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:。省住房和城》乡,建设厅关于房屋建】筑和市政基》础设施工程质量监】督,工作指引《(暂行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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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【总则
》第一条 为指导我省!各级工程质量监督】机构实施房屋建【筑和市政基础—设施工?程施工阶段》质量监?督工作根据建设【。工程质量《管理条?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!量管理条例房—屋,建,筑和市政《基础设施《工程质?量监督管《理规:定等有关规定和工】程,建设强制性标—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本工作指引
第!二条 广东省各级工!程质:量监:督机构?(以下简称“—监督机构”)对新建!、扩建?、改建的房屋建筑】和市政基础设—施工程(以下简称“!工程项目”)实施质!量监督管理适用本指!引
第三—条 工?程质:量监督是指监督【机,构,依据有关法》律,、,法规:、工程?建设强制性标—准在工程项目从【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!续,至出具工程质量监】督报告过程》中对建设、勘—察、设计、监理、】施工:单位(以下简称【“工程质量责—任主体”《)和质?。量检测?等相关?单位的工程》。。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!质,量,进行监督抽》查的活动
第】二章 质量监督工作!程,序
第》四条 工程质量【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!。证核发实行合并办】理建设单位在按照】有关规定申请—办理施工许可证时】一并向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》提交工程质量监【督手续办理资料
】 监督《机构收?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并,联审批转送材—料,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!内对工程质量监督手!续申报资料进行审核!符合要求的办—理工程质量监督【手续将建设工程【。。。质量监?督登:记告知书交》建设:行,政,主管部门与施—工许可审批结果一并!发放给建设单位并建!立工程质量监督台】账将:相关监督信息推送或!录入“广东省房屋】与市政工程质量【安全监管《平台”不《符合要求的应当一】次性书面告知—不予办理的理—由
第》五条 监督机—构根据有关法律、法!规、工程建设强制性!标准制定《建设工?程质量监督工作计】。划确:定质量监督的方式】和方法、监督抽查的!质,。量控制点、行为【监督和实体监督【的主要?内容等
—。在监督?过程中监督机—构可根据实际—情况有针对性地【调整监?督工作计划
第!六条 ?对已办理《工程:质,量,监督手续并》取得: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!项,目监督?机构应当组》织工程?质量责任《主体:。召开质量监督告知会!议抽:。查主要岗《位,。人员资格告知—工,程,。质量监督《工作的主要依据【、程序、《内容、方《。。法和措施并下发【建设: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!划告知本工程—监督人员及联系方式!。等相关内容
— 第七条 监督机!构应当委派2—名或以上监督—。。人员按照监督计【划对:工程项?目施工现场进行抽】查监督?人员应当在抽查前了!解工程项《目有关?情况确定当次—抽查范?围和:内容
第八条 !监督人员对工—程项:。。目实施质量监督【可采用查阅资料【、询问现场有关【人员、抽《查,实物、?第三方抽测实体【。等方式对《工程质量责任—主,体和质量检测等单】位的工程质》量,行为监督抽查的内】容可参照附》件一确定对工程实体!质量监督抽查—的内容可《参照附件二确定
! 监督人员进—入工程项目》施工现?场抽查时《。应当向工程质—量责任?主体和质《。量检测等单位出示有!效证件
第九条! 监督人员应—。当如实记录监—督抽:查情况监督抽查结束!后形成现场质量监】督抽查记录》必要时配以影像资料!整理归档《监督抽查《记录应?当包括抽《查时间、范围、【部位、内容、处理】要求等内容
— 第十条 监【督机构(《人员)在《抽查过程中发现【未涉及主体结构安全!。或主要使用功能的】。一般工?程,质量问?题的应?当向相关《责任单位《下达现场质量监督抽!查意:。见书并要求》建设单位或其—委托的监《理单位督促责任【单位限期整改;发现!涉及主体结构安全】或主要使用功能的工!程质量问题的—应当向相《关责任单位下达【。工程质量监》督整改?通,知书责令限期—整改对抽查》中发现的《违反相关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!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!关部:门处理
被责令!限期整改的工程项目!施工单位牵头负责】排除工程质量问题造!成主:。体结构安全》或主要使《用,功能工程《质量问题《的责:任及:相关整改费用由责】任,单位承担《工程质量问题排除】后施工单位应当报】请监理单位》组织验收验》。收合格后形》成整改?报告经建设、施【工、监理及》。。其他相关单位项【目负责人签字后提】。交监督机构》。
: 未按要求整改【的监督机构》依据权限或提请【住房城乡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对责任单位及责【任人依法处理
】 第十?一,条 :对抽:查中发现的》违反法?。律、:法规规定和》。工程质量强》。制性标?准的行?为监:督机构?依据权限对责—。任单位及《其责:。任人依法处理或【提请住房城乡—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!
第《十二条 在建的建筑!工程因故中》止施工?的建设?单位应当自中止施】。工,之日起一个月内【向颁:发施工许可证的发证!机关报?。告报:告内: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!间、原因、在施【部位:、安全防护和维【修管理措《施等并按《照规定做好建—筑工程的维护管理】工作发证机》关,。应当在3个》工作日?内将中止施》工情况通知监督【机构中止施》工期间监督》机,构中:。止工程?质量监督
》 监督机构发现】建,设,单位未按前》款规定报告的应当向!颁发施工许》可,证的发?。证机关报告》并督促建设单位【向发:证机:关报:告中止施工》情况
第十三条! 建筑工程恢—复施工时《建设单位应当向【。。颁,发施:工许可?证的发证机关报【告;建筑工程—。中止施工满一—年的工?程,恢复施工前建设【单位:应当报请发证机关】核验施?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!。当在3个工》作日内通知监督机构!恢复工程质》量,监督
监督【机构:。发现建设单》位未按前款规定【报,告或:报请核验《。施工许可证》的应当向颁》发施工许可证的发】证机:关报告?并督促建设》单位向发证机—关报告或报请核验】施工许可证
】第十四条 建设【单位应?当在组织《工程竣工验》收的7个工作日前将!由监理单位审核通过!的工程竣工验收【技术资料和》审核书?面意见提交监督机构!检查监?督机构重点》对涉及?结构安全和使用【功能检验资料以及主!要功能抽查记—录等材?料进行抽查发现未】达,到竣工验收条件【或存在工程质—量问题时应当—要求相关《责任单位限》期整改
—第十五条 工程竣】工验收时监督—机构重点对验收的组!织形式、程序和依据!的标准是否》符合有关规定进行】现场:监督:
工程竣工【验,收合:格后监督机构向【建,设单:位,发放工程现场施【工,质量监督任务完【成告:知,书
《监,督机构在收到建【设单位提交的工程】竣工验收报告—。之日起5个工作【日内向备案》机,关,提,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!
第十六条 】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工!。程质量?监督档案管理制【度在形成工程—质量监督报告时及】时,收,集整:理完整的监督—资料形成工》程质量监督档案【同时根据要求将相】关,内容推送或》。录入“广东省房屋与!市政工程质》量安全监管平台”】
, 工程《质,量监督档案保—管期限根据档案管】理,有关:规定执行
》。 第十七条— ,监督机构根》。据权限?或提请住房城乡建】设行:政,主管部门将工程【项目相关监督信息及!行政处罚《信息及时录入“广东!省,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设,施工程质量》安全:监,管平台”并向社【会公布
第三】章 :附则
》第,十八条 工程—质量:监督人员应当按【照国家?有关法律法规、【工程建设《强制性标准》实施监督有下—列情形?之一造?。成严重后《果,。的依法给《予处分
《。 (一)发现工】程质量?违法:违规行为不予查处或!。上报的;
(二!)在监督过程中索取!或者接受他》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!。利益的;
》 (三)对涉及工!程质量的举》报、投诉不处—理的
第十九】条, 本指引涉及的工程!质量监督文件由省住!房城乡建设厅另文】规定
》第二十条《 本指引自》2018年7月【1日:起实:施,,有效期3》年,
》。附件1.《工程质量行为监督】抽查内容
【 2.工程【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内!容
附!件1:
,
工程质量行—为监:督抽查内容
】 一、对建设单位】的质量行为实施【监督抽?查时可重点抽查以下!内容
(一【)办理工程施工许】可手续的情况—;,
: (:二,)组织图纸会—审、设计交底、设】计变更的情》况;
? (三)》对原设计有重大修改!、变动的或者涉【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!构变动?的装修工程是否组】织重新设计、重新报!审;
(四)对!拟采用的无现—行工程建设强制【性标:准的新技术、新【工艺、新材料是【否组织技术论证;
! (五)组织制】定工程质量检测方】案委托?检测单位进》行工程质量检测【的情况;
— (六)组织工【程质量?竣工验?收的情况
》 :二、对勘察单位质】量行为实施监督抽查!时可:重点抽查以下内【容
: :(一)参加勘察设】计,交底和文件》图纸会?审对勘?察文件作《出书面说明的—情况;
(二】。)对与勘察工作相】关的质量问题、质】量事故提出相应【技术:处理方案《。参加处理地基基础工!程质:量问题的《情况;
《 (三)参加地】。基,验槽、桩基础终孔、!地基基础分部—验收:、工程质量竣—工,验收的情况
— 三、《对设计单位质量行】为实施监督抽查【时,可重点抽《查以下内容》
(《一)是否参加—设,计交底和施工—图会审对设》计文件?作出书面说明—;
(二—)签发设计修—改变更、履行设【计变更程序、技术】洽谈通知的情—。。况;:
(三)参加工!程质量问题处理【和质量事故处理并】提出相?应技术?处,理方案的情况—;
: (四)参加地基!。验槽、地基与—基础:。、主体结《构,和,节能分部等重—要分部?验收以及工程质【。量竣工验《收的情况
四】、对监理单位—质量行为实施监督】。抽查:时可重点《抽查以下《内容:
(一)项【目监理部人员—配置总监、》专,业监理?工程师的资》格,及到位情况;
!(二)是否建立【。监理质?量责任制按规定【编制、?审批:监理规划、》监理实施细则;
!。 (三)是》否对:施工单位的》施工组织设计—、,专项施?工方案?进行审查对施工分包!单位资质进行审核】。。;
(四)是否!对建筑?材,料以及构配件的【采,。购,、使用、《进,场,复检进行审查—;
(五)见】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!况,;
(六)检查!施工:单位按?图施:。工的情况;》
, (七)是否实施!巡视、旁站、平行检!验等工作;
— , (八)是否按规定!签发质量问》题通知单、》工程:联,系,单、并及时》跟进处理《结,果;
(九)对!现场监理《文件资料及时收集】整理的情况;—
(十)—组织检?验,。批、分项、分部(】子分部)工程的质】量验收审查并参与工!程质量竣《工验收的情》况;
《 (:。。十一)按月(周【)向有关行政主【管部门或《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!。监督机?构提交工程》质量监理月》(周:)报告的《情况
》五,、对施工单位质量行!。为,实施监?督抽查时可重点抽】查,以下内容《
(《一)企业是否—建立了对所承—建的工程项目—质量检查《制,度,;,是否每季度至少【组织对项目的质【量进行?一,次检查?;检:查,发现的质《量问题是否跟踪【督促整改;
(!二,)是否建立工程项目!质,量管理?体,系、施工《质量责任制度项目负!责人、项目》技术负责人、质量】检查人员等项目部】管理人员是否具【备相应资格;项目】。部管理人员是否【到位:是否履行岗位责任】;
(》三)是?。否,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】、专项施工方案并按!程序:审批;
(四】)是否存在转包【、违法分包和挂靠】行为;?符合:规定可以分包的工程!项目是否按规定签】订分包合同以—及对分?包单位加《强管理;
【(五:)对建?筑,材料以及构》配,件的采购、使用【、进场复检的是否严!格执:行有:关规定?;
(六)是】否严格执行工程【技术标准规范—和按施工图纸施工】;
《(七)是否结—合工程特点制定【工程质?量常见问题防—治方案、节能施工专!项方案?。和落实样板引路制】度;
《 (八?)是否及时》建筑工程施》工技术?资料的收集整理;
!。 , (九)《对工程质量问—。。题是否认《真整改对《工程质量事故隐患】是否整改和处理到位!;
? ,(十)按工》程施工进度对—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!请建设单位或监理单!。位组:织各分项、》分部工程验收和【工程:质,量竣工?验收的情况
【 六、对《其它相?关单:位的质量《行为实施监督—抽查:时可重点抽》查,以下内容
》 (?一):检,测单位资《。质以及检测单—位是否按照工程各】方确认的检测方案进!行检:测;
(二)】抽查商品《混凝:土、商品砂浆、预】制构件生产单位产】品质量合《格证明文件及第三方!检测单位的》原材:料及拌?。合物检验报告—;
(三—)监测单位是否编制!施工监测方案是【否按照经审批的【方,案进行监测
—
附件2【。
工程实体质【量监督抽查》项目内?容
:
一》、,监督机?构对工程实体质【量的监督依》据以下一般规定并结!合工程实际》情况在建设工程【质量监督工作计【划中予以明确
!(一:)对工程实体质量的!监督采取《抽查施工作》业面的施工》质量与关键部分重】点监督相结》合,。的方:式,;
(二)重】点抽查工程地—基基础?、主体结《构和其它涉及—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!;
(三)抽查!。涉及有关安全、节能!、环境保《护和主?。。要使:用功能的主要—。材料:、构配件和设备的出!厂合:格证、试验报告【、见证?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!实体检验、检测【报告;
—(四)实体质量检】查可辅?以必要的检》测,手段委托或要求建设!单位委托《检测机构对重—要部位进行》抽,测,
二、对—工程实体质》。量实:施监督抽查时可重点!。抽查以下内》容
(一—)地基基础工程【的相关检测》报告、验收记录等;!
(二)主体】结构的?外观质?量、相关检测报告、!验收记录等;
】 (:三,)主要受力钢筋【保护层厚《度、钢筋间距等【安装情况;
(!四)砌体工程的砌筑!质量构造柱、—圈梁的施工》质量:;
? (五)幕墙工程】。、外墙粘《(挂)饰面工程【、屋面工程等部【位的相关检测报告、!验收记录等;
!(六)安装》。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!检测报告及试运行记!。录等:;
: (七)有—环,保,要求材料的检测【。资料、室内环境质量!检测:报,告,等;:
(八》)建筑节能的相关】检测报告、验—收记录?等;
(九【)地下室、》屋面、卫《生间、外墙等部【位防水工程的—相关检测报告—、防水效果试验【记录等
—三、:对工程实体质量【实,施监督抽测时监督】机构根据《工程特点、结构【形式、施工进度、】质量管理状况参照】下述:。项目范围《确定:。也可委托或要求建】设单位委托有资【质的检测单位实施】抽测
》(一)?。承重结构混凝—土强度;
(二!)主:要,受力钢筋的分布和】保护层?厚度;
》 (三)承重结构】尺寸;
》 (四)钢》结构:制作安装《情况;
》 (五)《。安装工程中涉及安】全及重要《使用功能的项—目,;
《(六)需要》抽测的?其它项?目
经抽测对工!程质量确有》怀疑的?监督机构《应责:令建设单位委托有】资质的检测单位【按有关规定》进行:检测:并出具检测报—。告对检测不合—。格项目责令》施工:单位整改
》 四、对主要原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】和设备?需进:。行监督抽检》时参照下述项目确定!也可委托或要求【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!的检测?单位:实施抽?检
(一)钢】材(钢筋连》接)、?水泥、砂;
— :(二)商品混—凝土、商品》砂浆;
(三】)砌体?材料;
(四)!防水材料;
【。。 (:五)给排水塑料管材!、管件、《PVC?粘合剂;
(】六)电线、电缆、】母线、?开关;
—(七)节能材—料;
(—。。八)需要抽检的其它!。项目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