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5,.4 管 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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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】.4.1 》 井:。下消防、洒水—系统:的管道必须延伸【到能够对全部用水】项进行供水的所有】用,水点以及井》下后期开拓工程的】接管处
!5.4.2 — ,管道系统可》采用:枝状管网有条件时】宜,连成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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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》.3: :管网进水口位置的】选择:及管网的布》置应使管道中水的】流向:与巷道中的风向【一致或?在火灾时能够—临时改变成一致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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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5.4.4》 井下消防、洒水!管道的阀门设置应】符合下列规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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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】 井下消防、洒】。水管网应在每—个支管起《点设控?制阀:;
【 ? 2 在管—道的直线管段—应每隔?一段距离设》一个检修阀两—个检修阀中间的支】管、给水栓或其他洒!水点的总数不宜超过!10个且两阀中【间的距离不宜超【。过,50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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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.5— 仅在《灭火:时,动,用,的消防储备水池的出!。水口:应设切换阀切换阀门!应设在便于》操,作的位?置,有条件时应》采用可兼用手—动开启的电动阀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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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.6【 管道的》规格应保证》。。在,计,算流量下各用—水点:的水压均能》满,足,用水点中《各用:水项的需要且应在经!济上:合理确定管》道规格时《应按:本规:。范第7章规定的管】道水力?计算方?法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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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.7【 阀门《、管:件的规格宜与相【关的管道《一致但?在需减压的管道上安!装的阀?。门规格可《缩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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