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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房屋建—筑和市政《基础设施工》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!则(试行)》       【。为深化?建设工程组织实【施方式改革推动【建筑业转型发展根据!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建筑法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招标【投标法和住房城乡】建设部关于推—进,建筑: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!意见(建市〔2【014〕92号)、!关于进一步推进工】程总承包发展的若】干意见(建市〔2】0,16〕93号)【以及自?治区住房和城—。。乡建设厅、》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!广,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!础,设施工程《总承:包试点发展指—导意见的通知(桂】建管〔20》16〕1《。17号以《下简称指导》意见)等《文件精?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!本实施细则 —  第一条 本实】施细则所指工程总承!包是指从事工程【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!建设单位《签订的?合同:对工程项目的设计】、采购、施工—等实行全过程的【承包并对工程的质】量、安全、工期【和造价?等全面?负责:的承包方式工—程,。总承:包一般采用“设计采!购施工”总承—包或者?“设计?施工”总《承包模式《建设单?位也: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!实际需要《按照风?险合理?分担原则和承包【工作内容采用其【他工程总承包模【式   第二条 】凡,南宁市?行政区域范围—内采用工《程总承包模式的房】屋建筑和市政基【础设施?项目均适用于本实】施细则  》 第三条 市建设】行,政,。管理部门负责市【本级项目工程总【承包活?动的监督《。。。管理各县《、城区建设》行政:管理部门及》各,。开发:区管委?会按:照其职?。。责权限负责管—辖范围内工》程,总承包?活动的监督》管理   》发展改革《管理:部门:按照其职责》权限负责对项目进】行审批对其招—标方:式,进行:核,准同时应根据项【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!、初步设计完成后】确定并细化建—设规模、建设标【准、投资限额—   财《政部门按照其—。。职责权?限负责对财政投资】的工程总《。承包项目在》可,行性研究、初步【。设计阶段的》投标限价按》照程序进行核—准  ? 审计部门按照其】职责权限根据工程】总承包特点负—责对工程总承包【项目进行审计 【  第四条 建设】单位在完成项—目建议书批复—、项:目核准或备案管理后!按照以下方式纳【。入工程总承》包试:点   (》一)国有《资金:投资(含财政投融资!。资金)为《主的工?程项目由建》设单:位依我市建设—工程分级管理权【限向:项目管辖地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提出纳【入工程总承包建设】模式:试点的书面申—请建设范围、建【设规模、建》设标准、《功,能需求等前期条件较!。明确的国有资金投资!(含财政投融资资金!)为主的工》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工!程项目经《项目审批部门核【准的工程《。估算价?总金额在《50:00万元人》民币以?上的非盈利公益性】项目原则上应—采用工程《总,承包模式   (二!)非国?有投资的企业—。。投资项目《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!采用工程总承包建】设模式并依我市【。建设:。工程分级管》理,权,限向项目管》辖地建?设行:。政主管部门》提交纳入工》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试!点的书面报告 【  (三)采用工】程总承包模》式依法?必须进行招标的装】配式建筑项目—并,适用于技术》复杂、?。有特殊?要求且只《有少量潜《在投标人可供选择】的情形?的经项目管辖地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!证后依法《可以邀请招标— ,  第五条 工【程总承包项目—应,当按照相关法规的规!定进行施工图审查】建设单?位,可以根据项目实施情!况将施工图分阶段进!行审查报备房—屋建筑工程》原则上可分为基坑、!主体、装修等—。三个阶段市》政工程原则上分主】体和附属《工程两个阶段—   第六条— 工:程项目所在地—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和有:关部门应根据工【。程总承包合同—及分包?合同:办理建设《工程:质量、安全监—督和施工许可等相】关建设?手,。续   建设单【位可根据项》目实施情《况申请一本》施工许可证》也,可以分基坑》支护、地下室(【含地基与《基础分?部工程)、地上【部分等?阶段:申请多本施》工许可证 》  第?七条 建设单位【可在可行《性研究报《告批复后、》设计方案批复后或初!步设计批复后三个】阶段:进行工程总承包发】包   第八—条 建设单位在【项目发包前应做【好前期论证》和设计?把关工作主要有  !。 (:一)项目可研和方】案设计阶《。段应进行方案比选】;, ,  (二)招—标需求应《按不低于自》。治区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厅、?财政厅?指导:。意见明确的项目【建设规模和建设标】准进行编制同时应明!确是否采取装配式】建造、?是否采用建筑信息模!型(BIM)—技,术等;   (三】)建设?单位原则上不—得随意要求变更初】步设计如有此类【情况导致《。设计存?在质量问《题影响?财政部门无》法及时审定》项目工程总承包概】算数延误《前期工作时间—的,由建设单位》承担相关责任 【  第九条 建设单!位可根据需求委托具!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!。项目管理公司进行】第三方全《过程管?理咨询服务相—应费用列入工程建设!成本   第—三方全过《程,工程咨询服务—机构在?工程:总承包?项,目中承担以》下工作职《责  ? (一)做好项目】。前期工作确》保项目能够按照【预定目?。标和工程项目建【设程序顺利推进【  : (二?)协:助建设单位加强【对总:承包企业的合—同管理加强设计进度!和施工进度的—控制:加强设计质量和施】工质量的《把,关确保工《期,、质量、安》全等项?目目标的实现根据】项目实?际情况建设单—位亦:可要:求第三方《全过:。程工程咨询服—务机:构对项目建造全过】程的质量、安全情况!进行全?面评:估   (三)【协助建设单位实行】全过程投资管理【通过深入开展—项目论证《、大力推动设—计优化?和限额设计、严【格控制变更签证、】。认真做?好工程造价》的,审核工?。作确保?投资估算、初步设】计概算、施工图【预算、工程》款支:付、竣工结算的合】理性最大限度地避免!“三超?”(决算超》预算、预算》超概算、概算超【估,算):。现象   第十条 !建设单位应合理【。确定: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!标,的最高投标限—价按资金《来源分为以下几种】情形确定  — (一)拟在初步】设计批复前招标的国!。有资金投资》(含财政投融—资资金)为主的工】程项目由建设—单位委?托具备相应资质的】造价机构编制最高投!标限价?且应当在《招,标文件中《明,确最高?投标限价或者最【高投标限《价,。的计算方法最—高投标限价》应,在项目审批部门【批复的工程估算范】围内 ?  (?二)拟?在,初,步设计批《复后招标的以财政】投融资资金为主的政!。府投资工程项—目由:财政部门审核最高】投标限?价;除财政投融【资资金外的国—有资金投资工程项】目由建?设单:位委:托具备相应资—质的造价机》构编制最高》投标限价 》 , (三)非国—有投资?的,企业投?资项目的最高投【标限价的确定可参照!上述两?种方式确定  【 第十?一条 国有资金【投资(?含财政投融》资资金?)为:主的工程项目—实施工程总》承包的项《目计价原则》。为总价包干   】(一)在初步设计批!复前进行《工程总?承包发包并采用【预算后审《方,式的:按如:下方法确定实际合同!。价  ? 1.建设单位【在项目审批部门【批,准的工程《估算范围内确定最】高投:标限价进行》工,程,招标:与中标单《位签订工程》总承包合同中—标价格为《暂,定合同价格》暂,定合同价格》与最高投标限—价之:。比为中标下》浮系数   2【.工:程总:。承包企业《完成施工图审查手】续并完成施工—图预算后按财—。政投资评审要求送】财政:部门进?行工程施工图—预算评审(施工图】预,算造价不含货物【和服务的费用采用】的信息?价原则上以施工图审!查备案?后第一个月的南宁建!设工程造价》信息的信《息价为准)涉及货物!和服务采购的—按中华?人民:共和国政府采—购,法及其实施条例【等法:律法规执行招标中】标结果?作,。为结算审核的依据 !  :3.评审后总承【包费用(不含货【物和服务的费用【)乘以中标》下浮系数《后,的数额与货物—和服:务采:购招标中标结果【合计即?为实际?合同价?   4.除—招标文?件或:工程总承包合—同约定的调价—原,则外实际合同价一】般不:予调整?但,可计取一定》的总价风险系数  ! (二)在》初步设?计批复后进》行工程总《。承包发包《按如下方法确定【实际:合同价  》。 1.在项》目审:批部门完成初步设】计文件及概》算批复后《建设单位将项目【工程总承包招—标范围对《应的、满足》概算编审深度的初步!设计:图纸及概算报财【政,部门进行评审审定的!工程总承包》概算金额作为—项目工程总》承包招标的上限控】制,数由建设单位按第十!条第(二《)项确定并出—具,项目最高投》标限价进行工程招】标中标价即为实际】合,同价;   2.】项目:中如有?需按中华人》民,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】规定进行采》购的货物和服务【。则应按政府采购【程,序进行   —。第十二条 工—程建设单位可根据项!目实际特点在—可行性研究、—方案设计或者初【步设计批复后按【照,确定的建设》规模、建设标准、】投资限额《、工程质量和进度要!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!项,目招标  》 以国有资》金投资(含财政投融!。资资金?)为主的政府—投资工程项》目应在方案设—计批复后或者初步】设,计,批复后?招,标   第十三条 !项目具备以》下条:件方可进《行发包   (一)!招标人?已,。依法成?立;   》。(二)已办》理土地使用批准手】续,;   (三—)按照国家》、自治区、南宁市有!关规定需要履行项】目审批?、核准或备案—。手续:的已经履行并取得批!准或已备案;  】。 (四)《委托负责全》过,程管理?咨询服务的项目【管理公司(如有【);  《 (:五)已确定采—用工程总承包的建】设模式; 》  (?六)工程《建设资金《已落实; 》  (七)法律【。、法:。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!条件   》第十四条《 投标人应》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!。应的资质条件如投】标人采?用联合体形式投【标的组成联合体【。的各方一般不—宜超过两家 —  第?十五条 《招标人编《制的招标文件应当】。使用标准的工程【总承包范本》招标人应当合理确】定投标文件》的编制?时间:在方案?设,计完:成前开始进》行招标?的不应少于25个】日历天;在方案设】。。计完成后开始进行招!标的不应少于30个!日历天 《  第十六条 工程!总承包评标应采用综!合,评估:法综合评估因素主要!包括工?程总承包报价—、项目管《理组织方案》、,勘察设计技术方案、!设备采购方案、施工!组织设计或者施工计!。划、质量安全—保证措施、工—程总:承包项目业绩—及,信用等?属应:采用:建筑:信息模型(BIM】)技术、装配式建】筑的试?。点项目招标人应当设!置采用装配式建造】。方式、建筑信—息模型(BIM【)技术等《科技应用评分内容并!鼓励非试《点项目采用以上评】分内容   第十】七条 评《标委员会组成—应满足以下》规定评标委员会总人!数应为9人以上单】数其中业主评—标,专,家原则?上不得超过》2人:在,方案:设计完成后初步【设计完成《前或初步设计完【成后施工图》设计:完成前开展工程【总承包招标的招【标项目?评标委员《会成员应当》包含:设计、施工和—工程经济等》方面的专家》其中设计和》施工:的评标专《家均至少为2人(房!屋建筑工程中—的设计评标专家【应包括建筑设计【和结构设计)  】 第十八条 工程总!承包企业可以—在其资质《许可范?围内自行实施—。工程的勘察、—设计、采购》和施工也可以根【据合同约定或经建】设单位同意不再【通过招标方式—将工程?的勘:察、设计或施工分包!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!察、设计或施工【企业依法进行工【程,分包的工程》总承包企业应向项目!。所在:地建:设行:政,主管部门办理—分包合同备案   !第十九条 工程总】承包企业按照—工程总承包合—同的约?定对总承《包工程范围内的工】程设计、《施,工,质量、安全生产、】施,工工期、工程造【价等负总责;各【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和!采购企业按照分包】合同约定《对工程总承包企业】负责   各勘察、!设计:、施:工和:采购企业根》据国:家现行法律法规和】规章对分包工—程的:设计、质量、安全】生产等承担直接责】任工程?总,承,包企业承《担连带?责任   第—二十条 工程—总,承,包企业应《按以:下标准组《织工程项目部进【行管理   (【一)工程总承包【项目应当配备相应】的项目管理班—子包括?项目负责人、设【。计负:责人、施工负责【人等符?合资格?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!兼任本?项目的设计负—责人或?施工负?责人   (二【)工程总承包项【目,。负责人应为注—册建筑师、注册结】构工程师、注册一级!建造师或具有工【程类高级专业—技术职?。称 :  第二十一条【 参建?单位应遵《循以下要求管—理项目进度  【 (一)工》程总承包项》目负责人应组织【编制总体《进度:计划及?勘察、设《计、采购、施工计】划并按合同要—求提交给建》设单位及其服务咨】询机构   (【二)因工程》总承包企业责任造成!。工期:严重延误的按照【信用体?系有关管理办—。法扣减工《。程总承包企业及工程!总承包项目相关责】。任从业人员的信用分!   第二十二条 !参建单位应遵循【以下要求管理项【目质量安《全   《(一)工程总承包】企业应建立并—且,落实质量安全管理】体,系   (二—)工程总承包企业】应积极配合》监理、项《目管理公司、—政,。府有:关,。。部门的?质量安全监督   !(三)各企业应将设!计安全和现场安全管!理进行有效整合保证!项目安全可靠的【进行   》(四)?明确细化《安全管理责任—制建立和落实安全】生产责?任制:把“管?生产必须管安全【。”,。和“谁主管谁负责”!。的原则?在,制度上固定下来加强!安全责任制宣—传明确各级管理人员!安全管理的职责 】  :(五)工《程总:。承包企业应明—确分包单位的安【。全生产责任并督促其!落实对分包施—工工程的安全承【担连带责任   】(六)建《设单位委托》。。具有相应资质的【检测机?构进行工程》检测检测机构应【依据国家有》关法:律,、法规和工程建设】强,制性标准实施检测】 , , (七)由工程总承!包企业造成严—重,。质量安?。全,问题的按照》信,用,体系有?关管理办法扣减工程!总,承包企?业及工?程总承包项目—相关责任从业人员的!信用:分并追究其法—律责任  》 第二十三条 各项!。目应按以下规—则进行项目变更管】理   《(一)工程总承包】企业应?优化设计再》进,行施工原则》。上政:府投资工《程除政策、》规,划出:现重大调《整外不再进行设【计变更特殊》情况的变《更按现?行政策执行》   (二)项目初!步设计批复后—不得擅自修改经批准!的初步设计》概算不得随意—变更:和突破属新增建设内!容应重新《立项建设(新增建设!内容指原初步设计中!不,包含、非施工—必要:措施、且不影响原项!。目建设?完成和发挥使—用功能的《内容)   —第二十四条 —工程总?承包项目的各—。类,工程管理《技术性文件》、,报,验表:格等:资料应按工程—总承:包项:目特点?和,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增!加“工程总承包企业!”一栏由工程总承】包企:业,签署意见各》勘察、设计、施【工企业根据其—。实,际承担的工程内容】在管理?技术:文,件,。。、报验表格的相【应位置签署意见【 ,  :第二十五条》 各项目应按以下】规,。。则对项目工程款进】行,支付管理  — (:一)工程实施过程】中工程?总承包企业应当依】据住房城乡建设【主,管部门?批准的施工图设【计,文件按照各》。分项、各阶段—。。工程合计总价与实际!合同价相一》致,的原则提供阶段工程!。。量,清单经监理》单位及建设》单位审定后》建,设单位应依据合同】约定的条《款,进行计量支付 【 , ,(二)建设单位【应当确保建》。设资金及时到位【宜采用?按比例或《按月度约《定额度支《付方式并在合同中予!以明确   (【三)工?程总承包企业完成合!同约:定的全部工程—并且符合质》量安:全标准在履》行完缺陷责任期内】规定的义务》后建设单位应付清】全,部工程款   【。第二十六《条 项目工程—应按以?下规则实施竣工验】收   (一)【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!单位组织工程总【承包:企业、勘察、设计、!。施工、?监理:。。等参:建各方主体参—加,   (二)工【程保修责《。任书由?工程总承包企业签】署并由其负责—向建:设单位移交全套工】程技术资料》项目前期资》料由建设单位负责收!集并由?建设:单位: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!。移交建设《工程档案项》。目采用BIM技术或!装配式建筑技—术的鼓励建设单【位将其BI》M模:型数据及装》配式建?筑技术数据在移交城!建档案管理部门的】同时一并《移交建设行》政主:管部:门,   第《二,十七条 项目—工程应分为以下【两种情形进行竣【工结算   —。。。(,一)国?有资金投资(含财】政投融资资金)为】主工程项目竣工【结算   1.【工程竣?工验:收完成后由工—程总承包《企,业编制竣工结—算文件并报》建设单位审核   !2.在合同约定的范!围内工程结算价【未超过审定的实【际合同总《价10%(不含【) 的建《设项目不《。再进行?工程竣工结算—评,审建设单位按实际】。结算费?用予:以工程结算工—程结算价格最高不超!。过施工图预算评审价!的10%(》含)超过部》分,的费用由《工程总承包企—业自行承担》(,除招标文《件,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!约定的调价原则外】),   (《二)其他工程项目的!竣工:结算   不—属于国有资金投资的!。其,他工:程项目依据工—程总承包合同—。。的,约定进行结算 【  第二十八条 建!设行政管理部—。。门在对工程总承包项!目实施监《。督管理时除建设【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!、监理?等五方主体外还应】将工程?。总承包企业及其项目!负责人作为》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依!法监:督,其履行勘《察、设计《、施工、采购的【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!市场行为主体责任】如工程发生质量【事故:或施工安全事—故、建设违法违规】行为时应依法对责】任单位?予以责任追究   !第二十九《条, 工:程开工建设前建设、!勘察、设计、—工程总承包》施工、监《理,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!签署授?。权书明确本单—位项目负责人   !项目负责人应当在】办理工程质量监督】手续前签署工—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!书连:同法定代表人—授权书报工程—质量监?督机构备案项目负责!人如有更换》的应当按规定—办理变更程序重新签!。署工程质量终身【责任:承诺书连同法定【代表:人授权书报工—程质:量监督机《。构备案   建设、!勘察、设计、工【。程,总承:。包施工、监》理,单,位,应严格按《。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!。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!终身责任追究—暂行办法有关规【定落实五方责—任,主体项目负责—人质量终身》责任存在相》应质量责任》时建设主管》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!目负责人的》质量终身责任 【 , 第三十《条 本实施细则【自2018年4【月1日起实施有效】期2: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