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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柳州市房屋!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! 工程?评标专家考评—办法的通知  【 各评标专家—、各有关单位 为落!实广西壮族自治区】房屋建筑和》市政基?础设:施工程评《标专:家和评标专》家库管理办》法(:。桂建管〔201【6〕116号—)关于市级》住房城乡《建,设主管?部门对本地区评标】专家子库的管理要求!健全我市房屋—。建筑:和,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评标专《家子库管理体系规】。。范评:标行:为提高评标质量【我委重新修订—了柳州市房屋建筑和!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!标专家考《评办法?现印发给你们请【认真贯彻《执行我委2》013年11月21!日印发的柳州市房屋!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!工程招标投标—评标专家考评办法(!试行)同时》废止   》 附件柳州市房屋建!筑和市政基础设施】工程评标专家考评办!法   柳州【市住房和城乡—建设委员《会 2018—年,1月11日 —    柳—州市房屋建筑和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 评标专家考评办】法 第一《章  ?总 : 则: 第一?条 为进《一步完善《柳州市房屋建筑【和市政基础设—施,工,程评标专《家子库管理体系健全!评标专?。家考评工作制—度,维护评标活动—的,客观:、公正规范评标专家!行为提高评标质量依!据中:。华人民共《和国招标投标—法中华?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!法实施条例评标专】家和评?标专家库管理暂【行办法和广》西壮族自治区房屋】建筑和市政》基,础设施工程》评标专家和评标【专家库管理办法【(桂建?管〔201》。6〕116号)等】有关法?律、法规和规—章结合本市实际制】定本办?法 第二条 —本,办法所称评》标专家考《评是指柳州》。市住房和城》乡建设委员会—依据职责对柳州市房!屋建筑和市》政,基,础设施工程评标专】家子库评标专家【的,考评 第三》条 本办法所称柳】州市:房屋建?筑和市政基》础设施工程》评标专家《子,库(以下简》称“柳州市房建市政!评标专家《子库”?)是广西公共—资,。源交易综合》评标专家库》和广:西,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!和,市政基础《设施工程《评标专家库的组成】部分 第四条 【。 柳:州市住房和》城乡建设委员—会负责柳《州市评标专》家考评的监督管理】工作委托柳》州市建?设工程质量》安全监督管理处建立!。柳州市?建设:工程评标专家综合】管理:系统为评标专家考评!。和管理提《供,信息化工作平台【 第五条 评标专家!考评坚持《统一标准、客观公】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! 第六条》 评标专家考评结果!是延续、终止、【取消评标专家资【格的重要依据 第二!章,  评价《内容和计《分办法 第七—条  评标》专家:的考评采取动态考】评和管理考》。评相结合《的形式进行》考核结果记入柳【州市:建设工程评标—专,家综合管理》系统:(以下简称专家管理!系统:评标专家个人信【息,化信用?档案 第八条 动态!考评采用“一标【。。一评”方式对评【标专家参加评—标活动中出现—的不良行为予以扣】分每次完成评—标,工作后由招标人【代表、?监督人员《、见证人员》等评标有关人—员进行现场考核【扣分计分标准见【附件1 招》标项目?的招标?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!。理机构负责》及时、准确的将 “!一标一评”扣分【结果录入专家管理】系统 评标专家【完成评?标后可?登录专家管理系统查!看“一标《。一评”个人扣分信】息对扣分结果有【异议的应《当在评标结束—之日起3个工—作日内向《建设行政主》管,部门提出申诉建设】行,政主管部门应当自】收到申?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!内作出答复 第九】条 :管理考评是指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!招标投标活》动监:督中发现评标—专家良?好行为和不良行【为予以考《核计分计分标准见附!件,。2 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!标投标活动日常监督!、检查?中发现评标》专家良好行为—和不良行为的可【以做出考核决定【 考核决定》由建设行政主—。管部门工作人员录入!。专家管?。理,系统同时发》送短信告知评标【专家:评标:。专家对计分结果有】异议的应当》自,计分之日《起3个工作日内书】面向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提出申诉【建设行政主管—。部门应?当自收到申》诉之日起《7个工作日》。内作出答复》 异:议期结束评》标专家无异议—或,异议已经答》复维:持原:考核计分决》定的考核计》分通知在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门《户网站及公共资源】交易网站向社—会公:布 :第三章  考—评结果及运用 【第十条 动态考评】。和管理考评》计分采?用循环计分制计【分项有效期为一年】自计分之日起—算有效期满后该项计!分归零评标专家考评!。得分等于循》环期内?动态考评和》管理考评《计分之和 》第十一?条 评标《专家在一个计分周】期内累计扣满15分!的,。暂停3个月评标【资格;累计扣满【20分的暂》。停6个月评》标资格;累》计扣满3《0分的或累计暂停】9,个月及以《上的或一次被扣【20分的暂停—12个月评标资格】并视情节依法—取消其评标》专家资格 》计分:后符合本条》规定被暂停的暂【停期满后各项计分(!含,加分项)归零—计,分周期内奖励加【分,。可与扣分《实时冲抵 第十二】条 评标专》家,有中华?人民共?和国招标投》标法实施条例—第,七十:一条、评标委员会和!评标方?法,暂行规?定第:五,十三条或评标专【家和评标专家—库管理暂行办法【第十五条行为之【一且情节特别—严重的取消评标专】家的资格 第十三条! 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通过专?家管:理,系统对评标专家进】。行动态管理对—根据本办法第十条】、第十一条符合暂】停、取消评》。标专家资格》的评:。标,专家做出《暂,停,、取消评《标专家?资格决定报》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!设厅并?在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门—。户网站及公共资源】交易网站向》社会公布 第四章 ! 监督管《理 第?十四条 各招—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!部门、柳州市公【共资源交易中心、】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!。机构应?当严格按本办法【。规定的标准》进,行考评确《保考评结果的—公平:、公正柳州市住【房和城乡建设委员】会对考评工作进【行监督对《信用评?价和应用中违—规的单位《和个人严《肃问责并通报—批评: 第十?。五条 参与考评【工作的各《主体对其考评结【果的:真,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有!虚报、?漏,报、瞒报《考评计分结》果或其他不》正,当,行为的?记入不良行为记【录柳州市《住房和?城乡建设委员会【视情节轻《重予以处《分 第五章  【附,则 第十六条  本!办法:。。由柳州市住》房和城乡建设委员】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!条,  本?办法的计分》原则自发文》之日起实施   附!件1:.评标专家动态考】评评分表     !  2.评标专家】管理考评《评分:。表   《 附件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