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!电梯管理《规定
— 第一条 【为了加强既有—。住宅加装电梯的管理!工作提高居民生【活质:量方便居民出行根据!广东省既有》。住,宅,增设:电梯的指导意见【。和关于推进全省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!补充指导意》见结合我市实—际制定本《规定
第二【条 我市既有住宅加!装电:梯的:规划管理《工作适用本规定
! 本规定《所称既有住宅—。是,指具有合法权属【证明非单一产权已】建成投入《使用:、未设电梯的四层以!上(含?四层不含地下室)】的单元式住宅—
既有住—宅加装?。电,梯可以?单元为单位申请【(本规定所称的【加装电梯工》程均以单元为—单位)以栋或者整】个,。小区申报的申—请加装电梯的各【单元均应《符合本规《定相关要求
— 第三条 既【有住宅在满》足建筑结《构、消防安全—。等前提?下可以申请》在建设用地红线内加!装电梯
《 :已纳:入拆除重建类城【。市更新单元计划【、棚改计划和—土地整备计划的住】宅不得?申请加装电梯
】 第:四条 同《意加装电梯的—全体业主为既—有住宅加《装电梯工《程项目的建设者(】以下:称建设者)承—担相应法《。律、法规规》。定的义?。务
第》五条: 市规划国土行【政管理部《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!既有住宅加》。装电梯的《规划:审批工作
住房!建设、消防》、特种设《备、规划土地监【察等行政管理—。部门应当在》职,责范:围内监督、指导既】有,。。住,。。宅加装电梯的审【批和管理工作
】 街道办事处—负,责所在辖区加装电】梯工程的协调工作】业主:委员会、物业服务公!司等应当主动配【合加装电《梯工作
》 第六条 既有住宅!加装电梯《应当经?过拟加?装电:梯所在单元业主的协!商
《既有住宅加装—电梯的意向和建筑方!案首先应当听取加装!。电梯所在单元—业主的意见》
经加装电梯所!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!占本:单,元,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!二以上的《业,主、且占本单—元业主?总人:数三分之二以上【的业主?同意可?向所在?辖,区的:规划国土行》。政,管理部门提》出申请
》 加装电梯占—用业主专有部分的】应当征得该》专有部分业主的同】意,
第七条— 建设者《可,。以自行共同申—请,也,可,以委托业主代表、业!主委员会或》其,他单位和个人代【为申请
第【。八条 ?既有:。住,宅加装电梯所—需资金可以通过以下!方式筹集
》 , (一)按》照谁受益谁出—资、以?。及楼层受益》。大小的?原则:等因素由《业主协商分摊—比例后?共同出资;
】(二)按规定申请】提取使用加装电【梯涉及专《有部分?的物业专项》维修基金;》
: (:三)按?规定申请提》取,使用加装电梯涉及】专有部?。分,的业主?住房公积金》
(四)社【会投资、政府补助】等其他符合规定的资!金
同意—加装电梯《的业主应当就各
! 申请加装》电梯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时—应提交如下材—。料
(一)【加装电梯所在单【元,同意加装《电梯的业《主的不动产权证(】或,房地产证)复—印件或不动产权【属证明文件;
【 (二)》。经办人身份证明【文件:及授权委托书;
】 (三)原主体结!构设计单《位或者具备》同等资质的设—计单位出《具的并经具有相应】。图审资格的服务【机构审查合格—的加装电梯施工【图设计?文件:及其它?文件资料
【(四)加装电梯所在!单元房屋专有—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!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!的,业主、且《占本单元业》主总人数《三分之二以上的【业主同?意加装电《梯的证明文件证明文!件应当包括》同意加装电》梯业主的亲笔签名】、房:号、联系方式等内】容,
?第十三条 规—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!审,。查加建电梯工程施工!图,设计:文件时应当以—。合理必要《为原则严格控制【。候梯厅及入户—连廊面积电梯井【面积以实际安装电】梯所必要的面积核】。定加装电梯》。方案的梯井(—或连廊)与相邻住】宅主:要使用房间》(卧室或起居室【)窗:户,的正投影《净距:不宜小于1》2米
第十四】条 规划《国土行政管理部门】应按:照规定组织批前公示!加装电梯的业主【应当积极配合公示】地址为加装电梯【所在的小区》和单元公示期为15!个自然日公示内【容包括同意加装电梯!的业主姓名、房【号、施工图》设计文件等同时建设!者应当请当地所在街!道办:事处对其公示情况】进,行见证备案
【 第十五条 —公示期间加装电【梯的利害关系—人有不同意见的【应当向规划》国土行政《管理部门《提交书?面意见同《意加装电梯的业主】应当积极与提出【异议的业主协商【或请求街道办事处出!面,调,。解并将协调结果书】面提交规划国土行】政管理部门
【。 公示期满业主间经!协,商、调解仍》无法达成一致—意见的?利害关系人可—。向规划国土行—政管理部门申—请采用听证会等【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!的意见?组织公?示、开展批》前公示及听证等需用!的,时间不计入规划审】。批的办理时限—
加《装电:梯建筑方案》在满足?城市规划、建筑【结,。。构安全、消防—间距及安《全疏散等要求的前提!。下且满足《。如,下情形之一的规【划国土行政》管理:。部门应当《依法核发加装电梯】的工程规《划许可证
(】一)受影响的相【邻住宅不满足—现行日照要求加装电!梯后并未《降低其?日照条?件;:或者降低了相邻住宅!的,日照条件但取得了】受,影响:业主的同意
【 (二)《加装电梯后降低了】相邻住宅的日照【时间但相《邻住:宅的日照时间—仍满足?现,行标准
—第十六条 建设【者应当按《照基:本,建设程序依法办【理施工许《可、质量监督、安全!监督、消防等相【关手续施工时—建设者必须严格【。按照批准《的施工图进行施工】不得违反建设—工程规划、施工等】许可进行违法改【、扩建
—建设者应当在—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《证的有效期内动【工建:设
? 第十七条 加装】电梯工?程竣工?后应当依法办—理工程规《划验收、消》防验:收和:。竣工验收等手—。续
申请规划验!收时应当《提,供,加装电梯工》程的施工许可、【。竣工测?绘,成果等?
: 加装?的电梯须经特—种设: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!检验合格取得—安全合格标》。志并办理使用登记后!方可投入使用—
第十八条 对!因加装电《梯,而增加的《建筑面积经约定为】不可分摊《公共面积后属于【该栋(梯《)全:体业主共《同共有不再》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!面积因公共利益需】要征收的增加的建】筑面积按折旧—价予以补《偿
第十—九条 因《。加装电梯发生—争议的当《事人可?。通过协商解决要求基!层人民调解》。组织调解的基—层人民调《解组织应当》依法调解协商或调】解不成的当事—人可:依,法向人民法院起诉
!。 第二十》条 :规划国土、住—房建设?。。、质量监督》、,消防安全等行政【管理部门按照各自】职能做?好既有住《宅加装电梯的审批】和管理工作优—化、简化相》。。关办理程序各区政府!(新:区管:委会)可根》据辖区?实际:情况制定既有住宅加!装电梯的资金补助】政策
第二十】一条 ?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!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