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,宁市海绵城》市,规划建设管理暂【。行,。办法
》 , 第一章 总 !则
第》一条 ?为,进一步加快》推进我市《海绵城市《规划建设《提升:我市城镇化建—。设水平?提高城市生》态环境质量打造“】。宜居城?市,”品:。牌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建《。筑法中?华人民共《和国城乡规》划,法建设?工,。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!院关于加强城—市基础设施建设的】意见(国发〔20】13〕3《6号)、国务院办公!厅关于推进海绵【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!(国办发《。〔2015〕75】号)等有关规定结合!我市实际制定本【。办,。。法
第二—条 南宁市城—市,建成区?范围内的新建、改建!、扩建建设项目适用!。本办法
第【三条 海绵城市【建设应遵循“规划】引,领、生态优先、安全!为重、因地制—宜、统筹《建,设”:的基本原《则通:。过“:渗、滞、《蓄,、净、用、排”等工!程措:施按照生《态文明的建设—理,念,通过加强城市规划】建设管理充分—。发,挥建筑、《道路和绿《地、水系《等生态系统对—。雨水的吸纳、—。蓄渗和缓释作用【有效控制雨水径流】实,现自然积存、—自,然渗透、自》。然净化对城市原【有生态系统进—行保护、生态—恢复和修复
— 第?四条 市建设行政】主,管部门负责统筹协】调组织、指》导、监督全》市海绵城市规划【建设管理工作
】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负:责海绵城市总体【规划和相关规划的】编制、项目方案设计!的,审查和监督管理工】。作
《市国: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在建设》项目:供地文件中落实海】绵城:市建:设的相关《要求
? 各城《区政府(开发区【管委会)按照—职责分?工负责辖区范围内】海绵城市《建设、管理》工,作
? ,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!依据本办法有—关规定在各自的职】责范围内负责海绵】城市建设和管理的】相关:工作
第—二章 规划、立【项与土地利用管理
! 第五条 市规划!行政:主管部门应》当会同?有关部门编》制南宁市海》绵城市专项》规划同时在编—制,或修编城《市总体规划》、控制性详细—规划和生态保护、四!区划定、《水资:源,、水系湖泊布局、绿!地,系统、功能》分区、?环境:保护、?市政和交通基础【设施等各类相关【规划时应与海—。绵城市专项规划充】分衔接?落,实海绵城市建—设要求和相关控制指!标,
第《六条: 城市控《。制性详细规划、修】建性详细《。规划应细化城市总】体规划?和海绵城市建设专】项规划中《关于海绵城市—建设的各项要求结】合建筑密度》。和绿:地率等约束性—控制指标因地制【宜分解落实管控单元!。。地块雨?水年径流总量控【制率与污染物—去除率等《控制指标
【第七条 市国—土资源行政》主管部门在建—设,项目用地供》地时应以《市规划行《政主管?部,门确定的建筑—密度、绿地率等约束!性,控制:指标以及《。雨水年径流总量【。控制率、《污染物去除率等海绵!。城市建设控制指标作!。为建设用地开发建设!的规划和供地—条件
第八【条 在?建设项目的可行【性研究报告、方案设!。。计和初步设》计建设文件中应按】相关规划的》。要求编制建设项目】的海绵城市》建,设,设计:专篇明确管控指标、!建,设内容、《规模、标《准及技?术指:标参数等《内容技术《指标参数《需满足项目海绵城市!规划的?相关技?术指:标要求
—第九条? 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在出具地—块总平面图的—规划设计条件时应明!确地块?内,海绵城市建设指【标及要求以》及在:对,。。建设项目的》总平:面方案(选址—意见书、建》设用地规划》许可证、建设工程】规,划许可证)进行审查!时应重点审查项目用!地中的雨《水调蓄利用设—施、绿色屋》顶、下沉《式绿地?、透水铺装、植草】沟、雨?。水湿地、初期雨【水弃流设施等海【绵城市?设,施及:其组:合,系统设计内容与相关!规划:、规定中的相关【指,标相:符
第十—条, 建设?项目的?海,绵城市设施应该与】主体:工程同步设计、【同步建?设、同步投入使【用海绵城《市,设施的建设费用【纳入项目《建设成?本
第三章 建!。设管理
》。 第:十一条 《海绵城市《建设指标和》要求须?纳入施工许可审【核范围设计单位和】审查机?构应严格按照海绵城!市建设技术》指南-低影响—开发雨?。。水系统构建(试【行):广西:低影响?开发:雨水:控制及利用》工程设计标准—图集广西低》影响开发雨水—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!规范(?试,行)及相《关规范编制、设【计和审查海绵城市】建设:设计专篇施工图设】计文件经审查—合格后应按规定【报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备案对于不符合】要,求的审查机构—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!合格书
》 第:十二条 《海绵:城市:建设内容应按照【先地下后《地上的?。。顺序:。进行建设科学—施工相关分项工【程的施?工应符合《设计文件及相—关规范的规定
】 第十三条 城市】绿地建设应》。注重利用适》宜本地的《生态化设施如—植,草沟、?雨水花园、下沉【式绿地、多功能【调蓄水?体等:尽可能地运用本地】。化材料、本地—化树种?并与园林景观相【融合与景观水体密切!。衔接
? 第?十四条 鼓励已建居!住小区、中》小学校、单位庭院按!。片区打包《进行海绵《城市建设工作
】 第十五条》。 新:建公:共,建筑应结合可再生能!源应用?。综合考虑屋顶绿化鼓!励已建公共建筑进行!屋顶绿化改造
】 第十六条 已【建,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应!按计划分年度进行海!绵城市建设改造【。优先考虑采用绿色】设,施适:当结合?灰色:。设施建设《确保城区《排水:防涝安全
》 第十七条 城市!。。道路、立交》、公园绿地、广场等!城,市基础?设施、城市公共【空间的海绵城—市建设应《。。因地制宜、经济有效!、方便易行应满【足相关海绵城—市建设控《制指标以及国家、】。自治:区、:南宁市?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!术标准要求
】第十八条 城市径流!雨,水行泄?通道:及易发生《内涝的?。道路、下沉式立交】桥区以及城市绿地】中湿塘、雨水湿地】等采用海《绵城市?设施的区域应配建必!要的警示标志标识和!预警系统《排除安全隐患
】 第十九条 —海绵城市设施雨水】在,排入市?政雨:。水管网前的总管道】应,配套建设专》用检查井
【城管部门应根据部】门职:责加强?对,。雨,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!前的:排,放设置?的指导对不符—合规划或者国家有关!规定的应当要求建设!单位或?运行管理单位—采取措施限》期,整,改
《建设单?位在申请排水—许可时审批》部门应?当,审查排水口的—设置和水《质,是否符合海绵—城市建设要》求
第二十条 !建设项?目,应当按照城市节【水专项规划配—套建设节水》设施使污水减量化】鼓励采用《雨水、再生水(【含中水)收集利用】新技:术、新材《料、新工艺
【 第二十一条 【。城市:内河及邕江综—合整治和开发利用项!目中海绵城市建设】内容以城市总—体规划、城市控【制规划及海绵城市】建设相关规划为【指导内河整治—应采:取,有效措?施对河道水环境进】行治:理、修复《确保切实消除—黑臭水体
第二!十二条? 海绵城市建—设项:目的竣工验收应按照!南宁市低《影,响开:发雨水控制与利用】工程施工、竣工【。验收及效《果评估?技术:指南(试行)及海】绵城市相关施工验】收规范、政策和【评价:标准执行
由建!设单位向项目所属的!建设主管部》门提出?申请组织设计、施工!、工程监理等责【任,单位对海绵城—市设施进《行分部验收》海绵城市设》施分:部验收过程须做好验!收记:录出:具,验收报?。。告验收合格》后,方可交付使用
】 第四章《 移交和运营—管理
第二十三!条 海绵城市建设】项目竣工验收—合格后?应随主?体工程移《交
? 第:二十四条 》海绵城市设》施的:建设或运《行,管理单位应》当加强?设施维护和管理确】。保设施?正常运行
第二!十五条 城市—道路、立交、公【园绿地、广场—等公共项目的海绵】城市设施由城管【、林:园,等相关部门按照职】责分工负责维护监】管
城市道【路,透,。水铺装、《道路雨水滞流设施】及其渗排《。设,施由市政设施管【理部:。门负:责维:护管理并由市—政设施管《理部门所属的主管部!门负责进行监管【。
城市道路【、立交范围内的【下沉:式绿地、《植草沟、生物滞【留带、雨水花园及】其配套设施由绿化】管理部门负责维护管!理并:。由绿化管理部门所属!的,主,管部门负责进—行监管
《 公园《绿地内的《海绵城?市,。设施:。由相应?的公园或绿化管【理部门?。负责维护管理并由公!园或绿化《管理部门《。所属的主《管部门负责进行【监管
《 ,。广,场范围内的》海绵城市设施—由广场管《理部:门负责维护管—理并由广场管理部门!所,。属的:主管部门负责—。进行监管《
居住小区【海绵城市设施应纳】入,。物业服务范围由【物业服务企业负【责维护管理并由【房产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?监管;无《物,业服务企业的—居住小区海绵城市】设施由?所属社区《负责:维护管理并由—所,属城区政府负—。责监管
》 公共?建筑等其他类型项】目海绵城市设施由】该设施的所有者或其!委托方负责维护管理!
?第二十?六条 海绵城市设施!维护:管理单位应》结合本行业技—。术标准及南》宁市低影响开发【雨水控制及利—用工程设施运营维】护技术?指南(试行)要求建!立健全维护管理【制度加?强专业?技术培训(交接【),运行维护《管理工作应由经【过技术?培训:(交接)的》人员负责
第】二十七?。。。条 公共建筑的海】绵城市?设施维护管理可由管!理单:位,(部门)委托第三】方进行?维护管理《城市道路、立交【、,公园绿地、广场等公!共项目的海》绵城市设施运—行维护?管理资金列入—管理单位的年度预】算费用?;居住?小,区共用部分的海绵】城市设施运行—维,护费纳入小区—公共维修基金使【用范围(《其,中政府投资》。集中建设保障房【。小区的海绵城市设施!运行维护《费纳入保障》房维修费)无物业服!务企业的居住—小区由?小区住户共同分【担费用
》 第:二,十八条? 由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对海绵》城市设施进行—监测:评估确保设施的功能!正,常发挥、安全运行同!时加强海绵城—市建设数据库的【建立与信息》。技术应用通过数字化!信,息技术?手段进行科学规【划、设计并为海【绵,城市设施建设与运】行提供科学支撑
! 第:五章: 其 他
— 第二十九条 【鼓,励有实力《的科研设计单位、施!工企业、制造—企业与金融资本【相组合?。组建具备综合业【。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!者联合体《在条件和政策法【规允许的前》。提下采用总》承包(EP》。C)、政府和—社会资本《。合作(PP》P)等方式统筹组】织实施海绵》城市建设《相关项目
— 第三十条 实施雨!水收集利用设—施或再生水》(含中水)回收【利用:设施项目的建设单位!可,优先:增加年度用水计划】指标
《 第三十一条 【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!题由市建设》行政:主管部?门负责解释
— 第三十二条【 本办法自2018!年7月1日起施行有!效期至202—0年7月1日—止,南宁市人民政府【办公厅关于》印发南?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!设管理暂行办—法的通知(南府办】〔2015〕—11:号)于?本办法施行之日同时!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