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3.2 水 【 压
!
3.2.1】 :井下用水设施—、,。设备的?供水水压应》。根据用水设备—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!下列规定
》
】 1 ? 给水栓《。处及接入一般用水设!备,处的水压不应低【于0.2M》Pa;
【
2 】 接入凿岩机及湿式!煤电钻的水压不应低!于0.2M》Pa且不应高于压】缩空气的压力;【
【。。 3 接入】加压泵站水箱—或水:池的:进水口的水压不应低!于0.02》MPa?;,
》
? 4 接—入一般用水设备及】泵站水池、水—箱的管接口水压【不,宜高于1.6M【Pa水?压超过1.6M【Pa时应采》取减压?措施;
》
【 5 采、掘工】作面采用水压达到】。。4MPa~10M】Pa的?。高压喷?雾宜由?高压喷雾泵》提供接入高》压泵的系统供水水压!应符合本条第1款】的规定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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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6? 直接接入喷雾】设施的水压不—宜低于1.0M【P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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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《2.2 井下灭】火时消火栓栓口水】压不:应低:于0.3MPa【超过0.5MPa】时应采取《减压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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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.2.3 —井下消防、》。洒水管道的静水【压力不宜《超过:4.0MPa水压确!实需要超过4—。。.,。0,MPa?时应在管材、—接头、配件和支护】的强度以及管理、】检修的条《件上采取与水压【相适应的《安全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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