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字桂林地理—空间框架建设与【使用管理《办法
(试行—)
第一—章 总 则【
第一条 为!提高地?理信息?资源的共享利—用和网络《。化服务水平根据中华!人,民共和国《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!。国保守国家秘—。密法基础《测绘条?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!。绘成果管理》条例重要地理信【息数据审《核公:布管理规定地理【空间框架基本规定】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!干规定等有》关规定结《合我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:
第二条 —数字桂林地理空间框!架是地理信》息数据及《其釆集、加工、交】换、服务《所涉及的政策—、,。法规、?标准、技《术、设施、机制和】人力:资源的总称由—。基础地理《信息数据体系、【数据目录与交换体系!、,政策法规与标准体】系、组织运》行体系和公共服【务体系等构成包【含我市地理信息公共!平台该平台统一采用!2,000国家》大,地坐标系
》第三条 《。。 ,数字桂林地理—空间框架由》市人民政府》统一组织《建设全市各》级政府部门、企【事业单位和》公众根据权限共享】使,用
第四条 数】字桂林地理空—。间框架的建设、管】理、:维护与应用》服务适用本办法【
?第,二章 职责—与分工?。
第五条— 市国土资源局】(市:测绘地理信息—局)负责数》字桂林地理空间【框架的总体设计、】推广应用《及使用管理工—作包括项目的—具体组?织实施和《基础地理信息—资源的建设》。、更新、集》。成,、,分发服务工》。作并在政《策措施、共建共享、!。应用服务等方面发】。挥支持保障作用
】第六条 市国土资!源局信息《中,心负:责数字桂《林地理空间框架【的,。日常运行、更新【和维:护并提供基础地【。。理信息资源应用【服务其?主要职责是》
,(一)?负责数字桂林—地,理空间框架公共【服务平台《的,接入:实施、管理、更新、!日常维护《和用户培训指导【。等工:作;
(二)负责市!本,级基础地理信息【数据集编目》、管理与更新维护】工作;
(三)负】。责市本级《地理空间《框架数据集目录的】注册、公布与—更新维护工》作;
(《四)负?责市:本级:地,理,空间框架数据集内】容的分发、管—理与更新维护工作】并提供数据共享【服务
第七条 【 ,参与数字桂林地理】空,间框架建设》或使:用地理空间框架信息!数据:资源的有关部门负责!提供本部门公共专题!地,理信息数据集其【主要职责是
(【一,。)负责本《部,门公共专题地理信】息数:据,集的采集、编目【;
(二《)对本部门公共专题!地理信息数据—集目:。录内容设置使用权限!。;
(三)及时提】供本部?门公共专题地理信息!数据集?并负责?定期:更新
?第八条 》市国土资源局—(市测绘地理信【息局)?在保密主管部门、】国家安全主》管,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!将数据提交给国【家测绘地《理信息局授权—部门进行保密—处,理确:保数字桂林地—。。理空间?框架建设符合国【家安全保密的相关规!定
:第,九条: 使用财政资金】的测绘项《目和:涉及测绘的其他使】用财政资《金的项目有关—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!当征求本级人民【政府测绘《地理信息主》管部门的意见;【有适宜测《绘成果的应当充【分利用?已有的测《绘成果避《免重复测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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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— 框架建设》与管:理,
第十》条 标《准体系建设
(一】)数字桂林地理空】间,框架标?准体系的制订应当根!据国家、自治区和行!业颁布的相关—标准:。规范、?技术规程《在对我市实际情况进!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!综合考虑用》户需求、技术—需求和应用需求【等方面?因素确保标准体系】的科学性、实—用性:。和指导?性
(二)数字【桂林地理空间框架建!设必须严格按—照数字桂林地—理空间框架标准体系!。规范保?证信息资源的共【享与整合利用
第十!。一条:。 数字《。桂林地?理空:。间框架地理信息数】据集及数据库建【设
(?一)数字桂林—。地理:空间框?架地理信息》数据集分为四个层次!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!据集、公共基础地理!信息:数据集、《公共专题地》理信:息数据?集和公众地》。理信:息数据集
1—.基础?。地理信息数据—集是城市基础地理】信息数?据的集合《其内容包《括定位基础、—居民地、工矿建筑、!交,通、管线、》水系、?。境界、地貌、土【质、植被等基础数】据、地名数》据和数字正射影【像等数据是数字【桂林地理空间—框架的数据基—础通过?。数据交换方式提供给!。需要深入《应用地理信》息系统的政》府部门在《涉密网络上使用
2!.公共基础地—理信息数据集包含政!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!可,共享使用的各—类专题数据是政【府各部门基于数字】桂,林地理空《间框:架公共服务平—台对数据进行提取】、保密、美化—等加工将行政—调查、行政办公数】据进行?空间化处理》后形:成的公共基础—地理信息成果可【以通过我市政务【网提供给政府—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】使用
?3.公共专题—地理信?息数:。据集是相关》主管部?门依据标准规范将】数据进行空间化处】。理后形成的公共【专题:地,理信息成果可—以通:过我市?。政务网提供给政府部!门共享使《用也:可以经过《。处理后提供给社会】公众使用
4—.公众地《理,信息数据集是—通过对公共基础地理!信息:数据集和公共专题地!理信息数据集进【行数:。据,提取、保密》、美化等《加工之?后形成的融》合产品由市国土【资源局(市》测,绘地理信《息局)负责建设通】过网络平台提供给】社会公众使用
(二!)数字?桂林地理空间—框架数据库采用【集中:建库和分布式建库】两种模式基础—地理信息数据库【、公:共基础?地理信息《数据库?、公众地理信息【数据库由市国—土资源局(市测【绘地理信息局)集中!建库并统一管理;】公共专题《地理信息数》据库由各参与数字桂!林地:理空间框《架建:。。设部门分别建库【。或委托市国》土,资源局(市测绘地】理,信息局)集中建库
!第十:。二条 数字—桂,林地理空《间框架公共服务平台!建设
(一)—数字桂林《地理:空间框架公共服务平!。台是应用服务—功能数据、软件【及其:支撑环境的总—称该平台具备—个性化的应用开【发接口和可扩展空】间依托数字桂林【地理空间框架—公共服务平台数据】通过在线方式满足政!府部门、企》事业单位和》。社会公众对地—理信息、空间定【位、数据《查询分析的基本【需,求
(二)》数字桂?林,地理空间《框,架公共服务平台【。由市国土资》源局(市《测绘地理信息局)按!照数字地理空间【。框架统一标准—进行:建设其他《部门不得重》复建设?
(三)数字桂【。林地理空《间框架公共服务【平台:是,全市统一《。、权:威的地理《信,。息资源共享平台所】有,共,享的地理信息数【据,均纳入该《平台统一进行—公布、共《享、:。交换与管理
第!四章 信息—更,新与管理《
第十三条【 提供各类地理信!息数据的部门应当】按照:数字:桂,林地理空《间框:架标准体系规范做好!共享数据《的采:集、更?新与:汇交:工作地理信息数【据的采?集工作应当由具备】合法资?质的单位实施并符】合采集标《准和质量要》求数据的更新必须】保证准确性》与及时?性
第十《四条 基础地理】信息数据集由市【。。国土资源局(市【测,绘地理信息局)依】据数字桂林》地理空间框架建设】的标准规《范以及数据》更新:。频,。率要求统一》进行更新维》护,
(一)市国土【资源局(《市测绘地理信息【局,)应当根《据国家、自治区【有关规定以及我市】基础:测绘规划统》筹做好基础地理【信息数据的采—集、更新工作编制】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年!度采集?、更新计划》并负责组织实施【所需经费《列入市?本级财?政预:算市:财政:根据财力《情况保障基础地理】信息数据《年度采集和更新工】作,的,经费投入其他部门】不,得再对未纳入基础】地理信息数据年度采!。集和更新计划—的同类项目进行【立项以及财政性投】资
(二)实行【基础地理信息数【据定期?更新制?度,市国土资源》局(市测绘》。地理信息局)根据】。我市基础《测,绘规划要求每年【动态:更新全市基础测【绘地理信息数—据;:其他类?别的基础地理信息数!据更新工作》。由市国土资源局(市!测绘地理信息局【)根据我市经—济社会发展需—求进行;特殊情【况下市?国土资?源局(市测绘地理信!息局)可对负责【的基础地理信息数】据实施?局部紧急更》新
(三)落—。实基础地理信息【数据成果汇交工作根!。。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测绘法广西—壮族自治《区测绘管理条例等相!关规定?有关部?门应当定期向市国土!资源局(《市测绘地理信—息局)汇《交,已完成的基础地【理信息数据由—市国土资源局—(市:测绘地理信息局【)对汇交的数据统】。一进行管理编制【基础地理信息—数据目录《并,及时:公,。布,市,级负责的基础—。地,理信息数据目录
第!十五条 由—市,国土资?源局:(市测绘地理信息】局)统一对更—新的基础地理信息数!据集进?行加:工并提交国家—测绘:地理信息局授权【部门保密处理后在我!市政务网上更新【。公,布公共基础地—理信息?数据的更新由市国土!资,源局(市测绘地【理信:息局)负《责并确保与》基础地理信》息数据的《更新周?期一致
第十六条】 :按照:“权威?数据来自《权威部门《、权威部《门负责更《新维护”的》原则:政府部门《根据数?字,桂林地理空间框架建!设标准规范及—时采集、《更新公共专题地理信!息,数据集并《在数:字桂林?。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!务平台上《公布
?公,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!集空:间位置的《保密处理工作统【一由市国土资源【局(市测绘地—理信息局《)提交?。国,。家测绘?地理信息局授权部】门进:行数据业《务内容?的保密处理》工作在保密行政管理!部门: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提!供数据的部门负【责
:。第十七条 由【市国土资《源局(市《测,绘,地理信息局)在基础!地理信息数据集和】公共:基础地理信息数【。据集的?基础上对《公,。众地理信息数据集】进行提取加》工、保密处理后通】过我市政务网或其他!互联网平台进行更】新公布更新周期分】别与公共基》础地理信《息数据集、公—共专:题,地理信息数据集【保持一致
第十八条! 提供地》。理信:息资源?的部门?应当按照有关规【定做:好共享信息的—采集:、更新?、汇总和公》布工:作包括?系,统基础地理信息数】据集:的更新?维护及相关》专业、专题、共享】信息数?据集:的更新维护在—信息更?新维护过《程中要保证数据的准!确性与时效性并符】合数字桂《林地理空《间框:架的整体数据采集】标,。准、数据《。质量标?准,和数据交换》标准
第—五章 数据共享与!交换
第十【九条 政府部门、!企事业?单位必须按》照,数字桂?林地理空间框架【数据集目录》的规定及时将—其所属的已经保【密处:理且:符合公布要求—的公:共基础地《理信息数据、公【共专题地理信息数】据、公众地理—信息数据通过数字】桂林地理《空间框架《公共:服务平台进行公【布、共享《与交换
《第二:十条 《市国土资源局(市】测绘地?理信息局)会同我】市数字城市地理【空间框架建设—工作领导小组成【员单位根据全—市,社会经?济发展需要及公共】。管理:与,公共:服务需?求及时对数字地【理空间框架数据【集目录进行调整
第!二十一条 》 各有关《部门所提供的共【享地理信息数据应当!符合:合法、准《确、规范《的要求市国土资【源,局(市测绘》地理信息《局,)定期对共享数据的!。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!发现的问题要责令】有关部门及时进行】修正:
第二十二条 】市国土资源局(市测!绘地理信息局—)应当通过》。公,。共平台或门户网站】公布全市数字地理】空间框架《数据集目录、用【户权:限,及共享途径》。等事项供《需求者查询
第二十!三条 全市政【府部门、企事业【单位、公众可通过】。公共信?息平:台在权限范围内共享!相应的地理》信,息数据
以下—地,理信息数据不得在非!涉密网络中运用
(!一)未?经国:家测绘?地,理信息局授权部门】保密处理的基础【地理信?息数据;
(二)空!间位置?未经国家测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】部门保密《处理、业务内—容未经数据提供部门!保密处理的专题地理!信息数据;
(三)!未对敏感《信息进行处理的公】众,地理信息数》据,
,。。第二:十四条 》基础地理信息—数据集为国家—。秘密信息仅限于通过!部署在涉密》网络上的公共服务平!台共享使用使用过程!中应当确保使用环】境,与非涉密《网络物理隔离需要】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!据的有关部门其【使用:。。目的和?范围:。必须符合国》家保密相关法—律法:规及政策规定并严格!按照使用国》家涉密基础测绘【成果的法定审批【。程序执?行
第二十五条 】 公:共基:础地理?信息数据集和公共】专题:。地理信息数据—集经过保密处理后可!通过我市《。政务网提供给政府部!门、企事业》单位共享使用在使】用过程中必须保证】使用环境与》。政务网逻《辑,隔离政府部门可通过!地理信息《共,享交换平台在权【限范围内获取公共】基础地理信息和其他!相关专题信息—
第二十六条 公!共基础地《理信息数据用户【权限由市《国土:资源局(市测绘【地理信息局)审核确!定公共专题》地理信息数据用户权!限由数据提供部门审!核,确定用户权》。限的设置《由,平台运?。行维护机构具体实施!
第:。。二十七条 公【众地理信《息数据集《经过保密处》理以及?测绘行政主管—。部门审核批准后可提!供给社会公众在【政务网或《其他互联《网平台?上应: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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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—公共服务平台应用与!服务
》第二:十八:。。条 数字桂林地】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!平台提?供“在线地》图、标?准服务接口、应【用开发接口、专【。。题应用和运维管【理”五大功能—政府部门、企事业】单位、公众》根,据权限通过“在线地!图、:标准服务、二次开发!、专题应用”等功能!。在政务网或其他互】联网平台
》上访:问、调用《公共平台的地图【和,功能获取统一的基】。础地理信《息数据?和应用支撑》服务平台运行维【护机构通过“运维管!。。理”功能保障平台高!效运行对《。平台的服务进行实时!监控记录平台运行的!关键信息对突发事件!及时上?报主管部门处理
】第二十九条 【数字桂林地理—空间框架公共服务】平台是全《市唯一的基础地【理信:息共享平台所—有的基础地理—信息数据全部—纳入数?字,桂林:地理空间《框架系统进行—管理其他部》门不再单独》进行公?共平台的开》发建设以充分—保证:基础地理信息数【据源的一《。致性
第三十—条 各部门在进】行政务信息》系,统和公众服》务信:息系统建设时涉及基!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应!用,服务的应当》在数字桂林地理【空间框架《基础上采用数字【桂林地理空间框架信!息资源进行开—发,建设
第三十一【条 政府部门【、企事业单位需【使用地理信息公共平!台提供?服务的应当向市【国土资源局(市测】绘地理信息局—)提:出申请经市国土资源!局(市测《绘地理信息》局)审核《批准:。后,由平:台运行维护机—构,提供接入服务—
,。第,三十二条《 平台运行—维护机?。构应当建立健全【内部管理制度—和,对外服务标准按【相关规定做好—平台运行维护、【数据集成《管理及技术支持培训!等工作
《。(一)确定》市信息中心和—市国土资源信息中】。心作为平台运行维护!的专门机构保证地理!信息平台数》据的持续更新和【长期服?务
(二《)市信息中心负责做!好机房及《网络的维护工—作
:(,三)市国土资源【。信息中心负责对平台!的操作系统、—应用系统、平—台数:据进:。行定期更新维护【;,每年根据系统更新维!。护,需要投入经费并【纳入市财政年度预】。算
?
第七章 》 ,监督与处罚
【
第三十三条 市!国土:资源局(市测—绘地:理,信息局)会同—其他参与数字—桂林地?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部!门,定期:对全市地理信息数据!共享与交换情况进行!检查、评估、—督促并指导做好地理!信息数据的共—享与交换《工作:
第三十四条 】在非涉密网络中【运行:使用未经国家—测,绘地理信息局授权】部门保密处理的基础!地理信息数据、空间!位置未经《。国家测绘《地理信?息局授权部》门保密处理且业务内!容未经数据》提供部门保》密,处理的专《题地理信《息数据,或未—对保密信息》。进行处理的公—众地理信息数据的依!。法对直接责任—人员及其主管人员】给予行政处分;涉嫌!。犯罪的移送》司法机关依法追究】刑事:责任
第三十—。五条 擅自—向国(?境)外提《供未:予,以公开的基础地【理信:息,或,者泄漏涉密数—据的依法对直接责】任人员及其》主管人员给》予行:政处分;《涉嫌犯罪《的移送司《法机关依《法追:究刑事责任
第三】十六条 涉及【使用财政资金进行】地,理信:息应用系统》建设在立《项前未征求国土资源!。主管部门意见并报】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于!重,复建:设造成财政资金【损失的依法》对直:接,。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责:任人员给予行—政处分?
第三?十七条 平台运】行维护机构及其工作!人,员违反本办》法,规定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由》市国土资源局—。(市测绘《地理信息局)责令改!正并通报批评;【情节严?重的由平台运行【维护:机,构的主管部门—依法对负有直接【责任的主管人员【和其:他直接?责任:人员给予行》政处分
(一—)未采取有效措【施导致公共平台停止!。运营:造成业?务长时间停》滞,的;
(二》)未采取《有效的安《。全,措,。施致:使地理?信息数据丢》失,、损坏或失去应用】效能的;
(—三):未按规定完成地理信!息数:据集成、管》理的;
(四)未按!规定提供技术支持】与培:训服务的;》
(五)其他依法应!当,。给予处分的》情形
第《三十八条 》 有关部门及其【工,作人员违反本—办法:规定有?下列情形之》一的:由市国土《资源局?(市测绘地理信息】局)责令改正;【。。拒不改正的暂—停向其共《享地理?信息数据;情节【严,重的按照《干部管理权限由有】关主管?部门依法对负有直】接责任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《直接责?任人员给《予行:政处分
(一—)未按规定的—时间和?范围提?供、公布地》理信息数据影响【信息共享使用—的;
?(,二)未按规定周【期组:织专题地理信息数】据采集?、更新的《;
(三)未使用】国家规定的定—位基准?或者未执行国家、】自治区和市规定的】标准采集、更新基】础地理信息数—。据的;
(四—)其他?依法应当给予处分】。的情形
第三—十,九条 市国土资源!局(市?测,绘地理信息局)及】其工作人员违反本】办法:规定不依法组—织基础地理信息数】。据采集、更》新,或者不?履行监督《管理:职责造?成严重后果》的按照干《部管:。理权限由《有关主管部》门依:法对负有《直接责任的主—管人员和《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给予行政—处分
》。第八章 附 则!
第四》十条 《各,县区数字城》市地理空《间框架建设与管【理使用参照本—办法执?。。行
第四十一条【 本办法自201!8年5月9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】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