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海市建《设用地容积率—指标管理《<?xml:nam!espace 【pref《。ix = o 【ns = "—urn:《schem》as-micro】sof?t-co《m:office】。:o:。f,fice《" />
暂行【技术规定《
第一章总【则
第一—条 为打《造宜居北海根据中】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!划法:、住房?和城乡建设部—建设用地《容积率?管,理办法、国》土资源部节约集约】利用:土地规定等法律【、法:规、规章制定本技】术规定?
第二条 北海【市城市总体规划确】定的中?心城:区(:不含铁山港)建【。设用地范围内调整和!出具已出让的商业服!务业设施用》地,和居:住用地?的容积率《指标适用于本规定出!具未出让的商业服务!业设施用地和居住】用地容积率指标【参照本规《定执行
第三条 】坚持公平、》公正、公开、可持】续发展?。原则尊重历史现状理!念适:当超前坚持节约【集约用地和宜居城】市建设并重原—则按照全局》统筹控?。制局:部因地制宜开发强】度适度避免高—强度建设商业、商】。务等用地容》积率高?于居住用地的思【路管理容积率指标】推进宜居城市建设
!
第?二章调整方法
【
第四《条 :根据北海市城市总体!规划确定开发—强度分区结》合地块区位条件、】微观区位《。影响条件进行修【正综合确定地块容积!率指标上限值各地】块容积率指标不得突!破计算所得》上限值?具体:。。计,算按:公式1?执行:F,AR规划(上限值)!=FAR基》准×(1+A1【),×(1+A2)×】(1+?A3)?×(1+A4)【。×(1+A》5)
公《式1中FAR— 基准强度》等级区地块基准【容积:。率;A?1、A2、A3、】A,4、:A5微?观区位?影响条件修正系数A!1为开发强度等【级分区?修正系数、A2【为地块?规模:系数、A3为—临路修正系数、【A4为临海岸—线修正系数、A5为!临开敞空《间修正?系数:
混合地《块容积率指标上限值!在各用地《性质分别计算后按拟!。混合的建筑面—积比例进行分别加权!具体计算按公式2执!行F:AR规划《混合(上限值)=】FAR规划(居【住)×居《住建筑面积比例(】%)+FAR规划(!商业服务业设施)】×商业服《务业:设施建筑比例(%)!
第五条 北【海市中心城区—城市建设用》。地开发强度划分【为,。六,。个等:级如表1具体范围以!附图为准
》 ,
表:1北海市中》心城区开发强度【等,级分区
!
序号
!
,
强度分区
—
区《位特征?
开发特【征
:
》。
1
强度】一区
《
城市主中心【
高强度
!
:
2
—
强度《二区
》
城市次中》心
中高强】度
】3
强—度三区
城】。市一般地区》
中等强度】
—
4:
强度四区】
城市—老区及边《缘地区
中低!。强度
【
5
强】度五区
》。
南?部滨海?旅游岸?线地区
低】强度
】
6:。
:
强度六区—
?
冠头?岭、鲤鱼地及历【史文化名城控制区】
按专—项规划及相关—规定执行
!
第六条 北海市居!住用地?基准:。容,积,率为2.5商—业服务业设施用【地包括商《业设施?用地、商务设施用】地、娱乐康》体用地、公用设施营!业网点?及其他服务设施用地!。基准容积率如表【2
表2—北,海市:中心:。。城区商?业服务业设施用【地基准容积率控【制表
】
《
: 》 !。 指】标类别 ! , 《
用地—类别
《
用地面积≤1公!顷,
1公顷【<用地面积》≤3公?顷
《
用地面《积>3公顷》
:
:
?容积率?
容积率
!
:容积率
》
?
商业服务业【设施用地
】商业用?地
零售商】业用:地
?
3?.,0
《
2.8
2!.5
《
批发市】场用地
—
2.5
2!.2:
2》.0
《
:
餐饮用—。地
》2.5
—
2.2
【
2.0
》
旅馆用!地
:
4.》0
》。3.6
3.!2
》
商务用—地
《
金融保《险用:地
:。
4.0
【
,
3.6
—
3.2
】
》艺,术传媒用《。地
3—.5
3.】2
:。
3.0
】
其它商】务用地
【3.5
—
3.2《
3.0
】。
,
娱乐【康体
用地
!。娱乐用地
】3.0
【。2.5
《
?2.0
【
?康体:用地
0【.5
0.4!
《0.3
【。
公用设施营业!网,点
加油加气!站用地
》
0?.5
》
0.?5
《
0:.5
《
:
,
其它网点用地】。
2.5
!
2.2
—
,
,
2.?0
】其,他服务设施用地
】。
3.》0
2.【5,
?
2:.0
》
第七》条, 各开发《强,度等级区内容—积率指标在基—准容积?率的基础上根据开】发强度分区》进行系数修正修【正系:数如表3
》
表3中》心城区开发》强度:等级分区修正系数】
?
《
序号—
?
强度分区—
居—住用地修正系数【 ,
商业服务业!设施
用地修正系数! ,。
《
1
【
:强,。度一区
】+0.1
—
?+0.2
【
2
!
:强度二?区
—+0.1
【
+0.》1
?。
:
3 —
:
强度三区
】
0
—
?0
—
4
—
强度四区
!
-0.1
!
-0.1 】
?
:
:5
—强度五区
》
:
-0?.3
【-0.2 》。
》
第八条 根据【地块规模对地块容】积率指标进行修正】。修正系?数,如表4?
表4北—海市中心城区地块】。规模修?。正系数
—
?
用地规】模
:
≤0.3公】顷
《
0.3~》1公顷
》
,
1~3公顷
】
>3公顷时每】。增加1公顷》(不足1公顷按【1公顷修正》)超过10公顷【按10公《顷为上?限计算
】
修正系数
【。
居住
【
-0.1
】
+?0.2
0
!
-0》。.05
》
:
:
,商业服务业设施
】
-0.2
!
:+0.1
》
?0
-—。0.05
》
?。
第九《条 临路《条件修正系数依据】。地块周边毗邻城市】道路的情况》分为临红线宽—度为40米》及以上道路一—条、:两条、不《临、:临主干道四》。类主干道以城市总规!定义为准《主要包括北》部湾:路(:贵州路?以西、广东路以东段!)、北?海大道、西南大道】、新世纪大道、【。。浙江:路,、银:。滩大道?、金海岸大道、云】南路、四《川路(北部湾广【场以南段)》、广东?。路(:北,海大道以南段)、上!海路(?北海大道以南段)、!南珠大道、天—。津路、迎宾大—道以及上述》未列出?的,红线≥50米—的道路修正系数如表!5,
表5北海【市中:心城区临路条件修正!系,数,
》。。
临【主要:道路(≥4》0m)?数量
》
临1条
】临2条
—
不临
如】临主干道额外
】
》商业服务设》施、居?住用:地,修正系?。。数
+—0.1
【+,0.2
《
0
建筑【高,度<54《m
?
+0.1
!
第十条— 根据地块》与海岸线《距离对地块容—积率进?行修正如地块跨【。不同:距离范?围则按其面积—比例确定修正系数】海岸线为沙》滩,与,绿化分界线或硬质堤!线临海岸线距离【修正系数《如表6
—。表6北海市》中心城区临海岸线修!正系数
》
!距岸线距离
!。≤200m》
200【500m
】
修正系—。数,。。
居住—用地:
,
?-0:.,2
-0.】1
?。
商业服】务业设施用地—
,
-《0.3
》
-0.2—
:
第十一【条 : 根据临开》敞空间?距离对地块容积【率进行修正如地块跨!。不同距离范》围则按其面》积比例确定》修正系数开敞空间】为规划确定的面积不!小,于5公顷的》综合公?园或广场不》包括冠岭公园、银】滩公园、海》难公园、海》滨公园、红树林、】冯家江带状公园等】滨海公?园和:广场修正《系数:如,表7
表7北海!市中心城区开敞【空间修?正系数
【
—
距离综合公园、广!场,(≥5公顷)—的距离
≤】350m
】≤500m
—
—修正:系数
—居,住用地
》
+0.2
【
+0.1【
?
商业服务】业设:施用地
《
+《。0.2?
+0.1】。
【
第三?章附则?
第十二条 本!。。规定自颁布》实施之日起实施暂行!实施1?年
:第十三条 本规【定具体应用中的问】题由市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负责解释
】 附图北《海市中心城区容【积率等级分》区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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