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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 管 】网,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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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.1 井!下,消防:。、洒水?系统的管道必须延伸!到能够对《全部用水项进—行供:水的所有用水—点以:及井下后期开拓【工程的接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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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.2 ! 管道系统》可采用枝状管网【有条件时宜连成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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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—.4.3 管网进!水口位置的选—择及:管网的布置应—使管:道中:水的流向与巷道【中的风向一致或在火!灾时能够《临时改变成一—致
《
5.4.【4 井下消防【、洒:水管道的阀门设置】应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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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! , 井下消防、洒【。水管网应《在每个支管起—点设控制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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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2 【在管道的直》线管段应《。。每隔一段《距离设一个检修阀两!个检修阀中间—的支管、给水栓或其!他洒水点《的总数不宜》超过1?。0个且?两阀中间的距离不宜!超过50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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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5.4.《5 仅《在灭火时动用的消】防储:备水池的出》水口应设切换阀切换!。阀门应设在便于操】。。作的位置《有条件时应采用可兼!用手动开启的电动阀!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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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.【6 管道的规格应!保证在计算流量下各!用水点的水压均【能满足用水点中各】用水项的需要—且应在经济上合理】。确定管道规格—时应按本规范第7】章规定的管道水力】计算:方法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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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《.4.7 阀门、!管件的规格》宜与:相关的管道一致【但在需减压的—管道上安装的阀门规!格,可,缩,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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