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字桂林地理空【间框架?建,。设,。与使用管理办法
(!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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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一章 《总 则《
第《一条 为》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!共,享利用和网络化服】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测绘法—中,华人民共《。。和国保守《国家秘密法》基础测绘条例中【华人民共和国测【绘成果管理条—例,重要地理信息数据】审核公布管理规定地!理空间框架基本【规定: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!干规定等有关规【定结:合我市实际制定【本办法
《第二条 《。 数字?桂林地理空间框【架是地理信息数【据及其釆集、—。加工、交换、服务】所涉及?的政策、法规—、标准、技术、【设施、机制》和人:。。力,资源的?总称:。由基础地理信—息数据体系、—数据:目,录与交换体系、【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!、组织运《。行体系和公共服【务体:系等构成包》含我市地理信息【公共平台该平台【统一采?用20?00国家《大地坐标系
—第三条 数字【桂林地理空间—框架由?市人民政《府统一?组织建设全市—各级政府《。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】和公众根据权—限共享使用
—第四条 数字桂林!地理空间框架的【。建设、管理、—维护与应《用,服,务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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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章 职责与】分工
第—五条 市国土【资源:局(市测绘》地理信?息局)负责》数字桂林地理空间】框架的总体设计、】。推,广应用及使用管理】工作包括项》目的具?体组织实《施和基础地理—信息资源的建设、更!新、集成、》分发服?。务工作并在政策措】。施、共建共享、应】用服务?等方面发挥支持保】障,。作,用
第六条 市】国土资?源局信息中》心负:责数字桂林》地理:空间框架的日常【运,行、更新和维护并】。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资!源应用服务其主要职!。责是
(一》)负:责数字桂林地理空】间框架公《共服务平台的接入】实施、?管理、?更新、日常维—。护和用户培》训指导等工作—;
(二)负责【市本级基础地理【信息数?据集编目、管理【与更新维护工作【;
(三《)负责市《本级地理《空间框?架数据集《。目录的注册》、公布与更》新维护工作;
(四!)负:责市本?级地理空间》框架:数据集内容的分【发、管理与更新维】护工作并提供—数据共?享服务
第七条 !参与数?字桂林地理空间框】。架建设或使用地理】。空间框架信息数【据资源的有关部【门负责提供》本部门公共专题地】理信息数据集其【主要职责是
(一)!负责本部《门公共专题地理【信息数据集的采集、!。编目;
《(二)对《本部门公共》专题地理信》息数据集目录—内容设置使用—权限;
(》三)及时提供—本部门?公共专题地》理信息数据》。集并负责定期更【新
第八《条 ?市国土资源局—(市测绘地理信息局!)在保密《主管部门、国家安】全主管部门的指导和!监督下将数据提交给!国家测绘地理—信息局授权部—门进行保《密处理确保数—字桂林地理》空间框架建设符合国!家,安全保密的相关【规定
第九条— 使用《财政资金《的测绘?项目和涉及》测绘的其他使用财】政资:金的:项,目有关部门在—批准立?项前应当征求本级】人,民政府测绘地理【信息主?管部门的《意见;有适宜—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!利,用已有的测》绘,成果避免重复测绘
!。
第三章 框架!建设与管理
第!。十条 标准体【系建设
(一)数】字,桂林地理空间框架】。标准体系的制订【应当根?据国家、自治区和】行业颁布的相关【标,。准规范、技术规【程,在对我市实》。际情况?进行充分调研的基】础上综合考虑用【户需求、技》术,需求和应用需求【等方面因素确保标准!体系的?科学性、实用性和指!导性
(二)数字桂!林地理空间框—架建设必须严格按】照数字桂林地—理空间框架标—准体系规范保—证信息资《源的共享与》整合利用《
第十一《条, 数字《桂,林地:理空间框架》地理信息数》据集及数《据库:建设
(一)数字桂!林,地理空间《框架地理信息数据集!分为四个层次包【括基础地理》信息数据集》、公共基础地理【信,息数:据集、公《共专题地理信息【数据集?和公众地理信息【数据集
1》.基:础地理信息数据集】是城市基《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集!合其内容包括定【位基:。础、居民地、—工矿建筑、》交通:、管线、水系—、境界、《地貌、土质》、植:被等基础数》据,、地名数据和数字正!射影像等数据是【数字桂林《。地,理空间框架》。的数据基础通过数】据交:换,方式提供给需要深入!应用地理信》息,。系统的政府部—门,在涉密?网络上使用
2.公!共基础地理信息数】据集包?含,政府部门、企—事业单位可共享【。使用的各类专题数】据是政府各》部门基于数字桂林】地理空间框架—。公,共服务平台对数据进!行提取、保》密、美化等》加,工将行政调》。查、行政办公数据】进行空间化处理【后形成的《公共基础地理信【息成果可以通过我】市政务网提》供给政府部门—、企事业单》位使:用
3.公》共专题地理》信息数据《集是相关主管—部门依据标》。准规范将数》据进行?空,。间化:处理后形成的公共专!题地理?信,息成果可以》通过我市政务—网提供?给政府部门共享【。使,用也可以《经过处理后提供给社!。会公众使用》
4.公众地—理信:息数据集是通—过对公共基》础,地理信息数》据集和公共》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!进,行数据提取、保密】、美化?等加工之后形成的融!合产品?。由市国土资》源,局(市测《绘,地理信息《局,)负:。责建设通过》网络平台提供—给社会公众使用
】。(二)数《字桂林地理空间框】架数据库采用—集中建库《和分布式建库两种】模式基础地理—信息数据《库、公共基础地理信!。息数:据库、公《。众地:理信息数据库—由市国土《资源局?(市测绘地理信【息局)集中》建库并统一管理;】公共专题地》理信息?数据库?由各:参与数字桂林地理空!间框架建设部门【分别:建库或委托》市国土资源局(市测!绘地理?信息局)集》中建库
第十二【条 数字桂林地理!空间框架公共服【务,。平台建设
(一【)数字?桂林地理空间框【架公共服务平台是应!用服务功能数—据、软件《及其支撑《。环境:的总称该平台—具备个?性化的应用开发接】口和可扩展空间【依托数字桂林—地理空间框架公共】服务:平台数据通过在线方!式满足政府部门、】企事:业单位和社会公【众,对地理信息》、空间定位、—数据查询分析—的基本需求》。
(二)数》字桂林地理》空间框架《公共服务《平台由市《国土:。资源局(市测—绘地理信息局)【。。按照数字地理—空,间,框架统一标准进行】建设其?他部门不得重复建设!
(三?)数字?桂林地?理空间框架公共【服务:平台是全市》统一:、权威的地理信息】资,源共享平台》所有共享《的地理信息数据均】纳,入该平台统一进【。行公布?、共享、交换—与管理
第四章! 信息更新与管理!
第十》三条 提供各类】地理:。信息数据的部门应】当,按照数字桂林地理】空间框架标准体系】规范:做好共?享数据的采集—、,更新与汇交工作地】理信息数据的采集】工作应当由具—备合法?资质的?单,位实:施并:。符,合采集标准和—质量:要求数据的更新【必须保证准确—性与及时性
第【十四条 基—础地理?信息数据集由市国土!资源:局(市测绘》地,理信息局)依据数字!桂林地理空间框【架,建,设的:标准规范以》及数据更新频—率要求?统一进行更新—维护
(一)市国土!资源局(市》测绘地理信》息局)应《当根据国家》。、自治区《有关规定《以及我市基础测【绘,规划统?筹做好基础地—理信息数据的采集】、更新?工作:编制基础地理信息数!据年度?采,集、更?新计:划并负责组》织实:。施,所需经费列入市本级!财政预算市财政根据!。财力情况保》障,。基础地理信息—数据年度采集—和更新工作的经费】投入其?他部:。门不得再对未纳【入基础?。地理信息数据年【度,采集和更新计划的同!类项:。目,进行立项以》。及财政性《投资
(二)实行】基,础地理信息数据定期!更新制?度市:国,土,资源局(市测—绘地理信息》局)根?据我市基《础测绘规划要—求每年动态更新全市!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数!据;:其他类别的基—础地理信息》数据更新工作—由市国土资源局【(市测绘地》理,信,息,。局,)根据我市经—济,社会发展需》。求进行;特殊情况下!。市国土?资源局(市测绘地理!信息局)可对—负责的基础地—。理,信息:数据实?施局部紧急更新【
(:三)落实基》础地理信息》数据成果《汇交工作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测绘法广西壮【族,自治区测绘管理【条例等相关》规定有关《部门应当《定期向市国土资【源局(市《测绘:地理信息局)—汇交已完成的基础地!理信息数据由市国土!资源:局(市测绘》地理信息局)对汇交!的数据统一》进行管理编制—基础地理信》息数据?目,录并及时公布—市级负?责的:基,础地理信息》数据目?录
第?十五条 由市国土!资源局?(市测绘地理—信息局)统一—对更新的基础地【理,信息数据集进—行加工并提交国家测!。绘地理信息局授权】部门保密《处理后在《我市政务网》上更新公布》公共基础《地理信息《数据的更新由市国土!。资源:局(市测绘地理信息!局)负责并确保与】基础地理信息数据】的更新周期一—致
第十六条 】。按,照“权威数据来【自权威部门、权【威部门负《责更新维护”的原】则政府部门》。根,据,数字桂林地理空间】框,架建设标准规—。范,及时采集、更新【公共专题地》理信息数据集—并在数字桂林地理空!间框架公共服—务,。平台上公布
公【共专题地理》信息:数据集空间位置的保!密处理?。工作统?一由市?国土资源《局,(市测绘地理—信息局)提交国【家测绘地理信—息局授权部门—进行数据《业务内容的保密处理!工作在保密》行,政管理?部门的?指导和?监督下?由提供数据的部【门负:责
第十七条 【 由市国土资源局(!市测绘地理信息局)!在基础地《理信息数《据集:和公共基础地理信】息数据集的基础上对!公众地理信息—数据集进行提取加工!、保密?处,理后通过我》市政务网或》其他互联网》平台进行《更新公布更新周【期分别与公共基【础地理信息数—据集、公共专—题地理信《息数据集保持一致】
第十八《条 提供》地理:信息资源的部—。门应当按照有关规】定做好?共享信息的采集【、更新、汇总和【公布工作《包括系统基础地【理信息数据集的更新!维,护及相关《专,业、专题、共享信】息数据集的更新维护!在信:息更:新维护过程中要【保,证数据的准确—性与时?效性:并符合?。数字桂林地》理空间框架的整体】数据采集标准—、数据质量》标准和数据交—。换标准
第五】章 数据共享与交!换
《第十九?条 : 政府部门、企【事,。业单位必须》按照数字桂林地理】空,间框架数据集目录】的规定?及时将其所属—的已经?保,密处:理且符合公布要求的!公共基础地理信【息数据、《公共专?题地理信息数据【、公众地理信息【数据通过数字桂林】地,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!平台:。进行:公布、共《享,与,交换
第二十条【 市国土资源【局,(,市测绘地理信息局)!会同我市数字城【市地理空间》框架:建,设工:作,领导:小组成员单》位根据全《市社会经济发展需】要及公共管理与【公共服务需求—及时对?数字地理空》间框架数据集—目录进行调整
第】二十:一条 各有—。关部:门所提供的共—享地:理信:息数据应《。当符合合法、准【确,、规范的要求市【国土资源局(市测绘!地,理信息局)定—期对共享《数据:的,质量进行监》督检查?对发现的《问题要?责,令有关部门及—时进行修《正
:第二十二条 —。 市国土资》源局(市《测绘地理信息局)】应当通过公共平台或!门户网站《公布全?市数字地《。。理空间框架数据集】目录、?用户权限及》共享途?径等事项供需求【。者查询
《。第二十三《条 全市》政府部?门、:企事业?单位、?公众:。可通过?公共信?息平台在权限范围内!共享相应的》地理信息《数据
以下地理【信息数?据不得在非》涉,密网络中运用
(一!)未经国家》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!部,门保:密处理的基础—地理信息数据—;
(二)空—间位置?未经国?家测绘地理信息局】授权部门保密处理、!。业务内容未经数【据提:供部门保密处理【的专题地理》信息数据;
(三)!未对敏感信息进【行处理?的公众地理信息数】据,
,第二十四条 — 基础地理信息数】据,集为国家秘密信息仅!限于通过部》署在涉密《网络上的公共—。。服务平台共享使用使!用,过程中应当确保【使用环境《与非涉密网》络物理隔离需要使】用基:础地理信息数据的】有关部门其使—用目的和范》围必须符合国家保密!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!规定并?。严格:按照使用国家—涉密基础测绘—成果的法定审批程】序执行
第二十五】条 公共基础地】理信息数据》集和:公共专?题地理信息数据【集经过保《密处:理后可?通,过我市政务网—。提,供给政府部门、【企事业?单位共享使用在【。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!使用环境与政务网逻!辑隔离政府部门【可,通过地理信息共【享交换平台在权【限范围内获取公共基!础地理信息和—其他相?关专:题,信息:
第二十六条 【 公共基础地理信息!数据用?户权限由市国土资源!局(市测绘地—理信息局)审核确】定公:共专题地《理信息数据用户【权限由数据提供部】。。门审核?确定用户权》限,的设:置由平台运》行维护?机构:具体实施
第—二十七条 —。公众地?理信息数据集—经过保密处理以及】测绘行政主管—部,。门审核批准后—可提供给社》。会公众在政》务网:或其他互联网平台上!应用
》第六:章 : ,公共服务平》台应用与服务
!。第二:十八:。条 数字桂林地理!空间框架公共服【务平台提供“在线】地,图、标准服务—接口、应用开—发,接口、专题应用和运!。维管理”五》大功能政府部—门、企事业单位【、公众根据》权限通过“在—。线地图、标准服务、!二次开发、专—题,应用”等功能在政】务网:或其他互联网平台】
上访问《、调用公共平台【的地图?。和功能获取统一的基!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应!用支撑服《务平台运行维护机】构通过?“运维管理”—功能保?障平台高效运行【对平:台的服务进行实【时,监控记录平台运行】的关键信息对突发事!件及时上《报主管部门处理
第!二十九条《。 数字桂》林地理空间框架【公共:服务平台是全市【唯一的基础地—理信息共享》平,台所有的基》础地:理信息数据全部纳】入数字桂《。林地:理空间框《架系统进行管理其他!部门不再《单,独进行公共平台【的开发建设以充【分保证基础地—理,信息数据源的—一致性
第三十条】 各?部门在进行政务信息!系统和?公众服务信息系统建!设时涉及基础地理】信,息数据和应用服【务的应当在数字【桂林地理空间框架基!础上采用数字桂【林地理空间框架【信息资源进行开发建!设
第三十一条 !。政府:部门:、企事?业单:位需使?。用地理信息公共【平台提供服务的应】当向市国土资—源局(市测绘地理信!息局)?提,出申请?经市国土资源局【(市测绘地理信【息,局)审核批准后【由平台运行维护机构!提供接入服务
第】三十二条 平台】运行维护机构应当建!立健全内部管理【制度和?对外服务标准—按相关?规定做?好平台运行》。维护、数《据集:成管理及《技术支持《。培训等?工作
(一)确定市!信息中心《和市国?土资源信《息中心作为平台运】行维护的专》门,机构保证《地理信?息平台?数据的持续》更新和长期服—务
(二)市信【息中心负责做好机房!。及网络的维护工【。作
(三)市国土】资,。源,信息中心《负责对平台的操作系!统、应用系统、【平台数据进行定期更!新维护;每年根据系!统更新维护》需要投入经费—并纳入市《财政年?度预算
《
第七章 监】督,。与处罚
第【三十:三条 市国土资】源局:(,市测:绘地理信息局)【会同其他《参与数字《桂林地理空间框架建!。设的部门定期—对全市地理》信息数据共》。享与交换情况进【行检:查、评估、督—促并指?导做好地理信息数据!的,共享与交换》工作
第三》十四条 在—非涉密网络》中运行使用未经国】。家测绘地《。理信息局授权部门保!密处理的基础地理】信息数据、空间【位置未经国》家测绘地理信息【局,授权部门保密处【理且业务内容未经数!据提供部门保密【处理的专题地理【信息数据,或未对】保密信?息进行处理的公【众地理信息数据的依!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及!其主管人员给—予行:政处分?。;涉嫌犯罪的—移送司法机关—依,法追究刑事责任
】第三十五《条 : 擅自向国(境)】外提:供未予以公开的【基,础地理信息或者【泄漏:涉密:数据:的依法?对直接责任》。人员及?其,主管人员给予行政】处分;?涉嫌:犯罪的移送司法【机关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
第三!十六条 《 涉及使用》财政资金《进行地理信》息应用系统》。建设:在立项前未》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!门意见并报市人民】政府批?准由于重复建设造】。成财:政资:金损失的依法对直接!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。他责任人员给予行】。政处分
《第三十七条 —。 平台?运行维护《机构及其工作人员】违反:本,办法规定《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由?市国土资源局(市】测绘地理信息—局)责令改正并通报!。批评;情节严—重的由平《台运行维护机—构的:。主管部门依》法对负有直接—责任:的主管人《。员和其他直接—。责,任人员给予行政处】分
(一)未采取有!效措施导《致公:共平台停止运营造成!业务长时《间停滞的《;
(二)未采取】有效的安全》。。措施致使地理—信息数据丢失、【。。损坏:或失去应《用效能的《;,
,(三:)未按规定》完成地理信》息数:据集成、管理的;】
(四)未按规【定提供技《术支持与培训服【务的;?
(五)其他—依法应?当给予处分的情【形
第三十八条 】 ,有关:部门及其工》作人:员,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!列,情形之一《的由:市,国土资?源局(市测》绘地理信息局—)责令?改正;拒《不改正的暂停—向其共享地理信息数!据;情节严重的按照!干部管理权》限由有关主》管部门依法对负有直!接责任的主管人员】和其他?直接责任《人,员给予行《政处:分
(一)未按规定!的时间和范围—提供、公《布地理信息数据影响!信息共享使用的【;
(?二)未按规定周【期组织专题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】、更新的《。;
:(三)未使》。用国家规定的—定位基准或者未执行!国家、自《治,区和市规定的—标,准采集?。、,更新基?础地理信息数—据的;
(四)其】他依: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!形
第?三十九条 市国土!资,。源局(市测绘地【理信息局)及—其,工作人员违反本办】法规定不依法组织】基础:地理信息数据—采集:、更新或者不履行】监督管理职责造成】严重后果的》按,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!关主管部门依法【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!管人员和《其他: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!政处分
第八】章 : 附 则》
:
第四十条 各】县区数字城市地理空!间框架建设》。与管理?使用参照本办法执行!。
第四十一条 】本办:法自2018年5】月9: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