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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,宁市海绵城市—。规划建设管》理暂行办法》 ,   ?   第《一章 ?总 则?   第《一条 为进》一步:加,快推进我市海—绵城市?。规划建设《提升:我市城镇化建设【水平提?高城市生态环境【。质量打造“宜—居城市”品牌—根据:中华:人民共和国建筑【法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乡?规划法建设工程质】量管理条例国务【院关:于,加强城市基础设施】建设的意见(国【。。。发〔:2013《。〕36号《)、国务院办公厅关!于推进?海绵城市建设的【指导意见(国—办发:〔2015〕—75号)等》有关规定结合我【市实:际制:定本办法  — ,第二条? 南宁市城》市建成区《范围内的新建、改】建、:扩建建设项目适用本!办法   》第三条 海绵城【市建设应遵循“规划!引领、生态》优先、安全为重【、因:地,制宜:、统筹建设”的基】本原则?。通过“?。渗、:滞、蓄?、净、?用,、排”?等工程措施按照生态!文明的建设理—。念,通,过加强城市》规划建设管》理充分发《挥建筑、道路—。和绿地、《水系:等生态系统》对,雨水的吸纳、蓄【渗和缓?释作用有效控制雨】水径:流实现自《然积存、《自然渗透、》自然净化《对城市原有》生态系统进行保护、!生态恢复和修复【  : 第四条 市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统筹:协调组?织、指导、监督全】。市海绵城《市,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!  市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负责海】绵城市?总体规划和》相关规划《的编制、项目方案设!计的:审查和监督》管,理工作   市【国土资源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在【建设项目供地文件中!落实海绵城市—建设的相关要—求   《。各城区政府(开发】区管委会)按—照职责分工负责【辖区范围《内,。海绵城市《建设、管理工作  ! 其他相关部门和】单位依据本办—法,有关规?定,在各自的《职责范围内负责海】绵城市建《设和:。管理的相《关工作 《  第二章 —。规划、立项》与土地?利用管理   第】五条 ?市,。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会【同有:关部门编制南—宁市海绵城市专项规!划同时在编制或【修,编城市总体规划【、控制?性详细规《划和生态保》护、四区划定、水】资源、水系湖泊布局!、绿地系统、—功能分区、》环境:。保护:、市政和交通基础设!施等:各类相关规划时应】与海:绵城市专项规—划充分衔接》落,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!和相关?控制指标   【第,六条 城《市控制性详》细规划、修建性【详细规划应细化城】市总体规《划和海绵《。城市建设《专项规划中》关于海绵《城市建设《的各项?要,。求结合建筑密度【和绿地率等》约束性控制指—标因地制宜》。分解落实《管控:单元:地块雨水年径—流总量控《制率与污染物去除】率等:控,。制指标   第【七条 市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!门在建设《项目用地《供地时应以》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确定的建筑密度、】绿地率等约束性【控制指标以及雨水年!径流总量控》制,率、污染《物去除率等海绵城】市建设控《制指标作为建设用】地开发建设》的规划和供地条件 !  第八条 —在建: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!报告、方案设计和初!步设计建设》文件中?应按:相关:规划的要求编制建设!项,目的海绵城市建设设!计专篇?明确管控指标、建设!内,容、规?模、标准及技术指标!参数等内容技术【指,标参数需《满足项目海绵城市规!划的相关技术指标】要求   第—九,条 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在出具地【块总平面图的—。规划设计条件时应明!确地块内海绵城市建!设指标?及要求以及在对建】设项目的总平面【方案(选址意见书】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、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)进行!审,查时应重点审查【项目用地中的雨水】调蓄利用设》施、:绿,色屋顶、下》沉式绿地、透水铺】装、植草沟、雨水】湿地、初《。期雨水?弃流设施等海绵【城市设施及》其,组合系?统设计?内容与相关》规,。。。划、:规定中的相关指标相!符  ? 第:十条: 建设项目》的海绵?城市:设施应该《。与主体工程》同步设?计、同步建设、同】步投入使用海绵城市!设施:的建设费用纳入项】目建设成本  【 第三章 建设【。管理:   第十一条 海!绵城:市建设指标和—要求须纳入施—工,许可审核《范围:设计单位《和审查?机构应?严格按照海绵城市】建设技术指》南-低影响开发雨】水,系统构建《(试行)广西低影响!开发: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!设计标准图集广西】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!与利用工程》设计规范(试—。行)及相关规范编制!、设计和审查海绵】城市建设《设计专篇施工图【设,计,文件经审《查合格后应按规定】报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!于不符合要求的审】。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!图审查?合格书   第【十,二条 海绵城市建】设内容?应按照先地下后地】上的顺序进行建设】。科学:。施工相关分》项工程的施工应【符合设计《文件:及相关规范的—规定   第十【三条 城市绿地建】设,应注重利用适宜【本地的?生态:化设施如植草—沟、雨水花园、下】沉式绿地、多功【能调蓄水体等尽【。可能:地运用本地化材料】、本地化《树种并与《园林景观相》。。融合与景观》水体密切衔接—   第《十四条 鼓励已建】。居住小区、中—小学校、单位—庭院按片区打包【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工!作   第十五【条 新建公共建【筑应结合可再生能源!。应用综合考虑—屋顶绿化鼓励已建】公共建筑进行屋【。顶绿化改《造   第十六条】。 已建成的城市【基础设施应按计【划分年度进行—海绵城市建设改造】优先考?。虑采:用绿色设施适—。当结合灰色设—施建设确保城区【排水防涝《安全  《 第十七条 —城市道路、立交、公!园绿地、广场—等城:市基础设施、城市公!共空间的海绵城市】建设应因《。地制宜、经》济有:效、方便易行应满足!。相关海绵城市建设】控制指标以及国【家、自治《区、南?。宁市海绵《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!准要求   第【十八条 城市径流雨!水行泄?通道及易发生内涝】。的道路、下沉—式立交桥《。区以及城《。市绿地中湿塘、【雨水湿?地等采用海绵城市设!施的区?域应配建《必要的?警示标志标识和【预警:系统排除安》。全隐患   —第十九?。条, 海绵城《市设施雨水在—排入市政雨水管网】前的总管道》应配套?建设专用检查井 】  :城管部门应根据部门!职,责加强对雨水排入】市政雨水管网前【的排放设置》的指:导,对不符合规划—或者国家有》关规定的应》当要求建设单位或】。。运行管理单位采取】措施限期整改   !。建设单位在申—请排水?许可时?审批部门应当审【。查排水口《的设置?和水质?是否符?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!  : 第二十《条 建?设项目应当按照【城市节水专项规划配!套建设节水设—施使污水减量—化鼓励采用雨水【、再生水(含中【水,。)收集利用新—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!。艺   第二—十一条 城市—。内河及邕江》综合整治和开发利】用项目?中海绵城市建设内容!以城市?总体规划《、城市控制规—划,及海:绵城市建设相关规划!。为,指导内河《整治应采取有效【措施对河道》水环境进《行治理、修复—。确保切实消除—黑臭:水体   第二十】二条 海绵城—市,建设项目《的竣工?。验收应按照南宁【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控!。制与利用《工程施?工,、竣工验《收及效果《评估技术指南(试】行)及海《绵城市相关施工验收!规范、政策和评价标!准执行   由建设!单位向项目所属的建!设主管部门提—出申请组织设—计、施工、工—程监理等责任单【位对海绵城》市设施进行》分部:验收海绵《城市设施分》部验:收过程?须做好验收记录出具!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!方可交?付,使用   第四章 !移交和运营管理【   第二十三条 !海绵城市建设—项目:竣工验收合格后【应随主体工程—。移交   第二【十四条 海》绵城市设施的建设或!运行管理单位应【。当加强设施维护和管!。理确保设《施正常运行 — , 第二十五条 【城市道路、立—交,、公园绿地、广场等!公共项?目的海绵城市设施由!城管、林园等相【关部门按照职责【分工:负责维护《监管   城市道】路,透水铺?装,。、道:路雨水滞流设施及】其渗排设施由市【。政设施?管理部门负责—维护:。管理并由市》政设施管理部门所属!的,主管部门负》责进行监管   】城市:道路、立交》范围内的《下沉式绿地、植【草沟、生物滞—留带、雨水花园及】其配:套设施由绿化管【。。理部门?。负责维护管理并由绿!化管理部门》所属的主《管部:门,负责进行监管—  : 公园绿地内的【海绵城市设施由【相应的公园或绿【。化管理?部门负?责维:护管理并由》公园或绿化》管理部门所属—的主管部门负—责进行监管   广!场,范围内?的海绵城市设施由】广场管理《部门负责维护管【理并由广场管理部门!所,属的主管《部门负责进》行监管   居住小!区海:绵城:市设施应纳入物业】服务范?。围由物业《。服务企业负责维【护管理并由房产【行政主?管部:门负责监管;无物业!服务企业的居住【小,区海绵城《市设施由《所,属社区?负责维护《管理并?由所属城区政府【负,责监管 《。  :公共建筑等其—。。他类型项目海—绵城市?。设施:由该设施的所有【者或其委托方负责】维护管理《   第二》十六:条 海绵城市设施维!护管理?单位应结合本行业】技术标准《及南宁市低影响【开发雨水控制及利】用工:程设施运营维护【技术:指南(试行》)要求建立健全【维护管理制度加强专!业技术?培训(交接)运【行维护管理工作【应由经过技术培训(!交接:)的:。人员负责   第】二十七条 公共【建,筑的海?绵城市?设施维护管理可由管!理,单位(?部门)?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!管理:城市道路、立交、公!园绿地、广场—等公共项目的海绵城!市,设,。施运行维护》管理资金列入管理】单位的年度预算费用!;居:住,小区共?用部分的海绵城市设!施,运行维?护,费纳:入小区公共》维修基?金使:用范围(其》中政府投资》集中建?设保障房小区—的海绵城市》设施运行维护费【纳入保障房维修费)!无物业服《务企业的《居住小区由小—区住户共同》分担费用   第二!十八条 由市建【。设行政主管》。。部门:对海绵城市》设施进行监测—评估确?保设施?的功能?正常发挥、安全运】行同时加强海—绵城市?建,设数:。据库的建立与信息】技术应用通过数字】化信息技术手段【进行科学规划、设计!并为海绵城市—设施建设与运—行提供科《学支撑?  : 第五章 其— 他 ? ,。 第二十《九条 ?鼓励有实力的科【研设:计单位、施》工企业、制造企业与!金融资本相组—合组:。。。建具备综合业务【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者!联,合体:在条件和政》。策,法规允许的前—提下采用总承包【(EPC《)、政府和》社会资本合作(P】PP)等方式统【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!。建设相?关,项目   第三【十条 实施雨水【收集利用设》施,或再生水(》含中:水)回收利用设施项!。。目的建?设单位可优先增加】年度:用水计划指》标   第三十【一条 本办法的具】体应用问题由市【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负:责解释   第【三十二条 》本,办法自2018【年7:月1日起《施行有效期至2【020?年7月1日止—南宁市人民政府办】公厅关于《印发南宁市海绵城市!规划:建设管理《暂行办法的通—知(南府《办〔201》5〕:11号)《于本办法施行之日】同,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