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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海绵城市规】划建设管理暂行【办法:   ?    第一—章 总? 则   第—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!。推进我市海》绵,城市规划建设提升我!市城镇化建设水平提!高,。城市:生态环境质量打造“!宜居城市”品牌根据!中华人民共》和,国建:筑法中华人》民,共和国?城乡规划法建—设工程质量》管,理,条例国?务院:关于加强城市基础】设施建设的意见(】国发〔201—3〕36号)、【国务院办《公厅关?于,推进海绵城市建设】的指:导,意见(国办发〔2】015?〕,75号)等》。有,。关规定结合我市【实际制定《本办法   第二条! 南:宁,市城:市建成区范》围,内的新?建、改建、扩—建建设项目适用本办!法   第三—条, 海:绵城市建设》应遵循“规划—引领、生态优先【、安全为重、—因地:制宜:、,统筹建设”的—基本原则通过“【。渗,、滞、蓄、净—、用、排《”等:工程措施按照生态文!明的建?设理念通过》加强城?市规划建设》管理充分《发挥建?筑、道路和绿地【、水系?。等生态系统对—雨水的吸纳》。、蓄渗和缓》释,作用有效控制雨【水径:流实:现,自然积存、自然渗透!、自然?净化对城市原有【生态系?统进行保护、生态恢!复和修复   【第四条 市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!协,调组织、指导、【监督全市海绵城市】。规划建设《管理工作   市】规划行?政主:。。管部门负责海—。绵城市总体规划【和相关规划的编制】、项目方案设计【的审:查和监督管理工【。作   市国土【资源: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在《建设项目供地文件中!落实海绵城市建设】的相关要求   各!城区政府(》开发区管《委会)按照职责分】工,负责辖区范围内海绵!城市建设、管—理工作  》 其他相关部门【和单位依据》本办:。法有关规《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!内,负责海绵城市—建设和管理的相【关工:作,   第二章 【规划、立项》与土:地利用?管,理   第五—条 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会同有关部】门编制南宁市海绵城!市专项规划同—时在编?制或修编城市—总体规划、控制【。性,详细规划和生态保】护、四区《划定、水资》。。源、水?。系湖:泊,布局、绿地系—统、功能分区、【环境保护、市政和】交通基础设施等【各类相关规划时应】与,海绵城市专》项规划?充分衔?接落:实海:绵城市建设要求【和,相关控?制指:标   第六条【 城市?控制性详细规划【、修建性详细—规,划应:细化城市总》体规划?和海绵城《市建设专项规划中】关于海?绵城:市,建,。设的各?项要求结合》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!约束:性控制指《标因地制宜分解落】实管控单元地—块雨水年径流总量】。控制率与污染物去】。除率等控制指标  ! 第七?条 市国《土资源行政主管【部门在建《设项目用地供地【。时应:以市规?划行政主管部—门确定的建筑—密度、绿《地,率等约束性控制指标!以,及雨水年《径流总?量控制率、污染物去!除率等海绵》城市建设控制指标作!为建设?用,地开:发建设的规划和供地!条件   第八【条 在建设项目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、!方案设计和初步设】计建设?文,件中应按《相关规划的要求【编制建设项目的海】。绵城:市建:设设计专篇明确管】控指标、建设—内容、?规模、标准及—技,术指标参数等内容技!术指标参数需满足】项目海?绵城市规划的相【。关技术指标要求 】  :第九条? 市规划《行政:主管部门在出具地块!总平面图的》规划设计条件时应明!确地块内海绵城【市建设指标及要求】。以及在对《。建设项目的总—平面方案(选址【意,见书、建设用地规划!许,可证:、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)进行审—。查时应重点审—查项目用地中的雨】水调蓄利用》设施、绿色屋顶【、下沉式绿》地、透水铺装、植草!沟、雨水湿地、【初期雨水《弃流设?施等海绵城市设施及!其组:合系统设计内—容与相关规划、规定!中的相关指标—相符   》第十条 建设项目】的海绵城市设施应】该与主体工》程,同步设计、同步建】设、同?步投入使《用海:绵城市设《施的建设费》用纳入项目建设【成本   第三章】 建设管理   第!十一条 海绵城市建!设指标和要求—须,纳入施工许可审核】范围设计《单位和审查机构【应严格按照》海绵城市《建设技术指南-低影!响开发雨水》系统构建《(试行)广西—低,影响开?发雨水控制》。及利:用工程设《计标准图集广—。西低影响开发—。雨水:控制与利用工—程设计规范(试【行)及相关规范【编制、设计和审【查海:绵城市建设设—计,专,篇施工图设计文件】。经审查合格后应【按规定报《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备案对于不【符合要求《的审:查机:。。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!查合格?书,   第十》二条 海绵城市【建设内容应按照先地!下后地上的顺序进】行,建,设,。科学施工相关分项】工程: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!件及相?关规范的《规,定   第十—三条 城市绿地建设!应注重?利用适宜本地的【生态化设施如植【草沟、雨《水花园、下》沉式绿地、》多功能?调蓄水体等尽可能】地运用本地化材料】、本地?化树种并与园林【景观:相融合与《景观水体密切衔接 !  第十四条—。 鼓励已建居住小区!、中小学校》、,。单位庭院按片区【打包进行《海绵城市建》设工作   第十五!条 新建公共建筑应!结合可再生能源【应用:综合考虑屋》顶绿化鼓《励已:建公:共建筑?进行屋顶绿》化改:造   第十六【条 :已,建成的城市基础设施!应按计划分》。年度进?。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!优先考虑采用绿【色设施适《当结合灰色设施建设!确保城区排》水防涝安全   】第十七条 城—市道路、立交、公】园绿地、《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!、城市公共空间的海!绵城市建设应—因地:制宜、经济有效、】方便:易行应满足相关海】绵城市建《设控制指标以及国】家、自?治区、南宁市海绵】城市建设《相关技术标准—。要求  《 第十八条 城【市径:流,雨水行?泄通道及易发生内】涝的道路、下沉式立!。交,桥区以及城市—绿地中湿塘、—雨水湿地《等采用海绵城市【设施的区域》。应配:建必要?的警示标志标识和】预警系统排》除安全隐患   】第十九?条 海?绵城市设施雨水在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前!的总管道应配套建设!。专用检?查井   》城管部门应根据【部门职责加强—对雨水排入》市政雨水管网—前的排?放设置的指导对【不符合规划或者国家!有,关规定?的应当要求建设【单位或?。运行管理《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!改   建设单位】。在申请排水》许可时审《批部门应《当审查?排水口?的设置和水质—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!设要求   第二十!条 建设项目应当】按照城市节水专项】规划配套建设节【。水设施使污水减量】化鼓:励采:用雨:水、再生水》(含中水《)收:集利用新《技,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! ,。  第二十》一条 城市内河及】邕江综合整治和开】发利用项目中—海绵城市建》设内容以城》市总体?规划、城《市控制规划》及海绵城市建设【相关规划《为指导内《河整治应采取—有效措施对河道水环!境,进,行治理、修复—确保切实消》除黑臭水体   】第二十二条》。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!的竣:。工验收应《。按照南宁《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控!制与利用工程—施工、?竣工验收及效果评估!技术指南(试—行):及海绵?城市相关施工验收】规范、政《策和评价标准执【行  ? 由建设《单位:向项目所《属的建?设主管部门》提,出申请组织设计、】施工、工程监理【等责任单位对—海绵城市设施—进行分?部,验收海绵城市设【施分部验收》。过程须做好》。验收记录出》具验收报告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】付,使用   》第,四章 移《交和运营管理 【 , 第二十三条 海】绵城市建设项目竣】工,验收:合,格后应随主体—工程移交《   ?。第二十四条 —海,绵城市设施的—建设或运《行,管理:单位应当加强设【施维护?和管理确保设施正】常运行   —第二十五《条 城市道》路、立?交、公园绿》地、广场等公共【项目的?海绵:城市设施由城管、】林园等相关部门按】照职:责分工负责维护监】管,   城市道路透水!铺装、道路》雨水滞?流设:。施及其渗排》设施由?市政设施《管理部门负责—维护管理并由市【政设施管《理部门所《属的主管《部门负责《进行监?管,   城《市道路、立》交范围内《的,下沉:式绿地、植草沟、】生物:滞留带、雨》水花园及其》配套:设施由绿《化管理部门负责维护!管理并由绿化管理】部门所属的主管【部门负责进》行,监,管   公》园,绿,。地内的海绵城市设施!由相:应,的公园或绿化管理部!门负责?维护管理并由公园或!绿化管理部门—。所属的主管部门负】。责进:行监管   广场范!。围内的海《绵城市?设施由广场管理【部门负责维护管【理并由广场管理部】门,所属:的主管部门负责【进行监管   【居住小区海绵城【。市设施应《纳入物业服务—范围由物业服务企业!负责:维护管?理并: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监?管;:无,物业服务《企业的?居住:小,区海绵城市设施由】所属社区负责维护管!理并由所属城—区政府负《责监管   公【共建:筑等:。其他类型项目海绵】城市:设,施由该?设施的所《有者或其委托—方负责维护管理  ! 第二十六条 海】绵城市?设施:维护管理单》位,应结合本行》业技术标准及南【。宁市低影《响开发雨水控制【及利用工程》设,施运营维护技术指】南(试行)要求【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!。。度加强专《业技术培训》(交接)运行维护管!理工:作应由经过技—术培:训(交接)的人员负!责   第》二十七条 公共【建筑的海《绵城市设施维护【管理可由管理—。。单位(部门)委托】第三:方进行?维护管?理城市道路、立交】、公:园绿地、广场等【公,共项目的海》绵,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管!理,资金列入管理单【位,。的年度预《算费用?;居住小区共用部】分的:海,绵城市设施运行维】护费纳入小区公共维!修基金使用范围【(其中政府投资【集中:。建设:。保障房?小,区的海绵城市设施运!行维护?费纳入?保障房维修费—)无物业服务企【业的居住小区由小区!住户共同分》担费用? ,  第二十八条【 由:市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海!绵城市设施进行监】测评估?确保设施《的功能正《常发挥、安全运行】同时加强《海绵城?。市建设数据库的建立!与信息?技术应用通过数字】化,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科!学规划、设》计并为海绵》城,市设施建设与运【行提供科学支撑  ! 第五章 其 【他   第二十九】条 鼓?励,有实力的科》研设计单位、施工】。企业、制《造,企业与金融资本相组!合组建具备综合业务!能力的企业集团【或者联合《体在条件和政策法规!允许的前提》下采用总承包(EP!C)、政府和社会资!本合作(《PPP)等方式【统筹组织实》施海绵城《市建设相关》项目   第三十条!。。。 实施雨《水收集利用》设施或再生水(【含中水)《回收利用设施项目的!建,设单位?可优先增加年度用】水计划指标》   第《三十一条 》本办法的具体—应用问题由市建【设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解《释  ? 第三?十二条 《本,办法:自2018年7月】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!2020年》7月1日止南宁市人!民政府办公厅—关,于印发南《宁市:海绵城市规》划,建设管理暂行办法】的通知?(,南府办〔2》015?〕11号)》于本办法施行—之日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