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节 能
11.0.1 井下水源宜直接用于井下。
11.0.2 井下供水系统宜最大限度利用已有水头。
11.0.3 井下加压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应选用高效率设备,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;
2 水泵的设计工况点应在特性曲线的高效段;
3 服务范围较大的动力供水设备宜采用变频调速装置。
11.0.4 动压给水系统管道的设计流速不应高于经济流速。
11.0.5 矿井水处理应根据不同去向和要求采用分质分量处理流程。
11 节 能
11.0.1 井下水源宜直接用于井下。
11.0.2 井下供水系统宜最大限度利用已有水头。
11.0.3 井下加压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应选用高效率设备,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;
2 水泵的设计工况点应在特性曲线的高效段;
3 服务范围较大的动力供水设备宜采用变频调速装置。
11.0.4 动压给水系统管道的设计流速不应高于经济流速。
11.0.5 矿井水处理应根据不同去向和要求采用分质分量处理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