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,浮市:工程建设领域工【人工资支《付保证金管理办【法实施细则
第一条! 为:贯彻执?行云浮市工》程建:设领:域工人工资支付保】证,金管理办法(以【下简:称办法?)制定本细则—
第二条 工程建!设,领,域工人工资支付【保证金(以下简【称“工资《保证:金,”)按?照属:地管理?原则由工程所在【。。地的人社、住建【、市政?、交通、《水利、电力、—公路等相关工程建】设主:。管部门(以下—称相关工程建设主】管部门)、银—行等单位《按,照各:自的职责《对在本?行政:区域内从《事施工活动的—建设单位及施工【企业执?行办法情况实—行监:管并协同做好有【关工作?
建设?单位在办理每一【个施工许《可证或?开工令前《施工企业应到市【人社部门指定的银】行开立工资保—证金专用《账户:并足额存储》工资保证金》
第三条 —施,工企业应《。当按规定建立—健全:用工:管理台账《包括:劳动者花名册—、入:职登记表、工时台】账、工资台账、【。法律法规和规章规】定的其他台账用【。工管理台账应至【少保存?两年以备《查询、调阅同—时,施工:。企业应认真履行【自查自纠和日—常管:理,职责避免拖欠工【人工资案件的发生】
第四条 工【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办!理流程
(一)建设!单位与施工企业签】订工程施工》承包:合同:后持该合同到—人社部门申报工【资保证金《。数额:。填报工资保证金【额度申报表》;
(二)经—人社部门核》准工资保《证金数额后施工企】业,应在2个工》作日内到市人社【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!。工资保证金专用账】户同时与建》设单位、开户银行】和人社?、相关?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签!。。订工资支付保证【金专用账《户管理协议书对人】社、:相关工程建设主管】部门查询和使用工资!保证金事《项进行特别》授权并按《规定向属《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!提现审批手续;
(!三)建?设单位?。应按照合同》总造价的3》%,。(最高不超过3【00:万元最低不少—于3:。。万元)一次性提取】资金存入施工企业工!。资保证?金专用账户该资金】视为建?设单位已付施工企】业的工?程款资金到账后开户!银行在2个》工作日内向工—程所在地的人社、】相关:工程建设主管部【门出具工资支—付保证金专用账户到!账证明?
第五条 —具,备下列条件的经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!局核实后可适当【调整工资《保证金的《存储比?例
(一)在本市】行,政区域内连续三年(!含三:年)以上且有五个】(,含五:个)以上工程项【目(:。。工程项目《宗数:以施工许可证—。为,准)均没有》发生拖?欠工程款或拖欠工】人工资案《件记录的建设—单位:和施工企《业其工资《保证金的存储比例】可调减至2%(最高!不超过200万元)!。;
:。(,二)在本《市行政区域》。内连续五年(含五年!),以上且有五个(含】。五,个)以上《工程项?目,。(工程项目宗数【以施工许可》证为准),》均,。。没有发生拖欠—工程款或《拖欠工?人工资案件记—。录的建设单位—和施工企业其—工资保证金的存【储比例可《调减至1《%(最高不超过1】0,0,万元)
《第,六条 建设单位每!办理一个施工—许可证或开工令时】应,同时提供工资—保证金额度申报表】、账:户管理协议》书、:工资保证《。金到账证明》等,材料到相关工程【建设主管部门
第】七条 ? 施工企业应认真】履行工资支付义务】按照办法第十一条规!定按时足额支—付工人工资并—按要求填写云浮【市施工企业工资支】付情况表以》备核查?
第八?条 施《工企业发《生拖欠工人工—资的人?社部:门、:相关工程建设—主管部门应及时介入!调处经核实拖欠工】资数额后由人社部门!责令施工企业—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!且符合?办,法第十二《条规定的由人社部门!会,相,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!按,照办法第《十四条规定向银行发!出支付工人被—拖,。欠工资?通,知书、工人工资发】放明细表《等,相关材料银行按【规定划?拨工人工资
第九】条 ?工资保证《金用于支付工人工】资或者被司法行政机!关等有关单位扣划后!施工:企业未按要求在3】0个工作日内等额补!存的:由人社部门会相关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向!该施工企业发—出限期补存工资支付!保证金通知》书施工企业应当在】1,0个工作日内等【额补存逾期仍—不补存按办法—规定的标准双—倍,数额补存
第十条】 工程《完工后施工企业【应当在施《工现:场醒目位置对工人】工,资发放情况进行【公示公示期》为15天公示—期,内没:。有发生拖欠、无故克!扣工人工资投诉【、举报情况》的施工企业可申请退!回工:资保证金或注销工】资,保证:金专:用,账户
(一)施【工企业提《出,退回工资保证金【申请的?须填写退回工资【支付保证金申—请表并提《交,相关工程建设主【管部门出具的竣【工验收备案》表(如因特殊原因无!。法出具竣《工验收备案表—的需提?交由相关工程建【设,主管部门出具办【理,退回工资保证金【的证明)《、工人工资支付凭】证、工人工》。资发放情况》公示凭证、办理【退回工资《保证金授权委托【书和被授《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!由人社部门》、相关?。。工,程,建设主管部门分【。别在10个工作日】内做:。出是否同意》退回的?决定经?确认符合退回条件】的施工企业》持该申请表》及其他相关材—料到开户银》行办理?。退回手续;》
(二)施工企业申!请注销工资支付保证!。金账:户,的须:填,写注销工资支付保】。证金专?用账:户申请表经人社部】门、相关工程建设主!管部门分别》在10个工作日内审!核后施工《企业持该《申请: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!开,户银行办理注销手】续
第十一条 施!工企业存在办法【第二十条情形之一】的工资保证》金暂:不,。予退:回;经人社部门责】令改:正,后按规定程序予以】。退回
第《。。十二条 建设单位!及施工企业有以下情!形之一的《由相关工程建设主管!部门对其参加新工程!项目:的投标资格或—承建:新工程项目》进行限制《同时将?有关情况列》为,突,发事:件风险隐《患并报人社等相关部!门建立台账监—管及早消除隐患防止!被拖:欠,工资的工人大规【模集体上访
(一)!。。办法实施后拒—不,存,储,工资保证金的;
(!二)工资保证金使】。用支付或被司法行】政机关?等有关单位》扣划后?拒不补存《的;:
(三)拖欠工人工!资情况严重拒不【。改正的;
》(四)相关工程建设!主管部门审查认【定的其他情形
】第十三条《。 工资保证—金专用账户监管期间!出现被司法行—政机关等有关单位对!该保证金《专用账户查》封、冻结、扣划情】况时开户银行按相】关,程序处理同时应在2!个工作日《内书面通知人社部】门、:。相关工程建》设,主管部门、》建设单位及》施工:企业开户银行—未履行该义务的【人社部门可另—选其他国有商业银行!办理工资保证金业务!
第十四条 — 各县(市、—区):人,社部门、相》关工程建设主管【部门:应严:格按照办法》规定做好工资—支付保证《金,专用账户《。的日常管《理工作按要》。求填报工资》支付保?证金账户《。管理统?计表
第十五—条 本细则由【市人力资源》和社会保《障局与?相关:工程建设主管—部门负责解释
第】十六:。。条 本细则—自印:发之日起施行有【效期5?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