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2【 :给水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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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6.2.1》。 DN2》5,给,水栓主要用》于冲洗、清扫—巷,道及混凝土施工等用!途;按软管长度最长!为50m考虑两【给水栓?相隔:1,00m设《一个是?适,宜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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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井下给—水栓在按《使用半?径50m考虑时必须!覆,盖所有?需,要,冲,洗的巷道或有其【他,用水项的地方但【对于没有其他—用水项且冲洗—巷道不频《繁(见第3.—1.8?。条及第5.4.1】条,的条文说明》),因此未设供水管道的!巷,。。道在冲洗巷道时可通!过,邻近联络巷从其他】巷道中的给》水栓引水服务—半径:可,按消:火栓保护半径15】0,m考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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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消火栓也是给水栓!完全可以用做冲洗】巷道但?为了使用《。方便:可能需要有变径的】管件DN25给水栓!设置成本不高给【水栓的功能》是否由同位置—的消火栓兼用可【由设计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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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2— 本条规定采用软!管的理由有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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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1《)便:于在复杂的工作环】境,中调整?合适的位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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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》。2)便于跟随采、】掘工作的推进—向前移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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