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字:桂林地理空》间框架建《设与使用《管理办?法
(?试行)
—第,一章 总 — ,则
第一条【 为提《高地理信息》资源的共享利用【和网络化《服务水平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,测绘法中《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!家秘密法基础测绘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!测绘成?果管理条例重要地理!信息:数据审核公》布管理规定地理空】间框架基本规—定公开地图内容【表示若干规定等有】关规:定结合我市实际制】。定,本办法?
第二条 数【字桂林?地理:空间框架是地理信】。息数据及其》釆集、加工、交【换、服务所涉—及的政策《、法规、标》准,。、技术、设》施、机制《和人力?资源的总称》由基础地《理信息数据》体系、数据目录与交!换体系、政策—法规:与标:准体系、《组,织运行体系和公【共服务体《。系等构?成包含我市地理【信息公共平台该平台!统一采用2000国!家大地坐《标系
第《三条 ? 数字桂林地理【空间框架由》市,人民政?府统一?组织建设《全,市各级?政府部门、企事业】单位和公《。众根据权限》共享使?用,
第四?条 ?数字桂林地理空【间框架?的,建设、管理》、,维护与应《用服务适用本办法】。。
第二》章 职《责与分?工
第五条 】 市国土资》源局(市测》绘地理信息局)【负责数字桂林—地,理空间框架的总【体设计、推广应用】及使用?。管,理工作包《括项目的《具体组织实施和基础!地理信息《。资,源的:建,设、更新、集成、】分发服务工作并在政!策措施?、,共建共享、应—用服:务等方面发挥支持保!障作:用
第?六条 市国土【资,源局信?息中心负责数字【桂林地理空间框架的!日常运行、更新和】维护并提《供基:础地理信息资源应】用服务?其主要职责是
(】一,)负责数《字桂林地理》。空间框架公共服【务,平台的接入实—。施,。、管理、更新、日】常维护和用户培训】指导等工作;
(】二)负责《市本级基础》地理信息《数据集编目》、管理与《更新维护工作;
(!三)负责《市本级地理空间【框架数据集目录的】注册、?公,布与:更新维护工作;【
(四)《负责市本《级地理空间框—架数据集内》容,的,分发、管理与更新】维护工?作并提供数据共享服!务
第七《条 ?参与数?字桂林地《理空间框《架建设或使用—地理空间框架信息】数,据资:源的有关部门负责】提供:本部门公共》专题地?理信息数《据集其?主要职责是
(一】)负责本部门公共】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!的采集、编目;
】(,二)对?。本部门公《共专题地理信息数】据集目录内容设置使!用权限;
(—三,)及时提《供本部门公》共专题地理信息数】据集并负责定期【。更新
第《八条 《。。市国:土资源局(市测绘地!理信息局《)在保密主管部门】、国家安全主管部】门的指导和监—督,下将:数据提交给国家测绘!地理:。。信息:局授权部门进—行保密?处理:确保数字桂林地理空!间,框架建设符合—国家安全《保密的相关规定
】第九条 《 使用财《政资金的测绘项目】和涉及测《绘的其?他使用财政》资金的项《目,有,。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!应当征?求本级?人民政府测绘—地理信息主管部门】的意见;《。有适宜?测绘成果的应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!绘成:果避免重复测绘
】
第三章 【框架建设与》管,理
:
第十条 标准!体系建设
》(一)数字》。桂林地?理空间框架标准体】系的制订应当—根,据国家、自治区【和行业颁布》的相关标准规—范、技术《规程在对我》。市实际情况进—行,充分调研的基础【上,综,合考虑用户需求【、技术需求和应用需!。求等方面《因素确保标准体【系的科学性、实用性!和指导性
(二)】数字桂林地理空间框!架建设必须》严格按照数字—桂林地理空间—框架标准体系规【范保:证信:。息资源的共享—与整合利用
第十一!条 数字》桂,林地理空间框架【。地理信息数据—集,及数据库建设
(一!)数字?桂林地理空间框【架地理信息数—据集分为四个层【次包括基础》地理:。信,息数据集、》公共基础《地理信息《数据集?、公共专题地理信息!。数据集和公众地【理,信息数据《集
1.基础地理】信,息数据集是》城,市基础地理信息数】据的集合《其,内容包括《定位基础《、居民地、工矿【建筑、交通》、管线、水系—、境界、《。。地貌、土质、植【。被,。等基础?。数据、?地名:数据和数字》正射影像《等,数据是数字桂林地】理空间框架的数据】基础通过数据交【换方式提供给需【要深入应用地理信】息系统的政府部门】。在涉:密网:络上使用《
2.公共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】集包含政府》部门:、企事业单》位可共?享,使用的各《类专题数据》是政府各《。部门基?于数字?桂林地理空》间框架公共服务平】台对数据进行提取、!保密、美化等加【工将行政调查、行】政办公数《据进行空间》化处理后形成的公共!基础地理信息成果可!以通过我市政—务网提供给政—府部门、企事—业单:位使用
3.—公共专题地理—信息数据集是相关主!管部门依据标准【规范将数据进—行空:间化处理后形成的】公共专题地》理信:息成:果可以通过我—市政务网提供给【政府部门共享使用】也可以经过处—理,后提供给社会公【。众使用
4.公众地!。理信息数《据集是通《过,对公共基础地理信息!数据集和公共专题地!。理信:息数据集进行数【据提取、保密—、美化等加》工之后形成的—融合:产品由市国土资源】局(市测绘地—理信:息局)负责建—设通过网《络平台提供》给社会公众使用【
(二)数字桂林】地理空间框架数据】库采用集《中建库和分布式【建库两?种模式基础地—理信:。息数据库、公共基础!地理信息数据库【、公众?地,理信息数据库由市国!土资源局(市—测绘地理信息—局,)集中建库并统【一管理;公》共专题地理信息【。数据库由各参—与数字?桂林地理《空,间框架建设部门分别!建库或委托》。市国土资源局(市】。测绘地理信》。息局)集中建库【
,第十:。二条:。 数字桂林—地理空间框架公共】服务:平台建设
(—一)数字桂林地理空!间框:。架公共?服务平台《是应用服务功—能数据、软》件及:其支撑环《境的总称《该,平台具备个性化【的应用开发》。接口和可扩》展空间?依托:数字桂林地理空间】框架公共服务平【台数据通过》在线方式《满足政府部门、企事!业单位和《社会公众对地理【信息、空间定—位、数据查询分析的!基本需求
(—二)数字桂》林地理空《间,框,架公共服务平—台由市国《土资源局《(市测绘地理—信,息局)按《照数字地理空间框】架统一标准》进行建设其他部门】不得重复《建设
(三)—数字桂林地理—空,间框架公共服务平】台是全市统一、权威!的地理信息资—源,共享平台所》有共享的地理信息】数据均纳入该平台】统一进行公布、共】。享、交换与管—理,。
第四章 】信息:更新与管理
【
第十三《。。条 提供各类【地理信?息数据?的部门应《当按:照,数字桂?林地理?空间框架标准体系】规范做好《共享:数据的采集、更新】与,汇交工作地理信息】数据的?采集:工作应当由具备合法!资质的单位实—施并:符合采集《标准和质量要求数据!的更新必须》保证:准确:性与及时性
—第十四条 基【础地:理信息数据集—由市国?土资:。源,局(市测绘地理信】息局)依《据数字桂林地理空】间框:架建设的标准规范】以及数?据更新频率要求【统一进行更》新维护
(一)市】国土:。资源局?(市测绘地理—信,息局)应当》根据:国家、自治区—有关规定以》及我:市,基,础测绘规划统—。筹做:。。好基础地理信息数】据的采集《、更新工作编制基】础地理信息数据【年度采集、更新计划!并负责组织》实施所需《经,。费列入市本级财【。政,预算市财《政根据财力情—况保障基础地理信】息数据年度采集【和更新工作的—经费投入其他—部门不得再》对未纳入基础地理信!息数据年度采—集和更新《计划:的同类项目进行立项!。以及财政性投资
】(二)实行基础地理!信息数据定期更新】制度市国土资源局(!市测:绘地理?信息局)根》据,我市基础测绘规【划要求每《年动态?更新全市基础—测,绘地:理信息数《据;其他类别的基础!地理信息《数,据更新工作由市国】土资:源局(市测》绘,地理信息局)—根据我?市经济社《会发展需求进行;特!殊情况?下市国土资源局【(,市测绘地《理信息局《)可:对负责的基础地理】信息数据实施—局,部紧急更新
—(三)落实》基,础地理信息数据成】果汇交?工作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!广西壮族自治—区,测绘管理条》。例等相关规》定有关部《。门应当定期向市国土!资,源局:(市测?绘地理信息局)【汇交已完成》的基础地理信—息数:据由市国土》资源局(市》测绘:地理信息局)对汇交!的数据统一进行管】。理编:。。制基础地理信息【数据目录《并,及时公布市级负责】的基础地《理信息?数据目?录
第十《五条 由市国【土资源局(市—测绘地理《信息局)统》一对更新的基础【地理信?息数据集《进行加工并提交国家!测绘地理信息—局授:权部门?保,密处理后在我市政】务,网,上更新公《布公共?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!更新由市国土—资源局(市》测绘地理《信息局)负责并【确保与基础地理信】息数据?的,更新周期《一致
?。第十:六条: 按照《“权威数据来自权】威部门、权威部门负!责更新维护”的原则!。政府部门根据数字】桂,林地理空间框架【建设标准规范及【时采:集、更新公共专题】地理信息数据集并在!数,字桂林地理空间框】架公共服务平台上公!布
公共专题地理】信息:数据集空间位—置的:保密处理工作—统一由市《国土资源《局(市测绘地—理信息局)提交国】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!。权部门进行数据【业,务内容?的保密?处理工作在保密行政!管理部?门的指导和监督【下由提供《数据的部门负责【
第十七条》 :由市国土资源局(市!。测绘:地理:信息局)在》基础:地理信息《数据集和公共基【础地理信《息数据集的》。基础上?对公众?地理:信息数据集进—行提取加工、保密】处理后通过》我市政务网或其【。他,互,联网平台进行更新公!。布,。更新周?期分别与《公共:基础地理信》息数:据集、公共专—。题地理?信息数据集》保持一?致
第十八》。条 ?提供地理信息资源】的部:门应:当,按照有关《规定做好《共享信息的采—集、更新、汇总【。。和公布?工作包括系》统,基础地理信息—数据集的更新维【护及相关《专,业、专题、共享信息!。数,据集:的更:新维护在信息更【新,维,护过:程中要保证数据的准!。确性与时效性并符合!数字桂林地理空【间框架的整体数据采!集,标准、数据质量【标准:和数据交换标准
】
第五章 数】据共享与交换
】。
第十九《条 政府部—门、企事《业单:位必:须按照?数字桂林地理空间框!。。架数据集目录的规定!及时将?其所属的已经保密处!理且符合《公布要?求的公共基》础地理信息数据、】公,共专题地理信—息数据、《。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通!过数:字桂林地《理空间框架公—共服务平台进行【公布、?共,享,与交换
第二十【条 市国土资源局!(市测绘地理信息】局)会同我市数字】城市地理空》间,框架建设工》作领导小《组成员单位根据【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需!要及公共管理与公共!服务需?求及:时,对,数字地理空间框架数!据集目录进行—。调整
?第二十一条》 各有关部—门所提供的共享地理!。信息:数据应?当符合合法、准【。确、:规,范的要求市国土【资源局(市》测绘地理信息局)定!期对:共享数据的质量【进行:监,督,检查对发《现的问题《要责:令有关部门及时进】行,修,正,
第二十二条—。 市国土资源局】(市测绘地理信【。息局)应当》。通过公共平台或【。门户网站公》布全市数字》地理空间框架数【据集目录、用户权】限及共享途》径等事项《供需求者查询
【。第二:十三:条 全市政府部门!、企事业《。单,位、公众可》通过公共信息平台】。在权限范围内共享】相,应的地理信》。息数据
以下地【理信息数据》不得在非涉密网络】中运用
(一)未经!国家测绘地》理信息?局授权部门保密处理!的基础?地,理信息数据;—
(二)空间位【置未经国家测绘【地理信息局授权部】门保密处理、—业,务内容未《经数据?提供部门保》密处理的专题地理信!息数据;
(三【)未:对敏感信息》进行处理的公众地】理,信息数据
第—二十四条 —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!为国家?秘密信息仅限于通】过部署在涉密网络上!的公共服务平—台共享使用使用过】程中:。应当确保使用环境】。与非涉密网络物理隔!离需要使用基础地】。理,信息数据的有关【部门其使用目—。的和范围必》须符:合国家保密相—关,法律法规《及政策?规定并严《格按照使用国家【涉密:基础:测绘成果的法定审】批程序执行
第【二,十五条 公—共基础地理信—息数:据集和公共专题地理!信息数?据集经过保密—处理后可通》过我:市政务网提供给政府!部门、企事业单位共!享使用在使》用过程中必须保证】使用环境与政务【网,逻辑隔离《政府部门《可通过地理》信息共享交换平台】在权限范围内获取公!共基础地理》信息和其《他相:关专题信息
第二】十六条 公共基础!地理信息《数据用户《权限由市国土资源局!(市测绘《地理:信息局?)审核确定公—共专题?地理:信息数据用户权【限由数?据提供?部门审核确定—。用户权限的设置【由,平,台运行维护机构具】体实施
第二—十七条? , 公众?地理信息数据—集,经过保密处理以及测!绘行:政主管部门审核【批准后?可提供给社会公众】在政:务网或其他互—联网平?台上应用
第】六章: 公共《服务平台应用与服务!
第二十—。八条 数字桂林地!理空间框架公—共服:务,平台提供“》。在线地图、标准【服,务接口、应用开发】接口、专《。题应用和运维管【理”五?大功能政府部—门、企事业单—位、公众《根据权限通过“在】线,地图、标准服务、】二次开发、专题应】用”等功能》在政务网或其他互联!网平台
上》访问:、调用公《。共,。平台的地《图和功?能获取统一》的基础地理信息数】据和应用支》撑,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机!构通过“运维管理”!。功能保障平台高效运!行对平台的服务【进行实时监控—记录平台《运行的关键信息【对突发事《件及时?上报主?管,部门处理
第二十】。九条 数字桂【林地理?空间框?架公共?。服务平台是全市唯】一的基础地》理信息共享平台所有!。。的基础地理信—息数据全部》纳入数字桂林地理空!间框架系统进行【管理其他部门不【再单独进《行公共平台的开发】建设:以充:分保:证基础地理信—息数据源的一—致性
第《三十条 各部门在!进行政?务,信息系?统和公众服务信息】系统建设时》涉及: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!应用服?务,。的应:当,在数字桂林地理空间!框架:基础上采用数字【桂林地理空间—框架信息资源—。进行开发建设
第三!十一条 政府部门!、企:事,业单位需使用地【理信息公共平—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向!。市国土资源》局,(市测绘地理信息】局)提出申请—经市国?。土资源局(市测绘地!理信息局《。)审核批准后由平】台运行维《护机构提供接入【服务
第《三十二条 平【台,运行维?护机构应《当建立健全内部管】理制度和《对外服务标准—按相关规《定做好平台运—行维护、《数据集成管》理及技术支持—培训等工作
—(一)确定市—信息中心《和市国土资源—信息:中心作为《平台运行维护的【专门机构保证地理】信息平台数》据的持续更新和【长期服务
(二)】市信息中《心负责做好》机房及网络的维【护工:作,
(三)市》国土:资源信息中心负责】对平:台的操作系统、应】用系统、平台—数据:进行定期更新维护】;每年根据系统更新!维护需要投入经【费并纳入市财政年】度,预算
?
第七章》 监督与处罚
!
第三十三条— 市?。国土资源局(市【测绘地?理信息局)》会同其他参与数【字桂林地理空间【框架建设《的部门定期对全【市地理信息数据共】享与交换情况进行检!。查、评?估、督促并指导做】好地理信息数据的共!享,与交:换工作
《第三十四条 在非!涉密网络《中运行使用》未经国?家测绘地理信息【。局授权部《门保密处理》的基础地理信息【数据、空《间位置未经国—家测绘地理》信息局授《权部门保密处理且业!务内容未经数据提】供,部,门保密处《理的专题地理信息数!据,或未对保密信息!进行处理的公—众地理信息数据的】依法对直《接责任人《员及其主管》。人员给予行政处【分,;涉嫌犯罪》。的移送司法机关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第三十五条 擅!自向国(境)外提供!未予以公开的—基础地理《。。信息或?者泄漏涉密数据【的依法对直接责任】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给!予行政处分;涉嫌犯!罪的移?送司法机关依法【追,究刑事责《任
第三十六条 !涉及:使,用财政资金进行【地理信息《应,用系:统建设在立项前【未,。征,求国土资源主管部】门意见并报市人【民政府?批准:。由于重复建设造【成财政资金损—失的依法对直接负责!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责任人》员给予?行政处?。分,
,第三:。十七条 平台【运行维护机构及其】。工作人员违反—本办法?规定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由市【国土资源局(市测绘!地理信?息局)?责令改?正并通报批》评;情节严重—的,由平台运《行维护机《构的主管部门依法对!负,有直接责任》的主管?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任人员给予】行政:处分
(一)—未采取有效措施导】致公共平台》停止运营造成业务长!时间停滞的;—
(二)未采取有效!的,安全措施致使—地理:信息数据丢失、损】坏或:。失去:应用效能的;
(三!)未按规《定完成地《理,信息数据集》成、管?理的;
(四)【未按规定《提供:技术支?持与培训服务的;
!(五)?其他依法应当给予】处分的情形
第三】。十八条 有关部门!及其工作人》员违反本办法规定】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由市国土】资源局(市测—绘地理?信息局)责令改正】;拒不改正的暂停】向其共享地理—信,。息数:据;情节严重—的,按照干部管理—权限由有《关,主管:部门依法对》负有直接责》任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给予行政】处分:
,(一)未按规定【的时间和《范围提供《、公布地理》信息数据影响—信息共享使用的【。。;
(二)未按【规定周期组织—。专题地理信息数【据,采集、更新的—;
(三)》未使用国家》规定的定位》基准或者未》执行国家《、自治?区和市规《定的标准采集、【更,新基础地理信—息数据的《;,
(四)其他—依法:应当给予处》分,的,。情形:
第三十九条 【 市国土资源局(】市测绘地理信息局)!及其工?作人:。员违反?本办法规定不依法组!织基: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!、更新或《者不履行监督—管理职责造成—。严重后果的》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!有,关主管部门依法对负!有直接责《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直接责任人员—。给予行?政处分
第八】章, 附 《 ,则
第四十【条 各《县区数字城》市地理空间》框架建设与管理使用!参照本办法》执行
第《四十一条 本办】法自2018—年5:月9日?起施行有《。效期两?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