。业标准?的建筑材《。料、装修、装饰【材料、消防产品【的由县级《以上公安《。机关:消防:机构责令改正逾期】不,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!单位处三千元—以上:三万元以下》罚款情?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施!工 第五十》八条 违反本办【法第:二十:六条规定建》筑,物的疏散通道、安全!出口安装防盗设【施或者建筑物设【置楼体户《。外广告影响人员疏】散和灭火《救援占用消防车通】道或者消《防登高扑救面的由】县级以?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责令改正《拒不改正的由—公安机关消》防机:。构对防盗设施—的管理使《用人:或者:。户外广告所在建【。筑物的受《益,人处以五千元以上】。一,万元以下的罚款并】可以强制拆除所需】费,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! 第五十九条 违反!本办法规定单位或】。者个人有下列—。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!上公安?机关消防机构责令】。改正对个人处—警,告或者?五百:元,以下罚款;对单【位处一千《元以上?一万元以下罚—款 (一)》常闭式防火门处于】开启:状态、防火卷帘下】堆放物品的; (】二)人员密集场所未!按规定设置消防【。安全标识的; (】三)公共交通工具未!按规定?配置消防设施—、器材或者未—。保持:。完好有效《的; (四)公【众聚集场《所在营业时》。间进行电焊、气【。焊、气割《、砂:轮切割和《油漆等具有火—灾危险的施工、【维,。修,作业的; (—五)引发火灾的人】、起:火单:位的负?责人不报或者—故,意延误报告火警的;!。 (六)未按要求对!。。自动消防《设施进行《检测、?。。。维护:保养的; (—七)消防控制室未按!照规定安排专人值班!的 第六十条 违】反本办法第》三十二条规定物业】服务企业或者其【他管理人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县—级以上公《安机关?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!一千元以上五千元】以下罚款;情节严】重的处五千元以【上二万元以下罚【款 (一)占用、】堵塞、?封闭公共疏散通道】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!通道或?者对妨?碍公共疏散通道、】安全出口《、消防车通道—。畅通的行为未—及时制止和报—告的; (二)对公!共消防设施、器材】未进行?管理、维护》、保养或者对破【坏公共消防设施、】器材的?行为:未及时制止和—。报告的 第六—十一条? 违反本办》法规定机关、团体】、企业、《事业等单位》造成火灾或者—。致,使火:灾损失扩大的—由县级以上公安【机关消防机》构处一千元以上【五万:元,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!条 违?反,本办法规定》公,安机关消防》机构: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依法给【予,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:。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》。(一)对不符合【消防安全要求—的消防设《计文件?、建设工程》、场所准予审核合】格、消?防验收合格、消【防安全检查》合格的; (二)】无故拖?。延消:防设计?审核、消防验—收、:消防安全检查—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!。审,批,职责的; (三)】。。发现火灾隐》。患不及时责令有【关单位?、个人整改的; 】(四)利用职务为】用,户、建设单位指定】。或者变相指定消【防产品的品牌、【。销售单位或者消防】技术服务机构、【消防设施《施工单位《的; (五)将【消防车、消防艇【以及消防器》材、装备和设—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!。救援无关的事—项的; 《(六)其他》滥用职权、玩—忽职守、徇私—。舞弊的?行为 ?第八章 附则 第】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!2012年1—2月1日《起施行2001年】7月29《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!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二十【五次会议通过2【004年《6月3日广西壮族自!治区第十《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八次《会议决定修正的广】西壮族自治》区消防条例同—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