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柳州—市,。房屋建筑和市政【基,础设施
《工程评标专家考评】办法的通《知
《各评:标专家、各有—关,单位:
为落实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】屋建:。筑和市政基础设施】工程评标专家和评】标专家库管理办法(!桂建:管〔2016—〕116号)—关于市级住房城乡建!设,主管部门对本地【区评标专家子库的管!理要求健全我—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!础设施工程评—标,专家子库管理—体系规范评标行为提!。高评标质量我委重新!修订了柳州市房【屋建:筑和市政基础设施】工程:评标:专家考评办法现【印发给你们》请,认真贯?彻,执行:我委2?。013?年11月2》1日印发的柳—州市房?屋建筑和《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,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考!评办法(《试,行)同时废》止
《
附件柳州》市房:屋建筑和市》政基础设施工程【。。评,标专:家考评办《法,
柳州市住房!和城:乡建设委员会—
2018年—1月:11日
【
柳州市》房屋建?筑和市政基础设【施工程
评标专家考!评办法
《第一章 总 】则
:第一条?。 为进一步完善【柳州:市房: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!。施工:程,评标专?家子库管理体系健】全评标专家考评【工作制度《维护评标活动的客观!、公正规《范评:标,。专,家行为提高评—标质:量依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《招标投标法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招标【投标法实施》条例评?标专家和《评,标专家?库管理暂行》。办法和广西壮—。族自:治区房屋建筑—和市:政基础设施工程评】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!管理:办法(桂《建管〔2016〕】116号)等有【关法律、法规和规】章结合本市实际【制定本办法
第二】条 本办法所称【评标专家考评是指】柳,。州市住房和城—乡建设委员会依据】职责:对柳:。州市房屋建筑和【市政基础设施—。工程评标《专家子库评标—专家的考评
—第三条 本》办,法所称柳州市房屋】建筑和市政基础设】施工程评标专家子】。库(以下《简称“柳州市房【建市政评标专家【子库”)是广西公共!资源:交,易综合评标专家库】和广:西壮族?自治区房屋建筑和】市政基础设》施工程评标专家库的!组成部分
第四条】 柳州市住房【和城乡建设》委员会?负,责柳州市评标专【家考评的监督—管理工作委托柳【州市建设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!理处建立《。柳州:市建设工《程评:标专家综合管—理系统为评标专家】考评和管理提供【信息化工作平台
第!。五条 评标专家考评!坚持统一标准、客】观公:。正、实?。事求是?的原则
第六【条 评?标专家考评结果是延!续、终止、取—消评标专家资格的】。。重要依据
》第二章 评价内容!。和计:。。分,。办法
第七》条 评标》专家:的考评采取动态【考评和管理考评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】考核结果记入柳州市!建设:工程评?标专家综合管—理系统(以下简称专!家管理系统》。。评标专家个》人信息化《信用档案
第八条 !。动态考?评采用“一标一评”!方式对?评标专家《参加:评标活动中出—现的不良行为予以扣!分,每次完成评标工作】后由招?标人代表、》监督人员、见—证人员等评标—有关人员进行现场】考核扣分计分标准】见附件1
招标项】目的:招标人或其委托【的招标代理机构【负责及时、准—确的将? “一标《一评”扣分结果录】入,专家管理系统—。
评标专家完成评】标后可登录》。专家管理《系统查?看“一标一评—”个:。人扣分信息对—扣分:结果有异议的—。应当:在评标结束》之日起3个工作【日内向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!诉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—自收到申诉之—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!。出答复
第九—条, 管理考评是指【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在招标投标—活动:监督中发现评—标专家良好行为和不!。良行:为予以考核计分计】分,标准见附件2
【建设行政《主,管部门在《招标投标活动日常监!督、检查中发现评标!专家良?好行为和不良—行,为的可以做出—考核:决,定
考核决》定由: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!作人员录入专家管】理系统同《时发:送短信告知》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对!计,分结果有异议的【应当自计分之日起】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!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提出申诉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。自收到?申诉之日起7个【工,作日内作《出答:。复
异议期结束【评标专?家无异?议或异议已》经答复维持原—考核计分决定—的考核?计分:通知在建设行政主管!。部门门户网站及公】共资源交易》网站:向社会公《布
第?三章 考评结果】及运用
《第十条 动态考评】和管理考评计—分采用循环计分制】。。计分项有效》期,为一年自计分—之日起?。算有效?期满后?该项计分《归零评标《专家考评得分等【于循环期内动态考评!和管理考《评计分之《和
第十一》条 评标《专家在一个计分周期!内累计扣满1—5分的暂停3个月】评标资格;累—计扣满20分的暂】停6个月评标资格】;累计扣满30分】。的,或累计暂《停9个月《及以上的或一—次被扣2《0分的?暂停1?2个月评标资格【并视情节《依法取消其评标专家!资格
计分后符【合本条规定被暂停】的暂:停期满后各项计分】(含加?分项)归零计—。分周期内奖励加分】可与扣分《实时冲抵
》第,十二条 评标—专家有中华人民【。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】实施条例《第七十一条》、,评标委员会和评【标,方,法,暂行规定第五—十,三条或评标》专家和评标专家库】管理暂行办》法第十五条行—为之一且情节特别严!重,的,取消评标专家的资格!
第十三条》 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通过—专家管理系统—对评:。标专家?进行:动态管理对根—据本办法第十条、第!十一条?符合:暂停、取消评标专家!资格的评标》专家做出暂停、【取消评标《专家资格决定报送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!厅并在建设行政【主,。管部:门门户网站及公共】资源交易网站—向,。社会公?布
第四《。章 ?监督管理
第十四条! 各招?标投标活《动,监,督管:理部门、《柳,州市:公共资源《交易中心、各招标】人和招标《代理机构应》当,严格按本办法规【定的标准《进行:。考,评,确保考评结果的公】平、公正柳州市住房!和城乡?。建设委员会对考评工!作进行?监督对信用评—价和应用中违规的单!位和个人严》肃,问责并通报批评【
第十五条 参与】考评:工作:。。的各主体对其考评】结果的真实性和【准确性负《责有虚报、》。漏报、瞒报考评【计分结果或其他【不正当?行为:的记入不良》行为记录柳州—市住房和城乡—建设委员会视情节】轻重予以处分
【第五章 附则
】第十六?条 : 本办法由柳州市住!房和城乡建》。。设委员?会负:责解释
第十七【条 本办》法的计分《原则自发文之—日,起实施
附【件1.评标专家动态!考评:评分:表,
【2.评标专》家管理考评》评分表
》 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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