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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:市城:。乡建:设档案管《理办:法  第》。。。一章  总则  】 第一条《  :为加强城《乡建设档案》管理充分发》挥,城乡建设档案在【城乡规?划、建设及其管理】中的作用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档【案法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城乡规划】法科学技术档—。案工作条《例广东省档案条例】等有关法《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:。本办法 第二条【  本市行政—区域范?围,内城乡建设档—案的管理《适用:本办法? 本办法所称城乡】建设档案是》指在城乡规划—、建设及其管理活动!中直接形《成的对国《家,和社会具有保存价】值的文字《、图表、声像—、电子文件等各种】形式的历史》记录 ?第三:条  中山》市城乡建设》档案工作实行统【一,领导、统一标—准、集中《管理的原则确保【城乡建设档案的【完整、准确》、,安全和有效利用【 第四条  市城】市建设档案馆—是市城乡建》。设档案?管理机构由市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领—导业务上受》。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!指导:和,监督市城乡》建设档案《管,理机构具体负责以下!工作 (一)—会同市?档案行政管理部门】。及水务、交通运【输等相关主管—部门制定《并,组织实施城乡建【设档案事《业发展规《划草拟本市城乡建】设档案管理制度确】定城乡建设》档,案集中管理范围和技!术标准; 》(二:)负责接收》、收集、整理、【保管本市行》政区域内产生的【应,当进行永久、长【期,保存的城乡建设档案!; (?三):收集、?征集、保《管有:地方特色的各—门类城乡《建设档案《资,料不断?丰富馆藏; (【。四)对馆藏档案、资!料进:行系:统科学管《理开:发城乡建设档案资源!开展城乡《建设档案编纂研究】、开发利用和咨【询工作为《城乡规划、建设及】其管:理工作提供服—务;: (五)指导各镇政!府(管?理委员?会、街道办事处)城!乡建:设,档案管理工作负责】职责范围内的业务】指导及?培训:工作; (六)【配合市?档案:行政管理部门对镇】政府(?管理委?员会、街《道办事处)和其【他有:关单位城《乡建:设档案?工作进行监》。督、检查《 第:五条:  :各镇:政府(管理委员会】、街道?办,事处)应当加强对】本镇区城乡建设档案!工作的领导指定【。有,关,机,构负责本镇区—城,乡,建设档案的收集和】。管理工作 住房【城乡建设、水务、交!通运输等主管—部门应当按照—建设工程质》量管理?规定加强本系统城乡!建,。设,档案的监督管理、收!集、保管工作— 第六条  本市】各类:建筑物、《。构筑物、地下地上】管线的建设》、使用或者》维护单位《应当指定专职机构】和人员负责本—单位的城《乡建:。设档案?收集:和保:管工作 第》七条  各》类城:乡,建设档案《的收集、归》档、整?理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执》行 建设单位—和勘察、设计、【施工、监理单位对】建设工程档案的 】真实:。性、准确性负—责建设工程档案涉及!的,文件:内容和签字盖章应】当符合国家有关【。工程勘察、设计、】施工、监理等—方面技术标》准和技术《规,。范的要求《 对国家《规定应当立》卷,归,档的材料经办—人员必须按》照规定定《期向本单位的档案机!构或者档案工作人】员,移交:集中管理任何个人】不得据为己有   !第二章  》城,乡建设档案的报【送与接收   【第八条  市—城乡建设档》案管理机构》接收和管理下列档】案 :(一)各类城乡建】。设工程?档案 1.》工业、民用》建筑工程; 2【.市政基础设—施工程; 》。3.公用《基础设?。。。施工程; 》4.交通基础—设,施工程; 5.【园林、风景名—胜工程; 6.【环,境保护工程; 7.!城市防洪、水利、抗!震、人防工程; 8!.包括地下管线在】内的各类地》下空间建设工—程; 9.军事工】程档案资料中除【军事禁区和军事【管理区以外》的穿越市《区的地下管线—走向:和有关隐蔽工程【的,位置图 (二)城】乡,。规划、勘察、—设计、?施工:、,监理、园林、风景】名胜、环卫》、市政、公用、房】地产、人《。防等:。建设系统《各专业管理部 门】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!。。务技术档案 (三)!有,关城乡规《划、建设及其管【理的方针政策、法规!。规章、计划方面【的文件、科学研【究成:果以及城市历史、】自然、技术、经济】等方面的《基础资料 (四)】城市古?旧地图、《历史建筑构件等珍】。贵档案 (五—)其他具有保存价值!的城乡建《设档案 不动产登记!档案资料由中山【市,土地房产《产权档案馆负责接收!。和管理业务上—受市档案行政—管理部门监督和【指导 ?第九条  城—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在建设》工,程规划许可环节应】当向建设单位发送建!设工程档《案报送?。责任通知书明—确建设工程》档案报送《责任和内容 建设单!。位应当从工程—立项起向《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和监理单位【提出建设工程纸【质档:案、声像《档案:、电子档案等的编制!报送要求做到—建,设,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!、编制与工程进度同!步保证建设工程【档案材料的完整 市!城乡建设《档,。案管理机构应当对】建,设工程?档案工作提供必要】的咨询服务开展【建设工程档》案业务指《导与检查《确保相关单位—收集、编制符—合国家?标准的建设工程档案! 第十条《  建设单位在建】设,工程完工后组织【竣工验收前》应当提请《市城乡建设档案管】理机构对工程档案】进行预验《收建设工程档案预验!收合格后《由市城乡建设—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!程档案认可文件属于!市重大建设项—。目的市城《乡建设档案管—。理,机构应?当 将?。其认可文件抄送市】档案行?政管理部门》 城乡规划、住房】城乡:建设:主管部门在办理建】设工程规划条件【核实、竣工》验收备案时》应当查验建设—工程档案认可—文件: 第十一条  建】设单:位应:当在工程竣》工验收合格》之日:起六个月内向—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!机构报送一套符【合规定的工程—档案 市城乡建设】档案管理机构应【当对报送的工程档】案进行审《。。核对符合接》收,要求的出具》接,收文件;不符合接】收要求?的应当?限期整改 停建、缓!建工程的档》案建设单位应—当妥善保管或—委托市城乡建—设,档案管理机构代为保!管, 每项?建设:工程应当《至,少,编制两套《档案一套移》交市城乡建设—。档案管理机构保【。存,一套由建设单位【保管使用建设单【位,应当按?照有关规定、合【同约定向有关部【门和单位提供档【案或者档案复印件 !第十二?。条  向市》城乡建设《档案管理机》构报送的城乡建设】档案: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!(一)水利工程、】公路和水运建—设工程档案材料按照!科学技术档案案【卷构成的一般要【求(GB/》T1182》2)电子《文件归档《与电:子档案管理规范(】GB/T18—894)以及相关行!业规范整理》立卷; (》二)其?他建设工程档案【材,料按照建设工—程文:件归档规《范(G?B/T50328】)建设电子文件与】电子档案《管理规范(CJJ/!T117)等相【关行:业规范整理立卷【; (三)档案材料!原则上是原件—法律:、,法规、规章及—上级文件对归档【材料另?有规定的除外 【建设:单位在?报,送,档案时应当将—按照有关规定形成的!图表、声像》等纸质、电子和其他!载,。体形式的档案一并】报送市城乡》建,设档案管理机构【 第十?三条:  新建、扩建、改!建的地下管》线工程在工》程覆土前建设单位】。应当委?托具有相应资质的】工程测绘单位进行】竣工:测绘形成准确的【竣工测绘数》据文件和管线—工程测量图》并符合相《关技术?标准和城乡建设档】案,管理要求 管—线工程竣《工图应当以竣工测】量成果为《。依据根据市城乡【建设档?案管理?机构提供的建设区域!周边地?下管线现状图进行绘!制做好与现状管线的!接边绘制工作并【按相关要求》编,制成:。果表:。和,成果入库电》子文件 负责—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!补绘的单《位应当?在普查、测绘结束后!六个月内向市城乡】建设档?案管理机构报送地下!管线普?查和补测补绘—档案 地下管—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!每年向?市城乡建设》档案管?理机构移交》更改、报废、漏测】部分的管线现状图】和资料 第十四【 , 条城乡规》划,。、园林、风景名胜、!环卫、市政、公用】、房地产、》人,防等建?设系统?各专业管理》部门:形成的?业务管理和业务【技术档案具有—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档!案形成后五》年内按?。本,办法规定向市城乡建!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!;具有长《期保存价值》的由市城乡建—设档:案管理机构根据城乡!建设的需《。要选择接收 第十】五条  对改建【、,扩建和?建筑:物重要部位维修的工!。程建设单《位应当组织设计、】施工单位据》实修改、《补充和?完善原建设工—。程档案凡结》构和平面布置等【改变的应《当按照?本办:法做好建设工—程档案的收》集、归档、整理【和,报送工作   【第三章  城乡【建设档案的保管与】利用: ,  第十六条—  市城《乡建设档案保—管、使用单位应当建!立,健,全城乡建《设档案保管》、利用?工作制度严格执行】。国家保密法律法【规及其他保密—规定严防《城乡建设档案—散失和泄密 第十】七条  市城—乡建设档案馆库【建设: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!准库房应当达到防】盗、防火、防震【、,防雷、防水、防潮、!防高温、防霉、【防虫、防光和防【污染的要《求,采用先进技》术和设备《确保档案的安—全 档案《保管单位对破损【、变质的档案应当及!时采取保护补救措】施;对重《要的城乡建设档案】应当复制副》本分:别保管 第》十八条  》。市城乡?建设档案管理—机构:应当加强《。。。信息化?建,设按照国家信息安全!等级保护标》准和:涉密:信息系统分级保护】管理规?定建立符合国—家,电子文件《管理及归档功—能要求?的信息系统配备现代!化的监控、声像、存!放等:设备采用数》。字化信息管理—技术整合城乡—建设:档案信息资源形成城!。乡建设档案》信息网络 市—城乡建?设档案管理机构应】当使城?乡建设档案》信息管理系统与【市综:合档案馆信息—系统互?。联互:通实现?档案信息共享—依法为社会提供服】务并对档《案管理采取以—。。下措:施 (?一)对需要永久保】存的城乡建设档案】采,。取现代化《技术手?段备份保存对—电子介质《形式的城《乡建设档《案进行异地备份保】存; (《。二)电子《、声像档案的存放】应符合信息安全要】求具备载《体存放环《境; (三)建【立城乡建设档案资料!信息库、目录库汇编!城乡建设档案综合】信息: 市城?乡建设档案管理【机构应当就城—乡建设档案》信息化管理事项【制定工作机》。制、明确工》作,措施鼓励、促进【建设单位应用—统一高效的城—乡建设档案信息【系,统管理本单位的【建设工程档案逐步实!现,。电子档案材料在线】采,集、归档、移交、保!管,和利用 第十九【条 : 市: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!构在档案利用—时,应当逐步以》缩微品?、复:制件或电《。子档案等形式—代替原件提供利用】 对:重要珍贵档案应当】以复制件或电子档】案等形式代替原件提!供利用 载有城乡】建设档?案管理机构印章标记!的档案复制件—同档案原件具有【同等效力《 第二十条  【。城乡建设档案—的鉴定、销毁—应当遵守《有关法律、法—规的规定禁止擅自销!毁,城乡建设档案— 销毁?的,。城乡建?设档:案应当造具清册【经单位领导审定后报!上级主管机关备案】 销毁城乡建设档案!应当指定监销人防】止泄密 《第二:十一条  中—华,人民共?和国公民和》组,织持有?。介绍信或者工作证、!身份证等合法证明】可以利用已开放的城!乡建设档案》。 外国人或者外国】组织利用已》开放的城乡建设档】案须经中国有关主管!部门介绍《以,及市城乡建设—档案管?理机构?同意 利《用未:开放的城乡建—设档:案按照国《家有关规定》执,行 第二十二条  !向市城乡建》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!、捐赠、寄存城【乡建:设,档,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!档案:享,有优先?利用权? 捐赠、寄存档案】的单:位和个人可对其【档案中?不宜向社会开—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!用的意见其》合法权益受法律【保护 第二十三条】  新建、扩建、改!建的各?类建设工程建设单】位应:当,及时、充分地利用城!乡建:设档案查清地下管线!情况保障建设项【目的:设计和施工质—量防止各类损害【事故的发生 施工】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!建档:。的地下管线应当【及时通过建设单【位向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《报告由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责令并协—助用地?产权单位查明管【线性质?责令管线产》权,单位进行补测—并向市城乡建设档】案管理机构报送有关!档案: 第二十四条  禁!止出卖属于国家所】有的城?。乡,。建设档案 》国,有企:业事业单位资产转】。让时转让有》关城乡建设档案按照!国家有关规定办【理 城乡建设—档案复制件的交换、!转让:和出卖按《照国家?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!十五:条  鼓励单位和】个人向?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!机构:。捐,赠、寄存与城乡建】设有关的档》案资料捐赠档案经】专家鉴定具有—。历史收藏价值的按】有关规定给予捐赠人!奖励 第二十—六条  经市政府】同意市城乡》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可!以,。根据:实际需要和》库容条?件收集本办》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建!设,项目的档《案及有关资料各有关!单位有责任收集【、整理并根》据法律法规及有关】规,定进行报送》。。。   第《四章 ? 其他规定  【 ,第二十七条  属】于市水务主管—部门管理的》水利建设《工程:。其档案在报送市【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!。构前的收集、归【档、整?理等工?作由市?水务:主管部门按照有【关规定和标准—实施监督管》理 属于市交通运】。。输主管部门》管,理,。的公路建设、水运建!设工程其档》案在报送《市城乡建设档案【管理机构前的收集】、归档、整》理等工作《由市:交,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!有,关规定和标》。准实施监督管理 】市水务?主管部门、交通运】输主管部《门根据法《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!。件,规定对本部》门管理的建设工【程档案?进行验?收后建设《单位直接按》照本办法第十—一条规?定向市城乡建设【档案管理机》构报送档案 第【二十八条 》 属于市重》大建设项目》的档案由市档—案行政管理部—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按!。照国家有关》规定:和,标,准对项?目,档,案进行专项验—收验收内容与—本办法第《十,条涉及内容重—合,的应:当,与城乡建设档案管】理机构?预验收意见进行衔】。接避免不《同标准和《重复验收对重大建设!项目造成影响 【市投资主管部门和有!关主管部《门应当支《持和配合《。档案行政《管理部?门加强重大建—设项:目档案监《管工作按《照规定?参与中间检查和【。档案专项《验收工?作,市,投资主管部门应当】将年度重大建设项目!计,划,。抄送市档《案行政管《理部门?和市城乡规划主【管,部门 第二十九条】  违反城》乡建设档《案管理相关规—定的行为由》有关部门依》照相:关规定依法依—规处理   第五章!  附则   【第,三,十条 ? 本办法自20【18年4月1日起】施,行2002年2【月中山市人民政府】发布的中《山市城市建设档【案管理办法(中府〔!2002《〕30号)同时废止!