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壮族自》治区消防水》源管理?规定
第一》条,。 为?了加强消《防,水源管理确》保扑救火灾和抢险】救援:用水保障人身财【产和公共《安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》和,国消防?法,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】实施〈中《华人民共和国—消防法?〉办:法等有关法》律、法?规结合本自治—区实际制定本—规定
第二条 【。 本:自治区?行政区域内消—防水源?的规划、建设、【。维护、使《用以及相《。关监督管理》活动适用本规定
本!规,定所称消防水源包括!市政:道路和农村》给水管网配建的消】火栓、消防》水池、消防取水【平台
?附,属于:建(构)筑物的消】火栓、?消防水池等消防【水源依照有关法律法!规管理
第三条 】 县:级,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!强对本行政区域内】消防水源《管理工作的领—导将消防水源的【。建设:和维护经《费纳入本级政—府财政?预算建立消防水【源管理协《调,和考核机制统筹【协调:解决消防水源—管理中的重大问题
!第四:条 公安机关【消,防机构负责对消【防水源的建设、【使用和维护实施【监督管理;城乡规】划主管?部门配合公安—机关消防机构组织】编制城乡《。消防规划将消防水】源纳入年《度城乡基础设施建】设和改造计划;【城市供?水主管部《门负:。责城:镇消防水《源的维护管理
发】展改革、住房城乡建!。设、:国,土资源、水利、交通!运输、财政、质量技!。术监督等主》管部门应当》按照各自职责共【同做好消防水源管】理工作
第五—条, , 村民?委员:。会协助乡镇》人民:政,府,开展本村消防水源】的管理工《作鼓励农村消防【水源的维护经费通过!村级公益事业经费的!渠道解决
第—六条 鼓励采【用政: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!式投资运营》消防水源促进—消防水源建设和维】护市场化
第七条】 ,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都有保》护消防水源》的义务发现埋压、】圈占、遮《挡、损坏、挪—用或者?擅自拆除、取用、】停用:。消防水源的行为【应当向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或者—有关部门举报
第八!条 : 城:乡规划、《。市政:道路和供水专—业,规划的编制应—当满足消《防规:。划的:相应:要求:明确消防水》源的:设置:内容
城乡规划、】交通:运输、城市供水主管!部门在编制城—乡规划、市政—道路和供《水专业规划时对【涉及消防水源设置】的内容应当》征询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的意见
第九条! :公安机关消防—机,构,应当依据消防规划有!关消防水源建设的】。内容制定消防水【。源建设的年度—计划报请同》级,。。。人民政?府批准后实施
县】级,以上人?民,政府:。及其有关部门应当】依据各自职责组织落!实消防水《源建设年度计划【
第:十条 有》市政供水管网并【可供消防车通行【的,市政道路和有给【水管网的农村县级】以,上人民政《府应当组织住房【。城乡建设等部门配】建消:火栓;?不具:有给水管网、水量】水,压不符合消》防给:水,要求或者消防车通道!不畅通的城镇—和农村县级以—上,人民政府应当组织】住房城乡建设等【部,门修建消防水—池或者消防取水【平,台
在城市建成区】范,围内和乡镇居住【区2:公里范围内》水质、水《。量有保?证的海洋《、河流、湖泊、水】库等:水源地段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应》当组:织住房?城乡建设等部门修建!消防取水平台
第】。十一条 消防水源!的设计、《施工应当符合国家】工程:建设消防技术标【准
:消防水源的质量【应当符合国》家标准或者行业标】准以及强制性—产品认证要求
建】设单位应《当对消防水》源,设置明显《标志:;在易碰撞消火栓的!地点设置防撞设施】
,。第十二条 城镇】消防水源应当与【市政道路等市政【基础设施同步设【计,、同步?建设、同步验收、】。同,步投入使《用
消防水源建设】、改造项目竣工后建!设单位应当通知项】目,所在地公安机关【消防:机构:参加验收并在—竣工验收《后7个工《作日内将《。竣工图纸报》项目所?在地公安《。机关:。消防机构《备案:存档;?在竣工验《收合格后30日内】将项目建设资料移】交,维,护单位
第十—三,条, 城镇《消防水?源由项目所属人【民政府城《市供水主《管部门或者其委托】的供水企业(以下统!称维护单位》)负责维《护
农?村,消防水源由乡镇人民!政府组?织村民委《员会负责维护
【第十四条 》 城镇消防水源的】维,护单位?应当建?。。立、实施定期巡查】、维护等管理—制度并遵守下列规】。定
(?。。一)建立包括消防水!源分布图、设—置地点、形式—、,数量、编号》。。等内容的消防水【源档案;
》(,二)每年年》初将上一《年度消防《水源资料报送县级】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:;
(?三)及时将新建、改!建消防水源的设置地!。点、数?量、编?。号、:规格、管径、压【。力、分?布图等资料》。报送县级公》安机关?消防机构《;
(四)对消火】栓每季度至》少试水一《次;
(五)消【火栓、消防》水池和消防取水【平台损坏的及时维】修并恢复《使用
第十五—条 乡镇人民【政府:。应当组织村民委员】会建立、实施本村】消防水源定期—巡查:、,维护等管《理制度并将》。消防水?。源档案信息及—时报送县级》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
?第十六条《 消火《栓专供扑救火—灾、抢险《救援和日常消—。防训练使用因绿【化,、环卫、施》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!用消火?栓的除外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擅自—从消火栓取》用,城市公共用》水
第?十七条 公—安,机关消防机构组织扑!救火灾、《抢险救援时有权使用!各种水?源,;需要加《压供水的供水—。企业:。或者其他管理单位】应当按照扑救火灾】、抢险救援现场指挥!员,的命:令加压?供水
?在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:。未到:达火灾?或者抢险救援现【场前:其他消防队伍在【扑救火灾、抢险救】援,时使用各种水源的】按前款规定执行
第!十八条 禁止损坏!、挪用或者擅自拆】除、停用消防—。水源;禁《止埋压、圈占—、遮挡消火栓
因】工程建设《。需要拆除、》迁移消防水源的建设!。单位应当按照先建设!后拆除、《。迁移的原则进行【。拆除、迁《移并报当地公安【机关消?防,机构备案;拆除、】迁移以及修复、【重,建消防水源》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!担
因道路建—设、停电、停水【等情况可能影—响消防水源正—常使:用的:有关单位应当提前】。24小?时书:面通:知当地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《
第十九条》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定:期对:本级: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!下级:人民政府履行消防】水源管理职责—的情况进行》监督检查并列—入年度政《府消防工《作考核内《容
县级以上人【。。民政府有《关部门应当》定期对本系》统、本行业的消防水!源,管理工作进行监【督检查?
第二?十条 公安—机关: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!。消防水源的监督【检查发现《消防:水源建设不符合建设!标准:。的应:当自发现之》日起3日《内由公安机关书面】报告本级人》民政府接到报—告的人民政府应当】。在,。15日内核实情【况组织或者责成相】关部门?、单:位采取?措,施限期整改
公【安机:关消防机构在监督检!查过程中发现—消,防,水源需要维护的应】当自发现之时起24!小时内通知维—护单位进行维护【
第二?十一条 规划、】建设和供水企业等】。相关部?门和单位应》当加:强消防水《源档案管《理在火灾《预防和应急救—援工作需要时—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提供相关水!源,资,料信息
第二—十二条? 违反本》规定第九条第二款】规定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或者有关—部门未落实消防【水源建设年度—计划的由上级—人民政府、上级主管!。部门或者监察—机关按照规定予以】通,报批评并责令限【期改正;因》消防:水源建设年度计【划未:落实严重影响火灾扑!救,。导致重大人员—伤亡:或者经济损失—的对主要负责人、直!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依法追》究,相关:。责任
《。第二十三《条 违反》本规定?第十四条规定维【护单位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县级以【上,公安:机关消防《机构责令《改正处1《000元以上—5000元》以下罚?款;影响扑救火【。灾、抢险《救,援的处500—0,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!款
(一》)未建立包括消【防水源?分布:图、设置地点、形式!、数量、编号等内】容的消防水源档案】;,
(二)每》年年初未将上—。一,年度消防水源资【料报送县级公安【机关:消,防机构;《
(三)未及时将新!建、改建消》防水源的设置地点】、数量、编号、规格!、管径、压力—、分:布图等资料报送【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;
?(四)未《。对消火栓《每季度至少试水【一,次;
?(五:。)消火栓、消防水池!和消防取水平台损】。坏的未及时》维修并恢复使用
第!二十四条 违反本!规定:第,十五条规定乡镇人】民政府未组织村【民委员会《建立、实《施本村消防水源【定期巡查、》维护等管理》制度并将消防水源】档案信息及时报送县!级公:。安机关?。消防机构的由县级】人民政府《或者监察机》关按:照规定予以》通报批?评并责令限期改正】
第二十五条— 违反本规定【第十六条规》定擅自从消火—栓取用城市公共用】水的由城市供水【行政主管部门或【者其授?权,的单位责令其限期】改正造成损失的由责!任方依法赔偿—损失;可以处—1000元以上【1万元以下的罚【款
第二十》六条 ? 违反本《规定第十八》条第一款规定有下】列行为之一》的由公安机关—消防机构责令改【正对单位处500】0元: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!对个人处警告或者2!。00元?以下罚款《;影响?扑救火灾《、抢险救援》的对单位《处2万元以》上,5,万元以下罚款对【个人处200—。元以上500元以】下,罚款
(一)损【坏,、挪用?或者擅自《拆除、停用消防【水源;?。
(二)埋压、圈占!、遮:挡消火栓
有埋【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!栓行为经《责令: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!。执行所需费用由【违法行?为人承担
第二十】七条 违反本【规定的其他行—。为法律法规已—有法律责《任规定的从》。其,规定:
第二十八条— 本?规定下列用》语的含义
消火栓】指与供水管》。网连接?由阀门、出水口和】壳体等组成》的专门用于》灭火救援的消防供】水装:置及其附属设—施
消防水池指人工!建造的供《固定:或者移动消防—水泵吸水《或,者,设置在高处》。直接向灭《火设施重《力供水的储水设【施
消?防,取,。水平台指在海—洋、河流、湖泊、】水库等水《源地段按照》。国家标准《修建的可供》消防车和消防—水泵吸水的平台
第!二十九条《 本?规定自2018年2!月,1日起施《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