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海市控制性—详细:规划局部调》整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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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!第一条 为提高【城市规划的科学【性和合理性规—范,控制性详《细规划?。局部调整的》编,制与审?批保障城市》控制性详《细规划有效实施根据!中华人?。民共和国城乡规【划,法、住建部城—市、镇控制性详细】规划编?制审批办法等有关】法,律,、法规和规》章制定本《规定
?第二条? ,。在北海市城市规【划区范围内总面积小!于1平方《公里的?用地调整《控制性详细规划适用!本规:定,
第:三条 控制性详细】规划局部调》整,应符合城市总体【规划、?近期建设规划以及】其他相?关规划提《出的:发展原则和重要【理念
第四条 控制!性详细规划局—部调整应满》足公共服务设—施和市政基础设【施承:。载力旧城范围—在条件限制》时,可适当降低要求【
,。第五条 控制性详】细规划局《部调整涉《及已出?让,。土地用地《性质调?整时应符合用地【性质正方向》调整原则
第二章! 调整程序
第六】条 :申请:控,制性详细规划局部】的调整?主,体须为市直部门、各!区,人民政府(集—体就:业用地?调整:申请)?、各园区管委—。会等单位《或所涉?国有已出让土地【业主受理主体为市城!乡规划主管》部门
市人民政【府根据城市》公共:利益:和长远利益的需要】可以要求《市,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按规【定程序?对,控,制性详细规》划内容进行局部【调整
第《。七条 申请调整已】出让的国有建设【用地:、村民留用集体建设!用地控制性详细【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!率的由?市城乡规划主—。管部:。门对控制《。。性详细规划调整申请!。的必要性进》行专题论《证,、采取公示等多【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!内利害关系人和相关!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应!当组织听证
市城】乡规划主管部门将论!证报告、公》示征求?意见:。情况:和审核意见专—题上报市人》民,。政府经市人》民政府同意后—方可开展《。控制性详细规划【方案编制工作规【划,方案按程序经—市,规划委员会审—议通过后《报市人民政府批【准实施?相关规划设计—条件变?更,抄告市国土》主,管部门
申请—调整控制性详细【。规划涉及容积率调整!的按北海市建设【用地容积《率调整管理办法(试!行):规定程序和本—。规定要求调》整
第八条 调整】政府储备用》地和未征《收用:地(不包括村民留用!集体建设《用地)?控制性详细》规划用地性》质或容积率的由【市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—组织编?制控制性详细规【划局部?调整方案《经公:示和:征求相关部门—意见(必要时应当】组织听证)后按程序!上报市规划委—员会审议通》过后报市人民政府批!准实施
《。第九条 由》市人民政府及政府】。。部门组织编》制,。。的各类?。专项规划、城市设计!、修建性《详细规划《中,。涉及调整控》。制性详?细规:。划用地性质和容【积率:的所编规《划可以视同为论证报!告可以在规划报【批阶段同步编制控制!性详细规划管理单元!调整:方案按程序》一,。同报批提高》规划协同性
第十】条 控制性详细规!划调整内容涉及相关!职能部门的》须书面征《求相关职能》部门:意见:
第十一条》 市:人民政府《授权城?市规划委员》会审定控制性详【细规划局部调整【方案根据市》规划委员会纪要批】准实施?调整方案
第—十,二条 控制—性详细?规划:局部:调整方案《经,依法:批准后按照》中华:人民共和国城乡规】划法规定《报,相关部门备案
第十!三条 申《请调整已出让—国有建设用》地和:村民留用集》体,建设用地《控,制性详细规划中多种!用地性质《比例和建筑》密度指标的应提交】概,念性设计《方案由市城乡规划主!管部:门按照我《市城乡?规,划管理技《术规定审查报市城市!规划委员会审定后】对地块控《制性详细规划—进行动态维护—。相关条?件变:更情况抄告市—。国土主管部门
【调整未出让的用【地的:由市规?。划,主管:部门:按照:我市:城,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!调整后上报市规【划委员会审定并对】地块控制性详细【规划进行《动态维?护
第十四条— 申请?调整控?制性详细规划用地】性质、容《积率和?建筑密度之外—。的绿地率、》建,筑高度、配套服务】设施、交通》出入口、《停车泊位、建筑【后退:线、地块分》割等条件的无需提交!专题论证报告由【市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按照我市—有关城乡规划管【理技术?规定进行审批可以】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!和,。建筑设计方案报批】阶段:同步审批后报市人民!政,府备案并对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!进行:动态维护
第十【五条 不予调—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和!已出让?用地:规划:设计条件《的情形
(》一)由?国家、自治》区、市规定的强制性!公共服?务设施用地(—含教育、医疗、文】化、体育、》社区服务)不得取消!
(二)《以招拍挂方式出【让,的建设用地以及已调!整过的已出让用地】除用地性质》正方向?调整外两《年内不?允许申请调整—用地性质《、容积率《、建筑?。密度、绿《地率指标且已—出让用地的用地性质!不得逆?方向调整
(—三,)通过?非,居住用地调整—为居住用《地、居?。住用地或《含居住用地性质的】混合用地提高容积率!等非逆方向》调整方式《申请:增加居?住建筑?面积的如《申请调?整不符合《已批准控制性详细规!划原则上《不允:许调整?
(四)《。快速路、主干—道不得取消等级、】。标,准不:能,降低城?市路网密《度不足?或,道路面积《率不足地段一—般不得?取,消、变窄道路规【划确定的市》政道路不能改为【。内部道路不》能改变道路》使用性质原规划【为,市,。。政设施走廊》。的,用地或河渠及其绿带!用地不得随意取消如!市政设施《、河渠取消或改【道后原用地优先安】排,。公共服务设》施用地?
(五)历史文化】名城:保护控制紫线范【围内除公共服—务,设,。施外不得调整建筑高!度
第三章【 ,调整:论证
第十六【条 ?由市城乡规划—主,管部门组织、申【报单位配合编制控制!性详:细规划局《部调整专题论—证报告进行调整必要!性,论证
第十七—。条, 控制《性详细规《划调整论证报告【应由具有城市—规划编制甲级的【单,。位,进行:编制
第十八条 】控制性详细规划调】整论证报告主要内】容应根据项目的不】同情况进行论—。证,主,要包括?以下内容《
(一)上位规划】对地块所《在区域的定》位分:析
:(二)所在管理单元!历版控制性详细规】划以及正在编制中的!控制性详细规—划差异及变化
(三!)所在区《域的现状建设、【交通状况、公—共服务设施和—基础设施《配套情况
(—四)调整的理由【、依据?和目的?
(五)调整后控制!。性,详细规划管理—单,元的人口容量、【调整方?案城市配套设施市政!。设施承载能力—、公共?服务设施服》务能力论证其中必】须包括是否满足国】家,规范:及解决方案等—
(六)城市交通影!响,论证含交《通量、交通组—织(含静态交通)等!
(:七)城市《设,计及景观影响论证】含,调,整,后产生的《景观变化对城市景观!的影响?与解决方案等
【(八)对周边其他】业主或?已实施项《目的影响论证—以及对周边环境质】量的影?响论证
(》九)已出让用地申请!。调整的应论证总【平面:布局:方案(?多方案比较)—、日照、消防、经济!技术指标《、建筑空《间环境、停车安【排、出入交通流【线组织、生态—环境等合理性方案须!满足我市有关—。城乡规划管理技【术规定
(十)【其他由市《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》指,定的论证内容
第】四章 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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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—。 市人民政府、【市辖区和园区的控制!性详细规《划局部调整论证【报告和调整》方案所需经费分别】纳入各级和》园区财政预》算
第二十》条 未按本—规,定及相关规定进行控!制,性详细规划局部调】整的:调整:规划无效;因违【规调整规划而—审批建设项目—的按: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城乡规划法、】城,乡规划?违法违纪行为—处分办法等规定追究!有关责任《。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!任
第五章 附【则,
,第二十一条 —控,制性详细规》划管理单元为—各控制性《详细规划片区—按市政道路、铁路、!水系等界线划定并编!号,。的基本?。单元
第二十二条 !将用地性质按优【先次序分级》最优等级为公—共,管理与?公共服务《设,。施用地?、绿地?与广场用地其次为商!业服务业设施用地】。再,次为居住用》地从低等《级用地性质》向高等级用》地性质调整或提【高混合用《地中高等级用地性质!比重为?用地性质正方向调整!
第:二十三条 》本规定自颁布之【。日起实施由市城【乡规划主管部—门,负责解释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