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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?住房和城《乡建设厅关于房屋】建,筑和市政基础设施】工程质量监》督工作指引(暂行】)     —第一章 《总则   第一条 !为指导我省各级工】。程质:量监督机构实施【房屋建筑和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施工阶?。段质量监《督工作?根据建设工程—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!建设工程质量—管理条例房屋建筑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】。程质量监督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!和,工程建设《强制性标准结合【本省实际制定本工作!指引   》。。。第二条 广》东省各级工》程质量监督机—构(以下《简,称“监?督,机构”)对新建【、扩建、改建的房屋!建筑:和,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。(以下简《称“工程项》目”)实《施质量?监督管理《适用本指引   第!三条 ?工程质量监督是指】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!律、:法规、工程建设强】。制性标准在工程项目!从办理工程》质量监督手续至出具!工程:质量监督报告过程中!对建设、《勘察:、设计、监理—、施工单位》(以:下简称“工程质【量责任?主体”)和质量检测!等相:关单位?的工程质量行为和】工程实体质量进行】监督抽查的活动  ! 第二章 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!  第四条 —工程质量监督手续】与施工许可证—核发实行合并办理】建设:单位在按照有—。关,规定申请办理—施工:许可证时一并—向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提】交工程质《量,监督手续办理资【料 :  监督机》。构收到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并联审批转!送,材料后应《当在:5个工作日内对【工,程质量?监督:手续申报资料—进行审核符》合要求的办理工程质!。量监督手续将建【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!告知书?。交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,与施工许可审批结果!一并:发放给建《。。设单位?并建立工程质—量监督台账》将相关监督》信息推送或》。录入“广东》省房屋与市政—工程质?量安全监管平台”不!符合要求的应当【。一次性书面》告知不予《办理的理《。由,  : 第五条 监督【机构根据《。有关:法律、法规》、工程建《设强制性标准制定建!设,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!。划确定质量》监督的方式和方【法、监?督抽查的质量控制】点,、,行为监督和实—体监:督的主要内》容等   在监督】过程:。中监督机构可根据实!际情况有针》对,性地调整监督工作计!划   第六条 】对已办理工程质【量监督手续并—取得施工《。许可手续的工程项】目监督机构应当组织!工程质量责任—主体召开质量—监督告知会议抽查主!。。。要岗位人员》资格告?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!的主要依据、—程序、内容》、方法和措施并下】发,建设工程《质,量监督工《作计:划告知本工程监督】人员及联系方式等】相关内容 》  第七《条 监督机》构应当委《。派2名或以上监【督人员按《照监督计划》。对工程?项目施工《现场进行抽》。查监督人员应—当在抽查前了解工】程项目有关情—况确:定,。当次抽查范》围和:。内容  《 第:八条 监《督人员对《工程项目实施质【。量监督可《采用查阅资料、【询问现?场有关?人员、抽查》实,物、:第三方抽测》实,体,等方式对工程质量】责任主?体和质量检测—等单位的《工程质量《。行为监督抽》查,的内容可《参,照附件?一确定对工程实体】质量监督抽查的内容!可参照?附件:二确:定   监督—人员进入工》程项目施工现场抽查!时应当?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!和质量检测等—单位出示有效证件 !  第九《。条 监?。。督人员应当如实记录!监督抽查情况监督】抽查结束《后形成?现场质量《。监督:抽查记录必要—时配以影像资料整理!归档监督抽查记【录应当包括》抽查时?间、范围、部—位、内?。容、处理要求—等内容   —第十条 监督—机构(人员)在【。抽,查过程?中发现未涉》及主体结构安全【或主要使用》功能的一般工程【质量:问题:的应当向《相,关责任单《位,。下达现场质》量,监督抽查意》见书并要求建设【。单位或?其委托的监理单位】。督促责任单》位限:期整改;发现涉及主!体结构安全或主要使!用功能的工》程质量问题的—应当向相关责—任单位下达工—程质量?监督整改通知书【责令限期《整改对抽查》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!律、法规规定的行为!依法实施行》政处罚?或移交有关部—门处理   被【责令限期整改—的工程项目施工单】。位牵:头负责排除工程【质量:问题造?成主体?结,构,安全或主《要使用功能工程质量!问题的责任及—相关:整改费用由责任单】位承担工程质量问题!排除后施工》单,位应当报请监—理单位组织验收【验收合格后形成整改!报,告经建设、》施工、监理及—。其他相关《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!后提交监督机—。构   未》按要求整改的—监督:。机构:依据权限或提—。。请住:房城乡建《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对责任单位—及责:任人依法《处理   》第,十一条 《。对,抽查中发现的—。违反法?律、法规《规定和工程质—量强制性标准的行为!监督机构依据权限】对责任单位》及其:责任人?依法:处理或?提请:住房城乡建设行【政主:管部门处理》   第《十,二条 在建的建筑】工程因故《中止施工的》建设单位应当自中】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!内向:颁发施工许可—证的发证机关报告报!告,内容包括中止—施工的时间、—。原因、在《施部位、安全—防护和维《修管理措施等并【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!。程的:维护:管理工作发证—机,关应当?在,3个工作日内将中】止施工情况通—。知,监督机?构中止施工期间监】督机构中止工程质量!监督   监督机构!。发现建设单位未按前!款规定报告》的应当向颁》发施工许可证—的发证机关报告并】。。督促建设单位向【发证机关报告—中止施工情况 【  :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!恢,复施工时建设单位应!当向颁发施》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!报告;建筑》工程中止施工满一】年的:工程恢?复施:工前建设单》位应当报请发—证,机关核验《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!应当在?3个:工作日内通》知监督机构恢—复工:程质量监督 —  监督机构发【。现建设单《。位未按前款规定报】告,或,报请核验施工许可证!的,应当向颁发》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!关报告?并,督,促建设单位向—发证机关报告—或报请核验》施工:许可证   第十】。四条 建设单位【应当在组织》工程竣工验收的【7个工作《日前将由监理单位审!核通过的《工,程竣工验收技术资】料和审核书面意【见提交监督机构检】查,。监督机构《重点对涉及》结构:安,全和使用《功能检验《。资料以?及主要功能抽—查记:录等:材料进行抽查发【现未达到竣工—验收:条件或存在工程质量!问题:时应当?要求相关责任—单位限期整改 【  第?十五条 工程竣【工验:收时监督机构重点对!验,收的:。组,织形式?。、程:序和:依据:的标准?是否符合有关规定】进行现场监督  】 工程竣工验—收合格后监督机构向!建设单位《发放:。工,程现场施工》质量监?督任务完《成告知?。书   监督机【构在收到建设—单位提交的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】之日起5个》。工,作日内向备案机关】提交工?程质:量监督报告 —。  第十六条 监督!机构应当《建立工?程质量监督档—案管:理制度?在形成工程质量监督!报告时及时收集整理!完整的监《督资料形成工程质】量监督?档案同?时根:据要求将相关内容】推送或录《入“广东省房屋【与,市,政工程质量安全监】管平台”《   工程质量【监督:档案:保管期限根》据档案管理有关规】定,执行   第十【七,条, 监督机构》根据权限《或提请住房城—。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将工程项目》相关监督信息及【行政处罚信息—及时录入“》广东: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!础设施工程》质量安全《监管平台”并—向社会公布   第!三章: ,附则   》第十八条 工—程质量监督人—员应当按《照国家有关法—律,法规、工《程,建设:强制性标准实施【监,督有下列情形之一】造成严重后果的【依,法给予处分 —  (一)发现【工程质量违法违【规行为不予查处或】上报的?;   (二)【在监督?过程中?索取或?者接受他人财—。物或者谋取其—他利益的;   (!三)对涉及工程质】量的举报、投诉不处!理的 ?  第十九条— 本:指引:涉及的工程质量【监督文件由》省,住房城乡建》设厅另文规定 【  第二十条 本】指引自?20:18年7月1日起】实施,有效期—3年     【附件1.工》程质量行为监督抽】查内容    【 , 2.?工程实体质量监【督抽查内容 —      附【件1 工程—质量行为《监督抽查内容 】  :一、:对建设单位的质量行!为实施?监督抽查时可重点抽!查以:下内容  》 (:一)办理工程施工许!可,手续的情况;  】 (二)组》。织图纸会审》、设计交《底、:。。。设计变更的》情况;  》 (三)对原—设计有重大》。修改:、变动的或者涉及建!筑主体和承重结构】变动的装《修工:程是否组织重—新设计、重新报审】;   (四—)对拟采用的无【现行工程建设强制】性标准?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】、新材料是否—组织技?术论证;   (】五,)组织制定工—程质量检测》方案委托检测单【位进行工程质—量检测的情况;【  : (六)组织—工程质量竣》工验收的情况   !二、对勘察》单位质量行为—实施监督抽查—时可重点抽》查以下内容   (!一)参?加勘察设计》交底和文件图—纸会审对勘察文件】作,。出书面?说,。明的:情况:;,   (二)对【与,勘,察工作相关》的质量问题》、质量事故提—出,相应技术处理方案参!加处理地基基础工】程质量问题的情况;!   (三)参加地!基验槽、桩基础终孔!、地基?基础分部验收、工程!质量:竣工:验收的情况》   三、对设【。计单:位,质量行为实施监督】抽查时可重》点抽查以下内容 】 , (一)是否参【加设:计交底和施工图会】审对设计文件作【出书面说明》;   《(二)签发》设计修?改变更、履》行设计变更》程序、技术》洽谈通知《的情况?;   (三)参加!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和!质量事故处》理并提出相应—。技术处?理方案的情》况;   (四【)参加地基》验,槽、地基与基础【、,主体结构和》节能分?部,。。等重要分部验收以及!工程质量竣工—验收的?情况  《 四、对监理单【位质量行《为实:施监:督抽查?时可重点《抽查以下《内容   》(一)项目监理部】人员配置《总监、专业监理【工程师的资格及到】位,情况;   (【二,)是否建立监—理质量责任》制按规定编制、【审,批监:理规划、《监理:实,。施细则;  — (三)是否对施工!单,位的施?工组织?设计、专《项施工方案进—行审查对施工分包】。单位资质进行审核;! ,  (四)》是否:对建筑材《料以及构配件的【采购、使用、进场复!检,进,行审查;  — (五)见证取【样制度的实施情况;!  : (六)《检查施工单》。位按图?施工的情况》;,   (《。七)是否实施巡视、!旁站、平行》检验:等,工作;  》 (八?)是否?。按规:定签发?质量问题通知单、】工程联系单、并及】时跟进处理结果【; :  (九)对—现场监理文件—资料及?。时收集整理的情况;!  :。 (十?)组织检验批—、分项、《。分部(?子分部)工》程的质量验》收审查?并参与工程质量竣工!验收的情况;   !(十一)《按月(周《。)向有关行政主管部!门或者其委托—的工:。程质量监督机构提】交工程质《量监理月(》周,)报告的情况  】 五:、对施工单位质量】行,为实施监《督,抽查时可重点抽查以!下内容?   (一)企业是!否建立了《对,所承:。建的工程项》目质量检查制度;是!否每季度至少组织】对,项目:的质量进行一次【检查;检查发现的】质量问题是否—跟踪:督促整改《;  ? (二)《是否建立工程项【目质:。量管理?体系、?施工:质量责任制》度项目负责人—、项目技术负责人】、质量检《查人员?等项目部管》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!资格;项目部管理】人员是?否到位是否》履行岗位责任;  ! (三)是否编制施!工组织设《计、:专,。项施工方《案并按程序审—批;  《 (四)是否存在转!包、违法分》包和挂靠行为—;符合规定可以【分包的工程》项目是否按规—定签订分包合同【以及对分包》单位加强管理—;   (五)【对建筑材料以及构配!件的采购、使用、进!。场复检的是否—严格:执行有关规定—;   (六—),是,否严格执行》工程技?术,标准规?范和按?施工:图纸施工; —  :。。(七:)是否结合工—程特点制定工程质】量常见?问题防治方案、节能!施工专?项方案和落实—样板引路制度; 】  (八)是否及】时建筑?工程施工技术资料】的收集整理》。;  ?。 (九)《对工程质量问—题是否认真整改对工!程质量?事故:隐患是否整改—和处理到位》;   (十)按工!程施:。。工进度对工程质量】进,行自:检报请建设》单位或监理单位组】织各分?项、分部工程验【收和工程《质量竣工《。。验收的情况 — , 六、?对其它相关》单位的质量行为【实施监督抽查时【可重点抽查以下【内容 ?。  (?一)检测单位资质】以及:检测单位是否按照】工程各方确认—的检测方案进行【检测;   (二)!抽查商品混凝土、】商品砂浆《、预制构件生—产单位产品质量【合格证明文》件及:第三方检测单位的】原材料及拌》合物检验《报告;   —(三)?监测单位《是否编制《施工监测方案是【否按照经审》批的方案进行监测 !。   ? 附件2 工程实!体质量监督抽查项】目内容     一!、监督机构对工【程实体质量的监督依!据以下一般规定并】结,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建!。设工程质量监督【工作计划中予以明确!   (一)对工程!实体质?量的监督采取抽查】施,工作业面《的施工质量与关键部!。分重点监督相结【合的:方式;  》 (二?)重:点抽查工程地基【。基,础、主体《结构和?其它涉及结构安全】的关:键部位;   【(三)抽查涉及有关!安全:、节能、环》境保护和主要—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!、构配件和设备的出!。厂合格证、》试验报告、见证取】样送检资料及—结构实体检》验、:。检测报告;》   (四》)实:体质量检《查可:。辅以必要的检测手】段委托或要》求,建设单位委托检【测机构对重要部位】进行抽测  — 二、对工》程实:体质量实施监督【抽查时可重点抽【查以下?内容   (一【),地基基础工程的【。。相关检测报告—、验收记录等; 】  :(二:)主体结《构的外观质量、相】关检测报《告、验收记录等; !  (三)主—要受力钢筋保护层厚!度,、,钢筋:间距等安《装情况;   (】。。四)砌体工程的【砌筑质?量,构造柱、圈梁的【施工质量;》   (五)—。幕墙工?程、外墙粘(挂【)饰面?工程、屋面工程【等部位的《相关检测报告、验】收记录等《;   《。(六)安装》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!检测报?告及:。试运行记录等—。。; :。  (七)有环保要!求材料的检》测资料?、室内环境质量检测!报告:等;   (八)】建筑节?能的相关检测—报告、?验收记?录等;   (九】)地:。下室:、,屋面、卫生间、外】墙等部位防水工【程的相关《检测报告、防水【效果试验《记录等   三【、对工程《实体质量实施—监,督抽测时监督机【构根据工《程特点、结》构形式、施工进【。度,、质量?。管理状况参》照下述项《目范围确定也可【委托或要《。求建设单位委托【。有资质的检测单位】。实施:。。抽,测 :  (一)承重结构!。。混凝:土强度;   (二!)主要受力》钢筋的?分布和保护层厚【度; ?  (三《)承重结构尺寸;】 ,  :(四)钢结构制作】安装情?况;   (—五)安装工程—中涉:。及安全及重要使用】功能的项目; 【  (六)》需要抽测的》其它项目   【经抽测对工程质【量确有怀疑的监督机!构应责令《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!的检测?单位按有关》规定进行《检测并出具检—测报告对检测不合格!项目责令施》工单位整改》   四《、对主要原材料【、建筑构配件和设】备需:进行监督抽检时参】照下述项目确定【也可委托或要求【建,设单:位委托有资质—的检测单位实施抽】检   (》一):钢材(钢《筋连接)《、水泥、砂》;   (二)商】。品混凝?土、商品《砂浆;?   (三》)砌体?材料; 《  (四)防水材料!;,   (《五)给?排水塑料管材、管】。件、:PV:C粘合剂;  【 (:六)电线、电缆、】母线、开关;   !(七)节能材料;】   (八)需要抽!检,。的其它项目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