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市?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!理暂行办法
】 《第一章 总》 则
? 第一条》 为进一步加—。快推进我市》海绵城市规》划建设?提升我市城镇化【建设水平提高城市生!态环境?质,量打造“宜》居,城市:”品牌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建筑—。法中华?人民共和国》城乡规?划法建?设,工程质量《管理条?例国务院关于加强】城市基?础设:施建设的意见(【国发〔2013〕3!6号:)、国务《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!设的指导意见(国办!。发〔2015—。〕75号)等有关】规定:结合我市实际制定】本办法
》 第:。。二条 南宁市城市】。建成区范围内的新建!、改建、扩》建建设项目适用【本办法
第三条! 海绵?城市建设应遵—循“规?划,引,领、:生,态优先?、安:全,为重:、因地制宜》、统筹建设”的基】本原则通过“渗【、滞、蓄、净、用、!排”等工程措施【按照生态文明—的,建设:理念:通过加强城》市规:。划建设管理充—分发挥建筑、道路】。。和绿地、《水系等生态》系统对雨水的吸【纳、蓄?渗和缓释作用—。。有效控制雨水径流】实现自然积存、自】然,渗透、自然净化【对城市原有生态系】统进行保护、生【态恢复和修》复
第四条【 市建设行》。政主管部门负—责统筹协调组织、指!导、监督《全市:海,。绵城市?规划建设管理工作】
?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?门,负责海绵城》市总体规划和相【关规划?。的,编制、项目方—案设计的审查和【监督管理《工作
市国【土资源行政》主管部门负》责在建设项目供【地文件中落实海绵】。城市建设的》相关要求
各】城区政?府(开发《区管委会)按照【职责分工负责辖【区范围内海绵—。。城市建设、管理工】作
其他—相关部门和单位依】据本:办法有关《规定在各《自的职责范》围内负?责海绵城市》建设和管理的—相关工作
【第二:章 规划《、立项与《土地利用管理
【 第五条 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。门,应当:。会同有?关部门编制南宁【市海绵城《。市专项规划》同时在编制》或修编城《市总体规划、控制】性详细规划和生【态保护、四区—划定、水《资源、水系》湖泊布局、绿地【系统、功《能分区、《环境保?护、市政《和交:。通基:础设:。施,。等各类相关规划【时,应与海绵《城市专项规划—充分衔接落实海【绵城市建设要求和相!关控制指标
【 第六条 》城市控制性详细【规划、修建性详细规!划应细化《城市总体规划和海】绵城市建《设专:项规划中关于海绵城!市建设的各项要求】结,合建筑密《度和绿地率等约【。束性控?制指标因地制宜【分解落实管控单【元地块雨水年径流总!量控:制率与?污染物?去除率等控制指【。。标
第七条 】市国土?资源行政主管—部门在?建设:项目用?。地供地时应以市规】划,行政主管部门确【定的建筑密度、绿】地率等约束性控制指!标以及雨水年径【流总量控制率、【。污染物去除》率等海绵城市建设】控制:指标作?为,建,设用地开发建设【的规:。划和供地条件
【。 第八《条 在建设》项目的?可行性研《究报告、方》。案设计和《初步设计建设—文,件,中应:。按相关规划的要求编!制建设项目》的海绵城市建设【设计:专篇明?。确,管控指?标、建设内容、规模!、标准及技术指标参!数等内容技术指标参!数需满足项目—海绵城市《规,划的相?关技术指标要求
】 第九条 市规划!行,。政主管部门》在出具地块》总平:面图的规划设计条件!时应明确地》块内海绵《城市建设指标及【要,求以及在对建设项】目的总平《。面方案(选址—意见书、建设用地】规划:许可证、建设工程】规划许?可证)进行审查【时应重点《审查项目用地中的】雨水调?蓄利:用设施、绿色屋顶、!下沉式?。绿地、透《水铺装、植》草沟、雨水湿地【、初期雨水弃流设施!等海绵城《市设施及其组—合系统设计内—容与相关规划、【。规,定中的相关指标【相符
》第十条 建设—项目的海绵》城,市设施应该与主体】工程同步设计—、同步建设、同步】投入:使用海绵城市设施的!建设费用纳入项目建!设成本?。
?第三章 建设—管理
第十一】条 海绵城市—建设指标《。和要求须纳入施【工许可审核范围【设计单位和》审,查机:构应严格按》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!指南-低影响开【发雨水系统构建【(试行)广西低【影响:开发雨水控制及【利用工?程设计标准图—集广西低影响开【发雨水控制》与利:用工程设计规—范,(试:。行)及相关规范【编制、设《计和审查海绵城【市建设?设,计,专篇施工图》设计文?件经:审查合格后应—。按,规定报建设行—政主:管部门?备案:对于不?符合要求《。的审:。查机构不得出具施】工,图审查合格书
!第,十二条 海》绵城市建设内—容应按?照先地下后地上的】顺序进?行建:设科学施《工相:。关分项工程的施工应!符合设?计文件及相关规范】的规定
第【。十三条? 城市绿《地建设应《注重利用适》。宜本:地的生态化设—施如植草沟、—雨水花?园、下?沉式绿?地、多功能调蓄水体!等,。尽可能地运用本地化!材料、本地化树种并!与园林景观相融合与!景观:水体密切衔接
【 :第十四条 》鼓励已建《居,住小区、《中小学校、单位庭】院按片区《打包进行海》绵城市建设工作
! 第十五条 —新建公?。共建筑应《结合可再生》能源应?用综合考虑屋顶【绿化鼓励已建公【共建筑进行屋—顶绿:。化改造
—第十六条 》已建成的城市基础设!施应按?。计划分年度》进行海绵《。城市建?设改:造,。。。优先考虑采》用绿色设施》适当结合灰色设施建!设确:保城区排水防涝安全!
第十七—条 城市道路—、立交、公园—绿地、广场等城【。。市基础?设施、城市公共空间!的海绵?城市建设应因地制】宜、经?济有:效、:方便易行应满—足相:。关海绵城市建—设控制指标以—及,国,家、自治区、南宁市!海绵城市《建设相?关技:术标准要求
— 第十《八条: 城市径流雨水行泄!通道及?易发生内涝的道路、!下沉式立交桥区以】及城市绿地中湿【塘、雨水《湿地等采用海—绵城市设施的—区域应?。配建必要的警示标】志标识和预警系统排!除安:全隐患
第【十九条 海绵—。城市:设施雨水在排入市政!。雨水管网前的总管】道应配?套建设专用检查井】
城管部门应根!据部门职责加强对雨!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!前的排放设置的指】导,。对不:符合规?划或者国《。家有关规定》的应当要求建设【单位或?运行管理单》位采取措《施限期整改
建!设单位在申请—排水许可时审批【部门应当审》。查排水口的设置和】。水质是否符合海绵】城市建设要求
【 第二十条 建】设项目应《当按:照城市?节,水专:项规划配套》建设节水设》施使污水减量化鼓励!采,用雨水、《。再生水(含中水)收!集利用新技术、新材!料、新?工艺
第—二十一条《。 城市内河》及邕江综合整治【和开发?利用项目《中海绵?。城市建设内容—以城:市总体?规划:、城市?控制规?划及海绵城市建设相!关规划为指导内河】整,治应:。采取有效措施—对河道水环境进【行治理、修复确保】切,实消:除黑臭水体》
第二十二条 !海绵城市建设项目】的,。竣工验收《。应按照南宁市低【影响开?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!程施工、竣工—验收及效果评估技】术指南(试》。行)及?海绵城?。市相:关施工验收规范【、政策和评价标准】执行
由建设】单位:向项:目所属的建》设,主管部门提出—申请组织设计、施】工、工程监理—等责任单位对海绵城!市设施进行分—部验收海绵城市设】施分部验收》过程须做好验收记】录出:具验:收报告验《收合格后方可—交,。付,使,用
第四—章 移交和运营管理!
?第二十三条 海【绵,城市: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】合格后应随主—体工程移交》
第二》。十四条? 海绵?城市:设施的建设或—运行管?。理单位应《当加强设施》维护和?管理确保设施正【常运行
第【二,。十五条 城市道路、!立交、?公园绿地、广场等】公共项目的海绵城】市设施由城管、【林园等相关部门按照!职,责分工负责维—护监管
城【市道:路透水?铺装、道路雨水滞流!设施及其渗排设【施由市政设施管理部!门负责?维护管理并由市政】设施管理部门所【属的:。主管:部门负责进》行监管
》 城市道路、立交范!围内的下沉式绿地、!植草沟、生物滞【留带:、,雨水花园及》其配套设施由—绿化管理部门负【责维护管理并由绿】化,管理:部门所属的主管【部,门负责进行监管
! ,公园绿地内的海绵城!市设施由相应的公园!或绿化管理部—门负责?维护管理《并由公园或》。绿化管理部门所属】的主管部门负责【进行监管
》。 , 广场范围内—的海绵城市》设施由广场》管理部门负责—维护管理并由广场】管理部门《所属的主《管部门负《责进行监管
】居,住小区海《绵城市设施应纳【入物业服务范—围由物业服务企业负!责维护管理并由房产!行政主管《部,门负责监管;—。无物业服务企业的】居住小?区海绵城市设—施由所属社区负责】维护:管理并由《所属城区政府负责】。监管
公共建筑!等其他类型项目海】绵,城市设施由该设施的!所有者或其委托【方,负责维护《管理
第二十六!条, 海绵?城市设施维》护管理单《位应:结合本行业技术【标准及南宁》市低影?响开发雨水控制及】利用工程设》施运营维护技术指南!(试行)要求建【立健全维《护管理制度加—强专业技术培—训(交接)运—。行维护管《理工:作应由经过技术【。培训(交接)的【人员:负责:
第二十七条 !公共建?筑的海绵《城市设施维》护管理可由管理【单,位(部门)委—托第三方进行—维,。护管理城市道路【。、立交、公园—绿地:、广场等公共项目】。的海绵城市设施运】行维护?管理资金列入管理单!位的年度预算费【用;居住《小,区共用部分的—海绵:城,市设施运《行维护费纳入小区】公共维?修基金使用范围(】其中政府投资—集中建设保障房小】区的海?。绵城市?设施运行《维护费纳入保障房】维修:费)无物业服务企业!的居住小区》由小区住户共同【分担费用
第二!十八:条 由市建》设行政主《管部门对海绵城市设!施进行监测评—。估确保设施的功能】正常发挥、安—全运:行同时加强海绵城市!建设数据库的—建立与信息技术应】用通过数字》化信息技术手段【进行科学规划、设】计并为海绵城市【设,施建设与《运行:提供:科学支?撑
第五章【 其 他《
, 第?。二十:九条 鼓励有实力】。的科研设计单位【、施工企业、制造】企业与金融资本【相组:合组建具备综合业】务能:力的企业集》团或:者联合?体在条件和》政策法规《。允许的前提下采【用总承包(E—PC)、政府和【社,会资本合作》(PPP)》等方式统筹组—织实施海绵》。。城市建设《相关:项目
《 第三十条》 实施雨水》。收集:利用设施或》再生水(含》中水)回收利用设】。施项目的建》设单位可《。优先增加年度用水计!划指标
—第三十一条 本【办法的具体》应用问?题由市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解释
第三十二!条 本办法自20】1,8年7月1日—。起施行有效期—至2020年7月1!日止南宁市人民政】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南宁—市海: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!暂行办法的通—知(南府《办〔20《15〕11号)【于本:办法施行之日—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