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林市水功能—区监督管《理办法
第!一,条 为规范玉【林市水功能区的【监督和管理保—障水资源的可持续】利用: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!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水法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水污染【防治法等《有关法?律法规和水》利部水功能》区监:督管理办法、—广西壮?族,自治区水《功,能区监督管理办【法规定?结合玉林市实际制定!本,办,。法
—第二:条 本办法—适用于玉林市—境,内,的江河、湖泊、水库!、运河、渠》道,等,。。地,表水体(以下统称江!河湖库)《水功能?区的保护《和监督?管理
《 : 本办法所》称水功能区是指【为满足水资》源合理?开发、利用、节约】和保护的《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!然条件和开发利【用现状?按照流?域综合规划、水生】态系统保《护和经济社会发【展,要求依?其主导功能划定【范围并执《行相应保护和管理要!求的水域包括—国务:院批复?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!水功能区《划,(2011》-2:。030年)》、自治区人民政【府批复的《广西水功能区划(修!订)、市人民—政府批复的玉林【市水功能区划(2】0112《~2030)其内】容包括水功能—区名:称、范围、功能【及保护目标等—
, : :第三条 市水【行政主?管部门对全》市水功?能区实施统一监督管!理负责流域面—积在1000平【方公里以下中小河流!、跨设县《(市、区)河流【等江:河湖库水功能区的划!分和监督管》理
? 县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本辖区范—围内除划《分水功能《区以外的其它水功能!区监督管理协助上级!水行政?主管:部门实施监督管【理
第四】条 水功能区【的划分和《。调,整,、修订按照广西壮族!。。自治区水功能区【监督管理办法—的规定执行
【 第五条 水!功能区分为一级区和!。二级区一级区包括保!护区、缓冲区、开发!利用区和《保留区四《类二级区在一级区的!开发利用区》中进行划分二级区包!括饮用水源区、工】业用水区、》农业:用水区、《。渔业:用水区、景观娱【乐用:水区、?过渡区?和,排污控制区七类
】 经》批准:的,水功能区划是水【资源开发利用与保】护、:水污染防治和水环】境,综合治理的重要依】据应当在水资源管】理、水污染防—治、节能减排—等工作中严格执行】不得擅自变更
【 ? 第六条《。 市水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!定设:区市:划定的水功能区水】域纳污能力向市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提出限制排污总】量意见同时报本【级,人民政府和自—治区水?行政主管部门
【 ? 各县?(市、区)人—民,政府要?把限制排污总量作】为水污染防治和【污染:减排工作的》重,要,依据完?善,入河湖(库)排污管!控机制
第!七条 水》功能区达标》率未达?到批准的控制目标】的所:在县:(市、区)人民政】府应当组《织相关部门制定并】实施水功能》区限期达标整治【方案通?过截污?控污、生态修复等工!程,和,非,工程措施限期达到】。确定的控制》目标
? 第八条 !各县(市、区)【水行政?主管部门《要会同有关部门【按照自治区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印发的】入河排污口整治【规,划编制本辖区入河】排污口整治方—案报同级人民政府】批准后实施
】 :在实:施河道整治、中【小河流治理、河湖】。水系连通工》程时应当《统筹考虑入河排污】口的综合整治
】 第九条— 在江河湖—泊设置入河》排污口的《建设项?目建设单《位应当取得有审批权!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!管部门或者》。流域管理《机构出具的入—河排污口设置—同意文件
【。 入?河排污口的》设置审查《和出具同意文件实行!分级办理审批—权限按照广西—壮族自治区水—。功能区监《督管理办《法执行
— 具有以下情形之!一的由县《级水行?政主管部门负责【入河排污《。口设置审《。查,和出具同意文—件
(一)!河道:管理范围《内工程?建设方案审查文【件由:县级水?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批的?建设:项目需要设置—入河排污《口的;
— (二《)取水许《。可申请文《件,由县: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!批的建设项目—。。需要设置入河—排污口的;》
》(三)环境影—响评价文件由县级】环境保护行》政主管部《门,审批的建设》项目需要设置—入河排?污口的?
:。 (四》)其它符合广西壮族!自治区水《功能区?监督管理《办,法,。规定的情《形
第【十条 水功能区】应当:设立明显《标识水功能》区标:识由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。按照管理权限设立标!志内:容主要包括河流【(湖库)名称、水】功能:区名称、水》功能区的起》。始断面和终止断面、!。水,功能区河长或湖库】面积、?。水,质保护目标和代表断!面、立碑时间及管理!单位:等具体内容和标志】式样按照水利—部有:关规定执行
!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毁坏、》。擅自移动水功能【区标识或者挪作【他用
》 , 第十一条 市本!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管理权限内—水功能区《的水功?能区水量《。、水质?、水生态监测和【评价组织开展—跨县(市、区)河】流交界断面水质水】量监测评《价,考,核
各级水!行政主管部门—和其他有《关部门按照规定建】立,信息交换《机制实现水功—。。能区的水量》水质信息、入河【排污口与污染源排污!量等相关《信,息共享
【 第十二条》 各县(市、【区)水行政主管部门!定期统计辖区内各】水功能区入河排污量!、,废污水量《和减排?。量统计结果》应,当及时纳入国—家,、自治区和市—水资源管理系统
! 第十三条 】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的按照水利部水【功能区监督管理【办法有关规定—进行处罚《
: 第十四条 !本办法自《印发之日起施—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