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!电,梯管理规定
】 : 第一条》 为了加强既有【住宅加装电》梯的管理《工作提高《居民生活质量方便居!民,出,行根据广东省既【有住宅增设电—梯的指导意见和【关于推进全省既有】住宅增设电梯的【补充指?导意见?结合我市实际制定】本规定
第二条! 我市既有住—宅加:装电梯的规划管【理,工作适?用本规定《
本规》定所称?既,有住宅是指》具有合法《权属证明非单一【产权已建《成投入使用、未【设电梯的四层—以上(含四》层不含地《下室)的单元式【住,。宅
既》。有住宅?。加装电?梯可以单元为单位申!请(本规《定所称的加装电梯工!程均以单元为单【位,)以栋或《者整个小《区申报的申请加装】电梯的?各单元?均应符合本规定相关!。要,求,
?第三条 既有住宅在!。满足:建筑结?构、消防安全—等前提?下可:以申请在建设用地红!线,内加:装电梯?
已纳入—拆,除重建类城市更新】单元计划《、棚改计划》和土地整备计划的住!宅不得申请加装【电梯
第四条】 同意加《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为!既有住宅加装—电梯工程项目—。。。的建设者(以下称】建,设者)承《担相应法律、—法规规定《的义务?
第五》条 市规划国土行】。政管理部《门及其派出机构【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!梯的规划《审批工作
住房!建设、消防、—特种设备、》规划土地监察等行】政管理部《门应当在职责范围】内监督、指导既有】住宅加?。装电梯的审批和管】理工作
街【道办事处负责所在辖!区加:装电:梯工程的协调工【作业主?委员会?、物业服《务公:司等应?当主动配合加—装电梯工《作,
第六》条 既有《住宅加装电梯应【当经过拟加装电梯所!。在单元?业主的协商
【。 既有住宅加装电】梯的意向和建筑方案!首先应?当听取加装电梯所】在单元业主的意【见
《经加装电梯所在【单元:房屋:专有:部分占本单元建【筑物总面积三分之】二以:上的业主、且—占本单元业主—总人:数,三分之二以上的业】主同意可《向所在辖区的规【。划国土行《政管理部门提—出申请
加【装电梯占《用业主专《。有部分的《应当征得该专—有部分业主的同意】
第七条 【。建设者?可以自行共同申请】也可以委托业主代表!。、业主委员会或其他!单位和?个人代为申请
!第八条 既有住宅加!装电梯所需资—金,。。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筹!集
(一—)按照谁受益谁出资!、以及楼层受益大】小的原则等因素【由业主协商》分摊比例后共同出】资;:
(二)按规】。。定申请?提取使?用加装电梯》涉及专有《部分:的物业?专项维?修基金;
— (三?)按规定《申请提取使用—加装电梯《涉及专有《部分的业主住房【公积金
—(四:)社会投资、政【府补助等其他符合】规定的资金》
, 同意加装电梯】的业主应《当就各
》 申请加装电梯建】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时应提交》如下:材料
(一【。)加装电梯所在单元!同意加装电》梯,的业主?的不动产权证(【或房地产证》)复印件或不—动产权属《证明文件;
(!二)经办人身—份证明文件》及授:权委托书;》
(三)—原主体结构设—计单:位或:者具备同《等,。资质的?设,计单位?出具:的并经具有相应图审!资,格的服务机构审查】合格的加装电梯施】工图设计文件—及其它文件资—料
(四)【加,装电梯所在单—元房屋专有》部分占本《单元建筑物总面积】三分之二《以,上的业主、且—占,。本单元业主总人数】三分之二以上的业】主,同意加装电梯的证明!文件证明文件应当】包括:同意加装电梯业主】的亲笔签名、房号、!联系方式等内—容
第》。。十三条 规划—国土行政管理—部门审查加建电梯】工程:施工图设计文件时】应当以合《理必要为原则—严格控制候梯—厅及入户连廊面【积电梯井面积以实】际安装?电梯所必要的面积核!定加装电《梯方案的梯井—(或连廊)与相邻住!宅,主要使用房间(【卧室或起居室)【窗,户的正投影净距【不宜小于12米
! 第十四条 规划国!土行政管理》部门:应,按照规?。定组织批前公示加】。装电梯的业主应当积!极配合公示地址为加!。装电梯所在的—。小区和单元公示期为!15个自然日公示内!容包括同意》加装电梯的业—主姓名、房》号、施工图设—。计文件等同》时建设?者应当请当地所在街!道办事处对》其公:示情况进《行,见证备?案
第十—五,条 公示期间加装电!梯的利害《关系:人,有不同意见的应【当,向规划国土》。行政管理部》门提交?书面意见同意加【装电梯的业主—应当积极与提出异】议的业主协商或请】求街:道办事?处出面?调解并将协调结【。果书面提交规—。划,国土行政《管理部门
【公示期满《业主间经协商—、调解仍无》法达成一致意见【的利害关系人可向规!划国土行政管理部】门申请采用听证会等!形式听取利》害关系?人的意见组织公【。示、开展批前—公示及?听证等需用的时间不!计,入规划审批的办【理时限
加装电!梯建筑方案在—。满足城?市规划?、建筑结构安全、】消防间距及》安,全疏:散等要求的前提下且!满,足如下?情形:。。之一的规划国土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!法核发加装》电梯的工程规划【。许可证
》 (一)受影响的】。相邻住宅不满—足现行?日,照要:。求加装电梯后并【未降低其日照—条件;或者降低了相!邻住宅的《日照条件但取—得了:受影响业主的—同意
《。 ,(二)加《装电梯后降》低,了相邻?住宅的日《。照时间但相邻住【宅的日照时间—仍满足?现行标?准
第十六【条 建?设者应当按照—基本建设程序依【法,。办,理,施工许可、质—量监督、《安全监督、消防等相!关,手续施工时》建设者必《须严格按《照批准的施工—图进行施工不得违反!建设工程规划—、施工等许可进【行违法改、扩建
! 建设?者应当在建设—工程规划许可—证的有效期内动工】建,设
: 第十七条 加装!电梯:工程竣?工后应当依法办理工!程规划验收、消防验!收和竣工验收等【手续
申请规】划验收时应当提供加!装电梯?工程的?。施,工许:可、竣工测》绘,成果等
》 加装的电梯须经】特种设备检验—检测:机构:监督检验合格取得安!全合格标志并—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!投入使用
第】。。十八条 对因加装电!梯而增?加的建筑面积经约定!。为不可分摊公—共面积后属于该【栋(梯)全体—业主共同共有不再变!更,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!因公共利益需要征】收的增加的建—筑面积按《折,旧价予?以补偿
》 ,。第十九条 》因加装电梯发生【争议的当《事,人可通过协商解决】要求基层人民调解】组织调解的基层人】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!调解协商或》调解不成的当事人】可依:法向:人民法?院起诉
《 第二十条 规】划国土、住房建设】、质量监督、消防】安全等行《。政管:理部门按照各自【职能:做好既有住》宅加装?电梯的审《批,和管理工作优化【、,简化:相,关办理程序各区政】府(新?区管委会《)可根据辖区实际】情况:制定既?有住宅加装电—梯的资金补助政【策
第》二,十,一条 本规定—自,发布之日起施行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